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责任管理体系程序文件(1205155323)(7月20日).pdf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社会责任管理体系
程序文件
(符合SA8000 : 2008 )
文件编号:JN/SAP—2009(汇编)
版本号:A/0
受控状态:
发放编号:
持有岗位:
2009 年06 月01 日发布2009 年06 月02 日实施编制:贯标小组审核:批准:
文件编号:JN/SAP-2009程序文件生效日期:2009-06-02版次:A / 0 共28 页第1 页
程序文件目录
序号程序文件名称文件编号
1 法律法规识别程序SAP-01
2 招工程序SAP-02
3 救济童工程序SAP-03
4 未成年工教育程序SAP-04
5 安全卫生运行控制程序SAP-05
6 应急准备与响应管理程序SAP-06
7 安全卫生培训程序SAP-07
8 管理评审管理程序SAP-08
9 内部审核程序SAP-09
10 供应商、分包商和分供商管理程序SAP-10
11 事故、不符合、补救及纠正行动程序SAP-11
12 对内对外沟通程序SAP-12
13 文件及记录控制程序SAP-13
文件编号:JN/SAP-2009程序文件生效日期:2009-06-02版次:A / 0 共28 页第2 页
1. 目的SAP-01《法律法规识别程序》
为了识别、获取并更新适用的社会责任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特制定本程序。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识别、获取和更新社会责任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以及确认其适用性。
3. 职责
行政人事部负责获取社会责任法律、法规、标准和其他要求并确认其适用性,并及时更新。
4. 工作程序
4.1 获取途径
从专业报纸、杂志及专业咨询机构等渠道获取;从本地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消防管理部门、总工会等部门获取,也可以
从社会责任在线 获得相关资料。
4.2 确认适用性
a) 行政人事部根据公司需要,确认社会责任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的适用性;
b) 根据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确定公司生产经营过程中各个社会责任标准
的适用性;
c) 行政人事部将收集到的法律、法规及标准的具体适用内容传达相关部门;
d) 当现行的法律、法规、标准和其他要求有标准更新时,应重新确认;
e) 行政人事部应随时获取并每半年进行一次社会责任法律、法规适用性评审。
4.3 社会责任法律、法规、标准和其他要求的管理
a) 行政人事部获取和确认的社会责任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应妥善保管并建立台账,负责跟踪其
变化。
b) 行政人事部将适用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及时转发到公司各有关部门,对过期或作废的社会
责任法规文件应及时收回。
c) 行政人事部每半年要进行一次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的获取工作,同时每半年要监
督检查各部门目标、指标、社会责任活动表现与法律、法规及要求的符合性。
5. 相关记录
5.1[法律法规清单] SAR-01-01
6. 相关文件: 无
文件编号:JN/SAP-2009程序文件生效日期:2009-06-02版次:A / 0 共28 页第3 页
1. 目的SAP-02《招工程序》
为了确保招工过程符合国家法规规定,避免误招童工和发生歧视性事件,特制定本程序。
2. 适用范围本程序适用于公司招工过程,特别是非管理层员工。
3. 职责
行政人事部根据“公开招工,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招工原则,根据公司需要招聘员工。
4. 工作程序
4.1 行政人事部根据公司发展需要,制定招工要求(职位、工作岗位、技术及工作经验等);该要
求应避免任何歧视性条款。招工广告通过劳动力市场等渠道发布。
4.2 招工时必须采取有效方法查验身份证,鉴别员工的真实年龄,确保员工入职时至少达到16 周
岁,防止因提供虚假年龄文件而误招童工。不能提供有效身份证明者一律不予录取。
4.3 招工时不得因种族、社会等级、国籍、宗教、残疾、性别、性别取向、工会会员资格或政党等方面
的原因采取歧视行为。禁止以任何形式歧视女工,特别是怀孕女工。
4.4 招工时不得向员工收取任何形式的押金或抵押物,也不得通过招工代理机构收取。
4.5 招工时必须同时建立并保持完整的人事档案,包括入职日期、出生日期、教育经历、工作经历、家
庭地址及紧急联络办法等,至少还应附加身份证复印件,学历证明复印件等。
4.6 经面试合格后,并经体检身体正常时,应与员工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一式两份(企业、员工)。
4.7 根据法规要求,建立未成年工档案,安排上岗前和每年定期检查,办理未成年工登记,不得安排未
成年工从事任何可能危害身体健康和安全的工作。
4.8 公司建立申诉和投诉机制,发现违反公司政策和法规的行为,可以直接向社会责任管理代表甚至总
经理投诉,公司应及时查清事实,采取纠正行动。
5. 相关记录
5.1[员工花名册] SAR-02-01
5.2[未成年工登记表] SAR-02-02
5.3[员工体检登记表5.4[劳动合同] ] SAR-02-03
SAR-02-04
6. 相关文件
6.1《岗位任职条件》
文件编号:JN/SAP-2009程序文件生效日期:2009-06-02版次:A / 0 共28 页第4 页
SAP-03《救济童工程序》
1. 目的
为了确保及时发现因任何原因进入公司的童工,根据标准和法规要求妥善处理童工事件,特制定本程序。
2. 适用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调查和处理可能发生的童工事件。
3. 职责
行政人事部根据标准和法规要求,负责调查、处理童工事件,确保童工得到妥善的照顾。本程序应向所有员工传达。
4. 工作程序
4.1 行政人事部应鼓励员工举报使用虚假身份证明进入公司的个案,尽早发现因任何原因进入公司的
童工。
4.2 一旦发现童工,必须立即停止其工作,指定专人负责送该童工到医院检查身体的健康状况,
并通知当地劳动管理部门。公司不得立即辞退童工,以避免他们可能陷入更加严重的困境。
4.3 如果该童工身体健康,则经劳动管理部门同意安排专人将其送到父母身边,公司负责全部费
用;如果需要治疗,则公司负担全部费用直到痊愈。
4.4 根据需要,公司应提供适当的经济资助和其他资源,确保该童工完成法定的义务教育,直到超过
儿童年龄为止。
4.5 公司应调查误招童工的原因,采取有效的措施杜绝类似事件。
5. 相关记录
5.1[童工救济报告] SAR-03-01
6. 相关文件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