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工程技术大学课程建设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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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工程技术大学本科教学审核评估知识手册

上海工程技术大学本科教学审核评估知识手册

上海工程技术大学本科教学审核评估知识手册1、审核评估的核心是什么?审核评估的核心是对学校人才培养目标与培养效果的实现状况进行评价。

2、审核评估的目的是什么?审核评估旨在推进人才培养多样化,强调尊重学校办学自主权,体现学校在人才培养质量中的主体地位。

3、审核评估的20字方针是什么?审核评估坚持“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管、评建结合、重在建设”的方针。

4、审核评估的五项基本原则是什么?审核评估坚持主体性、目标性、多样性、发展性和实证性五项基本原则。

5、审核评估的对象包括哪些?凡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获得“合格”及以上结论的高校均应参加审核评估。

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获得“通过”结论的新建本科院校,5年后须参加审核评估。

6、审核评估的范围包括什么?审核评估范围主要包括学校的定位与目标、师资队伍、教学资源、培养过程、学生发展、质量保障以及学校自选特色等方面。

7、审核评估由哪个部门组织?教育部统筹协调全国普通高等学院本科教学审核评估工作。

8、审核评估的专家队伍如何组成?审核评估的专家队伍包括熟悉教学、管理和评估工作的教育专家,还吸收行业、企业和社会用人部门相关专家参加。

9、审核评估的程序包括哪些?审核评估的程序包括学校自评、专家进校考察、评估结论审议与发布等。

10、审核评估的纪律要求有哪些?审核评估实行信息公开制度,开展“阳光评估”,广泛接受学校、教师、学生和社会的监督,确保评估工作公平公正。

11、学校的建设目标是什么?现代化工程应用型特色大学。

12、学校的办学宗旨是什么?依托现代产业办学,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13、学校的办学特色是什么?学科群、专业群对接产业链和技术链(“两对接”);与行业、企业协同育人、协同办学、协同创新(“三协同”)。

14、学校的学科布局如何定位?以工程技术为主,经济管理和艺术设计等多学科协调发展。

15、学校人才规格如何定位?熟悉国际规则,具有社会责任感,具备综合能力,拥有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奉献精神的高等工程应用型人才。

51上海工程技术大学学生宿舍管理...

51上海工程技术大学学生宿舍管理...

上海工程技术大学学生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办法沪工程学 [2001]65号为了保证学校德育目标的实现,根据国家教委关于高等学校必须建立学生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制度的意见,并根据国家教委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结合本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本办法适用于学校全日制在校学生。

第二条学生政治思想品德考核按学年进行,采用平时考核与集中考核相结合的办法,于学年末完成。

毕业班学生的政治思想品德考核与毕业鉴定结合进行。

第三条学生政治思想品德考核采取个人小结,自我鉴定,师生民主评议,作出有关政治、思想、品德操行三个方面实际表现的评语,并评定相应等级的方式进行。

第四条对学生政治、思想的评语必须明确具体,符合实际,充分反映学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觉悟程度;对学生品德操行的评语采用写实的形式,充分反映学生的道德水准。

评语中均应明确提出改进目标。

第五条政治、思想、品德操行考核评定分优秀、良好、中等、差四个等级。

对于献血等表现突出者,‚优秀‛的比例可适当提高;文明宿舍不达标的寝室,该宿舍学生原则上考核评定不能为‚优秀‛;受违纪处分和受到‚批评通知书‛批评的学生原则上考核评定在‚中等‛以下。

各等级的评定原则如下:(一)‚优秀‛评给一贯模范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政治思想好,品德行为能为其他学生作榜样的学生。

(二)‚良好‛评给能较好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政治思想合格,品德行为能得到师生肯定,并力求上进的学生。

(三)‚中等‛评给基本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政治思想基本合格,品德行为基本端正、部分有待纠正的学生。

包括在个别场合不遵守校纪校规,经教育能认识并改正其错误的学生。

(四)‚差‛评给有违反†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行为的学生。

对反对四项基本原则,攻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散布资产阶级自由化,破坏安定团结等政治思想不合格者,以及严重违法犯罪者,不予评定‚优秀‛、‚良好‛、‚中等‛、‚差‛的等级。

第六条政治思想品德考核由各学院组织实施。

上海工程技术大学教学管理工作流程

上海工程技术大学教学管理工作流程

普通高校招生工作流程 (1)普通高校招生工作流程图 (2)招生计划工作流程 (2)招生计划工作流程图 (3)专业介绍工作流程 (4)专业介绍工作流程图 (4)体育预科生(特长生)招生工作流程 (5)体育预科生(特长生)招生工作流程图 (5)服装表演面试摄影专业考试工作流程 (6)服装表演面试摄影专业考试工作流程图 (6)三校生招生工作流程 (7)三校生招生工作流程图 (8)航空乘务面试工作流程 (8)航空乘务面试工作流程图 (9)春季招生工作流程 (10)春季招生工作流程图 (11)专升本工作流程 (12)专升本工作流程图 (13)考试命题工作流程 (14)考试命题工作流程图 (14)录取工作流程 (15)录取工作流程图 (16)迎新工作流程 (17)迎新工作流程图 (17)专业建设管理工作流程 (18)专业建设管理工作流程图 (19)关于变更培养计划工作流程 (20)关于变更培养计划工作流程图 (20)教学成果奖申报工作流程 (21)教学成果奖申报工作流程图 (21)培养计划制(修)订工作流程图 (22)关于课程建设的管理工作流程 (23)课程建设管理工作流程图 (24)教材建设的管理工作流程 (24)教材建设管理流程图 (25)关于外聘教师管理的工作流程 (26)外聘教师管理流程图 (26)新专业设置工作流程图 (27)关于新专业申报的工作流程 (28)申报新专业工作流程图 (28)关于制定教学安排表的工作流程 (29)制定教学安排流程图 (29)关于组织公共选修课课程资源的工作流程 (30)关于组织公共选修课课程资源的工作流程图 (31)“公共选修课”排课操作流程 (32)精品课程建设管理工作流程 (33)精品课程建设管理工作流程图 (34)关于调课、停课、调换教师的流程 (35)调课流程图 (35)关于办理中英文成绩单及学历证明工作流程 (36)关于办理中英文成绩单及学历证明流程图 (37)学籍处理工作流程 (37)学籍处理流程图 (38)办理休学手续流程 (39)办理休学手续流程图 (39)办理停学手续流程 (40)办理停学手续流程图 (40)办理复学手续流程 (41)办理复学手续流程图 (41)作弊处理流程 (42)作弊处理流程图 (42)教学督导听课检查流程 (43)教学督导听课检查流程图 (43)学生问卷调查流程 (44)学生问卷调查流程图 (44)安排学生座谈会工作流程 (45)安排学生座谈会流程图 (45)课程考试管理工作流程 (46)课程考试管理工作流程图 (47)试卷印制流程 (48)试卷印制流程图 (49)全校开设课程排课流程 (50)全校开设课程排课流程图 (51)班级选课操作流程 (52)学生网上选课操作流程 (52)学生报名参加补考注意事项 (53)学生报名参加补考/英语免修考操作流程 (54)学生报名参加大学英语免修考注意事项 (54)关于学生跨校修读西南片第二专业报名工作流程 (55)关于学生跨校修读西南片第二专业报名工作流程图 (56)学生修读辅修专业学士学位报名工作流程 (56)学生修读辅修专业学士学位报名工作流程图 (57)《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高等学校英语应用能力考试》、 (58)《上海市高等学校计算机等级考试》报名工作流程 (58)《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高等学校英语应用能力考试》、 (59)《上海市高等学校计算机等级考试》报名工作流程图 (59)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网上报名操作流程 (60)实验教学工作流程 (60)实习教学工作流程 (63)实习教学工作流程图 (65)教材订购流程 (66)教材订购流程图 (66)教材入库的流程 (67)教材入库流程图 (67)教师领用教材流程 (68)教师领用教材流程图 (68)学生集体购买教材流程 (69)学生集体购买教材图 (69)学生零星购买教材流程 (70)学生零星购买教材流程图 (70)课程设计工作流程 (71)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流程 (71)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流程图 (74)优秀毕业设计(论文)评选流程 (76)毕业资格审核、毕业证书授予流程 (77)毕业资格审核、毕业证书授予流程图 (77)学士学位审核、学士学位授予流程 (78)学士学位审核、学士学位授予流程图 (79)普通高校招生工作流程1.制定自主招生方案,上报教育部2.校对招生计划3.组织招生咨询4.填报志愿接待5.组织录取班子,制定录取细则6.录取工作人员培训7.艺术类本科提前录取发录取通知书8.普通本科录取发录取通知书9.艺术类专科录取发录取通知书10.航空乘务录取发录取通知书11.高职录取发录取通知书12.考生接待13.处理遗留问题录取结果上报录取统计报表普通高校招生工作流程图招生计划工作流程1.市教委下达预报计划通知2.招办按本、专科比例提出预报计划3.教务处审核4.校长批准后报市教委5.市教委平衡后下达确定招生计划数6.制定各专业招生计划数7.专业计划上报市教委8.市教委汇总后下发学校9.学校修改计划后再上报市教委。

关于课程建设及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经费使用的管理办法

关于课程建设及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经费使用的管理办法

关于课程建设及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经费使用的管理办法为了规范我校课程建设和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的经费管理,更好地实现课程建设和教改目标,在总结近几年我校课程及教改项目经费管理经验的基础上,根据财务有关管理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一、经费管理范围1、课程建设:包含校级重点课程建设及上海市级重点课程建设。

校级精品课程、市级精品课程及各级精品视频公开课程等可根据主管部门有关规定和研究任务参照执行。

2、教改项目:主要指由教务处审批立项的校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其他教改项目如上海市教委重点教改研究项目等可根据主管部门有关规定和研究任务参照执行。

二、经费管理使用原则经费包括两个部分,经费的25%作为评审及奖励经费,由教务处统一管理,主要用于课程建设和教改项目的专家咨询、立项论证、中期检查、结题验收、成果总结和建设奖励等;经费的75%作为课程建设和教改研究经费,由教务处分别在项目立项、通过中期检查后下达至项目负责人。

三、项目奖励经费的使用办法荣获校级重点课程建设项目,每门课程奖励1000元;荣获市级重点课程建设项目,每门课程奖励2000元。

获批校级教改项目,每项奖励800元。

奖励经费分别在项目通过中期检查和结题验收后分两次平均下发。

四、建设及研究经费使用范围及比例(一)课程建设经费(1)课程建设劳务费:不超过课程建设经费的40%。

(2)课程项目组教师调研和参加相关教学学术研讨会议的差旅费、会务费,总额不超过课程建设经费的35%。

(3)通讯费:不超过课程建设经费的5%。

(4)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包含印刷费、小型文具、设备以及其他低值易耗品等(单价不超过1000元),不超过课程建设经费的20%。

(5)购买试题库(计算机题库系统)、计算机软件需在项目申请立项时填写《软件采购单》,经学院(部)领导同意,财务处、资产处、教务处审核同意,方可购买(计算机软件采购还需经信息办审核同意并备案登记)。

购买政采目录中产品如电脑、打印机、扫描仪等设备需在项目申请立项时填写《设备采购单》,经学院(部)领导同意,财务处、资产处、教务处审核同意,主管校长批准后,执行政府集中采购并进行入库登记。

大学“本科教学工程”课程建设项目管理实施细则

大学“本科教学工程”课程建设项目管理实施细则

大学“本科教学工程”课程建设项目管理实施细则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本科教学工程”课程建设项目管理,确保项目建设取得实效,根据《大学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管理实施办法》和学校有关规章制度,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科教学工程”课程建设项目旨在促进教育教学观念转变,引领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改革,推动优质课程教学资源建设,促进学生主动、自主学习。

第三条“本科教学工程”课程建设项目包括精品课程、精品资源共享课程、精品视频公开课、“人文-通识”优质课程、数字化课程、双语教学课程建设项目及其他新增项目。

第四条“本科教学工程”办公室负责“本科教学工程”课程建设项目组织、管理、评审工作。

第一章申报立项第五条“本科教学工程”课程建设项目每年组织一次。

由“本科教学工程”办公室以正式通知将申报信息下发到各学院,并在教务处网站、校内主要媒体发布相关信息。

第六条学院根据通知要求组织申报材料,填写申请书,准备相关佐证材料,提交“本科教学工程”办公室。

第七条学院要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第八条“本科教学工程”办公室聘请有关专家组成评审专家组,负责项目的评审工作,为完善申报材料提出修改意见。

第九条“本科教学工程”领导小组对专家组评审结果进行核实,确定立项或推荐申报省级及国家级项目名单。

第十条“本科教学工程”课程建设项目评审结果经过公示异议处理后,由学校发文公布。

第二章项目管理第十一条“本科教学工程”课程建设项目实行项目承担单位和项目负责人共同负责制。

项目承担单位负责项目建设的组织协调人力、物力、财力和跟踪指导等工作;项目负责人为直接责任人,负责项目的具体实施。

第十二条校级项目建设期为两年;省级和国家级项目按照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原则上项目建设内容、进度安排以及项目负责人不得随意调整。

确有客观原因,由项目承担单位向“本科教学工程”办公室提出申请。

第十四条项目内容调整办理程序:1.项目承担单位以公文形式报送项目调整内容、原因,同时附上项目负责人同意调整相关内容署名意见或相关证明材料;2.“本科教学工程”办公室审查核实申请材料,提出初步处理意见;3,“本科教学工程”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处理意见,涉及到省级以上项目的,报请上级主管部门批准;4.“本科教学工程”办公室向项目承担单位反馈处理意见。

(建筑工程管理)上海工程技术大学新办专业评估方案

(建筑工程管理)上海工程技术大学新办专业评估方案

(建筑工程管理)上海工程技术大学新办专业评估方案上海工程技术大学新办专业评估方案(试行稿)近年来,我校为了主动适应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满足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发展对人才的需求,充分挖掘自身的办学潜力,提高办学效益,积极地增设了壹批新专业。

新专业建设的质量和人才培养的状况,直接关系到我校的整体办学水平和社会声誉。

为了切实提高新办专业的教学质量,培养合格的高素质人才,以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方案”为依据,结合我校专业建设的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评估的原则和范围新办专业评估坚持如下原则:(壹)指导性:评估方案力求体现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及对高校本科教学工作和人才培养的要求,反映现阶段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的基本走势和发展方向,加强规范管理,鼓励改革创新,促进新办本科专业的建设和发展,保证和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新办本科专业的健康发展打好基础。

(二)建设性:新办专业的评估工作贯彻“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管,评建结合,重在建设”的原则,通过评估,促进学院和学校相关部门及时了解掌握新办专业的现状,及时协调解决新办专业存在的问题,理顺关系,加强建设,确保质量。

(三)科学性:评估指标体系的确定,依据国家的方针政策和要求,遵循高等教育规律,力求按照新办专业的建设发展规律设计指标和标准,体现目标管理和过程管理的结合。

(四)可行性:评估指标体系和评估程序力求重点突出,简明扼要,便于操作。

适用范围:本方案适用于毕业生不足三届的所有本科专业(含专业方向)。

评估指标体系评估指标体系由六项壹级指标、十八项二级指标组成,其中重点二级指标九项,每项二级指标均给出标准和分值,同时给出评估方法和基本材料要求。

上海工程技术大学新办专业评估指标内涵和标准1.新办专业的评估由教务处牵头,组织专家实施。

专家组成员由实践经验丰富、熟悉教学情况的专家学者、管理干部组成,由教务处临时聘任。

教务处教学质量科负责评估材料的受理、初审等事务。

学年学分制选修课建设与选课管理实施办法

学年学分制选修课建设与选课管理实施办法

学年学分制选修课建设与选课管理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选修课建设,规范选课管理,提高选修课的教学质量,使各教学部门和学生能全面了解和掌握选课的要求与操作程序,确保我校学年学分制管理的顺利实施,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的选修课,包括公共选修课和专业选修课,分两种开设形式:一是校内教师以常规线下授课形式开设的选修课,一般在第2-4学期开设。

二是网络选修课,教学管理部门组织学生通过网络教学平台选课学习,一般在第2-5学期开设。

课程的学分数根据具体课程内容而定,选课安排和考试时间以教学管理部门每学期发布的通知为准。

第二章授课教师与开设课程第三条申请开设选修课的专任教师,原则上应具备硕士及以上学位或中级(含)以上职称,应能较好地完成本部门安排的各项教学任务,且教学质量评价结果至少为良好以上。

所在教学部门负责对申请人的开课资格、教学水平和业务能力进行初审,报教学管理部门审核。

第四条申请开设公共选修课的非专任教师,原则上应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或中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和施教组织能力。

由本人申请、所在部门推荐、经人事管理部门会同教学管理部门审核,参加规定流程组织的试讲,听评课结果为“通过”的,方可开设选修课。

第五条教师对申报的课程和内容应有较深入研究,或在该领域有一定的学术造诣或成果,且能连续开设。

所有教师申报时须提交所申报课程的课程标准、授课计划、考核大纲、教案。

每位教师一学期只能申报开设一门选修课程,开设班次不超过2个。

第六条选修课不得与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开设的必修课重名,内容不得重复。

申报选修课及讲授内容,在保证政治安全和意识形态安全的前提下,要具有知识性、趣味性、欣赏性、社会性和实用性,能对学生的个性化发展起到引导作用,能促进学生素质和能力的提升。

第三章选课要求第七条对教学管理部门的要求(一)每学期第12周接收、汇总各教学部门安排的下一学期专业选修课的选课计划(包括课程名称、编号、简介、选课要求、周学时、学分、考核要求、开课对象、能接纳的学生人数、任课教师姓名、职称等);(二)每学期第12周前协调安排公共选修课的选课计划,计划要求与专业选修课相同;(三)每学期第13周,完成对所有拟开设选修课程的审核。

上海工程技术大学体育课管理办法

上海工程技术大学体育课管理办法

上海工程技术大学体育课管理办法沪工程教[2005]122号体育是学校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体育课是实现体育教学目标的重要手段,为了保证体育课教学顺利的进行,除执行学校有关规定外,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一、体育课一年级为必修课程,二年级实行限修。

学生必须修满教学计划所规定的学时,经考试及格,方可获得本课程学分。

二、学生应在学校的《选课系统》中选择体育课的大类,然后根据体育课的教学要求,在体育部教师的指导下选择体育专项课,一经选定后,不允许再换专项。

如有特殊原因,只能在新学期开始前二周内,经体育部主管教学工作的领导批准,在条件许可情况下调动。

三、学生经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证明因特殊生理原因不宜上体育课者,可免于跟班上课,但须参加学校和体育部安排的保健体育课程的学习、锻炼及有关的体育活动。

四、学校规定学生参加适当的体育锻炼,鼓励学生参加体育竞赛活动、体育课等,不得申请免听和免修。

五、公共体育课为必修课,不及格者应重修。

体育课的成绩要以考勤、课内教学和课外锻炼活动综合评定。

六、体育课上要服从教师的安排,认真听讲,积极参加体育训练,维护教学秩序,遵守学习纪律,爱护场地、器材设施,要团结互助,语言文明。

七、体育课上必须穿适于活动的运动服,运动鞋,不得随身携带有碍运动及易于造成伤害事故的物品,上课不得使用手机和寻呼机。

八、认真做好准备活动和整理活动,听从教师指导,注意运动安全,尽量避免出现运动损伤。

九、课上课下要积极锻炼,考试时实事求是,不允许作弊,如有作弊,该项体育成绩以零分计。

十、学生要遵守考勤规定,病假要出示医院证明,当时未来得及请假的学生,病愈后第一节课需补办请假手续。

十一、学生一般不允许请事假,如有特殊情况,需要有所在学院及家长的证明。

十二、学生请公假需要由校、院有关部门出具假条说明。

十三、本管理办法由体育教学部负责解释。

十四、本办法自2005年11月20日起施行。

上海工程技术大学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办法概况

上海工程技术大学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办法概况

上海工程技术大学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奖学金名称)根据学校办学的方针和培养目标,设立上海工程技术大学优秀学生奖学金。

第二条(指导思想)在力求更好地适应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指导思想下制定本规定。

在本规定中体现公平、公开及规范化的原则。

第三条(宗旨)优秀学生奖学金的宗旨是鼓励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鼓励学生按照社会主义高等学校的培养目标努力成才,立志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为人民服务。

第四条(经费来源)优秀学生奖学金的经费来源由学校财政予以保证,亦可吸收社会资金加以补充。

第五条(评审制度)优秀学生奖学金采取学院对学生资格审核、校评审机构评定为主的评审制度.第六条(评审机构)优秀学生奖学金的最高评审机构为校长领导的校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评审奖学金的日常工作由校学生处负责承担.第二章等级设置、比例、标准第七条(等级设置)优秀学生奖学金设特等、一等、二等、三等,共四项等级.第八条(比例设置)优秀学生奖学金特等奖无比例限制,一、二、三等奖励人数比例为全校学生人数的30%,其中:一等奖占学生人数的2%;二等奖占学生人数的4%;三等奖占学生人数的24%。

第九条(奖励标准)特等奖3500元/学年(1750元/学期)一等奖2400元/学年(1200元/学期);二等奖1000元/学年(500元/学期);三等奖300元/学年( 150元/学期);第三章评定范围、资格、评审时间第十条(参评资格)具有正式学籍的本科、专科学生,连续学习一学期以上,具有参加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的资格,并具备下列条件者:1. 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2。

修满培养计划所规定的应修学分;3。

参评学期未有补考科目(包括公共选修课);4.参评学期未有因违反校纪校规受到过行政处分;5.参评学期未因违法违规行为受到过治安警告以上处罚.第十一条(评审时间)开学后第四周的周五为学生成绩绩点计算的截止点,奖学金评审以此时间点绩点为依据.具体操作流程为:教务处负责在开学后第四周完成所有成绩登录到教学管理系统,学生处在开学后第四周的周五到教务处下载全校成绩,在第五周将学院成绩发给各学院,同时学生处保留当时的全校成绩留存备查.评审工作于每学期开学后十周内完毕。

上海工程技术大学金课培育计划

上海工程技术大学金课培育计划

上海工程技术大学“金课”培育计划一、基本原则1、提升高阶性。

课程目标坚持知识、能力、素质有机融合,培养学生解决复杂问题的综合能力和高级思维。

课程内容强调广度和深度,突破习惯性认知模式,培养学生深度分析、大胆质疑、勇于创新的精神和能力。

2、突出创新性。

教学内容体现前沿性与时代性,及时将学术研究、科技发展前沿成果引入课程。

教学方法体现先进性与互动性,大力推进现代信息技术与教学深度融合,积极引导学生进行探究式与个性化学习。

3、增加挑战度。

课程设计增加研究性、创新性、综合性内容,加大学生学习投入,科学“增负”,让学生体验“跳一跳才能够得着”的学习挑战。

严格考核考试评价,增强学生经过刻苦学习收获能力和素质提高的成就感。

二、建设要求1、“金课”的类别(1)线上金课。

坚持开放共享、建以致用的原则,以“互联网+”“智能+”等现代化教育为手段,建设质量高、共享范围广、应用效果好、示范引领性强的在线开放课程(MOOC慕课)。

(2)线下金课。

主要指以面授为主的课程,以提升学生综合能力为重点,重塑课程内容,创新教学方法,打破课堂沉默状态,焕发课堂生机活力,较好发挥课堂教学主阵地、主渠道、主战场作用。

(3)线上线下混合式金课。

主要指基于慕课、专属在线课程(SPOC)或其他在线课程,运用适当的数字化教学工具,结合本校实际对校内课程进行改造,安排20%—50%的教学时间实施学生线上自主学习,与线下面授有机结合开展翻转课堂、混合式教学,打造在线课程与本校课堂教学相融合的混合式“金课”。

大力倡导基于国家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应用的线上线下混合式优质课程建设。

(4)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一流课程。

着力解决真实实验条件不具备或实际运行困难,涉及高危或极端环境,高成本、高消耗、不可逆操作、大型综合训练等问题。

(5)社会实践一流课程。

以培养学生综合能力为目标,通过“青年红色筑梦之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创新创业和思想政治理论课社会实践等活动,推动思想政治教育、专业教育与社会服务紧密结合,培养学生认识社会、研究社会、理解社会、服务社会的意识和能力,建设社会实践一流课程。

上海工程技术大学教学管理工作条例-上海工程技术大学教务处

上海工程技术大学教学管理工作条例-上海工程技术大学教务处

上海工程技术大学教学管理工作条例沪工程教[2004]96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证我校的教学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切实提高教学管理水平和教学质量,特制订本条例。

第二条教学管理的基本任务是: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全面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按照高等学校教育教学规律合理配置教学资源,落实我校建成现代化特色大学的办学目标对教学工作进行规划、组织、指挥、协调、监督,保证教育目标的实现和人才培养的质量。

第三条教育教学工作是学校的中心工作,教学管理则是学校管理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教务处、各学院、中心(部)、系(教研室)都负有管理的责任,各个层面的管理要互相配合,互相沟通,协调一致,以确保教学和管理工作的正常运行。

第四条教学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是教学管理的依据和准绳,各级管理组织和个人都应严格执行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实现依章治教,依法治校。

第五条各部门要合理调度和充分利用现有人力、物力、财力,全面提高我校教学管理质量和教学管理水平。

第六条教学改革是学校教育改革的中心环节,广大教师和管理人员要以科学态度和求实精神,注重调查,总结经验;致力于教学及教学管理的理论与实践研究,不断更新教育观念,不断深化教育制度、教学内容、教学方法的改革。

第二章计划管理第七条加强专业设置的规划管理,要根据社会发展和教育事业发展的需要以及学校发展的要求,制订学校的专业发展规划。

第八条专业的增设与调整应坚持科学的态度,根据学校的专业发展规划认真领会学校关于专业建设的指导性意见,严格按照有关程序与规定,办理专业申报、审批手续。

第九条培养计划是高等学校人才培养的总体要求和实施方案,是安排教学内容、组织教学活动及有关工作的基本依据。

制(修)订培养计划是一项系统科学工程,各院、中心(部)应根据社会经济、科技、文化发展对人才的需求,论证专业培养目标;在指定的时间内及时完成教学计划的制(修)订工作。

第十条制(修)订培养计划应具有一定的前瞻性、适应性、可行性和稳定性。

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建设与管理办法

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建设与管理办法

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建设与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根据教育部高等学校教学信息化与教学方法创新指导委员会制定的《高等学校慕课建设与应用指南》,结合学校实际,以加强学校专业、专业群建设,促进高职教育优质资源共建共享,推动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的融合,深化教学改革、彰显办学特色、全面提高教学质量为目标,为做好学校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建设与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校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建设管理第一条校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立项范围人才培养方案中的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课、公共基础课、专业课,含思想政治理论课、创新创业教育课、教师教育课程,均可申报校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立项。

已取得校级立项的课程不得重复申报立项。

第二条校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立项分类1.资助建设类校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1)己立项建设的校级以上品牌(培育)专业、专业群项目中,列入建设规划的精品课程;(2)经立项评审认定,建设基础良好,己取得较突出建设成果的课程;(3)同一批次立项建设课程中,资助建设类课程占比约60%。

2.自筹建设类校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其他获得立项的校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

第三条校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申报立项与建设1 .立项基础(1)课程具备一定的前期建设基础,已在专业课程平台开设一个学期以上,课程知识点/技能点配套视频资源不少于30个(总时长2150分钟),每个知识点/技能点至少配套一个教学课件,课程配套试卷库2套。

资源与试卷库建设标准参考《精品在线开放课程资源建设标准》执行。

(2)课程建设中将思想政治教育内化为课程内容,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3)课程团队结构合理,分工明确,能够及时更新与完善课程内容。

2 .申报立项(1)立项工作原则上每两年开展一次,上一批次课程完成结项验收工作后,组织下一批次校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立项申报工作。

(2)申报校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立项,按照下列程序申报:①填写《精品在线开放课程立项申请表》;②学院组织初审后,报教务处审查;③经学校教学工作委员会评审,确定校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

学校课程建设管理办法

学校课程建设管理办法

课程建设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课程是实现教育教学目标的基本单元,课程建设是高等学校教学工作的一项基本建设,是提高教学质量的重要环节.为进一步规范课程管理,加强课程建设,深化教学改革,保证人才培养质量,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课程按性质分必修课和选修课两类。

必修课是指学生按培养方案规定必须修读的课程,主要包括公共必修课、实践必修课、专业必修课.选修课是指学生按培养方案规定进行选读的课程,选修课包括公共选修课和专业选修课。

课程按培养要求分为通识教育平台课程、学科基础平台课程、专业教育平台课程、集中性实践教学模块课程和素质能力拓展活动模块课程.第二章课程设置第三条课程设置的基本原则1。

科学性原则.课程设置应符合学生认识发展规律,学生身心发展特点,反映学科发展前沿。

2。

应用性原则。

课程设置应以满足高素质应用型人才培养目标和培养方案的要求进行设置,体现人才培养的国家标准、行业通用标准和学院标准的有机统一。

3。

思想性原则.课程教学内容应注意思想性,把先进文化引入课程,杜绝不良教学内容进入课堂.4.刚性原则.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要求增设的国家课程、地方课程在教学大纲、学时学分及课程进程上有刚性要求的,严格按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要求进行设置.第四条课程设置的规范要求1.课程名称使用应规范合理。

课程名称应规范用词,不用简称,不同学时课程、分不同学期开设的课程原则上要在课程名称上有所区分.2.课程设置应明确课程基本属性,必修、选修(限选、任选)、学时学分、面向专业、学期安排等。

3。

课程设置应有与其匹配的任课教师,教师新开课、开新课都要达到学院相关要求。

一门课程一般应有2个以上可以承担教学任务的教师。

4。

课程设置必须有教学大纲作为教学指导文件,实践教学环节的也应制定实践教学大纲。

5。

课程设置应具备开展课程教学所需器材、实验设备等,如达不到硬件条件要求,应暂缓设置.第五条课程设置程序1。

新设置课程或变更课程设置,应由相关教学单位或个人提出申请,并提交课程教学大纲(批量课程设置可暂缺),交所在教学单位审核后,报教务处审核批准。

新工科背景下跨文化沟通类课程体系的立体化建设——以上海工程技术大学为例

新工科背景下跨文化沟通类课程体系的立体化建设——以上海工程技术大学为例

作者简介:张冰天,硕士,副教授。

研究方向:社会语言学、美国文化、英语教学。

与行动》一文中,综合了国际化人才发展趋势和我国战略部署规划后,指出我国未来的工程人才培养标准应该包含的要素为:家国情怀、创新创业、跨学科交叉融合、批判性思维、全球视野、自主终身学习、沟通与协商、工程领导力、环境和可持续发展及数字素养。

钟院士提出的新工科人才培养标准得到了普遍认可。

除了“工程领导力”和“环境和可持续发展”这两条标准与外语教育距离较远以外,其他八条标准均可纳入外语课程体系建设之中。

我校上海工程技术大学是新工科建设地方高校牵头单位之一,新工科的教育理念已经融入我校的教育定位、发展规划和建设目标之中。

在此背景下,用新工科的理念和人才培养标准指导我校外语课程体系建设既是我校“工科协同、艺工交融、文理渗透”育人方式变革的要求,也是外语学科积极开展“特色发展、变道追赶”的一种尝试。

跨文化沟通类课程体系立体化建设的必要性1.1 国际化人才培养的要求当前,随着新技术和新产业的不断涌现,世界各国在政治、经济、科技等方面的竞争日益激烈。

其中,培养和争夺具有国际化视野的工程技术人才是最根本的任务。

因此,认真总结世界各国工程教育经验,制定全球工程教育的中国方案,培养符合时代需求、具备国际视野、能够参与国际竞争的工程技术人才是中国高校尤其是工科类高校的天然使命。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明确指出,高校应培养“具有国际视野、通晓国际规则、能够参与国际事务和国际竞争的国际化人才”。

《欧洲语言共同参考框架:学习、教学、评估》指出21世纪卓越人才的基本能力应包括开阔的国际视野、卓越的思辨能力、丰富的人文知识素养、流畅的语言表达能力和一定的专业技能。

美国工程院发布的《2020的工程师:新世纪工程的远景》报告指出:优秀的分析能力、实践能力、创造力、沟通能力、商业和管理知识、领导力、道德水准和专业素养、终身学习等是未来工程师应具备的素质。

上海工程技术大学研究生课程建设项目管理暂行办法

上海工程技术大学研究生课程建设项目管理暂行办法

上海工程技术大学研究生课程建设项目管理暂行办法课程建设是教育部“高等学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我校开展研究生课程建设工作是加强研究生教学建设、深化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和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途径。

同时,研究生课程建设也是大力整合各类教学研究和教学改革成果,通过示范和带动,提升我校研究生课程建设的整体水平。

为更好地开展研究生课程建设,特此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申报条件1. 校级研究生课程建设项目原则上是研究生的学位课程和各专业的特色课程。

申报的课程必须已经连续开设2年以上。

课程有完备的教学大纲、授课教案、教学案例、实验指导、参考文献目录和较高质量的多媒体课件等。

2. 申请建设的课程项目应有充分的立项依据、建设方案、建设目标;对国内外同类课程现状及发展趋势清楚,项目建设内容具有明显的创新之处;经费预算合理;项目组成员一般为3-5人,人员结构合理,研究时间能够得到保证。

3. 项目申请人必须为我校研究生课程主讲教师,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

4. 项目主要研究人员在未完成所承担的课程项目前,不得申报新的课程项目。

5. 申请项目的有关材料内容应真实,并无对他人科研成果知识产权的侵权问题及其纠纷,申请人及其所在学院承诺对此承担责任。

二、申报程序1. 项目申请人需填写《上海工程技术大学研究生课程建设项目申请书》,学院统一组织,择优申报。

项目申请人及项目组成员均需本人在申请书上签名。

2. 研究生处每年一次集中受理申报。

项目建设期一般为1-2年,研究的起始时间为立项当年1月。

3. 课程建设采取限额申报,每名申请人限申报1门课程,近三年已申报并立项的课程不得重复申报,每学院限申报不超过2门课程。

三、评审、立项及验收1. 申报项目首先由申请人所在学院组织初评,择优推荐报研究生处。

2. 研究生处对各学院报送的申请项目按照“科学、公正、公开、合理、择优”的原则进行形式审查,审查合格后,组织校内外有关专家进行评审。

上海工程技术大学学分制学籍管理条例

上海工程技术大学学分制学籍管理条例

上海工程技术大学学分制学籍管理条例总则第一条为维护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保障学生的身心健康,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保证人才培养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的精神,结合我校学分制教学管理工作实际,特制定本管理条例。

第二条学生应当努力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确立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共同理想和坚定信念;应当树立爱国主义思想,具有团结统一、爱好和平、勤劳勇敢、自强不息的精神;应当遵守宪法、法律、法规,遵守公民道德规范,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遵守学校管理制度,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应当刻苦学习,勇于探索,积极实践,努力掌握现代科学文化知识和专业技能;应当积极锻炼身体,具有健康体魄。

学制与年限第三条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我校本科各专业的标准学制为4年,并以此制订学分制指导性培养计划。

学生在3~6年内修满培养计划规定的各类学分即可准予毕业。

毕业时不论其在校学习年限的长短,均按4年计算学制。

专科的标准学制为3年,并以此制订指导性培养计划。

学生在2.5~4年内修满培养计划规定的各类学分即可准予毕业。

毕业时不论其在校学习年限的长短,均按3年计算学制。

凡提前修满培养计划规定的各类学分的学生,可申请提前毕业。

凡在标准学制年限内未能修满培养计划规定学分的学生,可延长学习年限。

但本科最长可以延长2年,专科可以延长1年。

第四条学生在标准学制的学习年限内按当年实际所修课程的学分数缴纳学费,学校实行在学年初按专业收费标准预收学费,在下一学年根据学生上一学年实际所修学分按多退少补的原则进行学费结算,依次类推直至学生毕业时结清。

所修读的课程考核不及格,经补考仍不及格,必须付费重读该课程,具体收费标准参照《上海工程技术大学学分制收费办法》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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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工程技术大学课程建设管理规定
沪工程教[2004]56号
课程是实现教育目标的主要手段,课程建设是教学工作中最基本的建设。

为把我校建设成为具有特色鲜明、应用性强的高水平大学,多年来我校一直重视本科生的课程建设,制定了相应的课程建设的规定,已先后评出多门一类课程。

但按照《教育部关于启动高等学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精品课程建设工作的通知》(教高[2003]1号)文件精神差距仍然较大,精品课程建设要体现现代教育思想,符合科学性、先进性和教育教学的普遍规律,具有鲜明特色,并能恰当运用现代教学技术、方法与手段,教学效果显著。

结合我校松江新校区的建设,充分利用新校区信息化建设的平台,对我校的基础课和专业基础课分批地进行重点建设,并开展校内精品课程的评选活动,以提高课程的教学质量,是我校课程建设的目标。

一、课程建设的主要任务
课程建设是提高教学水平的重要基础与内容。

课程建设包括理论教学体系与内容以及实验与工程实践教学体系与内容的改革与建设,涉及教学师资队伍、教学内容、教学条件、教学方法与手段、教学效果以及教学组织管理制度的改革与建设。

二、课程建设的组织管理
为使课程建设富有成效,必须有领导、有组织、有计划地进行。

学校由教务处负责学校课程建设的宏观调控,指导全校的课程建设工作;院(系)成立课程建设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本院(系)课程建设质量的检查和自评工作;教研室(系)成立课程组,负责课程建设的具体实施。

各级组织要制定自己的课程建设的规划,各级规划应包括课程建设目标、指导思想和原则、步骤和措施以及条件保证等内容。

三、课程建设的申报方法
课程建设项目每年由教务处组织全校教师按照国家级精品课程建设的指标要求填写立项申请报告,经学校组织专家对申报的课程建设项目进行答辩和评审
后,报经学校审核批准并由学校按照项目的建设要求确定资助经费数额,建设周期为两年。

由教务处代表学校与项目负责人签订合同书后,学校下拨第一笔课程建设项目经费,为项目经费总额的30%,课程建设开始一年后,教务处将组织专家进行中期检查,经检查合格后,下拨总经费的30%部分,两年后全面验收,验收合格后下拨最后40%的经费,若验收不合格将取消项目负责人两年内一切与教学有关项目的申请与评奖。

为避免重复建设,对已经得到课程建设项目资助的课程建设和教材建设不在此次建设范围内。

我校将在今历后几年内每年进行精品课程的评选。

申请参加精品课程评选的单位,应先根据国家教育部有关精品课程的评估标准进行自评,经系、院课程建设指导小组讨论后向教务处提出申请,由教务处组织专家组进行评选。

精品课程称号保持三年,三年后对精品课程按评选标准重新确定称号,三年中若有重大教学事故或教学质量下降,应取消精品课程的称号。

四、课程建设的质量标准
课程建设的质量标准,既是课程建设的目标,又是课程建设成果的依据。

因此课程建设的质量标准就是课程建设立项标准,也是精品课程评选的指标体系,主要有以下五个方面:
1、教学队伍建设
a.课程负责人与主讲教师的师德好,学术造诣高,教学能力强,教学经验丰富,教学特色鲜明。

b.教学团队中的教师责任感强、团结协作精神好;有合理的知识结构和年龄结构,并根据课程需要配备辅导教师;中青年教师的培养计划科学合理,并取得实际效果。

c.教学思想活跃,教学改革有创意;教研活动推动了教学改革,成效显著,发表了高质量的教改教研论文,或受过省部级以上教学成果奖励和教学表彰。

2、教学内容建设
a.教学内容新颖,信息量大,及时把教改教研成果或学科最新发展成果引入教学;课程内容的基础性与先进性,经典与现代的关系处理得当。

本课程与相关课程内容关系处理得当。

b.教学内容组织与安排方面,能够理论联系实际,融知识传授、能力培养、素质教育于一体,课内课外结合;教书育人效果明显。

c.在实践教学方面,设计出的各类实践活动能很好地满足培养优秀学生的要求;实践教学在培养学生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方面有显著成效。

3、教学条件建设
a.选用优秀教材(含国家优秀教材和国外高水平原版教材)或有高水平的自编教材;为学生的自主学习和研究性学习指定了有效的文献资料;实验教材配套齐全,满足教学的需要。

b.实践教学环境和设备能够满足教学要求;能够进行开放式教学,且效果明显;对实验教学要求具有开设高水平选作实验的现代实验设备与实验技术。

c.网络教学资源建设初具规模,并能经常保持更新;具备运行机制良好的硬件环境;选编、制作了系列软件资源。

能满足本课程的教学需要,在教学中确实发挥了作用。

4、教学方法与手段建设
a.灵活运用多种先进的教学方法;能有效地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促进学生的积极思考,激发学生的潜能。

注重对学生知识运用能力的考察。

b.充分、恰当使用现代教育技术手段,并在精简授课学时、激发学生学习兴趣和学习动机、提高教学效果方面取得实效。

5、教学效果
a.专家、同行、学生、后续课教师的评价结果优良。

b.教学文件完备,教学管理制度健全,有详细的青年教师培训计划和备课、试讲、预讲制度,有听课及教学研究活动,有教学检查、学生考核等管理制度。

c.录像资料评审,仪态端庄、声音清晰、富有教学激情;课堂教学气氛活跃,学生参与程度高,师生互动效果明显。

五、课程建设的支持和奖励办法
1、学校对立项后的重点建设课程给予建设启动经费,在教材出版等方面给予优先考虑,在设备经费的分配上,给予必要的优惠和其他有关政策上的倾斜。

2、对每年评选出的精品课程颁发“学校精品课程荣誉证书”和奖金;在今后申请课程建设基金及教材出版等方面给予优先考虑。

六、本规定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七、本规定自2004年9月10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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