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货会计处理 存货管理 成本会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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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货

(严建林二〇一四年五月二十四日)

引言

本文旨在通过对存货的学习总结,梳理出存货在会计准则中的处理方式、存货的管理,包括存货会计处理的5个方面、存货的最优订货模型,涉及注会教材的注会第三章存货、第十四章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第十五章债务重组、第十二章财务报告以及注会教材财务成本管理第十六章产品成本计算、第十七章标准成本计算和税法第二章增值税、第三章消费税等相关内容。

存货作为企业的一项资产,包括原材料、半成品、产成品、商品、在产品以及各种材模型料、燃料、包装物、低值易耗品等,可以自制也可以外购还可以通过交换、投资人入股等方式取得。存货的会计处理涵盖有关存货的经济活动的方方面面,按先后次序,可以分为5个方面,第一步是取得时的存货处理(含六种取得方式),第二步是存货的出货处理,第三步是存货的期末计量,第四步是存货的减值处理,第五步是存货的盘盈盘亏处理。关于存货的会计处理在第一部分进行逐一分析。

存货管理作为企业财务营运资本管理的一部分,由于存货的资金相对较多,管理的好坏能够使企业减少资金占用,节留出更多的现金流量用于投资客获取更大的收益,与此同

时可以减少因缺少存货给企业带来的损失、导致客户流失等等。因此,存货的管理不仅对企业的经营活动至关重要,还影响企业的投资活动,需要灵活运用。

一、存货的会计处理

(一)取得时的存货处理

取得存货方式包括:○1直接购入取得、○2委托加工取得、○3投资者投入取得、○4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取得、○5债务重组取得、○6提供劳务取得、○7自制取得、○8捐赠利得存货取得时按照成本进行计量,这里的成本包括采购成本、加工成本和使存货到目前场所和状态所发生的其他成本三个部分组成。使存货到目前场所和状态所发生的其他成本则包括采购过程中发生的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以及其他可归属于存货采购到入库前所发生的全部支出。按照定义入库后的仓储费用不能计入存货成本,但是入库之前必要的仓储费用计入成本。存货的计量采用成本计量所说的是采用实际成本计量,本文对采用实际成本法进行了整理。会计教材上的计划成本法所指的是财务成本管理教材上的第十七章标准成本核算方法,需要通过材料成本差异或产品成本差异(这科目在新准则下没有找到)进行调整,材料成本差异科目包括材料价格差异、材料数量差异、直接人工工资率差异等二级科目,标准成本核算方法只有调整为实际成本,才能做为编制财务报表的数据。售价金额核算方法也是同样,只

是将差异放在了商品进销差价科目。

○1直接购入。

企业外购材料时,由于结算方式(各种票据)和采购地点的不同,材料入库和货款的支付在时间上不一定完全同步,相应地,其账务处理也有所不同,与此同时还需要缴纳各项税费,具体到相关会计科目则包括原材料、在途物资、应付账款、应付票据、银行存款、应缴税费-增值税进项税额(此税额在销售存货时候可以抵减)。此处采用实际成本计量。

(1)对于发票账单与材料同时到达的采购业务,企业在支付货款或开出、承兑商业汇票,材料验收入库后,应根据发票账单等结算凭证确定的材料成本直接记账。一般纳税人原材料和应缴税费分开,小规模纳税人不分。

借:原材料等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应付票据、银行存款等

(2)对于已经付款或已开出、承兑商业汇票,但材料尚未到达或尚未验收入库的采购业务,应根据发票账单等结算凭证办理入账手续,记入“在途物资”科目,待材料到达、验收入库后,再根据验收单,从“在途物资”科目转入“原材料”科目。

借:在途物资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应付票据、银行存款等

待收到货物后:

借:原材料等

贷:在途物资

(3)对于材料已到达并已验收入库,但发票账单等结算凭证未到,货款尚未支付的采购业务,应于月末,按材料的暂估价值入账;下月初用红字作同样的记账凭证予以冲回,以便下月付款或开出、承兑商业汇票后,按正常程序入账。

月末:

借:原材料等

贷:应付账款

下月初:

借: 原材料等(金额红字)

贷:应付账款

待收到相关结算凭证并支付货款时:

借:原材料等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应付票据、银行存款等

○2委托加工物质

委托加工物资的实际成本应包括:实际耗用拨付加工材料物资的实际成本、支付的加工费及往返运杂费、支付的有关税金。

需要交纳消费税的委托加工物资,其由受托方代收代交的消费税应分别以下情况处理:(1)委托加工的物资收回后直接用于销售的,委托方应将受托方代收代交的消费税计入委托加工物资的成本。

(2)委托加工的物资收回后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委托方应按准予抵扣的受托

方代收代交的消费税额抵扣“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此内容涉及税法消费税回收后用于连续生产的应税消费品的抵扣范围相关内容,某些商品是不能抵扣的,会导致应税消费品消费税的累加。

会计处理:

(1)发出材料

借:委托加工物资—××

贷:原材料

(2)支付运杂费

借:委托加工物资—××

贷:库存现金 / 银行存款

(3)支付加工费和增值税

借:委托加工物资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

(4)支付由加工方代收代缴的消费税,分两种情况,处理有差异:

收回后继续加工:

借: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贷:银行存款

收回后直接销售

借:委托加工物资—××

贷:银行存款

(5)收回加工物资

借:原材料 /库存商品/周转材料

贷:委托加工物资—××

○3投资者投入取得

投资者投入存货,按投资各方确认的价值(按照合同或协议约定确定,如果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不公允的,应以公允价值入账)借记相关存货科目,同时按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按确定的出资额贷记“实收资本”(或“股本”)科目,按其差额贷记“资本公积”科目。

借:原材料等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贷:实收资本(按确定的资本比例计算出占企业实收资本额)

资本公积

应用举例:2011年3月20日,B公司接受甲企业以原材料进行的投资,该批原材料的价值为5 000 000元(假定与公允价值相同)。B公司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不含税价款为5 000 000元,增值税额为850 000元。假定B公司的股本总额为30 000 000元,甲企业在B公司享有的份额为10%。B公司为一般纳税人,采用实际成本法核算存货。

B公司应编制如下会计分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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