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就业技能培训工种目录和补贴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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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安市职业技能培训补贴标准目录

瑞安市职业技能培训补贴标准目录

瑞安市职业技能培训补贴标准目录专项职业能力证书参考目录项目制培训工作流程一、实施主体项目制培训的实施主体:包括企业、政府行业主管部门和高等院校。

二、培训范围项目制培训的范围指除国家职业资格、专项能力、已备案登记的职业技能等级外的国家职业目录分类大典中设立的职业(工种)。

项目名称一般按国家职业目录分类大典中的技能细类名称进行规范。

项目制培训目录由行业主管部门、高等院校、企业提出或人力社保部门向社会征集后公布,也可由行业主管部门会同人力社保部门、财政部门联合发文确定。

项目制培训目录可适时进行调整。

三、培训内容L规模以上企业、当地政府确定的重点产业所列企业和相关特定企业组织的本单位职工岗位技能培训、转岗转业培训和岗位练兵;2.各行业主管部门面向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城乡未继续升学初高中毕业生(以下称“两后生”)、失业人员、退役军人、失土农民、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等开展的岗位技能培训和就业技能培训;3.应急管理、市场监管、住建等部门面向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和高危行业企业从业人员开展的安全技能培训;4.农业农村等部门面向新型职业农民、建档立卡低收入农户家庭劳动力开展的就业技能培训;5.各行业主管部门面向本行业从业人员开展的岗位技能提升培训;6.高等院校面向有培训需求的本校毕业学年学生开展的就业技能培训;面向各类城乡劳动者开展的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和就业技能培训。

四、工作流程L企业开展项目制培训工作流程。

培训备案一组织培训一结业评估一结果公示一经费核拨。

规模以上企业、当地政府确定的重点产业所列企业、可向失业保险缴费地人力社保部门申报开展项目制培训。

培训实行开班备案制度,培训结束后,经考核合格的,核发培训合格证书。

7.行业主管部门开展项目制培训工作流程。

公布培训项目一组织培训一结业评估一结果公示一经费核拨。

行业主管部门应提前将本年度本部门组织的项目制培训计划报同级人力社保部门备案,备案后的培训项目应在部门官网上发布。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公布2010年补贴培训目录和补贴标准的通知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公布2010年补贴培训目录和补贴标准的通知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公布2010年补贴培训目录和补贴标准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日期】2010.02.26•【字号】沪人社职[2010]450号•【施行日期】2010.05.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公布2010年补贴培训目录和补贴标准的通知(沪人社职[2010]450号)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有关单位:为提高劳动者的职业技能素质,促进就业,根据《上海市促进就业若干规定》的有关规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市有关部门制定了2010年补贴培训目录和补贴标准,现予以公布,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自2010年补贴培训目录执行之日起,补贴对象参加本补贴目录内项目的培训或鉴定,可按本市补贴培训有关规定享受职业技能培训补贴。

二、本补贴目录内的“职业培训特别计划”培训项目、技师继续培训项目、专业教学法师资培训项目、校企合作培养项目、企业内技能人才培养项目(四级以上)、高师带徒培养项目(四级以上)、技能竞赛赛前培训项目(四级以上)以及服刑服教人员培训项目须按有关规定经批准后纳入培训补贴范围。

三、2010年补贴培训目录内各项目的补贴标准分为培训费补贴标准和鉴定费补贴标准。

其中,培训费补贴标准包含培训和鉴定两部分补贴费用。

四、本补贴目录和补贴标准自2010年5月1日起执行。

附件:1、2010年补贴培训目录2、2010年补贴培训目录内各项目的补贴标准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一○年二月二十六日附件1:2010年补贴培训目录一、信息服务类1. 电子商务师四级:电子商务员三级:助理电子商务师二级:电子商务师2. 信息安全师(三级)3. 数据库管理人员四、三、二级:数据库管理人员(SQL SERVER)四、三、二级:数据库管理人员(ORACLE)四、三级:数据库管理人员(SYBASE)四、三级:数据库管理人员(DB2)4. 计算机程序设计员四、三级:计算机程序设计员(COBOL)四、三级:计算机程序设计员(JAVA)四、三级:计算机程序设计员(.NET)5. 软件测试人员四、三、二级:软件测试人员(JAVA)四、三、二级:软件测试人员(.NET)6. 游戏程序设计师(三级)7. 计算机网络技术人员(四、三、二级)8. 计算机网络管理员(四级)9. 网页设计制作员(四、三级)10. 网络课件设计师(四、三级)11. 网络编辑员(四、三级)12. 多媒体作品制作员四级:多媒体作品制作员三级:高级多媒体作品制作员13. 计算机安装调试维修员(四级)14. 呼叫服务员(四级)15. 计算机操作员四级:计算机操作员四级:计算机操作员(盲用级)16. 软件外包服务技术▲专项职业能力:软件外包服务技术(对日)专项职业能力:软件外包服务技术(对欧美)二、创意设计类17. 工艺美术设计师(四、三级)18. 广告设计师(四、三级)19. 包装设计师(四、三级)20. 工业产品造型设计师三级:工业产品造型助理设计师二级:工业产品造型设计师21. 室内装饰设计员(五、四、三、二级)22. 装饰美工(五、四、三级)23. 首饰设计师(三、二级)24. 游戏美术设计师(三级)25. 漫画师(四、三级)26. 家具设计师(四、三级)27. 景观设计师四级:景观设计员三级:助理景观设计师28. 玩具设计师四级:玩具设计员三级:助理玩具设计师29. 建筑模型设计制作员(四级)三、工艺美术类30. 钻石检验员(四、三级)31. 宝玉石检验员(四、三级)32. 宝石琢磨工(五、四级)33. 贵金属首饰手工制作工(五、四、三级)34. 贵金属首饰检验员(五级)35. 陶艺制作技术▲(专项职业能力)36. 琉璃制作技术▲(专项职业能力)四、会展物流类37. 会务接待服务员(五、四、三级)38. 手语翻译人员(五、四、三级)39. 会展策划师(四、三级)40. 速录师(五、四、三级)41. 展览讲解员(五、四、三级)42. 物流师三级:助理物流师二级:物流师43. 仓库保管工(五、四、三级)五、文化教育类44. 印前制作员四级:印前制作员三级:高级印前制作员45. 数码影像技术人员(四、三级)46. 数字视频合成师(四、三级)47. 剪辑师(四、三级)48. 摄影师(五、四、三、二级)49. 舞台监督(四、三级)50. 舞台灯光照明工(四、三级)51. 音响调音员(五、四、三级)52. 钢琴调律师(五、四、三级)53. 礼仪主持人(四、三级)54. 装裱工(五、四级)55. 色彩管理技术▲(专项职业能力)六、商贸服务类56. 商品营业员(四、三级)57. 医药商品购销员(四、三级)58. 中药经营师(二、一级)59. 中药购销员(五、四、三级)60. 中药调剂员(五、四、三级)61. 珠宝首饰评估师(三级)62. 钻石交易员(三级)63. 珠宝首饰营业员(五、四级)七、旅游服务类64. 客房服务员(五、四、三级)65. 餐厅服务员(五、四、三级)66. 中式烹调师(五、四、三、二级)67. 中式面点师(五、四、三、二级)68. 西式烹调师(五、四、三、二级)69. 西式面点师(五、四、三、二级)70. 茶叶审评师(五、四、三级)71. 茶艺师(五、四、三级)72. 调酒师(五、四、三级)八、生活服务类73. 美发师(五、四、三)74. 美容师(五、四、三)75. 美甲师(五、四级)76. 化妆师(五、四、三级)77. 保健按摩师(五、四、三、二级)78. 眼镜验光员(五、四、三、二、一级)79. 眼镜定配工(五、四、三级)80. 食品检验工(四、三级)81. 家政服务员(五、四、三级)82. 养老护理员(五、四级)83. 育婴师(五、四、三级)84. 保育员(五、四、三级)85. 护工(五级)86. 芳香美容(专项职业能力)87. 母婴护理(专项职业能力)九、机电技术类88. 钳工(五、四、三、二、一级)89. 机修钳工(五、四、三、二级)90. 装配钳工(五、四级)91. 工具钳工(四、三、二、一级)92. 长度计量工(五、四、三、二、一级)93. 模具设计师三、二、一级:模具设计师(注塑模)三、二、一级:模具设计师(冷冲模)94. 模具制造工(四级)95. 车工(五、四、三、二、一级)96. 铣工(五、四、三、二、一级)97. 磨工(五、四、三、二、一级)98. 镗工(五、四、三、二、一级)99. 冷作工(五、四、三、二级)100. 油漆工(五、四级)101. 数控机床工(五、四、三、二级)102. 数控车工(四、三级)103. 数控铣工(四、三级)104. 加工中心操作工(四、三级)105. 数控机床装调维修工(四、三级)106. 维修电工(五、四、三、二、一级)107. 电焊工(五、四、三、二、一级)108. 电梯安装维修工(五、四、三、二、一级)109. 机械产品检验工(四、三、二、一级)110. 电切削工五、四、三级:电切削工(电火花线切割)五、四、三级:电切削工(电火花成形)111. 刨、插工(五、四、三级)112. 现代测量技术▲(专项职业能力)113. 气液电控制技术▲(专项职业能力)114. 计算机辅助设计技术▲(专项职业能力)115. 计算机辅助制造技术▲(专项职业能力)116. 传感器应用技术▲(专项职业能力)117. 可编程控制技术▲(专项职业能力)118. 变频控制技术▲(专项职业能力)十、电子通信类119. 集成电路版图设计师四级:集成电路版图设计员三级:集成电路版图设计师120. 集成电路制造工艺员四级:集成电路制造工艺员三级:集成电路制造高级工艺员121. 集成电路芯片封装工艺员四级:集成电路芯片封装工艺员三级:集成电路芯片封装高级工艺员122. 电子仪器仪表装调工(五、四、三、二级)123. 电子仪器仪表修理工(四、三级)124. 家用电子产品维修工(五、四、三、二级)125. 有线广播电视机线员(四、三级)126. 无线电装接工(五、四级)十一、能源动力类127. 热力司炉工(五、四、三、二级)128. 中央空调系统操作员(五、四、三级)129. 制冷设备维修工(五、四、三、二、一级)十二、交通运输类130. 汽车驾驶员(四、三级)131. 汽车维修工(五、四、三、二、一级)132. 汽车维修电工(五、四、三级)133. 汽车维修漆工(五、四、三级)134. 汽车维修钣金工(五、四、三级)135. 汽车美容装潢工(五、四级)136. 汽车营销员(五、四级)137. 汽车配件销售员(五、四、三级)138. 摩托车维修工(五、四、三级)139. 起重工(五、四、三、二级)140. 天车工(五、四级)141. 叉车司机(五、四级)142. 停车场管理员(五、四级)十三、化工环保类143. 废水处理工(五、四、三级)144. 化学分析工(五、四、三、二级)145. 危险化学品保管员(五、四级)146. 化工生产运行员(五、四、三级)147. 室内环境治理员(四、三级)十四、纺织服装类148. 时装设计师(三、二、一级)149. 服装制版师(四、三、二、一级)150. 服装设计定制工(五、四、三、二级)151. 服装跟单师(四级)十五、建筑工程类152. 智能楼宇管理师(四、三级)153. 室内装饰工程管理员(四、三级)154. 水电工(五、四、三级)155. 管道工(五、四、三、二级)156. 机泵操作人员(五、四、三、二级)157. 建(构)筑物消防员(五、四、三级)158. 建筑物清洁保养工(五、四级)159. 架子工*(五级)160. 砌筑工*(五级)161. 手工木工*(五级)162. 精细木工*(五级)163. 钢筋工*(五级)164. 混凝土工*(五级)165. 抹灰工*(五级)166. 镶贴工*(五级)167. 电工(建筑)*(五级)168. 安装起重工*(五级)十六、农林牧渔类169. 花艺环境设计师(四、三级)170. 插花员(四、三级)171. 绿化工(五、四、三、二级)172. 护林员(五、四、三级)173. 花卉园艺工(五、四、三、二级)174. 有害生物防制员(五、四、三级)175. 水产养殖人员(五、四级)176. 瓜果栽培工(四、三级)177. 菌类园艺工(四、三级)178. 蔬菜园艺工(四、三级)179. 农业产业化经营者(四、三级)180. 大棚蔬菜(专项职业能力)181. 林木栽培(专项职业能力)182. 西红花栽培(专项职业能力)183. 葡萄栽培(专项职业能力)184. 河蟹养殖(专项职业能力)十七、管理咨询类185. 消防管理员(四、三、二级)186. 保卫人员五级:初级保卫员四级:中级保卫员三级:助理保卫师二级:保卫师一级:高级保卫师187. 创业咨询师(四、三、二级)188. 创业能力▲(专项职业能力)十八、其他189. 技能类定向培训项目190. “职业培训特别计划”培训项目191. 技师继续培训项目192. 专业教学法师资培训项目193. 校企合作培养项目194. 企业内技能人才培养项目195. 高师带徒培养项目196. 技能竞赛赛前培训项目197. 服刑服教人员培训项目说明:1、职业(工种)等级名称统一为国家职业资格五级、四级、三级、二级、一级(五级相当于初级,四级相当于中级,三级相当于高级,二级相当于技师,一级相当于高级技师)。

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调整2008年本市补贴培训范围和补贴标准的通知

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调整2008年本市补贴培训范围和补贴标准的通知

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调整2008年本市补贴培训范围和补贴标准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公布日期】2008.02.28•【字号】沪劳保技[2008]3号•【施行日期】2008.03.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财政综合规定正文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调整2008年本市补贴培训范围和补贴标准的通知(沪劳保技(2008)3号)各区(县)劳动保障局、各有关单位:为提高本市劳动者的职业技能素质,促进就业,根据《上海市促进就业若干规定》的有关规定,现将调整2008年本市补贴培训范围和补贴标准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为促进劳动者就业,满足本市产业发展的需要,特调整确定2008年度补贴培训目录。

劳动者参加补贴培训目录内的培训项目,可按有关规定享受培训费补贴。

二、定向培训项目均纳入补贴培训范围。

培训机构、就业服务机构等组织定向培训,就业录用率达到80%及以上的,所有学员均可享受培训费补贴;就业录用率低于80%的,被录用的学员可以享受培训费补贴。

三、经批准的校企合作培养项目、企业内高技能人才培养项目和高师带徒培养项目(职业资格三级及以上)、技能竞赛培训项目(职业资格四级及以上)因强化动手能力培养而增加的实训费用可纳入补贴培训范围。

四、补贴培训目录内各培训项目(含定向培训项目)的补贴标准由市物价部门监审后公布实施。

五、培训机构举办补贴培训目录范围内的培训项目,其收费价格可根据办学成本自主确定。

培训机构的收费价格应向所在地的物价和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备案,并向社会公开。

六、本市劳动者参加上述各类补贴培训项目,每年只能享受一次培训费补贴。

七、本通知自2008年3月1日起实施。

特此通知。

附:1、2008年度补贴培训目录2、经市物价部门监审的培训项目补贴标准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二○○八年二月二十八日附件1补贴培训目录(2008年度)一、技能类定向培训项目二、信息服务类2、电子商务员(师)(四、三、二级)3、计算机操作员(四级)4、数据库管理人员(四、三级)5、计算机程序设计员(师)四级:程序员(VB)6、计算机安装调试维修员(五、四级)7、计算机网络技术人员(四、三级)8、程序员(JAVA)(四级)9、程序员(.NET)(四级)10、计算机网络与系统管理员(四级)11、企业信息管理员(IMT-EIRM)(四级)12、网页设计制作人员四级:网页设计制作员13、多媒体作品制作员(四、三级)14、游戏程序设计师(三级)15、网络课件设计师(四、三级)16、信息安全师(三级)三、创意设计类17、工艺美术设计师(四、三级)18、广告设计师(四、三级)19、包装设计师(四、三级)20、工业产品造型设计员(师)三级:工业产品造型助理设计师21、室内装饰设计员(师)(五、四级)22、装饰美术设计师(五、四、三级)23、首饰设计员(师)三级:首饰设计员24、游戏美术设计师(三级)25、漫画师(四、三级)26、家具设计师(四、三级)27、景观设计师(四、三级)四、工艺美术类28、钻石检验员(四、三级)29、宝玉石检验员(四、三级)30、钻石琢磨工(五、四、三级)31、宝玉石琢磨工(五、四级)32、贵金属首饰手工制作工(五、四、三级)五、会展服务类33、会务接待服务员(五、四、三级)34、手语翻译人员(五、四级)六、物流服务类35、仓库保管员(五、四、三级)36、物流师(三、二级)七、文化教育类37、印前制作员(师)(四、三级)38、包装印刷制作工(五、四、三级)39、装裱工(五、四、三级)40、平版印刷工(五、四、三级)41、音响调音员(五、四、三级)42、舞台灯光师(四、三级)43、摄影师(五、四、三级)44、数码影象技术人员(四级)45、钢琴调律师(四、三级)46、色彩管理技术(专项职业能力)八、商贸服务类47、商品营业员(四、三级)48、商品经营师(二、一级)49、医药商品购销员(四级)50、中药调剂员(五、四、三级)51、中药购销员(五级)52、中药经营师(二、一级)53、珠宝首饰营业员(五、四级)54、钻石交易员(三级)55、珠宝首饰评估师(三级)九、旅游服务类56、客房服务员(四、三级)57、餐厅服务员(五、四、三级)58、中式烹调师(五、四、三、二、一级)59、中式面点师(五、四、三、二级)60、西式烹调师(五、四、三、二级)61、西式面点师(五、四、三、二级)62、茶艺师(五、四、三级)63、茶叶评审师(五、四级)64、调酒师(五、四、三级)十、生活服务类65、美发师(五、四、三、二级)66、美容师(五、四、三、二级)67、美甲师(五、四级)68、化妆师(五、四级)69、保健按摩师(五、四、三级)70、眼镜验光员(五、四、三、二、一级)71、眼镜定配工(五、四、三级)72、家政服务员(五、四、三级)73、养老护理人员(五、四级)74、育婴师(五、四、三级)75、保育员(五、四、三级)76、芳香美容(专项职业能力)77、母婴护理(专项职业能力)十一、食品药品类78、食品质量检验员(四、三级)79、中药炮炙工(五、四、三级)80、化学合成制药工(四、三、二、一级)十二、机电技术类81、钳工(五、四、三、二、一级)82、机修钳工(五、四、三、二级)83、工具钳工(二、一级)84、模具制造工(四、三级)85、车工(五、四、三、二、一级)86、铣工(五、四、三、二、一级)87、磨工(五、四、三、二、一级)88、镗工(五、四、三、二、一级)89、冷作工(二级)90、油漆工(五、四级)91、数控机床工(五、四、三、二级)92、数控机床维修工(四、三级)93、热处理工(四、三、二级)94、维修电工(五、四、三、二、一级)95、电焊工(五、四、三、二、一级)96、电梯安装维修工(五、四、三、二、一级)97、机械产品检验工(二级)98、锻造工(四级)99、现代测量技术(专项职业能力)(三级)100、快速成形技术(专项职业能力)(三级)101、气液电控制技术(专项职业能力)(三级)102、计算机辅助设计(专项职业能力)103、计算机辅助制造(专项职业能力)104、传感器应用技术(专项职业能力)十三、电子通信类105、电子仪器仪表装调工(四、三、二级)106、电子仪器仪表修理工(四、三级)107、家用电子产品维修工(五、四、三、二级)108、有线电视机线员(四、三级)109、集成电路制造工艺员(四、三级)110、集成电路芯片封装工艺员(四、三级)111、集成电路版图设计师(四、三级)112、无线电装接工(四、三级)十四、能源动力类113、热力司炉工(五、四、三、二级)114、中央空调工(五、四、三级)115、制冷设备维修工(五、四、三、二级)十五、交通运输类116、汽车驾驶员(四、三级)117、汽车维修工(五、四、三、二、一级)118、汽车维修电工(五、四、三级)119、汽车维修漆工(五、四、三级)120、汽车维修钣金工(五、四、三级)121、汽车美容装潢工(五、四、三级)122、汽车配件销售员(五、四级)123、摩托车维修工(五、四、三级)124、起重工(五、四、三级)125、天车工(五、四级)十六、化工环保类126、废水处理工(五、四、三级)127、化学分析工(五、四、三、二级)128、危险化学品保管员(五、四级)十七、纺织服装类129、时装设计师(三、二、一级)130、服装设计定制工(五、四、三级)131、服装制版师(四、三、二、一级)132、服装跟单师(四级)十八、建筑工程类133、架子工(五级)134、砌筑工(五级)135、水电工(五、四、三级)136、管道工(五、四、三、二级)137、室内装饰工程管理员(四、三级)138、建筑物清洁保养工(五、四级)139、建(构)筑物消防员(五、四级)140、智能楼宇管理师(四、三级)十九、农林牧渔类141、插花员(四、三级)142、绿化工(五、四、三、二级)143、护林工(五、四、三级)144、花卉园艺工(五、四、三级)145、有害生物预防控制员(五、四、三级)二十、管理咨询类146、消防管理员(四、三级)147、保卫人员(五、四、三、二、一级)148、职业指导员(师)(四、三、二级)149、开业咨询人员(四、三、二级)150、创业能力(专项职业能力)二十一、其他151、专业教学法师资培训项目152、技师、高级技师新技能提升(专项职业能力)153、新职业试运行培训项目154、校企合作项目155、企业内高技能人才培养项目156、高师带徒培养项目157、技能竞赛培训项目说明:1、职业(工种)等级名称统一为五级、四级、三级、二级、一级(五级相当于初级;四级相当于中级;三级相当于高级;二级相当于技师;一级相当于高级技师)。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云南省财政厅关于调整发布云南省2022年度职业培训补贴标准目录的通知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云南省财政厅关于调整发布云南省2022年度职业培训补贴标准目录的通知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云南省财政厅关于调整发布云南省2022年度职业培训补贴标准目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云南省财政厅•【公布日期】2022.05.16•【字号】云人社函〔2022〕71号•【施行日期】2022.05.1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法总类综合规定正文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云南省财政厅关于调整发布云南省2022年度职业培训补贴标准目录的通知云人社函〔2022〕71号各州(市)、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各有关单位:为全面贯彻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技能云南”行动的意见》(云政发〔2021〕28号)精神,加大劳务品牌建设力度,严格培训、考核、评价、取证过程管理,杜绝“山寨”证书,维护劳动者合法利益,着力提升职业培训针对性有效性,提升补贴资金使用绩效,经研究,我们调整了《云南省2022年度职业培训补贴标准目录》(以下简称《目录》),现予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按照培训《目录》实施培训全省行政区域内,承担2022年度职业培训(含技能培训、创业培训)任务,并享受州(市)、县(市、区)按规定统筹利用就业补助资金、失业保险基金、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结余资金、财政资金、东西部合作资金等资金列支培训补贴的技工院校、民办培训机构、企业培训中心需严格按照《目录》公布的工种(专业)实施培训工作。

二、加大劳务品牌培训支持力度围绕云南特色劳务品牌打造,从培育产业技能人才和产业推广人才出发,优选培训对象,开展劳务品牌培训。

结合“云南过桥米线”“云南生态咖啡”“云南生态茶叶”“云南特色小吃”等云南特色劳务品牌打造,从种植、加工、生产、销售等环节,引导组织学员考取相应证书(职业资格证、技能等级证、专项能力证、培训合格证),加强劳务品牌技能人才培养,并按规定给予培训补贴。

三、严格培训证书发放管理各地要加强培训证书管理,坚决杜绝“山寨”证书。

就业技能培训工种目录及补贴标准(2019版).doc

就业技能培训工种目录及补贴标准(2019版).doc
2400元
B类
电缆、电线制造工(240)、制冷设备维修工(240)、手工木工(240)、精细木工(240)、歙砚制作(240)、煤矿采掘(240)、煤矿通风(240)、叉车司机(200)、平地机操作工(200)、压路机操作工(200)、铲运机操作工(200)、消防设施操作员(200)、电梯安装维修工(180)、电梯装配调试工(180)、中式烹调师(180)、西式烹调师(180)、宝石琢磨工(160)、玻璃纤维制品工(150)、玻璃钢制品工(150)、养老护理员(150)、家政服务员(150)、保育员(150)、育婴员(150)、母婴护理(150)、病患陪护(150)、保健调理(按摩)师(150)、电子商务师(含跨境电商、农村电商)(150)
1200元
C类
平版晒版工(160)、平版印刷工(160)、网版印刷工(160)、网版制版工(160)、摄影师(160)、空调器装配工(160)、汽车空调故障修理(160)、汽车综合检测与诊断(160)、汽车音响改装(160)、汽车美容(160)、电动自行车修理(160)、摩托车维修工(160)、室内装饰设计(160)、建筑油漆工(160)、装饰装修工(160)、混凝土制品模具工(160)、计算机外部设备装配调试员(160)、计算机维修工(160)、计算机网络管理员(160)、动画制作人员(160)、美发师(150)、美容师(150)、公共营养师(150)、中式面点师(150)、西式面点师(150)、无线电装接工(150)、无线电调试工(150)、家用电子产品维修工(150)、电子设备装接工(150)、涂装工(120)、制鞋工(120)、塑料注塑工(120)、塑料挤出工(120)、保安员(120)、酒类酿造工(120)、化妆师(120)、服装制作工(120)、服装缝纫工(120)、无人机操控员(100)

大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大连市政府补贴培训第二批职业(工种)目录》的通知

大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大连市政府补贴培训第二批职业(工种)目录》的通知

大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大连市政府补贴培训第二批职业(工种)目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大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日期】2013.08.09•【字号】大人社发[2013]148号•【施行日期】2013.08.0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正文大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大连市政府补贴培训第二批职业(工种)目录》的通知(大人社发[2013]148号)各区市县、先导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劳动人事)局、财政局,各有关单位:根据我市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及企业用人、就业人口培训需求等情况,结合《大连市政府补贴培训职业(工种)目录(2012年版)》(大人社发〔2012〕59号)(以下简称首批目录)发布后的执行情况,制定《大连市政府补贴培训职业(工种)目录(第二批)》,现予以印发,并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我市首批目录继续有效。

对首批目录中无定点培训机构或其数量不满足招标需要的职种,2013年继续面向社会招标。

两批目录中培训补贴范围、培训课时、课时补贴标准等方面有区别的职种,以本通知规定为准,并从本文件发布后开班备案的班次开始执行。

二、除大连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外,其它各类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和资质认定机构须经市人社部门认定并服从监督管理,其评价结果方可作为享受市政府补贴的依据。

三、对已享受一次政府补贴培训的普通高校在校生,可在两批目录规定的职种中,再获得一次晋级或另一职种培训和鉴定补贴。

四、普通高校在校生按有关规定参加两批目录内本专业所涉及职种政府补贴培训,按大政发〔2011〕44号文件只享受实训和鉴定补贴。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附件:1.大连市政府补贴培训第二批职业(工种)目录2.大连市政府第二批职业培训和鉴定补贴标准3.大连市政府重点建设职业院校第二批补贴专业2013年8月9日附件1附件2大连市政府第二批职业培训和鉴定补贴标准附件3。

《农民技能培训补贴暂行制度》

《农民技能培训补贴暂行制度》

《农民技能培训补贴暂行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财政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下达20*年就业补助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的意见》(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农民工技能培训补贴仅限于中央财政转移支付的专项资金。

第三条持有非*市公安局签发的农业户籍身份证、在本市就业并与企业签订一年以上的劳动合同、持有*社会保险卡的农民工,凡20*年*月*日至*月*日期间自愿参加符合本办法规定技能培训的均可享受技能培训补贴。

技能培训包括参加企业组织的上岗技能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技能等级培训和培训机构组织的技能等级培训、专项技能培训(模块)以及参加职业技能鉴定和职业技能竞赛。

农民工参加职业技能等级培训、专项技能培训(模块)、职业技能鉴定和职业技能竞赛的工种应符合市农民工技能培训办公室公布的职业工种目录。

第四条技能培训补贴的原则:(一)公平享受。

农民工在规定的年度期限中只可享受一次技能培训补贴;(二)分类管理。

根据农民工技能培训的不同等级制定不同的补贴标准,等级越高补贴越多;(三)量化考核。

对于由单位组织的各类农民工技能培训将根据评分标准进行量化考核,考评分越高补贴越多,高分先补;(四)预算总控。

根据国家下达的农民工技能培训计划和经费预算安排,实行总额管理,超支不补。

第五条市劳动保障部门的职责:(一)编制全市农民工的培训计划和资金预算;(二)负责农民工技能培训的组织和宣传工作;(三)负责监督检查相关单位开展农民工技能培训工作;(四)负责农民工申请技能培训补贴的资料审核和按规定程序向企业(单位)和个人支付补贴;(五)开展技能培训补贴资金使用情况绩效评估。

第六条区劳动保障部门的职责:(一)负责在所属辖区内农民工技能培训的组织和宣传工作;(二)负责对所属辖区相关单位开展农民工技能培训进行监督检查;(三)负责对所属辖区农民工申请技能培训补贴资料的初步审核与补贴资金的结算。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湖南省财政厅关于明确湖南省职业技能培训补贴标准的通知(试行)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湖南省财政厅关于明确湖南省职业技能培训补贴标准的通知(试行)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湖南省财政厅关于明确湖南省职业技能培训补贴标准的通知(试行)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湖南省财政厅•【公布日期】2022.05.19•【字号】湘人社规〔2022〕16号•【施行日期】2022.01.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职业能力建设,职业培训正文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湖南省财政厅关于明确湖南省职业技能培训补贴标准的通知(试行)湘人社规〔2022〕16号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各有关单位:为深入贯彻《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印发“十四五”职业技能培训规划的通知》(人社部发〔2021〕102号)精神,不断完善劳动者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充分发挥培训补贴资金效益,紧密对接我省“三高四新”战略和乡村振兴,切实提高职业技能培训的针对性、有效性和系统性,努力促进城乡全体劳动者更充分、更高质量就业,现将湖南省职业技能培训补贴标准和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补贴职业(工种)范围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中第四、五、六大类,且出台了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的职业(工种)和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公布的专项职业能力考核项目,确定为我省职业技能培训(含就业技能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等)可实施补贴的职业(工种)。

对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中第四、五、六大类,暂未出台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的职业(工种),但已有地方标准、行业标准或企业标准的,经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评估论证,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备案,可采用政府购买培训项目的形式,整建制开展培训并实施补贴。

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其他事项按现有文件规定执行。

二、补贴标准(一)“三高四新”战略重点类职业(工种)“三高四新”战略重点类职业(工种)补贴标准为五级1550元(初级工)、四级1850元(中级工)、三级2400元(高级工)、二级2700元(技师)、一级3200元(高级技师)。

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宁波市财政局关于公布2019年度宁波市职业技能培训补贴目录(标准)的通知

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宁波市财政局关于公布2019年度宁波市职业技能培训补贴目录(标准)的通知

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宁波市财政局关于公布2019年度宁波市职业技能培训补贴目录(标准)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宁波市财政局•【公布日期】2019.06.23•【字号】甬人社发〔2019〕48号•【施行日期】2019.07.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职业能力建设正文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宁波市财政局关于公布2019年度宁波市职业技能培训补贴目录(标准)的通知甬人社发〔2019〕48号各区县(市)人力社保局、财政局,“四区一岛”管委会人力社保、财政部门,市内各企业,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规范职业培训,推动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根据《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使用失业保险基金预防失业促进就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甬政发〔2012〕135号)、《关于印发使用失业保险基金享受职业培训补贴有关问题的实施办法的通知》(甬人社发〔2013〕21号)和《宁波市职业技能培训补贴管理办法》(甬人社发〔2017〕48号)文件精神,综合我市产业发展方向、企业培训需求,现将2019年度宁波市职业技能培训补贴目录(标准)予以发布(详见附件)。

同时,为进一步提高职业技能培训补贴工作质量,现将其他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本目录及标准自2019年7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20年12月31日。

申领各类职业技能培训补贴的目录及标准以证书核发或培训完成时有效的目录及标准为依据。

二、本补贴目录中所列的证书均为本市行政主管部门核定的职业资格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创业能力考核合格证书等;宁波已有的培训鉴定项目,原则上需在宁波接受培训鉴定。

三、本通知下发之日起,各类职业技能培训补贴(不含紧缺高技能人才岗位补贴)申请、审核、拨付实行“定期申报、集中审核、统一拨付”的原则,申请时间为每年1、4、7、10月的前10个工作日,相关申报资料及要求仍按《宁波市职业技能培训补贴实施细则》(甬人社发〔2017〕49号)中相应规定执行。

关于做好就业技能培训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关于做好就业技能培训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关于做好就业技能培训⼯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对于关于做好就业技能培训⼯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的内容,最近很多⼈很困惑,⼀直在咨询⼩编,今天店铺⼩编针对该问题,梳理了以下内容,希望可以帮您答疑解惑。

各区(市)⼈⼒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各有关单位:为进⼀步加强就业技能培训⼯作的组织管理,提⾼培训的有效性和针对性,根据《青岛市⼈民政府关于加强职业培训促进就业的意见(青政发〔2011〕40号)有关规定,现就做好就业技能培训⼯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培训补贴对象和政策界限培训补贴对象为城乡有就业要求和培训愿望的下列⼈员:(⼀)本市城镇登记失业⼈员(以下简称登记失业⼈员);(⼆)毕业年度内(1⽉1⽇⾄12⽉31⽇)本市⽣源⾼校毕业⽣(以下简称⾼校毕业⽣);(三)本市转移就业农村劳动者(以下简称农村劳动者);(四)本市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中毕业⽣(以下简称初⾼中毕业⽣)。

上述⼈员每年只能参加⼀次政府补贴的就业技能培训。

同⼀年度内已参加过政府补贴的其它项⽬培训的,不得再参加政府补贴的就业技能培训。

对通过初次职业技能鉴定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专项职业能⼒证书的,给予⼀次性职业技能鉴定补贴。

⼆、培训的组织管理(⼀)培训内容。

就业技能培训包括职业资格培训和专项职业能⼒培训。

其中,职业资格培训按照国家职业标准要求和规定执⾏,对参加职业资格培训并经鉴定合格的,颁发相应等级职业资格证书;专项职业能⼒培训按照专项职业能⼒鉴定规范要求进⾏,培训考核合格的颁发专项职业能⼒证书。

失业⼈员进⾏失业登记前应参加各级劳动就业训练机构组织的就业指导培训,培训后领取《就业失业登记证。

(⼆)培训专业范围。

培训专业按照青岛市产业结构调整、企业⽤⼯需求、⼈⼒资源市场供求和就业培训需求等确定并适时调整。

具体职业(⼯种)见《青岛市就业技能培训补贴职业(⼯种)⽬录和补贴标准(附件1)。

(三)培训机构认定。

就业技能培训由定点培训机构承担,⼈⼒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通过公开竞争的⽅式,定期从社会各类培训机构中选择办学条件好、培训质量⾼的培训单位,认定为就业技能培训定点机构并向社会公布。

徐州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市城乡统筹就业培训补贴政策的意见

徐州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市城乡统筹就业培训补贴政策的意见

徐州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市城乡统筹就业培训补贴政策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徐州市财政局,徐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日期】2011.07.01•【字号】徐财规[2011]3号、徐人社发[2011]195号•【施行日期】2011.08.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就业促进正文徐州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市城乡统筹就业培训补贴政策的意见(徐财规〔2011〕3号、徐人社发〔2011〕195号)各县(市)、区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徐州经济开发区财政局、社会保障局,市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发挥就业培训补贴政策的引导和激励作用,促进培训与就业的紧密结合,建立城乡统一普惠制就业培训体系,积极推进城乡统筹就业,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职业培训促进就业的意见》(国发〔2010〕36号)和《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劳动社会保障厅转发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就业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苏财社〔2009〕90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近年来就业培训工作的实际情况,实施多样化的培训补贴形式,引导基层部门和培训机构真正把重心放在提高培训质量上来,现就进一步完善我市城乡统筹就业培训补贴政策提出如下意见。

一、培训补贴的范围及项目我市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含被征地农民,以下简称失业人员)、农村劳动力和外来进城务工农村劳动者等群体,参加失业人员就业再就业培训、被征地农民培训、创业培训、外来进城务工农村劳动者技能培训、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可按规定享受政府培训补贴。

二、培训补贴标准政府补贴的培训工种目录和补贴标准由市人保、财政等部门根据全市人力资源市场供求情况确定,定期向社会发布。

具体培训标准如下:(一)失业人员就业再就业培训就业再就业培训补贴,等级职业资格培训以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特种作业培训以取得《特种操作证》)为准,非等级培训以取得《就业培训结业证书》或《专项职业能力证书》为准。

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青岛市财政局关于做好就业技能培训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青岛市财政局关于做好就业技能培训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青岛市财政局关于做好就业技能培训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青岛市财政局•【公布日期】2019.04.17•【字号】青人社规[2019]10号•【施行日期】2019.05.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职业培训正文关于做好就业技能培训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各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各有关单位:为加强就业技能培训工作的组织管理,提高培训促进就业的有效性和针对性,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的实施意见》(鲁政发〔2019〕3号)和《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社〔2017〕164号)等政策规定,结合“先垫后补”试点工作开展情况,现就进一步做好就业技能培训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培训人员范围和条件法定劳动年龄内,未就业且有就业创业要求和培训愿望的下列人员:(一)青岛市户籍贫困家庭子女(建档立卡的贫困劳动力和区市民政部门按规定认定的低保家庭人员);(二)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以下统称“高校毕业生”);(三)青岛市户籍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四)青岛市户籍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含返乡农民工);(五)青岛市城乡登记失业人员(含已在青岛市办理了失业登记的非本市户籍人员)。

上述人员每人每年只能享受一次政府职业培训补贴(以培训人员进行培训申请时间为准),以后年度再次参加培训需为不同职业(工种)或同一职业(工种)提高层级培训。

二、培训机构和职业(工种)(一)培训机构。

本市对承担政府补贴培训任务的机构实行申报签约制度。

依法设立的高等院校、职业院校、技工院校、公办和民办的各类职业培训机构、具备职业培训资质的社会团体和企业等(以下统称“培训机构”),均可申请承担政府补贴培训任务。

培训机构组织开展政府补贴范围内人员的就业技能培训前,需向注册地或实际培训地所在的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出申请。

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布日期】2023.12.20•【文号】•【施行日期】2023.12.20•【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专项资金管理正文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为推动实施就业优先战略,落实各项就业创业扶持政策,规范就业补助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我们对《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社〔2017〕164号)进行了修订。

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2023年12月20日附件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推动实施就业优先战略,落实各项就业创业扶持政策,规范就业补助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基本公共服务领域中央与地方共同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8〕6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就业补助资金是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设立,由本级财政部门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管理,通过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用于促进就业创业的专项资金。

第三条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注重普惠,重点倾斜。

落实国家普惠性的就业创业扶持政策,重点支持就业困难群体就业创业,中央财政就业补助资金分配适度向中西部地区、就业工作任务重地区倾斜,促进各类劳动者公平就业,推动地区间就业协同发展。

(二)奖补结合,激励相容。

优化机制设计,奖补结合,充分调动各级政策执行部门、政策对象等积极性。

(三)科学合理,提升质效。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职业技能培训补贴管理办法的通知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职业技能培训补贴管理办法的通知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职业技能培训补贴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财政厅•【公布日期】2023.07.22•【字号】粤人社规〔2023〕13号•【施行日期】2023.08.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法制工作正文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职业技能培训补贴管理办法的通知各地级以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现将《广东省职业技能培训补贴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执行中有任何问题和建议,请径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反映。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财政厅2023年7月22日广东省职业技能培训补贴管理办法为规范职业技能培训补贴申领发放工作,保障培训资金使用安全和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社〔2017〕164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资金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19〕117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职业技能培训规范管理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2〕15号)《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省级促进就业创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粤财社〔2019〕211号)等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补贴项目(一)职业技能提升补贴1.补贴对象:具有我省户籍或在我省就业的劳动者(含在粤就业的外省来粤务工人员、港澳台人员),不含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全日制在校学生、已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人员。

劳动者应年满16周岁,其中男性年龄不超过60周岁,女性年龄不超过55周岁。

劳动者应具有我省户籍,或者在我省参加社会保险,或者在我省进行失业登记。

2.适用条件:劳动者自学或自主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后,参加由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公布的备案社会培训评价组织开展的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取得《广东省职业技能提升补贴(指导)标准目录》范围内相应证书。

北京市职业培训补贴管理办法

北京市职业培训补贴管理办法

附件:北京市职业培训补贴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提高本市城镇失业人员、农村劳动力技能素质和就业能力,根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稳定就业扩大就业六项措施的通知》(京政发〔2009〕6号)和《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劳动保障局关于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京政办发〔2008〕57号)的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职业培训补贴是指政府购买培训服务,对具备资质条件并经确定的培训机构,承担本市城镇失业人员和农村转移就业劳动力免费职业培训任务的补贴。

职业培训补贴由失业保险基金支出。

第三条在就业服务机构办理了登记手续,取得《北京市城镇失业人员求职证》(以下简称《求职证》)的本市城镇失业人员和取得《北京市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证》(以下简称《转移就业证》)的农村转移就业劳动力,每年可结合自身条件和就业需求,参加一次免费职业技能培训或创业培训。

第四条职业培训补贴包括:职业指导培训补贴、职业技能培训补贴、职业技能鉴定补贴和创业培训补贴。

创业培训补贴不能与职业技能培训补贴、职业技能鉴定补贴重复享受;职业培训补贴不能与高技能人才实训补助经费重复享受;同一职业(工种)的同一等级不能重复享受。

职业技能培训补贴、职业技能鉴定补贴和创业培训补贴由培训机构根据开展职业培训的人数、培训质量和就业效果负责申请;职业指导培训补贴由区县劳动保障局职业介绍服务中心根据开展职业指导培训人数负责申请。

职业指导培训补贴纳入财政预算统筹管理使用。

第二章职业培训的要求第五条本市城镇失业人员和农村劳动力在进行求职登记前,应接受所在区县劳动保障局职业介绍服务中心组织的职业指导培训后,办理《求职证》或《转移就业证》。

第六条区县劳动保障局职业介绍服务中心组织实施本市城镇失业人员和农村劳动力职业指导培训后,应将取得《求职证》或《转移就业证》的人员基础信息、职业指导等信息录入“劳动力市场信息职业指导子系统”(以下简称《职业指导子系统》)。

第七条承担本市城镇失业人员和农村转移就业劳动力职业技能、创业培训工作的培训机构,按照“条件公开、自愿申请、合理布局、确保质量”的原则,根据培训职业(工种)和职业培训的实际,以公开招投标或资质认定等方式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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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559
养老护理员
120
1000
67
46-577
家政服务员
120
1000
68
04-003
客房服务员
60
400
69
04-004
前厅服务员
60
400
70
46-011
美发师
150
800
71
46-012
美容师
150
700
72
46-013
保健按摩师
150
800
73
4-07-11-01
办公设备维修工
240
900
74
4-07-06-02
眼镜定配工
150
700
75
4-07-06-01
眼镜验光员
90
600
76
03-007
洗衣工
90
500
77
4-04-03-04
足部按摩师
90
400
78
X2-05-05-08
公共营养师
120
700
79
04-001
调酒师
120
600
80
46-010
餐厅服务员
90
500
81
46-550
塑料注塑工
120
700
36
6-05-10-01
空调器装配工
300
1000
37
03-048
制冷设备维修工
300
900
38
18-413
塑料编织工
60
400
39
18-331
长毛绒玩具制作工
120
500
40
6-16-02-01
造纸工
240
600
41
6-12-03-02
乳品加工工
240
600
42
09-495
产品包装工
240
600
43
X2-02-28-06
坚果炒货工艺师
120
700
44
建设
6-15-03-03
精细木工
300
900
45
13-005
抹灰工
90
400
46
13-008
建筑油漆工
90
500
47
13-012
钢筋工
60
300
48
13-013
混凝土工
60
300
49
13-014
架子工
60
300
50
12-010
砌筑工
2014年就业技能培训工种目录和补贴标准
(初级技能或专项能力)
序号
行业
代码
工种(项目)名称
课时
补贴标准
1
机械
09-001
铸造工
270
1200
2
09-005
锻造工
270
1200
3
09-015
钳工
480
1300
4
09-018
车工
480
1300
5
09-019
铣工
480
1300
6
09-021
磨工
480
1300
计算机程序设计员
480
1200
29
X2-12-02-05
网络编辑员
300
1000
30
纺织
6-11-01-04
服装制作工
120
800
31
17-013
细纱工
180
800
32
17-382
服装缝纫工
108
600
33
轻工
6-15-03-01
手工木工
300
800
34
6-11-02-01
制鞋工
120
700
35
18-400
家用电子产品维修工
420
1200
23
46-558
计算机维修工
300
1000
24
6-08-04-02
电子设备装接工
180
600
25
36-810
移动电话机维修员
360
900
26
X2-02-13-07
多媒体作品制作员
180
600
27
X2-02-13-05
计算机网络管理员
120
700
28
X2-02-13-06
营业员
60
300
104
4-07-05-01
摄影师
450
1000
105
印刷
29-019
平版晒版工
150
600
106
29-035
平版印刷工
150
600
107
29-802
网版印刷工
150
600
108
29-801
网版制版工
150
600
109
采矿
6-04-04-01
煤矿采掘
300
1000
110
6-24-01-01
89
4-07-12-01
保育员
100
600
90
4-07-13-02
保洁员
90
500
91
2-10-05-08
化妆师
150
700
92
3-03-01-12
快递业务员
90
500
93
交通
19-049
叉车司机
180
800
94
20-017
汽车维修工
480
1200
95
20-001
汽车驾驶员(B照)
300
1000
96
营养配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员
90
800
82
46-006
中式烹调师
240
900
83
46-007
西式烹调师
240
900
84
46-008
中式面点师
240
800
85
46-009
西式面点师
240
800
86
4-07-02-01
物业管理员
90
500
87
X4-07-12-04
育婴员
120
1000
88
4-04-02-04
插花员
90
400
90
400
121
*
室内排水管道安装
90
500
122
*
家用给水管道安装
90
500
123
*
家用采暖管道安装
120
600
124
*
暖、卫器具维修和疏通
240
1200
59
13-025
安装起重工
90
600
60
13-040
沥青加工工
60
300
61
46-533
管工
90
400
62
25-005
水泥熟料锻烧工
90
500
63
25-013
水泥制成工
90
500
64
2-10-07-06
室内装饰设计
400
1200
65
6-23-03-02
混凝土制品模具工
240
600
66
服务
60
400
51
13-011
防水工
60
300
52
13-015
测量放线工
90
400
53
13-020
金属门窗工
180
700
54
6-18-01-03
玻璃制板及玻璃成型工
180
800
55
13-084
绿化工
180
800
56
46-922
装饰装修工
240
800
57
13-085
花卉园艺师
180
600
58
13-030
挖掘机驾驶员
7
09-024
电切削工
420
1300
8
09-031
维修电工
360
1200
9
09-030
电工
360
1200
10
09-033
焊工
360
1200
11
09-035
冷作钣金工
420
1300
12
09-041
加工中心操作工
480
1300
13
09-212
模具钳工
480
1300
14
09-126
电缆、电线制造工
240
1000
煤矿通风
300
1000
111
*
日用抽油烟机维护
120
600
112
*
朝鲜族冷面制作
30
200
113
*
汽车美容
180
700
114
*
混水墙砌筑
30
200
115
*
混凝土振捣
30
200
116
*
箍筯制作
30
200
117
*
墙、地面抹灰
60
400
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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