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公安局家庭暴力警情处置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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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民警在处理家庭暴力案件中的技巧与原则

基层民警在处理家庭暴力案件中的技巧与原则

基层民警在处理家庭暴力案件中的技巧与原则家庭暴力案件是一种严重侵害人权、危害社会稳定的犯罪行为,给受害者造成身体和心理上的伤害,也对家庭和社会造成严重的负面影响。

作为基层民警,我们在处理家庭暴力案件时面临着巨大的责任和挑战。

为了更好地保护受害者的权益、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我们需要掌握一些技巧与原则。

一、尊重受害者在家庭暴力案件中的权益在处理家庭暴力案件时,我们必须始终尊重受害者的权益,给予他们充分的关注和支持。

首先,我们应该保证受害者的人身安全,及时采取措施将其转移到安全环境中。

同时,我们要充分听取受害者的陈述,了解他们的感受和诉求,并根据情况提供必要的心理咨询和帮助。

我们还应该尊重受害者的隐私,对他们的信息进行妥善保密,避免进一步伤害他们的尊严。

二、全面收集证据,确保案件的公正性处理家庭暴力案件时,我们需要全面收集证据,确保案件的公正性和有效性。

首先,我们应该听取双方当事人的陈述,了解案发过程和各方的诉求。

在讯问时,我们要注重提问方式,避免对受害者的二次伤害,并通过合理的方式获取证人的证言。

同时,我们还应该积极收集和保护现场证据,如现场照片、视频、伤痕等,以及相关的医学鉴定意见。

这些证据将有助于我们了解案件的真相,为受害者争取应有的权益。

三、科学运用法律措施,保护受害者的权益在处理家庭暴力案件时,我们要科学运用法律措施,保护受害者的权益。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们可以采取限制出入、收容教育、保护令等措施,对施暴者进行约束和教育。

在现行法律中,“防范家庭暴力法”明确规定了对受害者的保护措施,我们要严格依法执行,确保受害者的安全和合法权益。

四、综合运用社会资源,加强预防与干预在处理家庭暴力案件时,我们要综合运用社会资源,加强预防与干预。

首先,我们要加强对家庭暴力案件的宣传和教育,提高社会公众的法律意识和道德水平。

同时,我们还应该积极引导家庭成员解决问题的方式,鼓励他们通过沟通和妥协解决矛盾。

此外,我们还应建立健全家庭暴力案件的跨部门协作机制,整合各方资源,共同参与预防和干预工作。

家庭暴力如何处理家庭暴力警察怎么处理0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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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暴力如何处理?家庭暴力警察怎么处理?家庭暴力如何处理?一、向有关单位投诉、反映或者求助1、哪些人对家暴可以投诉、反映或者求助(1)家庭暴力受害人;(2)受害人法定代理人(若受害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3)受害人近亲属。

2、可以向以下有关单位投诉、反映或者求助:(1)受害人或加害人所在单位;(2)受害人或加害人所在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3)妇女联合会;有关单位接到家庭暴力投诉、反映或者求助后,应当给予帮助、处理。

二、向公安机关报案1、公安机关接到家庭暴力报案后应当及时出警,制止家庭暴力,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取证,协助受害人就医、鉴定伤情。

2、公安机关认为家庭暴力情节较轻,依法不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的,由公安机关对加害人给予批评教育或者出具告诫书。

3、公安机关应当将告诫书送交加害人、受害人,并通知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

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公安派出所应当对收到告诫书的加害人、受害人进行查访,监督加害人不再实施家庭暴力。

三、向人民法院起诉1、人民法院审理涉及家庭暴力的案件,可以根据公安机关出警记录、告诫书、伤情鉴定意见等证据,认定家庭暴力事实。

2、监护人实施家庭暴力严重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被监护人的近亲属、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等有关人员或者单位的申请,依法撤销其监护人资格,另行指定监护人。

被撤销监护人资格的加害人,应当继续负担相应的赡养、扶养、抚养费用。

四、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1、申请条件(1)有明确的被申请人;(2)有具体的请求;(3)有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现实危险的情形。

2、人身安全保护令的作用(1)禁止被申请人实施家庭暴力;(2)禁止被申请人骚扰、跟踪、接触申请人及其相关近亲属;(3)责令被申请人迁出申请人住所;(4)保护申请人人身安全的其他措施。

家庭暴力警察怎么处理?1、遭到家庭暴力应该报警,派出所出警记录可以作为证据;医院的门诊及住院治疗病例等也能够证明家庭暴力的程度。

家庭暴力警情处置方法

家庭暴力警情处置方法

现代世界警察 2016·698聊天室 CHAT ROOM警营互动·板块主持人/贺子钰E-mail:578063828@家暴不再是家务事宁夏石嘴山市公安局指挥部 吴全礼1997年的时候,我还在派出所从事片警工作。

辖区里有对年轻夫妇在市场开电器销售店,因丈夫怀疑妻子外面有人,屡次对妻子施以家暴。

我们介入调解后,分别给夫妻二人做工作,妻子提出要求丈夫赔偿医药费,并要求把丈夫拘留几天以泄心头之恨,否则坚决不肯答应和丈夫和解。

当时没有法律依据,只能从家庭和孩子出发,动之以情,进行劝解调和。

历经五六次的调解,总算是平息了这起家庭纠纷。

所以,把家暴看成家务事,就使得处理变得复杂困难,如果能站在法律的角度上进行调解处理,似乎更有说服力。

今年3月1日,反家庭暴力法的正式实施,对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起到了重大作用,使警察介入和处理变得有法可依,使遭受家庭暴力危害的对象有了可以诉诸法律解决的途径,对减少和杜绝家暴的发生至关重要。

警民联调化解家庭暴力安徽省淮南市公安局淮舜分局 朱宗保我们辖区内厂矿企业众多,很多单位的职工文化水平不高,说话做事简单粗暴,家庭暴力屡见不鲜,而受害者大多是妇女。

说来也怪,当这些家庭发生家暴时,很多的受害妇女不是选择到派出所报警,而是直接找丈夫单位的领导哭诉。

或许她们认为领导说话有力度,可以管住自己的丈夫。

殊不知,没有法律手段为基础,仅靠行政手段是无法有效杜绝家庭暴力的,所以每次闹到最后,单位领导常常是束手无策,只有选择报警。

按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实施办法,如果哪位职工因违法犯罪受到法律处罚,那他的工作就要受到影响,轻则待岗,重则除名。

因此,我们以往在调解中特别注意将法律手段和经济杠杆有机结合起来,让派出所民警、单位书记、村委会主任和双方当事人坐在一起开展警民联调。

民警算清“法律账”,单位书记梳理“经济账”,村委会主任罗列“感情账”,这种“压力+疏导”的方式,让很多家庭弥合裂痕,夫妻之间感情重归于好,有效解决了很大一部分家暴案件。

处警小知识:家庭暴力警情的处置

处警小知识:家庭暴力警情的处置

处警小知识:家庭暴力警情的处置一起读百书百书计划专稿,谢绝任何方式转载。

本流程中的家庭暴力只仅指通过暴力攻击的家庭暴力行为。

如果是涉嫌虐待、遗弃行为,按照虐待遗弃案件的程序处理,不在此列。

【操作规程】一、接受报警1.向报警人表明接警人单位和姓名,询问案(事)件基本情况主要包括:报警人姓名、具体位置、联系方式、家暴手段、是否受伤、是否需要通知120等。

2.接到家庭暴力的报警求助后,应迅速赶赴现场,不得以家庭纠纷等为由拒绝、推诿、拖延。

二、出警处警1.接到报警,迅速到达现场。

警察处置的家庭暴力行为,一般只限于现案,及正在发生的家庭暴力。

如果报警人称是几天前或者更久以前发生的,建议当事人通过司法程序解决。

2.到达现场,评估现场风险,做好安全防范。

(1)警察要立即根据现场的情况做风险评估,不要贸然进入现场。

民警迅速观察现场的暴力严重程度,暴力手段、暴力工具、施暴者的情绪波动情况。

(2)如果现场有以下情况,民警必须重点防范、呼叫增援,制定处置方案,确保民警和受害人的安全:A施暴者使用的是枪支、刀具等致命性武器、凶器,或者对受害人采取浇淋汽油、煤气、捆绑等致命性行为的:B施暴者有吸毒、醉酒、精神异常等状态的;C室内或者周边有刀、锄头、扁担、锤子等物品的;D施暴者情绪激动,有自杀、威胁受害人及家人等言语或者行为的;E施暴者经常实施家庭暴力,受害人多次报警的。

3.大多数的家庭暴力是发生在室内,警察需要敲门并且表明身份,非紧急情况,不能破门而入。

除非室内传来了打斗声、呼救声、天然气、煤气等异味,久敲门不开,警察方可采取破门措施。

进门时,要有防范意识,将门开到底,防止门口藏人,家里有狗等,迅速观察室内情况和格局,做好防范措施。

4.制止暴力,消除现场安全隐患。

如果暴力还在发生,警察应该采取喝令的语气,要求施暴者住手,注意语气、语调要有权威感;如暴力程度严重,应该采取更高一级的武力等级制止施暴行为。

5.观察是否有人受伤,是否需要救治,如果有立即汇报指挥中心。

警察如何应对家庭暴力

警察如何应对家庭暴力

警察如何应对家庭暴力家庭暴力是指在家庭环境中一个家庭成员对另一个家庭成员施加身体、心理或经济上的暴力行为。

这是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对受害者造成了身体和心理上的伤害。

警察作为执行法律和维护社会秩序的主要力量,扮演着重要的角色来应对家庭暴力。

警察应采取以下行动来应对家庭暴力问题。

首先,警察应该重视家庭暴力的报警电话。

每当警察接到家庭暴力的报警电话,他们应立即出动到现场调查。

家庭暴力往往是在家庭背后发生的,而这些家庭成员对外界的帮助表示出强烈的抵触情绪。

警察需要耐心倾听受害者的故事,并确保他们的安全。

警察不应对受害者的问题和痛苦消极回应,而是应给予他们情感上的支持和安慰。

其次,警察应当逮捕加害者,并采取必要的法律措施。

在调查过程中,如果有足够的证据证明加害者对受害者进行了家庭暴力行为,警察应该立即逮捕加害者。

逮捕本身将给加害者一个明确的信号,表明暴力行为是不可接受的,并且将受到法律的惩罚。

警察还应该帮助受害者提出保护令,以确保他们的安全,并禁止加害者接近或骚扰受害者。

警察还应加强家庭暴力的预防和干预工作。

通过定期组织家庭暴力防治宣传活动,警察可以提高社会对家庭暴力的认识和敏感度。

他们可以向公众介绍有关家庭暴力法律的信息,并提供必要的援助和支持。

警察还可以与相关社会组织合作,设立临时庇护所,提供安全住所给那些需要迅速撤离暴力环境的受害者。

此外,警察还需要与其他相关部门合作,如社会福利部门和医疗机构,以提供全方位的帮助和支持。

当警察接到家庭暴力报警电话时,他们应该与社会福利部门和医疗机构紧密合作,以确保受害者得到适当的帮助和护理。

警察可以安排受害者接受医疗检查,并协助社会福利部门提供必要的庇护和咨询服务。

警察应该持续关注和追踪家庭暴力事件的发展。

一旦涉及家庭暴力的案件进入法庭程序,警察应该积极提供证据并出庭作证,以确保加害者受到法律的制裁。

警察还应该定期联系受害者,了解他们的安全情况,并提供必要的支持和指导。

家庭暴力的报警处置方案

家庭暴力的报警处置方案

家庭暴力的报警处置方案概念家庭暴力是指在家庭、亲属关系中,夫妻、父母与子女、兄弟姐妹之间发生的打、骂、恐吓、殴打、强制要求性行为等行为,其行为人与受害人之间存在事实上的力量关系。

虽然家庭暴力不如其他暴力案件那样惊天动地,但其伤害却更加深远和难以治愈。

报警处置方案一、报警流程1. 直接拨打110报警电话:当我们发现或受到家庭暴力时,应当在第一时间拨打110报警电话。

在接线员的引导下,详细说明家庭暴力的情况,来人员会及时前往处理。

2. 派出所现场办理:派出所民警到达现场后,会详细了解家庭暴力事件的经过,核实受害人受伤情况,并现场勘查形成笔录。

同时,派出所民警还会询问受害人是否需要前往医院检查和治疗。

如果情节严重,可以对肇事者进行拘留,如果情节较轻则会进行口头警告。

3. 调解处理:派出所民警还会调解受害人和施暴者之间的矛盾,力争达成和解和协议,消除矛盾。

同时,警方会告知受害人家庭暴力的严重性并给予必要的安全和防护建议。

二、注意事项在家庭暴力的处理中,有一些注意事项需要我们牢记:1. 勿贸然拿起报警电话:即使当事人懂得了如何拨打报警电话,也要注意判断事件的性质和严重程度。

不要轻信传闻和小道消息,更不能贸然拿起电话。

只有经过仔细辨认,并对自己的言行负责,才不会给其它人造成不必要的麻烦。

2. 要保证核实的准确性:如果对事实不了解,不要盲目判断。

如果拨打了报警电话,需要在接警员的指示下详细描述事情发生的经过,以便公安干警抓住问题和证据。

3. 保护好证据:家庭暴力事件所涉及的证据是多方面的,证据的保护往往对于行动的结果至关重要。

比如:医院诊断书、采集的图片或视频等等,目的是为了能在不同带法庭证明自己的正当行为。

4. 在处理过程中要保护受害人的安全:报警处理过程中,我们也要牢记保护受害人的安全。

尤其是在处理过程中,需要注意保护受害人的隐私和尊严,避免受害人因公然曝光而受到二次伤害。

结束语家庭暴力是一种非常危险的社会问题,与其将其视为家事,我们应该积极参与和加强对家庭暴力的防范和扫除,为家庭之间的和谐共处提供保障。

居民家庭暴力事件应急处置方法

居民家庭暴力事件应急处置方法

居民家庭暴力事件应急处置方法居民家庭暴力事件是一种严重的违法犯罪行为,严重危害着家庭成员的身心健康和家庭的和谐稳定。

在应对居民家庭暴力事件时,我们应当采取以下应急处置方法。

首先,对于发生家庭暴力事件的居民家庭,我们应该第一时间介入,确定事件的真实性并对事件进行评估。

可以采取上门调查、收集证据、了解当事人的心理状态等方式,确保获取准确的信息。

同时,如果发现当事人身体或心理上受到了伤害,要及时联系医生或心理咨询师提供相应的治疗和辅导。

其次,对于实施暴力行为的当事人,应该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保护受害者的安全。

可以采取暂时隔离、保护令、限制令等方式,防止暴力行为的再次发生。

同时,要对施暴者进行必要的教育和辅导,帮助其认识到暴力行为的错误性,并引导其改变行为模式,达到防治暴力的目的。

此外,对于受害者,我们要给予必要的关怀和支持,帮助其渡过难关。

可以提供心理咨询和心理治疗等服务,帮助受害者缓解创伤,恢复自信。

同时,可以提供法律援助,引导受害者维护自身权益,追求法律保护。

社会力量和相关机构也可以提供必要的物质帮助,包括提供临时住所、提供生活用品等。

在处理家庭暴力事件中,我们还需要注重家庭成员和社区居民的教育和宣传。

要开展家庭暴力预防知识的宣传活动,提高居民对家庭暴力的认识和警惕,加强辖区内的家庭暴力预警机制的建设,以提高暴力事件的报案率和及时处置率。

同时,要加强对家庭暴力相关法律法规的普及,让大家知晓家庭暴力的危害性和其法律责任。

最后,要加强家庭暴力事件的跟踪和评估工作,确保相关措施的有效性。

要定期对受害者进行回访,了解其状况和需求,并提供相应的帮助。

同时,也要对施暴者进行跟踪监测,确保其改变行为的可持续性。

同时,要加强统计和研究工作,及时了解家庭暴力事件的发生情况和趋势,为进一步改进和完善应急处置方法提供科学依据。

总之,在应对居民家庭暴力事件时,我们应该充分认识到其危害性和严重性,采取及时有效的措施保护受害者的安全,并进行必要的教育和救助工作。

对于家庭暴力公安机关如何处理

对于家庭暴力公安机关如何处理

Management is to simplify complicated issues and plan chaotic things.通用参考模板(页眉可删)对于家庭暴力公安机关如何处理导读:公安机关对于家庭暴力会依法进行治安处罚,如果构成犯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的规定,应当依法追究施暴者的刑事责任。

接到家庭暴力案件后,公安机关通常会在24小时之内组织伤情鉴定,受害人需要配合鉴定工作。

一、对于家庭暴力公安机关如何处理?对于家庭暴力公安机关应依法予以治安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三十三条加害人实施家庭暴力,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四条被申请人违反人身安全保护令,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人民法院应当给予训诫,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十五日以下拘留。

第三十五条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救助管理机构、福利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未依照本法第十四条规定向公安机关报案,造成严重后果的,由上级主管部门或者本单位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第三十六条负有反家庭暴力职责的国家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家暴的治安处罚标准是怎么规定的?《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三、被家暴怎么起诉离婚?1、准备好民事诉讼状。

处置反家庭暴力方案

处置反家庭暴力方案

处置反家庭暴力方案
背景
家庭暴力是一种对个人及家庭极度危害的犯罪行为。

为防止进一步的伤害并维
护家庭及社会秩序,应加强对家庭暴力的管控和处置。

处置方案
1. 立即调查核实
在接到家庭暴力报警后,警方应立即赶到事发现场,对事件进行调查核实。


果发现有家庭暴力行为,应对施暴者进行控制并立案调查。

2. 提供协助和保护
在处置家庭暴力事件时,应优先考虑保护受害者的安全。

警方可以为受害者提
供安全地方居住,如收容所或临时住所,并协助受害者采取必要措施保护自己和自己的财产。

3. 进一步调查
在调查核实后,警方应进一步调查并收集证据,以确定罪犯是谁以及他们需要
承担的责任和惩罚。

同时,若发现施暴者有精神疾病,应及时将其送往医院进行检查和治疗。

4. 调解和和解
除惩罚施暴者外,调解和和解也是缓解家庭暴力事件的一种有效方法。

在调解
过程中,应根据不同的情况采取不同的方法,例如帮助夫妻解决问题、引导家庭进行心理辅导等。

5. 预防和宣传
预防和宣传也是防治家庭暴力的重要手段。

应加强对家庭暴力的宣传和教育,
推动社会公众生成法治意识,鼓励受害者勇敢报警并支持相关的法律和政策。

结语
家庭暴力是一种极其严重的犯罪行为,必须被严厉打击。

各级政府部门和社会
公众应共同努力,采取各种有效措施,从不同层面预防和处置家庭暴力事件的发生,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和社会稳定。

家暴救助应急预案

家暴救助应急预案

一、前言家庭暴力是我国社会一个严重问题,为了有效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保障受害者的合法权益,提高全社会对家庭暴力的认识,本预案旨在明确家暴救助流程,确保受害者在第一时间得到有效救助。

二、组织架构1. 成立家暴救助应急指挥部,负责统筹协调、指挥调度、信息汇总等工作。

2.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调度组、救援组、心理辅导组、法律援助组等。

三、应急响应流程1. 报警与接警(1)受害者或亲友发现家庭暴力情况,立即拨打110报警。

(2)接警后,警方应迅速出警,制止暴力行为,了解情况,并通知指挥部。

2. 救援组行动(1)救援组接到指令后,迅速赶赴现场,对受害者进行初步救治和心理安抚。

(2)对受害者进行伤情鉴定,确保其生命安全。

(3)协助受害者转移至安全地点,如家暴庇护中心、亲友家中等。

3. 心理辅导组行动(1)心理辅导组对受害者进行心理疏导,帮助其走出心理阴影。

(2)针对受害者家庭情况,提供针对性的心理辅导方案。

4. 法律援助组行动(1)法律援助组为受害者提供法律咨询,解答法律疑问。

(2)协助受害者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保护其合法权益。

5. 后续跟进(1)指挥部协调相关部门,对受害者进行持续关注,确保其安全。

(2)对施暴者进行法律追究,依法严惩。

四、应急保障措施1. 建立家暴庇护中心,为受害者提供临时庇护场所。

2. 建立志愿者队伍,为受害者提供生活照料、心理辅导等服务。

3. 加强与相关单位合作,共同开展反家暴宣传教育活动。

4. 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提高救援队伍的应急处置能力。

五、附则1. 本预案由家暴救助应急指挥部负责解释。

2.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通过本预案的实施,我们希望能够为受害者提供及时、有效的救助,切实保障其合法权益,共同营造和谐、文明的家庭环境。

江苏省家庭暴力告诫制度实施办法(试行)

江苏省家庭暴力告诫制度实施办法(试行)

江苏省家庭暴力告诫制度实施办法(试行)为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维护家庭和谐和社会稳定,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精神,充分运用行政指导手段,结合我省实际,建立家庭暴力告诫制度,特制定如下实施办法:第一条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保障受害人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是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及妇联组织的重要职责。

全省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及妇联组织要依法履行职责,完善工作机制,加强协作配合,切实有效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促进家庭和谐,维护社会稳定。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家庭暴力”,是指发生在家庭成员之间,一方以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给另一方的身体、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伤害后果的行为。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告诫”,是指公安机关对违反法律、法规的轻微家庭暴力行为或不宜直接作出行政处罚的家庭暴力行为,督促加害人改正而作出的行政指导。

第四条告诫应当结合公安机关执法实际,注重教育和预防,坚持公平、公正和实事求是的原则。

第五条对违反法律、法规的下列家庭暴力行为,应依照本办法作出告诫:(一)情节特别轻微,依法不予行政处罚的;(二)主动消除或减轻违法后果,并取得受害人谅解,依法不予行政处罚的;(三)情节较轻,经公安机关调解处理,当事人达成协议,依法不予行政处罚的;(四)其他不宜直接作出行政处罚的家庭暴力行为。

在决定告诫之前,公安机关须依法查明当事人的基本违法事实,查清双方当事人身份关系,并收集保存相应证据。

第六条公安机关接到家庭暴力报警求助后,事件发生地公安派出所应立即调派警力到达现场,并做好如下处置工作:(一)立即制止正在发生的家庭暴力行为,控制家庭暴力加害人,维护现场秩序;(二)受害人需要立即就医的,应积极协助联系医院组织救治,根据需要进行临时庇护及委托伤情鉴定;(三)及时询问当事人和现场目击证人,并使用录音、录像、摄像等方式固定其他证据;(四)依法查明事实后,对违反治安管理或涉嫌犯罪的行为依法处理,对符合本办法第五条规定之一的,按照本办法启动告诫程序。

警察机关执行保护令及处理家庭暴力案件办法

警察机关执行保护令及处理家庭暴力案件办法

【法规名称】警察机关执行保护令及处理家庭暴力案件办法【颁布部门】【颁布时间】 1999-06-22【正文】警察机关执行保护令及处理家庭暴力案件办法第 1 条本办法依家庭暴力防治法 (以下简称本法) 第五十二条规定订定之。

第 2 条各直辖市、县 (市) 警察局、警察分局应指定专责人员承办家庭暴力防治业务。

第 3 条警察机关处理家庭暴力案件之管辖,以发生地警察机关为主,被害人住、居所地或相对人住、居所地之警察机关协助处理。

第 4 条警察机关受理家庭暴力案件,应即派员处理。

非管辖案件,受理后应即通报管辖警察机关处理。

第 5 条警察人员处理家庭暴力案件,应以适当方法优先保护被害人及其家庭成员之安全;发现伤患应即协助急救处理。

第 6 条警察人员处理家庭暴力案件,应缜密搜证,制作处理家庭暴力案件调查纪录表,凡至暴力发生现场处理者,并应制作处理家庭暴力案件现场报告表。

发现有家庭暴力之犯罪嫌疑者,应即进行调查,并通报当地主管机关。

第 7 条警察人员发现家庭暴力罪或违反保护令罪之现行犯时,应迳行逮捕之,并即解送检察官。

但所犯最重本刑为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专科罚金之罪、告诉或请求乃论之罪,其告诉或请求已经撤回或已逾告诉期间者,得经检察官之许可,不予解送。

虽非现行犯,但认其犯家庭暴力罪嫌疑重大,且有继续侵害家庭成员生命、身体或自由之危险,而符合迳行拘提要件者,应依刑事诉讼法第八十八条之一规定处理。

第 8 条警察人员处理家庭暴力案件,应告知被害人其得行使之权利、救济途径及服务措施。

第 9 条警察机关得为被害人声请保护令,并应以书面为之。

声请时得检具处理家庭暴力案件调查纪录表或处理家庭暴力案件现场报告表等资料佐证。

如被害人要求保密住、居所,应予保密,并于声请保护令之书面叙明。

第 10 条警察人员发现被害人有遭受家庭暴力之急迫危险者,应即报请警察分局向法院声请暂时保护令。

前项声请得以言词、电信传真或其他科技设备传送之方式为之,并得于夜间或休息日为之。

简述家暴类警情处置流程

简述家暴类警情处置流程

家暴类警情处置流程如下:
1. 接警:接警员接到报警后,应迅速派警,并通知社区民警到场。

2. 现场处置:民警到场后,应立即控制现场,并收集证据,如:目击证人、伤情证明、现场证物等。

3. 调查取证:对现场情况进行调查,收集证人证言,并制作询问笔录。

4. 施暴人处理:对施暴人进行批评教育,并依法处理。

5. 受害人处理:对受害人进行心理疏导,并帮助其恢复生活秩序。

6. 告诫:对受害人进行告诫,并告知其权利和义务。

7. 回访:对受害人进行回访,了解其生活状况,并帮助其解决困难。

江苏法院、公安、妇联依法处理涉及家庭暴力婚姻家庭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试行)

江苏法院、公安、妇联依法处理涉及家庭暴力婚姻家庭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试行)

江苏法院、公安、妇联依法处理涉及家庭暴力婚姻家庭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试行)为了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行为,依法保障婚姻家庭案件中家庭暴力受害人的人身和财产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省实际,制定如下意见:各市中级人民法院、各基层人民法院,各市公安局、各县(市、区)公安局(分局),各市妇女联合会、各县(市、区)妇女联合会:为了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行为,依法保障婚姻家庭案件中家庭暴力受害人的人身和财产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省实际,制定如下意见:第一条依法保障家庭暴力受害人的人身和财产权益,是人民法院、公安机关、妇联组织的共同责任。

全省各级人民法院、公安机关、妇联组织要依法履行职责,完善工作机制,加强协作配合。

第二条本意见所称的“家庭暴力”,是指发生在家庭成员之间,一方以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给另一方的身体、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伤害后果的行为。

第三条基层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工作需要指定专门的合议庭或指定专人审理涉及家庭暴力婚姻家庭案件。

人民法院审理涉及家庭暴力婚姻家庭案件,可以由法官与妇联组织中具备人民陪审员资格的人员组成合议庭共同审理,也可以邀请妇联组织特邀调解员参与调解。

第四条人民法院审理离婚、赡养、继承、抚养、扶养、收养案件时,当事人一方主张对方实施了家庭暴力行为,申请人民法院采取人身安全保护措施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当事人申请后48小时内进行审查。

经审查,确认存在家庭暴力行为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作出人身安全保护民事裁定书。

第五条当事人申请人民法院采取人身安全保护措施,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有明确的被申请人姓名、地址;(二)有具体的请求和事实、理由;(三)有证据证明曾遭受家庭暴力或正面临家庭暴力威胁。

家暴处置预案

家暴处置预案

一、预案背景家庭暴力是严重侵犯人权的行为,对受害者的身心健康造成严重伤害,同时也破坏了家庭和谐和社会稳定。

为有效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保障受害者的合法权益,维护家庭和社会和谐,特制定本预案。

二、预案目标1. 建立健全家庭暴力预防和干预机制,提高全社会对家庭暴力的认识。

2. 加强对家庭暴力受害者的救助和保护,保障其人身安全。

3. 强化家庭暴力案件处置力度,依法严厉打击家庭暴力犯罪。

三、预案组织机构1. 成立家庭暴力处置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家庭暴力处置工作。

2. 设立家庭暴力案件处置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家庭暴力处置工作。

3. 明确各相关部门职责,形成合力,共同推进家庭暴力处置工作。

四、预案内容(一)预防与教育1. 加强对家庭暴力的宣传教育,提高全社会对家庭暴力的认识,形成反对家庭暴力的社会共识。

2. 开展家庭暴力风险评估,对高风险家庭进行重点关注,预防和减少家庭暴力发生。

3. 加强对家庭关系、婚姻家庭、心理健康等方面的教育和引导,提高家庭成员的沟通能力,增进家庭和谐。

(二)家庭暴力案件处置1. 受理报告:接到家庭暴力案件报告后,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对案件进行初步评估,判断案件性质和紧急程度。

2. 调查取证:对家庭暴力案件进行详细调查,收集证据,查明案件事实。

3. 保护措施:对受害者采取必要保护措施,确保其人身安全,防止再次受到伤害。

4. 法律援助:为受害者提供法律援助,帮助其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5. 案件处理:根据案件情况,依法对加害人进行处罚,对受害者进行救助。

6. 心理疏导:为受害者提供心理疏导服务,帮助其走出心理阴影,恢复正常生活。

(三)协作机制1. 加强部门协作,形成合力,共同推进家庭暴力处置工作。

2. 与公安机关、司法机关、妇联、民政、卫生等部门建立联动机制,实现信息共享、协同作战。

3. 与社会组织、志愿者等共同参与家庭暴力处置工作,形成社会合力。

五、预案实施与评估(一)实施1. 各级政府、相关部门要按照本预案要求,切实履行职责,加强家庭暴力处置工作。

派出所暴力应急处置预案

派出所暴力应急处置预案

一、预案编制目的为确保派出所应对暴力事件的能力,有效预防和处置各类暴力事件,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治安稳定,特制定本预案。

二、预案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派出所应对各类暴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况:1. 人员聚众斗殴;2. 精神病发作暴力行为;3. 暴力犯罪行为;4. 暴力抗法;5. 其他可能引发严重后果的暴力事件。

三、组织指挥体系1. 成立派出所暴力事件应急处置指挥部,由所长担任总指挥,副所长担任副总指挥,各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

2. 指挥部下设以下工作组:(1)现场处置组:负责现场警戒、人员疏散、伤员救治等工作;(2)信息报送组:负责收集、整理、报送现场情况,确保信息畅通;(3)侦查破案组:负责现场勘查、调查取证、抓捕犯罪嫌疑人等工作;(4)后勤保障组:负责现场物资供应、警力调配、通信保障等工作;(5)宣传报道组:负责对外发布信息、回应社会关切等工作。

四、应急处置程序1. 接警后,值班民警应立即向所长报告,所长根据现场情况,决定是否启动应急预案。

2. 启动应急预案后,现场处置组应迅速赶赴现场,做好以下工作:(1)对现场进行警戒,设置警戒线,防止无关人员进入;(2)疏散围观群众,确保人员安全;(3)对伤员进行初步救治,并联系120急救车;(4)了解现场情况,向上级指挥部门报告。

3. 信息报送组应立即收集、整理、报送现场情况,确保信息畅通。

4. 侦查破案组应立即开展现场勘查、调查取证、抓捕犯罪嫌疑人等工作。

5. 后勤保障组应确保现场物资供应、警力调配、通信保障等工作。

6. 宣传报道组应密切关注舆情,对外发布信息,回应社会关切。

五、应急处置措施1. 警戒控制:对现场进行警戒,设置警戒线,防止无关人员进入;对现场人员进行疏导,确保人员安全。

2. 人员疏散:对现场人员进行疏散,避免人员拥挤、踩踏等事故发生。

3. 伤员救治:对伤员进行初步救治,并联系120急救车进行进一步救治。

4. 现场勘查:对现场进行勘查,收集、固定相关证据。

家暴类警情分型处置研究

家暴类警情分型处置研究

家暴类警情分型处置研究家暴是一种涉及家庭成员的暴力行为。

根据警情特征,家暴类警情可以分为多种类型,如伤害、威胁、恐吓、侵害财产等。

针对不同类型的家暴警情,警方应采取不同的处置措施,以保护受害人的安全和权益。

伤害类家暴警情是指家庭成员之间发生肢体冲突、打斗等情况,并造成受害人身体上的伤害。

在处理该类警情时,警方应及时赶到现场,确认伤害情况和肇事者身份,并将肇事者抓捕到案。

同时,警方应该及时将伤者送到医院救治,保障受害人的生命安全。

在调查过程中,警方应该认真听取相关当事人的供述和证言,并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依法追究肇事者的刑事责任。

威胁类家暴警情是指一方或多方通过言辞或行为威胁、恐吓另一方的行为。

在处理该类警情时,警方应当及时前往现场,了解当事人的争执原因,并采取行政警察措施阻止威胁行为的继续。

同时,警方应当告知当事人相关法律规定,要求其停止威胁行为。

在调查过程中,警方应当全面收集证据,包括现场证据、录音录像等,依法追究威胁者的刑事责任。

恐吓类家暴警情是指家庭成员之间通过言辞或行为恐吓、威胁另一方,致使受害人感到害怕或慌张。

在处理该类警情时,警方应当及时赶到现场,认真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并根据事实情况,采取必要的措施对受害人进行保护。

如果情节严重,警方可采取拘留等强制措施,依法追究恐吓者的刑事责任。

侵害财产类家暴警情是指家庭成员之间通过暴力手段破坏、损毁财物的行为。

在处理该类警情时,警方应当及时前往现场,确认受害财物的大小和价值,并在调查中及时采集、固定现场证据。

在依法追究破坏者的刑事责任的同时,警方应当介入家庭纠纷调解,通过解决当事人的矛盾,达到调和家庭关系的目的。

总之,家暴类警情的分型处置需要警方根据当事人的实际情况,根据不同的警情特征采取不同的处置措施。

同时,警方还应该把案件处理得当,让受害人感受到公正、公平的司法。

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维护社会和谐与家庭幸福。

家暴打110会立刻出警吗

家暴打110会立刻出警吗

People are born for action, just like a fire always rises up, and a stone always falls.同学互助一起进步(页眉可删)家暴打110会立刻出警吗导读:会,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家庭成员,受害人提出请求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治安管理处罚的法律规定予以行政处罚。

有下列侵犯他人人身权利行为之一,尚不够刑事处罚的,处15日以下拘留、200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1.殴打他人,造成轻微伤害的。

2.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或者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

会,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家庭成员,受害人提出请求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治安管理处罚的法律规定予以行政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二十二条有下列侵犯他人人身权利行为之一,尚不够刑事处罚的,处15日以下拘留、200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1.殴打他人,造成轻微伤害的;2.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或者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3.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4.虐待家庭成员,受虐待人要求处理的;5.写恐吓信或者用其他方法威胁他人安全或者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6.胁迫或者诱骗不满十八岁的人表演恐怖、残忍节目,摧残其身心健康的;7.隐匿、毁弃或者私自开拆他人邮件、电报的。

《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22条有下列侵犯他人人身权利行为之一,尚不够刑事处罚的,处15日以下拘留、200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 1.殴打他人,造成轻微伤害的; 2.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或者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 3.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4.虐待家庭成员,受虐待人要求处理的; 5.写恐吓信或者用其他方法威胁他人安全或者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6.胁迫或者诱骗不满十八岁的人表演恐怖、残忍节目,摧残其身心健康的; 7.隐匿、毁弃或者私自开拆他人邮件、电报的。

家暴打什么电话保护自己?私闯民宅几次110不出警?离婚诉讼开庭会立刻判决吗?。

家庭纠纷处置应急预案

家庭纠纷处置应急预案

一、编制目的为有效预防和妥善处理家庭纠纷,保障家庭成员的人身和财产安全,维护家庭和谐稳定,特制定本预案。

二、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家庭成员之间因婚姻、财产、抚养、赡养等引起的纠纷,以及家庭暴力等侵害家庭成员合法权益的行为。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1. 成立家庭纠纷处置应急指挥部由政府相关部门、社区组织、法律援助机构等组成,负责家庭纠纷处置工作的总体协调和指挥。

2. 应急指挥部职责(1)制定家庭纠纷处置应急预案,明确处置流程和责任分工;(2)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和单位开展家庭纠纷处置工作;(3)对家庭纠纷处置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4)及时向政府报告家庭纠纷处置情况。

3. 相关部门职责(1)公安机关:负责家庭暴力案件的处理,维护家庭秩序;(2)司法行政部门:负责提供法律援助,协助调解家庭纠纷;(3)民政部门:负责救助家庭困难群众,协助解决家庭纠纷;(4)卫生健康部门:负责对家庭暴力受害者进行医疗救治;(5)教育部门:负责对未成年人家庭纠纷进行教育和引导;(6)妇联、工会、共青团等社会组织:负责开展家庭纠纷预防和调解工作。

四、处置流程1. 纠纷发现(1)家庭纠纷发生后,当事人应立即向有关部门报告;(2)相关部门接到报告后,应立即组织人员进行调查核实。

2. 纠纷调解(1)对家庭纠纷进行调解,可采取以下方式:①协商调解:由当事人自行协商解决;②人民调解: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③行政调解:由相关部门进行调解;④司法调解:由人民法院进行调解。

(2)调解过程中,应充分尊重当事人的意愿,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3. 纠纷处理(1)对调解无效的家庭纠纷,可根据以下情况进行处理:①调解协议: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相关部门予以确认;②仲裁:当事人申请仲裁,由仲裁机构进行裁决;③诉讼:当事人提起诉讼,由人民法院进行审理。

(2)对家庭暴力等侵害家庭成员合法权益的行为,依法予以处理。

五、应急保障措施1. 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家庭成员的法律意识和家庭美德观念;2. 建立健全家庭纠纷调解网络,提高调解员素质;3. 加强对家庭纠纷处置工作的经费保障;4. 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作,形成合力;5. 建立家庭纠纷信息共享平台,提高处置效率。

家人被害警情处置方案模板

家人被害警情处置方案模板

家人被害警情处置方案模板背景家人被害是一种严重的犯罪,涉及到家庭成员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

在这种情况下,警方需要快速响应,采取有效措施保护受害者和抓捕犯罪嫌疑人。

为了提高处置效率,制定家人被害警情处置方案模板是非常必要的。

模板1. 情况介绍在接到家人被害报警电话后,警方应该了解以下情况:•受害人的姓名、年龄、性别、住址等基本信息;•案发时间、地点、情况等详细信息;•疑似犯罪嫌疑人的特征、逃跑方向等信息;•受害人的伤情和处理情况;•如果有证人或目击者,应当了解他们的联系方式。

2. 处置流程家人被害警情处置应按照以下流程进行:1.保障现场安全:警方应尽快赶到案发现场,保护现场,避免破坏、干扰或丢失现场证据。

2.救助受害者:警方应立即呼叫医疗救援人员,并对受害者实施急救,并将其送往医院进行救治。

3.调查取证:警方应通过视频监控、现场勘查、询问目击者等方式,获取案发现场的证据,包括现场痕迹、遗留物和嫌疑人的逃跑轨迹等。

4.追踪犯罪嫌疑人:通过嫌疑人的特殊情况,确定其逃跑方向和可能的藏身之处,并展开追捕行动。

5.搜集其他证据:通过调查取证、问询证人,收集其他可能用于案件的证据。

6.抓捕犯罪嫌疑人:通过追踪、搜查、调查等方式,抓捕犯罪嫌疑人。

7.案件处理:经过侦查和取证后,对嫌疑人进行审问,查明案件事实,做出相应的处理和决定。

3. 注意事项在家人被害警情处置过程中,需要特别注意以下事项:1.保留现场证据:警方到达现场后,第一时间应保护现场,避免破坏或丢失现场证据。

2.保护受害者:警方应立即呼叫医疗救援人员,并对受害者实施急救,并将其送往医院进行救治。

3.协调资源:警方需要协调其他部门的力量和资源,包括医疗救援、交通管理等。

4.抓捕犯罪嫌疑人:警方需要密切关注嫌疑人的动态,制定合适的抓捕计划,确保抓住犯罪嫌疑人。

5.注意安全:警方需要注意自身安全,防范袭击和报复行为。

总结针对家人被害警情的处置,应制定相应的方案模板,明确处置流程,提高处置效率和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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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公安局家庭暴力警情处置规范
第一条为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保护家庭暴力受害人特别是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进一步规范全市家庭暴力警情处置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关于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若干意见》(妇字[2008]28号)、《<110接处警工作规则>实施细则》以及《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江苏省公安厅、江苏省妇女联合会关于依法处理涉及家庭暴力、婚姻家庭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试行)》(苏高法[2010]280号)等文件规定,特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所指的“家庭暴力”是指发生在家庭成员之间,一方以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给另一方的身体、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伤害后果的行为。

第三条各级公安机关要切实履行职责,及时受理群众对涉及家庭暴力、侵犯妇女儿童权益的报警求助,严格落实首接责任制,做到快速接警、快速处警,依法取证、依法处置、及时救助。

(一)对接报现时发生的家庭暴力求助警情,应依照接处警工作流程直接下达处警指令,由属地派出所进行先期处置,必要时可调用相关警力进行增援。

如果受害人身体受到严重伤害时,应及时通知“120”救护车到现场进行急救。

(二)对非现时发生的家庭暴力求助警情,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在接报后提供相应帮助,按管辖职权进行分流,及时通知相关部门处置。

第四条110报警报务台在受理家庭暴力的报警求助时,应当做到:
(一)认真接听,细致询问。

当接到有关家庭暴力的报警求助时,应问明并核实警情主要情况、报警人或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及联系方式等,做到语言规范,态度热情。

(二)及时受理,耐心解答。

对接报家庭暴力的报警求助时,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推诿;对咨询有关政策、法律、办案程序等方面的求助电话,应视情予以解答、引导。

(三)迅速报告,准确指挥。

接报现时发生的家庭暴力警情应视情向领导报告,并按工作规范,科学、灵活地运用指挥调度手段,合理调派警力和装备,实现准确指挥,达到有效控制的目的。

(四)认真记录,注意保密。

对接报的家庭暴力警情,都要如实记录,如报警求助的相关内容涉及当事人隐私,不得向无关单位和人员透露。

第五条基层派出所在接到有关家庭暴力的处警指令或报警求助后,必须认真受理、及时处置,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拒绝。

(一)基层派出所在接到家庭暴力处警指令后,应迅速赶赴现场,制止家庭暴力行为,对家庭暴力的受害者采取有效的救助保护措施,有效制止和减少因家庭暴力而发生的恶性案件。

(二)家庭暴力警情的现场处置工作,应按《常州市公安局110处警现场取证工作规范(试行)》的要求,进行先期调查取证,及时制作当事人的笔录材料。

对无法现场调解的家庭矛盾纠纷应及时联系相关部门,按公调对接要求调解处理。

(三)对在家庭暴力中受伤害的一方需要进行伤情鉴定的,处警民警应告知当事人可以到常州市家庭暴力伤情鉴定中心进行鉴定。

(四)坚持教育与惩罚相结合的原则,对情节显著轻微的家庭暴力行为,应对施暴者进行批评教育,告知其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及相应的后果;对情节严重的,应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规定予以治安处罚;情节恶劣构成犯罪的,依法立案侦查,追究其刑事责任。

(五)对属于告诉才处理的虐待案件和受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伤害案件,公安机关应当告知受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并及时将案件材料和有关证据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

(六)对在家庭暴力中受伤害的一方需要庇护的,处警民警应告知受害人可以到家庭暴力庇护中心寻求庇护,由公安派
出所或妇联组织安排为受害妇女儿童提供短期的庇护。

庇护中心设在常州市救助站内。

(七)家庭暴力警情处警结束后,处警民警应当将相关情况及时移交给责任区民警,责任区民警必须在一个月内对当事人进行一次回访,了解掌握事态的进展情况。

法院已作出人身安全保护裁定的申请人报警的,处置结束后应将有关情况通报人民法院。

第六条认真贯彻执行《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江苏省公安厅、江苏省妇女联合会关于依法处理涉及家庭暴力、婚姻家庭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试行)》。

派出所收到人民法院作出的人身安全保护民事裁定书后12小时内,应指派社区民警与申请人、被申请人谈话,告知民事裁定书的具体内容和法律责任,同时告知申请人如果发现被申请人有违反民事裁定书情形的,可以及时报警。

谈话内容应记录在案,并由申请人、被申请人签名。

被申请人拒绝签名的,应记录在案。

人身安全保护民事裁定书由申请人、被申请人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公安局(分局)监督执行。

第七条本规范由常州市公安局指挥中心负责解释。

第八条本规范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鱼知
水恩,乃幸福之源也。

鱼离不开水,人离不开亲人和朋友,当你处于逆境和灾难时,帮助你一臂之力,渡过难关的人,都是你的亲人和朋友。

吃水不忘挖井人,度过苦难,不能忘记援助过你的人。

知恩图报,善莫大焉。

一个人要想获得幸福,必须懂得感恩。

生活需要一颗感恩的心来创造,一颗感恩的心需要生活来滋养。

一饭之恩,当永世不忘。

顺境里给你帮助的人,不能全部称作朋友,但是能够在你逆境时依然愿意援助你,走出困境的人,一定是你要用一生去感谢和珍惜的人。

唐代李商隐的《晚晴》里有这样一句诗:天意怜幽草,人间重晚晴。

久遭雨潦之苦的幽草,忽遇晚晴,得以沾沐余辉而平添生意。

当一个人闯过难关的时候,一定要记住那些支撑你,陪你一起走过厄运的朋友和亲人,这个世界谁也不亏欠谁,帮你是情分,不帮你是本分。

如古人所说:淡看世事去如烟,铭记恩情存如血。

学会感恩父母养育之恩,学会感恩朋友的帮助之情,生活里做一个有情有义的人。

你要知道,父母,永远是你最亲近的人,是最爱你的人,不管他们的方法怎么错误?可是爱你的心,都是一样的。

千万不要因为自己一时的私心,而忘记感恩。

我们常常希望别人都对自己有情有义,可是想得到别人你真情,首先你必须先付出真情。

你帮助别人,不要记在心里,别人帮助你,你要懂得感恩和感动,而不是当做理所当然。

你要知道别人帮你是情分,不帮你是本分。

侍父母,要孝顺,对朋友,要真诚。

不管你生活的精彩或者混沌,孝顺父母,颐养天年。

一父养十子,十子养一父。

在这个美好的时代,中华很多的美德都在逐渐消失,做子孝为天,但是总有一些人,自己活在天堂,硬生生的把父母扔进地狱。

鱼知水恩,乃幸福之源也。

鱼离不开水,人离不开亲人和朋友,当你处于逆境和灾难时,帮助你一臂之力,渡过难关的人,都是你的亲人和朋友。

吃水不忘挖井人,度过苦难,不能忘记援助过你的人。

知恩图报,善莫大焉。

一个人要想获得幸福,必须懂得感恩。

生活需要一颗感恩的心来创造,一颗感恩的心需要生活来滋养。

一饭之恩,当永世不忘。

顺境里给你帮助的人,不能全部称作朋友,但是能够在你逆境时依然愿意援助你,走出困境的人,一定是你要用一生去感谢和珍惜的人。

唐代李商隐的《晚晴》里有这样一句诗:天意怜幽草,人间重晚晴。

久遭雨潦之苦的幽草,忽遇晚晴,得以沾沐余辉而平添生意。

当一个人闯过难关的时候,一定要记住那些支撑你,陪你一起走过厄运的朋友和亲人,这个世界谁也不亏欠谁,帮你是情分,不帮你是本分。

如古人所说:淡看世事去如烟,铭记恩情存如血。

学会感恩父母养育之恩,学会感恩朋友的帮助之情,生活里做一个有情有义的人。

你要知道,父母,永远是你最亲近的人,是最爱你的人,不管他们的方法怎么错误?可是爱你的心,都是一样的。

千万不要因为自己一时的私心,而忘记感恩。

我们常常希望别人都对自己有情有义,可是想得到别人你真情,首先你必须先付出真情。

你帮助别人,不要记在心里,别人帮助你,你要懂得感恩和感动,而不是当做理所当然。

你要知道别人帮你是情分,不帮你是本分。

侍父母,要孝顺,对朋友,要真诚。

不管你生活的精彩或者混沌,孝顺父母,颐养天年。

一父养十子,十子养一父。

在这个美好的时代,中华很多的美德都在逐渐消失,做子孝为天,但是总有一些人,自己活在天堂,硬生生的把父母扔进地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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