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 环境管理与环境监测计划.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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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 环境管理与环境监测计划
本工程的建成将促进九江县的经济发展,但鉴于目前国内外的技术现状,项目在投入运行后会对周边环境造成一定程度的影响。因此,为保障本工程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并减轻本工程的环境影响,应切实做好环境保护管理与监督,以及环境监测计划工作。
11.1 环境管理
11.1.1. 环境管理体系
本项目的环境管理体系可分为管理机构与监督机构。
1、环境管理机构
由本项目的业主九江和田化工有限公司组织设立环境保护专门机构,实行主要领导负责制,其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各项环保方针、政策和法规,制定严格的污水处理工艺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制定全厂环境保护制度和细则;
(2)本项目建设期的环境管理和营运期的管理,建立全厂设备维护、维修制度,定期检查各设备运行情况,杜绝事故发生;
(3)建立污水处理水质、水量制度,按环境监测部门的要求,制定各项化(检)验技术规程,按规定每天对污水进、出水质进行监测,保证处理效果达到设计要求;
(4)处理污染排放事故。
2、环境监督机构
江西省环境保护局负责对项目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监督管理:组织和协调有关机构为项目环境保护工作服务;审查环境影响报告书;监督项目环境管理计划的实施;负责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的竣工验收;确保项目应执行的环境管理法规和标准;指导九江市环境保护局对项目施工期和营运期的环境监督管理。
九江市环境保护局接受省环境保护局的工作指导,监督建设单位实施环境管理计划,执行有关环境管理的法规、标准;协调各部门之间做好环境保护工作;负责行政管辖区内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的施工、竣工和运行情况的检查、监督管理。
11.1.2 环境管理计划
本项目环境管理计划见表11-1。
表11-1 项目环境管理计划
11.2 环境监测计划
11.2.1 环境监测目的
环境监测是企业搞好环境管理,促进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的主要保障。通过定期的环境监测,了解邻近地区的环境质量状况,可以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从而有利于监督各项环保措施的落实,并根据监测结果适时调整环境保护计划。
11.2.2环境监测机构
建议本项目施工期和营运期的环境监测工作委托九江市环境监测站承担,日常的生产例行监测则由公司分析化验室负责。
11.2.3监测项目及监测计划
根据本项目的环境影响预测和分析,施工期的监测项目为施工噪声;营运期的监测
、氨项目为环境空气(烟尘、二氧化硫、甲苯、氨气)、水环境(pH、CODcr、SS、BOD
5氮、有机磷)、噪声(厂界)。
本项目监测计划见表11-2~11-4。
表11-2 环境空气监测计划
表11-3 噪声监测计划
表11-4 水环境监测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