压力管道热处理规程

合集下载
相关主题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压力管道热处理规程

1目的及适用范围

1.1为了保证压力管道热处理质量,指导现场施工,特制定本工艺。

1.2本规程适用于压力管道焊接、弯曲和成形后的热处理。

2热处理工艺

2.1弯曲和成形后的热处理

2.1.1除弯曲或成形温度始终保持在900 C以上的情况外,壁厚大于19mm的碳钢管弯曲或

成形加工后,应按表2.1.1的规定进行热处理。

2.1.2 公称直径大于100mm、或壁厚大于13mm 的碳钢、碳锰钢、铬钼合金钢、低温镍钢管弯曲或成形加工后,应按下列要求进行热处理。

a)热弯或热成形加工后应按设计文件要求进行完全退火、正火、正火加回火或回火热处理;

b)冷弯或冷成形加工后的热处理应符合表 2.1.1的规定。

注:双相不锈钢焊后热处理既不要求也不禁止,但热处理应按材料标准要求。

注2 :硬度值要求见本规程2.5条。设计有规定时,碳钢和奥氏体不锈钢的硬度可按表列数值控制。

2.1.3本规程要求进行冲击试验的材料在冷成形或冷弯后,其成形应变率大于5%者应按表2.1.1的要求进行热处理。

2.1.4高温使用的奥氏体不锈钢及镍基合金,冷、热弯曲或成形后应按表2.2.2进行热处理。

[2]

2.1.5成形应变率的计算

a)管子弯曲,取下列较大值:

50D

应变率(%)= ------

R

应变率(%)=刁一互100

T1

b)以板成形的圆筒、锥体或管子:

应变率(%)= —50

R f

c)以板成形的凸型封判断、折边等双向变形的元件:

应变率(%)=75T

R f

d)管子扩口、缩口或引伸,镦粗,取下列绝对值的最大值:

①环向应变

应变率(%)= D De100

D

②轴向应变

应变率(%)= - Le100

L

③径向应变

应变率(%)= Tl一T

2

100 T2

式中:

D 管子外径,mm ;

R ――管子中心线弯曲半径,mm ;

T——板材名义厚度,mm ;

「--- 管子初始平均厚度,mm ;

T2——成形后管子最小厚度,mm ;

D e --- 成形后圆筒或管子的外径,mm ;

R f——成形后最小曲率斗径(厚度中心处),mm ;

L ――管子变形区初始长度,mm ;

L e ――成型后管子变形区的长度,mm。

2.1.6对于有应力腐蚀倾向或对消除应力较高要求的管道,在弯曲或成形加工后,应按设计文件的规定进行热处理。

2.2焊后热处理

2.2.1 焊后热处理的基本要求

a)焊后热处理工艺应在焊接工艺规程中规定,并经焊接工艺评定验证。

b)焊后热处理温度应符合表 2.1.1的规定。

c)调质钢焊接接头的焊后热处理温度应低于其回火温度。

d)铁素体钢之间的异种钢焊接接头的焊后热处理,应按表2.1.1两者之中的较高热处理温

度进行,但不应超过另一侧钢材的临界点AC1。

e)有应力腐蚀倾向的焊接接头应进行焊后热处理。

f)对容易产生焊接延迟裂纹的钢材,焊后应及时进行处理。当不能及时进行焊后热处理时,

应在焊后立即均匀加热至200 C ~350 C,并保温缓冷。加热保温范围应与焊后热处理要求

相同。

2.2.2热处理厚度按表2.1.1 进行焊后热处理时,热处理厚度应为焊接接头处较厚的工件厚度,

但下列情况除外:

a) 支管连接时,热处理厚度应是主管或支管的厚度,而不计入支管连接件(包括整体补强或非整体补强件) 的厚度。但如果任一截面上支管连接的焊缝厚度大于表2.1.1 所列厚度的2 倍时,应进行焊后热处理。

b) 对用于平焊法兰、承插焊法兰、公称直径小于等于50mm 的管子连接角焊缝和螺纹接头的密封焊缝、以及管道支吊架与管道的连接焊缝,如果任一截面的焊缝,如果任一截面的焊缝厚度大于表

2.1.1 所列厚度的2 倍时,应进行焊后热处理。但下述情况可不要求热处理。

①碳钢材料,当焊缝厚度小于或等于16mm 时,任意厚度的母材都不需要进行热处理。

②铬钼合金钢材料(Cr < 10% ),当焊缝厚度小于或等于13mm 时,如果预热温度不低于

规范推荐的最低值,且母材规定的最小抗拉强度小于490Mpa ,则任意厚度的母材都不需要进行热处理。

③对于铁素体钢材料,当焊缝采用奥氏体或镍基填充金属时,不需要进行热处理,但应保证操作条件(如高温下不同线膨胀系数或腐蚀等)对焊缝不产生有害影响。

2.3加热和冷却

2.3.1热处理时,应保证温度的均匀性和对温度的控制,可采用炉内加热、局部火焰加热、电阻或电感应等加热方法,也可采用炉冷、空冷、局部加热、隔热或其他合适的方法来控制冷却速率。

2.3.2一般情况下,热处理的加热和冷却速率应符合以下规定:

a)当温度升至400 C以上时,加热速率应不大于205 ( 25/T )C /h,且应不大于205 C

/h ( T 为热处理部位的最大厚度,下同) 。

b)保温后的冷却速率应不大于260 (25/T )C /h ,,且应不大于260 C /h , 400 C以下可

自然冷却。

2.4热处理温度的测量

2.4.1热处理温度应采热电偶或其他合适的方法进行测量。

2.4.2宜采用自动测温记录仪在整个热处理过程中连续测量并记录热处理温度,测温记录仪

在使用前应经校验合格。

2.5硬度检查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