村改居实施意见范文2篇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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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改居实施意见范文2篇二
村改居实施意见范文2
篇二(一)准备阶段
1、成立机构。成立xxx村村改居工作领导小组,由街道包村干部和部分村民代表组成专门工作班子集中办公,具体负责村改居的日常工作。
2、宣传引导。村召开村两委会议和两委扩大会议,并利用张贴标语、宣传栏等多种形式,加大对村改居工作的宣传力度。重点宣传村改居工作的意义、有关法规、政策等,提高群众对村改居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增强信心,为全面铺开村改居工作营造一个稳定的社会氛围。
3、调查摸底,制定方案。召开各种形式的座谈会,广泛征求村民的意见,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按照上级有关政策规定,结合本村的实际,制定出具体的村改居工作实施方案,并提交村民会议表决通过。
(二)实施阶段
1.召开村改居工作动员大会。按照上级的总体安排,结合本村的实际和工作计划,开好村改居工作动员大会,传达有关文件精神,部署具体工作。
2.确认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根据本村的实际情况,按照有关规定,确认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和非集体组织成员,名单及时向群众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3.向
xx街道提出村改居申请,并上报《实施方案》,待区政府审批。
4.成立居委会领导班子和相应组织。村改居后,居委会挂牌名称为xx
街道xxx居民委员会,党组织名称为xx街道xxx居委会支部委
员会(具体名称待上级核准后再定),原村两委成员自然过渡为居委会两委成员,待任期届满后依法按程序换届。5.建章立制。村改居后,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并公布上墙;居委会亦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自身实际和群众的意愿制定居规民约和居民自治章程。同时,建立相应的组织和服务体系,规范提升居委会管理服务水平。6.理顺村改居后的各种关系。妥善解决好农业户口集体转居民户口、社区党组织设置、村改居后居民住房、集体资产处置、集体经济组织名称的变更、社区居民就业、居民的社会保障、基层妇女、共青团、工会组织建设、居委会的职数设置、工资福利、办公经费和其他社会管理事务等方面的问题。
(三)总结验收阶段村改居工作结束后,要认真总结经验,对改制中的有关文件、资料进行整理、归类、入档。及时开展对村改居工作的自查自纠,对不规范的问题及时纠正,进一步对村改居后的各项工作搞好规范完善。四、需注意的几个问题(一)坚持依法办事,严格按程序操作。村改居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必须严格程序,认真操作。从准备工作到全面铺开,都要严格把关,一环紧扣一环。既要掌握政策,严格程序,又要充分听取群众的意见,坚持上下结合,稳步推进。(二)保持干部队伍的相对稳定,确保村改居工作的顺利进行。在村改居过程中,要注意稳定干部队伍,村两委班子成员暂不调整变动,确需调整的可在以后换届时依法按程序进行
村改居实施意见范文篇三关于推进村改居工作的指导意见为加快我区村改居工作,推进农村全面城市化进程,结合我区实际,提出
如下意见。
一、重要意义十二五是我区加快农村全面城市化、实现城市转型提升的关键时期。村改居是推进农村全面城市化的重要内容,抓好村改居工作,对于从根本上改变城乡二元结构,进一步完善社区管理体制,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具有重要意义。各部门、各街区、各行政村必须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推进村改居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为全面提升我区城市化质量和水平,促进全区经济社会事业和谐发展作出贡献。
二、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服务人民群众为主题,以实现城乡协调发展为目标,以缩小城乡差距和提高城乡居民生活水平为核心,坚持立足全区、科学统筹、梯次推进、先急后缓的推进策略,促进全区经济社会协调可持续发展。
三、原则要求一是坚持党的领导和依法办事的原则。村改居工作必须在党工委、管委会的统一领导下进行,各街区党委、村居党支部要充分发挥能动性,带领群众认真贯彻执行。同时,要坚持依法办事,认真遵守有关法律法规,遵循法定程序和步骤组织实施。
二是坚持村民民主自治原则。对关系村民切身利益的各项决策,由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充分保障村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监督权,确保各项民主决策充分体现民意。
三是坚持为民谋利原则。村改居过程中,各项政策要体现民本取
向,最大限度的惠民利民便民。同时,适当加大财政投入,保障居民逐步享受城镇居民待遇。
四是坚持分步实施、循序渐进原则。严格掌握村改居的条件和标准,成熟一批,改革一批,稳步推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四、目标任务破解城乡二元结构体制,深化集体经济体制改革,完善社区管理体系,统筹城乡社会保障水平,增强社区服务功能,帮助居民充分就业,提高人民群众物质文化生活质量,加快城市化进程,实现居住社区化、资产股份化、就业非农化、福利社保化、服务公共化。
五、政策把握(一)关于村改居的基本条件同时具备下列三个条件的行政村,应实施村改居:
1、村集体土地全部被依法征收完毕或虽未征收完毕,但人均耕地已无法满足农民生产生活基本需要的;
2、位于城市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范围之内的;
3、三分之二以上具有劳动能力的适龄农民不再从事农业劳动,不以农业收入作为主要生活来源。
(二)关于村改居的过渡期限为保障村改居工作平稳推进,设置五年过渡期,过渡期自管委会批复各行政村村改居改制方案之日起计算。过渡期内的政策取向坚持从旧兼从惠的原则,即选取并执行城乡政策最有利于保障居民利益的政策;过渡期结束后所有政策一律按城市居民标准执行。
(三)关于集体资产股份制改革坚持促进集体经济发展、利于社区建设与管理、保障群众基本权益的原则,建立产权清晰、运作规范、
利益协调的新型社区集体经济管理体制。
1、清产核资。全面清查核实集体所有的各类资产,包括现金、固定资产、经营性资产、资源性资产、非经营性资产、集体资产收益及集体债务等,并按程序进行登记造册,界定权属,明确产权关系。
原则上,集体所有的资源性资产、非经营性资产应先固化,确定权属,变现后纳入总股本,再行分配。对村集体土地的处置要按照现行政策分类处理,旧村改造用地之外的剩余土地纳入政府统一管理或由政府储备。村土地资源的清产核资,先由土地评估单位进行评估,评估结果由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表决通过,同时要对各类房屋按照国家规定办理产权登记。联合办学的学校资产不纳入改制资产,但要明晰产权。属于集体的各种债权计入资产,确实无法收回的债权要经村(居)民代表会议审议确认。属于原村委会的债务要认真核实,弄清各种负债的构成和真实性,提交村(居)民代表会议审议确认。
对集体资产不能抵偿债务的,即负债村,要对集体资产或债务进行固化,先确定股东资格,明确享有配股权人员范围,不量化配股,也不量化股值,待集体经济发展后,经民主程序再决定划分和量化工作。
街道、发展区经营管理部门或相应的工作机构要加强对清产核资工作的具体指导,清产核资具体业务由改制村村委会委托具有合格资质的中介机构开展,审计、评估费用由各村承担。街区要成立由社区干部、村(居)民代表组成的清产核资工作小组,协助做好清产核资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