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 《声环境质量标准》、《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法律规定的噪声标准(3篇)
第1篇一、引言噪声污染是现代社会中常见的一种环境污染,它不仅影响人们的身心健康,还可能对环境造成长期的损害。
为了保护人民群众的生活环境,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各国政府都制定了相应的法律和标准来规范噪声排放。
本文将重点介绍我国法律规定的噪声标准,包括噪声的定义、噪声标准的制定原则、各类噪声标准的具体内容以及噪声污染的防治措施。
二、噪声的定义噪声是指对人们正常生活、工作和休息产生干扰的任何无规律的声音。
根据噪声的性质,可以分为以下几类:1. 工业噪声:指工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噪声,如机械噪声、电机噪声等。
2. 交通噪声:指交通运输过程中产生的噪声,如汽车、火车、飞机等交通工具的噪声。
3. 建筑施工噪声:指建筑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噪声,如打桩、钻孔、切割等。
4. 社会生活噪声:指社会生活中产生的噪声,如商业活动噪声、居民生活噪声等。
三、噪声标准的制定原则1. 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在噪声污染产生之前,采取预防措施,从源头上减少噪声污染;同时,对已产生的噪声污染,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治理。
2. 科学合理:噪声标准应基于科学的研究成果,充分考虑噪声对人类生活和环境的影响,制定出既符合实际又具有前瞻性的标准。
3. 法制化、规范化:噪声标准应具有法律效力,对噪声排放进行规范化管理,确保标准得到有效执行。
4. 公众参与:噪声标准的制定应充分考虑公众意见,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四、各类噪声标准的具体内容1. 工业噪声标准《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规定了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限值。
该标准分为四类区域,分别对应不同的噪声限值:(1)一类区域:昼间60分贝,夜间50分贝。
(2)二类区域:昼间65分贝,夜间55分贝。
(3)三类区域:昼间70分贝,夜间55分贝。
(4)四类区域:昼间75分贝,夜间55分贝。
2. 交通噪声标准《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 3096-2008)规定了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排放限值。
噪声监测技术规范要点解析
(3)测量时传声器加防风罩。 (4)测量仪器时间计权特性设为“F”档,采样时间间隔不
大于1s。
5.2测量条件 (1)气象条件:
测量应在无雨雪、无雷电天气,风速为5m/s以下时进 行。不得不在特殊气象条件下测量时,应采取必要措施保 证测量准确性,同时注明当时所采取的措施及气象情况。
合并成一个公式 L1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2 10 • lg(10 L1/10 10 L2/10 )
例:L1=70dB,L2=60dB时,L 1+2=70.4dB L1=70dB,L2=70dB时,L 1+2=73dB(特例,同声级加
3dB)
概念(5) 声音随距离的衰减
➢声音从点源传播到受声点,因传播发散、空气吸收、阻挡物 的反射和屏障等,使其产生衰减。
概念(1) 计量声音的物理量
声压级、声强级与声功率级 ➢ 正常人耳刚刚能听到的最低声压称听阈(yu)声压。正常人
听阈声压约为2×10-5Pa。 ➢ 刚刚使人耳产生疼痛感觉的声压称痛阈声压。正常人耳的
痛阈声压为20Pa。 ➢ 从听阈到痛阈,声压的绝对值之比相差一百万倍;而从听
阈到痛阈,相应声强的变化其绝对值之比为相差一万亿倍。 ➢ 因此用声压或用声强的绝对值表示声音的强弱都很不方便。
加之人耳对声音大小的感觉,近似地与声压、声强呈对数 关系,所以通常用对数值来度量声音,分别称为声压级与 声强级。
概念(1) 计量声音的物理量
概念(2) A、B、C计权声级
• 国际电工委员会标准规定, 一般声级计,可分别模拟 40 方、70 方、100 方三 条等响曲线设置三套网络, 分别称做A、B、C 网络, 用以分别测定低、中、高 三种强度的声音。声压级 低于 55dB的声音用A 网络; 55~85dB 之间的声音用B 网络; 85dB 以上的声音 用C网络。
噪声和振动最高不得超过的限值
1、《声环境质量标准》:
各类声环境功能区夜间突发噪声,其最大声级超过环境噪声限值的幅度不得高于15 dB(A)。
2、《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夜间频发噪声的最大声级超过限值的幅度不得高于10 dB(A)。
夜间偶发噪声的最大声级超过限值的幅度不得高于15 dB(A)。
3、《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对于在噪声测量期间发生非稳态噪声(如电梯噪声等)的情况,最大声级超过限值的幅度不得高于10 dB(A)。
4、《城市区域环境振动标准》:
每日发生几次的冲击振动,其最大值昼间不允许超过标准值10 dB,夜间不超过3dB。
《声环境质量标准》
《声环境质量标准》声环境质量标准是一项用来评价和控制声音环境质量的标准。
随着人们对环境质量的要求不断提高,声环境质量标准在城市规划、建筑设计和环保等领域得到了广泛应用。
本文将从声环境质量标准的重要性、制定的原则和内容以及实施的困难和解决方案等方面进行详细的探讨。
声环境质量标准的重要性不容忽视。
首先,一个良好的声环境能够提高人们的生活质量和工作效率。
过高的噪音会给人们的身心健康带来负面影响,比如引发心理压力、睡眠障碍以及听力损伤。
其次,声环境质量标准可以作为城市规划的重要指标之一,有助于实现可持续发展和人居环境的改善。
最后,制定声环境质量标准有助于合理利用国家资源,并促进环境保护的工作的开展。
制定声环境质量标准应遵循的原则主要包括科学性、可行性和适用性。
首先,科学性是制定声环境质量标准的基本原则,需要依据科学研究和实证数据制定标准。
其次,可行性要求声环境质量标准具有一定的可操作性,即能够在不同的环境条件下得出可行的控制措施。
最后,适用性要求声环境质量标准能够满足不同地区和场所的需求,能够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调整。
声环境质量标准的内容主要包括噪音限值和控制措施。
噪音限值是指在特定场所和时间内允许的最大噪音水平,可以根据不同的场所和活动进行分类设置。
控制措施包括噪声源的防治、声屏障的设置和建筑物的隔音等,旨在通过技术手段降低噪音产生和传输的影响。
然而,随着城市化的进程加快和工业化水平的提高,制定和实施声环境质量标准面临一些困难。
首先,标准的制定需要充分考虑城市的整体发展和规划,需要与其他环境质量标准相互协调。
其次,标准的执行需要合理的技术手段和设施的支持,同时需要政府的强有力的监督和管理。
最后,标准的执行需要广大公众的参与和支持,需要改变人们对于噪音的麻木态度,提高公众的环境保护意识。
针对上述困难,我们可以采取一些解决方案。
首先,政府和科研机构可以加大对声环境质量的研究和监测力度,为制定标准提供科学依据。
噪声监测与标准解读、看
指突然发生、持续时间较短,强度较高的噪声。如锅炉排气、工 程爆破等产生的较高噪声。
二、声环境功能区分类
按区域的使用功能特点和环境质量要求,声环境功能区分为以 下五种类型: 0类声环境功能区:指康复疗养区等特别需要安静的区域。
测量仪器 测量仪器精度为2型及2型以上的积分平均声级计或环境噪声自动监测仪 器,其性能需符合GB 3785 和GB/T 17181 的规定,并定期校验。测 量前后使用声校准器校准测量仪器的示值偏差不得大于0.5 dB,否则测 量无效。声校准器应满足GB/T 15173 对1级或2级声校准器的要求。测 量时传声器应加防风罩。
根据交通类型的差异,规定的测量时间为:
铁路、城市轨道交通(地面段)、内河航道两侧:昼、夜间 各测量不低于平均运行密度的1小时值,若城市轨道交 通 (地面段)的运行车次密集,测量时间可缩短至20min。
高速公路、一级公路、二级公路、城市快速路、城市主干 路、城市次干路两侧:昼、夜间各测量不低于平均运行密 度的20min值。
社会生活噪声排放标准
一、术语和定义
社会生活噪声:指营业性文化娱乐场所和商业经营活动中使 用的设备、设施产生的噪声。 边界:又法律文书中确定的业主所拥有使用权(或所有权) 的场所或建筑物边界。各种产生噪声的固定设备、设施的边 界为其实际占地的边界。 背景噪声:被测量噪声源以外的生源发出的环境噪声总和。 倍频带带声压级:采用符合GB/T 3241规定的倍频程滤波 器所测量的频带声压级,其测量带宽和中心频率成正比。 本标准采用的室内噪声频谱分析倍频带中心频率为31.5Hz、 63Hz、125Hz、250Hz、500Hz,其覆盖频率范围为22 ~ 707 Hz。
新的三个噪声标准专家解读
新的三个噪声标准专家解读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有了控制标准三大标准完善我国环境噪声标准体系来源:中国环境报第6版作者:记者郭薇日期:2008-10-14本报讯环境保护部近日发布了《声环境质量标准》、《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等3项标准,其中《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为首次发布。
新标准的发布,完善了我国环境噪声标准体系,扩大了标准适用范围,解决了低频噪声和城市以外区域噪声控制要求缺失的问题,明确了标准适用对象。
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有关负责人表示,3项环境噪声标准的制修订充分考虑了当前噪声污染形势的变化和环境管理需求,在制订中始终把以人为本、促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作为指导思想,以保护人体健康和福利的环境基准研究成果为依据,结合我国环境管理实践,合理确定噪声限值及其他环境管理、监控要求。
标准的实施将有利于化解社会矛盾,防治噪声污染,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如何提高标准协调性和可持续性?新标准体系突出三大特点据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有关负责人介绍,三项环境噪声标准的制修订充分考虑了当前噪声污染形势的变化和环境管理需求,提高了标准的协调性和可操作性。
新标准从完善我国环境噪声标准体系、明确标准适用范围和相互关系、加强噪声污染控制与管理等方面重点着力,具有3个突出特点:一是完善了国家环境噪声标准体系,为实施相关法律提供了技术支持。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确立了工业噪声、建筑施工噪声、交通运输噪声、社会生活噪声4类噪声源分别管理的噪声污染控制基本框架,并确立了国家声环境质量标准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体系,即国家按不同的声功能区制订国家声环境质量标准;依据声环境质量标准和国家技术、经济条件,制订国家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对于工业噪声、建筑施工噪声、交通运输噪声,我国已有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铁路边界噪声限值、汽车加速行驶/定置噪声限值等标准予以控制,但社会生活噪声以前没有相关排放标准。
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噪声是现代社会中不可避免的问题,它来自各种各样的源头,包括交通、工业、建筑工地、娱乐场所等。
噪声对人们的健康和生活质量产生了负面影响,因此,制定和执行噪声排放标准成为维护社会生活环境的重要举措。
噪声对人们的健康有着直接的影响。
长期暴露在高强度噪声环境下会导致听力
受损、睡眠障碍、情绪不稳定等问题。
在工作场所,噪声也会影响员工的工作效率和专注力,甚至导致工作事故的发生。
此外,噪声也会对社会生活环境产生不利影响,影响人们的休闲娱乐活动,破坏社区和城市的宁静和安宁。
为了解决噪声问题,制定和执行噪声排放标准至关重要。
首先,政府应该对各
个领域的噪声源进行分类和监管,确保其排放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
其次,相关部门应该加强对噪声排放的监测和检测工作,及时发现并处理超标排放的情况。
此外,公众也应该加强对噪声污染的监督和举报,共同维护社会生活环境的安静和舒适。
除了政府和公众的参与外,企业和单位也应该积极配合,采取有效措施减少噪
声排放。
例如,在建筑工地和工业企业中,可以采用隔音设备和降噪设备,减少噪音污染的产生。
在交通领域,可以推广低噪音的交通工具和设备,减少交通噪音对社会生活环境的影响。
总之,噪声排放标准的制定和执行对于维护社会生活环境的安静和舒适至关重要。
政府、企业和公众应该共同努力,减少噪声排放,创造一个更加宁静和健康的生活环境。
工业企业噪声监测及评价
与声级计一起进行声校准。
• 连续测量遇温度变化较大时,应在测量期间增加声校准次数。 • 遇低温等恶劣测量环境条件时,应将声级计在此测量环境下开机
稳定5min后再进行校准。
• 测量时保持安静,避免测量人员讲话干扰。不要围观遮挡仪器。 6
境保护标准问题的复函 》(环函[2011]88号 )
•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以下简称《噪声法》)未规定由环境
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监督管理居民楼内的电梯、水泵和变压器等设备产生的环境噪声。处理
①在1#点西面100m,几乎不受该 水泥企业生产噪声影响; ②主要声源只有交通噪声,与路 肩距离与1#点相同; ③与1#点之间无岔道,车流量相同。
32
某市一大型国有企业内将一闲置车间租赁给某电镀厂,形成 了厂中厂。
监测方案如下:
A) 暂停国有企业生产,监测国有企业、 电镀厂的厂界噪声和环境敏感点噪声; B) 暂停电镀厂生产,监测国有企业、 电镀厂的厂界噪声和环境敏感点噪声; C) 两家企业均生产,监测国有企业、 电镀厂的厂界噪声和环境敏感点噪声; D) 两家企业均暂停生产,监测国有 企业、电镀厂的厂界点环境噪声和环 境背景噪声。
• 适用范围:
工业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等对外环境排放噪声的 单位。(居民楼内生活服务设备产生噪声不适用)
• 厂界:
由法律文书(如土地使用证、房产证、租赁合同等)中确 定的业主所拥有使用权(或所有权)的场地或建筑物边界。当 工业企业厂界外使用产生噪声的外裸设施时,外裸设备占地也 视同边界。
3
GB 12348-2008 一、《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与《社会生活环境
《社会 生 活环境 噪 声排 放标 准 }(GB22337—2008)标 准 为首 次发布 。根据 现行法 律对社 会生 活噪声 污染 源达 标 排放 义务进 行 了规定 ,主要规定 了营业性 文 化娱 乐场 所 和商业 经 营活 动 中可能产 生环 境 噪声污 染 的设备 、设 施规 定 了边界 噪声排 放 限值 和测 量方法 。
(3)GB 12348-2008中对 频发噪声 、偶 发噪声 、最 大 声级 、稳 态 噪声和非 稳态 噪声进 行 了规定 ,而 GB22337— 2008没有类似提法 。
(4)GB 12348- 2008中规 定 业 主 所 拥 有 使 用 权 (或 所有 权 )的场所 或 建筑 物边 界 和各 种 产 生 噪声 的 固 定 设 备 的厂 界 为 其 实 际 占地 的 边 界 称 为 “厂 界 ”,而 GB22337—2008中为 “边 界 ”。 2.2相 同之 处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与标准-92_真题(含答案与解析)-交互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与标准-92(总分100, 做题时间90分钟)单项选择题(每题的备选项中,只有一个最符合题意)1.0类声环境功能区执行的环境噪声昼夜标准值分别是______dB。
SSS_SINGLE_SELA 70,55B 65,55C 50,40D 60,50分值: 2答案:C2.1类声环境功能区执行的环境噪声昼夜标准值分别是______dB。
SSS_SINGLE_SELA 55,45B 65,55C 50,40D 60,50分值: 2答案:A3.2类声环境功能区执行的环境噪声昼夜标准值分别是______dB。
SSS_SINGLE_SELA 50,40B 65,55C 55,45D 60,50分值: 2答案:D[解析] 除4a类环境区域的昼夜标准值相差15dB,其他类别昼夜标准值相差10dB。
每类的昼夜标准值依次相差5dB,当然3类和4a类的夜间标准值55dB 是不变的。
也就是说记住了0类昼夜标准值50dB和40dB,按上述原则可推出其他类别的昼夜标准值。
4.3类声环境功能区执行的环境噪声昼夜标准值分别是______dB。
SSS_SINGLE_SELA 55,45C 50,40D 60,50分值: 2答案:B5.4类声环境功能区执行的环境噪声昼夜标准值分别是______dB。
SSS_SINGLE_SELA 70,55B 65,55C 70,60D 60,50分值: 2答案:A6.以商业金融为主的区域执行的环境噪声昼夜标准值分别是______dB。
SSS_SINGLE_SELA 50,35B 50,40C 50,45D 60,50分值: 2答案:D7.城市工业区执行的环境噪声昼夜标准值分别是______dB。
SSS_SINGLE_SELA 55,45B 65,55C 50,40D 60,50分值: 2答案:B[解析] 城市工业区属3类区。
8.城市居住、商业、工业混杂区执行的环境噪声昼夜标准值分别是______dB。
(整理)环境噪声控制复习题
声波的类型有平面声波,球面声波和柱面声波.衰减包括随距离的发散衰减,空气吸收的附加衰减,地面吸收的附加衰减,声屏障衰减,气象条件对声传播的影响.对不同频率声音的声压级经过某一特定的加权修正后,再叠加即使算可得到噪声总的声压级,此声压级称为计权声级.声级计由传声器,放大器,衰减器,计权网络,检波器和指示器组成.以频率为横坐标,以反映相应频率处声信号强弱的量为纵坐标,即可绘出声音的频谱图.城市噪声分为工业生产噪声,建筑施工噪声,交通运输噪声和社会生活噪声.吸声材料分为多孔性吸声材料和共振吸声结构两大类.影响多孔材料的吸声特性的主要因素是材料的孔隙率,空气流阻和结构因子.结构或物体有各自的固有频率,当声波频率与它们的固有频率相同时,就会发生共振.比如薄膜与薄板共振吸声结构,穿孔板共振吸声结构,微穿孔板吸声结构和薄盒式吸声体.隔声量的定义为墙或间壁一面的入射声功率级与另一面的投射声功率级之差.环境噪声控制复习题1.环境声学的研究内容有哪些方面?噪声污染的规律、噪声评价方法和标准,噪声控制技术、噪声测试技术和仪器,噪声对人体的影响和危害等方面.2. 用以描述声波的基本物理量有哪些?其基本概念是什么?声压p :在声波传播过程中空间各处的空气压强产生起伏变化,声压表示压强的起伏变化量。
波长λ:在同一时刻,从某一最稠密(或最稀疏)的地点到相邻的另一个最稠密(或最稀疏)的地点之间的距离称为波长。
f c /=λ周期T :振动重复一次的最短时间间隔。
频率f :周期的倒数,单位时间的振动次数。
声速c :振动状态在媒质中的传播速度。
通常c=340m/s3. 掌握声波的基本类型(三种,特点,概念)P18根据声波传播时波阵面的形状不同可将声波分成平面声波、球面声波和柱面声波等类型。
波阵面:空间同一时刻相位相同的各点的轨迹曲线。
平面声波:声波的波阵面垂直于传播方向的一系列平面。
特点略~球面声波:在各向同性的均匀媒质中,从一个表面同步胀缩的点声源发出的声波。
建筑声学(应用)--噪声控制
• 2.结构传播固定设备室内噪声排放限值
•
在社会生活噪声排放源位于敏感建筑物内情况下,噪
声通过对建筑物结构传播至噪声敏感建筑物室内时,噪声
敏感建筑物室内等效声级不得超过下表规定的限值。
结构传播固定设备室内噪声排放限值(等效声级)
房间类型
A 类房间
B 类房间
昼间
夜间
昼间
夜间
0
40
需要将有害噪声降低到什么程度,将涉及噪声的允许标准
问题。确定噪声允许标准,应根据不同场合下的使用要求
与经济及技术上的可能性,进行综合考虑。
• 一、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
•
《声环境质量标准》适用于城乡五类声环境功能区的声
环境质量评价与管理。
• 1.声环境功能区分类
•
按区域的使用功能特点和环境质量要求,声环境功能区
能,需要防止工业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严重影响的区域。
•
4类声环境功能区:指交通干线两侧一定距离之内,需
要防止交通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严重影响的区域,包括4a
类和4b类两种类型。4a类为高速公路、一级公路、二级公
路、城市快速路、城市主干路、城市次干路、城市轨道交
通(地面段)及内河航道两侧区域;4b为铁路干线两侧区
• 结合你身边的实例,思考在城市噪声控制中存在哪些问题,
今后应如何解决?
• 本知识点复习:
•
本知识点介绍了常用的噪声评价指标;并对我国关于
噪声允许标准和法规进行了介绍。
• 7.2.3 城市噪声控制
• 一、噪声控制原则
•
在基础部分已经介绍了城市噪声的来源及危害,我们
知道城市噪声问题涉及面十分广泛,如果这些噪声问题都
噪音污染的法律规定(3篇)
第1篇引言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噪音污染已经成为影响人们生活质量的一个重要问题。
噪音污染不仅对人类的听力健康造成损害,还可能引发心理和生理疾病,影响工作和学习效率。
为了规范噪音污染,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各国纷纷制定了一系列法律法规。
本文将详细介绍我国噪音污染的法律规定。
一、噪音污染的定义与分类1. 定义噪音污染是指在一定的时间和空间范围内,由于人为活动产生的噪声,超过了国家规定的标准,对人类生活和环境造成不良影响的现象。
2. 分类根据噪音污染的产生原因和传播方式,可分为以下几类:(1)交通噪音:如汽车、火车、飞机等交通工具产生的噪音。
(2)工业噪音:如工厂、工地等生产活动产生的噪音。
(3)建筑施工噪音:如建筑施工、装修等活动产生的噪音。
(4)生活噪音:如家庭、商业活动等产生的噪音。
二、我国噪音污染的法律规定1.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是我国噪音污染的基本法律,于1996年10月29日由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自1997年3月1日起施行。
(1)适用范围该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其他海域的环境噪声污染防治。
(2)噪声污染防治标准该法规定了噪声污染防治的标准,包括噪声排放标准、噪声环境质量标准和噪声监测方法。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该法规定了噪声污染防治的措施,包括:- 噪声排放单位应当采取技术措施和其他必要措施,减少噪声排放;- 城市规划部门应当根据城市规划和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的需要,合理规划工业布局;- 城市和乡村的居民住宅区以及学校、医院、机关、团体、部队等单位的周围噪声环境达到规定的标准。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是我国噪声污染防治的重要标准,于1993年发布,1994年1月1日起实施。
(1)标准内容该标准规定了城市区域环境噪声的适用区域、标准值和测量方法。
解读 《声环境质量标准》、《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李孝宽:此次发布的3个标准中,《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是首次制订,《声环境质量标准》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都是对原有标准进行修订。
低频噪声影响人们的生活水平,国内、国际对低频噪声的控制都越来越重视。然而,重视这方面的工作首先就要判断出低频噪声,如果没有标准也没有测量方法,那么低频噪声控制工作就无从入手。需要制订相应的标准,把频谱的声压极限值确定出来。新的标准专门提出,当噪声通过建筑物结构传递至敏感建筑物室内时,声级不但要满足A声级的限值,还要满足对应的频谱限值要求。
《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等几项标准已经执行了十几年,随着社会的发展,噪声污染的种类也发生了新的变化,一些声源如何定义、归类、判断,都需要做出新的调整。而且,环境监测、执法部门在实际工作中也遇到各种各样的问题。比如有的工业噪声污染,声源位置很高,但是按照原有标准的规定,监测点往往就选在厂界墙外1米,而实际上,因为高差相差太多,已经很难测出来了。因此,基于实施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对于原有标准规定得还不够全面的地方,就要通过此次标准修订加以完善,以避免过去对标准理解不同导致执行上的差距。
而且,这次设定的限值都是经过认真研究后认为通过努力后可以达标的。能不能达标很关键,如果定的限值过高,怎么努力都达不到,那么标准就相应失去意义了。
社会生活噪声标准是新制订的,不可能涵盖所有情况,面面俱到,执法人员还是要把标准吃透,宗旨清晰,找准测点和监测方法,有时具体问题还要具体分析。同时,也有必要将标准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情况及时与有关部门和单位沟通,为今后标准的修订提供依据。
环境噪声标准
交通干线路旁区等)或保护目标给出标准限值 遵循敏感点控制的原则
20
自然和谐 厚积薄发
主要变化
本次修订三点重大变化:
一是适用范围扩大到广大乡 村地区
二是对交通干线的内涵进行 了明确,适当补充了交通干 线两侧4类区的环境噪声限 值
27
自然和谐 厚积薄发
公路
指连接城市之间、城乡之间,乡村与乡村之间的 按照国家标准修建的,由公路主管部门验收认可 的道路。
根据交通量、公路使用任务和性质,将公路分为 五个等级(建设标准):高速公路、一级公路、 二级公路、三级公路、四级公路。
《公路法》,公路按照其在公路网中的地位,分 为国道、省道、县道和乡道。包括陆面道路和公 路桥梁、公路隧道和公路渡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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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和谐 厚积薄发
公路等级
等级 高速公路 一级公路 二级公路 三级公路 四级公路
车道 数
8
6
4
6
4
交通 量 万/天
6.010
4.58.0
2.55.5
2.55.5
1.53.0
车速 km/h
120、100、80
100、80 60
车道 宽度
3.75m
3.75 3.5
2
0.5-1.5
80 60 3.75 3.5
快速路 80
60-80 - -
6-8 4-6
- - - 40-45 35-40 - - -
主干路 次干路
60
40
40-60
40
40
40
40
6-8
4-6
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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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这次设定的限值都是经过认真研究后认为通过努力后可以达标的。能不能达标很关键,如果定的限值过高,怎么努力都达不到,那么标准就相应失去意义了。
社会生活噪声标准是新制订的,不可能涵盖所有情况,面面俱到,执法人员还是要把标准吃透,宗旨清晰,找准测点和监测方法,有时具体问题还要具体分析。同时,也有必要将标准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情况及时与有关部门和单位沟通,为今后标准的修订提供依据。
在测点选择上,《标准》规定,根据监测对象和目的,可选择以下3种测点条件(指传声器所置位置)进行环境噪声的测量。一是一般户外情况,距离任何反射物(地面除外)至少3.5米外测量,距地面高度1.2米以上。必要时可置于高层建筑上,以扩大监测受声范围。使用监测车辆测量,传声器应固定在车顶部 1.2米高度处。二是噪声敏感建筑物户外情况,在噪声敏感建筑物外,距墙壁或窗户1米处,距地面高度1.2米以上。三是噪声敏感建筑物室内情况,距离墙面和其他反射面至少1米,距窗约1.5米处,距地面1.2~1.5米高。测量应在无雨雪、无雷电天气,风速5 米/秒以下时进行。
近些年,我国在噪声与振动污染防治领域做了很多努力,并取得一定的进展和经验。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规标准体系,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声环境质量标准、噪声排放标准和一些产品、噪声控制设备标准等。和多数国家相比,我国的声环境质量标准与国际标准基本接轨。但是,我国的声源控制标准相较发达国家尚有较大差距,特别是一些重要环境噪声源的控制标准,在标准的协调性、可行性方面尚有明显的不足。在环境保护部的组织、协调下,噪声法规标准体系在不断完善过程中。
《标准》规定了工业企业和固定设备厂界环境噪声排放限值及其测量方法(见表1)。
《标准》规定,夜间频发噪声的最大声级超过限值的幅度不得高于10分贝,夜间偶发噪声的最大声级超过限值的幅度不得高于15分贝。工业企业若位于未划分声环境功能区的区域,当厂界外有噪声敏感建筑物时,由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确定厂界外区域的声环境质量要求,并执行相应的厂界环境噪声排放限值。当厂界与噪声敏感建筑物距离小于1米时,厂界环境噪声应在噪声敏感建筑物的室内测量,并将相应限值减10分贝作为评价依据。
《标准》规定,各类声环境功能区噪声等效声级限值适用表一。
表一 环境噪声限值 单位:dB(A)
针对铁路干线两侧区域的噪声控制,《标准》特别规定,铁路干线两侧区域昼间噪声限值适用于2011年1月1日起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通过审批的新建铁路 (含新开廊道的增建铁路)干线建设项目两侧区域,既有铁路是指2010年12月31日前已建成运营的铁路或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已通过审批的铁路建设项目。穿越城区的既有铁路干线,以及对穿越城区的既有铁路干线进行改建、扩建的铁路建设项目,铁路干线两侧区域不通过列车时的环境背景噪声限值,按昼间70分贝、夜间55分贝执行。
《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等几项标准已经执行了十几年,随着社会的发展,噪声归类、判断,都需要做出新的调整。而且,环境监测、执法部门在实际工作中也遇到各种各样的问题。比如有的工业噪声污染,声源位置很高,但是按照原有标准的规定,监测点往往就选在厂界墙外1米,而实际上,因为高差相差太多,已经很难测出来了。因此,基于实施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对于原有标准规定得还不够全面的地方,就要通过此次标准修订加以完善,以避免过去对标准理解不同导致执行上的差距。
标准解读:
《声环境质量标准》 将乡村地区纳入标准适用范围
与原标准相比,修订后的《声环境质量标准》(以下简称《标准》)主要进行了4方面修改。一是扩大了标准适用区域,将乡村地区纳入标准适用范围;二是将环境质量标准与测量方法标准合并为一项标准;三是明确了交通干线的定义,对交通干线两侧4类区环境噪声限值作了调整;四是提出了声环境功能区监测和噪声敏感建筑物监测的要求。
《标准》并且规定,各类声环境功能区夜间突发噪声,其最大声级超过环境噪声限值的幅度不得高于15分贝。
对于乡村声环境功能区的确定,《标准》规定,乡村区域一般不划分声环境功能区,根据环境管理的需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可按以下要求确定乡村区域适用的声环境质量要求。一是位于乡村的康复疗养区执行0类声环境功能区要求;二是村庄原则上执行1类声环境功能区要求,工业活动较多的村庄以及有交通干线经过的村庄(指执行4类声环境功能区要求以外的地区)可局部或全部执行2类声环境功能区要求;三是集镇执行2类声环境功能区要求;四是独立于村庄、集镇之外的工业、仓储集中区执行3类声环境功能区要求;五是位于交通干线两侧一定距离(参考GB/T15190第8.3条规定)内的噪声敏感建筑物执行4类声环境功能区要求。
《标准》要求,标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各地应建立环境噪声监测网络与制度、评价声环境质量状况、进行信息通报与公示、确定达标区和不达标区、制订达标区维持计划与不达标区噪声削减计划,因地制宜改善声环境质量。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确定频率噪声限值
与原标准相比,《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以下简称《标准》)主要修订的内容包括,一是将《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和《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测量方法》合并为一个标准,名称改为《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二是修改了标准的适用范围、背景值修正表;三是补充了0类区噪声限值、测量条件、测点位置、测点布设和测量记录;四是增加了部分术语和定义、室内噪声限值、背景噪声测量、测量结果和测量结果评价的内容。此标准适用于工业企业噪声排放的管理、评价及控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等对外环境排放噪声的单位也按此标准执行。
这次新标准专门加入频率噪声的指标,是因为现在生活噪声中遇到越来越多的是低频噪声。我们正常交谈是借助空气传声,而在建筑物中更多的是固体传声。比如高层建筑的供水系统,水泵一旦工作就会产生噪声和震动,通过楼的结构,如地板、墙体等向四周传播。这种结构噪声低频丰富,传播距离远,影响范围大,而且相对控制难度大,往往造成室内监测的A声级噪声并不高,但是住户却感觉很不舒服。国内外的环境噪声标准评价量大都是A声级,而单纯用A声级来评价低频成分丰富的噪声,其结果往往与人们的主观感觉相差较大。因此,对于低频噪声有必要从频率角度来考虑制订限值标准。
就现在的标准看相对有些难度,有些地方要下点力气才能达标。在标准的制订过程中我们也做了相应的达标验证工作,认为这些标准限值通过努力是能够达到的,保证了标准的可行性。
记者:新标准的出台给噪声污染的防治带来了新的契机,您认为对噪声监测和控制工作有哪些促进?也请您给环境执法人员提一些建议,该如何更好地掌握和使用新标准。
而此次专门针对生活噪声制订了相应的标准,则是因为近几年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对于生活环境的要求越来越高,而且随着住房的商品化,公众也要求所购住房物有所值。而生活噪声离人们太近了,躲也躲不开,所以,以前并不是很受重视的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问题越来越突出了。噪声大了,公众就有意见,就要投诉。调查显示,在所有环境投诉中,不管大城市还是小城市,噪声污染投诉在环境投诉中所占比例都是最高的,而社会生活噪声投诉又是所有噪声污染投诉中比例最高的。
《标准》规定了5类声环境功能区的环境噪声限值及测量方法,适用于声环境质量评价与管理,并规定,机场周围区域受飞机通过(起飞、降落、低空飞越)噪声的影响,不适用于此标准。
《标准》规定,按照区域使用功能特点和环境质量的要求,声环境功能区分为5种类型,对应不同的环境噪声限值要求。其中,0类声环境功能区指康复疗养区等特别需要安静的区域;1类指以居民住宅、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科研设计、行政办公为主要功能,需要保持安静的区域;2类指以商业金融、集市贸易为主要功能,或者居住、商业、工业混杂,需要维护住宅安静的区域;3类指以工业生产、仓储物流为主要功能,需要防止工业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严重影响的区域;4类指交通干线两侧一定距离之内,需要防止交通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严重影响的区域,又分为4a 类和4b 类两种,4a 类为高速公路、一级公路、二级公路、城市快速路、城市主干路、城市次干路、城市轨道交通(地面段)、内河航道两侧区域,4b类为铁路干线两侧区域。
但是,以前并没有专门用来评价社会生活噪声的标准,执法人员对于社会生活噪声的判定都是借助别的标准,从某种意义上说,法律依据不足,而且也没有针对性,所以这次专门重新制订了一个关于社会生活噪声的标准。
噪声主要分为4类,包括交通噪声、工业企业噪声、社会生活噪声和建筑施工噪声。本次标准的制、修订工作包括一个环境质量标准和两个排放标准。
记者:这3项关于噪声质量和排放的标准同时登场亮相引起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请您介绍一下环境部和质检总局为何要对噪声标准进行这么大规模的调整?您如何评价我国目前的噪声标准体系?
李孝宽:此次发布的3个标准中,《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是首次制订,《声环境质量标准》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都是对原有标准进行修订。
李孝宽:比如过去在环境监测室内噪声时总是借助别的标准,从室外标准推到室内标准,依照室外标准减10分贝来执行。但是现在有明确的标准了,法律依据就很充分。新的排放标准确定了声源,超标了就要进行治理,这样就促进了噪声污染控制工作。
过去的标准规定得相对简单,在标准的制、修订过程中尽可能采纳执行过程中遇到的情况进行完善,规定的就比过去相对要细致。规定得过于宽泛容易导致执法人员在理解标准时有出入,由此就会造成执行过程中产生失误。监测单位出具的数据都是有法律依据的,要禁得住推敲,如果数值、测点选择等有歧义,就会造成不好的影响。所以,这次能规定得尽量详细,给监测数值的准确性和执行过程的可操作性提供了保障,减少了执行过程中的失误。
记者:此次对噪声标准做了比较大的修改,将乡村地区纳入标准适用范围,还增加了对低频噪声监控的标准,请您分析一下这些修改有哪些意义?
李孝宽:以前的《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主要针对城市噪声,农村地区参照执行。而随着社会的发展,现在噪声污染的趋势也有一个变化,就是城市里车辆增加、道路增加,交通噪声成为最主要的噪声污染,也在自然增加。同时,由于空调器、冷却塔、通风设备、供水设备、供热设备、电梯、变压器等生活服务设施增加了,城市中的社会生活噪声也在增加。但是近几年,城市中的工业噪声却明显减少了,这是因为市区内的工厂越来越少,而这些工厂大都转移到了农村地区,而且,现在的各级公路也已经延伸到了农村,交通噪声也开始在农村地区出现。所以,现在如果不对农村、乡镇的噪声加以控制,农村地区的声环境也会恶化。新标准明确将适用范围扩展到农村,有利于适应形势,加强对农村地区的环境管理,进一步消除城乡差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