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田股份造假事件及其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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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田股份造假事件及其启示
蓝田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2年。在成立的最初几年里,公司的主业并不突出。直到1993年,蓝田股份有限公司下属的洪湖蓝田水产品开发有限公司成立,产业结构转变为经营农副水产品种养、加工和销售。1994年8月,蓝田的1828万国家股划归农业部持有,农业部成为蓝田股份的第二大股东。
蓝田股份的上市成本不高,没有为上市而剥离大量债务和冗员,轻装上市。而且,蓝田股份有优惠政策扶持。其农业产业基地又在物产丰富的洪湖边上,人力成本也相对低廉,还是蓝田创始人瞿兆玉的老家。加之上市融资2.4亿元。蓝田可谓占尽天时地利人和,极有可能成为一家具有持续竞争力的上市公司。正因为如此,在蓝田股份的招股说明书中,董事长瞿兆玉抛出一个雄心勃勃的计划:4年后,年销售收入达10亿元,年税利超过2亿元。尽管此时,蓝田股份年销售额仅3亿元,年税利仅3200万元。
众所周知,农业不可能快速增长,需要较长的发展周期。瞿兆玉要想在4年内销售收入增长300%,税利增长600%,必须走一条超常规的发展之路。
举债扩张为圈钱
从蓝田股份成功上市融资,瞿兆玉领悟到资本市场的力量。从1987年创业到1996年上市,整整9年时间,公司资产总额仅有2.77亿元,净资产仅1.72亿元。而一次上市融资就达2.4亿元。
由于国家政策对农业的大力扶持,上市刚满1年的蓝田股份再次获得融资资格,按照每10股配1.5股的比例进行配股,由于当时的蓝田流通盘只有6000万股,此次共募集资金1.1亿元。再次融资的成功,强化了瞿兆玉借助资本市场实现超常规发展的意识。只要把资产规模做得越大,把“中国农业第一股”的金字招牌做得越响,融资机会越大,融资越多则规模扩张越快。这是一个正循环。
股本是上市公司最珍惜的资源,但蓝田已经不顾一切。为了多配股来减轻债务压力,以送股方式猛增股本,但业绩被摊薄有可能使配股受阻。但令人惊奇的是,1997年蓝田股份以1:1的比例送股后,每股收益为0.64元,比1996年高出0.03元;这就意味着1997年蓝田股份的收益比上年增长1倍多。1998年蓝田股份再次以1:1的比例送股后,每股收益竟高达0.81元,又比上年增长1倍多。水产品要实现规模效益就不是一朝一夕所能实现,当蓝田股份无法满足报表上的业绩增长时,除了母公司为子公司输血外,剩下的手段就只有造假。
增资屡屡搁浅
蓝田股份账面资产猛增,业绩猛增。如果蓝田股份的配股能够如愿进行,蓝田的神话还会继续下去。当蓝田再次提出配股申请时,一桩陈年旧案成为蓝田的滑铁卢。1999年5月,蓝田股份再次向证监会提出配股申请,此次的配股比例为10配3(这是证监会规定的配股比例的极限),配股价格区间为9至12元。经过两次大比例的送股,当时蓝田股份的流通股本已达1.99亿股,按照配股比例将配股5992万股。即使按照配股金额的下限9元计算,将融资5.39亿元,如果按照12元计算,融资额将高达7.19亿元。如果此次配股融资成功,银行负债将大为减轻。
配股资格的丧失,使蓝田的财务链条绷紧了。2000年4月,蓝田股份再次将1999年的配股方案报证监会复审。10月,证监会再次对蓝田股份进行调查。蓝田股份的配股计划再度搁浅。2001年3月20日,蓝田股份的配股方案,再次上报证监会。同年9月和10月证监会两次派员对蓝田股份进行调查,并迫使蓝田股份发布接受调查的公告。蓝田股份的配股计划第三次落空。但从当时配股价格的上调,可以看出蓝田的财务压力越来越大。
600字成为导火索
真正剪断蓝田资金链的是一个文弱的学者。2001年10月26日,刘姝威在《金融内参》上发表一篇600多字的文章,文章称“蓝田股份已经成为一个空壳,已经没有任何创造现金流量的能力,也没有收入来源”、“蓝田股份完全依靠银行贷款维持运转。”文章提示:“为了避免遭受严重的坏账损失,我建议银行尽快收回对蓝田股份的贷款。”
作为陈岱孙和厉以宁的学生,刘姝威1986年北大硕士毕业后,一直从事银行信贷研究工作。2001年,刘姝威应编辑之约写一本书,名为《上市公司虚假会计报表识别技术》。她选取了十几家上市公司作为案例,其中并没有蓝来编辑建议,选几个新上市公司的案例。此时,正赶上蓝田股份公告说,该公司正在接受证监会调查。这才把目光投向蓝田。此文发表以后,“蓝田股份”第一大股东湖北洪湖蓝田经济技术开发公司的控股股东中国蓝田(集团)总公司总裁瞿兆玉找到刘姝威并要求她公开道歉,消除影响,他称此文“让所有的银行全部停止对蓝田贷款。资金链断了,蓝田让你搞死了”。因刘姝威拒绝道歉,“蓝田股份”以侵害名誉权为由将刘姝威告上了法庭。2001年12月13日,湖北省洪湖市人民法院向刘下达了《应诉通知书》,称“湖北蓝田股份公司诉刘姝威侵害名誉权案”将于2002年1月23日开庭,要求刘姝威作为被告出庭。“《金融内参》属于机密级刊物,只供各银行领导参阅。我没有想到那篇600字的短文会落到蓝田的手里,更不相信各大商业银行会仅凭一篇短文而停止对蓝田贷款。”刘姝威说。但就整个事件来看,刘姝威的文章确实成为“蓝田危机”爆发的导火索。
谎言欺骗连连
应收账款怎么会如此之少?公司2000年销售收入18.4亿元,而应收账款仅857.2万元。2001年中期这一状况也未改变:销售收入8.2亿元,应收账款3159万元。在现代信用经济条件下,无法想像,一家现代企业数额如此巨大的销售,都是在“一手交钱,一手交货”的自然经济状态下完成的?其水产品销售,不可能是直接与每一个消费者进行交易,必然需要代理商进行代理,因此水产品销售全部“以现金交易结算”的说法是难以成立的;而销售收入达5亿元之巨的野藕汁、野莲汁等饮料,不可能也是以现金交易结算。
融资行为为何与现金流表现不符?
2001年中报显示,蓝田股份加大了对银行资金的依赖程度,流动资金借款增加了1.93
亿元,增加幅度达200%。这与其良好的现金流表现不太相符。按照公司优秀的现金流表现,自有资金是充足的,况且其账上尚有11.4亿元的未分配利润,又何以会这样依赖于银行借贷?2000年该公司实现经营性现金净流量7.86亿元,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则为
-7.15亿元(绝大部分是固定资产投入),这两个数字极为相近,这是巧合吗?产品毛利率怎么会如此之高?
2000年年报以及2001中报显示,蓝田股份水产品的毛利率约为32%,饮料的毛利率达46%左右,驰名品牌承德露露毛利率不足30%。从公司销售的产品结构来看,以农产品为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