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企业会计准则新旧制度对比
新旧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对比
新旧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对比企业会计准则是指规范企业财务会计核算、信息披露和财务报表编报的标准规范。
此外,企业会计准则是一种财务会计规则的体系,其规定了企业应如何记录和报告其经济活动。
这些规则和标准制定了一系列财务报表的基础和标准化,以便投资者、债权人和其他利益相关方能够更清楚地了解企业的财务状况。
在企业会计准则的持续改革和发展下,新旧两个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之间一直存在着差异。
新旧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的对比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进行:1.立法依据旧的企业会计制度和会计准则是建立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负责行政机关和财政审核机关责任法》的基础上,旨在保证企业的财政管理及其政策的正确性。
而新的企业会计制度和准则建立在2006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会计准则》基础上。
2.制定部门旧的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由国务院颁布,但在制定过程中参与主要是财政部门。
而新的企业会计准则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会计准则委员会制定,通过全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评审等方式确定,参与其中的多为财政部门、证券市场监管机构、上市公司、会计师事务所等利益相关方。
3.会计处理方法旧的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重视账面价值和稳健性原则,企业需按照国家规定的方法计算资产、负债和股东权益项目,在报表中不能直接体现企业的内部效益和潜在风险信息。
而新准则更加注重信息披露和市场化原则,更加注重资产负债表的真实性和公允性以及利润表的可比性,使企业报表更直观、更能反映出企业内部运营,为各投资者提供更加透明的管理信息。
4.会计处理影响旧的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会计处理可以使企业暂停部分的在建工程,通过延长投资周期控制税收;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减少企业税负;将额外的成本或负债计入账面报告,降低企业的信誉度。
而新的企业会计准则会计处理要求企业从更加全面的财务数据中分析其日常运营情况、流程和效率等方面的表现,可以在较长时间段内提高企业的竞争力和稳定性。
2006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
2006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引言】2006年,我国发布了全新的《企业会计准则》,这是我国会计事业发展的重要里程碑。
新准则的发布实施,对于提高企业会计信息质量、规范企业会计行为、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企业会计准则的主要变化】与旧准则相比,2006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发生了许多重要的变化。
首先,新准则引入了国际会计准则的理念,更加注重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可靠性。
其次,新准则对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存货等资产的计量和确认进行了更为严格的规定,以减少会计操纵的空间。
此外,新准则还对企业的收入确认方法进行了重大改革,引入了权责发生制的原则,使得收入确认更加科学合理。
【具体准则内容解析】在新准则中,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存货、收入、所得税等条款都进行了详细的规定。
例如,新准则对固定资产的确认和计量进行了明确,要求企业以取得固定资产所有权为前提,确保固定资产的真实性和可靠性。
在无形资产方面,新准则规定无形资产的确认需满足可辨认、可控、能够带来经济利益等条件,从而提高了无形资产信息的可靠性。
在存货方面,新准则要求企业采用先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等方法计算存货成本,有助于更准确地反映存货价值。
在收入确认方面,新准则引入了权责发生制的原则,要求企业根据商品或服务的交付、收入的取得等因素确认收入,提高了收入确认的合理性。
此外,新准则还对所得税的核算方法进行了调整,要求企业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计算所得税,以更好地反映企业的税收负担。
【企业会计准则的实际应用】以一家制造业企业为例,在新准则下,企业需要按照新准则的规定对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存货等进行确认和计量,从而影响企业的财务报表。
此外,新准则对收入确认方法的变化,也可能导致企业的收入和利润水平发生波动。
因此,企业在实际应用新准则时,需要充分考虑这些变化,做好会计核算和财务报表的调整工作。
【结论】2006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是我国会计事业发展的重要里程碑,对于提高企业会计信息质量、规范企业会计行为具有重要意义。
新旧准则会计准则比较
新会计准则与原会计准则的比较2006年2月1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在北京发布了39项企业会计准则(以下简称“新准则”)和48项审计准则。
会计准则自2007年1月1日起在上市公司施行,鼓励其他企业施行。
新会计准则的实施,有利于贯彻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有利于完善市场经济体制,有利于提高对外开放水平,有利于资本市场健康稳定发展,有利于解决中国市场经济地位和反倾销问题,有利于金融改革和化解金融风险问题,有利于提高中国企业的形象。
为便于学习理解和实施新会计准则,本文对16项修订后发布的具体准则与修订前的原会计准则做了对比。
新准则是对原准则的继承、发展和完善,大部分规定与原准则相同。
抛开体例和文字表述等形式上的差异,两者的主要差异(并非全部差异)如下:1.《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①存货发出计价原准则:个别计价法、先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移动平均法和后进先出法等新准则:个别计价法、先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②借款费用原准则:不能计入存货成本新准则:符合条件的可以资本化2.《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①规范的范围原《投资》准则包括股权投资、债权投资且划分为长期投资和短期投资。
新准则仅规范长期股权投资,债权投资和短期股权投资纳入《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规范。
②权益法的应用范围原准则:投资企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应采用权益法核算。
新准则:投资企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应采用权益法核算;投资企业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投资企业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并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短期投资和投资企业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公允价值能可靠计量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规定核算。
2006年新的会计制度
2006年新的会计制度
2006年,中国实施了新的会计制度,即《企业会计准则》
(以下简称“新会计准则”)。
新会计准则的实施主要目的是进一步规范企业会计核算和信息披露,提高财务会计信息的质量和透明度,以适应经济全球化和市场经济发展的需求。
新会计准则的主要特点包括:
1. 依法独立发布:新会计准则独立编制和发布,不再作为财政部颁布的财务会计制度的一部分。
2. 选择性执行:新会计准则为企业提供了可选择执行的会计政策,企业可以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选择适用的会计政策。
3. 国际接轨:新会计准则与国际会计准则(IFRS)保持一致,加强了中国企业与国际市场的沟通和交流。
4. 分类存储:新会计准则要求企业按照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成本和费用等科目进行分类存储,提高了信息的透明度和可比性。
5. 全盘挂账:新会计准则取消了以往一些特定项目的统一核算方法,改为全盘挂账,更全面地反映了企业的真实财务状况。
通过实施新的会计制度,中国企业的财务会计信息更加规范和
准确,为企业的业务经营和投资决策提供了更可靠的依据。
同时,新会计准则的实施也为中国企业与国际市场的交流与合作提供了更好的基础。
会计政策解读新旧企业会计准则的基本准则差异比较
会计政策解读-新旧企业会计准则的基本准则差异比较2006年2月15日,财政部发布了新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要求上市公司自2007年1月1日起执行,同时鼓励其他企业执行。
与原基本会计准则相比,新基本准则发生了一系列的变化:1、整体结构的变化:原基本准则为十章,分别为总则、一般原则、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利润、财务报告以及附则等。
新基本准则为十一章,除新增了第九章"会计计量"之外,将第二章的名称由"一般原则"修改为"会计信息质量要求",突出了财务会计的目标是提供有用的信息。
2、修改了基本准则的目标。
原基本准则的目标为统一会计核算标准,保证会计信息质量。
新基本准则则将目标修改为统一企业会计标准,规范会计行为,保证会计信息质量。
也就是说增加了"规范会计行为".3、增加了财务会计报告的目标:旧基本准则对财务会计报告的目标并未作明确的规定。
新基本会计即第四条规定:"财务会计报告的目标是向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提供与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的会计信息,反映企业管理层受托责任履行情况,有助于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作出经济决策。
"4、对会计的一般原则进行了较大的修改,这不仅表现在基本准则章节名称的变化,而且还表现在具体的内容上。
新会计准则将原基本准则中的"一般原则"章节变更为"会计信息质量要求".原基本准则中规定了12项基本原则,即7个会计信息质量特征(真实性、相关性、可比性、一致性、及时性、重要性、明晰性)和5个计量和确认方面的基本原则(实际成本计价原则、费用配比原则、权责发生制原则、划分收益性支出和资本支出原则及谨慎性原则)。
新基本准则则进行了补充与修改,将会计原则修改为8个原则(客观性、相关性、明晰性、可比性、实质重于形式、重要性、谨慎性和及时性)。
新旧《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比较分析
新旧《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比较分析[摘要] 本文将2006年我国新出台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同1992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进行了比较。我国新的企业会计准则在内容上进行了许多革新,致力于从整体上提升企业会计信息质量,在与国际惯例接轨的同时保持了自身特色,相比旧准则而言有很大的进步,但也存在一些不足。本文对此进行了评价与分析。[关键词] 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比较2006年2月15日,国家财政部发布了39项企业会计准则(以下简称“新准则”),这标志着适应我国市场经济发展要求、与国际惯例趋同的企业会计准则体系正式建立。新准则自2007年1月1日起在上市公司施行,同时鼓励其他企业施行。在新的会计准则体系中,包括1项基本准则、38项具体准则和相关应用指南。在38项具体准则中,还包括22项新推出的准则,极大丰富了原有的会计准则体系。一、新会计准则修订的意义此次会计准则改革强化了为投资者和社会公众提供决策有用会计信息的新理念,实现了与国际会计准则的趋同,首次构建了比较完整的有机统一体系, 为改进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提供了有益借鉴。新会计准则的发布意味着正在进行市场经济建设的中国,真正拥有了能够与其他国家沟通的国际通用商业语言。拥有了国际通用商业语言就意味着在会计准则国际趋同的大环境下,中国将一改过去因会计准则不同而出现分歧时唯有“协调”的局面。二、新旧会计准则比较1. 总体比较基本准则的修订是以1992年版本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为基础,以2000年国务院颁布的《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为依据,借鉴IFRS《编报财务报表的框架》,结合中国的具体情况修订而成的。它在整个准则体系中起到统驭的作用。一方面,它是“准则的准则”,指导具体会计准则的制定;另一方面,当出现新的业务,具体会计准则暂未涵盖时,应当按照基本准则所确立的原则进行会计处理。新的基本准则包括总则、会计信息质量要求、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利润、会计计量、财务会计报告、附则等11章内容,而旧的基本准则包括总则、一般原则、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利润、财务报告、附则等10章。新准则从基本理念、基本原则出发,到会计要素的定义、确认和计量,再在以上基础上最后编制出会计报表,显然从总体感觉上新的准则更具符合国际惯例的逻辑并考虑了会计实务的具体情况和操作可行性,前后连贯,上下传承,更具指导性。全部条款由66条缩减为50条,篇幅也缩减为约原来的一半,将原来与具体准则中相重复甚至相矛盾的内容彻底删除,体现了修改准则的初衷;同时也借鉴国际经验,补充了如公允价值等计量属性的内容,逐步向国际会计准则趋同。经过本次修改、充实,新的基本准则将真正成为涵盖了全部基本概念和基本原则的具体准则制定基础,真正成为准则的准则,更好地统驭和规范各具体准则,并且对新业务进行原则上的指导,最大程度地体现基本准则的权威和实际作用。2. 具体比较(1)会计目标及使用者会计准则是会计行为规范,而行为规范首先应该明确行为动机——财务会计报告目标。旧准则忽略了“会计行为动机”。旧的基本准则规定为:“适应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及“符合国家宏观经济管理的要求”(《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1992》),而新的基本准则明确表示为:“财务会计报告的目标是向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提供与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的会计信息,反映企业管理层受托责任履行情况,有助于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作出经济决策”,这一变化明显体现了我国会计理论界的共识。我国目前的情况很特殊,处于一个过渡时期,初步建立了资本市场,但各种机制尚不健全,资本市场处于弱势,而且国有股一股独大,流通股所占比例偏低,这些使得我国的会计目标具有特殊性,会计目标的复杂性决定了我国必须在借鉴国外经验的基础上,立足于我国的实际国情而制定会计准则,不应单纯以某一种目标为导向,而必须在现有目标之间寻求一种均衡。关于财务报告的使用者,旧准则带有计划经济的惯性:把企业作为国家宏观管理的下属。新准则把企业作为市场经济主体,以两权分离作为财务报告的基本假设,突出了财务报告对外的基本特性(而不是满足于“企业内部管理);把财务报告作为沟通投资者与经营者的商业语言,满足外部及利益相关者的需求,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包括投资者、债权人、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和社会公众等。(2)会计信息质量要求新准则对会计一般原则作了完善。原来的基本准则第二章“一般原则”中,具体规定了12项原则。这12项原则都是为了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可靠、及时、有用、清晰明了等要求,国外一般称为“会计信息或财务报表的质量特征”。在修订后,将原来的“第二章一般原则”改为“会计信息的质量要求”,这也是准则进一步与国际接轨的具体体现。新准则从财务报告的目标出发,进行了以下修订:①将“横向可比性”与“纵向一致性”进行合并;②将“权责发生制”提升到“基本前提”层面;③将“历史成本计价”降低到“会计计量原则”的操作层面;④删除了“配比”原则。因为会计分期假定与权责发生制基础涵盖了配比要求;⑤删除了划分收益性支出与资本性支出原则,因为国际惯例对“收益期及各期收益额不确定的跨年度受益的资本性支出,不允许资本化,直接计入本期费用损失”。此外,在原来12项一般原则的基础上,增补了会计的“经济实质重于法律形式”的原则。2001年《企业会计制度》中确定“实质重于形式”为会计核算的一般原则,要求“企业应当按照交易或事项的经济实质进行会计核算而不应当仅仅按照它们的法律形式作为会计核算的依据”。在实际工作中,交易或事项的外在法律形式并不总能完全反映其实质内容,会计信息要想反映其所拟反映的交易或事项,就必须根据交易或事项的经济实质,而不是仅仅根据其法律形式进行核算和反映。因此,“实质重于形式”原则可以理解为:由于交易或事项的经济实质与法律形式并非总相一致,作为经济信息系统的会计,应当根据交易或事项的经济实质而非法律形式进行确认、计量和披露。(3)会计要素旧准则按照交易或者事项的经济内容确定会计要素。新准则按照交易或事项的经济特征确定会计要素:①以交易或事项对会计主体经济利益影响划分会计要素:资产与负债是“预期”经济利益的流入与流出;收入与费用是“当期”经济利益的流入与流出。②所有者权益要素强调了与“资产”、“负债”要素的关系(所有者权益金额取决于资产和负债的计量)。新准则澄清了被动要素与主动要素的关系:明确了所有者权利的性质(剩余权益)。③“利润”要素强调了与收入、“费用”要素的关系,利润金额取决于收入和费用、直接计入当期利润的利得和损失金额的计量。新准则澄清了被动要素与主动要素的关系。④补充界定了“利得”与“损失”要素。⑤增加了对“ 资产”、“负债”、“收入”、“费用” 要素的确认条件: “资产”确认条件是该资源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资源的成本或者价值能够可靠地计量;“负债” 确认条件是该义务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出且未来流出的经济利益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除修改了六大会计要素的定义之外,基本准则还吸收了国际准则中的合理内容,在“利润”要素中引入国际准则中的“利得”和“损失”概念,利得不是经营收入所得,但构成利润的组成部分,如固定资产的处置收益;损失不是费用,但会减少企业的利润,如固定资产的盘亏或毁损等。新的基本准则较旧的基本准则变化最大之处可能就在于此:在制定中国会计准则时,我们坚持,凡是我国会计制度已有明确规定并在实务中得到广泛认可,且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没有实质性差异的,都加以继承并形成准则或纳入相应的准则项目。集中体现就是六大会计要素的定义的全面更新,全部采用国际通用的标准和定义,同时考虑关于各部分的具体说明与具体准则相重复,对篇幅作了大量调整,只是保留了相应要素的确认原则和记录原则,从而使本部分简明扼要,重点突出,利于使用者查询和参考。(4)会计计量在新准则调整中的一个亮点就是会计计量独立成章,大胆引用重置成本、可变现净值、现值、公允价值等最新计量属性。在基本准则中提倡公允价值这些计量属性,体现了中国会计界的勇于进取,将这一属性纳入基本准则意味着我们也要向西方发达国家一样共同面临世界性的会计难题,对于处在一个转型阶段的中国来说,这种做法无疑将大大提升我国会计在国际界的地位和影响力。公允价值的应用是新准则的一个亮点和新突破。按照公允价值计量,成为会计准则体系中新增加的金融工具、投资性房地产、非共同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债务重组和非货币性交易等必须执行的内容。新准则规定: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应当以公允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资产的成本,公允价值与换出资产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由此产生的结果是:这一交换将产生利润。而此前采用的账面价值计算法,基本不产生利润。这对于投资性地产上市公司则孕育了一定机会, 由于可能每年重估地产价值,并以市值反映其账面价值, 由此将直接大幅提高每股的净资产,降低市净率。另外,由于折旧消失,相应会提高公司利润,有效提升公司股票的估值水平。新准则给企业以及会计师事务所提出了较大的挑战。判断公允价值的确认方法是否恰当,公允价值的确定是否合理,将成为会计计量是否合理的关键。这一规定执行后,一旦债务人获得了债务的豁免,反映到报表上将会是直接提高其当期利润和每股收益。因此,那些负债金额较高又有可能获得债务豁免的公司,值得投资者关注。当然我们也应把握这样一个原则:以历史成本为基础,除非条件比较充分,否则,公允价值是不允许滥用的。三、新会计准则的不足1. 会计准则的制定程序不够民主我国目前采用政府主导型会计准则制定模式,制定程序不够民主,没有建立公开听证制度,征求意见制度还有待完善。程序民主重在凸显社会参与的理念,旨在建立一套良好的机制,从技术上保证准则制定的公平性和效率性。效率性必须以会计准则的质量为前提,如果会计准则质量不高,就毫无效率性可言。因此,会计准则制定的每一个环节都必须要有足够的时间来作保证,遵循“充分程序”原则。另外需要指出的是,国有企业应该明确为民众的一员,而不能因其具有特殊的投资者而向准则制定者施压,否则影响准则制定的公平与效率。2. 会计信息质量要求层次性不明显首先,会计信息质量要求层次性不明显。不同的会计信息质量要求之间的关系存在相容、相近、互斥,只有会计信息质量要求层次分明、重点突出,才能充分地发挥指导具体准则制定的作用。我国会计信息质量要求层次不够分明,逻辑不严密且都是单线条的,无法体现会计信息质量要求的层次性及相互之间的制约和权衡关系。造成这种缺陷的主要原因是基本准则采用的是法规的条款形式和法规式的语言,导致其理论性较差。如果不改变基本准则的形式,这种缺陷很难消除。其次,会计信息质量的主要特征是真实性和相关性。两者有时会出现矛盾。新准则没有规定当真实性和相关性发生冲突时,应将哪一个放在首位。笔者认为,我国的选择应该是:在保证真实性的前提下,选择最相关的信息。更重视真实性是我国财务会计报告的目标,是反映受托责任决定的,不相关的信息固然无用,但相关信息也并非对人人都有用;而不真实的信息就非常危险,有可能误导信息使用者做出决策,从而带来难以估量的风险。3. 会计要素定义存在缺陷2000年国务院发布的《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对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和利润六大会计要素进行了重新定义,取代了旧准则中关于会计要素定义的规定。新准则中的会计要素定义和《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中的会计要素定义没有本质区别,两者都借鉴了美国等西方发达国家的做法,引入了“利得”和“损失”概念。新准则规定,所有者权益的来源包括所有者投入的资本、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利得和损失、留存收益等,利润包括收入减去费用后的净额、直接计入当期利润的利得和损失等。新准则将利得和损失作为会计要素,能清晰地反映利得和损失与营业收入和营业费用的具体信息。因为我国《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中没有把利得和损失作为会计要素。所以法律地位相对较低的基本准则只能退而求其次,将其分别引入到所有者权益和利润之中,分别反映企业偶发性交易或事项所形成的经济利益的流入或流出。将所有者权益和利润中那些不存在因果关系、无需按配比原则确认的项目与存在因果关系并需要将收支配比的项目区别开来,使会计信息更具相关性。但是,对利得和损失的这种处理方法也存在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基本准则非但不能指导具体准则的制定,反而取决于具体准则的规定。例如,新准则规定,所有者权益的来源包括所有者投入的资本、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利得和损失、留存收益等,这部分利得是否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应该由具体准则规定。这就出现了所有者权益包括的内容实际上是由具体准则来规定的局面。4. 公允价值的采用在国际会计准则里,资产和负债都要求按公允价值计价。但我国的会计准则则要求,由于市场发育程度不高,很多资产还没有公允价值,所以说不可能都采用公允价值。在我国新的会计准则里,还保留了相当部分的资产采用历史成本来计价。总之,新的基本准则包含了最基本的核心概念,避免对一些具体问题的讨论,具有相对稳定性、一致性、科学性和逻辑性,能够与具体准则相匹配、衔接,而不是对它们的简单归纳和内容上的重复。理论完备、高度浓缩,指导和规范具体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的制定是它的唯一目的。本次基本准则的修改和重新出台,令整个准则体系的基础大步向国际标准和惯例迈进,作为准则的准则,其基础地位更加明显,其统驭力和权威性大大加强,令中国会计准则体系更加完善,并最终取得了与国际会计准则趋同的“同等”地位。会计准则国际化不仅包括标准的国际化,还包括实施的国际化,也就是准则实施水平也必须达到国际先进水平。新会计准则的实施,必将有利于贯彻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有利于完善市场经济体制,有利于提高对外开放水平,有利于资本市场健康稳定发展,有利于金融改革和化解金融风险问题,有利于消除在海外上市的公司按照中国会计准则编制的财务报表与按照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财务报表之间的差异,有利于提高中国企业的形象,从而有利于中国企业进行海外融资,拓展国际业务,实施“走出去”的国际化战略。主要参考文献[1] 袁文龙. 对《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的理论评价[J]. 财会月刊,2006,(7).[2] 王磊彬. 《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新旧差异及动因分析[J]. 农村财务会计,2006,(6).[3] 陈敏,陈金艳. 新旧会计准则比较及分析——基本准则[J]. 中国总会计师,2006,(4).[4] 本书编写组. 最新企业会计准则讲解与运用[M]. 上海:立信会计出版社,2006.。
新旧会计准则的对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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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51
一
修订 的 《 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 则》 及
3 8项 具 体 准 则 , 于 2 0 并 0 6年 O月 3 日 0 是 我 国 经 济 生 活 的重 大 事 件 , 中 国会 计 在 发 展 史上 具 有 里程 碑 的意 义 。 企 业会 计 准 则 的 变 更 是 我 国 企 业 与 国 际 接 轨 的体 现 ,
财经纵横 ◇
新 旧会计 准则 的对 比
◎文/ 王小瑞 政 部 发 布 了新 则 从 基 本 会 计 准 则 到 具 体 会 计 准 告》 国际会计 ; 5目 财 与《 隹则第 3 4号—— 中期财 务 报告 》 内容 也相 近 。 则 , 内容 都作 了较 大的改 动 在 1 t , 企 业 会计 准 则 在 会 计 科 目 方 :. 新 1u = 的 划 分 , 这 些 业 务 收 入 和 发 生 的成 本 统 将
( ) 计 准则 与 国 际会 计 准 则趋 同 一 会 国际 会 计 准则 委 员会 原 来 有 三 个准 则
( ) 允 价 值 是 目前 国 际流 行 的计 量 四 公
属 性 , 修 订 的 《 业 会 计 准 则 第 1 新 企 2 突破 , 会 计 的 发 展 和 企 业 经 济 活 动 带 来 涉及到财务报表列报 . 国际会计准则第 1 对 《 号——债务 重组》 引进公允价值作 为计量 了新 的动 力。 而 旧 的 会 计 准 则 , 会 计 上 在 号—— 会计政策披露》 国际会计; 《 佳则第 5 属 性 是 “ 度 ” “ 则 ” 互 分 立 , 是 一 个 融 制 和 准 相 不 号—— 财务报表应提示的信息》 国际 会计 《 新 会计 准 则 提 出 五种 计 量 模 式 , 历 即 合 于 一 体 的统 ~ 体 系 , 会计 工 作 带 来 诸 为 准则第 1 3号— — 流 动 资 产 和 流 动 负 债 的 史 成 本 、 置成 本 、 变现 净 值 、 值 、 允 重 可 现 公 多 不便 , 制 约着 会 计 行 业 的 发展 。 也 呈报》并 于 1 8 9 9年对 以上三 个准 则进行 价 值 等 多种 计 量 属 性 , 现 了计 量基 础 的 实 二 、 的会计 准则 , 新 结构 更 加 合 融合 后发布了现在 的 《 国际会计准则 第 1 多元 化 , 如 投 资 性 房地 产 、 务 重组 等 资 譬 债 理 号——财务报表列报》 规范 了通用财务报 产 计 价 。 在 税 法 上 , 务 重 组 业 务 中 债权 , 债 旧准 则 包 括 引 言 、 义 、 认 、 始 计 表 的编制基础。而我 国《 业会计准则 第 人对债务人 的让 步 , 定 确 初 企 即债 务人清偿债务 的 量 、 出存货成本 的确定 、 末计 量、 发 期 存货 3 O号——财务报表列报》 当于国际会计 金额 , 括 以低于 债 务 计 税 成 本 的现 金、 相 包 非 成 本 结 转 、 露 、 接 和 附 则 共 十部 分。 新 准则 的《 披 衔 国际会计; 隹则第 1号—— 财务 报 现 金 资 产 偿 还 债 务 等 , 务 人 应 将 重 组 债 债
新旧《企业会计准则》比较分析
2006年2月25日,中国财政部发布了包括39项准则在内的新的一整套企业会计准则体系。
新会计准则是在综合考虑当前的国际国内形势后做出的一次重大改革,顺应了当前宏观经济环境的结果,标志着适应我国市场经济发展要求,并与国际惯例趋同的中国会计准则体系已正式建立。
新的企业会计准则体系自2007年1月1日起在上市公司范围内实施,并积极鼓励其他企业执行。
新会计准则的变化较大,将对会计信息质量产生重大影响,因此研究新会计准则对会计信息质量的影响及如何保证新会计准则的有效执行,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文章基于此背景分析了新企业会计制度的改革对于会计信息价值的积极方面和消极方面的影响。
一、新会计准则改革背景会计准则的修改,既是我国企业会计发展的自身需要,也是和国际接轨的迫切要求。
我国原有的会计基本准则始于上世纪90年代初期,1992年,财政部在企业会计核算制度方面进行了第一次重大改革,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13个行业的会计制度,从1993年7月1日起开始实施。
后来财政部又相继制定并发布了13项具体会计准则。
这些会计准则在当时的经济环境下发挥了重大作用。
随着我国经济在过去十几年里的飞速发展,相关领域的法律条款也开始出现调整。
1999年,全国人大修订了《会计法》,2000年,国务院制定并发布了《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另外,修订后的《公司法》、《证券法》也于今年1月1日起开始正式施行,为了与上述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保持一致,原有的会计准则也需要随之修订。
会计准则全球化趋同的趋势最近几年日益明显,自2005年1月1日,已经有90多个国家表示要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随着我国经济开放程度越来越高,活跃在国际贸易和国际资本市场的中国企业更是需要首先在会计准则上国际化。
在国际贸易中,欧盟不完全承认中国市场经济地位,理由之一就是中国会计标准与国际差异较大。
在中国一些应诉反倾销的企业当中,也屡屡因为会计制度不接轨而失败。
会计准则没有和全球接轨,以及缺乏熟悉相关领域的会计师是重要原因。
新旧会计制度的会计科程对比-最新范文
新旧会计制度的会计科程对比摘要:2006年10月30日,财政部相继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
应用指南是企业会计准则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内容包括对《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等32项具体准则的进一步阐释,以及对会计科目和主要账务处理做出的规定。
本文就新旧会计准则的会计科目进行简单比较。
新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中的会计科目依据企业会计准则中确认和计量的原则制定,首次涵盖了各类企业(银行、证券、保险、租赁、建造承包商、农业等)的交易或者事项,使整个科目体系更加系统,完整,更能体现与国际的趋同。
新的会计科目体系在原会计科目体系的基础上作了不少增减。
科目的类别在原来的五类的基础上增加了一类,即共同类,包括5个会计科目:清算资金往来、货币兑换、衍生工具、套期工具、被套期项目。
企业在不违反会计准则中确认、计量和报告规定的前提下,可以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自行增设、分拆、合并会计科目。
企业不存在的交易或者事项,可不设置相关会计科目。
对于明细科目,企业可以按新准则规定自行设置。
企业也可结合实际情况自行确定会计科目编号。
本文就新旧会计准则的会计科目进行简单比较(除银行、证券、保险、租赁、建造承包商、农业等行业专用的科目外)。
以下科目按列报的先后顺序进行对比。
新准则科目名称旧准则科目名称简要说明一、资产类库存现金现金科目变更,核算内容不变交易性金融资产新增,本科目核算企业为交易目的所持有的债券投资、股票投资、基金投资等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
短期投资删去,部分内容并到“交易性金融资产”科目核算短期投资跌价准备材料采购物资采购科目变更,核算内容基本不变,新科目核算企业采用计划成本进行材料日常核算而购入材料的采购成本。
周转材料低值易耗品可以变更,企业也可以单独设置“包装物”、“低值易耗品”科目。
取消分期摊销法。
包装物持有至到期投资新增,本科目核算企业持有至到期投资的摊余成本。
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准备新增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新增,本科目核算企业持有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包括划分为可供出售的股票投资、债券投资等金融资产。
阐述我国2006年会计准则与此前发布的会计准则的主要变化
阐述我国2006年会计准则与此前发布的会计准则的主要变化2006年2月15日‚财政部发布了新企业会计准则‚包括1项基本准则和38项具体准则‚将于2007年1月1日起在上市公司施行。
这一准则体系既与我国国情相适应‚又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趋同‚为我国各类企业现有的经济业务提供了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的标准。
其发布实施‚必将对我国经济发展、对外开放和企业参与国际竞争产生重要推动作用。
新会计准则的主要变化:1、修改会计原则和要素‚权责发生制和历史成本不再作为会计核算基本原则新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为了与财务报告的目标相协调‚将第二章命名为“会计信息质量要求”‚对原基本原则分别作了补充、完善和相应的调整‚现有会计信息质量特征包括:可靠性、相关性、可理解性、可比性和一致性、实质重于形式、重要性、谨慎性、及时性八项原则。
但权责发生制原则和历史成本原则不再作为会计核算的基本原则。
增加了权责发生制会计基本假设。
新基本准则按照2000年国务院发布的《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中对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利润等六大会计要素进行了重新定义。
此外基本准则还吸收国际准则中的合理内容‚在“利润”要素中引入国际准则中的“利得”和“损失”概念。
2、会计要素的计量新的会计体系按照现行国际惯例把“公允价值”概念引入我国会计体系。
公允价值的应用、计量成为此次准则修改中的一大亮点。
公允价值计量模式‚是指以市场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作为资产和负债的主要计量属性的会计模式。
新会计准则对计量属性作出了重大调整‚不再强调历史成本为基础计量属性‚全面引入公允价值、现值等计量属性‚其中主要在金融工具、投资性房地产、非共同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债务重组和非货币性交易等方面采用了公允价值。
但在经济环境和市场条件还不具备的情况下‚新准则仍然坚持采用历史成本计量模式‚历史成本计量模式在新准则中应用仍然较为广泛‚如固定资产、石油天然气开采的计量等均没有采用公允价值。
《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新旧对比2006-2014
(五)公允价值。在公允价值计量下,资产和负债按照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资产所能收到或者转移负债所需支付的价格计量。
第四十二条 会计计量属性主要包括:
(三〕可变现净值。在可变现净值计量下,资产按照其正常对外销售所能收到现金或者现金等价物的金额扣减该资产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计量。
(四)现值。在现值计量下,资产按照预计从其持续使用和最终处置中所产生的未来净现金流入量的折现金额计量。负债按照预计期限内需要偿还的未来净现金流出量的折现金额计量。
《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新旧对比
2014年财政部修改了《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对旧的基本准则做了一些修改。为了方便大家更清楚地了解修改情况,特编制了如下对比表格,新准则红色字体为新增内容,旧准则绿色字体为删除内容,一删一增即是新旧准则修改的地方。
新准则(财会[2014]23价值。在公允价值计量下,资产和负债按照在公平交易中,熟悉情况的交易双方自愿进行资产交换或者债务清偿的金额计量。
第四十三条至第五十条内容没有修改。
通过上表可见,对《基本准则》的修改只有一处,即仅对公允价值重新作了表述。
第一条至第四十一条内容没有修改。
第四十二条 会计计量属性主要包括:
(一)历史成本。在历史成本计量下,资产按照购置时支付的现金或者现金等价物的金额,或者按照购置资产时所付出的对价的公允价值计量。负债按照因承担现时义务而实际收到的款项或者资产的金额,或者承担现时义务的合同金额,或者按照日常活动中为偿还负债预期需要支付的现金或者现金等价物的金额计量。
会计准则的新旧差异及影响
《企业会计准则》的新旧对照及其对上市公司的影响――2006新企业会计准则分析(“新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发布了一系列新的和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会计准则”)。
新会计准则包括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基本准则”),22项新发布的会计准则,以及16项对原会计准则的修订。
这标志着适应我国市场经济发展要求、与国际惯例趋同的中国会计准则体系正式建立,包括一项基本准则和38项具体会计准则。
基本准则将自2007年1月1日起施行,而38项具体会计准则将自2007年1月1日起在上市公司范围内施行,鼓励其他企业执行。
新会计准则在很大程度上体现了新的中国会计准则体系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趋同,并充分考虑了中国国情。
这些新会计准则涵盖了各项交易和事项的确认、计量、列报和披露,财务报告,并包括某些特殊行业和特殊业务的准则。
新会计准则提出了很多新的概念,比如金融工具、投资性房地产和股份支付,也引入了某些新的会计原则和处理要求,最为突出的是在很多方面引入了公允价值的计量要求。
这些新会计准则所带来的很多理念和做法与中国目前的会计规定和实务有相当大的差异,某些方面甚至可以说是一个根本性的改变。
与以往准则相比,新会计准则于2006年2月发布,自2007年1月1日起执行,实施时间相对较长。
但是,新会计准则变化大、难度高,要在一年之内实施所有这些准则,企业必须抓紧时间,全力以赴,才能如期成功落实。
同时,新会计准则的影响不仅仅是在会计和财务报告方面,对于企业的风险管理、经营策略、内部系统的设置和运行等诸多方面,新会计准则也会产生不同程度的影响,因此,尽早熟悉新会计准则的要求,评估其影响,预先规划、早作安排是极为重要的。
新准则将对公司财务报告产生较大影响,以下,我们分类列举了可能对公司业绩产生较大影响的若干规定:第一类:可能使利润得以提升的若干规定。
(1)债务重组:原准则规定,支付的对价与重组债务的差额应计入资本公积;新准则规定,用以清偿债务的公允价值与债务的差额应计入当期损益,并详细就以现金、非现金偿付,以及债转股等几类清偿方式分别规定了细则。
谈新旧会计准则的比较
谈新旧会计准则的比较[摘要]本文针对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及其应用指南,与原准则和相关制度进行对比分析,对资产减值准则在形式上、适用范围方面、资产减值的判断标准、计量和确认等相关内容进行了分析比较,指出了新准则与原准则的差异、特点和优势。
[关键词]《企业会计准则》商誉减值资产减值直线摊销法新的《企业会计准则》由1项基本准则、38项具体准则和应用指南三个部分构成。
新准则体系强化了为投资者和社会公众提供决策有用信息的新理念,实现了与国际准则体系的接轨和趋同,首次构建了我国比较完整、有机、统一的会计准则体系,并为改进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提供了有益的借鉴,实现了我国会计准则建设新的跨越和突破。
新准则体现了“立足国情、国际趋同、涵盖广泛、独立实施”的特点,和旧的会计准则相比,从基本会计准则到具体会计准则都作了较大的改动。
一、新准则在形式上发生了根本性变化,对资产减值有了明确的定义旧准则对于资产减值准备的相关内容,从1992年到2000年间陆续在不同的制度和文件中发布,散见于《企业会计制度》及相关规定中,没有具体专门的准则来进行统一规范。
新资产减值准则是新《企业会计准则》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形成了一个比较具体的会计准则,并且与其它相关准则相互联系,在新会计准则体系中既能相对独立实施,又与其它准则紧密相联,形成整个准则体系中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
二、资产减值的适用范围有了较大的变化旧准则主要适用于应收款项中的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短期投资、委托贷款、存货、长期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等项目。
新准则与旧准则相比,其适用范围有所扩大,但同时对部分资产有其它规定的从其规定。
新的资产减值的适用范围包括了长期股权投资、按成本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商誉、在建工程、生产性生物资产和探明石油天然气矿区权益减值等方面。
但同时对存货、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消耗性生物资产、建造合同、递延所得税资产、融资租赁中出租人未担保余值、应收款项和未探明石油天然气矿区权益等的减值适用其他规定。
2006年会计准则与老准则比较
2007年1月1日即将实施的新会计准则与旧版内容的不同比较一、《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一)仍然称为基本准则,所有企业均须执行,未按照国际惯例使用“财务会计概念框架”(CF)一词。
(二)明确了会计目标。
财务会计报告的目标是向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提供与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的会计信息,反映企业管理层受托责任履行情况,有助于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作出经济决策。
从理论上讲,我国的会计目标兼具受托责任观和决策有用观。
但是,我国会计目标显然将受托责任观放在第一位,强调会计信息的可靠性,与国际上普遍强调会计信息的相关性有一定差别。
(三)删除了会计核算的一般原则,而代之以会计信息的质量要求。
会计信息的质量要求包括可靠性、相关性、清晰性、可比性、实质重于形式、重要性、谨慎性和及时性等八个方面。
(四)权责发生制融合在基本假定中,历史成本体现在会计要素计量部分。
(五)会计要素定义遵照《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的规定,但收入与费用的定义部分地引入了资产负债观,这主要是借鉴了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IASB)《编制财务报表的框架》的相关条款。
(六)引入利得和损失两个概念。
同时,对于利得和损失又区分为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利得和损失、直接计入当期利润的利得和损失。
在理论上,前一种利得和损失实质上尚未实现,后一种利得和损失已经实现。
(七)首次规范会计计量属性。
规定了历史成本、重置成本、可变现净值、现值和公允价值五种计量属性,而且强调企业在会计计量时,一般应采用历史成本。
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编报财务报表的框架》中规定,财务报表的计量属性包括历史成本、现行成本、可变现价值和现值。
(八)取消了会计记账须用中文以及划分资本性支出与收益性支出的要求。
二、《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一)符合条件的存货发生的借款费用可以资本化。
这一规定体现在《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借款费用》中,即借款费用资本化的范围扩大到某些存货项目,也就是那些需要相当长时间才能够达到可销售状态的存货(如造船厂的船舶)。
新旧企业会计准则的比较分析
新旧企业会计准则的比较分析【摘要】本文通过对新旧企业会计准则的比较分析,从概述、会计主体范围、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会计政策选择和变更的影响等几个方面进行了深入探讨。
新旧企业会计准则在各方面都存在一定差异,比如会计主体范围的扩大、会计政策选择的影响等。
结合实际案例分析,本文总结了新旧企业会计准则的优缺点,并展望了未来的发展方向。
新旧企业会计准则在确保信息透明度和规范性的也存在适应性和灵活性的考量。
在未来的发展中,需要更多的细化和完善,以适应不断变化的市场和企业环境。
通过本文的比较分析,可以帮助广大企业更好地理解新旧企业会计准则的异同,为企业的会计实务提供更有针对性的指导。
【关键词】新旧企业会计准则比较、会计主体、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会计政策选择、优缺点比较、未来发展方向。
1. 引言1.1 背景介绍企业会计准则是企业在编制财务报表时所遵循的规范和原则,是确保财务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和可比性的基础。
随着时代的发展和经济环境的变化,会计准则也在不断更新和完善。
新旧企业会计准则的比较分析是为了探讨企业会计准则的演变过程和对企业财务报表的影响。
旧企业会计准则是根据传统会计理论和实践所制定的,而新企业会计准则则更加符合国际标准和现代企业管理的需要。
通过对新旧企业会计准则的横向比较和纵向分析,可以更好地理解会计准则的变化和优缺点,为企业的财务管理和业务决策提供参考依据。
在此背景下,本文将对新旧企业会计准则进行系统性的概述和比较分析,旨在揭示其在实践中的差异和影响,为会计理论和实务的发展提供参考。
1.2 研究意义企业会计准则是企业财务报表编制的依据,其规范性和适用性对企业的财务管理和信息披露至关重要。
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和会计准则的不断完善,新旧企业会计准则之间存在着差异和转变,这使得我们有必要对新旧企业会计准则进行比较分析。
研究比较新旧企业会计准则的意义在于帮助企业及相关机构更好地理解和适应会计准则的发展变化,提高财务报表的透明度和可比性。
新旧会计准则与企业会计制度的比较
新旧会计准则与企业会计制度的比较2006年2月15日,财政部发布了1项企业基本会计准则和38项企业具体会计准则,这标志着适应我国市场经济发展要求,与国际惯例趋同的企业会计准则体系正式建立。
企业会计准则体系,自2007年1月1日起在上市公司施行;力争在不长时间内,在所有大中型企业执行。
之前施行的《企业会计准则》是在1992年制定的,当时的企业会计准则主要是为了适应中国经济由计划经济模式向市场经济模式的转变。
2001年我国正式签署协议加入世贸组织后,对会计改革又提出了新的挑战,并且随着中国市场经济的进行,这套企业会计准则渐渐不能适应新形势的需要了。
因此,近两年中国对已有的企业会计准则进行了修改和完善,建立起一套新的企业会计准则体系。
财政部部长金人庆说,与原有的准则相比,新准则体系的最大特点是它实现了与国际相关准则的趋同,有利于进一步提高中国的对外开放水平。
2000年12月29日财政部出台了《企业会计制度》,2001年先在股份公司执行,2002年在所有外商投资企业执行,同时鼓励国有企业执行,到2005年底之前,国资委监管的所有中央企业全面执行会计制度。
除此之外,还有针对银行,保险公司,证券公司,投资公司和基金公司的业务《金融企业会计制度》,同时,为了规范小企业会计行为又发布执行了《小企业会计制度》。
这样,我国的会计制度体系从原来的13个行业会计制度转成现在的《企业会计制度》,《金融企业会计制度》,《小企业会计制度》三个制度,基本涵盖了全国各类企业。
目前我国采纳国际惯例制定会计准则,形成准则与制度并存的格局。
会计制度与会计准则都是由财政部根据会计法予以制定,都属于同一层次的法规,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两者的基本目的也是一致的,即对企业会计核算进行规范。
会计制度与会计准则的基本内容应该是一致的,这样才不致造成执行过程中对两者的无所适从。
但从新企业会计制度与会计准则的比较中发现,新会计准则与企业会计制度在基本内容上显然仍然有其不一致之处。
新旧企业会计准则比较
新旧企业会计准则比较2006年2月,国家财政部颁布了新的会计准则。
新会计准则体系强化了为投资者和社会公众提供决策有用的会计信息的新理念,实现了与国际惯例的趋同,首次构建了比较完整的有机统一体系,并为改进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提供了有益借鉴,实现了我国企业准则建设新的跨越和突破。
新企业会计准则体系,由基本准则、具体准则和应用指南三个部分构成。
和旧的会计准则相比,新准则从基本会计准则到具体会计准则都作了较大的改动。
1修订的原因从基本准则在会计法规体系中的地位看,修订更新基本准则是与现行会计法律、会计行政法规内容保持协调一致的迫切需要。
旧基本准则颁布于1992年。
十几年来由于经济环境的变化,会计法规体系中国家法层次的《会计法》已于1999年被修订。
2000年国务院又出台了《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行政法规。
这些新法律法规体现了新经济环境下会计核算的新标准。
会计准则作为部门规章必须依据会计法律和会计行政法规的规定,因而迫切需要修订相关内容。
基本准则在会计准则体系中的统驭性地位决定必须对其修订。
新准则体系由基本准则和具体准则两个层次组成。
基本准则是“纲”,是“准则的准则”,在准则体系中其统驭作用,它不仅是指导各项具体准则建立的指导性原则,而且是调整企业会计行为的普遍性规范。
旧基本准则无法实现其引领作用,必须对其修订。
2新准则的主要变化新基本准则与旧基本准则的比较新基本准则中的会计基本原则,继续保留了重要性原则、谨慎原则、实质重于形式原则等,也强调了可比性、一致性、明晰性等原则。
但权责发生制和历史成本不再作为会计核算的基本原则。
新会计准则中具体准则与旧具体准则的比较增加的旧会计准则中缺乏的部分①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金融工具列报和金融资产转移。
关于金融工具的4项具体会计准则主要适用于金融企业,这些准则对金融企业的影响是广泛而深刻的,上市或拟上市的金融机构则首当其冲。
例如,准则规定衍生金融工具一律以公允价值计量,并从表外移到表内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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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新会计准则体系的框架结构
•
新会计准则体系包括1个基本准则、 38个具体准则和2个应用指南共3个层次
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 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 企业会计准则第3号——投资性房地产 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 企业会计准则第5号——生物资产 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 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 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 企业会计准则第10号——企业年金基金
分为: • 一般业务准则 • 特殊行业的特定业务 准则 • 报告准则
第三个层次: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
• 企业会计准则的应用指南——金融企业的
会计科目和会计报表 • 企业会计准则的应用指南——非金融企业 的会计科目和会计报表
二、新会计准则建设过程
道路坎坷而成就非凡 风雨兼程但前景灿烂
• (一)会计准则的改革与探索阶段(1978
部长:金人庆 2006年2月15日
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 货》等38项具体准则的通知 财会[2006]3号
国务院有关部委、有关直属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 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有关中央管理企业: 为规范企业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行为,保证会计信息质量,根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等国家有 关法律、行政法规,我部制定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等38 项具体准则,现予印发,自2007年1月1日起在上市公司范围内施行, 鼓励其他企业执行。执行该38项具体准则的企业不再执行现行准则、 《企业会计制度》和《金融企业会计制度》。 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 时反馈我部。 附件:企业会计准则(具体准则) 二○○六年二月十五日
1992年——会计主体、持续经营、会计分期、 货币计量 2006年——在原有基础上,增加“权责发生 制”
• 5、突出会计计量的属性(新增章节)
历史成本 重置成本 可变现净值 现值 公允价值
• 6、修改财务会计报告的内容
取消编制“财务状况变动表”和“财务 情况说明书”,增加编制“现金流量表”
四、执行新会计准则对上市公司财务状况影 响分析
年~1992年)——国际化的开端 • (二)会计准则逐步建立阶段(1992年 ~2000年)——国际化的发展 • (三)会计准则大力发展阶段(2001年 ~2005年)——以国际化为主导策略的确立 • (四)会计准则体系建立和完善阶段 (2005年~)——全面构建
•
பைடு நூலகம்
但是,新会计准则与国际财务报告 准则的趋同不等于相同。在关联方交 易及其交易的披露、资产减值损失的 转回、部分政府补助的会计处理上,新 会计准则保持了"中国特色"。
在原制度下,房地产应计入固定资产或无 形资产,并计提折旧或进行摊销;执行新准 则,满足准则第十条的两个条件,将在公允 价值模式下将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的变动 确认为损益,而不再计提折旧或进行摊销。 使费用减少,利润增加; 本准则的影响将主要体现在园区类企业, 尤其是那些希望通过租金收入来获得长期收 益以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的上市公司。可以 关注一下,受此规则影响比较突出的上市公 司陆家嘴、苏州高新、南京高科、外高桥、 新黄浦、G泰达等。
• 2、完善财务会计信息的质量特征 • 1992年——12项基本原则:客观性、相关
性、可比性、一致性、及时性、重要性、 明晰性、实际成本计价原则、配比原则、 谨慎性原则、权责发生制原则、划分收益 性支出和资本性支出 • 2006年——8项原则:客观性、相关性、可 比性、实质重于形式、重要性、明晰性、 谨慎性、及时性
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 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保值 企业会计准则第25号——原保险合同 企业会计准则第26号——再保险合同 企业会计准则第27号——石油天然气开采 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 更和差错更正 企业会计准则第29号——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 企业会计准则第31号——现金流量表 企业会计准则第32号——中期财务报告 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 企业会计准则第34号——每股收益 企业会计准则第35号——分部报告 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关联方披露 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 企业会计准则第38号——首次执行企业会计准则
• 5、房地产增值计入损益
《投资性房地产》准则是本次企业会计准则 体系中新增的一项重要内容。 所谓投资性房地产是指为赚取租金或资本 增值,或者两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产,主要包括 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长期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 让的土地使用权以及企业拥有并已出租的建筑物。 但不包括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或经营管理而持 有的自用房地产和作为存货的房地产。
• 4、对金融企业的影响。新规则中有4项具体准则
主要适用于金融企业,因此对金融企业的影响要 大于一般的企业。上市或拟上市的金融机构首当 其冲。
新准则规定衍生金融工具一律以“公允价值” 计量,并从表外移到表内反映。由于衍生金融工 具价格升降的不确定性,执行新规则将使利润具 有不确定性。这就要求上市银行和证券公司善用 衍生金融工具这把“双刃剑”。不但要考虑现金 流等经济因素,还要考虑衍生金融工具对报表的 影响,以避免波动过大。
• 3、对会计要素的定义进行重大调整
1992年——会计六要素:资产、负债、所 有者权益、收入、费用和利润 2006年——对会计六要素重新定义,并在 “利润”要素中引入“利得”和“损失” 两概念。“利得”指不是经营收入所得, 但构成利润的组成部分,“损失”指不是 费用,但会减少企业的利润。
• 4、增加一项会计的基本假设
• 2、《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第17
条明确规定:“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 会计期间不得转回。”在旧的会计制度下,企业 通过资产减值的操作来调控利润,包括在当年大 额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使当年大幅亏损,次年冲 回,从而做出明年扭亏为盈的假象;或者选择某 一年超大额计提,其后几年缓慢冲回,操纵利润。 新准则有关资产减值的规定,堵住了部分企 业通过计提秘密准备来调节利润的做法,减少利 润波动。
第一个层次:基本准则
• 基本准则规定了整个
会计准则体系的目的、 假设和前提条件、基 本原则、会计要素及 其确认和计量、会计 报表总体要求等内容。
• 对38个具体准则起统
•
驭和指导作用。 “准则的准则”
第二个层次:具体原则
• 具体准则根据基本准
则制定,用于指导企 业各类经济业务确认、 计量、记录和报告。
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 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 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 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 企业会计准则第15号——建造合同 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 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借款费用 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 企业会计准则第19号——外币折算 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 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 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
• 1、新存货准则下,取消了“后进先出”法,一律使
用“先进先出”法记账,这对生产周期较长的公司 将产生一定影响。原先采用“后进先出”法、存 货较多、周转率较低的公司,采用新的存货记账方 法后,其毛利率和利润将出现不正常的波动。 例如,采用"后进先出"法的家电上市公司,在显 像管价格不断下跌过程中,一旦变革为"先进先出" 法,后果将是成本大幅上升,毛利率快速下滑,当期 利润下降。
• 新资产减值准则明确,计提的减值准备不得转回,这 •
是新会计准则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实质性差异 之一。 值得关注的是,一些利用大幅计提减值准备进行利 润调节的公司,有可能在2006年将减值准备冲回, 否则2007年执行新会计准则后,这些"隐藏利润"将 再也没有机会浮出水面。从上市公司实际计提的 减值准备来看,一些公司的减值准备甚至超过了当 期净利润。这些公司若在2006年报中转回部分减 值准备,其利润将大受影响。
三、新会计基本准则的主要变化
• 1、增加编制财务报告的目标
1992年:会计信息应当符合国家宏观经济管 理的要求,满足有关各方了解企业财务状况和经 营成果的需要,满足企业加强内部经营管理的需 要。 2006年:财务会计报告的目标是向财务会计 报告使用者提供与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 金流量等有关的会计信息,反映企业管理层受托 责任履行情况,有助于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作出 经济决策。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包括投资者、债 权人、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和社会公众等
对作为债务人的上市公司而言,新的债 务重组准则意味着,一旦债权人让步,上 市公司获得的利益将直接计入当期收益, 进入利润表。因此,对沪深股市无力清偿 债务的上市公司而言,一旦债务被全部或 者部分豁免,可能大大提高其每股收益。 该规则主要对当前债务较重的上市公司有 利,会带来投机性机会。
•
与此规定相类似,新债务重组准则规定, 债务人以现金(或非现金资产)清偿债务 的,债务人应当将重组债务的帐面价值与 实际支付现金(或转让的非现金资产公允 价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债务重组利得, 计入当期损益。 执行新债务重组准则后,不再将债务重 组利得计入资本公积,而是计入当期利润。
《2006年企业会计准则》 讲座
04会计重庆大学本科班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 2006年第33号
根据《国务院关于〈企业财务通则〉、〈企业 会计准则〉的批复》(国函[1992]178号)的规 定,财政部对《企业会计准则》(财政部令第5 号)进行了修订,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基 本准则》已经部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公布,自 2007年1月1日起施行。
• 3、重组可能产生利润
《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 资产交换》规定,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同时 满足如下两个条件,第一,交换具有商业 实质;第二,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 价值能够可靠计量。应当以公允价值和应 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资产的成本,公 允价值与换出资产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 期损益。新规定改变了原来以换出资产的 公允价值作为换入资产价值的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