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物疫情监测制度样本
养殖场动物疫情报告制度范本(3篇)
养殖场动物疫情报告制度范本一、养殖单位(个人)负有动物疫情报告的法定义务。
二、当动物发生疑似传染病时养殖场负责人或兽医人员应立即向当地兽医站或动物疫控中心及动监所报告。
三、报告内容:(1)动物发病时间和地点;(2)发病动物种类数量、同群动物数量、免疫情况、死亡数量、临床症状、病理变化、诊断情况;(3)已采取的控制措施;(4)疫情报告的单位、负责人、报告人及联系方式。
四、报告方式。
书面报告或电话报告,紧急情况时应电话报告。
五、采取的措施:(1)将可疑传染病病畜隔离;(2)对病畜停留过的地方和污染的环境、用具进行消毒;(3)病死畜不得销售和食用;(4)禁止畜进出养殖场;(5)限制人员流动。
六、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瞒报、谎报、迟报、漏报动物疫情,不得授意他人瞒报、谎报、迟报动物疫情,不得阻碍他人报告动物疫情。
养殖场动物疫情报告制度范本(二)一、动物疫情监测报告实行第一责任人制度。
养殖场负责人为动物疫情监测报告第一责任人。
二、养殖场须设专职人员(动物疫情测报员),负责动物疫情监测和上报工作。
三、在发现有疫情发生时,必须在____小时内向镇兽医站报告。
四、监测报告的内容包括动物疫病流行病发生地点,发生状况和蔓延趋势。
五、实行零报告制,每月____日前,动物疫情报告员将上月疫病发生情况上报镇兽医站。
六、镇兽医站在接到动物疫情员重大疫情发生报告时,应____小时内报至县兽医卫生监督所。
七、养殖场应建立动物疫情测报员、报告员岗位职责以及工作考核及奖惩制度。
养殖场动物疫情报告制度范本(三)为了迅速控制、扑灭重大动物疫情,保障养殖业生产安全,保护公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和《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制定本制度。
一、从事动物疫情监测、检验、检疫、疫病研究与诊疗,以及动物饲养、屠宰、经营、隔离、运输等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发现动物染疫或者疑似染疫的,应当立即向当地兽医主管部门、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或者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并采取隔离等控制措施,防止疫情扩散。
养殖场动物疫情监测报告制度
养殖场动物疫情监测报告制度引言概述:养殖场动物疫情监测报告制度是一项重要的措施,旨在及时发现和控制动物疫情,保障养殖业的健康发展。
本文将从监测报告制度的必要性、实施方式、报告内容、监测频率和效果评估等方面进行详细阐述。
一、监测报告制度的必要性1.1 提高疫情监测效率:通过建立监测报告制度,可以及时发现动物疫情,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有效减少疫情传播风险。
1.2 保障养殖业稳定发展:疫情监测报告制度可以提高养殖场的应急响应能力,减少疫情对养殖业的影响,保障养殖业的稳定发展。
1.3 提升养殖场管理水平:监测报告制度的实施可以促进养殖场加强疫情监测和管理,提升养殖场的管理水平和技术水平。
二、监测报告制度的实施方式2.1 建立健全的监测体系:建立完善的监测体系,包括监测设备、监测人员和监测程序,确保监测工作的有效开展。
2.2 制定监测标准和流程:制定监测标准和流程,明确监测的对象、方法和频率,规范监测工作的进行。
2.3 加强监测技术培训:加强监测人员的技术培训,提高监测人员的监测能力和应急处理能力。
三、监测报告的内容3.1 疫情监测数据:监测报告应包括动物疫情监测数据,包括疫情发生地点、时间、症状等详细信息。
3.2 监测结果分析:对监测数据进行分析,评估疫情的传播趋势和风险程度,为疫情防控提供科学依据。
3.3 防控建议和措施:根据监测结果提出相应的防控建议和措施,指导养殖场采取有效措施应对疫情。
四、监测频率4.1 日常监测:建立日常监测制度,对养殖场动物进行定期监测,及时发现异常情况。
4.2 阶段性监测:在疫情高发季节或特定时期,加强监测频率,提高监测的灵敏度和准确性。
4.3 突发事件监测:对于突发性疫情事件,要立即启动监测机制,加强监测力度,及时控制疫情蔓延。
五、效果评估5.1 监测报告效果评估:定期对监测报告的编制和反馈情况进行评估,检查监测报告制度的实施效果。
5.2 防控效果评估:评估监测报告对疫情防控的实际效果,根据评估结果及时调整和改进监测报告制度。
养殖场动物疫情监测报告制度
养殖场动物疫情监测报告制度一、背景介绍养殖业是我国重要的农业产业之一,养殖场动物疫情的监测与报告对于保障养殖业的稳定发展、确保动物健康和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至关重要。
为此,建立养殖场动物疫情监测报告制度,能够及时准确地掌握养殖场动物疫情情况,以便采取相应的防控措施,避免疫情扩散和传播。
二、制度目的本制度的目的是为了规范养殖场动物疫情的监测和报告工作,确保养殖场动物疫情信息的及时性、准确性和全面性,为疫情防控提供科学依据,保障养殖业的健康发展。
三、制度内容1. 监测责任(1) 养殖场负责人应当建立健全养殖场动物疫情监测报告制度,并明确监测责任人。
(2) 监测责任人应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负责日常疫情监测工作,并及时上报疫情信息。
(3) 养殖场应与当地农业、畜牧等相关部门建立联络机制,加强信息交流和合作。
2. 监测内容(1) 养殖场应对动物的健康状况进行定期监测,包括体温、食欲、粪便等指标的观察和记录。
(2) 养殖场应定期进行动物疫苗接种和免疫抗体检测,确保动物的免疫力。
(3) 养殖场应定期进行动物疫情的流行病学调查,包括疫情发生的时间、地点、病原体等信息的收集和分析。
3. 监测方法与频率(1) 养殖场应根据动物种类和规模,制定相应的监测方法和频率。
(2) 监测方法可以包括体检、实验室检测、疫情调查等多种方式。
(3) 监测频率应根据动物疫情的发展情况和疫情防控需要进行调整。
4. 疫情报告(1) 养殖场应及时上报动物疫情信息,包括发病情况、病原体检测结果、防控措施等。
(2) 疫情报告可以通过电话、邮件、短信等方式进行,确保信息的及时传递和准确性。
(3) 养殖场应配合相关部门的调查工作,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协助。
5. 疫情防控措施(1) 养殖场应根据疫情报告的结果,采取相应的防控措施,包括隔离患病动物、加强消毒、调整饲养管理等。
(2) 养殖场应加强员工的培训和教育,提高其对动物疫情的认识和应对能力。
(3) 养殖场应积极参与当地的疫情防控工作,配合相关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各项动物防疫制度范本(3篇)
各项动物防疫制度范本一、背景介绍为了保护动物的健康和遏制疫病传播,制定本动物防疫制度,旨在全面提升动物防疫管理水平,确保动物养殖行业的可持续发展。
二、目的和原则1. 目的:建立健全的动物防疫制度,预防和控制动物疫病,保护养殖业的健康发展。
2. 原则:a) 预防为主,综合治理;b) 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处置;c) 核心区管理和边境防控相结合;d) 政府主导、企业负责、公众参与;e) 依法管理,科学决策,公开透明。
三、动物安全防范1. 进出动物检疫:a) 动物进出境应持有相关的动物健康证明;b) 建立严格的检疫制度,对进出境动物进行检测和隔离;c) 有关部门对进口动物进行常规抽检,并对疫情动物进行尽快处理和通报。
2. 动物疫情监测:a) 建立疫情监测与上报制度,及时了解情况;b) 建立疫病监测网络,强化动物疫情预警;c) 通过多种方式开展疫情调研,及时发现和控制疫情。
四、动物场所卫生管理1. 动物场所消毒:a) 对养殖场、市场等动物场所进行定期消毒,有效消除病原菌;b) 使用符合标准的消毒剂,按照规定浓度和方法进行消毒;c) 建立动物场所消毒档案,做到消毒记录清楚、可查、可溯源。
2. 动物场所环境管理:a) 动物场所应保持清洁,保持合理的通风、温湿度;b) 加强动物粪便和废弃物的处理,防止污染环境;c) 定期对动物场所进行检查和清理,清除滋生病原菌的隐患。
五、疫苗免疫管理1. 确保疫苗质量:a) 严格按照国家标准生产和使用疫苗;b) 保持疫苗储存条件符合要求,防止变质;c) 定期对疫苗进行质量检验和追溯。
2. 动物疫苗接种:a) 实施动物疫苗接种制度,保证养殖动物全面接种;b) 建立动物疫苗档案,详细记录接种情况;c) 对养殖场进行定期检查,确保疫苗接种工作得到落实。
六、动物疫病应急响应1. 快速反应:a) 建立动物疫病应急预案,明确职责和协作机制;b) 健全疫情报告和信息发布机制,及时向上级部门汇报疫情;c) 加强动物疫病应急演练,确保各级部门能够快速响应、统一行动。
养殖场动物疫情监测报告制度
养殖场动物疫情监测报告制度一、背景介绍动物疫情对养殖业造成为了严重的经济损失和社会影响,因此建立一个有效的动物疫情监测报告制度对于保障养殖场的健康和稳定发展至关重要。
本文旨在详细介绍养殖场动物疫情监测报告制度的相关要求和流程。
二、监测报告制度的目的和重要性1. 目的:- 及时发现和报告动物疫情,防止疫情扩散和蔓延;- 提供科学依据,制定合理的防控措施;- 促进动物健康管理和养殖场的可持续发展。
2. 重要性:- 保障养殖场的动物健康和生产安全;- 维护养殖业的可持续发展;- 保护公众健康和食品安全。
三、监测报告制度的基本要求1. 报告范围:- 养殖场内的动物疫情;- 动物疫情相关的环境因素。
2. 报告内容:- 疫情发生的时间、地点和规模;- 受影响的动物种类和数量;- 疫情的症状和传播途径;- 已采取的防控措施和效果;- 其他相关信息。
3. 报告流程:- 疫情发生后,养殖场负责人应即将向相关部门报告;- 相关部门收到报告后,应及时派出工作人员进行调查和确认;- 相关部门根据调查结果,制定相应的防控措施,并通知养殖场执行;- 养殖场应配合相关部门的工作,并按要求提供相关数据和信息。
四、监测报告制度的具体实施步骤1. 建立监测报告制度的责任部门和人员:- 监测报告制度的责任部门为农业部门;- 农业部门应指定专门的人员负责监测报告工作。
2. 疫情监测报告的时间要求:- 养殖场应每日定时进行动物健康检查;- 如发现异常情况,应即将报告。
3. 监测报告的数据采集和分析:- 养殖场应建立健全的数据采集和管理系统;- 相关部门应定期采集和分析养殖场的监测报告数据。
4. 监测报告的信息共享和传播:- 相关部门应及时将监测报告的结果通知养殖场;- 养殖场应将监测报告的结果向相关部门和其他养殖场进行共享。
五、监测报告制度的效果评估和改进1. 效果评估:- 相关部门应定期评估监测报告制度的执行情况和效果;- 养殖场应配合相关部门的评估工作,并提供相关数据和信息。
养殖场动物疫情监测报告制度
养殖场动物疫情监测报告制度一、背景介绍养殖业是我国农业的重要组成部份,为了保障养殖场动物的健康和安全,及时掌握疫情信息,制定养殖场动物疫情监测报告制度是非常必要的。
本文将详细介绍养殖场动物疫情监测报告制度的目的、内容、流程和实施要求。
二、目的养殖场动物疫情监测报告制度的目的是为了及时掌握养殖场动物的健康状况和疫情情况,提高疫情监测和预警能力,保障养殖业的可持续发展。
三、内容养殖场动物疫情监测报告制度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监测对象:养殖场的动物,包括家禽、牲畜等。
2. 监测指标:监测动物的健康状况和疫情情况,包括动物的精神状态、食欲、体温、呼吸、粪便等指标。
3. 监测方法:采用定期巡查和抽样检测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监测,定期巡查主要包括观察动物的精神状态、食欲等指标,抽样检测主要包括采集动物的体温、呼吸、粪便等样本进行实验室检测。
4. 报告内容:报告内容包括监测时间、监测地点、监测对象、监测指标、监测结果等,需要详细记录监测过程中的数据和观察结果。
四、流程养殖场动物疫情监测报告制度的流程主要包括以下几个环节:1. 监测计划制定:每年制定养殖场动物疫情监测计划,明确监测的时间、地点和对象。
2. 监测实施:按照监测计划进行监测,采用定期巡查和抽样检测相结合的方式,记录监测过程中的数据和观察结果。
3. 数据统计和分析:对监测数据进行统计和分析,及时发现异常情况和疫情,为疫情预警提供依据。
4. 报告编制:根据监测结果编制监测报告,报告内容包括监测时间、监测地点、监测对象、监测指标、监测结果等。
5. 报告审核和发布:报告由相关部门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发布给养殖场和相关部门,供其参考和采取相应的措施。
五、实施要求养殖场动物疫情监测报告制度的实施要求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严格按照监测计划进行监测,确保监测的全面性和准确性。
2. 监测人员要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和技能,能够熟练操作监测设备和工具。
3. 监测数据要及时、准确地记录和上报,确保监测结果的可靠性。
养殖场动物疫情监测报告制度
养殖场动物疫情监测报告制度一、背景介绍养殖业是我国重要的农业产业之一,但由于动物疫情的频繁发生,对养殖场的正常运营和动物健康造成为了严重影响。
为了及时掌握养殖场动物疫情的情况,采取相应的预防和控制措施,制定养殖场动物疫情监测报告制度是必要的。
二、目的和意义制定养殖场动物疫情监测报告制度的目的是为了及时了解养殖场动物疫情的发展趋势,提前采取预防措施,减少疫情对养殖场的损失,并保障动物的健康与福利。
该制度的实施将有助于提高养殖场的管理水平,增强疫情防控能力,促进养殖业的可持续发展。
三、报告内容及要求1. 报告主体养殖场动物疫情监测报告由养殖场的负责人或者指定工作人员负责编写和提交。
报告应当真实、准确地反映养殖场动物疫情的情况。
2. 报告周期养殖场动物疫情监测报告按照季度进行,每季度结束后的一个工作日内提交报告。
3. 报告内容(1)养殖场基本信息:包括养殖场名称、地址、负责人、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
(2)动物疫情监测情况:包括动物种类、数量、发病情况、死亡情况、治疗情况等。
(3)疫情防控措施:包括养殖场采取的预防措施、治疗措施、消毒措施等。
(4)疫情监测结果分析:对养殖场疫情监测结果进行分析,包括疫情发展趋势、疫情影响因素等。
4. 报告提交养殖场动物疫情监测报告应以书面形式提交,可以通过邮寄、传真或者电子邮件等方式进行。
四、报告审核和反馈1. 报告审核养殖场动物疫情监测报告应由相关部门进行审核,确保报告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2. 报告反馈审核部门应及时对养殖场动物疫情监测报告进行反馈,包括对报告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建议和改进措施。
五、报告的保密和使用养殖场动物疫情监测报告应严格保密,相关部门不得将报告内容用于其他用途,确保养殖场的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不被泄露。
六、报告的追溯和总结养殖场动物疫情监测报告应进行追溯和总结,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提高养殖场的疫情防控能力和管理水平。
七、制度的宣传和培训相关部门应加强对养殖场动物疫情监测报告制度的宣传和培训,提高养殖场负责人和工作人员的意识和能力,确保制度的有效实施。
养殖场动物疫情报告制度模版
养殖场动物疫情报告制度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养殖场动物疫情的监测和报告工作,保障动物养殖业的健康稳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家民政局、农业部关于动物疫情报告和处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的相关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报告范围和对象第二条养殖场动物疫情报告制度适用于各类养殖场,包括养殖场内的动物生产单位和管理人员。
第三章报告时间限制第三条养殖场应当对发现的动物疫情立即报告相关部门,并在24小时内完成报告。
第四章报告内容第四条养殖场报告动物疫情时,应提供以下内容:1. 动物疫情的基本情况,包括疫情发生时间、地点、种类和数量;2. 已采取的控制措施,包括隔离、治疗等;3. 动物疫情的传播途径和风险评估;4. 养殖场对动物疫情的应对措施。
5. 养殖场提供的动物疫情报告需要有相关的资料和证据支持。
第五章报告渠道第五条养殖场可通过以下渠道报告动物疫情:1. 联络兽医、动物疫病预防控制站等相关部门,提供相关信息并进行报告;2. 直接向上级农业主管部门或者农业疫病预防控制机构进行报告;3. 利用国家疫病预防控制信息系统进行报告。
第六章报告核查第六条相关部门接到养殖场动物疫情报告后,应立即进行核查和调查。
核查内容包括:1. 养殖场提供的相关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2. 动物疫情的传播途径和范围;3. 动物疫情的危害程度和控制措施的有效性。
第七章处理措施第七条在确保养殖场动物疫情报告真实有效的前提下,相关部门应采取措施:1. 出动专业人员对动物疫情进行调查,确定疫情的范围和传播途径;2. 采取隔离措施,防止疫情扩散;3. 派出专业人员对受感染的动物进行治疗和隔离;4. 进行病源治理,消除疫病传播的风险;5. 加强卫生监督,确保养殖场消毒工作的规范性和有效性;6. 加强对有关人员的培训和教育,提高疫情应对的能力和水平。
第八章罚则第八条对于故意隐瞒或提供虚假信息的养殖场,一经查实,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并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包括但不限于罚款、吊销许可证等。
养殖场动物疫情监测报告制度
养殖场动物疫情监测报告制度一、背景介绍养殖业是我国重要的农业产业之一,动物疫情的监测和报告对于保障养殖业的健康发展和动物产品的质量安全至关重要。
为了及时掌握养殖场动物疫情的变化情况,制定养殖场动物疫情监测报告制度势在必行。
二、目的和意义养殖场动物疫情监测报告制度的目的在于通过对养殖场动物疫情的监测和报告,提高养殖场的动物疫情防控能力,保障养殖场的正常运营和动物产品的质量安全。
此制度的实施将有助于加强动物疫情监测、提高疫情报告的准确性和时效性,为相关部门制定科学的防控措施提供依据。
三、监测内容和方法1. 监测内容:(1) 动物疫情发生情况:包括疾病种类、发病数量、发病率等;(2) 动物疫情变化趋势:包括疫情的季节性变化、地域性变化等;(3) 动物疫情防控措施的实施情况:包括疫苗接种情况、消毒措施的执行情况等。
2. 监测方法:(1) 定期巡查:养殖场应定期进行巡查,记录动物的健康状况和疫情发生情况;(2) 抽样检测:对养殖场的动物进行抽样检测,以了解动物群体的健康状况;(3) 数据统计:将监测到的数据进行统计和分析,形成疫情报告。
四、报告制度1. 报告对象:(1) 养殖场负责人:应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养殖场动物疫情的发生情况;(2) 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应定期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所辖养殖场的动物疫情监测情况。
2. 报告内容:(1) 动物疫情发生情况:包括疾病种类、发病数量、发病率等;(2) 动物疫情变化趋势:包括疫情的季节性变化、地域性变化等;(3) 动物疫情防控措施的实施情况:包括疫苗接种情况、消毒措施的执行情况等。
3. 报告频率:(1) 日报:对于发病率较高或疫情突发的情况,应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2) 周报:每周对所辖养殖场的动物疫情监测情况进行报告;(3) 月报:每月对所辖养殖场的动物疫情监测情况进行总结和报告。
五、报告的流程和要求1. 报告流程:(1) 养殖场负责人收集和整理养殖场动物疫情监测数据;(2) 养殖场负责人向上级主管部门提交疫情报告;(3) 上级主管部门对报告进行审核和分析;(4) 上级主管部门根据报告的内容制定相应的防控措施。
养殖场动物疫情监测报告制度
养殖场动物疫情监测报告制度一、引言养殖业是我国重要的农业产业之一,为了保障养殖场动物的健康和生产安全,建立一套完善的疫情监测报告制度是必不可少的。
本报告旨在详细介绍养殖场动物疫情监测报告制度的相关内容,包括监测对象、监测指标、监测流程、报告要求等。
二、监测对象养殖场动物疫情监测报告制度的监测对象为各类养殖场的动物群体,包括但不限于猪、牛、羊、鸡、鸭等。
监测对象应为养殖场内的所有动物,无论其数量大小。
三、监测指标1. 疫情监测指标(1)疫情发生率:统计养殖场内动物发生疫情的数量和比例,以判断疫情的严重程度。
(2)疫情类型:对养殖场内发生的疫情进行分类,包括传染病、寄生虫病等。
(3)疫情扩散情况:记录疫情的传播范围和速度,以便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
2. 动物健康监测指标(1)动物死亡率:统计养殖场内动物的死亡数量和比例,以评估动物的健康状况。
(2)生长情况:记录动物的生长速度和体重增长情况,以判断动物的健康状态。
(3)饲料消耗量:统计养殖场内动物的饲料消耗量,以评估动物的饲养效果。
四、监测流程1. 数据采集养殖场应配备专门的监测人员,定期对动物群体进行监测。
监测人员应使用标准的监测工具和设备,如体温计、血液采样器等,对动物进行体温、血液、粪便等方面的监测。
2. 数据记录监测人员应将采集到的数据记录在监测表格中,包括监测日期、监测指标、监测数值等。
数据记录应准确无误,并及时整理归档。
3. 数据分析监测人员应对采集到的数据进行分析,包括计算疫情发生率、动物死亡率等指标,并进行趋势分析和比较分析,以便及时发现异常情况和问题。
4. 报告编写监测人员应根据监测结果编写监测报告,报告内容应包括监测日期、监测对象、监测指标、监测结果等。
报告应准确详细,以便上级部门和相关人员进行参考和决策。
五、报告要求1. 报告及时性监测报告应在监测完成后的72小时内完成,并及时上报相关部门和上级管理机构。
2. 报告准确性监测报告应准确无误,数据应真实可靠,不得有任何虚假或者误导性的内容。
2024年养殖场动物疫情报告制度范文(二篇)
2024年养殖场动物疫情报告制度范文一、动物疫情监测报告的责任体系以养殖场负责人为首要责任人。
二、养殖场需设立专门的岗位(动物疫情监测员),该人员将全权负责疫情监测及上报任务。
三、一旦发现疫情发生,养殖场必须在规定的时间框架内,即____小时内向所在地的镇兽医站通报。
四、监测报告应详细描述疫情情况,包括疫病的发生位置、状况及可能的扩散趋势。
五、实施零报告制度,动物疫情报告员需在每月的____日前,将上月的疫情发生情况全面报告给镇兽医站。
六、当镇兽医站收到动物疫情员的重大疫情报告时,需在____小时内将相关信息上报至县兽医卫生监督所。
七、养殖场需建立动物疫情监测员和报告员的岗位职责规定,同时设定完善的工作考核及奖惩机制。
2024年养殖场动物疫情报告制度范文(二)为有效遏制并消除重大动物疫情,确保养殖业稳定发展,保护公众健康及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与《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制定本制度。
一、凡涉及动物疫情监测、检验、检疫、疫病研究与诊疗,以及动物饲养、屠宰、经营、隔离、运输等活动的单位和个人,一旦发现动物染疫或疑似染疫情况,应立即向所在地兽医主管部门、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或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并立即采取隔离等防控措施,以防疫情蔓延。
其他单位或个人一旦发现动物染疫或疑似染疫,亦应及时上报。
二、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在接到报告后,需即刻前往现场进行核查。
若初步判断为重大动物疫情,须在限定时间内(原文中具体时间未给出,此处保留为“限定时间内”)将情况逐级上报至省级单位。
三、重大动物疫情的公布由省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依照国家规定程序进行,确保信息的及时性与准确性。
任何单位或个人均无权擅自公布此类信息。
四、在发生人畜共患传染病时,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的兽医主管部门需与同级卫生主管部门保持密切联系,及时互通信息。
五、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瞒报、谎报、迟报、漏报动物疫情,亦不得授意他人进行上述行为,更不得阻挠他人正常报告疫情。
动物医院疫情报告制度范本
动物医院疫情报告制度范本一. 引言本动物医院疫情报告制度旨在及时准确地监测和报告潜在的动物疫情,以保障动物及社会大众的健康和安全。
本制度将覆盖动物医院内各类动物,包括但不限于猫、狗、鸟类、爬行类等宠物。
二. 报告内容及程序1. 报告内容(1)动物医院感染病例报告:包括动物医院内患有传染病的动物病例、病情严重度、传播途径等相关信息。
(2)患有传染病的动物主人报告:包括宠物主人自行发现患有传染病的动物并向动物医院报告的相关信息,如病情、就诊时间和方式等。
(3)动物医院内传染病扩散报告:包括动物医院内传染病的扩散情况,如传播途径、传染源和受感染范围等。
(4)人员感染报告:包括动物医院内工作人员或患者感染传染病的情况、诊疗过程、治疗措施等。
(5)疫情相关措施报告:包括动物医院采取的预防疫情传播的措施、消毒措施等。
2. 报告程序(1)动物医院感染病例报告程序- 动物医院工作人员在发现患有传染病的动物时,应立即向主管部门报告,并按照相关程序进行隔离和治疗。
- 主管部门收到报告后将按照统一流程进行记录,并通知相关部门和人员进行相应的疫情控制措施。
(2)患有传染病的动物主人报告程序- 宠物主人在发现患有传染病的动物时,应立即向动物医院报告。
- 动物医院接到报告后,将进行相应的登记和隔离措施,并通知主管部门进行进一步的处理。
(3)动物医院内传染病扩散报告程序- 动物医院发现传染病的扩散情况时,应立即向主管部门报告,并采取隔离和消毒等措施。
- 主管部门收到报告后将通知相关部门和人员,并进行相应的疫情控制和处理。
(4)人员感染报告程序- 动物医院工作人员或患者感染传染病后,应立即向主管部门报告,并按照相关程序进行治疗和隔离。
- 主管部门接到报告后将通知相关部门和人员进行隔离和消毒等措施。
(5)疫情相关措施报告程序- 动物医院采取的预防疫情传播的措施和消毒措施等应及时记录并向主管部门报告。
- 主管部门收到报告后将核实情况,并安排相关部门实施相应的措施。
动物疫情监测制度
动物疫情监测制度一、积极配合畜牧主管部门对本厂的畜禽做好疫病监测;二、认真做好监测化验结果的记录填写;三、每月对各畜舍进行一次口蹄疫、猪瘟等传染性疾病的临床检查工作,若发现问题应及时采取措施予以扑灭和控制,并报告畜牧兽医主管部门;四、上述疫病的临床检查结果亦应认真做好记录;五、饲养员在喂料后,应认真观察畜群进食情况,发现异常要及时进行处理,自己不能处理的要及时报告技术员;六、技术员要每日早晚各巡视一遍畜舍,发现病情及时安排处理。
出入场管理制度一、严禁将来源不明或没经过免疫的猪、牛、羊、禽、狗等动物带进场内;二、食堂不准从场外购进偶蹄动物相关肉制品;三、新购进的畜禽要先进行检疫,而后进入隔离舍,观察3—4周,经检查确实没有问题后,再经免疫,方可进入畜舍饲用;四、对售出的畜禽,要严格把关,不合格的畜禽均不得售出;五、已进入场区的所有车辆,都必须严格消毒,以杜绝外来病菌传入场内。
六、对病死畜禽的尸体应在技术员的指导下进行销毁;七、进出人员要登记;八、销售畜禽要登记。
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制度一、对所有死亡尸体及污染物要装入专用尸袋后,运至化尸池中销毁;化尸池要每月二次用活碱溶液消毒;二、对需要解剖的病畜或死畜,必须在解剖室进行解剖,严禁在圈舍或房舍附近解剖;三、对出现病畜或死畜的圈舍要彻底消毒,在下次转入前应再消毒一次;四、粪便处理:对清理出来的粪便,应倒入化粪池。
同时要用塑料薄膜覆盖,夏春秋三季应每周向粪池中喷洒一次灭蝇药,以防止蚊蝇的孽生。
动物疫情登记报告制度一、当圈舍发现异常情况时,饲养员应及时请技术员前往诊断,弄清疫病类别,及时隔离患病动物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控制,并在1小时内报告企业负责人。
二、若有重大疫情出现,得到报告后,应在1小时内报告畜牧主管部门,并邀请有关专家前来指导防治及处理工作。
三、若周边地区有疫情发生,发现人应立即报告,企业负责人在接到报告后应立即研究制订防范措施,并在1小时内将有关情况上报上级畜牧主管部门。
养殖场动物疫情报告制度范本
养殖场动物疫情报告制度范本一、目的和背景本制度旨在规范养殖场动物疫情报告的程序和要求,保障养殖场动物疫情的及时报告和有效应对,减少疫情的扩散和危害,保障养殖业的健康发展。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养殖场,包括禽类、畜类、水产类等各类动物的养殖场,所有养殖场负责人和相关工作人员都应遵守本制度的要求。
二、养殖场动物疫情报告的程序1. 发现疫情养殖场负责人和相关工作人员应加强对动物的日常巡查和观察,一旦发现动物出现异常症状、群体死亡、生产下降等情况,应立即判断是否可能存在疫情,并按照下述要求进行报告。
2. 验证疫情在发现异常情况后,养殖场负责人和相关工作人员应立即采取必要措施进行疫情的验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式:(1)密切观察动物的病症表现,比对相关参考资料,分析判断是否为疫情;(2)就诊动物的相关病历和化验报告,确诊是否为传染病;(3)请相关专家进行检验和鉴定等。
3. 报告疫情一旦确认存在疫情,养殖场负责人和相关工作人员应立即向相关部门进行报告,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式:(1)拨打当地养殖业监管部门的报警电话,报告疫情情况;(2)向当地农业局、兽医站等部门递交书面报告,详细描述疫情情况;(3)密切配合相关专家的检查和调查工作,提供必要的信息和资料。
4. 联防联控在报告疫情后,养殖场负责人和相关工作人员应积极配合相关部门进行联防联控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1)配合相关专家的疫情调查和采样工作,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协助;(2)划定疫情隔离区和疫情消毒区,采取相应的防控措施;(3)暂停养殖场内的动物流通,禁止外来人员进入养殖场;(4)及时清理和处理病死动物、病害动物等,防止疫情的扩散;(5)加强养殖场的卫生管理,保持养殖环境的清洁和消毒。
5. 信息公开养殖场负责人和相关工作人员应积极配合相关部门进行疫情信息的公开,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式:(1)在养殖场显著位置设置疫情警示标志,告知工作人员和相关人员进入养殖场的风险;(2)向养殖场周边的相关单位和个人提供疫情信息,并提醒其加强防控措施;(3)按照相关部门的要求,参与疫情信息的发布工作,及时向社会公众发布疫情通报和预警信息。
养殖场动物疫情监测报告制度(最终版)正文
养殖场动物疫情监测报告制度(最终版)正文第一篇:养殖场动物疫情监测报告制度(最终版)养殖场动物疫情监测报告制度一、物疫情监测报告实行第一责任人制度。
养殖场负责人为动物疫情监测报告第一责任人。
二、养殖场须设专职人员(动物疫情测报员),负责动物疫情监测和上报工作。
三、在发现有疫情发生时,必须在2小时内向镇农技服务中心报告。
四、监测报告的内容包括动物疫病流行病发生地点,发生状况和蔓延趋势。
五、实行零报告制,每月3日前,动物疫情报告员将上月动物疫病发生情况上报镇农技服务中心。
六、镇农技服务中心在接到动物疫情员重大疫情发生报告时,应1小时内报至县兽医卫生监督所。
七、养殖场应建立动物疫情测报员、报告员岗位职责以及工作考核及奖惩制度。
二O一二年十二月第二篇:养殖场动物疫情监测报告制度养殖场动物疫情监测报告制度一、动物疫情监测报告实行第一责任人制度。
养殖场负责人为动物疫情监测报告第一责任人。
二、养殖场须设专职人员(动物疫情测报员),负责动物疫情监测和上报工作。
三、在发现有疫情发生时,必须在2小时内向镇兽医站报告。
四、监测报告的内容包括动物疫病流行病发生地点,发生状况和蔓延趋势。
五、实行零报告制,每月3日前,动物疫情报告员将上月疫病发生情况上报镇兽医站。
六、镇兽医站在接到动物疫情员重大疫情发生报告时,应1 小时内报至县兽医卫生监督所。
七、养殖场应建立动物疫情测报员、报告员岗位职责以及工作考核及奖惩制度。
第三篇:动物疫情监测制度动物疫情监测制度一、积极配合畜牧主管部门对本厂的畜禽做好疫病监测;二、认真做好监测化验结果的记录填写;三、每月对各畜舍进行一次口蹄疫、猪瘟等传染性疾病的临床检查工作,若发现问题应及时采取措施予以扑灭和控制,并报告畜牧兽医主管部门;四、上述疫病的临床检查结果亦应认真做好记录;五、饲养员在喂料后,应认真观察畜群进食情况,发现异常要及时进行处理,自己不能处理的要及时报告技术员;六、技术员要每日早晚各巡视一遍畜舍,发现病情及时安排处理。
动物疫病监测管理制度
动物疫病监测管理制度一、总则为加强对动物疫病的监测与管理,保障动物及人类健康安全,制定本制度。
二、监测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动物疫病的监测与管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家畜、野生动物等。
三、监测机构1.国家级动物疫病监测中心负责全国范围内动物疫病的监测与预警工作。
2.地方级动物疫病监测机构负责本地区范围内动物疫病的监测与报告工作。
3.各相关部门负责协助监测机构开展动物疫病监测工作。
四、监测内容1.定期检测动物疫病病原体的分布情况。
2.监测动物疫病的发病情况及疫情趋势。
3.监测动物疫病传染路径及传播途径。
4.监测动物疫病对环境及人类的影响。
五、监测方法1.采取现场调查、样本采集、实验室检测等方法进行动物疫病监测。
2.建立动物疫病监测网络,实现监测数据的实时共享与交流。
3.利用先进的技术手段,提高动物疫病监测的精准度及时效性。
4.开展动物疫病流行病学调研,掌握动物疫病的传播规律。
六、监测管理1.建立完善的监测管理制度,明确监测责任和监测流程。
2.加强对监测人员的培训,提高监测技术水平。
3.建立监测数据库,及时更新监测资料。
4.加强监测成果的评估分析,及时发布监测报告。
七、监测预警1.建立动物疫病预警机制,及时发布疫情预警信息。
2.制定应对紧急疫情的预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3.开展应急演练,提高对重大疫情的应对能力。
八、监测保障1.加强监测设备的维护和更新,确保监测工作的顺利进行。
2.完善动物疫病防控体系,提高动物疫病监测的质量和效率。
3.加强监测人员队伍建设,培养高素质的动物疫病监测人才。
九、监测宣传1.开展动物疫病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公众的动物疫病防范意识。
2.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发布动物疫病监测信息,做好宣传工作。
3.积极开展动物疫病科普知识普及,提高公众对动物疫病的认识。
十、监测机制1.建立健全的动物疫病监测机制,确保监测工作的持续进行。
2.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合作,形成动物疫病监测合力。
3.定期开展监测工作评估,及时调整完善监测管理措施。
动物疫情工作制度
动物疫情工作制度一、总则为了有效预防、控制和扑灭动物疫情,保障畜牧业生产安全,维护公共卫生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动物疫情监测和报告1. 动物疫情监测(1)各级兽医主管部门应定期对动物进行疫情监测,掌握动物健康状况,预防动物疫病的发生和传播。
(2)兽医主管部门应建立健全疫情监测网络,加强疫情监测设施建设,提高疫情监测能力。
2. 动物疫情报告(1)发现动物疫情或疑似疫情,养殖场户应立即向所在地兽医主管部门报告。
(2)兽医主管部门接到报告后,应立即派员进行现场调查核实,确认为疫情后,及时上报上级兽医主管部门。
(3)兽医主管部门应根据疫情严重程度,启动相应的疫情应急响应措施。
三、动物疫情诊断和鉴定1. 动物疫情诊断(1)兽医主管部门应组织专家对疑似疫情进行诊断,确认为疫情后,及时发布疫情通报。
(2)各级兽医主管部门应建立健全疫情诊断制度,提高疫情诊断准确性。
2. 动物疫情鉴定(1)对于重大动物疫情,兽医主管部门应组织专家进行鉴定,确定疫情性质、范围和危害程度。
(2)兽医主管部门应根据疫情鉴定结果,制定相应的疫情处理措施。
四、动物疫情处理1. 疫情控制和扑灭(1)兽医主管部门应组织力量,采取措施,控制和扑灭疫情。
(2)各级兽医主管部门应根据疫情严重程度,采取相应的控制和扑灭措施,包括隔离、封锁、消毒、疫苗接种等。
2. 疫情监测和预警(1)在疫情发生地区,兽医主管部门应加强疫情监测和预警,防止疫情扩散。
(2)各级兽医主管部门应建立健全疫情预警制度,及时发布疫情预警信息。
五、疫情信息公开和公众沟通1. 兽医主管部门应定期发布动物疫情信息,包括疫情发生情况、疫情处理进展等。
2. 兽医主管部门应加强公众沟通,普及动物疫情防控知识,提高公众的防疫意识和参与度。
六、指导和培训1. 兽医主管部门应加强对养殖场户的指导,提高养殖场户的防疫能力。
2. 兽医主管部门应定期组织兽医人员培训,提高兽医人员的业务水平和防疫能力。
动物疫病监测工作制度
动物疫病监测工作制度一、目的和意义动物疫病监测是预防和控制动物疾病、保障动物及人类健康的重要手段。
为了加强动物疫病监测工作,提高疫病防控水平,确保畜牧业生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二、监测范围和对象(一)监测范围:全国范围内的各类动物,包括家养动物和野生动物。
(二)监测对象:重点监测危害畜牧业生产安全、影响人类健康和生态平衡的各类动物疫病。
三、监测机构和职责(一)监测机构:各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设立的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动物卫生监督所等。
(二)监测职责:1. 执行国家和地方的动物疫病监测计划,组织开展监测工作。
2. 定期收集、整理、分析和报告动物疫病监测数据,为制定疫病防控政策提供科学依据。
3. 发现疫情及时报告,并协助相关部门采取防控措施。
4. 组织开展动物疫病流行病学调查,掌握疫病流行趋势。
5. 指导养殖场(户)开展疫病自检和防控工作。
四、监测方法和程序(一)监测方法:采用病原学监测、血清学监测、临床监测等方法。
(二)监测程序:1. 制定监测方案:根据国家和地方的监测计划,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监测方案。
2. 采样:按照监测方案,对监测对象进行采样。
采样方法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要求。
3. 检测:对采集的样品进行实验室检测,包括病原检测、抗体检测等。
4. 数据整理与分析:将检测结果进行整理和分析,形成监测报告。
5. 报告与反馈:将监测报告及时上报上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并根据上级要求,反馈给相关养殖场(户)。
五、监测周期和频次(一)监测周期:根据不同疫病的特点,制定相应的监测周期。
(二)监测频次:根据监测周期和疫病风险,确定监测的频次。
六、监测结果的应用(一)疫病预警:根据监测结果,对发现的高风险疫病及时发出预警,指导相关部门和养殖场(户)采取防控措施。
(二)疫病防控:根据监测结果,制定和调整疫病防控策略,加强疫情排查和防控工作。
(三)疫苗免疫:根据监测结果,评估疫苗免疫效果,指导养殖场(户)合理开展疫苗接种工作。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动物疫情监测制度
积极配合畜牧主管部门对本厂的畜禽做好疫病监测;
二.认真做好监测化验结果的记录填写;
三、每月对各畜舍逬行一次□蹄疫.猪瘟等传染性疾病的临床检查工作,若发现问题应及时采取措施予以扑灭和控制,并报告畜牧笆医
主管部门;
四.上述疫病的临床检查结果亦应认真做好记录;
五.饲养员在喂料后,应认真观察畜群逬食情况,发现异常要及时逬行处理,自己不能处理的要及时报告技术员;
六.技术员要每日早晚各巡视一遍畜舍,发现病情及时安排处理。
出入场管理制度
严禁将来源不明或没经过免疫的猪.牛.羊.禽.狗等动
物带逬场内;
二、食堂不准从场外购进偶蹄动物相关肉制品;
三.新购进的畜禽要先进行检疫,而后进入隔离舍,观察3-4周, 经检查确实没有问题后,再经免疫,方可进入畜舍饲用;
四.对售出的畜禽,要严格把关,不合格的畜禽均不得售出;
已逬入场区的所有车辆,都必须严格消毒,以杜绝外来病菌传入五、
场内。
六.对病死畜禽的尸体应在技术员的指导下进行销毀;
七.逬出人员要登记;
八、销售畜禽要登记。
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制度
对所有死亡尸体及污染物要装入专用尸袋后,运至化尸池中销
毁;化尸池要每月二次用活碱溶液消莓;
二.对需要解剖的病畜或死畜,必须在解剖室逬行解剖,严禁在舍或
房舍附近解剖;
三.对出现病畜或死畜的圈舍要彻底消毒,在下次转入前应再消毒—次;
四.粪便处理:对清理出来的粪便,应倒入化粪池。
同肘要用塑料
薄膜覆盖,夏春秋三季应每周向粪池中喷洒一次灭蝇药,以防止蚊蝇的孽生。
动物疫情登记报告制度
当圈舍发现异常情况时,饲养员应及时请技术员前往诊断,弄清疫病类别,及时隔离患病动物并采取有效措施逬行控制,并在1小时内报告企业负责人。
二.若有重大疫情出现,得到报告后,应在1小时内报告畜牧主管部门,并邀请有关专家前来指导防治及处理工作。
三.若周边地区有疫情发生,发现人应立即报告,企业负责人在接到报告后应立即研究制订防范措施,并在1小时内将有关情况上报上级畜牧主管部门。
四.当接到上级通报的疫情时,接报人应立即报告企业负责入,企业负责人应尽快制订防范措施,做到措施不过夜。
五.凡本厂发生的疫情,防疫员都应如实准确地做好记录,并及时上报。
兽药、药物使用管理制度
为了规范使用墓药.器械及生物药品的采购保管.使用,减少药物流失和浪费,特制定本制度;
二.保管员在新购药品.器械时,依据发票查清件数,根据产品保管要求分类存放。
如有过期药品及时通知技术员,并对过期药品进行销毀;
三.取药必须凭处方取药,饲养员一律不准随便取药,保管员必须监督执行;
四.领取生物药品,如疫苗、血清.类毒素等需要低温保存的药品必须用保温箱装取,否则保管员不予领给;
五.对一些特殊药品.疫苗空瓶或受污染物品.场地,查清数量,
依据要求派专人销毁和无害化处理;
六、兽医、防疫员对每一批新药,新疫苗,用前要做小范围试验,并对生产技术管理部书面上报试验结果,无异常方可大范围使用。
对每次防疫一定要做好以下记录:疫苗名称.生产厂家.批准文号.使用牛只的阶段.头数.反应情况等,出现异常及肘停止使用,报技术管理部, 如玩忽职守,造成损失由使用者负责;
七、严禁使用国家规定中的禁用药品,严格执行药品休药期制度。
词銅涮度
一、凡逬库玉米.豆粕、献皮等必须保持保量,保证无毒霉变
二.逬库的添加剂必须有厂家的合格证,生产日期,使用说明;
三.禁止使用.存放添加未经农业部批准的饲料添加剂;
四.详细记录,保证每批饲料打有数字,查有记录;
六.未经厂部批准,打料员不准随意变动原料量,添加药物等;
七.执行先打先出原则;
八、执行配方,计量装袋,做到计量准确,定额装袋,误差不超过土
十、做好郦供並有SSIIH向r阅諷
消毒制度
- 、规模养殖场应严格按照消毒规程进行场地消毒;
生活区:办公室、食堂、宿舍及其周围环境每月全面消毒一
烂,无杂质. 无水分超标等,各项指标符合饲料加工要求;
五. 不得突然更换饲料以防畜群应激;
九. 做好料库的卫生.防鼠工作;
次;
三.
生产区正门消毒池:每周至少更换池水.池药2次,保持有效浓度;
四. 车辆:逬入生产区的车辆必须彻底消毒,随车人员消毒方法冋生产人员一样逬行消毒;
五.更衣室、工作服:更衣室每周末消毒一次,工作服清洗时消毒;
六.生产区环境:生产区道路及两侧5米内范围.畜舍间空地每月至少消毒2次;
七.各栋畜舍门□消毒池与盆:每周更换池.盆水、药至少2次, 保持有效浓度;
八.人员消毒:逬入畜舍人员必须脚踏消毒池,手洗消毒盆消毒。
检疫申报制度
为有效防控动物疫病,维护公共卫生安全,本养殖场的牲畜在离开本场前进行产地检疫申报;
二.本养殖场的牲畜在出场前2-3天(或当日)向当地报检点申报动物产地检疫;
三.申报检疫的动物必须经强制免疫和佩戴动物标识后,方可申报;
四.规模养殖场的动物经兽医行政主管部门检疫人员检疫合格后方
可出场;
五.运输动物的车辆装载前和卸装后应清洗消毒,并取得动物运载工具消毒证明;
六.未经检疫的动物禁止调离本场,检疫不合格的动物实行隔离观
治疗;
七.违反上述规定自觉接受《动物防疫法》的有关规定逬行处罚。
猪场免疫程序
(-)生长肥育猪的免疫程序
日龄:猪瘟常发猪场,猪瘟弱毒苗超前免疫,即仔猪生后在未采
食初乳前,先肌肉注射一头份猪瘟弱毒苗,隔1・2小时后再让仔猪吃初乳;
2、3日龄:鼻内接种伪狂犬病弱莓疫苗;
3、7-15 S龄:肌肉注射气喘病灭活菌苗、兰耳病弱毒苗;
4.20日龄:肌肉注射猪瘟.猪丹毒二联苗(或加猪肺疫三联苗);
5.25-30日龄:肌肉注射伪狂犬病弱毒疫苗;
6.30日龄:肌肉或皮下注射传染性萎缩性鼻炎疫苗;
7、30日龄:肌肉注射仔猪水肿病菌苗;
8. 35-40日龄:仔猪副伤寒菌苗,□服或肌注(在疫区首免后,隔3・4周再二免);
沢60日龄:猪瘟.肺疫.丹毒三联苗.二倍量肌注。
10.生长育肥期肌注两次□蹄疫疫苗。
(二)后备公.田猪的免疫程序
配种1个月肌肉注射细小病毒.乙型脑炎疫苗;
2.配种前20・30天肌肉注射猪瘟.猪丹壽二联苗(或加猪肺疫的
三联苗);
3.配种前1个月肌肉注射伪狂犬病弱毒、□蹄疫.兰耳病疫苗。
(三)经产母猪免疫程序
h空怀期:肌肉注射猪瘟.猪丹毒二联苗(或加猪肺疫的三联苗);
2.初产猪肌注一次细小病毒灭活苗,以后可不注;
3.头三年,每年3-4月份肌注一次乙脑苗,三年后可不注;
4.每年肌肉注射3・4次猪伪狂犬病弱莓疫苗;
5、产前45天. 15天,分别注射K88、K99、987 p大肠杆菌腹泻菌苗;
6.产前45天,肌注传染性胃肠炎.流行性腹泻.轮状病毒三联疫苗;
7.产前35天.皮下注射传染性萎缩性鼻炎灭活苗;
8.产前30天,肌注仔猪红痢疫苗;
沢产前25天,肌注传染性胃肠炎•流行性腹泻•轮状病毒三联疫苗;
10.产前16天,肌注仔猪红痢疫苗;
(四)配种公猪免疫程序
1.每年春.秋各注射一次猪瘟.猪丹毒二联苗(或加猪肺疫的三
联苗);
2.每年3・4月份肌肉注射1次乙脑苗;
3.每年肌肉注射2次气喘病灭活菌苗;
4.每年肌肉注射3-4次猪伪狂犬病弱毒疫苗。
(五)其它疾病的防疫
K □蹄疫:
(1)常发区
a.常规灭活苗,首免35日龄,二免90日龄,以后每3个月免疫一次;
b・高效灭活苗,首免35日龄,二免180日龄,以后每6个月免疫一次。
(2)非常发区:
a.常规灭活苗,每年1. 9和12月份各免疫一次;
b・高效灭活苗,每年1和9月份各免疫一次。
2.猪传染性胸膜肺炎:仔猪6・8周龄一次,2周后再加免一次;
3.猪链球菌病:
(1)成年田猪:每年春.秋各免疫一次;
(2)仔猪:
a.首免10日龄,二免60日,或
b・首免出生后24小时,二免断奶后2周。
4.蓝耳病:
(1)成年母猪:每胎妊娠期60天免疫一次灭活苗;
(2)仔猪:14-21日龄免疫一次弱毒苗;
(3)成年公猪:每半年免疫一次灭活苗;
(4)后备猪:配种前免疫一次灭活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