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在职深造激励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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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在职深造激励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为了鼓励员工积极参加各类专业培训和业务学习,提高自身文化素质和业务技能,以达到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工作质量、推动公司发展的目的,根据公司对职称和专业资格管理的相关精神,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原则

坚持“参加考试与培训,必须与本单位工作性质和自身的工作岗位相符合”的原则。

第三条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范围内的全体员工,对积极参加专业培训和业务学习并获得相关证书的人才给予奖励。

第四条奖励范围

(一)职称考试:专业技术人员根据工作或岗位需要,参加全国职称资格考试,按照国家规定考试通过后,取得经国家权威机构认可、公司认可的资格证书和职称的;

(二)专业考试:员工进行在岗、转岗、晋升及上岗前的培训,按照规定参加上岗资格培训,并在规定的期限内取得国家认证的从业资格证书的;

(三)学历教育:员工参加自学考试、网络教育等继续教育的学

历教育后,取得本科学历证书的,按照考取证书的难易程度不同区别奖励;员工参加在职读研、在职读博入学考试的,或经过自身努力取得相应硕士、博士学历学位的,按照入学考试难度或者考取证书的难易程度不同区别奖励。

第二章职称和专业资格证书奖励标准

第五条通过并取得三级(初级)专业资格证员工:按资格证考取的难易程度和对公司的贡献奖励现金500元--1000元;

第六条通过并取得二级(中级)专业资格证员工:报销考试报名费用,按资格证考取的难易程度和对公司的贡献奖励现金1000元--3000元;

第七条通过并取得一级(高级)专业资格证员工:报销考试报名费用,按资格证考取的难易程度和对公司的贡献奖励现金3000元—5000元;

第八条通过并取得全国注册师执业资格的员工:报销考试报名费用,按资格证考取的难易程度和对公司的贡献奖励现金5000元—8000元;

第三章学历证书奖励标准

第九条兼修自学考试、成人再教育、网络教育、广播电视大学等继续教育或学历教育的,专升本的按考取难易程度奖励现金1000-3000元;取得第2个本科学历的,按资格证考取的难易程度和

对公司的贡献奖励现金2000-5000元;

第十条通过在职进修考取硕士入学资格的奖励1000元,通过自身努力取得硕士学位的奖励现金元5000—10000元;

第十一条通过在职进修考取博士入学资格的奖励2000元--10000元,通过自身努力取得硕士学位的奖励现金10000元—20000元。

第四章奖励申请流程

第十二条由申请人本人填写《学历学位/资格证书奖励申请表》,并附有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交由所在部门负责人及分管领导审核确认。

第十三条人事行政部对证件进行审验,确定真实有效后登记备案并审定奖励金额。

第十四条经总经理审批通过后,财务部依据《学历学位/资格证书奖励申请表》发放奖金。

第五章培训考试费用报销规定

第十五条凡公司选派参加各类职称资格考试合格的员工,公司报销该项考试的学费、书费、资料费,没通过考试的相关费用由个人自行负担。

第十六条因资质审查必备条件要求,由公司组织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的,或经公司批准同意其参加培训、考试合格的,其相关证

书原件需交总经办统一管理,其学费、书费、资料费等费用由公司给予报销。

第十七条员工自己报名参加与本职工作相关的学历、专业学习培训毕业,将毕业证书原件提交总经办验证并复印备案。其学习考试的学费、书费、考试费及资料费等费用由员工自理,考试通过可报销考试费并给予一定奖励。

第六章服务期限

第十八条本奖励办法涉及的被奖励员工在本公司服务期不得少于三年。

第十九条员工取得相关学历证书或资格证书后,不得将证书外借其他公司。

第二十条服务期内,证书由公司人事行政部统一管理。

第二十一条奖金发放和费用报销前,公司将于员工签署《员工在职进修协议书》,约定相关违约条款。

第七章其他规定

第二十二条所获证书专业须与本人本职的工作相关,不相关则不享受奖励;

第二十三条员工自签署《员工在职进修协议书》后,按照本奖励办法予以奖励。员工以任何理由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或因严重违反规章制度被公司解除劳动合同,需退还公司全部奖金及全额或部分报销

的学习费用,退换的学习费用不超过《员工在职进修协议书》约定的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学习费用,计算公式为:学习费用×(约定服务期-履约服务期)/约定服务期。

第二十四条凡发现造假证书,一经查实需退回公司全部奖金及报销费用,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罚或通报批评。

第八章附则

第二十七条本制度由公司行政人事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八条本制度由公司全体员工负责执行。

第二十九条本办法自年月日起正式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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