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代教育改革试题及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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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代教育改革》期末作业考核
满分100分
一、简答题(每题10分,共40分。)
1、简述教育改革的目的。
答:教育改革的目的就在于去除教育中陈旧的、错误的和有缺陷的东西,以改善教育之现状.说出自己的观点
2、简述国有企业办学体制改革过程中应遵循的原则。
答:第一,改革政策要逐步推进,切忌“一刀切”。第二、私有化过程中要严防国有资产流失。
第三,要妥善安置分离出来的从教人员。
第四、切忌在移交过程中影响学生的学习。
3、简述教育财政的基本功能。
答:教育财政的基本功能,是指教育财政在整个教育活动过程中所起的作用。不同历史时期、不同社会制度下国家的教育财政,其功能虽有所不同,但基本功能主要可归纳为以下四个方面:①资金筹措的功能。资金筹措是现代教育财政的根本职能之一。在当代教育发展中,政府的作用越来越大,其中最重要的表现莫过于积极筹措支撑庞大教育系统所需要的巨额资金。②资源配置功能。资源配置是指将可利用的各种资源分配到教育系统的各个部门和机构中去的管理活动。③供需调节功能。是指通过一定的财政手段(如教育财政政策和教育财政计划等)可以对一个国家或某一地区的教育与该国该地区其他领域的收支,国家、集体与个人之间的利益分配、地区单位间的利益转移以及教育总供给与总需求之间进行有效调节,从而使教育投资更趋合理,使教育及社会发展更加协调。④监督管理功能。对各级各类教育机关的经济活动和资金运动进行全面、系统、连续、有效的监督管理,也使教育财政的重要功能之一。
4、简要回答新课程管理体制的特点。
答:(1)从课程决策和开发的行政主体来看,国家课程、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并举。
国家课程的开发主要是根据不同教育阶段的性质与培养目标,制定各个领域或科目的课程标准或教学大纲,编写教科书。地方课程在充分利用地方教育资源、反映基础教育的地域特点、增强课程的地方适应性方面,有着重要价值。校本课程强调以学校为主体和基地,充分尊重和满足学校师生的独特性和差异性。
(2)从学校课程管理的权责分配来看,国家、研究型教师或反思型教师。教学地位的提高要依靠教师为他们本专业的发展做出的贡献。比如,教师的教学和研究成果将成为教学专业的知识宝库,教师与大学或学术研究机构保持学术交流和互相学习的关系,从而成为建构专业知识的专业人员,这些都会直接提升教师的地位,促进教学的专业化。
二、论述题(共20分)
1、联系我国当前教育实际,阐述一下教育行政体制改革存在的问题及改革的趋势。
答:存在的问题:
在改革前我国的教育行政管理体制有明确的机构设置和清晰的隶属关系,但各机构中的权限却没有明确的划分,权限高度集中于高层级的行政机构中:教育管理权、资源分配权高度集中,决策权与执行权高度统一,这是我国计划经济体制中的必然结果。计划经济体制强调计划性和统一性,只有高度的统一,才能使计划得以由上而下的实施,垂直式层级制的组织形态,为高度的集权制提供了组织保证。权限的集中,有利于国家对教育的强有力控制,保证国家的教育方针、教育目的得以有效的实施和充分的体现,但是随着我国经济体制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过渡,高度集权的管理体制日益表现出了它的不适应性。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的教育政策与法律调控机制在变化了的社会关系面前不仅难以适应,甚至出现了激烈的体制性冲突。
我国现行的教育行政体制基本属于中央集权制,其基本形式属于中央统一领导下的分级管理制度,也就是说,是一种以中央集权为基本,中央管理与地方管理适当结合的制度。就隶属关系而言,中央教育行政管理机构与地方教育行政管理机构之间存在着上下级关系,同时作为教育行政管理机构的国家教育部、地方教育厅、教育局等,隶
属于同级政府部门的领导,体现了一种从属制。虽然1985年中共中央发布的《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明确把“把发展基础教育的责任交给地方”,基础教育实行“地方负责,分级管理”,并且在近十年里又相继下放权限,但是,中央教育行政机构以及相应的职能部门直接干预教育的现状并没有改变。
(1)教育行政机构与政府机构之间的关系混乱
在教育行政机构与政府机构的关系上,教育行政机构与政府机构是从属关系,但这并不意味着行政机构与一切政府机构都是从属关系,教育行政机构与政府的其他专门性职能管理机构不是从属关系,而是并列、平等的关系。在实际运行中,教育行政机构相对于政府其他专门职能部门而言,其地位低于其他专门职能部门,这影响了教育行政组织职能的发挥及教育行政效率的提高。
(2)教育行政机构内部设置的管理层次不合理
有些教育行政组织在设置管理层次时,不是根据有效管理的幅度,而是来自主观任意的构想;不是为了提高管理工作的效率,而是为了多设置些职位以便安排干部,因而机构林立,人浮于事,从而导致了官僚主义和低效管理。
(3)教育行政规章制度混淆不清
各种规章制度十分繁杂,不能随着教育事业的发展及时作出调整,致使教育行政规章制度不能起到推动教育事业发展的作用,依法治教的局面有待进一步提高。下级教育行政规章制度不能与国家教育行政规章制度相吻合,各教育机关的规章制度缺乏一定的协调性,出现多头领导,使从事基层教育工作的校长、教师们感到无所适从。
教育行政体制改革的趋势
(一)基础教育行政体制改革
20世纪80年代,基础教育行政体制改革取得了重要进展,新的基础教育行政体制的雏形正在某些地区初步形成,开始在基础教育行政中发挥积极的作用。但是,就全国来讲,基础教育体制改革的任务还十分艰巨。深化基础教育行政体制改革仍然是当前教育行政体制改革的重要课题。
目前,我国教育行政管理体制的改革主要在于完善“地方负责、分级管理”的体制。即
简政放权,促进基础教育管理的地方化,简单地说就是基础教育主要由地方负责管理。地方各级政府在国家教育方针政策指导下,依据有关教育法规,因地制宜地制定基础教育事业发展规划、法规制度,并组织实施、督导和评估,有效地履行基础教育的管理职能。实行基础教育管理的地方化,实行由地方负责的管理体制,不仅
是教育行政系统本身的要求,也是由我国目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基础教育发展的形势所决定的,他不但符合我国国情的要求,而且符合当前世界各国基础教育行政体制改革的共同趋势。
实行基础教育管理地方化,对中央政府及其教育行政部门来讲,就是要转变教育行政职能,逐步简政放权。同时,为了完善基础教育管理体制,还要体现地方分级负责的精神,加强省、自治区、直辖市一级对基础教育事业的决策权和统筹权,加强中心城市和县级政府对基础教育工作的统筹管理权,实行分级管理。地方各级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都要对本地区中小学实施领导和管理。各级地方政府要分级管理不同层次和类别的学校,要分工管理中小学办学中各项教育行政业务工作。肯定“分级”并不意味着确定全国统一的、凝固不变的分级模式。由于各地区、各时期的实际情况不同,造成各级政府管理水平不一,各地区的分级层次和分工范围应允许有差别,应进行不同模式的实验。
(二)高等教育行政体制改革
20世纪80年代中期以来,我国高等教育行政体制进行了多方面的改革尝试。一是进行了扩大高等学校办学自主权的改革;二是进行了联合办学的改革。今后一个时期,我国高等教育行政体制改革的主要任务是理顺高等教育行政的几种主要关系,建立科学合理的高等教育权力结构。
(1)政事分开,明确高等教育行政职权范围和高等学校的自主权范围
政事分开就是要明确划分政务与校务,理顺政府和高等学校之间的关系,建立政府主管政务,学校自理校务,政府宏观控制,学校自主办学的新型政校关系。
(2)适度分权,中央与地方合理分享高等教育的行政权力
适度分权,就是要理顺中央与地方之间的关系,合理划分中央与地方管理高等教育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