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主义的正义论
论马克思的正义观及其当代意义
论马克思的正义观及其当代意义马克思是一个伟大的哲学家、历史学家、经济学家和社会学家,他的思想对于当今社会仍有深远的影响。
马克思主要关注的是社会正义问题,认为社会正义是社会发展的核心,同时也是社会变革的动力。
在马克思看来,社会正义的实现需要社会主义制度的建立和国家的积极干预。
马克思的正义观认为,社会正义应该是为了实现社会发展和公正的分配。
他认为,社会应该保证人人平等,量力而行,根据每个人的工作和贡献而分配财产和权利。
马克思认为,社会应该消除贫困和不平等,为所有人提供平等的机会和资源,以提高整个社会的福利水平。
此外,马克思还认为,社会正义与道德、法律和政治密不可分,社会正义需要政治改革和社会变革相互促进,才能真正实现。
对于当代社会来说,马克思的正义观具有很强的现实意义。
当今社会,不平等现象比比皆是,贫富差距日益扩大,社会地位和经济地位密切相关。
如何实现社会正义,成为当代社会所需要重视的问题。
马克思的正义观认为,社会正义需要建立在平等的基础之上。
因此,当代社会需要在法律、教育、医疗、住房等领域中实现平等,消除种族、性别等歧视,使每个人都能享有公正的机会和资源。
此外,当代社会还需要重视教育和技能培训,以提高整个社会的素质水平,从而增强人们对社会的责任感和参与感。
马克思的正义观认为,不平等是社会变革的动力。
因此,当代社会需要关注贫富差距的问题,采取积极的政策措施,对社会弱势群体进行特殊照顾和扶持,缩小收入差距和财富分配的不平等。
同时,当代社会需要鼓励和支持创新和创业,建设良好的市场环境和企业生态,为每个人提供发展和实现自我价值的机会。
马克思的正义观认为,社会变革是实现社会正义的必经之路。
因此,当代社会需要关注政治改革和制度建设,推动国家治理的改善和完善。
同时,当代社会还需要积极推进社会主义制度,加快社会主义建设步伐,实现社会公平和公正。
综上所述,马克思的正义观具有深刻的社会意义和当代意义,对于当代社会的发展和进步仍有重要意义。
对所谓“马克思正义悖论”的理论辨正
对所谓“马克思正义悖论”的理论辨正马克思正义悖论指的是马克思主义理论所面临的一个悖论,即尽管马克思主义理论强调正义和平等,但在实践中却常常导致专制和不公。
这一悖论一直以来引发了学术界的广泛讨论和辩正。
本文将对所谓“马克思正义悖论”进行理论辨正,探讨其产生原因、真实性及相应的解决方法。
需要明确的是,马克思主义并非一成不变的理论体系,而是在不同历史阶段和社会背景下不断发展和演变的。
要理解马克思主义对正义的理论设定,必须考虑其历史背景和社会环境。
马克思主义所强调的正义,主要指的是对工人阶级的解放和人类社会的整体进步。
在19世纪的资本主义社会,工人阶级长期受到剥削和压迫,马克思主义试图通过推翻资本主义制度,建立社会主义制度来实现对工人阶级的正义。
马克思主义所强调的正义是与阶级斗争和社会变革联系在一起的。
在这一意义上,马克思主义所追求的正义并非是传统意义上的公平和平等,而是对资本主义制度的彻底批判和颠覆。
随着时代的变迁和马克思主义的传播,一些国家在实践中将马克思主义用于国家治理和社会改革,但却常常导致专制和不公。
这是如何解释的呢?这与马克思主义理论在具体实践中的变形和错误理解是分不开的。
马克思主义所主张的阶级斗争和社会革命,是建立在资本主义国家条件下的,而很多国家在没有完全发展资本主义的情况下就试图实施社会主义革命,这就容易导致社会动荡、经济混乱和专制统治的产生。
马克思主义所强调的阶级斗争和社会变革,并不意味着可以忽视人权和民主,而一些国家在实践中出现了对人权的剥夺和对民主的限制,这也是导致马克思主义实践出现专制和不公的原因之一。
马克思主义所面临的“正义悖论”并非无法解决的问题,而是需要在正确理解和实践的基础上进行深入探讨和完善。
只有将马克思主义的核心理论与当代社会实践相结合,坚持发展社会主义的正确方向,才能真正消解马克思主义的“悖论”,实现社会的正义和公平。
马克思主义分配正义理论渊源
马克思主义分配正义理论渊源
马克思主义分配正义理论的渊源可以追溯到马克思与恩格斯的著作。
马克思主义对分
配正义的理论探讨主要集中在《资本论》一书中。
在这本巨著中,马克思对资本主义社会
生产和分配关系进行了深入批判和分析,并提出了他的分配正义理论。
马克思主义分配正义理论的基础是对资本主义私有制的批判。
马克思认为,资本主义
的生产关系是一种剥削性的生产关系,通过剥削工人阶级的剩余价值来实现资本家的利润
追求。
这种生产关系导致了社会中的阶级分化和贫富差距的加大,使工人阶级处于被剥削
和不公正的境地。
马克思主义分配正义理论主张通过实现共产主义社会来消除社会的不平等和不公正。
共产主义社会是一个没有阶级和剥削的社会,每个人根据自己的能力和需求进行劳动和分配,实现了真正的平等和正义。
在这个社会中,个人的贡献和劳动力将得到公平的回报,
贫富差距将被消除,每个人都能享受平等的待遇和权利。
马克思主义分配正义理论还强调了社会主义时期的分配正义问题。
在社会主义社会中,虽然私有制已经被消除,但由于生产力的限制和阶级意识的存在,分配正义仍然需要进行
调整。
马克思主义认为,在社会主义社会中,分配应该根据个人的劳动和贡献进行,鼓励
每个人付出努力,实现个人发展和社会的进步。
马克思主义分配正义理论的渊源主要来源于马克思对资本主义社会生产和分配关系的
批判和分析。
它通过对资本主义私有制的批判,提出了共产主义社会和社会主义阶段的分
配正义理论,并强调了按劳分配原则在这些社会阶段的重要性。
这一理论为我们认识和解
决分配正义问题提供了重要的思想指导。
论马克思异化理论中的正义思想
论马克思异化理论中的正义思想
马克思异化理论中的正义思想是马克思主义中最重要的思想之一,它提倡正义和平等,并论述了社会主义改革的必要性。
异化是社会的一种重要结构,是指社会成员在社会中的角色和他们的身份之间的不平等关系。
异化可以被分为物质异化和精神异化。
物质异化是指社会成员在社会经济中的不平等,而精神异化是指社会成员之间对人性的不平等。
马克思异化理论中的正义思想坚持平等,反对物质和精神上的异化。
马克思认为,只要存在社会不平等,就会有贫富差距,他指出,贫富差距不仅会引发社会不安全,而且也会损害国家的经济发展。
他还指出,只有通过社会主义改革才能解决这种社会不平等。
此外,马克思异化理论中的正义思想还指出,物质和精神上的异化会给人们带来不公平的待遇,并且社会上的异化可能会破坏人们的自我和他们之间的关系。
因此,马克思认为,只有通过社会主义改革才能解决这些问题,从而使社会更加公正和平等。
总之,马克思异化理论中的正义思想是一种倡导平等的思想,它提倡社会主义改革,以解决社会的物质和精神异化,使社会更加公正和平等。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对社会公平正义的追求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对社会公平正义的追求在当今社会,人们对社会公平正义的追求已经成为一种共识。
而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作为一种理论体系,对社会公正的追求提供了重要的思想指导。
本文将从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对社会公平正义的内涵、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对社会公平正义的提出以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对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路径等方面展开论述。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对社会公平正义的追求体现在其思想体系的内涵之中。
作为一种科学的社会理论,马克思主义认为,社会发展的目标应该是实现社会的公平正义。
马克思认为,资本主义社会存在着生产资料私有制的不合理现象,导致了贫富差距的扩大和社会阶级矛盾的激化。
他主张消除私有制,建立社会主义社会,使社会财富公有化,实现社会的公平正义。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对社会公平正义的追求在其提出时就已经形成了初步的理论框架。
马克思和恩格斯在《共产党宣言》中明确提出了共产主义思想和社会主义思想,主张实现社会的公平正义。
他们认为,社会的公正应该是按劳分配,即按照个体的劳动贡献来分配社会财富。
这一原则反映了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对社会公平正义的追求。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对实现社会公平正义提供了一条清晰的路径。
马克思主义认为,建立社会的公平正义需要经历社会主义阶段,最终实现共产主义社会。
在社会主义阶段,马克思主义主张通过计划经济以及无产阶级专政来实现社会公平正义。
在共产主义社会中,人们将按需分配,消除贫富差距,实现真正的社会公平正义。
然而,实践证明,要实现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对社会公平正义的追求并不是一帆风顺的。
各国的实践经验表明,建立社会的公平正义需要考虑到具体国情和社会发展阶段。
同时,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虽然为实现社会公平正义提供了重要指导,但其本身仍然需要与时俱进、与社会实际相结合。
只有通过不断实践和改革,才能不断推动社会公平正义的实现。
综上所述,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对社会公平正义的追求是马克思主义理论的重要内容之一。
其理论体系对社会的公平正义进行了深入剖析,并提出了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路径。
马克思正义观的理论渊源
马克思正义观的理论渊源马克思主义是一种以马克思和恩格斯为代表的思想体系,它包括了政治、经济、社会和人文等多个方面的理论体系。
马克思的正义观是其社会理论的核心之一,也是其整个理论体系的基石之一。
马克思的正义观主要是基于对资本主义社会的批判和对共产主义社会的设想,他认为资本主义社会的不公正是其内在矛盾而产生的,而共产主义社会则可以实现真正的正义。
这种正义观的理论渊源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马克思的正义观源于对资本主义社会的批判。
马克思认为,资本主义社会是一种剥削制度,它通过私有制和生产关系的组织方式,使少数人剥夺了广大劳动者的劳动成果,导致了社会的不公正。
在资本主义社会中,资本家通过占有生产资料和劳动力,获取了超额利润,而工人的劳动成果却被剥夺和掠夺,使得劳动者陷入了贫困和剥削之中。
马克思认为,这种不公正是由于资本主义社会的生产关系和生产方式所决定的,只有通过消灭私有制和剥削制度,才能实现真正的正义。
马克思的正义观源于对劳动价值理论的阐述。
马克思批判了古典政治经济学的劳动价值理论,他认为资本主义社会中的劳动价值是由劳动时间所决定的,而不是由市场供求关系所决定的。
在资本主义社会中,劳动者通过劳动生产了商品和服务,他们所创造的价值应当归属于他们自己,而不是被资本家所掠夺。
马克思主张通过废除私有制和资本主义的生产关系,实现劳动价值的公平分配,从而实现真正的正义。
马克思的正义观源于对社会变革的历史逻辑的思考。
马克思认为,社会的发展是具有历史必然性的,资本主义社会的不公正是其内在矛盾所决定的。
由于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不断扩张和深化,资本主义社会中贫富差距日益加剧,社会矛盾日益尖锐,社会发生变革的必然性日益增强。
马克思认为,只有通过无产阶级的革命行动,才能颠覆资本主义制度,建立共产主义社会,从而实现真正的正义。
论马克思主义正义观
论马克思主义正义观摘要:自上世纪70年代以来,正义成为了当代道德哲学和政治哲学最为关注的话题之一,对正义的探讨俨然成为当代政治哲学的核心问题。
在大量研读马克思丰富的理论成果基础上,文章选择从三个方面来梳理马克思的社会主义正义思想:以自由为核心的正义观;以人本为核心的正义观;以异化为核心的正义观。
关键词:马克思主义;正义观;自由随着我国社会经济快速发展,我国取得了举世瞩目的经济成就,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同时,我国在发展中出现的社会资源分配不公、腐败等阶段性问题也已深刻影响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顺利推进。
全面深化改革、解放和增强社会活力、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已成为开拓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早日实现中国梦的当务之急。
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维度之一。
因此,探讨马克思主义关于是正义的独特见解,对于正确分析并解决当下社会正义问题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现实价值。
一、以自由为核心的正义观《德谟克利的自然哲学和伊壁鸠鲁的自然哲学的差别》是马克思早期的重要学术著作,其“主题的底蕴却是通过对伊壁鸠鲁的自我意识哲学的阐述,确认认的崇高地位和价值,以构筑反对封建专制主义的政治哲学的基础。
”[1]对自我意识的肯定更是其在这一时期所表现出的正义的基石,认被视为正义的主体,人的自我意识被看作正义的评判者。
“哲学就是要反对一切天上和地上的神,这些神并不承认人的自我意识具有最高的神性,不应该有任何神同人的自我意识相并列。
”[2]伊壁鸠鲁对于自我意识的肯定获得了马克思极大的赞赏,通过对伊壁鸠鲁原子运动偏斜学说的阐述,马克思认为“伊壁鸠鲁赋予原子偏斜运动是赋予了自我意识的绝对性和自由”,[3]它是“表述了原子的真实的灵魂、抽象个体性的概念。
”[2]换而言之,伊壁鸠鲁以原子确立了自然物质的基础,与此同时又以抽象的人的自我意识确立了人类社会的基础。
在伊壁鸠鲁的自然哲学中,人被赋予了绝对的地位,马克思对自我意识、人的自由平等的推崇在其中显现:他认为:“哲学无非是人的自我意识,而正义无非是人的抽象的自我意识的自然延伸。
马克思主义的正义观念
马克思主义的正义观念
马克思主义对正义的观念可以追溯到马克思和恩格斯的著作中。
马克思主义认为正义是基于社会的阶级关系和生产关系而确定的。
正义不是抽象的道德准则,而是在特定社会条件下确定的合理性和公平性的标准。
马克思主义认为,资本主义制度下的正义是虚假的,因为资本家通过剥削工人而获取利润,导致社会的不公平和不平等。
马克思主义强调阶级斗争是推动社会变革的动力,只有通过消灭阶级差别,建立共产主义社会才能实现真正的正义。
在马克思主义的理论中,正义不是独立存在的,而是与生产力和生产关系密切相关。
在资本主义制度下,正义被剥削阶级所掌握,而在共产主义社会中,正义是全体劳动者共同享有的。
马克思主义认为,实现正义的关键是消灭私有制和建立生产资料的公有制,推动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实现财富的公平分配。
马克思主义的正义观念还包括对个人自由和平等的关注。
马克思主义认为,只有在消除剥削和压迫的基础上,个人的自由和平等才能得到充分实现。
在共产主义社会中,每个人都享有平等的生活权利和自由发展的机会,不再受到阶级和经济利益的限制。
总的来说,马克思主义的正义观念强调社会的公平和平等,强调阶级斗争和生产关系对正义的决定作用。
只有通过消灭私有制和建立共产主义社会,才能实现真正的正义和人类的解放。
马克思的正义理论
口政 治 学 ・ 学研 究 哲
马克 思的正 义理论
王 坤
( 开大 学 哲 学 系 , 津 3 0 7 ) 南 天 0 0 1
[ 摘
要 】 马克 思 思 想 中包 含 对 正 义理 论 的 考察 , 又不 同于 传 统 正义 理 论 。 马 克 思 从 生 产 方 式 出发 考 察 正 义 , 但 论
置 到 产 生 的历 史 背 景 中。 马克 思 通 过对 资 本 主 义 经 济 社 会 中形 式上 的平 等 而 实 质 上 的 不 平 等 的 揭 示 , 出 资本 主 得 义 生 产结 构 同 自由平 等 的要 求 在本 质 上 是 矛 盾 的结 论 。 马克 思提 出 , 通 过 建 立 民 主 制 的 国 家 来 解 决 这 一 矛 盾 , 要 通 过 实 行 普 选制 , 国家 法 律 由人 民意 志 确定 , 使 由此 克 服 资本 主 义 市 民社 会 的 国 家 与 社 会 、 民 与 利 己之 人 的分 离 和 公
不 同的 特 征 ; 德 属 于社 会意 识 形 态 , 阶 级社 会 中 , 是 特 指 统 治 者 群 体 阶 级 意 志 的 表 达 。 马 克 思 对 道 德 本 质 的 揭 示 超 越 道 在 它
了 以往 对 道 德 的理 解 , 统 对 道 德 的理 解 :人们 或 者 从 个体 的感 性经 验 或 天 然 的情 感 出发 来 看 道 德 , 把 道 德 看 是 一 种 超 越 传 “ 或
矛盾。
[ 键词] 马克思; 义; 关 正 生产 方 式 ; 自由 ; 等 平
[ 者 简 介 ] 王 坤 (94 , , 开 大 学哲 学 系 马克 思 主 义 哲学 专 业 20 作 18 一) 女 南 0 8级 博 士 生 , 要从 事 政 治 哲 学研 究。 主
论马克思的正义观
论马克思的正义观在正义思想勃兴之际,不少马克思主义研究者不约而同地探求马克思主义的正义观及其应有之义。
而对于正义,我们其实有着各种各样的表述:“正义在于各得其所应得”“正义在于与人的基本权利相适应”“正义在于与理性相适应”“正义在于与人性相适应”,等等。
但就正义的参照来说,“各得其所应得”并不是正义的根本参照,而是依据人性进行推演后得出的一个结论。
同理,正义在于与理性相适应(黑格尔认为理性是人性的体现),正义在于与人权相适应(认为人权是基于人性的核心诉求),正义在于与人的需要相适应(认为人的需要即人性),如此等等,都可以说是从“正义在于与人性相适应”中推演而出的。
因而,最具一般性的表述是“正义在于与人性相适应”(或正义在于与人的本质相适应),因为其他各种表述都可以从这一表述推演而出,或者只是它的具体化而已。
正是由于正义在于与人性相适应,哲学史上的正义观或政治哲学才几乎都论及人性(或人的本质),并有其人性论的前提或预设。
因此,当我们试图思考一种可能的马克思主义的正义观时,我们也有必要探寻这种正义观的人性依据或人性预设,即有必要思考这样的问题:马克思是如何看待人性的,他关于人性的思考是否足以为马克思主义的正义观提供一种人性依据?以及这种正义观会是一种什么样的正义观?在马克思的文本中,并不存在一个相对确定的关于人性的看法,并且各种表述以否定性和批判性的居多。
不过,尽管如此,在马克思的思想历程中,还是存在不少可作为正义观依据的关于人性的思考,归结起来,主要有三种:(1)将人的自由自觉的劳动视为人的本质;(2)将人的生产视为人的本质;(3)将人的需要视为人的本质。
与此相对应的,人们也试图推论出马克思主义正义观可能存在的三种理论样态:(1)正义在于与人的自由自觉的劳动相适应;(2)正义在于与人的生产相适应,进而可以归结为正义在于与占支配地位的生产方式相适应;(3)正义在于与人的需要相适应,进而可以提升为正义在于满足人们美好生活的需要。
马克思哲学中的革命和正义
马克思哲学中的革命和正义马克思主义哲学是马克思和恩格斯创立的一种世界观。
在这一世界观中,革命和正义是其核心概念之一。
马克思主义哲学强调社会的阶级斗争和资本主义的不公,主张革命改造社会,实现社会主义的正义。
在本文中,将探讨马克思哲学中革命和正义的理论基础,以及它们在现实世界中的应用与影响。
马克思主义哲学中的革命和正义基于对社会现实的深刻分析。
马克思认为,资本主义社会存在着阶级对立和剥削,少数富裕的资本家阶级占有并控制着大部分财富,而绝大多数劳动人民则贫困困苦。
在这样的社会结构下,正义无法得到实现,革命成为了改变社会现状的必要手段。
马克思主义哲学认为,只有通过对资本主义社会的彻底改造,实现社会的公有化和民主化,才能真正实现正义,实现人民的共同富裕。
马克思主义哲学中的革命和正义是在对资本主义社会发展规律的基础上提出的。
马克思和恩格斯认为,资本主义社会具有内在的矛盾性和不稳定性,其发展会导致社会不平等的加剧和阶级斗争的加剧。
革命不是主观意志的行为,而是客观规律的必然结果。
在资本主义社会内部存在的矛盾和对抗的力量将推动社会向着革命的方向发展,从而实现社会的正义。
马克思主义哲学中的革命和正义在现实世界中有着广泛而深远的影响。
20世纪以来,马克思主义的革命思想在全球范围内引发了一系列社会变革和政治运动。
在俄国革命、中国革命、古巴革命等历史事件中,马克思主义的革命理论得到了实践验证,使得原本被剥削被压迫的劳动人民得以解放,社会取得了显著的进步。
也不可否认的是,一些革命运动也出现了失控、走向极端、带来了混乱和破坏的情况,这也使得人们对于马克思主义的革命理论产生了质疑和争议。
在当代社会,随着全球化和信息技术的发展,革命的形式和方式也在发生着变化。
马克思主义哲学中的革命和正义理论不再仅仅局限于武装起义和政权夺取,而更多地表现为文化、意识形态、制度等方面的革命。
新型的社会运动和抗议活动如环保运动、女权运动、民主运动等都在不同程度上体现了马克思主义哲学中的革命和正义理论的影响。
马克思的正义观及其当代价值
推动社会进步
马克思的正义观认为社会进步是 实现人类自由和解放的必要条件 ,对当代社会的发展方向和目标 提供了重要指导。
促进人的全面发展
马克思的正义观强调人的自由全 面发展,对当代社会关注人的价 值和尊严,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具 有重要启示。
对当代政治哲学的贡献
丰富了政治哲学理论
马克思的正义观为当代政治哲学提供了重要的理论资源,丰富了 政治哲学的理论体系。
对现实的批判精神
马克思的正义观强调对现实社会的批判,认为只有深入剖析社会矛 盾和危机,才能找到实现正义的途径。
对后世的影响
马克思的正义观对后来的马克思主义者、社会主义者和正义理论家产 生了深远的影响,为全球范围内的社会正义运动提供了思想武器。
03
当代价值
对当代社会的启示
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马克思的正义观强调消除社会阶 级和财富积累的矛盾,对当代社 会公平正义的追求具有重要启示 意义。
马克思的正义观及其当代价 值
汇报人: 2024-01-10
目录
• 引言 • 马克思的正义观概述 • 当代价值 • 当代应用 • 结论
01
引言
主题简介
马克思正义观的形成
马克思正义观的形成过程,包括其思想背景、理论渊源和历史条件。
马克思正义观的核心内容
马克思正义观的基本原则、核心理念和主要观点,以及其对于资本主义社会的批判。
马克思正义观的核心内容
马克思强调社会公平和共同富裕,主张消灭阶级剥削和压迫,实现人的自由全面发展。他认为只有通过革命推翻资本 主义制度,建立社会主义制度指导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具有重要的实践意义。它启示我们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 发展思想,推动社会公平正义,促进人的全面发展。
马克思的正义观
马克思的正义观在马克思这里,《资本论》的“正义论”绝不是重复近代以来的古典自由主义的正义理论,也不是认同当代新自由主义的正义理论,而是一种超越了古典和现代之“自由主义正义”范式的“批判正义”。
1正义原则的批判自近代以来,正义首先是作为一种规范和制约人的行为和思想的理论原则而存在的。
在《正义论》中,罗尔斯就明确强调:一种正义理论至少在其最初阶段只是一种理论,一种指导我们的正义感的原则。
为此,他还特别提出了自己实现正义的“两个原则”。
罗尔斯的“正义论”虽然继承和高扬了自由主义正义的大旗,但由于它忽视或贬低了正义的社会历史前提和基础,仍然是脱离社会现实的抽象理论自足和思想独断,这种正义理论依然停留在一种更为精致的形而上学的或意识形态的层次上,也只是达到了作为权利和自由的正义原则的概念,最终只能给予人们一种关于“正义的幻象”,而不能获得“实质的正义”。
马克思通过无产阶级革命所追求和建构的共产主义的正义,并不依赖于所谓的抽象“永恒正义”原则和人们的正义感。
共产主义社会的成员并不是那种能够被自由主义的正义原则和美德所打动的人,也即他们不是那种具有依据正义的原则和观念来采取行动之倾向的人。
作为超越了资本主义抽象正义原则的共产主义社会,意味着引发“正义”的环境条件被超越了,而且公民不需要也不会在日常生活中去关注正义原则问题。
2正义制度的批判在自由主义这里,正义既是一种抽象原则,也是一种社会制度安排。
罗尔斯就强调,正义是社会制度的首要价值。
但这里的社会制度,是指资本主义的私有制。
不管是自由主义还是新自由主义,它们的正义理论都相容于生产资料私人所有的雇佣劳动制,它们都只是试图在采纳私有财产权的同时消除相应的不平等。
而马克思的正义理论则更加激进,他认为建立在私有制基础上的雇佣劳动在本质上是非正义的。
因此,马克思不同于和高于自由主义的是在“社会的基本结构及基本的制度安排”的意义上来思考正义。
马克思“正义论”的主旨,就是“挖掘资本主义秩序之外在表象下的深层结构,使我们能够了解劳动时间的花费轨迹,并发现那些使得工人阶级的未付酬劳动或剩余价值能够被剥夺以及剥夺多少的各种制度安排”,进而重建一种新的“制度正义”。
马克思主义的社会公平正义观
马克思主义的社会公平正义观马克思主义,作为一种重要的社会理论体系,强调了社会公平与正义的实现。
社会公平正义观是马克思主义的核心理念之一,旨在通过消除阶级差异、保障社会福利以及确保每个人享有平等的权利和机会来实现全面的社会公平。
1. 社会公平的内涵及意义社会公平是指社会资源的公正分配,确保每个人都有平等的机会去获得资源和发展。
这种公平性不仅仅是物质层面的分配,更包括教育、就业、医疗、社会保障等多个领域的公平。
实现社会公平有助于缩小贫富差距,提高社会稳定性和人民的幸福指数。
2. 马克思主义对社会公平正义的理解马克思主义认为,社会公平正义需要通过消除社会经济阶级差异来实现。
马克思主义视阶级关系为社会不平等的根源,主张通过无产阶级革命,推翻资本主义私有制,建立社会主义制度,最终达到社会的公平正义。
马克思主义着重关注劳动者的权益和价值,并追求实现全民共享社会财富的目标。
3. 马克思主义视角下的公平正义实践3.1 经济公平正义:马克思主义批判了资本主义制度下的剥削和压迫,强调消灭贫富差距,实现财富的公平分配。
社会主义国家在经济政策上注重国家干预,通过实行计划经济、公有制和福利制度,实现生产资料的公有和分配的公平。
3.2 教育公平正义:马克思主义认为教育是社会进步和个体发展的重要工具,提倡实现教育的公平。
马克思主义批判了资本主义社会中的教育不平等现象,主张免费教育、普及教育以及教育资源的公平配置,以确保每个人都能获得相同的教育机会。
3.3 社会保障公平正义:马克思主义将强调社会保障作为一项基本权利,主张建立全面的社会保障制度,包括医疗、养老、失业等各个方面,以保障每个人在社会中的基本生存权益。
4. 马克思主义社会公平正义观的实践与进展在一些社会主义国家,马克思主义的公平正义观在不同的领域得到不同程度的实践与进展。
在经济领域,通过国家干预和计划经济的方式,促进了贫富差距的缩小,为社会成员提供了更多公平正义的机会。
马克思主义的社会公正观点
马克思主义的社会公正观点马克思主义是一种以马克思和恩格斯为代表的社会理论和社会运动。
它以阶级斗争为动力,倡导实现社会公正和人类解放。
马克思主义的社会公正观点在不同的方面和层面都有所体现。
一、经济领域的社会公正观点在马克思主义中,社会公正主要体现在经济领域。
马克思主义认为,资本主义社会存在着剥削和不公正的现象。
资本主义经济制度使得少数人拥有绝大部分的财富和生产资料,而大多数人则处于劳动阶级地位,被剥削和压迫。
为了实现社会公正,马克思主义倡导建立社会主义制度,实行生产资料公有制和按劳分配原则,消除贫富差距,实现人们的平等和自由。
二、政治领域的社会公正观点在政治领域,马克思主义认为社会公正必须建立在人民民主的基础之上。
资本主义社会中,少数统治阶级通过掌握政治权力来维护自身利益,压迫多数劳动人民。
为了实现社会公正,马克思主义主张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人阶级为主体的无产阶级专政。
这样的政权体制使得社会的政治权力得到充分民主化,劳动人民能够参与到国家政治管理中,实现社会公正和权力的民主分配。
三、文化领域的社会公正观点在文化领域,马克思主义强调人民群众的文化权益和文化创造力。
资本主义社会中,由于阶级差别和利益冲突,少数资产阶级控制着文化产业和文化市场,使得人民群众的文化需求受到限制,文化多样性受到压制。
为了实现社会公正,马克思主义主张推动群众文化,提倡大众参与和创造文化,消除文化的阶级差别和地域差异,实现人们在文化领域的平等和自由。
四、社会关系的社会公正观点在社会生活中,马克思主义关注社会关系的公正和平等。
资本主义社会中,人们的社会关系被商品关系所统治,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变得冷漠和竞争。
为了实现社会公正,马克思主义倡导建立协作与互助的社会关系,摒弃个人利益至上的原则,使人与人之间建立起平等、互助的社会联系,实现人际关系的公正和和谐。
结语马克思主义的社会公正观点在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关系等方面都有具体的体现。
它追求消除剥削和压迫,实现社会的平等和自由。
马克思哲学中的革命和正义
马克思哲学中的革命和正义马克思主义哲学是指以卡尔·马克思和弗里德里希·恩格斯为代表的一种哲学思想体系。
在马克思哲学中,革命和正义是两个核心概念,它们之间存在着密切的关系。
马克思主义哲学认为,社会的存在决定社会的意识。
在资本主义社会中,阶级对立和剥削压迫是社会存在的基本特征。
这种不正义的社会结构导致了社会的不平等和不公正。
进行社会革命,推翻资本主义制度,建立无阶级社会成为了马克思主义的历史使命。
马克思哲学中的革命理论强调无产阶级的革命性和历史地位。
马克思认为,无产阶级是社会变革的先锋力量,他们拥有最广泛的利益和最坚决的革命意愿。
无产阶级的革命斗争是为了推翻资产阶级的统治,实现社会的彻底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
在马克思主义哲学中,正义被理解为社会公平和合理分配的原则。
正义的实现需要通过革命来改变现有的社会结构,消除不平等和剥削。
马克思认为,只有在共产主义社会中,人们才能真正实现自由、平等和正义。
马克思主义哲学中的正义观强调社会的公共利益和人类的整体利益。
在资本主义社会中,个人利益往往和社会整体利益发生冲突。
私有制的存在导致资源的不合理分配和社会不公正。
通过革命解放生产力,建立社会主义公有制,可以实现资源合理分配和社会的正义。
马克思主义哲学中的正义观也强调人的解放和自由。
在资本主义社会中,个人被迫为了生存而忍受剥削和压迫,无法真正实现自己的人格发展和自由选择。
只有通过革命,建立社会主义制度,才能为人们创造真正的自由环境,实现人的解放和自由。
马克思哲学中的革命和正义密切相关,是实现社会公平和人类解放的两个重要手段。
革命是为了推翻资本主义制度,建立社会主义制度;正义是通过建立社会主义公有制和合理分配资源来实现社会的公平和人的解放。
只有通过革命和正义的实践,人类社会才能不断进步和发展。
马克思主义情怀追求社会公平与正义
马克思主义情怀追求社会公平与正义马克思主义是一种以追求社会公平与正义为核心的思想体系。
马克思主义情怀从经济、政治、社会等多个方面分析社会问题,提出了无产阶级革命、消除剥削、建立社会主义制度等重要理念。
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阐述马克思主义情怀对于社会公平与正义的追求。
一、经济领域的追求在马克思主义理论中,经济是社会发展的基础,也是社会不平等的来源。
马克思主义情怀追求的是消除社会中产生的经济差距,实现经济上的公平与正义。
首先,马克思主义强调生产资料的公共性。
按照马克思主义的思想,生产资料应该成为全社会共同拥有和管理的财富,而不是被个人或少数人所占有。
通过公有制的建立,可以避免富人通过资本积累进一步加剧贫富差距。
其次,马克思主义推崇劳动价值论。
马克思认为,劳动是创造财富的源泉,应该使劳动者获得公平地分配财富的权利。
马克思主义情怀追求劳动者得到劳动成果的分享,避免剥削和不公平的现象。
二、政治领域的追求除了经济领域,马克思主义情怀也在政治领域追求社会的公平与正义。
首先,马克思主义主张政治权力的公共化。
马克思主义认为,权力应该由人民所有,而不是由少数人或特权集团垄断。
通过实现社会主义制度,实行人民当家作主的原则,可以保障公平的权力分配和决策过程。
其次,马克思主义倡导政治制度的民主化。
马克思主义情怀认为,只有实现真正的民主,才能使个人享有平等的政治权利。
这意味着人民可以自由地参与社会事务的决策,保障社会中每个人的利益被公正地代表和维护。
三、社会领域的追求除了经济和政治领域,马克思主义情怀追求的社会公平与正义还体现在社会关系和文化领域。
首先,马克思主义倡导社会关系的平等与共享。
马克思主义情怀追求以合作和互助为基础的社会关系,强调人与人之间的平等和团结。
通过消除社会中的敌对和对立,社会将更加公平和和谐。
其次,马克思主义关注文化的解放与发展。
马克思主义情怀认为,文化是人类共同创造的财富,应该让每个人都能享受到文化的福利。
马克思正义理论研究
马克思正义理论研究二十世纪70年代初期,西方学者塔克、伍德先后发表了马克思与正义关系的著作。
塔克和伍镌有许多相似的观点,因此,二人的理论被概括为“塔克——伍德命题:对于这一革命性问题,分析马克思主义哲学内部划分为两个主要派别:赞成派与反对派,由此,围绕“马克思与正义”这一问题,学界展开了关于正义学说的争论。
赞成派的胡萨米对塔克和伍德的观点进行了激烈地批判。
胡萨米认为,尽管马克思在著作中没有系统论述过道德范畴,但是不可否认,马克思是出于维护正义的动机来批判资本主义。
在胡萨米看来,一个道德标准在一个社会里必须是有阶级的,而且不仅仅只有一个,它应该是多元化的。
柯亨也认为,伍德的论证存在错误之处。
马克思是从资本主义非正义出发,谴责资本主义社会并以此建构了马克思正义观。
此外,诺史杰拉斯、凯•尼尔森等学者从不同层面考察马克思正义观,认为不能忽视马克思持有的道德批判视角。
国内学者对■塔克一伍德命题”也极为重视。
李惠斌、李义天合著的《马克思与正义理论》梳理了西方学界对马克思与正义的讨论。
林进平教授在《马克思的“正义”解读》中对"塔克一伍德命题”进行了详细阐释。
总体来说,他认为马克思对正义是一种拒斥的态度。
与此相反,段忠桥教授在《马克思正义观的三个根本性问题》等一系列文章中,运用分析马克思主义方法对文本进行详细解读,力图还原马克思的正义形象。
周凡探讨了.塔克一伍德命题"的复杂性及其带来的启示。
李佃来对马克思正义观进行建构并拓展了其意蕴。
总而言之,国内外学者从不同层面、不同角度对"塔克——伍德命题”进行了研究,丰富了马克思正义观的内容。
基于此前研究,我们从"塔克一伍德命题”的焦点问题人手,把中西学者的争论置于同一参照系下,在分析马克思文本的基础上,阐明.塔克一伍德命题"的不足之处,进而揭示马克思正义观的方法论,力图为马克思正义观进行辩护。
一、何谓“塔克一伍德命题”在《马克思主义革命观》著作中,塔克明确提出,马克思认为资本主义不是不正义的。
对所谓“马克思正义悖论”的理论辨正
对所谓“马克思正义悖论”的理论辨正马克思主义正义理论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重要组成部分,包含了对社会正义的理论探讨和实践指导。
一些学者对马克思主义正义理论提出了所谓的“马克思正义悖论”,认为其存在逻辑矛盾。
本文将针对这种观点进行理论辨正,指出所谓的“马克思正义悖论”是对马克思主义正义理论的误解和曲解。
所谓的“马克思正义悖论”主要围绕“马克思主义是否追求平等”的问题展开。
一些学者认为,马克思主义主张消除阶级对待以实现社会平等,在消除阶级对立的过程中,必然需要借助国家的力量,而国家存在就必然导致了新的阶级对立。
他们认为马克思主义正义理论在追求平等的同时也导致了新的不平等,从而形成了一个矛盾。
这种观点忽视了马克思对于国家的理论探讨。
马克思主义并不是简单地主张国家的统治,而是主张在特定历史阶段下需要有一个能代表全体人民利益的国家。
马克思认为,在无产阶级夺取政权后,国家将逐渐消亡,最终实现阶级消亡和社会的自由平等。
所谓的“马克思正义悖论”并不存在。
只是在革命时期和过渡时期,国家的存在和作用是必不可少的。
所谓的“马克思正义悖论”还忽视了马克思主义对于正义的理解。
马克思主义的正义理论是以历史唯物主义和阶级斗争理论为基础的,强调了在不同历史阶段下的正义标准会有所不同。
在资本主义社会,马克思主义认为正义是指消除阶级对立、实现社会公平和人的全面发展。
而在共产主义社会,正义是指实现充分的社会平等和人的自由发展。
马克思主义没有一成不变的正义标准,而是随着历史的发展而变化的。
所谓的“马克思正义悖论”还忽视了马克思主义注重解放和人的自由发展的理念。
马克思主义并不仅仅追求经济的平等,更追求人的全面发展和解放。
在资本主义社会,马克思主义要求解放劳动者,使之不再受剥削和压迫。
在共产主义社会,马克思主义倡导人的自由发展,使每个人都能够充分实现自己的潜能。
马克思正义
二、马克思论正义马克思对资本主义下的正义主题,显然作了互相冲突的注解。
一方面,根据马克思的理解,构成资本主义的权利和义务、负担和利益的分配,恰恰是从它自身的自由原则的立场出发的。
从那种立场出发,与适于资本主义的权利分配相一致的行为,必定被判断为公正的。
正像马克思(1976:301)说的那样,当资本家剥削工人时,他们为获取自身的利益,通过利用其法权,去使用从工人那里雇佣来的劳动力,并未侵犯其权利:“[这种情况]对于买者是一种特别的幸运,对卖者也绝不是不公平”。
⑥这种权利,正如马克思(1976:731;《选集》第3卷:P19)所解释的那样,是适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权利和利益分配的一部分。
另一方面,从对资本主义体制总的趋向的描述中,又只能得出其不公正地对待工人的结论:“在资本主义体制内部,一切提高社会劳动生产力的方法都是靠牺牲工人个人来实现的;一切发展生产的手段都变成统治和剥削生产者的手段,都使工人畸形发展,成为局部的人,把工人贬低为机器的附属品……”(马克思,1976:799)⑦假如有切实可行且好的替代性选择,那些支配、剥削工人,使之堕落、非人性的社会安排,必定被认为是非正义的。
对于这样一种结论,能有什么更好的理由呢?对这一问题的解释方面,有三种处理方式。
一是像格拉斯(Geras,1985:85)那样,指控马克思逻辑混乱。
如果无法找到其他办法,将马克思对正义问题的嘲笑与他关于资本主义非正义的观点协调起来,就只能采用这种方式。
⑧艾伦·伍德(Allen Wood, 1993:P.434-435)提出另一种最极端的形式,来解决这个问题。
⑨他宣称马克思采用了黑格尔的立场,根据黑格尔的做法,只有采取尊重即将消失的某种社会秩序的自由原则的办法,正当和伦理价值才会结合在一起。
然而,正如伍德对马克思的解释那样,一种旧的社会秩序的权利和价值,并没有高于一切的力量。
我们行为的更高一级的主张,将由一个正在浮现的、更高的自由原则所构成。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正义论
罗尔斯的〈正义论〉一书,自1971年问世后,在西方国家引起了广泛重视,被视为第二次世界大战后西方政治哲学、法学和道德哲学中最重要的著作之一。
该书出版之后,受到热烈讨论,被列为不少大学课程的必读书籍之一。
由它引发的各类争鸣或研讨文章,更是汗
牛充栋,目不暇接。
美国著名的政治学者罗伯特?达尔表示:罗尔斯的著作在英语国家立即被承认是对政治哲学的一个根本性的贡献。
〈正义论〉一书之所以能起到如石击水的效应,关键在于它打破了西方政治哲学万马齐喑的冷清局面。
西方政治哲学的衰落已是众所周知,专攻政治理论的学者爱?麦?伯恩斯说:在政治学说的阳光下没有多少新东西。
这充分表明了西方传统思辨方法构筑的理论体系的困境。
罗尔斯的〈正义论〉一书则以其独特性和思辨性令人耳目一新。
”
约翰?罗尔斯(John Rawls 1921-),美国著名哲学家、伦理学家,1921年生于马里兰州的巴尔的摩,1943年毕业于普林斯顿大学,1950年在该校获博士学位,以后相继在普林斯顿大学(1950-1952年)、康奈尔大学(1953-1959年)、麻省理性工学院(1960-1962年)和哈佛大学(1962-)任教,现为哈佛大学哲学系教授。
〈正义论〉一书是罗尔斯积近二十年的努力思考的一部心血之作,它集罗尔斯思想之大成,把罗尔斯十多年来所发表的论文中表达的思想发展成为一个严密的条理一贯的体系——即一种继承西方契约论的传统,试图代替现行功利主义的、有关社会基本结构的正义理论。
有评论称〈正义论〉一书产生如此广泛的影响有以下几个原因:“首先是罗尔斯所研究的社会正义问题涉及到广泛的领域。
他是作为一个哲学家从道德的角度来研究社会的基本结构的,即研究社会基本结构在分配基本的权利和义务、决定社会合理的利益或负担之划分方面的正义问题。
然而由于这一对象的性质,他在学科上就必然要涉及到伦理学、政治学、法学、社会学、经济学等许多领域,而且,他所研究的问题又关系到对每个人来说都是至关重要的切身利益,因此,他的讨论就不仅为伦理学,而且为其它一些学术领域的学者所注目,甚至为一般公众所关心。
” “美国社会处在一种危机之中,处在一个亟须调整关系的关口,而罗尔斯〈正义论〉中所探讨的平等自由、公正机会、分配份额、差别原则等问题,恰以一种理论的方式提出了一些解决问题的建议或希望。
照罗尔斯的说法,他的理论是理想性质的,不涉及任何现实的制度和政策,探讨范围仅限于一种‘法律被严格服从的状况’,限于一个‘组织良好的社会’,因而他的理论又被人称为一种乌托邦理论。
但是,这并不是那种老式的、真诚幻想和期待的乌托邦理论,而宁可说是一种证明方式和标准,一种想为非理想的正
义理论提供基础的尝试。
罗尔斯认为,正义论可分成两部分,第一部分即理想部分,确立了那些在有利的环境下一个组织良好的社会的原则,即那些处理人类生活中不可避免的自然限制和历史偶然因素的原则;第二部分即非理想部分,则面对现实,主要由解决不正义问题的原则组成。
他主要考虑的是理想部分,然而,他认为理想理论是非理想理论的基础,理想的正义要为怎样对待现实的不正义提供指导。
所以,在他的著作中实际上体现着一种高度的虚拟性和强烈的现实性的结合,他是有感而发的,但所发并非一定通过直接诉诸现实政治问题的形式。
相反,有时
思辨的程度愈高,倒愈能表现时代的面貌。
因此,他的思想作为他所处的动荡时代、他所处的美国社会的一种折射乃至聚光,自然会引起许多人的注目和反应。
” 这些问题在当今正
值转型中的中国,也是有着同样的价值的。
‘正义’一词的使用由来已久。
在亚里士多德那里,它主要用于人的行为。
然而,在近现代的西方思想家那里,"正义"的概念越来越多地被专门用作评价社会制度的一种道德标准,被看作社会制度的首要价值,罗尔斯则更明确地规定,在他的正义论中,正义的对象是社会的基本结构——即用来分配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划分由社会合作产生的利益和负担的主要制度。
他认为:人们的不同生活前景受到政治体制和一般的经济、社会条件的限制和影响,也受到人们出生伊始所具有的不平等的社会地位和自然秉赋的深刻而持久的影响,然而这种不平等却是个人无法自我选择的。
因此,这些最初的不平等就成为正义原则的最初应用对象。
换言之,正义原则要通过调节主要的社会制度,来从全社会的角度处理这种出发点方面的不平等,尽量排除社会历史和自然方面的偶然任意因素对于人们生活前景的影响。
”
、为此,罗尔斯通过进一步概括以洛克、卢梭、康德为代表的契约论、使之上升到更高的抽象水平而提出了他的“公平的正义”理论。
罗尔斯认为:各方将选择的原则是处在一种“词典式序列”(lexical order )中的两个正义原则,第一个原则是平等自由的原则,第二个原则是机会的公正平等原则和差别原则的结合。
其中,第一个原则优先于第二个原则,而第二个原则中的机会公正平等原则又优先于差别原则。
这两个原则的要义是平等地分配各种基本权利和义务,同时尽量平等地分配社会合作所产生的利益和负担,坚持各种职务和地位平等地向所有人开放,只允许那种能给最少受惠者带来补偿利益的不平等分配,任何人或团体除非以一种有利于最少受惠者的方式谋利,否则就不能获得一种比他人更好的生活。
所谓"公平的正义"即意味着正义原则是在一种公平的原初状态中被一致同意的,或者说,意味着社会合作条件是在公平的条件下一致同意的,所达到的是一公平的契约,所产生的也将是
一公平的结果。
罗尔斯的正义论确实具有一种平等主义的倾向。
而体现这一正义观的两个正义原则通过几次过渡性的陈述而达到的最后陈述则是:第一个正义原则:每个人对与所有人所拥有的最广泛平等的基本自由体系相容的类似自由体系都应有一种平等的权利(平等自由原则)。
正义在某种意义上可以说是正当的一个子范畴,或者说,正义即是应用于社会制度时的正当。
按罗尔斯的说法,伦理学必须包括正义论,而正义总是意味着某种平等,这等于是说,设计一种正义的社会制度就是要使其最大限度地实现平等。
罗尔斯的两个正义原则也确实透露出这样一种平等乃至平均主义的倾向;他认为他的差别原则达到补偿原则的某种目的,即给那些出身和天赋较低的人以某种补偿,缩小以至拉平他们与出身和天赋较高的人们的出发点方面的差距。
在他看来,天赋不是道德上应得的(desert),应当把个人的天赋看成是一种社会的共同资产,虽然自然资质的分布只是一个中性的事实,但社会制度怎样对待和处理它们却表现出正义与否的性质。
他反复申明这两原则决不会导致一个英才统治的社会,不会导致一个差别悬殊的社会,甚至不无天真地表现出这样一种预期:倘若始终遵循这两个原则的话,未来社会的人不仅将在制度形式上保证平等,而且能够接近事实上的平等。
〈正义论〉作为经典,博大而精深,虽然现在不是很看得懂,但我相信我已经可以把握
其中的一些东西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