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稽查后跨年度账务怎么调整
企业所得税检查后的帐务调整
企业所得税检查后的帐务调整税务机关进行所得税年度汇算检查后,纳税人除了必须按照检查处理决定书补交所得税税款之外,还必须对检查中发现的有关记账错误进行更正和调整,以防止出现明补暗退、前补后退或明退暗补、前退后补等问题。
一般而言,税务机关对企业所得税检查大多是跨年度进行的。
在某些专项检查中,税务机关也可能对纳税人本年度的所得税计缴情况进行检查。
也就是说税务机关进行所得税检查有两种情况:一是对本年度预缴所得税的检查;二是对以前年度的所得税检查。
因此,企业所得税检查后的帐务处理也因两种情况的不同而有所不同。
纳税人按照税务机关的处理及处罚决定补文本年度所得税后的账务处理与企业正常的会计核算并无什么大的区别,仍然可按正常的会计业务进行核算。
因而,这里只讨论跨年度补交所得税后的账务调整。
[例1]:2001年7月,税务稽查机关对某企业进行纳税检查,发现该企业2000年多计提折旧25000元,多计提坏账准备37000元,12月4日购入电脑36500元全部计入管理费。
三项合计,企业少申报计税所得98500元,少缴纳所得税32505元。
税务机关除补税外,并处以少交税款50%的罚款计16252.50元。
企业当即将税款与罚款一并缴纳入库。
企业应进行如下账务处理:1、调整有关账户按照《企业会计制度--会计科目和会计报表》规定,企业应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调整有关账户,其分录为:借:累计折旧 25000坏账准备 37000固定资产 36500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985002、计提应补交的所得税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32505贷: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 325053、结转调整后的利润额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65995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659954、缴纳税款及罚款税收罚款业务发生于2001年,按权责发生制的要求,企业只能确认为2001年会计业务,应作分录为:借:营业外支出 16252.5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 32505贷:银行存款 48757.5分析这一例题,我们会发现企业补交所得税的原因是企业未将某些会计事项与计税利润间的时间性差异因素进行调整。
税务检查的账务调整
遇到财政税收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税务检查的账务调整税务检查的账务调整,是指纳税人根据税务机关检查结果,按照会计制度规定,把存在错误的账务处理调整为正确的账务处理,使账账、账证、账实相符。
正确、及时地调整账务,既可以防止明补暗退,又可避免重复征税,能使税务机关的征收管理资料与纳税人的会计核算资料保持一致。
如果只查补税款而不调整账务,除影响会计核算资料的真实性外,还可能为今后的征收管理造成混乱,下次查账时还可能会出现重复劳动。
第一节账务调整的原则和基本方法一、账务调整原则:1、应符合国家税法和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2、应坚持保证税基的原则,在做补税分录时,同时做增加税基的分录,以防止明补暗退问题发生;3、应坚持账实一致的原则;4、应坚持从简账务调整的原则。
二、账务调整的基本方法:在一个会计年度结账前,税务检查人员查出纳税人的错账或漏账,可以在当期的有关账户直接进行调整。
调整方法主要有:1、冲销调整法:就是先用红字编制与原分录相同的会计分录,冲销原有的记录,然后再用蓝字编制正确的会计分录。
冲销调整法适用于错用会计科目及会计科目正确但核算金额错误的情况。
一般在发现错误且没有影响后续核算的情况下,多使用冲销调整法。
2、补充调整法:按会计核算程序用蓝字编制补充遗漏事项或少记金额的会计分录进行调整,以更正错账,它适用于漏记或错账所涉及的会计科目正确,但核算金额小于应计金额的情况。
3、综合调整法:即补充调整法与冲销调整法的综合运用。
一般在错用会计科目时使用这种方法。
第二节主要地方税种的账务调整方法与查获额的分配一、主要地方税种的账务调整方法:(一)、营业税的账务调整:营业税检查中,对应补缴税款的问题,涉及到账务调整的内容,本年和以前年度的处理方法有所不同。
若查获额在本年度,则账务调整为:①对需要调整查获额的账务借:查获额错计的会计科目贷:主营业务收人其他业务收入固定资产清理②计提查补税金借: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其他业务支出固定资产清理贷:应交税金一一应交营业税一一应交城建税其他应交款一一应交教育费附加若查获额发生在以前年度,则账务调整为:①对需要调整查获额的账务借:查获额错计的会计科目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②计提查补税金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贷:应交税金一一应交营业税一一应交城建税其他应交款 ---应交教育费附加税金补缴账务处理,本年和以前年度一致借:应交税金一一应交营业税一一应交城建税其他应交款一一应交教育费附加贷:银行存款(二)、个人所得税的账务调整:个人所得税检查中,对查补的个人所得税税款,如扣缴入库,账务调整为:借:应付工资(员工个人工资、薪金所得)应付股利(股东个人股息、红利所得)其他应付款一×个人(个人劳务报酬所得)应付利润(承包人承包所得)贷:应交税金一一应交个人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检查中,对按规定计算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查补税款,账务调整为:借:留存利润贷:应交税金一应交个人所得税③税金补缴账务处理 :借:应交税金一一应交个人所得税贷:银行存款(三)、资源税的账务调整①若查获额在本年度,对应补缴的资源税查补税款,账务调整为:借: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销售应税矿产品)生产成本(自产自用矿产品)物资采购(收购未税矿产品)贷:应交税金一一应交资源税②若查获额发生在以前年度,则账务调整为: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销售应税矿产品,销售成本应分摊的自产自用和收购未税矿产品)生产成本(应分摊的自产自用矿产品和收购未税矿产品)物资采购(应分摊的收购未税矿产品)贷:应交税金一一应交资源税③税金补缴账务处理:借:应交税金一一应交资源税贷:银行存款(四)、土地增值税的账务调整①税务检查中,对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连同地上建筑物及其附着物,若查获额发生在本年度,按规定计算应补缴的土地增值税查补税款,账务调整为:借: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房地产开发企业)贷:应交税金一应交土地增值税②若查获额发生在以前年度,则账务调整为: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贷:应交税金一应交土地增值税③税金补缴账务处理:借:应交税金一应交土地增值税贷:银行存款(五)、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的账务调整:①若查获额在本年度,按规定计算应补缴的上述各税查补税款,账务调整为:借:管理费用贷:应交税金一应交房产税一应交城镇土地使用税一应交车船使用税②若查获额发生在以前年度,则账务调整为: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贷:应交税金一应交房产税一应交城镇土地使用税一应交车船使用税③税金补缴账务处理:借:应交税金一应交房产税一应交城镇土地使用税一应交车船使用税贷:银行存款(六)、印花税的账务调整:①若查获额发生在本年度,按规定计算应补缴的印花税查补税款,账务调整为:借:管理费用贷:银行存款②若查获额发生在以前年度,则账务调整为: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贷:银行存款(七)、企业所得税的账务调整:①查获额为本年度事项的账务调整企业所得税实行按年计算、分月或分季预缴的办法,如查获额属于本年度需要调整损益的错漏项目,可直接调整本期损益账户。
税务稽查调账[修改版]
第一篇:税务稽查调账(一)税务稽查调账的必要性税务稽查后的账务调整,它是税收稽查的最后一个环节,税务稽查之后,纳税人除了必须按照税务稽查结论和处理决定书等税务文书补交有关税款之外,还必须对税务稽查中发现的有关错误账务进行更正和调整。
如果纳税人不进行账务调整,那么,不仅可能造成重复征税问题,使纳税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而且会出现明补暗退、前补后退等问题,使税务稽查前功尽弃,进而使国家税收遭致流失。
例:一户亏损的企业,税务稽查在检查以后,调增了它的应纳税所得额,它的亏损数额就应该相应的减少,企业接收到《税务处理决定书》以后并没有进行相关的账务处理,等到第二年进行企业所得税申报的时候,企业的这个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数额还是原来的数额。
……(二)税务稽查调账的依据纳税人调账时是按税法的规定进行账务处理呢,还是按财务会计制度及公认的会计核算原则进行账务处理呢?在税收稽查工作中我们发现,纳税人普遍按照税务人员的要求,按税法的规定进行账务处理,亦即将税法作为账务处理的依据。
不仅如此,很多的税务干部都认为,纳税人在进行税务稽查调账时,应该按税法的规定进行账务处理。
有些涉及税务稽查调账问题的文章,也都地认为,纳税人进行税务稽查调账时,应当将税法作为账务处理的依据。
然而税务稽查调账归根到底,仍然是一种会计核算活动,属于会计核算的范畴,会计主体在进行会计核算时,所依据的就是公认的会计核算原则和国家颁布施行的财务会计制度。
所以,能够作为税务稽查调账依据的只能是那些公认的会计核算原则和财务会计制度。
我国现行税法所规定的“当财务会计制度与税法不一致时,纳税人应当按税法的规定计算缴纳税款”,但在账务处理上则仍可以按会计制度的规定处理。
(三)调账的总体思路..什么样的问题才需要调账呢?分三种情况说明:1、账务处理正确,补税是因为会计与税法的差异不需要对原账务处理进行调整。
例1:A企业2007年应纳税所得额100万元,所得税率33%,经税务稽查后,查出业务招待费超限额10万元、列支赞助支出5万元,未作纳税调整,假设其他方面均无问题。
会计经验:跨年度税务稽查账务调整案例分析
跨年度税务稽查账务调整案例分析
跨年度税务稽查账务调整案例分析
税务机关在对某纳税人1998年度的纳税情况进行纳税检查时,发现该企业上年将基建工程领用的原材料30000元计入生产成本(增值税进项税额已经转出)。
根据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基建工程领用的原材料应记入在建工程,该企业将其列入生产成本,等于虚增了成本,减少了当年利润,应调增在建工程成本,调增上年利润,补交企业所得税,其调账分录如下:
1.调整上年利润
借:在建工程30000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30000
2.补交企业所得税9900元(30000x33%)
借:所得税9900
贷: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9900
3.年末结转本年利润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30000
贷:本年利润30000
应该说明的是,跨年度调账方法只限于跨年度损益事项,即直接影响当年利润的
事项,对于跨年度的非损益事项如应收款、应付款等往来事项仍可按本年度内的调账方法进行账务调整。
此外,还须强调的是,某些时候,纳税人可能需要补交税款,但却无须进行账务调整。
这主要是纳税人对永久性差异进行纳税调整时处理有误而引发的查补税款。
在这种情况下,纳税人只需进行补提税款和缴纳税款的账务处理即可。
小编寄语:会计学是一个细节致命的学科,以前总是觉得只要大概知道意思就可以了,但这样是很难达到学习要求的。
因为它是一门技术很强的课程,主要阐述会计核算的基本业务方法。
诚然,困难不能否认,但只要有了正确的学习方法和积极的学习态度,最后加上勤奋,那样必然会赢来成功的曙光。
天道酬勤嘛!。
案例分析税务稽查后的账务调整
案例分析税务稽查后的账务调整第一篇:案例分析税务稽查后的账务调整案例分析税务稽查后的账务调整税务稽查后的纳税人账务调整是巩固稽查成果、确保国家税收的一个重要环节,对企业来说也至关重要,否则可能会造成明补暗抵、少缴企业所得税等,然而不少企业却没意识到纳税调整的重要性,为此,笔者对企业在税务稽查后未按规定调整账务的情况简要的举例说明:一、将查补的税费直接冲减已经计提的检查年度的税金,造成明补暗抵税款。
例:某县地税稽查局2008年6月在对该辖区某企业2007年度的纳税检查中,查补营业税10000元,企业将查补的税款直接做如下缴税分录:借:应交税费——营业税 10000贷:银行存款10000表面上看,企业已按规定缴纳了税务稽查查补的税款,而实际企业未按规定做提取税款的分录,造成了“明补暗抵”税款的现象。
正确的会计处理为: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10000贷: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10000借: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 10000贷:银行存款10000二、将查补的以前年度的流转税、财产行为税等计入检查年度,造成少缴企业所得税。
例:某县地税稽查局2008年6月在对该辖区某企业2007年度的纳税检查中,查补房产税10000元,企业所得税50000元(查补房产税在企业所得税的检查中已做纳税调减)。
企业将查补的以前年度的房产税等做如下缴税分录:借:管理费用10000贷:应交税费——印花税 10000借:应交税费——印花税 10000贷:银行存款10000从以上分录可以看出,企业将查补的以前年度的房产税列入2008年的期间费用中,而被检查年度2007年,税务机关已将查补的房产税做纳税调减处理,企业上述做法,会造成少缴2008年度企业所得税10000×25%=2500元。
正确的会计分录为: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10000贷:应交税费——房产税10000借:应交税费——房产税10000贷:银行存款10000三、未按规定调账,以后年度按账面弥补亏损,造成少缴企业所得税。
企业如何根据税务稽查结果进行调账
企业如何根据税务稽查结果进行调账税务稽查是国家税务部门对纳税人的税务申报、纳税义务履行情况进行检查、审核和核实的一项重要措施。
税务稽查的目的是确保企业按法律规定缴纳税款,维护税收秩序。
在税务稽查过程中,一些企业可能会面临被要求进行调账的情况,以确保纳税申报的准确性和合规性。
本文将从准备工作、调整流程、纳税申报变更和风险控制等方面探讨企业如何根据税务稽查结果进行调账。
一、准备工作和调整流程在税务稽查结果出来之前,企业需要做好相关准备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点:1. 准备好企业的财务会计资料和税务相关文件,包括凭证、账簿、合同等;2. 对企业的账务进行自查,确保财务会计记录的准确性和合规性;3.与财务团队和税务专业人士沟通,明确税务稽查结果的影响,并了解如何调整。
一旦税务稽查结果出来,企业需要及时进行调整,确保纳税申报的准确性。
以下是一个可能的调整流程:1.分析税务稽查结果:仔细分析税务稽查报告的内容,了解在哪些方面存在问题,需要进行调整。
2.制定调整方案:根据税务稽查结果,制定具体的调整方案。
这涉及到修改会计凭证、调整账簿和财务报表的记录等。
3.调整数据:根据调整方案,对税务稽查结果中存在问题的数据进行调整,确保纳税申报的准确性。
4.重新核算税务申报表:根据调整后的数据进行重新核算,确保纳税申报表的准确填报。
5.内部审查和复核:在进行纳税申报前,进行内部审查和复核,确保调整结果正确无误。
二、纳税申报变更根据税务稽查结果进行调账的一个重要环节是纳税申报的变更。
企业需要根据调整后的数据和财务状况重新核算并填报纳税申报表。
在进行纳税申报变更时,需要注意以下几点:1.确保按照税务稽查结果进行变更:根据税务稽查结果,进行必要的纳税申报变更,确保将调整后的数据正确地体现在纳税申报表中。
2.确保报表准确填报:在填报纳税申报表时,要认真对照纳税申报变更前后的数据和调整内容,确保报表准确填报,不出现漏报、错报等问题。
税务稽查账务调整的方法
税务稽查账务调整的方法税务稽查是一项重要的工作,旨在确保纳税人按照规定的税法缴纳税款并正确申报纳税信息。
税务稽查中,账务调整是保证税务稽查结果准确和公正的重要环节。
本文将介绍税务稽查账务调整的方法,旨在帮助纳税人更好地了解如何进行账务调整,确保纳税合规性。
首先,税务稽查账务调整的方法要建立在准确的核算基础上。
纳税人在进行账务调整之前,应确保其会计记录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这包括确保账簿记录的内容与实际交易相符,审查账户余额是否准确,并核对与主要供应商和客户的发票和对账单等文件。
只有在建立稳固的财务基础上进行账务调整,才能保证调整结果的准确性。
其次,税务稽查账务调整的方法要基于税务法规的要求。
税务法规是指导税务稽查工作的重要依据,纳税人应根据税法要求对账务进行调整。
例如,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应按照税法规定的收入和费用确定净利润,并根据税法的要求计算和申报纳税义务。
在进行账务调整时,将税法规定纳入考虑是确保调整的合规性和合法性的重要步骤。
此外,税务稽查账务调整的方法要遵循税务机关的要求和程序。
税务机关通常会要求纳税人在一定期限内提交相关的财务报表和资料。
纳税人应严格按照税务机关的要求和规定备齐相关的会计凭证、报税申报表和税务清单等文件,确保税务机关能够准确审查和核对纳税人的账务调整结果。
同时,纳税人应积极配合税务机关的稽查工作,并及时提供所需的资料和解释。
另外,税务稽查账务调整的方法要考虑当地的税务政策和实际情况。
不同地区对税务行政的要求和规定可能有所不同,纳税人应熟悉当地的税收政策和规定,并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进行账务调整。
例如,有些地区对某些行业或企业提供税收优惠,纳税人可根据当地政策调整相关账务,以享受相应的税收优惠。
此外,税务稽查账务调整的方法要注重纳税人合规意识的培养和加强。
纳税人应加强税法宣传教育,提高纳税人对税法的理解和遵守意识,并严把账务记录的准确性和合规性。
养成良好的财务管理和记录习惯,及时对账务进行调整和核对,能够更好地应对税务稽查,确保纳税合规性。
企业税务稽查后的账务调整技巧
企业税务稽查后的账务调整技巧在税务稽查实践中,税务稽查稽查机关稽查的账务分为两种情况:一种对本年度的账务进行稽查;另一种是对过去以往年度的账务进行稽查。
因此,税务稽查后的账务调整涉及到本年度的账务调整和跨年度的账务调整。
如果税务稽查机关稽查出的本年度的账务有错误,则企业只要按照红字更正法、补充调整法和综合调整法进行处理,有关红字更正法、补充调整法和综合调整法的详细内容,请参阅本章第三节第二部分年度结账前账务自查,及时账务调整规避纳税盲点的内容。
以下主要介绍税务稽查后的账务调整思路、跨年度账务调整技巧和增值税的账务调整技巧。
(一)税务稽查后的账务调整总思路
笔者认为,税务稽查后的账务调整总思路可以归纳为以下三点:
1、账务处理正确,会计与税法的差异而补税的,不需要对原账务处理进行调整。
例如:A 企业2013 年应纳税所得额100 万元,所得税率25%,经税务稽查后,查出业务招待费超限额10 万元、列支赞助支出5 万元,未作纳税调整,假设其他方面均无问题。
企业列支的业务招待费的账务处理如下:
借:管理费用等1000000
贷:银行存款1000000
企业列支赞助支出的账务处理如下:
借:营业外支出50000
贷:银行存款50000
按会计准则的规定,企业这样的处理是正确,但是税法对业务招待费的列支有限额规定,对赞助支出是不允许税前列支的,那么对于调。
税务稽查实施后的账务调整
税务稽查实施后的账务调整在新的税收征管模式中,税务稽查成为税务机关对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主要监控手段,承担着捍卫新税制的重担。
但从税务稽查实际工作看,存在着重检查轻调帐的处理。
不调帐或不正确调帐,会造成种种问题:第一,使错报税问题会重复反映,甚至会造成重复纳税或明补暗退的情况;第二,使会计核算资料不能正确反映经济业务,这样编制出来的会计报表也是失真的;第三,使利润不真实,不能正确反映纳税单位经营成果,也无法进行正确考核经营业绩。
但通过调帐,既使帐实相符,帐帐相符,帐证相符,保持本年度会计核算资料的真实性和正确性,又使会计核算资料和审查结论协调统一,同时还可以使下年度会计资料相衔接。
下面就调帐问题发表一点浅见,仅供纳税人参考。
首先,在作帐务调整之前,需划清调帐事项与非调帐事项的界线。
具体以财务会计制度为标准,按以下的原则掌握:1、会计核算不符合财务会计制度和税收规定的要求,致使纳税人的会计利润、应纳税所得额和其他应缴的税额发生错误的会计处理,必须进行帐务调整。
例如,将收入挂帐,在成本费用中列支职工福利、多提折旧、多摊成本费用等。
2、会计核算完全符合财务会计制度的要求,但同国家有关税收规定不一致,致使应纳税所得额发生错误的会计处理,不需要进行帐务调整。
应依照税收规定,在申报纳税时,作纳税调整,只调整应纳税所得额。
例如,工资支出、业务招待费、公益及救济性支出等。
3、虽然会计核算不符合财务会计制度的要求,但其核算结果对会计利润、应纳税所得额和各种税款均不影响的,不进行帐务调整。
例如,应在“管理费用”中的支出,记入“经营费用”、“产品销售费用”等。
其次要正确使用调帐的会计科目:1、补、退增值税的帐务调整科目。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发[1998]44号文件)规定,增值税检查后的帐务调整,应设立“应交税金——增值税检查调整”科目,凡检查后调减帐面进项税额或调增销项税额和进项税额转出的数额,借记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凡检查后应调增帐面进项税额或调减销项税额和进项税额转出的数额,借记本科目,贷记有关科目;全部调帐事项入帐后,应结出本帐户的余额,并对该余额进行处理:若余额在借方,全部视同留抵进项税额,按借方余额数,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贷:应交税金——增值税检查调整若余额在贷方,且“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科目无余额,按贷方余额数,借:应交税金——增值税检查调整贷: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若余额在贷方,且“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科目有借方余额,且等于或大于这个贷方余额,按贷方余额数,借:应交税金——增值税检查调整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若余额在贷方,“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科目有借方余额,且小于这个贷方余额,应将这两个科目的余额冲去,其差额贷: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
税务稽查后,企业的账务该怎么处理-【2017至2018最新会计实务】
本文极具参考价值,如若有用可以打赏购买全文!本WORD版下载后可直接修改税务稽查后,企业的账务该怎么处理? 【2017至2018最新会计实务】税务稽查后的账务调整,是指企业对税务稽查中发现的有关错误账务进行更正和调整.实践中,众多企业除了按照税务稽查结论和处理决定书等税务文书补交有关税款之外,往往没有对税务稽查中被税务机关稽查发现的有关错误账务进行更正和调整.如果纳税人不进行账务调整,则可能造成重复征税问题,使纳税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有鉴于此,企业在接受当地税务稽查部门稽查后,如果被税务稽查部门发现的错误账务,依照税收法律的规定,补交税款后,必须要对稽查发现的错误账务进行账务调整,以规避今后税务稽查机关又稽查发现后被重复补税的风险.一、税务稽查后账务调整的依据在税收稽查工作实践中,纳税人普遍按照税务人员的要求,按税法的规定进行账务处理,亦即将税法作为账务处理的依据.不仅如此,很多的税务干部都认为,纳税人在进行税务稽查调账时,应该按税法的规定进行账务处理.这种观点正确吗?分析如下:税务稽查后,纳税人调账时是按税法的规定进行账务处理呢,还是按财务会计制度及公认的会计核算原则进行账务处理呢?笔者认为税务稽查后的账务调整的依据是企业的会计准则及企业会计制度.因为税务稽查后的账务调整归根到底,仍然是一种会计核算活动,属于会计核算的范畴,会计主体在进行会计核算时,所依据的就是公认的会计核算原则和国家颁布施行的财务会计制度.所以,能够作为税务稽查调账依据的只能是那些公认的会计核算原则和财务会计制度.尽管我国现行税法所规定的”当财务会计制度与税法不一致时,纳税人应当按税法的规定计算缴纳税款”,但在账务处理上则仍以按现行的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处理.二、税务稽查后的账务调整技巧在税务稽查实践中,税务稽查稽查机关稽查的账务分为两种情况:一种对本年度的账务进行稽查;另一种是对过去以往年度的账务进行稽查.因此,税务稽查后。
税务稽查后勿忘账务调整(一)【会计实务操作教程】
贷:应交税费———企业所得税 3.75 借:应交税费———企业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 3.75 .企业账务处理错误造成的补缴税款,必须按会计的记账原则对原账 务处理进行调整。 【案例 2】某企业将自产产品用于本企业的办公楼修建,产品成本为 20万元,同类不含税销售价格为 30万元。会计处理为: 借:在建工程 贷:产成品 20 20 3.75
按现行的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处理。 税务稽查后的账务调整技巧 在税务稽查实践中,税务稽查机关稽查的账务分为两种情况:一种对 本年度的账务进行稽查;另一种是对过去以往年度的账务进行稽查。因 此,税务稽查后的账务调整涉及到本年度的账务调整和跨年度的账务调 整。如果税务稽查机关稽查出的本年度的账务有错误,则企业只要按照 红字更正法、补充调整法和综合调整法进行处理即可。如果账务调整涉 及往年,则需根据相关政策进行追溯调整。以下主要介绍税务稽查后的 账务调整思路、跨年度账务调整技巧和增值税的账务调整技巧。 (一)税务稽查后的账务调整总思路 笔者认为,税务稽查后的账务调整总思路可以归纳为以下三点: 1.账务处理正确,由于会计与税法规定的不同而形成差异补税的,不 需要对原账务处理进行调整。 【案例 1】A 企业 2013年应纳税所得额 100万元,所得税率 25%,经税 务稽查后,查出业务招待费超限额 10万元、列支赞助支出 5 万元,未作 纳税调整,假设其他方面均无问题。企业列支的业务招待费的账务处理 如下: 借:管理费用等 10 贷:银行存款 10
原则和国家颁布施行的企业会计准则和财务会计制度。所以,能够作为
税务稽查调账依据的只能是那些公认的会计核算原则、企业会计准则和 财务会计制度。尽管我国现行税法所规定的“当财务会计制度与税法不 一致时,纳税人应当按税法的规定计算缴纳税款” ,但在账务处理上则应
税务稽查后的账务调整依据和技巧
税务稽查后的账务调整依据和技巧税务稽查后的账务调整,是指企业对税务稽查中发现的有关错误账务进行更正和调整.实践中,众多企业除了按照税务稽查结论和处理决定书等税务文书补交有关税款之外,往往没有对税务稽查中被税务机关稽查发现的有关错误账务进行更正和调整.如果纳税人不进行账务调整,则可能造成重复征税问题,使纳税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有鉴于此,企业在接受当地税务稽查部门稽查后,如果被税务稽查部门发现的错误账务,依照税收法律的规定,补交税款后,必须要对稽查发现的错误账务进行账务调整,以规避今后税务稽查机关又稽查发现后被重复补税的风险.一、税务稽查后账务调整的依据在税收稽查工作实践中,纳税人普遍按照税务人员的要求,按税法的规定进行账务处理,亦即将税法作为账务处理的依据.不仅如此,很多的税务干部都认为,纳税人在进行税务稽查调账时,应该按税法的规定进行账务处理.这种观点正确吗?分析如下:税务稽查后,纳税人调账时是按税法的规定进行账务处理呢,还是按财务会计制度及公认的会计核算原则进行账务处理呢?笔者认为税务稽查后的账务调整的依据是企业的会计准则及企业会计制度.因为税务稽查后的账务调整归根到底,仍然是一种会计核算活动,属于会计核算的范畴,会计主体在进行会计核算时,所依据的就是公认的会计核算原则和国家颁布施行的财务会计制度.所以,能够作为税务稽查调账依据的只能是那些公认的会计核算原则和财务会计制度.尽管我国现行税法所规定的"当财务会计制度与税法不一致时,纳税人应当按税法的规定计算缴纳税款",但在账务处理上则仍以按现行的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处理.二、税务稽查后的账务调整技巧在税务稽查实践中,税务稽查稽查机关稽查的账务分为两种情况:一种对本年度的账务进行稽查;另一种是对过去以往年度的账务进行稽查.因此,税务稽查后的账务调整涉及到本年度的账务调整和跨年度的账务调整.如果税务稽查机关稽查出的本年度的账务有错误,则企业只要按照红字更正法、补充调整法和综合调整法进行处理,有关"红字更正法、补充调整法和综合调整法"的详细内容,请参阅本章第三节第二部分"年度结账前账务自查,及时账务调整规避纳税盲点"的内容.以下主要介绍税务稽查后的账务调整思路、跨年度账务调整技巧和增值税的账务调整技巧.(一)税务稽查后的账务调整总思路笔者认为,税务稽查后的账务调整总思路可以归纳为以下三点:1、账务处理正确,会计与税法的差异而补税的,不需要对原账务处理进行调整.例如:A企业2013年应纳税所得额100万元,所得税率25%,经税务稽查后,查出业务招待费超限额10万元、列支赞助支出5万元,未作纳税调整,假设其他方面均无问题.企业列支的业务招待费的账务处理如下:借:管理费用等1000000贷:银行存款1000000企业列支赞助支出的账务处理如下:借:营业外支出50000贷:银行存款50000按会计准则的规定,企业这样的处理是正确,但是税法对业务招待费的列支有限额规定,对赞助支出是不允许税前列支的,那么对于调整的部分,是不需要进行账务调整的,企业在补缴税款的时候,只需补缴的税款进行账务处理即可:借:所得税费用37500[(50000+100000)×25%]贷:应交税费—企业所得税37500借:应交税费—企业所得税37500贷:银行存款375002、企业账务处理错误造成的补缴税款,必须按会计的记账原则对原账务处理进行调整.例如:某企业将自产产品用于本企业的办公楼修建,产品成本为20万元,同类不含税销售价格为30万元,企业的会计处理:借:在建工程200,000贷:产成品200,000像这种情况,增值税法上要视同销售,按照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不视同销售,企业正确的账务处理应是:借:在建工程251,000贷:产成品200,000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51,000(30万×17%)调账:借:在建工程51,000贷:应交税费——增值税检查调整51,0003、对于一些不需要账务调整,但是涉税数据有变化的,也要进行相应的调整,如:亏损数额的调整.(二)税务稽查后的跨年度的账务调整技巧1、涉及的会计科目和调账方法如果税务稽查查出的是上年或以前年度的错误账务处理问题,那么纳税人就必须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会计科目进行调整,应选择"综合调整法"进行调账.因为,在这种情况下,上年度财务决算已经编报,成本费用账户已经结平,没有余额,纳税人不可能再去调整原来的损益类科目,只有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进行调账.2、"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的会计处理本科目核算企业本年度发生的调整以前年度损益的事项以及本年度发现的重要前期差错更正涉及调整以前年度损益的事项.企业在资产负债表日至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之间发生的需要调整报告年度损益的事项,也可以通过本科目核算.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1)企业调整增加以前年度利润或减少以前年度亏损,借记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调整减少以前年度利润或增加以前年度亏损做相反的会计分录.(2)由于以前年度损益调整增加的所得税费用,借记本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等科目;由于以前年度损益调整减少的所得税费用做相反的会计分录.(3)经上述调整后,应将本科目的余额转入"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本科目如为贷方余额,借记本科目,贷记"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如为借方余额做相反的会计分录,本科目结转后应无余额.要特别提醒的是:对以前年度损益这个科目的使用,只适用于损益类科目,比如说,管理费用、主营业务成本,……对于跨年度的非损益类科目,如固定资产、应收账款、应付账款等科目不变.[案例分析1:某企业税务稽查后跨年度的账务调整分析](1)案情介绍税务机关2014年5月对某纳税人2013年度的纳税情况进行纳税检查时,发现该企业2013年将基建工程领用的原材料30000元计入管理费用(增值税进项税额已经转出).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基建工程领用的原材料应记入"在建工程",该企业将其列入管理费用,等于虚增了成本,减少了当年利润,应调增在建工程成本,调增上年利润,补交企业所得税,请问该企业应如何进行账务调整?(2)账务调整分析调整上年利润时:借:在建工程30000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30000补交企业所得税9900元(30000×25%)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7500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7500年末结转本年利润时: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22500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22500[案例分析2:税务稽查某企业以前年度边角料隐瞒销售收入的账务调整分析](1)案情介绍2014年4月,某税务机关在对2013年所得税检查中,发现某企业一项非正常会计分录,借:银行存款;贷:其他应付款.经查证为该企业出售下脚料的业务,共计936000元,税务机关责令该企业补缴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假设不考虑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以及滞纳金和罚款等.该企业为一般纳税人,所得税率25%,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进行所得税会计处理.请问该企业应如何进行账务调整?(2)账务调整分析2014年调整补缴的增值税并结转下脚料收入:借:其他应付款936000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800000应交税费——增值税检查调整136000〔936000÷(117%)×17%〕因该企业下脚料没有单独核算,均已计入产品成本,因此不需要结转成本.税务机关要求该企业以后单独核算下脚料的成本,并在出售时与收入同时结转.假设该企业2013年销售收入为1500万元,发生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230万元,适用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扣除比例为15%,企业当年纳税调增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5万元(230-1500×15%).2014年稽查以上下脚料,增加当年销售收入80万元,2013年可扣除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为(150080)×15%=237(万元),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230万元可全额扣除.则该企业2013年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为80-5=75(万元).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广告费会计与税法形成的暂时性差异可以在以后年度无限期转回.2013年企业已将5万元可抵扣暂时性差异进行了递延所得税的会计处理,即:借:递延所得税资产12500(50000×25%)贷:所得税费用12500则2014年应调整2013年广告费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并计提补交的所得税: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200000贷:递延所得税资产12500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187500(750000×25%)2014年补缴税款时:借:应交税费——增值税检查调整136000应交所得税187500贷:银行存款323500结转"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600000(800000-200000)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600000(三)增值税稽查后的账务调整技巧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应设立"应交税费——增值税检查调整"专门账户核算应补(退)的增值税.凡检查后应调减账面进项税额或调增销项税额和进项税额转出的数额,借记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凡检查后应调增账面进项税额或调减销项税额和进项税额转出的数额,作和上述相反分录.全部调账事项入账后,应结转出本账户的余额,并对该余额进行处理.具体调整技巧如下:1、若余额在借方,全部视同留抵进项税额,按其借方余额数,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贷记本科目.如"应交税费——增值税检查调整"借方余额10万元.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10万元贷:应交税费——增值税检查调整10万元2、若余额在贷方,且"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账户无余额,按其贷方余额数,借记本科目,贷记"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科目.如"应交税费——增值税检查调整"贷方余额10万元,"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账户无余额.借:应交税费——增值税检查调整10万元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10万元"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科目的贷款余额表示当月应缴纳税款10万元.3、若本账户余额在贷方,"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账户有借方余额且等于或大于这个贷方余额,按其贷方余额数,借记本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如"应交税金——增值税检查调整"贷方余额10万元,"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账户余额为借方11万元.借:应交税费——增值税检查调整10万元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10万元先冲减留抵税额10万元.4、若本账户余额在贷方,"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账户有借方余额但小于这个贷方余额,应将这两个账户的余额冲出,其差额贷记"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科目.如"应交税金——增值税检查调整"贷方余额10万元,"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账户余额为借方8万元.借:应交税金——增值税检查调整10万元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8万元——未交增值税2万元先冲抵留抵税额8万元,再补缴税款2万元.。
【会计实操经验】税务稽查后,企业的账务该怎么处理-
只分享有价值的知识点,本文由梁博会计学堂精心收编,大家可以下载下来好好看看!
【会计实操经验】税务稽查后,企业的账务该怎么处理?
税务稽查后的账务调整,是指企业对税务稽查中发现的有关错误账务进行更正和调整.实践中,众多企业除了按照税务稽查结论和处理决定书等税务文书补交有关税款之外,往往没有对税务稽查中被税务机关稽查发现的有关错误账务进行更正和调整.如果纳税人不进行账务调整,则可能造成重复征税问题,使纳税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有鉴于此,企业在接受当地税务稽查部门稽查后,如果被税务稽查部门发现的错误账务,依照税收法律的规定,补交税款后,必须要对稽查发现的错误账务进行账务调整,以规避今后税务稽查机关又稽查发现后被重复补税的风险.
一、税务稽查后账务调整的依据
在税收稽查工作实践中,纳税人普遍按照税务人员的要求,按税法的规定进行账务处理,亦即将税法作为账务处理的依据.不仅如此,很多的税务干部都认为,纳税人在进行税务稽查调账时,应该按税法的规定进行账务处理.这种观点正确吗?分析如下:税务稽查后,纳税人调账时是按税法的规定进行账务处理呢,还是按财务会计制度及公认的会计核算原则进行账务处理呢?笔者认为税务稽查后的账务调整的依据是企业的会计准则及企业会计制度.因为税务稽查后的账务调整归根到底,仍然是一种会计核算活动,属于会计核算的范畴,会计主体在进行会计核算时,所依据的就是公认的会计核算原则和国家颁布施行的财务会计制度.所以,能够作为税务稽查调账依据的只能是那些公认的会计核算原则和财务会计制度.尽管我国现行税法所规定的”当财务会计制度与税法不一致时,纳税人应当按税。
【推荐】跨年度的税务稽查账务调整
跨年度的税务稽查账务调整如果税务稽查是在企业年度会计报表编制以后进行的,即税务稽查查出的是上年或以前年度的错误账务处理问题,那么纳税人就必须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等账户,选择综合调整法进行调账。
因为,在这种情况下,上年度财务决算已经编报,会计账户尤其是成本费用账户已经结平,没有余额,纳税人不可能追到各受表单位收回报表更改(在制度上也是不允许的),纳税人就不可能再通过更动原有错误账户进行调账,只有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进行调账。
相应地,在调账方法上也只能选择综合调整法进行账务调整。
“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属损益类账户,用来核算企业在本年度调整以前年度的损益事项。
该科目的借方发生额反映企业以前年度多计的收益,少计的费用而调整本年度损益的数额;贷方发生额反映企业以前年度少计收益,多计费用而调整本年度损益的数额。
期末,企业应将“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的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后,该科目无余额。
例:税务机关在对某纳税人1998年度的纳税情况进行纳税检查时,发现该企业上年将基建工程领用的原材料30000元计入生产成本(增值税进项税额已经转出)。
根据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基建工程领用的原材料应记入“在建工程”,该企业将其列入生产成本,等于虚增了成本,减少了当年利润,应调增在建工程成本,调增上年利润,补交企业所得税,其调账分录如下:1.调整上年利润借:在建工程30000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300002.补交企业所得税9900元(30000×33%)借:所得税9900贷: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99003.年末结转本年利润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30000贷:本年利润30000应该说明的是,跨年度调账方法只限于跨年度损益事项,即直接影响当年利润的事项,对于跨年度的非损益事项如应收款、应付款等往来事项仍可按本年度内的调账方法进行账务调整。
此外,还须强调的是,某些时候,纳税人可能需要补交税款,但却无须进行账务调整。
税务机关税检查后企业应该如何调账
税务机关税检查后企业应该如何调账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增值税⽇常稽查办法》规定,增值税⼀般纳税⼈在税务机关对其增值税纳税情况进⾏检查后,凡涉及增值税涉税账务调整的,应设⽴“应交税费——增值税检查调整”专门账户。
凡检查后应调减账⾯进项税额或调增销项税额和进项税额转出的数额,借记有关科⽬,贷记本科⽬;凡检查后应调增账⾯进项税额或调减销项税额和进项税额转出的数额,借记本科⽬,贷记有关科⽬;待全部调账事项⼊账后,应结出本账户余额,并对该余额进⾏处理,处理之后,本账户⽆余额。
值得关注的是,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般纳税⼈发⽣偷税⾏为如何确定偷税数额和补税罚款的通知》的规定,偷税款的补征⼊库,应当视纳税⼈不同情况处理。
即:根据检查核实后纳税⼈当期全部的销项税额与进项税额(包括当期留抵税额),重新计算当期全部应纳税额,若应纳税额为正数,应当作补税处理,若应纳税额为负数,应当核减期末留抵税额。
因此,对于该⽂所述企业在8⽉份少记的收⼊造成漏记的增值税,不管税务机关的纳税检查是在企业上年度会计决算编报之前还是之后进⾏,都应通过“应交税费——增值税检查调整”科⽬。
该科⽬的余额按照以上所述的原则进⾏处理,不能以税务机关的纳税检查是在企业上年度会计报表决算之后进⾏的,作为直接补税的依据。
根据应付税款的规定,涉及企业所得税的,还应设⽴“所得税”科⽬,该科⽬借⽅反映企业根据纳税所得计算出的所得税额,贷⽅反映税收减免或退回的所得税额。
该科⽬余额在借⽅,⽉末应将其借⽅余额转⼊“本年利润”科⽬,结转后该科⽬⽆余额。
“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属于损益类科⽬。
核算企业本年度发⽣的调整以前年度损益的事项。
其借⽅发⽣额,反映企业以前年度多计收益、少计费⽤⽽调整以前年度损益的数额;贷⽅发⽣额反映企业以前年度少记收益、多计费⽤调整以前年度损益的数额。
在处理补或退所得税等有关项⽬后,企业应将“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的余额转⼊“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结转后,该科⽬⽆余额。
税务稽查后账务调整
税务稽查账务调整当公司接受税务稽查后,发现公司在税务上有违法、违规现象,那么公司会收到《税务处理决定书》或《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对存在的问题的错漏账项进行更正和调整。
同时接受税务机关的处罚,它是执行税务检查处理决定的一项重要内容。
税务稽查账务调整的必要性在税务检查中,查出来的大量错漏税问题,多数情况是因为账务处理造成的,一般都反映在会计账簿、会计凭证、和会计核算资料上,所以在查补纠正过程中必将涉及到收入、成本、费用、利润及税金等调整问题,如果检查后仅仅只补回税款,不将纳税人的错漏的账项纠正调整过来,使得错误延续下去,随着时间的推移,势必会导致新的错误,明补暗退或重复征税的现象必然发生,正面资料和征税金额不相衔接。
因此,查账后的调整账务,实质是查账工作的继续。
税务稽查账务调整的基本要求1.账务处理的调整与现行财务会计准则相一致,要与税法的有关会计核算相一致。
2.与会计原理相符合。
3.从实际出发,简便易行。
税务稽查账务调整的基本原则税务稽查后调整账务时,应坚持恢复事务本来的面目,错在哪。
就在哪纠正,从而消除账面的虚假数字,真实的反映会计核算的情况,使调整账务后的账面反映的应纳税额与实际税额相一致。
具体来说,应区别不同年度、不同情况进行不同的处理。
(—)、本年度错漏账目的调整本年度发生的错漏账目,只影响本年度的税收,应按正常的会计核算程序和会计制度,调整与本年度有关的账目,以保证本年度的应交税费和财务成果真实、正确。
对商品和劳务税、财产税和其他各检查的账务调整,一般不需要计算分摊,凡查补本年度的是商品及劳务税、财产税和其他税,只需要按会计核算程序,调整本年度相关账户即可。
但对一般增值税纳税人,应设立“应交税费-增值税检查调整”专门账户核算应补(退)增值税。
凡检查后应调减账面进项税额或调增销项税额和进项税额转出的税额,借:有关账户,贷记:本账户。
凡检查后应调增账面进项税额或调减销项税额和进项税额转出的税额,借:本账户,贷记:有关账户。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
税务稽查后跨年度账务怎么调整如果税务稽查查出的是上年或以前年度的错误账务处理问题,那么纳税人就必须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会计科目进行调整,应选择综合调整法进行调账。
因为,在这种情况下,上年度财务决算已经编报,成本费用账户已经结平,没有余额,纳税人不可能再去调整原来的损益类科目,只有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进行调账。
1、涉及的会计科目和调账方法
如果税务稽查查出的是上年或以前年度的错误账务处理问题,那么纳税人就必须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会计科目进行调整,应选择综合调整法进行调账。
因为,在这种情况下,上年度财务决算已经编报,成本费用账户已经结平,没有余额,纳税人不可能再去调整原来的损益类科目,只有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进行调账。
2、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的会计处理
本科目核算企业本年度发生的调整以前年度损益的事项以及本年度发现的重要前期差错更正涉及调整以前年度损益的事项。
企业在资产负债表日至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之间发生的需要调整报告年度损益的事项,也可以通过本科目核算。
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
(1)企业调整增加以前年度利润或减少以前年度亏损,借记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调整减少以前年度利润或增加以前年度亏损做相反的会计分录。
(2)由于以前年度损益调整增加的所得税费用,借记本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等科目;由于以前年度损益调整减少的所得税费用做相反的会计分录。
(3)经上述调整后,应将本科目的余额转入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
本科目如为贷方余额,借记本科目,贷记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