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勤保障工作制度14864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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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勤保障工作制度

安全保卫制度

为了做好医院内部保卫工作,保护全体人员和公私财务安全,依据国务院《企业事业单位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和国家的法律法规,落实预防为主、突出重点、保障安全的工作方针,特制定本制度。

一、停车场工作执勤:

值班人员按下述基本工作职责及要求进行工作。

(1)疏通车辆和人员进出,维护车场交通秩序,保证车辆及行人安全,引导车辆停放在指定位置。

(2)每半小时巡查整个停车场,重点巡视车辆安全状况及车场设施完好情况,做好防火、防盗、防偷、防破坏等工作。如果发现问题,立即报告保卫队长,由队长按照《企业事业单位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处理,同时记录到《保卫科巡查记录》中。

(3)严格制止闲杂人员、小商贩、推销人员进入所辖区域。

(4)日工作时间为7点55分至于21点。值班人员分为两组,每组2人,由保卫队长安排交替执行上述工作。

(5)夜间值班人员基本工作为停车场巡查,每2小时巡查一次,巡查内容及处理同白天值班处理方法。

(6)每天早上7点55分交接班,按照《保卫科交接班制度》执行交班。

二、门口站岗执勤:

(1)门口站岗执勤人员按时上岗执勤,每两人为一组,两组轮流站岗。白天站岗工作时间为7点55分至21点。

(2)保卫科人员上岗时,必须着装整齐,仪表庄重,文明值勤。

(3)监视转门运转情况,防止转门夹人情况发生,如果转门出现故障,电话上报勤维修班,按照《设备维修制度》进行维修。

(4)雨、雪天气时,及时清理门前积水(雪),铺设防滑垫及摆放防滑提示,保证雨、雪天气门口防滑,防止出入人员跌倒。

(5)防范易燃易爆等违禁物品的流入。对来院可疑人员按照《企业事业单位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进行检查,发现情况立即向保卫队长报告,并按照《企业事业单位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进行处理,进行相应的记录。

三、院内巡查

(1)、每天对全院工作区、生活区进行巡查,特别对病房和重点要害部位要认真巡查,巡查人员不少于2人。

(2)、每四小时巡查一次。巡查内容按照《消防巡查制度》、《治安

安全制度》进行巡查。

(3)巡查中发现消防问题,则按照《消防巡查制度》规定的处理方法进行处理,如果发现治安问题,立即通知保卫队长,并按照《企业事业单位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进行处理。

(4)巡查病的安全出口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标志是否齐全有效,应

急灯是否完好,发现违章违规的要当场给予纠正,有火灾隐患的要当场整改。无法当场处置的,应当立即报告。如果出现问题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进行处理。

(5)、巡查人员在巡查中,应做到着装整齐、文明执行,认真负责、实事求是。

(7)、在每次巡查和检查后都要做好记录,需要整改的应发出整改通知书,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企业事业单位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进行处理。

保卫科交接班制度

为了做好医院内部保卫工作和认真做好岗位工作交接与公物交接,减少因交接不清引起的工作失误及公物损失,依据国务院,《企业事业单位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和国家的法律法规,特制定此度。

一、接班人须提前5分钟上班,下班人员须延后5分钟下班。

一、本班相互转换岗位时,须认真填写《保卫科巡查记录》和《保卫

科交接班记录》。

一、本班最后一岗与下一班交接时,要将本班工作情况详细交代给下

一班,以便下一班开展工作。

一、交班人员将公物转交下一班,并在最后一岗人员要在《保卫科交

接班记录》写明,并要下一班接岗人签字。

一、在交接班时发现问题,交接双方须当面说明并在《保卫科交接班

记录》写明,如果交班人员离开后,接班人才发现属于上一班问

题的,应立即报告报告队长或科长处理,并在《保卫科交接班记录》写明。

一、交接班须正点、守时,非特殊情况不得超时交接班,接班人未到

交班人不得离岗,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交班人负责,到接班时间接班人未到应及时通知队长或科长来处理。

监控室管理制度

一、为了规范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管理行为,维护公共安全

和社会治安秩序,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人身财产安全,根据《辽宁省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管理办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二、监控室值班人员要热爱本职工作,服从命令、听从指挥。

三、当植期间要精神集中,认真细致做好监控记录,不准擅离岗位。

四、监控室内严禁吸烟、禁带火种,不准喧哗吵闹,不准存放私人

物品和易燃易爆物品等。

五、每天要对各种仪器设备进行清洁,保持室内卫生。

六、任何人查看、调取、复制监控录象时,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1、工作人员不得少于2人;

2、出示批准文件;

3、出示执法证件;

4、填写查看、调取、复制监控录象情况登记表;

七、严禁非监控员操作监控室内的一切设备。

八、当值监控员或其他经批准进入监控室的人员,不得无故占用

(长用)监控室的通信设施。

九、监控室仅限保卫科当班监控室员、消防控制员、当值领导、消

防主管级以上管理人员进入。

十、其他科室因工作需要进入监控室时,须经当值监控员允许后方

可进入,工作完毕后及时离开,不得无故逗留。

十一、监控录象按照有关规定自动保存,未经允许任何监控人员不得修改和销毁。

十二、如监控设备发生鼓掌或异常应立即通知主管领导并填写在《监控室设备运行记录本》上,同时填写在《监控室交接班本》上。

防火安全委员会职责

一、为了做好医院消防安全工作和保护全体人员和公私财务安全,认

真贯彻上级有关消防安全工作的方针、政策,严格执行消防法规和规章制度。把防火工作纳入到生产和经营管理之中,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国家的各项消防法律法规,特制定此制度。

二、定期召开防火安全工作会议,研究解决重大消防问题,落实资金

和人员整改火灾隐患。

三、具体组织实施本单位的防火安全宣传教育。加强对职工的消防安

全知识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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