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质量卫生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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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生产车间卫生管理制度

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生产车间卫生管理制度

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生产车间卫生管理制度
一、小作坊周围环境良好,25米内不得有暴露的垃圾堆、坑式厕所、粪池等孽生有害昆虫的场所。

确保内外环境整洁。

二、从业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按良好的生产规范操作,确保各工序连续进行,严禁往返,防止交叉污染。

三、从业人员进入车间前要先洗手消毒。

即先用肥皂洗手,再经消毒水浸泡3-5分钟方进行操作。

四、包装、生产人员要养成良好的习惯。

勤理发、勤洗澡、勤换衣,不准长发外露,不准留长指甲、涂指甲油。

五、从业人员严禁携带与生产无关的个人用品进入生产岗位。

禁止在生产区域内吸烟、吃零食。

严禁随地吐痰和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六、生产人员要临时外出或上厕所时,必须脱去工作衣帽,待再次进入车间内需要重复上述卫生消毒程序才能上岗。

七、生产人员下班对车间的设备、工具等必须每日进行消毒、清洗。

工作完毕后,彻底清洗消毒工作场地,地面、下水道沟槽、墙、窗等保持清洁,用不污染食品的洗涤剂刷洗。

八、生产设备及器具须用无毒无味、抗辐射、不吸潮、不变形的材料。

设备里面与四周要有足够的空间来做清洁卫生工作。

器具须平滑、易清洗。

九、加工后的废弃物存放设施密闭或规范放置,存放应远离生产车间,且位于生产车间的下风向;废弃食用油脂专人管理,定期及时清理。

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质量安全管理制度

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质量安全管理制度

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质量安全管理制度一、引言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对食品安全的关注度也越来越高。

小作坊作为传统的食品生产加工方式之一,需要建立科学、规范、有效的质量安全管理制度,以确保生产的食品安全、健康。

二、质量安全管理体系1. 指导思想本制度的指导思想是“质量第一、安全为先”,通过统一的管理体系,实施全员参与、全程控制的质量安全管理。

2. 质量目标(1)保证食品的质量安全(2)提高生产效率,降低生产成本(3)提升企业形象和竞争力三、组织架构和职责1. 小作坊质量安全委员会负责制定和审查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开展培训、检查和评估工作。

2. 部门职责(1)质量管理部门:制定和实施质量标准、质量控制流程和检测方法;(2)生产部门:负责生产操作的协调、控制和监督;(3)采购部门:负责供应商的选择、评估和管理;(4)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员工的招聘、培训和管理;(5)财务部门:负责成本控制和质量投入。

四、原料采购管理1. 供应商选择和评估建立供应商评估体系,评估供应商的产品质量、食品安全管理水平和供货能力。

只有符合规定的供应商才能进入供应商名录。

2. 原料验收严格按照标准对原料进行验收,并保留相关记录。

不符合要求的原料将不予接收,并立即进行退货或处理。

五、生产操作控制1. 生产计划和生产工艺制定生产计划和工艺要求,并按照要求执行。

生产过程中,必须使用符合标准的原料、设备、工具和容器。

2. 生产记录生产过程中应做好相关记录,包括生产日期、数量、质量检测结果等,以便追溯产品的来源和质量情况。

六、质量控制1. 质量检测和监控建立质量检测实验室,负责对生产过程和产品进行抽检和监控。

只有通过检测合格的产品才能出厂。

2. 不合格品处理对于不合格品,应立即停止生产并进行处理。

不得销售或重新加工不合格品。

七、食品安全管理1. 环境卫生管理对生产场所进行定期清洁和消毒,确保生产环境的卫生。

2. 人员卫生管理员工入职时必须经过体检,并接受相关卫生知识的培训。

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质量安全承诺书

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质量安全承诺书

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质量安全承诺书编号:生产单位:生产产品:为确保食品质量安全,保障消费者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本单位郑重承诺如下:一、生产加工环境、生产条件、从业人员等达到基本的食品质量安全卫生要求;二、生产加工过程中所使用的原辅料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家强制性标准规定,不使用非食品用原料,不滥用食品添加剂,不使用回收食品做原料加工食品;三、不生产加工假冒伪劣食品、不偷工减料、不掺杂使假、不以假充真;四、不伪造食品标识,不冒用QS标志,不标注虚假生产日期,对本单位生产的不安全食品及时召回;五、产品使用简单包装,产品不超出本乡(镇)级行政区域销售,不进入商场、超市销售;本单位将严格履行以上承诺,如有违反,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接受处罚。

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承诺单位、小作坊负责人(签名盖章):年月日食品及食品原辅材料进货检查验收制度为保证本单位加工经营食品的卫生安全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卫生部《餐饮业食品索证管理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本制度是本单位为加强食品卫生安全的管理制度,本单位所有员工必须自觉遵守。

第二条本单位对购进的鲜(冻)畜禽肉类及制品、水产品、粮食及制品、速冻食品、信用油脂、熟肉制品、调味品、食盐、乳及乳制品、酒类、饮料、罐头、糕点、蜜饯、特殊营养食品、保健食品、新资源食品、食用农产品、食品添加剂等进行索证和进货验收登记。

第三条按以下原则对采购的食品及食品原辅材料进行索证:(一)采购鲜(冻)畜禽肉时,必须是定点屠宰企业加工的产品,并索取定点屠宰证明,以及相同批次的检疫检验合格证明、购货凭证(发票、收据、供货清单等)。

(二)采购进口食品及原辅材料时,索取购货凭证和口岸检验检疫机构出具的相同批次的检验检疫合格证明。

(三)采购食品添加剂时,索取购货凭证和生产地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发放的食品添加剂生产卫生许可证,以及相同批次产品的检验合格证明;采购进口食品添加剂时,包装标识和使用范围必须符合我国《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规定。

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卫生规范

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卫生规范

食品安全地方标准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卫生规范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的术语和定义、基本要求、加工场所、设施与设备、卫生管理、食品原辅料、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过程中的食品安全控制、标签、检验、运输和贮存、召回管理、人员和培训、记录等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XX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监督管理办法(试行)》(黔食药监食生发〔2017〕105号)规定的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276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从事食品生产,具有固定生产场地、从业人员较少、生产加工规模小,产品为散装或者简易包装的食品生产加工场所。

3.2地下室建筑物中处于室外地面以下全密闭且自然光不能射入的房间。

3.3辅助区食品加工和储存区域之外设置的厕所、垃圾存放区、燃料存放区、非食品生产用物料存放区、保洁间、办公区等对辅助性功能的区域。

3.4分离通过在物品、设施、区域之间留有一定空间,而非通过设置物理阻断的方式进行隔离。

4 生产加工场所4.1 选址应与有害废弃物、粉尘、有害气体、放射性物质、其他扩散性污染源(如化工生产、矿业生产、机械修理加工、材料生产加工、屠宰场、饲养场、坑式厕所、垃圾场等)保持足以避免污染的距离,且不得有虫害可能大量滋生的场所。

4.2 生产加工场所应合理划分功能区域,最少应划分出食品加工区、食品储存区、辅助区三类区域。

4.3 食品加工区、食品储存区、辅助区应有效分离或分隔。

4.4 食品加工区总体应能满足自然光射入,明亮、通风,不得设置于地下室。

4.5 食品加工区设置和布局应科学、合理,应符合食品生产加工流程,加工场所面积和空间与生产能力相适应,便于设备安装、维修、清洗消毒、物料存储及人员操作。

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质量安全管理制度模版

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质量安全管理制度模版

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质量安全管理制度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了加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的质量安全管理,保障食品安全,依据《食品安全法》、《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涉及食品生产经营活动。

第三条基本要求1.遵守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保障食品质量安全;2.严格执行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制度;3.建立健全食品质量安全管理体系;4.保证原材料的安全性和合规性;5.实施有效的生产工艺控制和卫生管理;6.定期进行食品质量安全监测和评估。

第二章食品生产许可管理第四条申请与审批1.小作坊必须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申请食品生产许可,并通过审批后方可开展生产经营活动;2.申请食品生产许可需要提交相关资料,包括但不限于:生产设施平面图、生产工艺流程图、原材料及产品的安全技术规范等;3.相关部门进行审批前,需对小作坊进行现场检查,确保符合食品生产许可要求。

第五条生产设施及设备1.小作坊的生产设施必须符合食品安全要求,具备良好的卫生条件;2.生产设备应定期进行保养和维护,并保证正常运转;3.对于新购设备,必须进行验收并记录相关信息。

第六条原材料及辅料采购1.采购原材料和辅料必须选择有合法资质的供应商;2.采购时必须查验原材料和辅料的合格证明,并留存相关凭证;3.对于高风险的原材料和辅料,应进行进货抽检,并留存检测结果。

第七条生产工艺控制1.制定生产操作规范,明确每个环节的工艺要求和控制措施;2.对每批次产品进行入库检验,保证合格产品入库;3.根据生产需要,制定标准配方,并确保按照配方进行生产操作。

第八条卫生管理1.小作坊必须保持生产场所的清洁和卫生;2.建立清洁记录并定期进行卫生检查;3.员工必须穿戴卫生服装和使用卫生设施。

第三章食品质量安全管理第九条质量管理体系1.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包括质量手册、程序文件、记录等;2.对产品的质量标准进行制定,并进行阶段性检验和终端检验。

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质量安全管理制度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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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质量安全管理制度范文一、目的与依据本质量安全管理制度的目的是为了确保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的产品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保障消费者的健康与安全。

本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制定。

二、质量安全管理责任1. 作坊负责人应对产品质量安全负有全面责任,制定并有效实施本质量安全管理制度。

2. 作坊负责人应确保配备足够数量且具备相关技能的员工进行食品生产加工工作,并进行培训和定期考核。

3. 作坊负责人有权对员工的食品生产加工行为进行监督,并及时纠正和处理违规行为。

三、生产加工过程管理1. 作坊负责人应确保生产加工场所整洁、明亮,并保持适宜的温湿度。

2. 作坊负责人应建立和维护食品生产加工设备清洁、消毒和维护记录。

3. 作坊负责人应建立和维护原材料采购记录,确保原材料的来源和质量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

4. 作坊负责人应制定并实施适当的食品生产加工流程控制措施,保证产品质量的稳定性和一致性。

5. 作坊负责人应建立并严格执行食品生产加工记录,记录关键环节的监控和控制情况。

四、原材料管理1. 作坊负责人应建立合法合规的原材料供应商名录,确保所采购的原材料来源可追溯。

2. 作坊负责人应建立并维护原材料验收记录,对原材料进行检验并确保符合质量要求。

3. 作坊负责人应对原材料进行储存管理,确保原材料储存环境干燥、清洁,并按照要求进行分类和标识。

五、工艺控制1. 作坊负责人应制定并实施标准化的工艺流程,确保产品的加工过程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

2. 作坊负责人应建立并维护工艺监控记录,对关键环节进行监控和控制。

3. 作坊负责人应建立并维护产品样品留存制度,保留一定数量的产品样品以备日后检验。

六、卫生管理1. 作坊负责人应要求员工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个人卫生管理,包括定期体检、手部清洁、穿戴干净的工作服等。

2. 作坊负责人应建立和维护生产加工场所的环境卫生管理制度,确保场所的清洁和消毒。

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质量安全管理制度范文

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质量安全管理制度范文

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质量安全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为保障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的质量安全,提高产品质量,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质务管理第二条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应当具备合法经营资质,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注册备案。

第三条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应当在食品生产加工区域设置明显的安全标识,明确禁止非工作人员进入,确保食品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卫生。

第四条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应当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的要求,选用符合国家标准的原料,以及进口原料应当符合食品安全检验的要求。

第五条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应当建立食品原料采购记录,记录包括供应商名称、产品名称、批次号、生产日期、有效期等信息,必要时应进行样品留样。

第六条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应当建立食品生产加工记录,记录包括生产日期、原料批次、生产工艺、生产操作等信息,必要时应进行样品留样。

第七条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应当保持生产区域的清洁与卫生,定期进行清洁消毒工作,确保食品生产环境的卫生安全。

第八条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意识,确保食品安全知识的宣传与教育。

第三章生产控制第九条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应当制定生产操作规程,明确各项生产操作流程,规定食品生产中的关键控制点。

第十条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应当设立食品质量检测室,配备符合要求的检测设备和检测人员,确保食品质量检验合格。

第十一条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应当设立食品样品库,保存样品留样,并设立样品留样记录,保存时间不得少于相关法规要求的期限。

第十二条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应当保持食品原材料的新鲜、清洁和完整,禁止使用过期食品原材料和变质食品原材料。

第十三条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应当设置食品包装区,配备符合卫生要求的包装设备,确保食品包装的卫生和安全。

第四章监督检查第十四条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在日常生产过程中,应当接受相关部门和监管单位的监督检查,积极配合并提供相关的资料和信息。

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卫生管理制度

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卫生管理制度

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卫生管理制度
1.生产加工区应该清洁、平整、无积水,周围应无
有害气体、烟尘、粉尘、放射性物质及其他扩散性污染源。

2.生产加工区、库房应当清洁卫生,有良好的防潮、防火、防鼠、防蝇、防虫、防尘等设施。

3.生产设施、设备、工具和容器等应定期维护和保养,使用后应及时进行清洗和消毒。

4.从事食品生产加工的人员必须每年进行健康体检,无传染性疾病和影响食品质量安全的其他疾病,并持有
有效健康证明。

5.食品从业人员须勤洗澡、勤洗手、勤剪指甲、勤
换洗工作服;进入操作间须戴发帽,头发必须全部戴入
帽内,定期理发;男士不留长胡须,女士不染指甲;上
班时间不戴戒指、手表、手镯,应注重仪表整洁;必须
身着工作服进入工作现场,工作服必须保持清洁。

6.生产加工过程产生的垃圾应该密闭式存放,不得
堆放与生产加工食品无关的杂物。

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质量安全控制基本要求安全生产

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质量安全控制基本要求安全生产

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质量安全控制基本要求1、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必备条件现场审查评分表应得分什么实得分什么标化分什么《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质量安全控制基本要求》国家标准通过审查据不完全同统计,我国有几十万家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

这些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普遍存在生产设备简陋、生产环境卫生条件差、食品质量安全知识缺乏、质量卫生控制能力薄弱等突出问题,。

2、食品生产小作坊的销售范围有多大可以进入集中交易市场、店铺等固定场所经营,或者在指定的临时经营区域、时段经营。

小作坊不得生产加工乳制品、速冻食品、酒类(白酒、啤酒、葡萄酒及果酒等)、罐头、饮料、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婴幼儿辅助食品、果冻、食品添加剂等产品以及法律、法规禁止生产加工的其他产品。

GB/T 23734-2009 《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质量安全控制基本要求》对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的定义是: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从事食品生产,有固定生产场所,从业人员较少,生产加工规模小,无预包装或者简易包装,销售范围固定的食品生产加工(不含现做现卖)的单位或个人。

目前食品全国流通厂家需要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即可生产也可以流通。

非厂家需要《食品流通许可证》才行。

虽然营业执照上写了生产、销售食品,但是若无以上对应证件都是不合法的。

(2)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质量安全控制基本要求扩展资料:农副食品加工业是指直接以农、林、牧、渔业产品为原料进行的谷物磨制、饲料加工、植物油和制糖加工、屠宰及肉类加工、水产品加工,以及蔬菜、水果和坚果等食品的加工活动,是广义农产品加工业的一种类型。

“十一五”以来,我国农副食品加工业有了较快的发展,出现了可喜变化,已成为具有较强发展潜力的产业。

农副食品加工业的发展离不开加工设备,在下游需求的拉动下,我国农副食品加工专用设备制造行业也实现了快速发展。

数据显示,截至2010年底,我国农副食品加工专用设备制造行业共有452家规模以上企业;2010年行业实现销售收入305.06亿元,同比增长40.37%;实现工业总产值305.51亿元,同比增长33.77%;利润总额为23.57亿元,同比增长38.09%。

小作坊承诺书(14篇)

小作坊承诺书(14篇)

小作坊承诺书(14篇)最新小作坊承诺书(通用14篇)最新小作坊承诺书篇1为了确保食品质量安全,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我单位郑重承诺:一、生产场所保持清洁,有防尘、防鼠、防蝇设施,生产区附近不得有污染源(厕所、牲畜圈舍等),从业人员有健康证,工作时穿工作服,戴工作帽、口罩。

二、生产加工的食品实行委托检验,生产加工的食品用于满足周边村屯百姓生活需要。

三、严把原、辅材料进厂关,实行原、辅材料进货验收制度,使用的原辅料种类与明示的内容一致。

四、不在食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品冒充合格品;不使用非食品原料、回收食品、发霉变质原料加工食品。

五、不违反国家规定使用或滥用食品添加剂,使用的添加剂到质量技术监督局备案。

六、不伪造或者冒用他人厂名、厂址,不伪造或者冒用质量标志。

七、使用的储存容器清洁、安全,符合国家相关法律和标准要求。

日期:20__年_月_日最新小作坊承诺书篇2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质量安全承诺书为确保食品生产加工活动与本作坊的生产加工规模、条件相适应,保证所生产加工的食品卫生、无毒、无害,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的规定,郑重承诺如下:一、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山西省实施食品安全法办法》等法律法规。

二、内外环境、场所设施、生产条件、从业人员等符合有关保证食品安全的要求。

三、生产加工过程中所使用的原辅材料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家食品安全标准规定,不使用非食品原料,不滥用食品添加剂,不使用回收食品加工食品。

四、不生产加工假冒伪劣食品,不偷工减料、不掺杂使假、不以假充真,生产加工的食品符合有关国家食品安全标准的规定。

五、不伪造食品标识,不冒用生产许可证证书、标志,不标注虚假生产日期。

理水平,适时提升改造为食品生产企业。

承诺人:时间:_年__月__日最新小作坊承诺书篇3为确保食品生产加工活动与本作坊的生产加工规模、条件相适应,保证所生产加工的食品卫生、无毒、无害,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的规定,郑重承诺如下:一、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山西省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

食品安全地方标准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卫生规范

食品安全地方标准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卫生规范

⾷品安全地⽅标准⾷品⽣产加⼯⼩作坊卫⽣规范⾷品⽣产加⼯⼩作坊卫⽣规范1 范围本标准适⽤于《云南省⾷品⽣产加⼯⼩作坊和⾷品摊贩管理办法》(云南省⼈民政府令第205号)调整的⾷品⽣产加⼯⼩作坊。

2 基本要求⾷品⽣产加⼯⼩作坊⽣产经营者应当依照法律、法规、《云南省⾷品⽣产加⼯⼩作坊和⾷品摊贩管理办法》、⾷品安全标准和本标准的规定从事⽣产经营活动,诚信⾃律,保证⾷品安全,对社会和公众负责,接受社会监督,承担社会责任。

3 加⼯场所3.1 选址加⼯场所周围与有害废弃物、粉尘、有害⽓体、放射性物质、其他扩散性污染源(如化⼯⽣产、矿业⽣产、屠宰场、饲养场、⽪⽑加⼯⼚、坑式厕所、垃圾场或者垃圾处理站等)保持⼀定距离,不得有⾍害可能⼤量滋⽣的场所,必要时采取有效防护措施,保证加⼯场所不受污染源的污染。

3.2 环境加⼯场所环境整洁、卫⽣,布局合理,有防⽌扬尘和积⽔等的设施,⽣活区应与⽣产区分隔,加⼯场所内道路硬化。

3.3 设计和布局加⼯场所⾯积和空间与⽣产能⼒相适应,便于设备安装、维修、清洗消毒、物料存储及⼈员操作;加⼯场所符合相应的⾷品⽣产加⼯流程,清洁、⼲净,⽣⾷区和熟⾷区、即⾷⾷品内包装与外包装有效分隔,避免交叉污染;炉灶加料⼝和燃料存放与加⼯区有效分隔;卫⽣间与⾷品⽣产、包装或贮存等区域有效分隔,保持清洁,采⽤冲⽔式厕所。

3.4 内部结构房屋顶⾯、墙壁、门窗、地⾯使⽤⽆毒、⽆味的材料建造,易于维护、清洁、消毒。

4 设施4.1 供排⽔设施⾷品⽣产⽤⽔应符合GB 5749 的规定。

排⽔设施畅通,排⽔⼝有防⿏、防⾍设施。

4.2 清洁消毒设施配备⾷品⽣产加⼯的⼯器具和设备的专⽤清洁设施。

4.3 废弃物存放设施存放废弃物的容器应密闭,有明显标识,不得与盛装原辅料、半成品、成品的容器混⽤。

4.4 个⼈卫⽣设施设置更⾐、洗⼿设施,⽣产加⼯即⾷⾷品的设置消毒设施。

4.5 通风设施具有通风设施,产⽣⼤量蒸汽、油烟、粉尘的采⽤⼈⼯或⾃然通风设施,排⽓⼝装有易于清洁的防⾍⽹罩。

食品小作坊六项标准

食品小作坊六项标准

食品小作坊六项标准
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的六项标准包括:
1. 具有与生产加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生产加工场所,环境整洁,并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适当的距离。

这一标准确保了食品生产加工场所的卫生和安全,远离有毒有害场所,防止食品受到污染。

2. 具有与生产加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生产设备、设施以及消毒、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等卫生防护设施。

这一标准规定了生产设备、设施和卫生防护设施的配备,确保食品在生产加工过程中能够进行必要的消毒和防护,从而保证食品的卫生质量。

3. 具有合理的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避免食品接触有毒物、不洁物。

这一标准规定了生产设备的布局和工艺流程,确保食品在生产加工过程中不会受到交叉污染,避免了食品接触有毒和不洁物品的风险。

4. 具有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健全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这一标准强调了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制度的建立,确保了食品生产加工过程中的安全管理,保障了消费者的健康和安全。

5. 使用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应当符合食品安全标准。

这一标准规定了食品原料和添加剂的使用应当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确保了食品的质量和安全。

6. 从业人员持有有效的健康证明。

这一标准确保了从业人员具备健康的身体条件,避免了因从业人员身体不适而带来的食品安全风险。

请注意,不同地区的具体要求可能会有所不同,建议咨询当地相关部门了解具体规定。

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安全管理制度

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安全管理制度

ZD-01 为改善环境卫生,保证食品质量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清洁卫生要求。

场地做到每天一小扫,周末大拂拭,不许随地吐痰和乱扔脏东西,不许乱扔乱倒垃圾,随时保持清洁卫生。

二、生产场地要求。

1、各种原材料、工具堆放有序,场地、设备保持清洁卫生;2、通道不能堆放杂物,确保人流、物流畅通;3、卫生设施保持完好;4、任何设备上严禁堆放零件及其它杂物;5、交接班前必须做好设备周围的环境卫生,不得有积油和其它杂物。

三、库房要求。

1、产品入库前,出库后必须对库房进行清扫;2、随时保持库房清洁卫生,做好防尘、防蝇、防鼠、防虫等工作。

ZD-02 为提高从业人员个人卫生意识,对个人卫生要求进行控制,保证食品质量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从事食品加工的人员每年做一次全面的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从事食品加工。

二、新进作坊的人员必须经过体检合格后方可从事食品加工。

三、生产人员进入车间前,必须更换专用工作服、帽,并穿戴规范整洁,头发必须藏于帽内,不得外露;出车间须换下工作服、帽。

四、直接接触食品的加工人员必须戴口罩。

五、进入车间工作人员,不得携带任何私人物品,不得染、留长指甲,不得化妆和配戴首饰。

六、进入车间前,必须认真洗手、消毒。

七、生产加工人员手部有明显外伤,不得直接从事食品加工。

八、车间内不得有随地吐痰、挖鼻孔、掏耳朵等不卫生行为。

九、清洁度不同的生产区人员不得相互串岗。

十、工作人员应定期接受食品卫生教育和培训。

ZD-03 为采购验证原辅材料,保证食品质量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根据生产需要采购原辅材料,采购时应向供货方索取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明文件等资料。

二、对每批原辅材料、包装物等外购件均应按要求经验收合格后方能入库,并建立相关档案记录。

三、发现不合格的原辅材料,不能投入生产使用。

四、若发现原辅材料质量有问题进入生产环节的,应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五、进货查验记录内容。

产品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或者生产日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

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质量安全管理制度

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质量安全管理制度

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质量安全管理制度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质量安全管理制度是为了保证食品安全,强化食品质量管理,规范食品生产加工流程而制定的。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

二、组织机构小作坊应设立负责人,并配备专业的技术人员。

负责人应具有相关的食品安全知识和管理经验,并拥有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

三、生产加工流程小作坊应制定生产加工流程,并确保所有流程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

生产加工流程应包括原材料采购、加工、包装、质检和出库等环节。

四、设备设施小作坊应对生产加工设备设施进行定期检测和维护,确保生产加工设备设施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可以保证食品安全和质量。

五、卫生管理小作坊应建立健全的卫生管理制度,保证所有生产加工环节的卫生状况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卫生管理包括场地、设备、人员、操作规程的卫生状况。

六、质量管理小作坊应对所有生产加工流程进行品质控制,确保所有产品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品质控制包括原材料、加工、包装、质检和出库等环节。

七、食品安全管理小作坊应建立健全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确保所有产品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食品安全管理包括原材料采购、加工、包装、质检和出库等环节。

八、员工培训小作坊应定期组织员工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和技能培训,提高员工的食品安全意识和技能水平。

九、记录管理小作坊应建立健全的记录管理制度,所有生产加工环节的记录应保存至少两年。

记录管理包括原材料采购、加工、包装、质检和出库等环节。

十、应急管理小作坊应建立健全的应急管理制度,对于突发事件应及时采取应对措施,保证食品安全和质量。

十一、违规处理小作坊对于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行为应及时采取严厉措施,确保食品安全和质量。

以上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质量安全管理制度》的内容。

小作坊应根据实际情况,针对性地完善制度,并不断完善和提升管理水平,确保所有产品的质量和安全。

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质量安全管理制度范文(6篇)

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质量安全管理制度范文(6篇)

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质量安全管理制度范文为了加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质量安全管理,提高产品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____食品安全法》、《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质量安全控制基本要求》等对小作坊质量安全管理的有关要求,制定本制度。

一、环境卫生要求生产场所必须清洁、卫生,地面硬化平整无积水;生产场所应与生活区严格区分,生产场所不得存放生活用品;生产车间应有良好的通风、换气设施;加工车间不得堆放杂物,原料与成品堆放应与加工车间严格区分;加工车间、库房应有防蝇、防鼠、防虫设施;物料堆放应离地离墙;生产的生熟食品及盛放器具应隔离存放,存放成品的器具应洁净卫生;定期对使用的工具、设施、管道进行清洗、消毒,并指定专、兼职人员定期检查环境卫生执行情况,保存清洗、消毒和检查记录。

二、进货查验要求采购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应当查验供货者的生产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对无法提供合格证明文件的食品原料,应当依照食品安全标准进行检验,不得采购或者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

如发现存在严重影响或可能影响食品质量安全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应做好记录并____小时内向盘县质质量技术监督局报告。

三、进销台账记录要求应建立食品进货台账和产品销售台账。

进货台帐应如实记录购进食品名称、购货时间、规格(品种)、数量、供货方名称及其____、检验检疫证明编号、食品质量保质期限等情况;销售台帐应如实记录销售食品名称、销售时间、规格(品种)、数量、购货方名称及其____等情况。

进货台帐和销售台帐保存期限不得少于____年。

四、食品添加物质的使用要求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应符合gb2760-____(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gb14880(营养强化剂使用卫生标准)及相应的标准和有关规定,采购的食品添加剂必须获得生产许可证(qs),严格按照使用说明添加,不得滥用食品添加剂和使用非食用物质添加食品。

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质量安全管理制度

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质量安全管理制度

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质量安全管理制度随着人们对食品安全的关注度越来越高,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的质量安全管理也越来越受到重视。

为了确保食品的质量和安全,小作坊需要建立一套完善的质量安全管理制度。

小作坊需要明确质量安全管理的责任人和管理人员。

质量安全管理的责任人应该是小作坊的负责人,他需要对食品生产加工过程中的质量安全问题负责。

管理人员则需要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和技能,能够有效地管理和监督食品生产加工过程。

小作坊需要建立一套完整的食品生产加工流程,包括原材料采购、加工生产、包装和销售等环节。

在每个环节中,都需要严格按照相关的标准和规定进行操作,确保食品的质量和安全。

小作坊还需要建立一套完善的食品安全检测体系。

在食品生产加工过程中,需要对原材料、半成品和成品进行检测,确保食品符合相关的质量安全标准。

如果发现问题,需要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确保食品的质量和安全。

小作坊还需要建立一套完善的食品追溯体系。

在食品生产加工过程中,需要对原材料的来源、加工生产过程、销售渠道等进行记录和追溯,以便在出现问题时能够及时查找原因并采取措施。

小作坊还需要加强员工的培训和教育。

员工需要了解食品生产加工
的相关知识和技能,掌握相关的质量安全标准和规定,确保食品生产加工过程中的质量和安全。

建立一套完善的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对于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来说至关重要。

只有通过严格的管理和监督,才能确保食品的质量和安全,赢得消费者的信任和支持。

食品安全小作坊管理制度

食品安全小作坊管理制度

食品安全小作坊管理制度一、总则1.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食品生产加工的小作坊,旨在确保食品安全,保障消费者健康。

2. 小作坊应遵守国家有关食品安全的法律法规,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二、组织管理1. 成立食品安全管理小组,负责制定和执行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2. 明确食品安全责任人,负责日常食品安全管理工作。

三、人员管理1. 从业人员必须持有有效的健康证明,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2. 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

四、环境卫生1. 加工区域应保持清洁,定期进行清洁和消毒。

2. 废弃物应及时清理,避免污染食品。

五、原料控制1. 采购的食品原料应符合食品安全标准,不得使用过期或变质的原料。

2. 对原料进行进货查验,建立进货台账。

六、加工过程控制1. 加工过程中应遵循良好的操作规范,防止交叉污染。

2. 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应符合国家标准,不得超量使用。

七、产品标识与追溯1. 产品应有明确的标识,包括生产日期、保质期、成分等信息。

2. 建立产品追溯体系,确保产品可追溯。

八、产品检验1. 对生产的产品进行定期自检,确保产品质量。

2. 接受并配合相关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九、应急管理1. 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一旦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立即启动应急预案。

2. 对食品安全事故进行记录和分析,防止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十、文件和记录管理1. 建立和维护食品安全管理档案,包括制度文件、培训记录、检验报告等。

2. 保持所有记录的完整性和可追溯性。

十一、持续改进1. 定期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进行评审和更新。

2. 鼓励员工提出改进建议,持续提升食品安全管理水平。

十二、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食品安全管理小组负责解释。

2. 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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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质量卫生安全基本条件考核申请书
产品名称
单位名称(盖章)
生产地点
销售区域
联系人联系电话
申请日期年月日
宜昌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印制
填表说明
1.填写要实事求是,不得弄虚作假。

2.用钢笔填写或打印,要求字迹清晰、工整,不得涂改。

3.单位名称应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或名称核准登记表中名称相一致。

4.产品名称按照实际生产的产品的通用名填写。

5.销售区域为最大不超过生产地县级行政区域。

6.申请书封面须加盖单位公章,单位公章应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或名称核准登记表中名称相一致。

7.小作坊提交申请书时,应一式2份(公章复印无效),同时提交以下材料:
(1)工商营业执照或名称核准登记表、企业代码证(不须办理代码证的除外)的复印件各2份;
(2)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2份;
(3)单位生产场所平面图复印件2份;
(4)基本生产工艺流程图复印件2份;
(5)从业人员健康证复印件2份。

8.本申请书用于食品加工小作坊质量卫生安全基本条件考核申请。

二、小作坊从业人员一览表
三、小作坊主要生产设备及检验设备一览表
四、小作坊主要原辅材料、包装材料一览表
*:如原材料为纳入生产许可证管理的产品,应当使用获证企业的产品,并在表中列明原材料提供企业的生产许可证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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