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多功能智慧路灯系统建设运营将按此规范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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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圳市智能建造试点城市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圳市智能建造试点城市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圳市智能建造试点城市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3.04.28•【字号】深府办函〔2023〕30号•【施行日期】2023.04.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法制工作正文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圳市智能建造试点城市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各区人民政府,市有关单位:《深圳市智能建造试点城市建设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住房建设局反映。

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23年4月28日深圳市智能建造试点城市建设工作方案智能建造是以新一代信息技术、先进制造技术与工程建设领域深度融合为特征,以工业化建造和数字化建造为基础,以提升工程质量安全、效益和品质以及推动生产力升级和生产关系重塑为目标,实现工程项目全过程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的新型建造方式。

发展智能建造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的必然要求,对加快推动建设行业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推动智能建造与建筑工业化协同发展的指导意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公布智能建造试点城市的通知》《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圳市加快推进现代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等文件精神,为高质量推动智能建造试点城市建设,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抢抓“双区”驱动、“双区”叠加等重大历史机遇,坚持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坚持科技是第一生产力、人才是第一资源、创新是第一动力,开辟发展新领域新赛道,不断塑造建设行业发展新动能新优势,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打造可复制可推广的智能建造深圳模式。

(二)工作目标。

通过智能建造试点城市建设,建立技术标准、项目建设、产业培育、管理创新、人才培养、政策支持“六大体系”,推动智能建造与建筑工业化协同发展,掌握一批具有国内乃至国际领先水平的智能建造核心技术,培育一批具有自主创新能力和行业影响力的骨干企业,形成深圳特色的智能建造产业集群,智能建造发展整体水平居于国内领先地位,工程建设领域实现从建造、制造到智造的转变,成为全国智能建造试点城市典范。

2-国标《智慧城市 智慧多功能杆 服务功能与运行管理规范》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2-国标《智慧城市 智慧多功能杆 服务功能与运行管理规范》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国标《智慧城市智慧多功能杆服务功能与运行管理规范》编制说明一、工作概况(一)任务来源和起草单位根据《国家标准委关于下达2020年第一批推荐性国家标准制修订计划的通知》,国家标准《智慧城市智慧多功能杆服务功能与运行管理规范》正式立项,计划号为20201707-T-469。

本标准由全国城市公共设施服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537)归口,主管部门为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本标准起草单位有北京市标准化研究院、华为技术有限公司、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深圳市工信局、深圳市信息基础设施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南京市路灯管理处、中电科公共设施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上海三思电子工程有限公司、深圳市照明学会、江苏省飞花灯饰制造有限公司、云南华尔贝光电技术有限公司、杭州海康威视通讯技术有限公司、广东南方电信规划咨询设计院有限公司、深圳市灯光环境管理中心、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城市规划设计院、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照明管理处、北京城市规划设计院、北京亦庄智能城市协同创新研究院有限公司、江苏未来城市公共空间开发运营有限公司、北京正河山标准化咨询事务所、北京清城品盛照明研究院有限公司、四川华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国家电网雄安公司、成都市照明监管服务中心、中国移动设计院、国电南瑞科技控股、上海五零盛同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佛山市华全电气照明有限公司、数知(北京)物联科技有限公司、中节能晶和照明有限公司、泰华智慧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通号通信信息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市城市建设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市朝阳区科学技术和信息化局、中国市政工程协会智慧城市道路与桥梁专业委员会、山东华方智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欧普照明、中建五局第三建设有限公司。

(二)制定标准的必要性和意义当前,智慧城市的建设与发展迅速,作为近年来新兴的城市公共设施,智慧多功能杆整合城市各类基础设施与新型设施,融合多种城市功能,并通过运用信息和通信技术手段感测、分析、整合城市运行系统的各项关键信息,实现城市服务与城市管理的智慧化,是智慧城市的重要载体。

2024年智慧城市建设路灯及监控系统合同

2024年智慧城市建设路灯及监控系统合同

专业合同封面COUNTRACT COVER20XXP ERSONAL甲方:XXX乙方:XXX2024年智慧城市建设路灯及监控系统合同本合同目录一览第一条定义与术语解释1.1 智慧城市1.2 路灯系统1.3 监控系统1.4 合同双方第二条合同范围与内容2.1 路灯系统供应与安装2.2 监控系统供应与安装2.3 技术支持与培训2.4 维护与保修第三条路灯系统规格与要求3.1 路灯设备规格3.2 路灯安装位置与方式3.3 路灯控制系统第四条监控系统规格与要求4.1 监控设备规格4.2 监控安装位置与方式4.3 监控数据管理与存储第五条合同价格与支付条款5.1 合同总金额5.2 支付方式与时间表5.3 价格调整机制第六条项目进度与交付6.1 项目实施计划6.2 交付时间与方式6.3 项目进度报告第七条技术支持与培训7.1 技术支持服务范围7.2 培训内容与时间7.3 技术支持费用第八条维护与保修8.1 维护服务内容8.2 保修期限与范围8.3 维护与保修费用第九条合同的变更与解除9.1 合同变更条件9.2 合同解除条件9.3 变更与解除的程序第十条违约责任与赔偿10.1 违约行为10.2 违约责任10.3 赔偿金额与方式第十一条争议解决11.1 争议解决方式11.2 争议解决机构11.3 适用法律第十二条保密条款12.1 保密信息范围12.2 保密义务与期限12.3 违反保密条款的后果第十三条法律适用与争议解决13.1 合同适用的法律13.2 争议解决方式13.3 诉讼管辖法院第十四条其他条款14.1 合同的生效与终止14.2 合同的份数与副本14.3 合同修改与补充第一部分:合同如下:第一条定义与术语解释1.1 智慧城市:指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实现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和服务的高度智能化,提升城市运行效率和居民生活质量。

1.2 路灯系统:指由路灯设备、控制系统及相关设施组成的,用于道路照明和交通安全的城市基础设施。

深圳市新型智慧路灯标准[详]

深圳市新型智慧路灯标准[详]

深圳市智慧点(智慧路灯)建设标准(试行)前言深圳市智慧点(智慧路灯)的建设标准是由通讯协议、识别及标识、安全管理、集中监管和接口规范组成。

通过对智慧点(智慧路灯)的规范化管理,明确城市管理中信息基础设施的建设标准,引导信息基础设施的供给侧改革,通过对智慧点(智慧路灯)进行识别及标识、通讯协议、安全管理和集中管控等方面的标准化,提供智慧点(智慧路灯)项目的可操作性、稳定性和安全性。

本部分是基于多组国家标准的大框架下编制的应用于智慧点(智慧路灯)的标准。

它保持了与涉及的标准的一致性。

本项目结合深圳市的实际情况,将涉及的标准中的许多原则性和理论性内容进行了充分的细化,使之具有较好的可操作性。

本标准有XXXX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深圳奇迹智慧网络有限公司、xxxx本标准起草人:xxxxxxxxx第1章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智慧点(智慧路灯)的通用标准和安全要求,基于智慧点(智慧路灯)的安全要求,提出了集中管控和安全管理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深圳市智慧点(智慧路灯)的设计、方案规划和项目建设,以及相关管理软硬件产品的开发。

第2章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应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版(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部分,然而,鼓励根据本部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部分。

CJJ45-2006 《城市道路照明设计标准》GB/T20269-2006《信息安全技术信息系统安全管理要求》GB/T20282-2006《信息安全技术信息系统安全工程管理要求》GB/T 22239-2008《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第3章智慧路灯定义3.1智慧路灯结构类型智慧路灯的综合功能都依附于智能路灯的灯杆,根据灯杆设计结构可以大致分为立杆式智慧路灯与壁挂式智慧路灯两种。

1.立杆式智慧路灯的网络、智能模块供电以一体化集成的方式部署在灯杆底座部分。

广东省标准《智慧灯杆技术规范》条文说明

广东省标准《智慧灯杆技术规范》条文说明

广东省标准智慧灯杆技术规范DBJ/T15-164-2019条文说明目次1总则 (56)2术语 (57)3基本规定 (58)4系统规划 (59)5系统设计 (10)5.2系统功能 (10)5.3杆体 (60)5.4挂载设备 (61)5.5综合机房 (61)5.7供配电系统 (61)5.8管线 (62)5.9防雷与接地 (63)6施工 (64)6.2材料设备进场检查 (64)6.6线缆敷设 (34)6.7设备安装 (64)7检测与验收 (65)7.1一般规定 (65)7.3杆体 (65)7.5挂载设备 (65)7.6照明系统 (66)7.8工程验收 (66)8运行和维护 (67)8.1一般规定 (67)8.2运维职责 (67)8.3综合机房 (67)8.4杆体及配套设施 (68)1.0.1本规范的制定是根据《广东省加快5G产业发展行动计划(2019-2022)》关于聚焦优化5G发展环境、促进5G产业高质量发展的主题,以及为落实智慧灯杆的推广应用,规范广东省智慧灯杆的建设,助力智慧城市建设,整合城市空间与土地资源,提升城市环境品质的计划所制定的。

2.0.1各地对智慧灯杆的理解和称呼有:多杆合一、一杆多用、合杆、智慧杆、综合杆等等,这些名词和本技术规范叙述的智慧灯杆有所不同。

其中多杆合一、合杆、一杆多用,经常是指杆件物理层面的合并,不包含智慧灯杆上的传感器和软件整合,通常是智慧灯杆的初级形态杆件产品。

3基本规定3.0.1规定智慧灯杆的核心主体。

智慧灯杆将照明灯杆作为其主体,其建设宜围绕道路照明工程开展。

3.0.4规定智慧灯杆的建设原则。

智慧灯杆的建设应兼顾产品的先进性、方案的科学性、工程的经济性,依托合适建设时机开展,最大化智慧灯杆功能效应。

4.0.1图4.0.1中专用变电站与综合机房分开只是为了更容易理解,实际工程建设中专用变电站可与综合机房合建。

4.0.3建议由工信部门收集城管、公安、自然资源、交通运输、生态环境、水利、林业等部门关于视频监控、交通管理、环境监测、信息交互、应急求助等信息化业务的相关需求;由铁塔公司收集电信运营、广电和物联网等企业关于无线通信的需求,并由铁塔公司负责最终汇总整合各功能需求。

智慧路灯运营管理实施方案

智慧路灯运营管理实施方案

智慧路灯运营管理实施方案1. 引言智慧路灯是指通过物联网技术将传统路灯升级为可智能化管理和控制的设备,能够实现自动照明调节、故障监测和数据采集等功能。

本文档旨在提供一种智慧路灯运营管理的实施方案,以帮助提高路灯的运营效率和管理水平。

2. 目标本实施方案的目标是建立一个高效、智能、可持续的智慧路灯运营管理系统,能够实现以下几个方面的功能:•实时监测路灯工作状态,包括亮度、故障等信息;•根据路况和时间自动调节路灯亮度,节约能源;•及时发现并处理路灯故障,提高维修效率;•收集路灯工作数据,分析和统计路灯使用情况,为城市规划和决策提供依据。

3. 实施步骤3.1 选型和采购根据实际需求,选择合适的智慧路灯产品,并进行采购。

在选型过程中需要考虑路灯的光效、通信方式、故障检测能力等因素。

3.2 安装和调试将采购的智慧路灯安装到相应的位置,并进行调试。

在调试过程中需要确保路灯与中心管理系统的通信正常,各个传感器和控制器工作正常。

3.3 系统集成根据实际需求,对智慧路灯管理系统进行开发和集成。

系统应具有以下功能:•实时监测和管理路灯状态;•路灯亮度自动调节;•路灯故障监测和报警;•路灯数据采集和分析。

3.4 运营管理系统开发和集成完成后,进行正式的智慧路灯运营管理。

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路灯实时监测和管理,及时采集路灯状态数据;•根据路况和时间自动调节路灯亮度,节约能源;•及时发现并处理路灯故障,提高维修效率;•对路灯工作数据进行统计和分析,为城市规划和决策提供依据。

4. 技术支持和培训为了确保智慧路灯运营管理系统的正常运行和管理人员的能力提升,需要提供相应的技术支持和培训。

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提供系统维护和升级的技术支持;•培训管理人员对系统进行操作和管理;•定期组织技术交流和培训活动,提高管理人员的专业水平。

5. 风险和挑战在实施智慧路灯运营管理系统的过程中,可能会面临一些风险和挑战。

具体包括:•技术难题:智慧路灯技术还比较新颖,可能会遇到一些技术上的难题,需要通过技术支持和合作解决。

《智慧灯杆技术规范》标准全文-广东

《智慧灯杆技术规范》标准全文-广东
张作萍 杨吉龙 董 力 邱衍庆 王 洁 邹楠成彤林涛张璐郭玮 王亚平 陈怡辛 周 元 单 良 周祥胜 赖程充 张惠乐 钟志成 易 珑 杨 可 范晓龙 王艺深 许百宏 叶 帆 李 坚 赖铭中 范 粟 李召兵 廖剑涛 黎志坚 郑 昕 金益桓 龙文春 胡文鑫 甘润华 林凤翔 杨建坤 邓梓晖 张 潮 乔长江 李恩林 汪高文 高建强 查利君 蔡滨锋 沈慧敏 姚伟龙 刘 涛 何铭宁 主要审查人员:陈友明 杨一帆 陈 霞 邓颖康 彭志强 杜渝张驰
广东省标准
智慧灯杆技术规范
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smart lighting pole
DBJ/T 15-164-806-2019 批准部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施行日期:2019 年 10 月 1 日
前言
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发布<2019 年广东省工程建设 标准制订、修订工作>的通知》(粤建科函〔2019〕1118 号),广州市照 明建设管理中心与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会同有关单位经广泛调查研 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结合广东省的实际情况,在广泛征求意见、反 复讨论和修改的基础上,形成本标准。
本标准内容不涉及到任何专利。 本标准共分 8 章。主要内容包括:1.总则;2 术语;3.基本规定;4. 系统规划;5.系统设计;6.施工;7.检测与验收;8.运行和维护。 本标准由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管理,由主编单位广州市照 明建设管理中心、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负责技术内容的 解释。在执行过程中如有需要修改或补充之处,请将意见或有关资料寄 送广州市照明建设管理中心(地址:广州市海珠区东晓路海城街 2 号海 城花苑裙楼二层;邮编:510230)。 主编单位:广州市照明建设管理中心
目次

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309号——深圳市城市照明管理办法-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309号

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309号——深圳市城市照明管理办法-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309号

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309号——深圳市城市照明管理办法正文:----------------------------------------------------------------------------------------------------------------------------------------------------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309号《深圳市城市照明管理办法》已于2018年5月28日经深圳市人民政府六届一百二十三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8年8月1日起施行。

市长陈如桂2018年6月29日深圳市城市照明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城市照明管理,改善城市灯光环境,促进能源节约,根据《深圳经济特区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法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区域内城市照明的规划、建设、维护和监督管理。

第三条城市照明应当遵循统筹规划、以人为本、经济适用、安全节能、美化环境的原则。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城市照明,是指在城市道路、住宅区、城中村、广场、公园、绿道、公共绿地、名胜古迹以及其他建(构)筑物的功能照明和景观照明。

功能照明是指通过人工光以保障人们出行和户外活动安全为目的的照明,包括城市道路照明和其他功能照明;景观照明是指通过人工光以装饰和造景为目的的照明。

城市照明设施是指用于城市照明的配电室、配电箱、变压器、灯杆、灯具、管线、工作井、监控系统、节能系统等设备和附属设施。

第五条市城市照明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市主管部门)负责统筹协调全市城市照明工作,并根据职责分工负责管理范围内的城市照明工作。

区城市照明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区主管部门)根据职责分工负责辖区管理范围内的城市照明工作。

规划国土、交通运输、建筑工务、住房建设、财政、科技、公安等单位和供电企业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城市照明工作。

第六条政府投资的城市照明设施的建设经费,应当按规定纳入城市建设资金计划。

智慧路灯工程管理制度规范

智慧路灯工程管理制度规范

智慧路灯工程管理制度规范一、总则1. 本规范旨在明确智慧路灯工程的管理职责、操作流程、维护标准和安全保障措施,确保工程的高效、安全和可持续发展。

2. 智慧路灯工程应遵循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地方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管理措施。

3. 本规范适用于城市智慧路灯的设计、安装、调试、运行、维护和管理等各个环节。

二、组织管理1. 成立专门的智慧路灯管理机构,负责全面协调和管理智慧路灯工程。

2. 管理机构应设立技术支持部门和运维服务部门,分别负责技术问题的解决和日常运维工作。

3. 建立完善的人员培训体系,定期对管理和技术人员进行专业培训,提升团队的专业能力。

三、设计与安装1. 设计前应进行充分的市场调研和技术论证,确保设计方案的科学性和前瞻性。

2. 智慧路灯的安装位置应考虑光照效果、交通安全、周边环境等因素,合理布局。

3. 安装过程中应严格遵守施工规范,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四、运行与维护1. 制定详细的运维流程和维护计划,确保智慧路灯系统的稳定运行。

2. 定期对智慧路灯进行检查和维护,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

3. 建立应急响应机制,对突发事件进行快速处理,减少影响。

五、数据管理与应用1. 建立统一的数据中心,对智慧路灯收集的数据进行存储、分析和处理。

2. 加强数据安全管理,保护个人隐私和公共安全。

3. 利用数据分析结果,优化路灯照明策略,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六、监督与评价1. 建立健全的监督管理体系,对智慧路灯工程的各个环节进行监督检查。

2. 定期对智慧路灯的运行状况、服务质量和管理效果进行评价,形成改进意见。

3. 鼓励公众参与监督,接受社会监督,提高透明度。

七、附则1. 本规范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智慧路灯管理机构负责解释。

2. 随着技术的发展和管理经验的积累,本规范将不定期更新修订。

智慧路灯工程管理制度规范范文

智慧路灯工程管理制度规范范文

智慧路灯工程管理制度规范范文智慧路灯工程管理制度规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加强智慧路灯工程的管理,提高智慧路灯的使用效果和运行质量,规范智慧路灯工程建设和运维管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相关政策文件,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范适用于智慧路灯工程的建设、运维和管理。

智慧路灯工程是指通过运用先进的感知、传输、分析、控制等技术手段将传统路灯照明系统与信息技术相结合,实现路灯照明、环境监测、交通监控、智能调控等多功能服务的道路照明系统。

第三条术语和定义1. 智慧路灯:指通过网络通信与大数据分析等技术手段,能够监测、管理和调控的智能化路灯。

2. 建设单位:指承担智慧路灯工程建设任务的单位。

3. 运维单位:指承担智慧路灯工程运维任务的单位。

4. 工程建设监理:指对智慧路灯工程建设过程进行监督、检查和管理的单位。

5. 工程验收:指智慧路灯工程建设完成后的验收工作。

6. 运行维护:指智慧路灯工程建设后的日常运行、维护和故障排除等工作。

第二章智慧路灯工程建设管理第四条工程建设筹备1. 建设单位应组织相关部门进行规划研究和勘测设计,编制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

2. 建设单位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选择合格的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进行招标,并进行评标、合同签订等程序。

第五条工程建设施工1. 施工单位应按照设计方案和施工图纸进行施工,确保施工质量和工期。

2. 施工单位应组织各专业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保证施工操作安全。

3. 施工单位应设立施工现场,并定期组织现场会议,协调解决工程施工过程中的问题和难点。

4. 施工单位应按照合同要求和相关规范进行质量验收和工程竣工验收。

第六条工程建设监理1. 工程建设监理应由建设单位委托有监理资质的单位进行。

2. 工程建设监理应对智慧路灯工程建设过程进行监督、检查和管理,确保工程施工质量和工程进度。

3. 工程建设监理应及时向建设单位汇报工程建设过程中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

智慧路灯工程施工规范(3篇)

智慧路灯工程施工规范(3篇)

第1篇一、工程概况智慧路灯工程是指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将路灯与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先进技术相结合,实现路灯的智能化管理、节能环保、安全可靠等功能。

为确保智慧路灯工程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施工规范。

二、施工准备1.施工人员:施工人员应具备相关资质,熟悉智慧路灯工程的技术要求和施工规范。

2.施工材料:选用符合国家标准的智慧路灯设备、电缆、灯具等材料,并确保材料质量。

3.施工工具:配备必要的施工工具,如电缆敷设工具、灯具安装工具等。

4.施工图纸:熟悉施工图纸,了解工程布局、设备安装位置及要求。

三、施工工艺1.基础施工(1)根据设计要求,进行基础开挖,确保基础稳定。

(2)基础混凝土浇筑,严格按照设计要求进行配比,确保混凝土强度。

(3)基础养护,待混凝土达到设计强度后,进行基础验收。

2.电缆敷设(1)电缆敷设前,检查电缆质量,确保电缆无损伤、短路等故障。

(2)电缆敷设应按照设计要求进行,确保电缆走向合理、间距均匀。

(3)电缆敷设完成后,进行电缆接头,确保接头牢固、密封。

3.灯具安装(1)灯具安装前,检查灯具质量,确保灯具无损伤、变形等缺陷。

(2)灯具安装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确保灯具安装牢固、美观。

(3)灯具安装完成后,进行试亮,确保灯具亮灯效果。

4.控制系统安装(1)控制系统安装前,检查设备质量,确保设备无故障。

(2)控制系统安装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确保设备安装牢固、美观。

(3)控制系统安装完成后,进行系统调试,确保系统运行稳定、可靠。

四、施工质量控制1.施工过程中,严格控制材料、设备、工艺等质量,确保工程质量。

2.施工过程中,定期对施工现场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3.施工完成后,对工程进行全面验收,确保工程符合设计要求。

五、施工安全1.施工过程中,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确保施工人员安全。

2.施工现场设置安全警示标志,提醒施工人员注意安全。

3.施工现场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如安全帽、安全带等。

六、施工进度1.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制定合理的施工进度计划。

智慧路灯运营方案

智慧路灯运营方案

智慧路灯运营方案随着智慧城市的发展,智慧路灯作为城市基础设施的一部分,正逐渐成为城市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

智慧路灯不仅能提供照明功能,还能通过互联网技术实现远程监控、智能调控、能耗管理等功能,极大地提高城市的能源利用效率和管理水平。

因此,为了更好地实现智慧路灯的运营管理,我们需要制定一套科学合理的运营方案。

一、智慧路灯的基本结构智慧路灯由灯具、智能控制器、传感器、通信模块等组成,通过互联网连接到城市管理中心。

智慧路灯可以实现自动感应开关、远程监控、智能调光等功能。

二、智慧路灯的运营模式1. 自营模式这种模式由政府或相关管理部门自行投资建设智慧路灯,并由其负责统一运营管理。

政府可以通过招投标方式选取合作方,或成立专门的公司来负责智慧路灯的运营管理。

2. 物业公司合作模式由物业公司与智慧路灯运营商进行合作,物业公司负责建设和管理智慧路灯,智慧路灯运营商负责提供智能化管理服务,双方共同分享运营收益。

3. 私营模式由私人资本投资建设智慧路灯,并由其自行负责运营管理。

私人投资者可以投资建设智慧路灯,并通过智能化管理提高收益。

三、智慧路灯的运营管理1. 设备维护智慧路灯设备需要定期维护,包括灯具更换、控制器更新、传感器调校等,确保其正常运转。

2. 能耗管理通过智能控制器和传感器,调节智慧路灯的亮度和开启时间,有效降低能耗,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3. 远程监控通过互联网连接,实现智慧路灯的远程监控,及时发现并处理设备故障,提高运行稳定性。

4. 数据分析通过智慧路灯设备收集的数据,分析城市的交通、人流、环境等信息,为城市管理决策提供参考依据。

五、智慧路灯的运营收益1. 节能减排通过智慧路灯的智能控制,降低能耗,减少碳排放,为城市节能减排做出贡献。

2. 收益分享智慧路灯运营商通过提供智能化管理服务,为城市管理部门提供数据分析和决策支持,从而获得一定的运营收益。

3. 提升城市形象智慧路灯的建设和管理,提升城市的智慧化形象,吸引更多投资和人才的流入。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深圳市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印发《LED道路照明工程技术规范》的通知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深圳市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印发《LED道路照明工程技术规范》的通知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深圳市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印发《LED道路照明工程技术规范》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深圳市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委员会,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公布日期】2012.02.13
•【字号】深建规[2012]3号
•【施行日期】2012.03.01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科学技术综合规定
正文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深圳市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印发《LED道路照明工程技术规范》的通知
(深建规〔2012〕3号)
各有关单位:
为规范本市LED道路照明工程建设的施工,促进工程项目节能环保、安全可靠、技术先进、经济合理、整体美观和维护管理便捷,有效提高LED道路照明工程的合理性、科学性和工程质量,根据《深圳市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深圳经济特区建筑节能条例》等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我们组织制定了《LED道路照明工程技术规范》,编号为SJG22-2011,自2012年3月1日起实施。

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具体文本请链接:查询。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深圳市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委员会
二〇一二年二月十三日。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深圳市多功能智能杆基础设施管理办法的通知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深圳市多功能智能杆基础设施管理办法的通知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深圳市多功能智能杆基础设施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深圳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1.02.10•【字号】深府规〔2021〕3号•【施行日期】2021.03.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基本建设正文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深圳市多功能智能杆基础设施管理办法的通知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各有关单位:《深圳市多功能智能杆基础设施管理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组织实施。

实施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反映。

深圳市人民政府2021年2月10日深圳市多功能智能杆基础设施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多功能智能杆基础设施的管理,有效利用资源,提高城市管理效能和公共服务水平,提升城市品质,维护智慧城市感知网络安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关于加快推进新型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建改发〔2020〕73号)、《广东省推进新型基础设施建设三年实施方案(2020-2022年)》(粤府办〔2020〕24号)等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在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提供公共管理与服务的多功能智能杆基础设施及挂载设备的投资、规划、建设、验收、运营、维护和监督管理等活动。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多功能智能杆基础设施,包括多功能智能杆,智能网关、配电、通信、防雷、接地等模块和专用管线(电力、通信)、接线井、配电箱、光交箱等设施以及管理平台;不包括在多功能智能杆挂载的设备。

多功能智能杆基础设施是智慧城市感知网络体系的重要载体,通过全市统一管理平台进行远程监测、控制、管理、校时、发布信息。

本办法所称多功能智能杆(又称智能杆、智慧杆),由杆体、基础地笼、横臂、设备仓和智能门锁等模块组成,可挂载两种以上设备,集智能照明、视频采集、移动通信、交通管理、环境监测、气象监测、无线电监测、应急管理、紧急求助、信息交互、公共服务等功能于一体,能持续产生或接收信息流的新型基础设施。

智慧路灯工程管理制度范本范文

智慧路灯工程管理制度范本范文

智慧路灯工程管理制度范本范文智慧路灯工程管理制度1. 总则智慧路灯工程管理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是为了规范智慧路灯项目的建设、运营和管理,确保智慧路灯在正常工作状态下发挥其应有的功能和效益,并维护公共安全与社会秩序而制定的。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智慧路灯项目的相关单位和人员。

2. 项目管理部门2.1 智慧路灯项目的管理部门为项目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项目办公室”),由项目经理负责协调和管理。

2.2 项目办公室的职责包括:2.2.1 制定项目计划,并进行定期更新和调整。

2.2.2 进行智慧路灯项目的勘察、设计、开工、进度控制、质量控制等管理工作。

2.2.3 确保项目各方的协作和沟通,解决项目中的问题。

2.2.4 监督项目的施工进度和质量,保证项目顺利完成。

2.2.5 编制项目报告,向上级汇报项目进展情况。

2.2.6 协调各相关单位和部门的合作,确保项目的安全和顺利进行。

3. 设计与施工3.1 设计阶段的管理3.1.1 在设计阶段,项目办公室应组织相关人员对现场进行勘察,并编制详细的设计方案。

3.1.2 设计方案应满足能源节约、绿色环保等要求,并兼顾道路交通的安全、便利。

3.1.3 设计方案应经过专业人员的审核和批准后方可施工。

3.1.4 设计方案要保密,不得泄露给未经授权的人员或单位。

3.2 施工阶段的管理3.2.1 施工单位应向项目办公室提供详细的施工计划和施工方案,并按照计划进行施工。

3.2.2 施工单位应制定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措施,并将其报备给项目办公室。

3.2.3 施工单位应按照设计方案和相关规范进行施工,不得擅自改变设计方案。

3.2.4 施工单位应按照计划进行材料和设备的采购,确保施工进度的顺利进行。

3.2.5 施工单位应按照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进行施工,并定期汇报工程质量的情况。

3.2.6 施工单位应配备专业的技术人员和检测设备,保证施工质量的监督与检查。

4. 运维与管理4.1 智慧路灯项目的运维与管理由项目办公室负责,具体职责如下:4.1.1 负责智慧路灯的日常维护和保养,确保其正常运行。

智慧路灯工程管理制度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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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慧路灯工程管理制度范文智慧路灯工程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智慧路灯工程的建设和管理,提高智慧路灯系统的运行效率和服务质量,保障公众行车和行人安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智慧路灯项目的建设和管理。

第三条智慧路灯工程包括智能路灯的采购、安装、调试、运行和维护等环节。

第四条智慧路灯工程管理的目标是建设安全、稳定、智能的路灯系统,提供高效、方便的服务。

第二章工程前期第五条智慧路灯项目建设前,必须进行项目可行性研究,包括市场调研、技术评估、成本预算等。

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必须提交并获得相关管理部门批准。

第六条在项目可行性研究通过后,需编制详细的工程规划和设计方案。

工程规划和设计方案必须包括路灯数量、布局、设备选型、管线敷设等内容。

第七条所有智慧路灯工程的建设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设计标准和规范,且必须由具备相关资质的建筑工程公司或单位承担。

第三章工程建设第八条智慧路灯工程建设过程中,必须按照规划和设计方案进行施工。

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安全规范操作,确保施工人员安全。

第九条在路灯设备的选购中,必须选择具有高品质和验收合格的产品。

选购的设备必须具备稳定可靠、节能高效、智能控制等特点。

第十条施工过程中,必须确保施工质量。

对于工程质量不合格的路灯设备和故障严重的路灯设备,必须进行拆除和更换。

第四章工程运维第十一条智慧路灯的运维工作包括系统监控、设备巡查、故障修复、数据分析等方面。

第十二条智慧路灯系统必须具备实时监测、远程控制、数据管理等功能。

系统监控必须保障路灯设备的正常运行和状态的及时反馈。

第十三条智慧路灯系统设备巡查必须定期进行,巡查工作包括检查设备运行情况、设备周围环境、设备安全等方面。

第十四条智慧路灯系统出现故障时,必须立即进行修复和恢复。

故障修复前必须对故障做出准确的判断和定位。

第十五条对智慧路灯系统的数据进行实时分析,并根据分析结果采取相应的措施,提升系统的运行效率和服务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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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多功能智慧路灯系统建设运营将按此规范执行,您知道吗?
2018年6月8日,由深圳市灯光环境管理中心主办,深圳市城市照明学会协办的《多功能智慧路灯系统技术与工程规范》专家评审会在市城管大厦西座8楼会议室成功召开。

来自市灯光中心领导、市城市照明学会领导、规范评审专家以及规范编制组等重要人员共同出席了本次评审会。

我司作为电源的管理单位也参加了《多功能智慧路灯系统技术与工程规范》的编制。

本次专家评审会主办方出席代表:深圳市灯光环境管理中心吴春海副主任、深圳市灯光环境管理中心吴贵才博士、深圳市灯光环境管理中心技术部韩梅部长,协办方出席代表:深圳市城市照明学会戈金星秘书长,评审组专家成员:中国照明学会窦林平秘书长、清华大学深圳研究生院钱可元教授、深圳大学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赵海天教授、深圳市市政设计研究院戴文涛总工以及深圳市经贸信息委相关领导等国内知名专家参与了评审会。

评审专家在听取编制组的汇报后经过质询和讨论,一致认为:此次编制的《多功能智慧路灯系统技术与工程规范》作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中一项重要基础标准,为城市道路照明、通信网络、无线上网、视频监控、物联感知、辅助充电、信息发布等提出明确的技术要求,在充分遵循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的基础上,针对多功能智慧路灯自身集成属性的特点,结合实际建设过程中遇到的困难与问题,对产品组成、功能、通信、安全、建设、验收、管理与维护等方面制定了详细的规定。

评审组专家表示,该规范的编制工作必要而及时,对多功能智慧路灯的规范化设计生产与建设实施具有指导作用,为今后相关建设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撑,对多功能智慧路灯的标准化、规范化设计与建设、提高整个社会资源复用与共享及智慧城市建设具有重要意义,一致同意该规范通过评审。

自2017年10月份规范编写工作启动以来,《多功能智慧路灯系统技术与工程规范》编写组已成
功召开共计六次研讨会,以下为历次研讨会议评审专家们进行质询和讨论瞬间:
下一步,本次《多功能智慧路灯系统技术与工程规范》编写工作的主导单位-深圳市灯光环境管理中心将进一步补充完善相关技术内容,尽快形成报批稿报请市有关主管部门发布实施。

深圳市城市照明学会作为协助完成此项《多功能智慧路灯系统技术与工程规范》工作任务的相
关单位,戈金星秘书长全程高度重视,积极联系专家成员、配合中心组织召开研讨会及评审会议。

后续,深圳市城市照明学会也将全力推动此项规范的宣导及执行等工作。

出师表
两汉:诸葛亮
先帝创业未半而中道崩殂,今天下三分,益州疲弊,此诚危急存亡之秋也。

然侍卫之臣不懈于内,忠志之士忘身于外者,盖追先帝之殊遇,欲报之于陛下也。

诚宜开张圣听,以光先帝遗德,恢弘志士之气,不宜妄自菲薄,引喻失义,以塞忠谏之路也。

宫中府中,俱为一体;陟罚臧否,不宜异同。

若有作奸犯科及为忠善者,宜付有司论其刑赏,以昭陛下
平明之理;不宜偏私,使内外异法也。

侍中、侍郎郭攸之、费祎、董允等,此皆良实,志虑忠纯,是以先帝简拔以遗陛下:愚以为宫中之事,
事无大小,悉以咨之,然后施行,必能裨补阙漏,有所广益。

将军向宠,性行淑均,晓畅军事,试用于昔日,先帝称之曰“能”,是以众议举宠为督:愚以为营中之事,悉以咨之,必能使行阵和睦,优劣得所。

亲贤臣,远小人,此先汉所以兴隆也;亲小人,远贤臣,此后汉所以倾颓也。

先帝在时,每与臣论此事,未尝不叹息痛恨于桓、灵也。

侍中、尚书、长史、参军,此悉贞良死节之臣,愿陛下亲之、信之,则汉室之隆,可计日而待也。

臣本布衣,躬耕于南阳,苟全性命于乱世,不求闻达于诸侯。

先帝不以臣卑鄙,猥自枉屈,三顾臣于草
庐之中,咨臣以当世之事,由是感激,遂许先帝以驱驰。

后值倾覆,受任于败军之际,奉命于危难之间,尔
来二十有一年矣。

先帝知臣谨慎,故临崩寄臣以大事也。

受命以来,夙夜忧叹,恐托付不效,以伤先帝之明;故五月渡泸,深入不毛。

今南方已定,兵甲已足,当奖率三军,北定中原,庶竭驽钝,攘除奸凶,兴复汉室,还于旧都。

此臣所以报先帝而忠陛下之职分也。

至于斟酌损益,进尽忠言,则攸之、祎、允之任也。

愿陛下托臣以讨贼兴复之效,不效,则治臣之罪,以告先帝之灵。

若无兴德之言,则责攸之、祎、允等
之慢,以彰其咎;陛下亦宜自谋,以咨诹善道,察纳雅言,深追先帝遗诏。

臣不胜受恩感激。

今当远离,临表涕零,不知所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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