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市政府秘书长、副秘书长和办公厅主任、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市政府政务新闻宣传工作的通知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市政府政务新闻宣传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重庆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4.03.10•【字号】渝办发[2004]55号•【施行日期】2004.03.1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新闻出版正文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市政府政务新闻宣传工作的通知(渝办发[2004]55号)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为了准确、及时、充分宣传市政府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的方针政策和市委的重大决策,以及市政府在经济社会发展和稳定中所采取的重大措施,为我市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经市政府同意,现将进一步规范市政府政务新闻宣传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市政府政务新闻宣传工作的主要内容(一)市政府和市政府部门新闻发布会的组织实施。
(二)《政府工作报告》落实情况的新闻宣传工作。
(三)市政府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的宣传。
(四)市政府阶段性重要工作的宣传。
(五)市政府领导同志重要活动的宣传。
(六)市政府领导同志接受新闻记者专访。
(七)市政府重要政务新闻报道稿的审查把关。
(八)市政府领导同志交办的其他新闻宣传任务。
(九)新闻媒体公开报道及各类《内参》反映情况的调查处理。
二、市政府政务新闻宣传工作的职责分工(一)市政府政务新闻宣传工作在市委宣传部的统一领导下,由市政府办公厅负责统筹协调,由市政府新闻办和市政府办公厅综合秘书处按领导的指示承办。
(二)市政府的对外宣传工作由市政府新闻办(市委外宣办)负责。
(三)市政府领导同志的外事活动宣传由市外办负责。
(四)新闻媒体公开报道的有关情况的跟踪督办工作由市政府督查室负责。
(五)新闻媒体的各类《内参》反映情况的办理责任按市政府领导的批示落实。
三、市政府政务新闻宣传工作要求(一)市政府和市政府部门新闻发布会1.市政府新闻发布会由负责市政府办公厅常务工作的副秘书长本人或委托有关负责人发布新闻。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市政府秘书长、副秘书长和办公厅主任、副主任分工的通知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市政府秘书长、副秘书长和办公厅主任、副主任分工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重庆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2.03.29•【字号】渝办发[2012]94号•【施行日期】2012.03.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市政府秘书长、副秘书长和办公厅主任、副主任分工的通知(渝办发〔2012〕94号)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现将市政府秘书长、副秘书长和办公厅主任、副主任的分工调整情况通知如下:陈和平同志(市政府秘书长、办公厅主任,市政府参事室主任)负责协助市政府领导处理市政府日常工作,主持市政府办公厅全面工作,负责组织市政府全体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市长办公会议,负责协调市长、副市长的日常活动安排及市政府的全市性重大活动安排,负责协调处理机构编制工作,协助市长联系人大、政协、民主党派和工商联工作,联系市政府研究室,分管市政府驻外办事处和市政府督查室工作。
崔坚同志(市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厅副主任,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负责协助分管副市长处理财政、税务、国资工作,负责市政府办公厅常务工作,主持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全面工作;完成市长、副市长、秘书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张明树同志(市政府副秘书长、市政府驻北京办事处主任)主持市政府驻北京办事处全面工作;完成市长、副市长、秘书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涂经平同志(市政府副秘书长)负责协助分管副市长处理教育、科技(知识产权)、卫生、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体育、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档案、保密、参事、文史、修志、红十字会工作;完成市长、副市长、秘书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廖庆轩同志(市政府副秘书长)负责协助分管副市长处理农业及农村、农机、民政、街道、乡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再就业、水利、林业、扶贫开发、供销社、残联、老龄、行政学院工作;完成市长、副市长、秘书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市二届人大三次会议第76号建议的复函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市二届人大三次会议第76号建议的复函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重庆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5.07.18•【字号】渝办议[2005]30号•【施行日期】2005.07.1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市二届人大三次会议第76号建议的复函(渝办议[2005]30号)罗荣汉代表:您在市二届人大三次会议上《关于依法理顺我市供水系统管理体制的建议》(第76号)收悉。
市政府办公厅高度重视,在书面征求市编办、市市政委、市水务集团等部门和单位意见基础上,对您提出的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
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2000年市级机构改革时,市委、市政府在《重庆市市政管理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中,规定“市市政管理委员会是主管全市市政基础设施维护、自来水、燃气、供热、环境卫生管理和城市市容环境综合整治以及城市综合执法工作的市政府组成部门”,此规定明确了市市政委对自来水等工作的行业行政管理职能。
市水务集团履行政府赋予的主城区供排水设施建设、生产经营管理和政府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管理运作、对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以及享有政府授权范围内的供排水特许经营的责权。
实践证明,这种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组建的新型企业集团公司,有效地实现了政企分开,有效地构筑了我市供排水一体化建设经营管理的投融资平台,促进了我市水务事业的发展。
对市水务集团等涉水企业的管理问题,市委、市政府按照中央的精神和我市的实际,对我市包括市水务集团在内的大型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集团由市国资委作为国有资产的出资人,由市国资委实行人、事、资产的一体化管理。
管人,就是集团领导人员由市国资委按程序直接考察任免,报市委、市政府备案;管事,就是拟定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改革的方针、政策及企业改革、改制的实施方案,推进现代企业制度建设等;管资产,就是对企业集团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进行考核,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市政府常务会议邀请政协委员列席会议有关建议的复函-渝办函[2009]25号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市政府常务会议邀请政协委员列席会议有关建议的复函正文:----------------------------------------------------------------------------------------------------------------------------------------------------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市政府常务会议邀请政协委员列席会议有关建议的复函(渝办函〔2009〕25号2009年4月17日)刘绍璋同志:您提出的“进一步推进我市民主政治进步,打造阳光政府,恢复市政府常务会议邀请政协常委、委员,市政府参事和人大代表列席会议”(《人民建议摘报第9期》)建议收悉。
市政府办公厅对此高度重视,经认真研究,现函复如下:一、市政府常务会议在推行政务公开,接受社会监督方面所做的工作市政府历任领导都十分重视和大力推行政务公开,接受社会公众监督,对此采取了很多务实措施并不断予以完善。
凡市政府重大决策一律按照《重庆市人民政府重大决策程序规定》(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189号)由市政府常务会议集体讨论决定,需提交市政府全体会议决定的,召开市政府全体会议议决。
市政府常务会议由市政府行政首长代表本级政府对重大事项行使决策权,市政府分管领导和秘书长协助行政首长决策,每次会议安排了市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厅副主任,16个市政府组成部门、直属机构和金融机构的主要负责人和1位市政府参事、1位市政府法律顾问固定列席会议,每位列席人员都能在会上充分发表自己的意见。
同时每次市政府常务会议还邀请了市政府新闻办以及中央在渝媒体和市内的主要媒体共8家新闻单位记者固定列席会议,接受社会监督。
据向兄弟省市了解,这在全国的省市中也是仅有的。
同时,市政府还通过政府网站、报刊、广播、电视等媒体以及举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公众通报有关事项,大力推行政务公开。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市政府发展研究中心组成人员的通知(2010)-渝办发[2010]361号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市政府发展研究中心组成人员的通知(2010)正文:----------------------------------------------------------------------------------------------------------------------------------------------------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市政府发展研究中心组成人员的通知(渝办发〔2010〕361号)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因人事变动,经与有关方面协商并经市政府同意,调整市政府发展研究中心组成人员。
现将调整后的组成人员名单通知如下:主任:童小平市政府副市长副主任:陶长海市政府副秘书长陈澍重庆社科院院长(常务副主任)肖长富重庆社科院副院长陈红重庆社科院副院长张波重庆社科院副院长常务委员:熊娅市委研究室副主任陈新民市委财经办副主任吴刚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陈元春市财政局副局长蔡永生市经济信息委副主任时琳琳市教育纪工委书记张文市科委副主任张其悦市城乡建委主任助理艾吉人市交委副巡视员张泽洲市农委副主任刘天高市商委副主任陈渝市外经贸委副主任王廷彦市公安局副局长涂红剑市国安局副局长李宪市监察局副局长袁天长市民政局副局长张立维市司法局副局长冉隆江市人力社保局副局长张定宇市国土房管局局长曹光辉市环保局局长王岳市规划局副局长李勇市市政委副主任吴盛海市水利局副局长马岱良市文化广电局纪委书记尹祖海市卫生局副局长田恒轩市人口计生委主任助理欧会书市移民局副局长张海清市政府外事侨务办副主任郭翔市工商局副局长左军市质监局副局长吕厚宜市统计局总统计师王定国市旅游局副局长王义北市扶贫办主任许光洪市政府研究室副主任朱建市中小企业局局长助理(副厅级)李新明两江新区管委会副主任彭小民北部新区党工委书记汪夔万万州区政府常务副区长刘仪黔江区政府副区长吴孟萍渝中区政府常务副区长高洪波江北区政府副区长何勇九龙坡区政府常务副区长王君成江津区政府副区长XXX 合川区政府常务副区长巴川江永川区政府常务副区长郭汝德大足县委常委李大光荣昌县政府副县长卢鹏飞城口县政府县长李成群武隆县政府副县长田波忠县政府副县长陈孟文云阳县政府副县长何平巫山县政府县长王杰秀山县政府县长陈航彭水县政府县长孟东方市社科联副主席兼秘书长吴康明重庆行政学院常务副院长易小光市综合经济研究院院长陈忠工行市分行行长助理方振东后勤工程学院副院长陈德敏重庆大学常务副书记李明西南大学副校长杨新民重庆师范大学副校长王崇举重庆工商大学校长朱新才重庆理工大学校长孙芳城重庆三峡学院院长孙泽平重庆文理学院院长丘斌人行重庆营管部副主任焦清平重庆保监局副局长汤淇中国电信重庆公司总经理赵江平重庆机场集团总经理秘书长:张波(兼)市政府发展研究中心下设联络处,负责日常工作,联络处设在重庆社科院。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重庆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重庆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重庆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3.06.08•【字号】渝府办发[2013]141号•【施行日期】2013.06.08•【效力等级】地方工作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人力资源综合规定正文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重庆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渝府办发〔2013〕141号)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市第四次党代会精神,适应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需要,经市政府同意,成立重庆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现将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通知如下:组长:黄奇帆市政府市长副组长:翁杰明市政府常务副市长XXX 市政府副市长成员:欧顺清市政府秘书长、办公厅主任艾扬市政府副秘书长丁先军市编办主任沈晓钟市发展改革委主任XXX 市财政局局长沐华平市经济信息委主任周旭市教委主任程志毅市城乡建委主任滕宏伟市交委主任夏祖相市农委主任王廷彦市公安局常务副局长李维超市监察局局长林育均市司法局局长陈元春市人力社保局局长张定宇市国土房管局局长史大平市环保局局长曹光辉市规划局局长谭大辉市市政委主任汪俊市文化广电局局长屈谦市卫生局局长卢建辉市审计局局长黄波市工商局局长张宗清市质监局局长张晓涛市政府法制办主任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研究部署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强法治政府建设任务,制订依法行政总体规划和实施计划;协调、指导、考评、督促、总结全市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各项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办公室设在市政府法制办,由张晓涛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3年6月8日。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市老龄工作委员会组成人员的通知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市老龄工作委员会组成人员的
通知
佚名
【期刊名称】《重庆市人民政府公报》
【年(卷),期】2003(000)020
【摘要】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因人员变动和工作需要,经征求有关方面意见,市政府决定对重庆市老龄工作委员会组成人员作相应调整,现将调整后的名单通知如下:主任:陈光国市政府副市长副主任:王越市政府副秘书长魏长述市民政局局长史锦杰市劳动保障局局长陈和平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委员:刘庆渝市委宣传部副部长蒋远武市级机关党工委副书记沈晓钟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邓卓明市委教工委委员吴实再市民宗委副主任贺自力市司法局政治部主任
【总页数】1页(P37-37)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D669.6
【相关文献】
1.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福建省老龄工作委员会组成人员的通知 [J], ;
2.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重庆市推行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的通知 [J],
3.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重庆市老龄工作委员会成员单位和组成人员的通知 [J],
4.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重庆市农村经济监测评价考核办公室组成人员及
机构设置的通知 [J],
5.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市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和市妇女权益保障委员会组成人员的通知 [J], ;
因版权原因,仅展示原文概要,查看原文内容请购买。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市政府加强菜园坝地区综合整治通告的通知-渝办发[2000]42号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市政府加强菜园坝地区综合整治通告的通知正文:----------------------------------------------------------------------------------------------------------------------------------------------------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市政府加强菜园坝地区综合整治通告的通知(渝办发[2000]42号)菜园坝地区是我市最大的陆路客运交通枢纽,是重庆火车站和重庆汽车站等重要交通站点所在地。
一段时间以来,菜园坝地区交通秩序、治安秩序混乱,市容环境卫生较差,违规、违法经营行为屡禁不止,愈演愈烈,已严重危及到菜园坝地区客运交通枢纽功能的正常发挥,侵害了广大旅客和群众的合法权益,损害了重庆直辖市的整体形象。
为了规范菜园坝地区的交通秩序、治安秩序、经营秩序和城管秩序,发挥好客运交通枢纽的集散辐射功能,提高城市综合管理水平,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菜园坝地区综合整治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要求,市政府决定对菜园坝地区进行集中整治。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整治工作的目标和步骤整治工作目标:通过全面贯彻、落实《通告》精神,规范菜园坝地区客运市场经营行为,打击违法经营和惩治犯罪,提高城市综合管理水平。
整治工作范围:重点对菜园坝地区违反《通告》的各类行为进行整治。
全市各区县(自治县、市)范围内各汽车站、火车站都属整治范围。
整治工作从2000年4月10日起至2000年12月31日止,分两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从2000年4月10日起至2000年6月30日止,为集中整治阶段;第二阶段从2000年7月1日起至2000年12月31日止,为巩固、总结和建章建制阶段。
第一阶段分两步进行:(一)2000年4月1日至4月10日,做好治理整顿前的宣传动员和自查自纠工作。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成员的通知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成员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重庆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7.07.12•【字号】渝办发[2007]191号•【施行日期】2007.07.1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成员的通知(渝办发〔2007〕191号)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因人事变动和工作需要,经与有关方面协商并经市政府同意,调整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组成人员。
现将调整后的组成人员名单通知如下:主任:黄奇帆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副主任:王学斯市政府副秘书长周勇市委宣传部副部长钟燕市教委副主任周泽扬重庆师范大学校长委员:王玉祥市经委副主任彭长健市公安局副局长王永武市民政局副局长陈大炜市财政局副局长王金林市人事局副局长石华平市劳动保障局副巡视员鲁荣平市市政委副主任余昌平市交委党委副书记杨孝荣市信息产业局副局长陈国华市商委副主任温俊华市文化广电局副局长尹祖海市卫生局局长助理杨选民市政府金融办副主任王雯市外办副主任杨清明市文明办副主任冯建新重庆广电集团(总台)副总裁李晞朦市工商局副局长缪超群市新闻出版局副局长李渝志市质监局副局长王定国市旅游局局长助理赵江平重庆机场集团董事长江国芳重庆港务物流集团党委副书记王曙东市邮政公司总经理张翅翔市通信管理局副局长余世琳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张小良重庆日报报业集团副总编万明春市教育科学研究院院长陈德敏重庆大学副校长陈时见西南大学副校长黎新第重庆师范大学教授陈德华重庆教育学院继续教育学院院长二○○七年七月十二日。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市政府发展研究中心成员的通知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市政府发展研究中心成员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重庆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8.05.09•【字号】渝办发[2008]142号•【施行日期】2008.05.0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市政府发展研究中心成员的通知(渝办发〔2008〕142号)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根据工作需要,经市政府同意,调整市政府发展研究中心成员。
现将调整后的成员名单通知如下:主任:童小平市政府副市长常务副主任:陈澍重庆社科院院长副主任:罗广市政府副秘书长肖长富重庆社科院副院长孟东方重庆社科院副院长陈红重庆社科院副院长常务委员:熊娅市委研究室副主任陈新民市委财经办副主任吴刚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刘卫东市经委副主任时琳琳市教委主任助理潘复生市科委副主任赵立华市国安局副局长李宪市监察局副局长姜祖清市民政局纪检组长张立维市司法局副局长陈元春市财政局副局长纪涛市人事局副局长周平市劳动保障局副局长董建国市国土房管局副局长张兴魁市建委副主任扈万泰市规划局副局长潘毅琴市市政委副主任章勇武市交委副主任罗德市信息产业局副局长吴盛海市水利局副局长谢金峰市农业局副局长范光明市商委副主任王济光市外经贸委副主任张洪斌市文化广电局副局长尹祖海市卫生局副局长田恒轩市人口计生委副主任欧会书市移民局副局长洪亮市外办副主任沈金强市环保局副局长李川渝市统计局副局长李明富市工商局副局长喻维嘉市质监局副局长王定国市旅游局副局长唐步新市扶贫办副主任刘文耀市政府研究室副主任王任林市中小企业局副局长易小光市综合经济研究院院长吴康明重庆行政学院副院长彭小民北部新区管委会副主任白文农万州区政府副区长吴孟萍渝中区政府副区长秦大春九龙坡区政府副区长许金刚江津区政府副区长张德宽永川区政府副区长江涛大足县政府县长郑平巫山县政府县长张奎人行重庆营管部副主任秦士由重庆保监局副局长雷玲工行市分行副行长陈德敏重庆大学副校长李明西南大学副校长颜虹重庆师范大学副校长黄大勇重庆工商大学副校长方振东后勤工程学院副院长刘全利重庆工学院院长詹培民重庆三峡学院院长孙泽平重庆文理学院院长邹炳煊市电信公司总经理赵江平重庆机场集团总经理秘书长:孟东方(兼)中心下设联络处,联络处设在重庆社科院,负责中心日常工作。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市政府驻外办事处工作的通知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市政府驻外办事处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重庆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5.09.07•【字号】渝办发[2005]196号•【施行日期】2005.09.0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市政府驻外办事处工作的通知(渝办发[2005]196号)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2000年机构改革,市政府驻外办事处(以下简称办事处)由市政府办公厅统一管理。
几年来,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市政府办公厅认真做好指导、管理与服务工作,理顺工作关系,加强协调力度,严格管理与监督,实行工作目标考核,切实解决困难和问题,办事处干部职工的精神面貌发生了较大变化,各项工作成效明显,上了一个新的台阶。
但是,还存在着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是:有的领导班子凝聚力不强,内部管理较松懈,缺乏监督制约机制;业务工作发展不平衡,招商引资、劳务输出、处理历史遗留问题工作实效存在差距;干部队伍结构不尽合理,人员老化,熟悉经济工作的人员缺乏等。
为了更好地发挥办事处作用,经市政府领导同意,现就进一步做好办事处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办事处工作的指导思想和主要职责(一)办事处工作的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坚持科学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认真履行办事处职责,强化招商引资、经济协作的职能,充分发挥办事处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加强与所在地区的合作交流,把办事处建成对外开放的窗口。
(二)办事处的工作职责1.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及时收集、整理和上报政务信息,提高信息工作质量,为市委、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市政协及市级有关部门提供有价值的综合信息。
2.主动加强与所在地区党委、政府的联系和沟通,积极开展工作。
3.加强与所在地区的经济联系,开展招商引资,开拓市场,促进重庆市与所在地区的经济合作。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重庆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重庆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1.10.29•【字号】渝府办发〔2021〕115号•【施行日期】2021.10.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国家公务员管理,机关工作正文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重庆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渝府办发〔2021〕115号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培育建设的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加强我市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培育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经市政府同意,将重庆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更名为重庆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培育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并调整组成人员。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组成人员组长:唐良智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市长副组长:王赋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陆克华市政府副市长蔡允革市政府副市长成员:欧顺清市政府秘书长、办公厅主任汪夔万市政府副秘书长周青市政府副秘书长,市招商投资局局长岳顺市政府副秘书长杨琳市政府副秘书长章勇武市商务委主任马然希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政府新闻办主任董建国市发展改革委主任黄政市教委主任蓝庆华市经济信息委主任郭金严市公安局副局长唐步新市民政局局长种及灵市司法局局长商奎市财政局局长黎勇市人力社保局局长扈万泰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局长吴盛海市生态环境局局长常斌市住房城乡建委主任谢礼国市城市管理局局长许仁安市交通局局长路伟市农业农村委主任刘旗市文化旅游委主任黄明会市卫生健康委主任冉进红市应急局局长王雯市政府外办主任唐英瑜市市场监管局局长丁洪市体育局局长黄可市统计局局长阮路市金融监管局局长曾菁华市中新项目管理局局长代小红市大数据发展局局长巴川江市政府口岸物流办主任李雷霆市知识产权局局长何毅市贸促会会长许光烈重庆市税务局局长山巍重庆海关关长黄茂军渝中区政府区长张国智大渡口区政府区长陶世祥江北区政府区长肖庆华沙坪坝区政府区长李顺九龙坡区政府区长王茂春南岸区政府区长黄祖英北碚区政府区长廖红军渝北区政府区长贾晖巴南区政府区长罗蔺两江新区管委会主任左永祥重庆高新区管委会主任二、主要职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工作安排;统筹推进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培育建设工作;审议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培育建设重大事项;协调解决相关重大问题。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重庆市打击非法金融活动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重庆市打击非法金融
活动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重庆市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12.05.31
•【字号】渝办发[2012]176号
•【施行日期】2012.05.31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机关工作
正文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重庆市打击非法金融活动领
导小组成员的通知
(渝办发〔2012〕176号)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因人事变动和工作需要,经与有关方面协商并经市政府同意,对重庆市打击非法金融活动领导小组成员进行调整。
现将调整后的组成人员名单通知如下:组长:凌月明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欧顺清市政府副秘书长
徐代银市政府副秘书长、市信访办主任
罗广市金融办主任
成员:王建东市纪委常委、市监察局副局长
梅XXX 市信访办副主任
黄伟市公安局副局长
石樵市财政局局长助理
冯邦富市地税局总会计师
陈速市工商局副局长
熊建扩市金融办纪检组长
刘卫东市物价局副局长
文天平市政府新闻办副主任
罗蔺市政府法制办副主任
陈胜才市检察院副检察长
吴继生市高法院副院长
谢红华国家计算机网络应急技术处理协调中心
重庆分中心主任
楚龙春人行重庆营管部副主任
丁灿重庆银监局副局长
彭镇华重庆证监局局长助理
焦清平重庆保监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
办公室设在市金融办,由罗广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一二年五月三十一日。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重庆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和重庆市减灾委员会组成机构及人员的通知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重庆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和重庆市减灾委员会组成机构及人员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1.05.31•【字号】渝府办发〔2021〕57号•【施行日期】2021.05.3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突发事件应对,地质灾害,国家公务员管理正文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重庆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和重庆市减灾委员会组成机构及人员的通知渝府办发〔2021〕57号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为进一步优化完善重庆市安全生产委员会、重庆市减灾委员会运行机制,经市政府同意,对重庆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和重庆市减灾委员会组成机构及人员进行调整。
现将调整后的组成机构及人员名单通知如下:一、重庆市安全生产委员会(一)组成人员主任:唐良智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市长常务副主任:王赋市委常委、秘书长,市政府常务副市长副主任:郑向东市政府副市长杨琳市政府副秘书长冉进红市应急局局长成员:市教委、市经济信息委、市民政局、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委、市城市管理局、市交通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委、市商务委、市文化旅游委、市卫生健康委、市应急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人民防空办、市能源局、市监狱局、市林业局、市残联、市地勘局、重庆海事局、重庆煤监局、市气象局、市通信管理局、市邮政管理局、成都铁路监管局、民航重庆监管局、市消防救援总队、市公安交管局、市公路事务中心、市港航海事事务中心、市道路运输事务中心、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总队、长江重庆航道局主要负责人;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委政法委、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民族宗教委、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人力社保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国资委、市体育局、市供销合作社、市工商联、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科协、市红十字会、重庆市税务局、重庆银保监局、重庆海关、重庆铁路办事处、市地震局分管负责人。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重庆市统筹城乡户籍制度改革领导小组的通知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重庆市统筹城乡户籍制度改革领导小组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重庆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0.08.04•【字号】渝办发[2010]218号•【施行日期】2010.08.04•【效力等级】地方工作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人力资源综合规定正文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重庆市统筹城乡户籍制度改革领导小组的通知(渝办发〔2010〕218号)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我市统筹城乡户籍制度改革已进入全面实施阶段,为确保工作顺利推进,经与有关方面协商并经市政府同意,成立重庆市统筹城乡户籍制度改革领导小组,统一组织领导全市户籍制度改革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全市户籍制度改革的具体组织实施。
现将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组成人员名单和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领导小组组成人员组长:黄奇帆市政府市长副组长:童小平市政府副市长刘学普市政府副市长陈和平市政府秘书长、办公厅主任成员单位:市委政法委、市发展改革委、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经济信息委、市教委、市城乡建委、市农委、市商委、市外经贸委、市民政局、市人力社保局、市国土房管局、市规划局、市市政委、市水利局、市卫生局、市人口计生委、市移民局、市国资委、市工商局、市统计局、市林业局、市金融办、市中小企业局、重庆警备区、市总工会。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组成人员及任务分工(一)组织领导。
主任:陈和平市政府秘书长、办公厅主任副主任:杨庆育市发展改革委主任XXX 市公安局局长主任助理:凌凡市政府办公厅副主任(二)机构设置及任务分工。
按照工作需要,办公室下设五个工作组,负责日常工作运转。
1.综合协调组。
由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徐强任组长,抽调市发展改革委3人、市公安局3人组成。
具体职责任务:一是上传下达,统筹协调,全程督办检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相关工作;二是组织实施户籍制度改革宣传工作;三是统计、分析、核算户籍制度改革相关数据;四是及时反映户籍制度改革实施动态,起草综合文件资料;五是掌握研究户籍制度改革实施中存在的问题,为领导小组决策提供建议。
省政府副秘书长级别,秘书长和办公厅主任的区别
省政府副秘书长级别,秘书长和办公厅主任的区别
简单来讲,省委秘书长、省委办公厅主任、省政府秘书长、省政府办公厅主任这四个职务都是正厅级,
省委秘书长,正厅级,负责整个省委大院的大管家,服务于所有常委而且是省委沟通省辖地级市的直接联系人,所以省委秘书长一般都担任省一级的常委,所以是副省级。
(类似于中办主任,是正部级,但是主任担任书记处书记或者是政治局委员的话就是副国级)。
省委办公厅主任,正厅级,一般由省委副秘书长兼任,服务省级常委的秘书,文字报告,文章,讲话等等。
省直的一部分部门一般也都是由省委副秘书长兼任(例如:兼任省委政研室主任,省信访局局长等的都是正厅级),没有明确正厅级的省委副秘书长,是副厅级。
省委办公厅副主任也是副厅级。
省政府秘书长,是正厅级,但是省政府秘书长一般情况下都是省政府党组成员,所以是正厅级享受副省级待遇。
省政府秘书长是省政府的大管家。
省政府副秘书长,明确正厅级的就是正厅级,正厅级的一般都有兼职,(例如:省政府办公厅主任,省委省政府接待办主任,省政府驻京办主任等都是正厅级),没有明确正厅级的,就是副厅级。
省政府办公厅主任是正厅级,由省政府副秘书长兼任。
省政府办公厅副主任是副厅级,1名副主任各自负责一名副省长的的日常工作,办公厅内设各处室负责文字起草,收发,下达省政府文件等等工作。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重庆市推行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的通知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重庆市推行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重庆市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13.06.26
•【字号】渝府办发[2013]162号
•【施行日期】2013.06.26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机关工作
正文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重庆市推行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的通知
(渝府办发〔2013〕162号)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根据工作需要和人员变动情况,市政府决定对重庆市推行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进行调整。
现将调整后的组成人员名单通知如下:组长:翁杰明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欧顺清市政府秘书长
李维超市纪委副书记、市监察局局长
成员:XXX 市财政局局长
周旭市教委主任
夏祖相市农委主任
王廷彦市公安局常务副局长
左奇市监察局副局长
刘涛市民政局局长
陈元春市人力社保局局长
张定宇市国土房管局局长
史大平市环保局局长
曹光辉市规划局局长
谭大辉市市政委主任
屈谦市卫生局局长
廖庆轩市国资委主任
黄波市工商局局长
张宗清市质监局局长
蓝庆华市统计局局长
刘旗市旅游局局长
张晓涛市政府法制办主任
路伟市物价局局长
何力市政府督查室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政府督查室,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何力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市监察局监察综合室主任龚晓莉任办公室副主任。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3年6月26日。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重庆市水土保持委员会成员的通知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重庆市水土保持委员
会成员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重庆市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13.05.06
•【字号】渝府办发[2013]110号
•【施行日期】2013.05.06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机关工作
正文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重庆市水土保持委员会成员
的通知
(渝府办发[2013]110号)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因人事变动和工作需要,经市政府同意,调整市水土保持委员会组成人员。
现将调整后的组成人员名单通知如下:
主任:张鸣市政府副市长
副主任:屈增国市政府副秘书长
王爱祖市水利局局长
成员:汪钦琳市发展改革委党组成员、市统筹办副主任
何志明市财政局副局长
蔡永生市经济信息委副主任
丛钢市城乡建委副主任
李关寿市交委总工程师
刘保国市农委总农艺师
许金刚市国土房管局党组成员、市农村土地整治中心主任
张勇市环保局副局长
邱建林市规划局副局长
邓美荣市水利局局长助理
陈顺市移民局副局长
杜士才市林业局总工程师
市水土保持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水利局,由邓美荣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3年5月6日。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张明树、王学斯分工调整的通知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张明树、王学
斯分工调整的通知
佚名
【期刊名称】《重庆市人民政府公报》
【年(卷),期】2007(000)002
【摘要】渝办发〔2007〕6号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因人事变动和工作需要,现将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张明树、王学斯的分工调整通
知如下:
【总页数】1页(P32-32)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D625
【相关文献】
1.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市政府部分副秘书长分工调整的通知 [J],
2.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市政府副秘书长王爱祖分工的通知 [J],
3.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何智亚、谭大辉分工调整的通知[J], ;
4.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胡咏副秘书长分工及吴连帆副秘书长分工调整的通知[J], ;
5.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黄奇帆副市长分工及甘宇平、吴家农副市长、吴连帆、雷尊宇、王耘农副秘书长分工调整的通知 [J], ;
因版权原因,仅展示原文概要,查看原文内容请购买。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重庆市推行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的通知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重庆市推行政务公开工作领导
小组组成人员的通知
佚名
【期刊名称】《重庆市人民政府公报》
【年(卷),期】2005(000)008
【摘要】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为进一步加强对全市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和协调,市政府决定对重庆市推行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调整。
现将调整后的组成人员名单通知如下:组长:黄奇帆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副组长:陈和平市政府秘书长李昌伦市纪委副书记、市监察局局长崔坚市政府副秘书长成员:于学信市发展改革委主任吴冰市经委主任欧可平市教委主任文强市公安局副局长
【总页数】1页(P38-38)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D67
【相关文献】
1.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重庆市推行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的通知 [J],
2.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推行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的通知 [J], ;
3.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市精神病防治康复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的通知[J], ;
4.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治理整顿土地市场秩序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的通知 [J], ;
5.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省推行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的通知[J], ;
因版权原因,仅展示原文概要,查看原文内容请购买。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市政府秘书长、副秘书长和办公
厅主任、副主任分工的通知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渝办发[2009]252号
【发布部门】重庆市政府
【发布日期】2009.08.06
【实施日期】2009.08.06
【时效性】失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失效依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和宣布失效一批市政府文件的决定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市政府秘书长、副秘书长和办公厅主任、副主任分工的通知
(渝办发〔2009〕252号)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现将市政府秘书长、副秘书长和办公厅主任、副主任的分工情况通知如下:
陈和平同志(市政府秘书长、办公厅主任,市政府参事室主任)
协助市政府领导负责处理市政府日常工作,主持市政府办公厅全面工作,负责组织市政府全体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市长办公会议,负责协调市长、副市长的日常活动安排及市政府的全市性重大活动安排,负责协调处理机构编制工作,协助联系人大、政协、民主党派和工商联工作,联系市政府研究室,分管市政府驻外办事处和市政府督查
室工作。
崔坚同志(市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厅副主任,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负责市政府办公厅常务工作,负责协助分管副市长处理财政、税务、国资工作,主持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全面工作;完成市长、副市长、秘书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张明树同志(市政府副秘书长)
负责协助分管副市长处理卫生、爱国卫生、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体育、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档案、保密、参事、文史、修志、红十字会工作;完成市长、副市长、秘书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涂经平同志(市政府副秘书长、市委市政府信访办公室主任)
负责协助分管副市长处理维护社会稳定、信访、教育、政府法制工作,主持市委市政府信访办公室全面工作;完成市长、副市长、秘书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廖庆轩同志(市政府副秘书长)
负责协助分管副市长处理工业(含国防工业)、信息产业、中小企业、无线电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