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比医疗与交通事故、工伤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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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比医疗与交通事故、工伤赔偿

在现实生活中,经常发生人身损害、医疗事故、工伤事件,如何界定三者的性质、按程序确定赔偿数额是我们广大律师必须面对的法律问题。随着我国立法的不断成熟、完善,三者的差别越来越明显,笔者依据我国现行相关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的规定,对三者的范畴、赔偿原则、赔偿程序、赔偿项目、具体计算标准和相互竞合的赔偿进行了系统的归纳和比较,以供大家参考。

一、关于人身损害赔偿的有关规定

总则部分

1、赔偿当事人

赔偿权利人:指因侵权行为或者其他致害原因直接遭受人身损害的受害人和依法由受害人承担抚养义务的被抚养人以及死亡受害人的近亲属。

赔偿义务人:指因自己或他人的侵权行为以及其他致害原因依法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2、赔偿责任分担原则

受害人对同一损害的发生或扩大有故意、过失的,可减轻或免除赔偿义务人的赔偿责任。但侵权人因故意或重大过失致人损害,受害人只有一般过失的,不减轻赔偿义务人的赔偿责任。

二人直接共同侵权,应承担连带责任;二人间接结合侵权,应根据过失大小或原因力比例各自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共同危险侵权,不能确定实际侵权人的,应承担连带责任。但能证明损害后果不是由其行为造成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赔偿权利人起诉部分共同侵权人的,法院应追加,赔偿权利人在诉讼中放弃对部分共同侵权人的诉讼请求的,其他共同侵权人对其放弃者应承担的部分不承担连带责任。责任范围难以确定的,推定为同等责任。法院应告知赔偿权利人,并在法律文书中叙明。

3、赔偿事由

住宿、餐饮、娱乐等经营活动或其他社会活动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未尽合理限度范围内的安全保障义务致他人损害,赔偿权利人可请求其承担相应赔偿责任。因第三人侵权致害的,由其承担赔偿责任。安全保障义务人有过错的,应当在其能够防止或制止损害的范围内承担相应的补充赔偿责任。安全保障义务人承担责任后,可以

向第三人追偿。赔偿权利人起诉安全保障义务人的,应将第三人列为共同被告,但第三人不能确定的除外。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员因故意或重大过失致人损害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责任。雇主承担赔偿责任的,可以向雇员追偿;雇员在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的,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由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向第三人或雇主请求赔偿。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向第三人追偿。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因安全生产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发包人、分包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接受发包或分包业务的雇主没有相应资质或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定作人对承揽人在完成工作活动中所造成的损害,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定作人对定作、指示或选任有过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为他人无偿帮工人致人损害的,被帮工人应承担赔偿责任,被帮工人明确拒绝的,不承担赔偿责任,帮工人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赔偿权利人可请求帮工人和被帮工人承担连带责任;帮工人受到人身损害的,被帮工人应承担赔偿责任,被帮工人明确拒绝的,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可以在受益范围内适当补偿。帮工人因第三人侵权遭受人身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第三人不能确定或没有赔偿能力的,可由被帮工人适当补偿。

道路、桥梁、隧道等人工建造的构筑物因维护、管理瑕疵致人损害的;堆放物品滚落、滑落或堆放物倒塌致人损害的;树木倾倒、折断或果实坠落致人损害的,由所有人或管理人承担赔偿责任,但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

具体的赔偿范围及计算标准

1、仅受伤

医疗费:以实际发生为准,按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需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

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误工费:根据其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由医疗机构出具证明,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

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参照当地一般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

必要的营养费:根据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2、受伤致残的

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伤残等级或丧失劳动力程度,按受诉法院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20年计算,60周岁以上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

残疾辅助器具费:按通用合理费用标准,特殊情况可参照残疾辅助器具配置机构意见。

被抚养人生活费:根据抚养人丧失劳动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抚养人为未成年的,计算至18周岁,被抚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期限同上。年赔偿总额累计不得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费支出。

后续治疗费、护理费、康复费等。

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请求权,不得让与或继承。但赔偿义务人已经以书面方式承诺给予金钱赔偿,或权利人已向法院起诉的除外。

3、致使死亡的

丧葬费:按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6个月总额计算。

死亡补偿费:同残疾赔偿金。

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合理费用。

二、关于医疗事故赔偿的有关规定

总则的规定

1、医疗事故的范畴: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

2、医疗鉴定的程序

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或医疗事故争议要求处理的申请后,对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医学会鉴定;医患双方协商解决医疗事故争议的,需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当事人共同委托。

进行鉴定的医学会自受理之日起5日内通知双方提交材料,当事人双方自收到通知后10日内提交材料、书面陈述及答辩。医学会应在当事人双方提交材料、书面陈述及答辩之日起45日内组织鉴定并出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

双方当事人应配合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调查取证及提供有关材料,一方不予配合,影响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不予配合的一方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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