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用爆炸物品使用现场登记表
火工品安全管理制度(3篇)
火工品安全管理制度1、火工品包括炸药、雷管、导火索、导爆索、非电导爆系统、起爆药和爆破剂。
2、火工品仓库由项目部协同地方民爆部门负责管理,设于施工现场,位置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要求。
3、爆破器材储存于干燥的仓库内,温度保持在18-30℃,库内设消防设备,不同性质的炸药分开;雷管和炸药分库储存。
雷管和炸药严禁同车运输。
4、爆破施工,在进行爆破作业之前,要取得当地公安部门的批准,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并向公安局申请购买、运输、储存及使用爆炸品的许可证。
5、加强火工品的管理,实行《爆炸物品使用管理登记本》使用制度。
程序如下:(1)使用火工品时,应由施工作业队根据爆破设计工程技术人员计算的当天“爆炸物品用量设计表”,提出当日爆炸物品使用的申请计划,填写“爆破现场使用爆炸物品申请表”,交由物资部门审核后,签发意见,并经现场安全人员签字后,由指定的领料员到库房领取。
库房发料后,要填写“发放爆炸物品登记表”,由领取人员签字。
(2)爆炸物品领回后,根据每一班组当次使用情况进行下发,填写“领回爆炸物品发放登记表”,并由班组领料员签字。
(3)班组当次使用情况,填写“爆炸物品现场使用情况记录表”。
(4)施工作业队将当天剩余物品交回仓库,不得在工地留存过夜,并填写“爆炸物品退料登记表”。
6、爆破器材堆垛不得过大、过高(炸药、导火索堆垛不宜超过____米高,雷管堆垛不宜超过____米高);进入爆破器材库房(特别是电雷管库房)人员不得身着化纤服装,不得穿带铁钉皮鞋,不得在库房内使用无线电通讯设备;库内不得有散落的爆炸物或药粉、粉尘。
7、严禁私存用、截留、藏匿、出售、转让、倒卖和以物易物。
8、严格遵守规定的爆破作业时间,并告示当地居民及施工人员,设置醒目标志牌,放炮时设专人警戒。
9、爆破工要持证上岗,装药过程中不能抽烟,放炮前要对炮眼连线进行逐孔检查,点炮前要由专职安全检查其他人员及所有机械设备是否撤至安全地带。
2024年民用爆炸物品购买、储存制度(二篇)
2024年民用爆炸物品购买、储存制度1、购买民用爆炸物品由专人(采购员)持购买证、本人身份证和上次购买后逐日消耗登记表到派出所办理准购手续,严禁别人代办。
2、由厂方派专车(符合安全条件)运输,严禁搭乘客和其它物品,相抵触的爆炸物品不能同车装运。
3、卸装入库时必须清仓盘库,由保管员清点登记入库。
保管员、采购员、运输人员、押运人员、押运员应在入库登记上签字。
4、卸装入库时要设立警戒线,禁止无关人员靠近。
5、购进的民爆物品必须储存在专用库房内,相抵触的爆炸物品应分库存放,严禁混放。
6、民用爆炸物品库房内不能存放其它物品。
7、库区应设立警示标志,严禁在库房内住宿和进行其它活动。
2024年民用爆炸物品购买、储存制度(二)引言:民用爆炸物品的购买与储存制度是为了确保公众的安全以及防止潜在的危险情况的发生而制定的法规和规定。
在2024年,随着科技的不断进步和社会的发展,民用爆炸物品的购买和储存制度也需要不断完善和更新。
本文将从背景、原则、制度内容等多个层面对2024年民用爆炸物品购买和储存制度进行详细介绍。
第一章:背景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和社会的进步,人们对民用爆炸物品的需求也逐渐增加。
爆竹、烟花、烟火等民用爆炸物品已经成为了人们庆祝节日、举办活动等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然而,这些爆炸物品一旦使用不当或存放不当,就可能对公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造成严重威胁。
因此,制定和完善民用爆炸物品购买和储存制度,迫在眉睫。
只有通过严格的规定和监管,才能有效减少潜在的危险,确保公众的安全。
第二章:原则1. 安全第一原则:公众的安全和人身财产的利益始终是最重要的。
所有的购买和储存活动都必须遵循这一原则,确保人们的安全没有任何危险。
2. 规范管理原则:建立明确的规章制度,明确民用爆炸物品的购买和储存行为的要求和限制。
通过规范管理,可以减少潜在的危险和事故的发生。
3. 惩罚与奖励原则:对于违反购买和储存制度的行为,应予以严厉的处罚。
同时,对于积极履行购买和储存义务的个人和单位,应给予相应的奖励和表彰,增强大家的责任感和积极性。
《爆破器材安全管理办法[1]》
《爆破器材安全管理办法[1]》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严格管理施工单位爆炸物品,预防被盗、丢失和爆炸事故发生,防止被敌对分子和其他利用进行破坏活动,保障施工现场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的规定,结合工程建设的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爆炸物品,是指在工程建设中使用的各类炸药、雷管、导火索、导爆索、非电导爆系统、起爆药、爆破剂等爆破器材和公安机关认为需要管理的其他爆炸物品。
第三条施工现场爆炸物品的安全管理工作应贯彻“从严管理,依法监督,方便生产,保障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主管领导负责制。
爆炸物品使用单位的主管领导人对爆炸物品的安全管理工作负总责,物资管理部门的主管领导人负责购买、运输、储存过程中的安全工作,爆破作业单位的主管领导人负责使用过程中的安全工作。
为了切实加强爆炸物品的安全管理,应逐级成立爆炸物品安全管理领导小组,由项目部的主要领导者任领导小组组长。
第四条必须依照本办法及有关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制定各个岗位的安全责任制,教育职工严格遵守执行,并设专门机构或专人进行监督检查。
第二章爆破器材的管理第五条必须建立验收、领发、检查、看守等各项安全管理制度。
保证爆炸物品不发生被盗、被抢、丢失、失火、滥发、误发等问题。
第六条爆炸物品仓库保管员和看守员应挑选政治可靠、责任心强并经公安机关培训,取得合格证的正式职工担任。
(一)仓库保管员的主要职责是,按照国家和上级关于爆炸物品管理的法规、规定,严格执行领发制度,保管好库内的爆炸物品。
具体任务是:1.负责爆破器材的入库检验、保管、发放和统计工作。
2.负责按照领导审批的品名、数量发放爆炸物品;3.负责建立和填写收发爆炸物品的工作台账,并做到日清月结,账物相符;4.负责库区的安全防范工作,落实防盗、防火、防爆等措施;5.负责库房内发生的紧急事件的前期处置工作,并及时报告领导;6.接受上级领导和公安机关的检查、指导,整改不安全隐患。
爆破物品登记管理制度
爆破物品登记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爆破物品的管理,提高安全生产水平,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危险物品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爆破作业的单位和个人,包括但不限于爆破公司、矿山企业、建筑施工单位等。
第三条爆破物品是指能够引发爆炸的物质,包括炸药、雷管、起爆药、引爆装置等。
第四条爆破物品的管理应当遵循“谁使用、谁管理”的原则,由使用单位对爆破物品进行登记管理。
第五条爆破物品的登记管理应当严格依据本制度的规定进行,确保爆破作业安全、合法。
第二章爆破物品登记第六条爆破物品登记应当包括爆破物品的名称、型号、数量、生产日期、检验报告等信息。
第七条使用单位在接收爆破物品时,应当对其进行详细登记,确保爆破物品的来源清晰可查。
第八条爆破物品的存储应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确保爆破物品的安全性。
第九条使用单位应当对爆破物品进行定期检查,确保其状态良好,不存在损坏、泄露等情况。
第十条爆破物品的使用应当遵守相关安全操作规程,确保爆破作业安全进行。
第三章爆破物品使用第十一条使用爆破物品进行爆破作业前,应当向有关部门报备,经审核符合安全要求后方可使用。
第十二条爆破作业现场应当设立专门的爆破物品存放区,对爆破物品进行隔离存放,确保安全。
第十三条爆破作业现场应当配备专业人员对爆破物品进行操作,确保操作规范、安全。
第十四条爆破作业应当遵守相关的爆破方案,确保爆破作业的安全、效果。
第十五条爆破作业完成后,应当及时清点爆破物品,进行登记存档,确保爆破物品的完好。
第四章爆破物品报废处理第十六条爆破物品因达到使用寿命、损坏等原因需要报废时,应当及时报废,禁止继续使用。
第十七条报废的爆破物品应当按照相关法规进行处理,确保不对环境造成污染。
第十八条报废的爆破物品应当进行详细的登记记录,包括报废原因、数量、处理方式等信息。
第十九条使用单位应当建立爆破物品报废台账,定期清点报废爆破物品,确保及时处置。
民用爆炸物品购买、储存制度(2篇)
民用爆炸物品购买、储存制度1、购买民用爆炸物品由专人(采购员)持购买证、本人身份证和上次购买后逐日消耗登记表到派出所办理准购手续,严禁别人代办。
2、由厂方派专车(符合安全条件)运输,严禁搭乘客和其它物品,相抵触的爆炸物品不能同车装运。
3、卸装入库时必须清仓盘库,由保管员清点登记入库。
保管员、采购员、运输人员、押运人员、押运员应在入库登记上签字。
4、卸装入库时要设立警戒线,禁止无关人员靠近。
5、购进的民爆物品必须储存在专用库房内,相抵触的爆炸物品应分库存放,严禁混放。
6、民用爆炸物品库房内不能存放其它物品。
7、库区应设立警示标志,严禁在库房内住宿和进行其它活动。
民用爆炸物品购买、储存制度(2)主要是指对普通市民购买和储存爆炸物品的相关规定和制度。
这些制度的目的是确保公众的安全,防止非法使用和滥用爆炸物品。
一般来说,民用爆炸物品的购买和储存受到严格的法律和管理规定。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制度:1. 购买许可证:购买特定种类的爆炸物品通常需要获得政府的购买许可证。
这需要通过申请并经过背景调查和安全审查。
2. 购买渠道限制:一般情况下,民用爆炸物品的销售通常限制在特定的许可证持有人或特定的经销商。
普通市民通常无法直接购买。
3. 数量和储存限制:爆炸物品的购买数量可能受到限制,以确保不会出现数量过多的风险。
此外,储存爆炸物品通常也需要遵守相应的安全规定,例如储存在特定的容器、地点或设施中。
4. 使用限制:民用爆炸物品通常只能用于特定的目的,例如烟花爆竹只能在特定的节日或庆典期间使用。
同时,可能也会有使用时间和场所的限制。
5. 管理和监督:政府通常会设立专门的部门或机构来管理和监督民用爆炸物品的购买和储存。
他们会进行安全检查、审查申请和许可证,并对违规行为进行惩罚或责任追究。
请注意,具体的民用爆炸物品购买和储存制度可能因国家、地区或法律法规的不同而有所差异,上述内容仅作为一般参考。
在具体情况下,应根据当地的法律和规定来遵守。
火工品管理规定
火工品安全管理办法为严格爆炸物品管理,预防丢失、被盗和爆炸事故的发生,防止被敌对分子和其它犯罪分子利用进行破坏活动,保障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及总公司、局有关爆炸物品管理的有关规定,结合项目部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购买、领取、储存、使用爆炸物品的单位,必须按照技术操作规程,建立岗位责任制,涉爆作业的四大员(采购员、保管员、爆破员、监炮员)必须由政治可靠,责任心强,身体健康,并经公安机关培训取得合格证书的人员担任。
设备物资部负责对“四大员”进行登记备案、并建立档案。
二、公安派出所是项目部火工品管理的职能部门,对本项目部范围内的火工品统一管理、监督、检查、指导、执行和落实奖罚的有关事宜。
三、火工品的选址建库由项目部提出建库计划,将库房管理、防火制度等有关资料报经公安局审核批准,并将批准的手续妥善保存,以备查用。
四、库房标准、安全防护设施达到总公司公安局、局公安处及当地公安局的有关规定或要求。
五、火工品库房修建过程中,严格按土木工程标准施工,项目部职能部门负责监督检查。
六、火工品库房建好后,由职能部门牵头报经当地公安局批准后,方可使用。
七、安全防护设施必须齐全,性能可靠,机具材料到位。
八、火工品的购买由派出所、设备物资部负责,必须先向地方公安局申请领取《爆炸物品购买证》并认真填写《爆炸物品购买申请表》,批准后,方可购买。
九、火工品库房昼夜都要有人值班,切实保证施工队的领用及火工品的安全。
十、各队领取爆炸物品必须填写《领取爆炸物品申请表》,经审批后方可领取。
在装药前1小时内到炸药库凭《领取爆炸物品请表》领取火工品。
火工品领取人员必须办理采购员证。
装药完成后半小时内把剩余的火工品送回炸药库,办理退库手续。
并把填好的《爆炸物品消耗登记表》一并送到炸药库。
提前领取或滞后退回的按私自存放火工品处理。
十一、相抵触的火工品必须分车运输,且必须采用专车专运,不可同其它物品混运,必须有专人押送,司机和押送人员禁止抽烟。
爆炸物品使用单位登记表
爆炸物品使用单位登记表
状态:有效()注销()
爆炸物品使用单位登记表填写说明
注:表格中墨体字体链接点与民用爆炸物品信息管理系统WEB查询系统相链接;仿宋字体链接点与派出所信息系统相链接。
1、单位名称:要写全称,与工商营业执照名称一致;
2、法人代表: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
3、地址:要写明所在地的区、县、乡、镇、村的名称;
4、电话号码:指程控直拨电话号码;
5、使用场所:使用爆炸物品的具体地点;
6、爆破员、安全员:填写人员数量;
7、主管部门:指上一级的主管单位;
8、批准单位:指归口主管单位;
9、四邻距离:指距使用单位东、西、南、北四个方位重10、要建筑物的距离,单位是米;
11、核定使用品种:指经公安机关批准使用爆炸物品的品种;
12、专用库室:是指供使用单位爆炸物品的储存单位库房的编号及相应的储存品种及设计容量,号码由单位自己编排;
13、保卫处科或安全负责人意见:同意或不同意,并填写审查人员职务、姓名、审查日期;
14、单位负责人意见:同意或不同意,并填写单位审查人员姓名、职务及审查日期;
15、公安机关审核意见:指所在地公安分县局的意见,同意或不同意,并填写审查人员姓名及审查日期;
16、备注:注明负责安全监管责任的公安机关名称,并写明主管领导及主管民警姓名;
17、状态:分为有效、注销两种。
民用爆炸物品检查记录表
8、库区配备2条(含)以上大型犬作为看护犬:是□否□;
9、工作日志是否如实记录民用爆炸物品进出库数量、流向和储量,每天核对民用爆炸物品库存情况:是□否□;
10、防雷设施是否经有关部门检验合格:是□否□;
11、登记进出民爆仓库人员情况:是□否□;
12、内、外两层门锁钥匙由双人分别保管,开启门时两人应同时在场:
2、储存库是否实行24h专人值守,每班值班守护人员不少于3人,其中1人值守报警值班室:是□否□;
3、报警值班室是否安装防盗门和防盗窗:是□否□;
4、报警值班室是否有防侵犯设施和自卫器具:是□否□;
5、报警值班室是否按照要求严禁设置床铺:是□否□;
6、报警值班室是否安装值班报警电话并保持畅通:是□否□;
民用爆炸物品检查记录表
企业单位名称
(盖章)
企业负责人
电话
单位地址
企业类型
民用爆炸物品生产单位□民用爆炸物品销售单位 □
检查项目
检查内容与结果
备注
资质情况
安全生产许可证、销售许可证情况:有□无□过期□
储存环节
1、是否有安全评价机构出具的、符合《爆破作业单位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安全评价导则》的安全评价报告:有□无□;
是□否□;
13、防盗窃、防抢劫、防破坏的应急预案:是□否□;
14、库存账面炸药与实际库存数量是否相符:是□否□;
15、库存账面雷管与实际库存数量是否相符:是□否□;
督导检查意见检Fra bibliotek人员:年月日
承诺采取的整改措施
单位负责人签字:
年月日
本登记表一式二联:第一联由从业单位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留存并检查整改情况,第二联由从业单位留存并落实整改意见。
爆破器材管理办法
民用爆炸物品管理办法(试行)为加强本项目部火工产品的安全管理和爆破作业管理,规范审批领用管理程序和爆破作业的协调管理,根据《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爆破安全规程》、《爆破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标准》等国家法规、标准的有关规定,以及指挥部《民用爆炸物品管理制度》的要求,对火工产品的审批领用及爆破作业管理制定本办法。
一、管理职责对民用爆炸物品的领、存、用、退、运输及施工现场临时存放实行“谁使用、谁管理、谁负责”的管理原则,项目部相关部门履行相应范围内的管理职责。
1、物资设备部:对民用爆炸物品领、存、用、退、运输等过程进行监管,根据需求计划联系民用爆炸物品购进,建立领、清、退管理档案,建立民用爆炸物品物资管理台帐.2、调度室:做好爆破作业全过程协调、沟通,传递爆破作业具体时间与相关信息。
3、工程部职责:负责民用爆炸物品使用计划的编报,对民用爆炸物品现场规范使用进行监管,对现场使用情况进行记录,对爆破作业的进行协调管理,并做好爆破清场警戒的管理检查工作.4、架子队:落实爆破人员的资质,严禁无爆破操作证的人员进行爆破作业,禁止违章操作,按照相关的管理规定对民用爆炸物品领、存、用、退等过程进行规范管理,明确责任人,将责任层层落实。
填写民用爆炸物品的申请单、领用审批单、爆破通知单、使用登记表等相关记录表格,并做好使用情况记录。
5、技术部职责:负责工程爆破的方案设计、上报,对民用爆炸物品的使用计划进行审查,对爆破效果进行检查、总结提出改进意见,指导爆破作业;负责制定盲炮处理的技术措施,进行盲炮处理的技术指导。
6、安全环保部:对民用爆炸物品领、存、用、退、运输等过程进行安全监管,负责民用爆炸物品的现场使用安全管理,对爆破作业安全进行监督检查.二、采购申请计划1、火工产品的采购数量按实际用量申报。
首先由架子队进行使用计划申报,工程管理部对民爆物品实际用量进行核算,交技术部进行审查校核后,交给物资设备部。
2、物资设备部采购员根据技术部审查后的统购计划,制订出火工产品采购计划表,经物资设备部部长、项目经理(或其授权人)审批后,方可进行采购。
民爆物品流向登记制度范文
民爆物品流向登记制度范文民爆物品流向登记制度篇1一、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库房;严禁在库房内吸烟、用火及进行其他活动。
二、必须做好民用爆炸物品的出入库登记,认真登记并有效管理民用爆炸物品的流向,流入、流出、和库存的民用爆炸物品应与登记记录的内容一致。
民用爆炸物品流向登记的记录应保存2年以上备查。
必须保证能随时接受公安机关监督检查。
三、民用爆炸物品入库时,保管员应按送交的品种、规格、数量与入库人员当而清点,确认无误后才能入库,并及时办理入库验收凭证,由双方核实签字,入库完毕;入库产品应具有验收合格证。
出库后返回产品也应有验收手续方可入库;拆包的产品应另库存放;对验收不合格产品不得存放,应妥善处理。
四、民用爆炸物品出库时,应先由保卫人员查验领取人员的有效身份证件,检查提货车辆是否符合有关运输要求,是否有押运员随车押运;然后由保管员再次核对以上信息,并核对领取凭证是否真实、有效,按领取单所列品名、规格、数量,现场清点核对发放,由装卸工按要求文明装卸。
五、保管员做好出库登记。
登记出库日期、时间、提货单号、提货车号、品名、规格、数量等,相关人员签名。
六、如发现手续不完整或出库凭证有差错或非专用运输车或无押运员随车押运的应拒绝发放,并报告单位领导。
七、严禁在库房内开箱拆包。
需取出产品时,应在仓库管理人员监督下,将产品箱移至库房防护屏障外指定地点进行;应使用不产生火花的启箱工具。
八、民用爆炸物品应先进先出,按出厂时间和有效期的先后顺序发放。
九、通过信息采集手持机按时上报民用爆炸物品出入库数据,确保上报数据信息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十、出入库应在白天进行,暴雨及雷电等恶劣天气下,不准出入库。
十一、严禁穿带钉子的鞋和化纤衣服进入库房;严禁将手机等通讯工具带入库房。
十二、民用爆炸物品要做到日清月结,帐、卡、物相符,发现民用爆炸物品丢失、短少、被盗,必须立即向单位领导和当地公安机关报告。
民爆物品流向登记制度篇21、设备、设施齐全有效,而且要养犬,实行“人防、技防和犬防”三结合,严格控制民爆物品流向,防患于未然。
民爆物品安全管理制度
目录民爆物品安全管理基本制度 (2)一、库房选址 (2)二、库房建设 (2)三、库区安全消防设施 (2)四、炸药购买和运输入库 (3)五、使用 (3)储存库安全管理制度 (4)储存库装卸管理制度 (6)储存库定员定量制度 (6)储存库爆炸物品流向管理制度 (7)储存库消防管理制度 (8)爆破员岗位责任 (9)监炮员岗位职责 (10)仓库保管员岗位职责 (10)仓库值班员岗位职责 (11)押运员岗位职责 (13)爆破员安全操作规程 (13)监炮员安全操作规程 (14)民爆物品申领、退库流程及注意事项 (15)民爆物品安全管理基本制度根据国家民用爆炸物品管理的有关规定和工作实际,制定以下制度。
一、库房选址一般要求炸药库周围300米范围内要远离居民区,200米范围内不能有公路,远离公路选址需经公安部门同意批准.也可参照《危险品储存库区1。
1级建筑物的外部距离》标准执行.二、库房建设库房建设包括炸药库房、雷管库房、警卫室、库房隔离网、避雷针、进场便道等库房建设、布局要按公安部门的要求建设,雷管库和炸药库要分开,炸药库和雷管库周围要用铁丝网等全封闭隔离,库区大门警卫室设在库房隔离网外面远离雷管库一侧,避雷针设在库区周围海拔较高的地方,并接线入地.进入库区的便道需修开阔平整,以防止炸药雷管运输过程中颠簸剧烈发生意外,库房周围50米范围内不得有林木生长,否则应予以清除,以防雷电传递.三、库区安全消防设施1、库区安全消防设施配置工作,要做到人防、物防、技防、犬防、消防工作全面到位,库区设管理人员1名,属于项目部正式员工,且需接受当地公安机关的安全管理培训并取证;库区喂养警卫犬1只,加强戒备;炸药库和雷管库库房门口挂设报警器,当有异常时,报警器自行报警;库区设置各类消防器材,消防砂、消防桶、消防铲、消防水、灭火器一应齐全.2、进入库区的便道左侧设置“库房重地、闲人免进"标识牌,警示闲杂人等远离库区;库区大门左侧树立入库人员须知,明确进入库区人员资格、进入库区注意事项;警卫室、炸药库、雷管库门牌标识清楚,警卫室悬挂民用爆炸物品管理制度、库房管理人员岗位职责和权限等标牌,库区选择合适位置设置多处防火标识等。
2024年爆炸物品出入库检查登记制度(2篇)
2024年爆炸物品出入库检查登记制度一、背景与目的爆炸物品的合理管理和安全使用一直是社会稳定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保障。
为了规范爆炸物品的出入库流程,提高管理效率和安全性,2024年起,我们将推行爆炸物品出入库检查登记制度。
该制度的目的是确保爆炸物品出入库的合法合规性,以保障社会的安全与稳定。
二、适用范围和内容1. 适用范围:该制度适用于所有使用、生产、储存、运输、销售等环节中涉及爆炸物品的单位和个人。
2. 内容:(1)出入库登记制度:所有爆炸物品的进出库必须进行登记,包括物品名称、数量、时间、出入库人员等相关信息。
(2)检查制度:对于出入库的爆炸物品,必须进行检查,确保其完整性和安全性。
(3)存储要求:对于入库的爆炸物品,必须按照相应的规定进行储存,包括温度、湿度、防火防爆等要求。
(4)运输要求:对于出库的爆炸物品,必须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运输,确保安全无事故发生。
(5)销售监管:对于销售的爆炸物品,必须对出售方进行登记并进行监管,防止非法渠道的销售和使用。
三、实施措施1. 法律法规的制定和宣传:制定相关法律法规,明确爆炸物品的出入库管理要求和责任追究机制,并通过宣传教育,让相关人员了解和遵循相关法律法规。
2. 设立监管机构和人员:设立专门的爆炸物品出入库监管机构和配备专业的监管人员,负责制定和执行出入库检查登记制度。
3. 出入库登记系统的建立:建立统一的爆炸物品出入库登记系统,包括电子化管理和实物登记,确保信息的完整性和真实性。
4. 检查和核查流程的建立:建立出入库检查和核查流程,包括现场检查、对账核对等环节,确保出入库信息的准确性和一致性。
5. 监督与处罚机制的建立:建立监督与处罚机制,对违反出入库检查登记制度的单位和个人进行相应的处罚,包括罚款、吊销执照等。
四、预期效果1. 管理效率的提升:通过统一的出入库登记制度,能够提高爆炸物品的管理效率,减少人力资源的浪费,提高工作效率。
2. 安全防范的加强:通过出入库检查和登记制度,能够确保爆炸物品的安全性和完整性,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公众的安全。
民爆物品现场登记表
当日送货量 炸药 (㎏) 电管 (发)
实际用量 炸药 (㎏) 电管 (发)
退库量 炸药 (㎏) 电管 (发)
爆破员签字 安全员签字 监管员签字
放炮时间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用药量 (㎏) 日期 年 月 日 85# 84# 85# 84# 85# 84#
现场负责人
当日送货量 炸药 (㎏) 电管 (发)
实际用量 炸药 (㎏) 电管 (发)
退库量 炸药 (㎏) 电管 (发)
爆破员签字 安全员签字 监管员签字
放炮时间 用药量 (㎏) 日期 年 月 日 85# 84# 85# 84# 85# 84#
现场负责人
当日送货量 炸药 (㎏) 电管 (发)
实际用量 炸药 (㎏) 电管 (发)
退库量 炸药 (㎏) 电管 (发)
爆破员签字 安全员签字 监管员签字
开山爆破公司民爆物品现场登记表
使用单位: 日期 年 月 日 当日送货量 炸药 (㎏) 电管 (发) 实际用量 炸药 (㎏) 电管 (发) 退库量 炸药 (㎏) 电管 (发) 安全员签字 监管员签字 85# 84# 85# 84# 85# 84# 现场负责人 爆破员签字
放炮时间 用药量 (㎏) 日期 年 月 日
放炮时间 用药量 (㎏) 85# 84# 85# 84# 85# 84#
现场负责人
雷 管 编 号
雷 管 编 号
雷 管 编 号
雷 管 编 号
民用爆炸物品现场接收、发放、使用、清退记录表(1)【模板】
民用爆炸物品现场接收、发放、使用、清退记录表(1)爆破作业现场一次(段)起爆最大药量记录表(2)项目技术负责人:安全监理:检查签字:编制说明一、本记录包括爆炸物品现场接收、发放、使用、清退记录表(1)和爆破作业现场一次(段)起爆最大药量记录表(2)。
(一)表(1)填写要求1、接收情况:是指配送单位将爆炸物品运送到爆破作业现场后,爆破作业单位有专人进行收存保管的爆破器材。
(1)炸药一栏要求接收单位将申报配送到现场的炸药规格型号、重量分别填写(如乳化φ32mm24kg、铵油φ65mm960kg);若接收其他品种炸药的情况填写在其他栏内(如水胶φ32mm、2#岩石φ65mm等)。
(2)起(传)爆器材栏中导爆管和导爆索按长度单位计量,单位m;其他栏:可填写其他品种的传爆材料(如导火索等)。
(3)起(传)爆器材栏中接收的导爆管雷管中,秒:应按毫秒、半秒、秒分别填写;段:为延时段别,用阿拉伯数字表示0段或1段、2段、3段等;米:为导爆管长度,用阿拉伯数字表示3米、5米等;发:为数量副词(如毫秒5段3米20发);编码:按雷管外壳轴线方向排列布置的数字顺序填写(如*********,其中66是指第66发,后两位数包括0-99共100发,本栏中一格只能填写100发连号雷管,否则应另填写一格)。
2、发放、使用情况:是指现场保管员在爆破作业时发放给爆破员(领取)使用的爆炸物品的情况记录;(1)组序:爆破员现场领用爆破器材的顺序次数,用阿拉布数字1、2、3……表示,每次领用的爆破器材为一组;(2)孔数:领用一组爆破器材装填的炮孔数量;(3)孔深:领用一组爆破器材装填的炮孔深度,若深度不同时,可按相同深度分别记录,如1.5米—4孔、2米—6孔等;(4)单孔装药量:领用一组爆破器材装填的单个孔药量,单孔装药量不同时,可按相同装药量分别记录,如0.5kg—4孔、1kg—6孔等;(5)雷管数:领用一组爆破器材的雷管数;(6)雷管编码:按领用一组的雷管编码顺序号填写;(7)爆破员签字:领用一组爆破器材的爆破员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