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做好镇街道人大工作的思考
做好乡镇人大工作
水冶镇人大工作探析及启示◎孙光近年来,安阳县水冶镇人大积极探索、扎实工作,在密切联系代表、发挥代表作用、加大监督力度、增强监督实效等方面创造了一系列有推广价值的经验,使人大工作开展得有声有色、充满活力,推动了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充分展示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强大的生命力和巨大的优越性。
一、水冶镇人大工作中的一些创新之举1.实施“六步工作法”,发挥各级代表整体合力。
所谓“六步工作法”就是依托“代表之家”,将131名各级人大代表混编为6个代表小组,在此基础上,按照以下六步将群众反映的问题转变为代表的意见建议,继而促进有关部门改进工作、完善制度的过程。
一是收集民意。
要求每位代表每月至少走访2名以上群众,及时了解群众反映的问题和建议。
二是汇总民意。
每三个月召开一次代表小组会议,对代表收集的群众意见和建议进行集体反馈和研究,并进行汇总整理和上报。
三是反馈民意。
由镇人大将收集上来的代表意见和建议分门别类向镇直有关职能部门进行交办或提交镇党委、县人大进行研究处理。
对涉及热点难点问题的建议,还实行了建议事项、承办单位、办结时限、办理结果和代表满意度“五公开”制度。
四是督办落实。
通过电话催办、组织代表视察调研等方式,对建议办理工作予以跟踪监督,确保代表建议办理工作落到实处。
五是评议办理结果。
由代表小组组长在例会上对建议办理情况进行通报,由代表小组全体代表进行民主评议。
对满意率明显偏低的承办事项,人大主席团还将约见承办单位负责人或安排其与代表见面,当面答复,接受询问。
六是表彰奖励。
每年年底,由每位代表在小组会上对自己的履职情况进行汇报、展示代表履职档案、接受集体评议,并由镇人大对优秀代表小组和优秀代表进行表彰奖励。
2.打造“三个协会”,发挥各级代表专业优势。
为用好代表专业优势,结合镇党委工作重点,水冶镇人大根据代表个人专业、特长,还在代表中成立了三个专门协会,有的放矢地推动重点难点工作开展。
一是建立经济发展共进会,推动产业转型。
乡镇人大工作存在的问题、原因及其思考
乡镇人大工作存在的问题、原因及其思考作者:宋欣国来源:《人大研究》2007年第10期2007年,全国县乡同步换届,从此,乡镇人大结束了“一年学,二年干,三年换”的历史,任期由三年改为五年,这对进一步加强乡镇人大工作无疑将起到极为重要的作用。
那么,在现阶段,乡镇人大工作运行现状究竟如何?还存在一些什么问题?产生这些问题的原因是什么?换届后,乡镇人大又将如何进一步规范完善?带着这些问题,我们与安徽省六安市各县区人大一起对本市160个乡镇人大工作开展了调研。
一、乡镇人大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分析(一)83%的乡镇只有一个专职人大主席。
在160个乡镇中, 27个乡镇的人大主席是由同级党委书记兼任的,占17%;23个乡镇设专职主席和副主席,占14%; 137个乡镇设专职人大主席,占83%。
也就是说,全市有83%的乡镇,只有一个专职主席,虽然有43%的乡镇配了专职秘书,但专职不专,真正把主要精力放在人大工作上的却寥寥无几。
总体上看,六安市乡镇人大机构现状正如人们常说的“一块大牌子,一个老头带个小孩子”。
存在这种现象,一是法律上规定“乡镇人大设主席,并可以设副主席一人至二人”。
由此认为,主席一定要设,副主席“可以设”也可以不设。
因此,全市有83%的乡镇只设一个专职主席。
二是乡镇行使权力的机关是人民代表大会,人大主席、副主席不是乡镇人大的常委会,不能行使属于人大常委会的职权。
因此,乡镇人大主席、副主席的工作不是十分急迫的“硬任务”,不像县级以上人大常委会,对“一府两院”实施硬性监督。
所以,绝大部分乡镇只设一名主席,主席由党委书记兼任的,设一名专职副主席。
(二)60%的乡镇人大主席分管政府部门工作。
在160个乡镇中,人大主席分管政府部门工作的96人,占60%。
有的甚至还分管财政,直接掌管“一支笔”审批报销大权。
导致乡镇人大主席分管政府部门工作的原因有三:一是所在乡镇的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认为,经济工作是全党的中心工作,人大主席理所当然要分管经济工作。
工作心得:关于乡镇人大工作现状及对策的思考
工作心得:关于乡镇人大工作现状及对策的思考乡镇人大是最基层的一级政权组织和权力机关,最贴近广大农民。
乡镇人大工作应在创新的基础上需要逐步走向规范化,制度化。
一、乡镇人大工作面临的问题和困难我国《宪法》和《地方组织法》都明确提出了乡镇人大的性质,地位和积极,但由于种种原因,现实中还未得到充分的认识和重视:(一)乡镇人大制度程序不够规范。
乡镇人大除在每年召开的人民代表大会期间有比较健全和完善的工作程序外,闭会期间大部分乡镇人大还没有比较完善的、规范的、明确的制度和程序。
人大主席团在每年一次的人代会上都要选举产生,在开会期间有明确的职权,闭会期间法律也没有明确的职权规定,法律规定,人大主席团不作为乡镇人大的常设机构。
那么乡镇人大主席团和人大主席怎么开展工作,如何行使职权,这些问题,各地乡镇人大主席都是在不违背法律规定的前提下,以个人的理解和认识来进行工作,这种不明确、不规范的工作程序也影响着工作的开展。
(二)乡镇人大工作责职不够明晰。
乡镇机关有党委班子和政府班子,但工作中是党政不分的,“一揽子”工作时候多,党委既是领导和决策者,又是落实者,党委成员也分管着政府工作,人大主席不但要做党委分配的工作,也要做政府的工作,因为乡镇工作是以包片包村落实工作任务的,这样就形成了多数人认为乡镇的工作就是党委书记说了算。
乡镇工作的特殊性在一定程序上也影响了人大工作的开展。
(三)乡镇人大代表自身素质较低,活动经费落实不到位等等。
乡镇人大代表除乡镇党政领导和政府工作人员外,多数代表是农民,文化程度和专业知识都比较低,农民代表参加活动需要补贴,需要经费给予保障,但多数乡镇经费未列入财政预算。
这些问题也影响着工作的开展。
二、创新乡镇人大工作的实践与探索近年来,各地乡镇人大为了创新人大工作,积极进行了一些有益的探索和实践,努力构建了履职的工作平台。
如组织代表召开座谈会,集中调查、视察、评议,创建代表活动室,为代表进行活动提供了地,开展代表向选民述职,代表联系选民制度,组织代表进行专题学习、培训等等,从形式和内容上,提高了乡镇人大的履职能务和水平。
关于做好新时期乡镇人大工作的浅析
关于做好新时期乡镇人大工作的浅析乡镇人民代表大会是最基层的地方国家权力机关。
乡镇人大工作好否直接关系到乡镇人民代表大会的地位及作用发挥,关系到人民当家作主民主权利的实现。
在这里,笔者就如何加强和改进乡镇人大工作,做以粗浅分析,供同仁们商榷。
一、坚持党的领导,赢得党委重视乡镇党委是人大工作的坚强领导核心。
要始终把人大工作作为保障人民利益、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推进民主法治进程的重要渠道,切实将人大工作纳入党委工作的总体部署,与党委各项重点工作同谋划、同安排、同落实。
一是在人力物力财力上要保障到位。
在人员配备上,要注重挑选工作能力强、工作热情高、熟悉人大业务的年轻干部,配备2名人大专干,做到定岗定责、专职专用。
在经费保障上,要结合代表数量及代表日常活动需求,将人大工作经费列入镇级财政预算,确保代表工作正常开展。
二是要定期研究人大工作。
镇党委要将人大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学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定期听取人大工作汇报,定期研究解决人大工作的困难和问题。
特别是乡镇党委书记,要切实做到“四个亲自”,即:亲自参与研究、亲自听取汇报、亲自安排部署、亲自督导检查。
三是充分保障人大行使职权。
在具体人大工作中,镇党委既要为人大把好“方向盘”,又要充分保障人大依法行使各项职权,坚持做到在贯彻党委意图中充分相信人大,在保障法律实施中充分依靠人大,切实让乡镇人大敢于监督,善于监督,正确履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能。
二、规范阵地建设,搭建履职平台规范阵地建设是做好乡镇人大的前提和基础。
一是要抓好乡镇人大规范化建设。
要按照乡镇人大规范化建设标准,配齐配全办公设备、建立完善人大工作制度、规范整理归档人大工作资料,促使乡镇人大工作组织建设规范化、制度建设规范化、支持保障规范化、工作开展规范化。
二是要抓好代表工作室建设。
代表工作室是建在选区的“前沿征地”,是代表联系选民的重要平台。
在选址上要坚持方便、就近、灵活、便于开展代表活动的原则。
在设施设备配备上,要能充分满足代表活动需求,确保代表小组各项活动能够顺利开展。
如何做好乡镇人大办公室工作的几点体会
如何做好乡镇人大办公室工作的几点体会乡镇人大办公室是乡镇人大的办事机构,主要职责是处理乡镇人大日常工作事务,协助常务主席开展工作,为代表履职提供服务,对上服从领导,对下服务好代表。
因此,办公室工作质量好坏,直接关系到乡镇人大工作能否取得实效,关系到乡镇人大在群众中形象。
如何更好地发挥乡镇人大办公室的职能作用,在多年人大工作的探索和实践中,我有以下几点体会:一、提高素质,是做好人大办公室工作的关键。
在个人素质方面主要做到“三懂”:(一)懂业务。
这是做好工作的基础。
作为人大办主任,要认真学习和领会党的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熟悉人大工作的各种程序,这样才能避免“说错话,让人笑话,做错事影响工作等情况的发生。
(二)懂写作。
每年人大主席团都有一定宣传调研材料需要撰写,要完成这些任务必须具备一定的写作能力。
因此,作为人大办主任,必须有一定的写作水平。
为提高自己的写作水平,我经常挤时间看看《中国人大》、《云南人大》、《人大代表报》等有关杂志,坚持从书本上学、从实践中学、既学习理论、业务方面的,又学习法律法规和政策方面的知识。
这样坚持了几年,自己的写作水平也得到了较大的提高。
(三)懂电脑。
二十一世纪将是一个信息化的时代,现在各种办公都走向电脑化了,这就要求我们学会和熟练掌握应用电脑。
开始接触电脑,用电脑办公,我从不懂到现在入门,在几年的工作实践中,我尝到了甜头。
以前,开人代会的材料草稿,用笔要一个星期多的时间才能写出来,现在,我将每年人大例会的材料及其它有关资料保存在电脑中,要用时只要经过稍微修改,1-2天的时间就可将开人大例会的草案交给领导看,工作效率明显得到提高。
二、夯实基础,是做好人大办公室工作的前提。
乡镇人大办公室的工作有很多,只有把基础性工作夯实了,其它工作做起来就会得心应手。
通过多年的实践,我认为要做到三个“及时”:(一)及时做好工作计划和总结。
做计划,总结经验,这是做好每项工作必不可少的。
每年年初,我根据上级人大的年度工作要点及镇党委、镇政府当年的工作重点,作好人大工作年度计划。
浅谈如何做好新时期乡镇人大工作
不 习惯按 照 法律 要求 开展 工作 。有 进 ,乡镇人大工作面临着新 的形势 , 机 制。 即使少数 乡镇开展 了代表 向选 时开展 监督也 是 瞻前 顾后 ,怕超 越 我们 须站在 治 国方 略和推 动人 民 民述 职 活 动 ,然 述 职 往 往 只 讲 不 评 , 权限, 怕被误认 为是 给政府 出难 题 、 代表 大会制度与 时俱进 的高度 , 充分 没有结果性的评价 , 甚 至述 职会变成 影 响经 济工作 等等 ,造成 组织代 表 认识做好 新 时期 乡镇人 大工 作 的重 开展 视察 调研 活动走 过场 ,甚 至有 大意义 , 进 一 步增 强做好 新时期 乡镇
作 ,进 一 步提高 基层人 大履 职能 力 展 乡镇经 济 、 推进 基层 民主建设等方 富乡镇人大工作的 内涵 位。 一方面是人大主席 自身不注 重业 规 定 ,地 方 组 织 法作 了 1 3 8 具 体 规 乡镇 人大工作 没做 好 , 也不能对代表 程 序 性 很 强 , 必须 严 格 依 照 法 律 规 定
工作 , 更容 易体现政 绩 。 因此 , 对人 权力机关 的形 象。 际效果 , 会 期越 压越 短 , 程 序越 减越 少, 人大代表 的意见得 不到充分表达
大工 作 在 时间和 精 力 上安 排 不 多,
宪法 、地方组织法 明确规 定 , 乡
更谈 不 上 用心 研 究 乡镇人 大 工作 。 镇人 大是 乡镇人 民管理 国家事 务和 和系统反映。 审议 政府工作报 告时往
出异议。 另一方面 , 日常履职 只有“ 老
一
了对 自己的要求 , 工作得过且 过。二 处于主导地位 。 乡镇人 大的性质和地
套” , 即听取 专 项报 告 、 视 察调 研 。
乡镇人大工作的实践与思考
与代表一起互动, 既注重办理的过程, 更注重的是办理的结果 。 三是主 动运 用好 “ 三级代表 资 源” : 市、 区、 镇三 级代表一起 参与课题 调研、 视 察、 评议、 询 问、 听证等一 系列活动 , 一起献计 献策 , 为地区经济、 社会事业发 展作 出了贡献 。
三是建议市人大 、 区县人大鼓励、 支持 乡镇人大主席 团对政 府 重大事项的决定权等方面作一些有益的、 突破性探索与实践 ,
代会上 , 认 真组 织代 表审议政府工作报告、 财政预算收支情况 的 报告 以及上年度决算 , 组织评议民生指标完成情况、 实事项 目完 成情况和代表建议办理情况 。 履行好建议职 能。 为 了提高代表建
议质量 , 培 育了一批肯奉献、 履职能力强 、 积 极性高的代表, 形 成 了代 表 队伍 中 的骨 干 力 量 。 二 是 注重把 握好 “ 三 个导 向” : 注重 以问题 为导 向。镇 人大 围绕
农村集体经济增长 、 农 民长效增收等群众关心的问题 , 组织代表调 研, 向镇政府提出建议 。 注重以需求为导向。 镇人大针对群众反映君
莲大 居 公建 配 套严重 不足 和滞 后 的 问题 , 组 织 区、 镇两 级人 大 代表 ,
是建议市人大 向全 国人大提建议 ,对地方组织法 中的部
上海人大 2 0 1 5 年第 9 期 f 1 5
旦涉及重大事项需作 出决定的, 比如财政预算调整 、 修 正,
批准财政预算 、 决算 ; 政府组成人员人事调整等, 闭会期间镇人大 主席团是没有权力作出决定 的, 必须要等到召开人代会作出决定 或选举产生。 这样, 一年之 中需要召开好几次人代会 , 不仅影响时
放在推动问题的解决上。形成镇人大与镇政府之间一种互为信任、 互 为支持的关系, 实现镇人大与镇政府之间的工作更加融合、 双赢。 三是沟通与共识的关 系。 镇人大定期向党委汇报外, 平时, 一定 要保持经常性沟通, 取得党委的支持; 与政府保持经常性的沟通, 形 成人大与政府之间的共识。工作安排让镇政府做到早知道、 早安排, 以便政府与人大工作的对接 。 口 ( 作者系闵行区颛桥镇人大主席)
关于对乡镇人大主席、副主席工作的思考
关于对乡镇人大主席、副主席工作的思考(汝城县益将乡朱细仁袁隆)近几年来,由于乡镇人大机构、人大制度和工作职责越来越健全和完善,再加上乡镇人大主席、副主席认真履行自己的工作职责,按照法律规定,认真组织代表开展各项活动,倾听人民群众的意见和建议,积极开拓创新人大工作,促进了农村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发展。
但是,前年底乡镇人大换届后,乡镇人大主席都是由党委书记兼任,专职副主席也有不少是从党委、政府转岗而进入乡镇人大工作的,他们有多年来乡镇开展人大工作的一些好的做法和经验,无疑对于今后开展乡镇人大工作创造了良好条件。
但也存在这样那样的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有:思想认识还不够到位,督促工作尚未到位。
如何才能使乡镇人大主席、副主席找准自己的位置,履行好乡镇人大主席、副主席的职责呢?笔者认为,要注意做好四个方面工作。
掌握三个工作要领处理好四个关系第一,要在党的领导下开展人大工作。
要通过法定程序,认真负责地将党的主张变为人民的意志,在充分发扬民主的前提下,由人民来选择。
因而,我们既要加强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又要求人大自觉接受党的领导,我们的人大工作才有活力。
第二,要在法律规定范围内履行职责开展乡镇人大工作。
因为人大工作与党务、行政工作的不同点是人大工作一要依法办事,包括遵守程序法;二要集体行使职权,也就是说民主决策,人大不是首长负责制,是会议制,不能个人拍板。
乡镇人大主席、副主席都只有一票。
要保证宪法、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在本行政区域内的遵守和执行,依法办事是搞好乡镇人大工作的“常备武器”,一定要掌握好。
第三,要在代表和选民的监督下发挥作用是做好乡镇人大主席、副主席工作的关键。
法律规定,人大代表受原选区选民或原选举单位的监督。
所以,要在乡镇人大代表和选民监督下做好工作,加强与代表的联系,要听取代表的意见、建议,并负责向乡镇政府和有关部门反映,努力为人大代表排忧解难,在职权范围内解决一批人大代表迫切需要解决的事情,等等。
关于加强街镇人大规范化建设
关于加强街镇人大规范化建设强化基层人大职能的探索与思考长清区人大孙爱国《宪法》规定,镇人大是我国最基层的地方国家权力机关,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街道人大工作室作为区人大常委会的派出机构,也承担着非常重要的职责。
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和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深入推进,对街镇人大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代表法》等法律法规的修订为加强街镇人大规范化建设提供了新的更加坚实的法律依据。
依法加强街镇人大规范化建设,对推动街镇人大依法行使各项职权、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作用,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维护社会稳定,具有重要的意义。
现就换届以来长清区人大常委会加强街镇人大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强化基层人大监督职能的积极探索予以总结梳理、分析思考,以推动该项工作进一步完善发展,也为各地基层开展相关方面的工作起到一定的借鉴作用。
一、加强规范化建设,是加强街镇人大工作的切入点新的形势下,街镇人大工作如何找准位置、扮好角色,真正做到有为、有位、有威,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严峻课题。
为加强基层政权建设和民主政治建设,规范街镇人大工作程序,使之更好地服务于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长清区人大常委会经过深入基层征求意见、调查研究,通过调研首先了解了街镇人大工作现状,尽管街镇人大工作日臻完善,但由于街镇人大自身或外部的原因,使街镇人大工作离法律规定的要求还较大的差距,如何使街镇人大真正发挥应有的效能,应当继续努力推行街镇人大规范化建设,并通过加强这个建设使街镇人大工作正常开展,有所作为,才能树立人大监督的权威。
这需要努力解决以下两个方面的问题:第一、区人大常委会要解决好对街镇人大工作检查指导的方式方法,解决好街镇人大监督不力的诸多问题。
虽然法律明确规定区级人大常委会对街镇人大主席团在工作上是指导与被指导的关系,但这并不等于说区级人大常委会对街镇人大工作不可以提出具体要求。
因为,区与街镇各项工作紧密联系,区级人大常委会开展的许多监督检查工作,要直接与街镇发生关系;区级人大代表大多来自于基层,许多代表小组也是以街镇、村为单位建立,区人大常委会开展代表小组活动,还依赖于镇人大主席团和街道人大工作室帮助组织、协调;镇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法律明确规定了是由区级人大常委会的领导和指导,这项工作时间长、工作量大,区人大常委会许多具体要求多是通过镇人大主席团、街道人大工作室的努力工作来实现。
工作心得:关于加强新形势下乡镇人大工作的思考
工作心得:关于加强新形势下乡镇人大工作的思考乡镇人大是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最基层的国家权力机关,也是乡镇政权组织建设的核心。
做好新形势下的乡镇人大工作,对于加强我国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保障广大人民群众当家作主政治权利的实现,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维护农村社会稳定具有重要的作用。
一、充分认识乡镇人大工作的责任和历史使命乡镇人大是我国最基层的地方国家权力机关,俗话说,基础不牢,地动山摇。
乡镇工作做好了,我们的一切工作就有了基础,有了保障。
乡镇人大工作的主体是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和乡镇人大代表。
乡镇人民代表大会有着重要的职权,根据地方组织法以及其他有关规定,乡镇人大行使保证权、保护和保障权、决定权、选举权、监督权、罢免权等职权。
做好乡镇人大工作,一是有利于党在农村各项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
乡镇人大的重要职责之一,就是通过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及时把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变成国家意志和人民群众的自觉行动,贯彻落实党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推动农村经济和各项社会事业快速健康发展。
二是有利于依法治国方略的深入实施。
在实施依法治国方略,加强基层依法治理工作方面,乡镇人大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只有加大乡镇人大的监督力度,督促基层行政和司法部门依法行政、公正司法,才能真正把依法治国的要求落到实处。
三是有利于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实现人民群众当家作主。
乡镇人大是农村群众参与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主要形式,是行使当家作主权力的重要机关。
充分发挥乡镇人大的职能,就是要充分听取群众的意见,集中群众的聪明才智,体现群众的意志,实现决策的民主化和科学化。
四是有利于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农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乡镇人大的各项工作,根本目的都是促进农村改革、加快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
乡镇人大工作做好了,就能够为乡镇党委、政府科学决策,减少工作中的失误和偏差提供保证,顺利实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发展的目的。
五是有利于促进基层干部作风转变。
人大工作存在问题的几点思考
人大工作存在问题的几点思考县、镇人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困难调研中我们感到,虽然县、镇人大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中作出了很大贡献,但仍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和不足,需要切实加以解决。
在县级人大工作方面:一是县级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整体素质不高。
首先是党政领导岗位上退下来的老同志陆续被安排到人大,导致人大机关干部年龄居高不下。
有的同志刚调到人大机关工作不久,刚熟悉业务或业务还未完全熟悉就面临退休或离岗,影响了人大工作的连续性。
其次是常委会组成人员中,长期从事基层党政工作的人员较多,懂法律、精专业的人员较少,与人大工作的要求不相适应,影响了权力机关作用的发挥。
二是机构设置及人员编制难以适应人大工作的需要。
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县人大常委会的工作任务越来越繁重,党和人民的要求越来越高,其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与所担负的职责、任务不相适应,制约了人大工作的开展。
如我县人大常委会机关仅设置“五委一室”,目前没有环境和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信访室和研究室等办事机构,且机关行政编制只有14名,其中常委会主任、副主任,副调研员和委室负责人占去了12名。
尤其是机构数量和名称上的不一致,造成工作上难于步调一致,如上下联动的执法检查,省、市的运作机构与县的运作机构不一致,造成工作上的对口协调出现难度。
三是人大机关干部交流提拔使用较慢。
由于一些地方党委对人大工作,特别是对人大干部没有从根本上重视起来,造成相同资历的干部,尽管工作都勤恳,但与党政部门相比,交流、提拔的少,也影响到了人大机关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导致工作上缺少主动性和创造性。
如我县人大常委会机关七年来,内部没有提拔一名副科级干部,交流到镇和政府工作部门的仅2人,极大地影响了人大机关干部工作的积极性。
在镇人大工作方面:一是镇人大主席由同级党委书记兼任有待进一步实践。
自县镇人大换届后,各镇的人大主席由同级党委书记兼任。
实践证明,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加强了,但人大职能作用发挥反而削弱了。
做好乡镇人大工作的几点体会
做好乡镇人大工作的几点体会随着乡镇经济的快速发展和社会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乡镇人大工作也变得日益重要。
在这个背景下,做好乡镇人大工作需要我们有更深入的理解和认识。
在这篇文档中,我将分享我的一些体会,希望对做好乡镇人大工作有所帮助。
一、加强宣传和政治教育做好乡镇人大工作,首先需要加强宣传和政治教育。
我们应该重视人大的宣传工作,并积极推动政治教育的深入开展。
只有让广大群众充分了解人大的工作、职责和作用,才能真正增强他们的参政议政意识,积极参与到人大的工作中来。
同时,我们还应该提高政治素质,切实加强党性教育,铭记自己的使命和责任。
要坚持党的领导,发挥人大的作用,推动社会生产力的发展,为人民群众的利益而努力。
二、改善人大工作环境做好乡镇人大工作,必须改善工作环境,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我们应该注重提高人大代表的待遇,给予他们更多的支持和关怀。
同时,在工作中要尊重人大代表的权威,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作为桥梁的作用,做到与群众相贴近、与政府相联系、与人大相协调。
对于人大办公室,要做好管理工作,配备专业化的人才,建立规范的管理制度,严格遵守相关规定。
同时,还应当建立健全一个科学高效的信息管理系统,保证工作的快速、准确、高效地开展。
三、积极处理民生问题在乡镇人大工作中,贴近群众、关注民生是至关重要的。
我们应该积极处理好民生问题,解决广大人民群众关切的问题。
对于涉及民生的提案,人大代表应该尽快报告上级政府予以解决。
同时,在处理过程中,要注重与政府部门沟通,做到有效协调,确保解决问题的高效率性和可操作性。
四、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人大代表作为公众利益的代言人,需要承担对权力运行的监督职责。
我们应该通过对财政、经济、环保等领域的监督,切实防范和惩治权力滥用行为。
同时,还应该加强对基层政府和管理部门的监督,推动政府公开透明,提高政府部门服务意识和素质,保障人民群众的公正权益。
总之,做好乡镇人大工作,需要我们加强宣传和政治教育、改善工作环境、积极处理民生问题、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等多方面的努力。
关于乡镇人大工作中几个问题的思考
武春(安徽省凤阳县人大常委会,安徽滁州,233100)关于乡镇人大工作中几个问题的思考在乡镇人大工作中,关于出席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会议的法定人数、如何给乡镇人大代表发放履职补贴、不属于乡镇有关机关组织职权范围内的代表建议如何处理、乡镇人大应该悬挂什么牌子等问题,一直存在不同的认识和看法。
笔者在此坦陈一孔之见,不妥之处敬请各位方家批评指正。
一、关于出席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会议的法定人数多年来,多少代表出席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才合法,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直到2022年3月11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第六次修正地方组织法新增了“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有三分之二以上的代表出席,始得举行”的规定(现行地方组织法第十四条),法律才明确规定了出席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会议的法定人数。
在2022年3月11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修正地方组织法之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大常委会都制定了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工作条例(各地的具体名称不尽相同)。
其中大部分省、自治区、直辖市都明确了出席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会议的法定人数,规定“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代表出席始得举行”;其余的十几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工作条例没有对出席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会议的法定人数作出明确规定。
从理论上讲,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修正地方组织法之前,对出席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会议的法定人数没有作出明确规定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其乡镇召开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时,只要有超过全体代表二分之一的代表出席会议,就可以使会议通过的事项有效了。
这是由于,1979年通过的地方组织法明确规定,“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进行选举和通过决议,以全体代表的过半数通过”(现行地方组织法第二十五条),全国人大历次修正地方组织法都保留了此条规定。
有了超过全体代表的二分之一代表出席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大会选举和通过决议人大工作探讨[40]SOLINGER D.The Fifth National People's Congressand the Process of Policy Making:Reform, Readjustment,and the n Survey, 1982,22(12):1238-1275;陈家刚,葛笑如.话语政治:一届人大代表的发言及其政治意蕴.人大研究,2012(7):12-16.[41]邹通祥.地方人大代表团制度论探.人大研究,1992(6):12-18;胡正扬,龙朝阳,谢高江.试论人大代表团的组成及其活动存在的问题与对策.湖南社会科学,2003(2):164-166;黄小钫.地方人大代表团研究.新视野,2013(3):35-40.[42]蒋元文.全国人大代表团全团建议的实践与思考.内蒙古人大,2017(3):40-41.[43]PITKIN H.The concept of representation.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Press,1967:234;MANINB.The principles of representative government.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1997:6.[44]PRZEWORSKI A,STOKES S,MANIN B.Democracy,accountability,and representation.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1999:5.[45]MANSBRIDGE J.Rethinking representation.Americanpolitical science review,2003,97(4):515-528;REHFELD A.Towards a general theory of political representation.The Journal of Politics,2006,68(1):1-21;SAWARD M.The representative claim.OxfordUniversityPress,2010.067就能(或可能)达到过半数的要求。
基层反映:当前基层人大工作存在的问题与思考
基层反映:当前基层人大工作存在的问题与思考今天,的我为大家整理了一篇关于《基层反映:当前基层人大工作存在的问题与思考》范文,供大家在撰写基层反映、社情民意或问题转报时参考使用!正文如下:202*年,中共中央转发《中共全国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加强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的若干意见的通知》,随后,湖南省委下发了《关于加强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的实施意见》,并于今年召开省委人大工作会议,对加强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提出了具体的指导意见和要求。
笔者在基层从事人大工作十多年,结合这些年的工作经历,对照中央、省委的精神就基层人大的运行情况作一些探讨。
一、当前基层人大履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对照法律法规、中央和省委关于加强人大工作的要求来审视当前各地基层人大工作,主要存在以下问题:1、人民代表大会的作用未能凸显。
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是地方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管理地方事务的重要形式。
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要支持和保证人民通过人民代表大会行使国家权力,善于使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意志。
这反映了在新的历史时期,执政党更加重视人民代表大会的地位和作用,要在推动中国政治发展的进程中进一步充分发挥人民代表大会的功能。
但从实践来看,目前地方人民代表大会的法定功能还没有得到充分发挥,主要表现为:一是人民代表大会时间短,议程多,会议存在走过场的嫌疑。
现在县一级人民代表大会,大多是一年一次,集中二、三天,乡镇一级的代表大会时间就更短,基本上就一天,议程十几项,而且年年议程一个样,导致了为完成法定程序而开会,没有真正发挥人民代表大会的功能。
曾有乡镇的人大代表戏言:我们一年就开一次会,聚个头,吃顿饭,领个纪念品回家过年。
(注:乡镇的代表大会大多是春节前左右召开)。
二是审议功能比较薄弱,会议就那么几天,代表们很难在短时间内针对各项报告和决定开展调查,提不出有分量、有针对性的意见和建议。
代表临时动议、临时联名提出的议案或建议缺乏科学严谨周密的考虑,实际操作或承办起来有难度,这也是多年来代表议案建议办结率不高的因素之一。
乡镇人大工作情况存在问题及建议
乡镇人大工作情况存在问题及建议乡镇人民代表大会是我国根本政治制度的基础环节,也是我国最基层的国家权力机关。
为了全面了解和掌握乡镇人大工作,我在4月中旬对部分乡镇进行了调研。
通过调研,进一步了解了各乡镇人大工作情况及存在的问题。
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一、乡镇人大基本情况我县现有8个建制乡镇,乡镇人大代表371名。
每个乡镇人大配备专职主席1人(目前没有配备副职和工作人员)。
二、乡镇人大开展工作情况近年来,乡镇人大的工作基本上是维持日常运转,因为诸多原因,除少数乡镇外,大部分乡镇人大在届中没有召开例会,也没有组织代表开展集中视察、评议等活动,没有建立健全工作制度,更没有依法监督和审议本级人民政府的工作。
三、当前乡镇人大工作中需要加强和改进的地方一是乡镇人大自身职权行使不够充分。
表现在各乡镇人大主席注重抓中心工作,却忽视了人大自身工作,也就是所谓“种了人家的地,荒了自己的田”。
通过调研,发现不少乡镇人大主席对人大工作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掌握不够,对人大工作的性质、地位和作用认识不明确,造成不能按照法定程序开展工作。
代表素质不能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
代表履职的积极性、发挥作用的主动性还不高。
各乡镇人大各项工作制度也不够健全,已有制度落实不够,缺乏规范化、制度化。
二是乡镇人大自身建设欠缺。
乡镇人大的人员较少(光杆司令),经费紧张,办公条件较差等问题在调研中反映较为普遍,这些问题一定程度制约了乡镇人大工作的健康发展。
三是乡镇人大宣传工作比较薄弱。
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人大工作的宣传不够,不少干部群众对乡镇人大工作还缺乏了解,认识上还有的认为人大是“摆设”、是“牌位”等这样那样的偏见。
此外,县、乡镇人大之间还有待于进一步加强联系,加强沟通,县人大要切实加强对乡镇人大工作的指导。
四、对做好乡镇人大工作的思考和几点建议乡镇人大处于民主法制建设的最前沿,它对保证宪法和法律在基层的正确实施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作为最基层的权力机关,乡镇人大是广大群众参与国家事务管理、行使当家作主权力的基本形式和途径,是人民代表大会的重要组成部分。
我当乡镇人大主席的几点体会
我当乡镇人大主席的几点体会朱刘茂我是1999年6月由乡党委副书记改任人大主席的,四年来,我积极实践人大主席的工作岗位,努力实现角色转换,顺利地度过了职务变动“磨合期”。
在从事人大工作的实践中,我深切感受到要当好人大主席必须注重学习探索,树立五个观念。
一、注重学习探索。
我是从乡党委副书记到乡人大主席的,职务内涵不同,职责范围不同,领导方式也就不同。
刚开始无所借鉴,手足无措,四顾茫然,举步维艰。
后来我认真学习人大理论和有关法律,刻苦钻研人大业务,主动向同行老前辈拜师学艺,到友邻乡镇取经探宝,特别是利用列席县人大常委会例会的机会,观场观摩,用心揣摩,努力摸索人大工作的客观规律,把握法定职责,逐步探寻到一套人大工作的方式方法。
二、树立大局观念。
人大工作是党的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围绕党委的中心任务开展工作,为实现党的工作目标服务。
四年来,乡人大主席团在乡党委的领导下,积极协助政府贯彻中央关于大力调整农业产业结构的有关精神,围绕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以农村“两增收”为目标,因地制宜,加大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工作力度,积极探索发展农村经济新路子,大力调整和优化农业种植结构,狠抓农业开发,努力培植新的经济增长点,突出抓好一批发展潜力大,具有一定市场前景,而且经济效益好的农业种植项目。
一是调整经济作物种植结构,近年来全乡每年调整经济作物种植面积达7500亩,占双旱面积的65%左右,其中烤烟每年4000余亩,早芋1600亩,淮山1000亩。
二是大力发展珍稀食用菌生产,发展以茶树菇、花菇、竹荪等珍稀高效食用菌栽培,每年全乡发展各类食用菌800万袋左右。
三是抓好山地开发,开发建设杜仲基地5000亩,建立笋、竹两用林基地15000亩,发展名、特、优、新品种。
三、树立群众观念。
人大代表来自于人民,忠实地代表人民的根本利益、反映人民群众的意见和要求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
人大代表在行使职权时,要有群众观念,要想人民所想,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意识。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对做好镇街道人大工作的思考
对做好镇街道人大工作的思考
近年来,随着我国民主法制建设进程的不断加快,作为国家政权组织形式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作用也越来越突出,而如何充分发挥作为最基层的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镇、街道人大的作用,大力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则是人大工作面临的一个新的课题。
我是一个新建区,人大工作缺乏基础,没有现成的经验,面对改革开放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需要不断探索,不断实践。
路桥区人大按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进一步加强对镇、街道人大工作的指导,对各镇、街道人大在行使监督权、提高人代会质量、组织代表活动、促进区域经济发展和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等方面都做
了大量有益的尝试,取得了明显成效。
本文就镇、街道人大工作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和不足,以及如何进一步规范镇、街道人大工作,充分发挥人大代表的主体作用,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进程作些探讨。
一、镇、街道人大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镇人大在闭会期间及街道人大的法律地位还不够明确。
虽然地方组织法已明确规定了镇人大主席团的地位和作用,并赋予了镇人大决定权、监督权、选举权等13项职权,并明确闭会期间的工作由镇人大主席、副主席来承担,但对他们如何开展工作,地方组织法却没有规定。
由于人大是集体行使职权,镇人大主席、副主席只是具体的个人,不能也不可能代替镇人大主席团工作,履行职务的权力和手段有限,缺乏法律依据,在职权上往往也有名无实,开展工作仅凭个人威望和影响力,致使镇人大开展工作“底气不足”,存在一定的权力
虚置现象。
对于人大街道工作委员会,这是新形势下随着城市化进程不断推进而出现的新事物,是人大常委会新的工作机构,在今后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中的作用将日益重要。
但由于现行法律的滞后,对涉及街道人大工作的法律地位与具体职责不明确,人大街道工作委员会工作的开展就缺少了必要的法律依据,也没有现成的经验可以借鉴。
如我区现有6个街道,随着街道数量的增加和人口的集聚,如何规范街道人大开展工作,充分发挥人大街道工作委员会的作用,已经成为地方人大工作亟待解决的新课题。
2、镇党委、人大、政府三者的关系还没有真正理顺。
当前有个别镇党委对人大工作重视不够,认识不足,政府接受人大监督的意识不强,导致工作中的错位、缺位、越位现象常有发生。
具体表现在:党委直接给人大干部安排过多的具体行政事务,有些甚至要求人大领导分管政府某一项工作,使其很难有足
够的精力做好人大工作,对政府工作也无法实施很好的监督;镇重大问题的决策大都是由镇党委会议或党政联席会议作出,使镇人大的决定权流于形式,同时也很难监督政府的决策行为;至于人大街道工作委员会和同级党委、办事处的关系,更是模糊不清,缺乏可操作性。
甚至有少数镇、街道的人大干部对自己的职责也认识不清,自己应该做什么事情也不知道,误认为只有从事具体行政工作才有成就感,才能得到群众的认可,因而甘愿“种别人的地,荒自己的田”,地方人大的作用难以有效发挥。
3、镇、街道人大机构不健全,人员编制严重不足。
目前,普遍存在镇只有专职人大领导,而没有专门办公室和专职工作人员的现象,尤其是作为一级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镇人大,由于种种原因,甚至出现“光杆司令”唱“独角戏”的现象。
镇人大主席团的组成结构也不够合理,不少镇人大主席团成员中党政领导所占比例过高,特别是政府领导占了一
定的比例,导致镇人大主席团在监督政府工作时很难开展,监督不到位,不利于人大工作的开展。
4、镇、街道人大领导的党内政治地位偏低。
目前来看,镇人大主席与镇长的法律地位和党内地位不相称。
在现行体制下,镇长都是同级党委副书记,而专职的镇人大主席或副主席在党内没有任何职务,仅列席党委会会议,甚至有的连党委会会议也不能列席。
镇、街道人大对本行政区域内一些重大事项的决定只有发言权,而无表决权。
从法律意义上说,镇人大有权监督政府工作,要求政府执行人大的决议、决定;在实际工作中,镇长完全有可能否决或绕开人大的监督,有的甚至直接给人大主席、副主席安排参与具体行政工作,使人大监督处于尴尬境地。
5、镇、街道人大代表的结构不够合理,代表素质不够高。
镇、街道人大代表“三多”现象和代表“官化”问题尤为突出,代表的整体文化素质偏低,参政议
政能力不强,有些人大代表在人代会时根本不发言,有些甚至不知道人大的职能和自身的职责,一定程度上影响了镇、街道人大作用的发挥。
特别是人大街道工作委员会,属于县人大常委会的派出机构,没有本级人大代表,不召开人代会,一般只组织本区域内的县人大代表开展活动。
而这些人大代表中,干部所占比例相当高,个别街道的人大代表机关干部占了一半以上,由于这部分代表往往没有时间和精力参加代表组活动,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街道人大作用的发挥。
另外,由于领导工作调动频繁,往往都不能干满一届,到届末召开人代会时,现任镇、街道的主要领导可能都不是人大代表,也不利于人大决定、决议的执行。
6、有些镇、街道的人大干部工作积极性不高,工作效率偏低。
由于组织人事安排不够合理,现任的镇、街道人大领导,基本上都是由党政领导转岗过来的,大多思想上还未真正转变过来。
而
且,现在对镇、街道人大干部的交流都比较缓慢,基本上只是单向交流,只进不出,致使这些镇、街道人大领导普遍都会产生“船到码头车到站”的思想,再加上目前的体制、人力、待遇等多种因素的综合影响,致使有些镇、街道的人大干部工作积极性不高,工作效率低下,严重影响了镇、街道人大作用的有效发挥。
二、发挥镇、街道人大作用的思考和建议
1、推出“小人代会”模式,增强监督力度。
随着我国政治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宪法规定镇人大任期变长,行政区划调整后镇规模的逐渐扩大,都对镇人大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
从法律上讲,镇的重大事项都应提交本级人大讨论决定,政府的各项工作都应纳入镇人大的监督范围。
但在目前的政治体制下,镇人大没有设立常设机构,一年一次的人代会已经不能适应工作的需要了,为了充分行使职权,增加人代会召
开的次数,延长人代会召开的时间,给代表们充分行使权利的机会已经显得十分必要。
如福建省泉州市惠安县人大常委会对此就作了很好的探索,在7月推出了“小人大”会议模式,每年在各镇召开两次人代会,缩短会期间隔,及时听取政府专项工作的报告,研究解决一些关系到群众利益的重大问题,增强代表对政府的监督力度,有效地提高了人大的工作效能。
2、对进一步规范人大街道工作委员会工作。
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城市化进程的不断推进,县一级行政区域撤镇乡设街道的情况将随之增多,对地方人大工作也提出了新的要求。
按照现有对法律的理解和实践探索,人大街道工作委员会一般作为地方人大常委会的派出工作机构,其法律地位和职能发挥应该按照地方人大常委会工作委员会的有关规定。
但是,鉴于街道工作的自身特点,人大街道工作委员会既不同于地方人大常委会的常设工作委员会,又区
别于镇人大主席团,所以既不能完全按照地方人大常委会工作委员会的有关规定操作,也不能照搬镇人大的一套做法。
按照实际工作需要制订出台专门的、统一的人大街道工作委员会工作办法,或者在修改法律时明确街道人大的法律地位和职责,规范街道人大工作已势在必行。
3、加强和改善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和支持。
人大工作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取得党委的支持,才能真正取得成效。
按照浙江省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地方党委要进一步加强和改善对人大工作的领导,切实提高对人大性质、地位和作用的认识,在机构设置、人员编制、政治待遇、代表选举、干部培养和交流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
要配齐配强各镇、街道的人大干部,并设立人大办公室,配备专职工作人员;要提高镇、街道人大干部在党内的政治待遇,人大主席、工委主任由书记兼任的,专职副主席、副主任应进入同级党委班子;设立专职主
席、主任的,应该兼任同级党委副书记,这样有利于进一步理顺党委、人大、政府的关系,增强人大监督的“底气”。
在人大代表选举时,党委要严格把关,确保一些既有一定理论水平,又有一定履职能力和时间,并且政治素质过硬的人进入人大队伍。
同时,要高度重视人大队伍建设,把对人大干部的培养纳入党委干部培养的总体计划,加强人大与党委、政府部门之间的干部交流,使人大干部能进能出,充分调动人大干部的工作积极性。
4、对加强代表工作,发挥代表主体作用。
人大代表是人民代表大会的主体,代表作用发挥的好差,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镇、街道人大工作的好差。
要加强对人大代表的政治理论和法律法规的教育培训工作,提高代表的整体素质和履职水平。
在审议、视察、评议政府工作中,要充分发扬民主让代表说话,努力发挥代表的参政议政作用,督促政府改进工作。
在办理代表的议案和建议批评
意见中,要抓住一些事关全局、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热点问题,组织代表走访和跟踪办理进度,提高代表的履职积极性。
要发挥好代表在政府和人民群众之间的桥梁纽带作用,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全面落实。
同时,考虑到代表任期五年,周期较长,由于干部调动、岗位变动频繁等原因,往往会影响到各镇、街道的代表结构,影响到代表主体作用的发挥,可以考虑探索代表向选民述职制度,建立代表辞职制度,让一些已经不能发挥作用的代表自觉辞去代表职务,把社会上的一部分优秀人才补选到代表队伍中来,进一步优化代表结构,提高代表履职水平。
5、要加强对人大工作的指导,充分发挥地方人大的职能作用。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各镇、街道行政区域的不断调整,人口增多,财政收入大幅增加,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任务日益繁重,镇、街道人大工作面临着许多新1 2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