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言论自由的法律规制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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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言论自由的法律规制研究
目录
摘要 (3)
关键词 (3)
一、网络言论自由的基本理论.......................... 错误!未定义书签。(一)网络言论自由的概念及特点.. (5)
(二)滥用网络言论自由的弊端......................... 错误!未定义书签。
1.网络言论自由滥用危及国家安全、影响社会稳定 (6)
2.网上肆意泛滥的色情言论、虚假信息危及社会的公序良俗错误!未定义书签。
3.侵犯个人名誉、隐私等的网络言论对社会道德环境构成威胁 (6)
4.网络的发展给网络环境下的知识产权保护造成了冲击 (7)
二、我国网络言论自由权立法现状 (7)
三、我国网络言论自由权立法缺陷 (7)
(一)缺乏对隐私权、名誉权保护等方面的立法 (8)
(二)责任义务多,权利保护少 (9)
(三)立法内容雷同,缺乏实际操作性 (9)
(四)立法层次低,制定主体混乱 (10)
(五) 行业自律有待于进一步发展 (10)
四、完善我国网络言论自由权立法的几点思考 (11)
(一)立法原则 (11)
1.保障言论自由的同时,保障公共利益和公民权利 (11)
2.必要性和最少限制手段原则 (11)
3.科学性原则 (12)
(二)完善相关配套法律 (12)
1.提高立法层次,完善网络法律体系 (12)
2.树立有限立法的意识,谨慎对待网络言论的立法规制 (12)
(三)专门立法 (13)
1.推行网络实名制 (13)
2.制定行业规章,加强行业自律 (13)
(四)建立健全侵犯公民网络言论自由的救济制度 (13)
(五)政府直接参与网络言论的交流和传播 (15)
(六)加强网络基础知识的普及和相关法律知识的宣传 (15)
总结 (15)
参考文献 (15)
网络言论自由的法律规制研究
内容提要:现代科技的发展,带来网络技术的进步。依托这项技术,网络领域内的研究领域不断出现,网络言论表达自由就是其中的代表。作为言论自由的一种特殊形态,网络空间中的言论自由引起了人们的普遍关注。虽然早期人们曾对是否应以法律对网络空间中的言论自由进行规制争论不休,但现在对网络言论自由进行立法规制已成为了各国的普遍做法。如何己经解决发生在我们周围的社会问题,面对这些困惑,我们有众多的法理学问题需要思考。网络空间言论自由是传统的言论自由在网络上的延伸,并在网络中的延伸表达,才能真正实现。网络的特性为人们在网络中发表言论提供了高度的自由和便利。网络空间的言论自由的积极意义影响更大于负面,因此对他们的健康发展,提供空间成为可能,通过立法,政府直接参与,提高公民素质等几个方面来维护网络空间的言论自由,以加强公共权力的监督,推动社会进步。
关键词:网络言论表达自由责任保护
引言:
从2009年的的“恒升笔记本电脑案”、2010年的“黄静案”、“铜须事件”到“宝马撞人案”、余祥林案”直至时下各种沸沸扬扬的“门事件”,无不折射出网络对现实生活尤其是司法生活的巨大影响力,它与传统言论自由的传统的法律界限所产生的冲突也是剧烈的。毋庸置疑,当代中国正逐渐迈向信息社会时代。随着信息技术普遍推广,尤其是发达的网络为民意的表达、信息的传播提供了全新平台,一个中国式的“电子化公共领域”正在悄然兴起。“网络既是非制度政治参与的重要管道,本身也是一种公共舆论,甚至还作为了虚拟空间与现实空间的互动形式。”由于网络时代构筑起了中国公民言论表达自由权利行使的新型“场域”, 言论自由的权利已经做了很多宣传,民主似乎看到了耀眼的光芒,同时网络的弊端也是显而易见的,网络表达的问题不断。因此,在信息社会的背景下,公民言论自由的边界及“越界”的治理值得进一步思考。1我们的言论自由,虽然已经提到了,但真正的突破还是需要在可能有一个明确的相对宽松的政治环境下,在当今社会媒体背景下出现的自由传播下,在这样的网络环境下,使公民的言论自由放大到了最大化。然而,在这个虚实相合的空间里,公民的言论自由是否被整个社会所认可的呢?也就是说,网民的话语权是否应该受限?为了弄清这个问题,我们不妨从以下几方面分而述之:
一、网络言论自由的基本理论
(一)网络言论自由的概念及特点
言论自由 Freedom of Speech 是按照自己的意愿自由地发表言论以及与听取他人陈述意见的权利。近来,它通常被理解为包含了充分的表述的自由,包括了创作及发布电影、照片、歌曲、舞蹈及其它各种形式的富有表现力的资讯。言论自由通常被认为是现代民主中一个不可或缺的概念,在这概念下,它被认为
的类型,如明显地煽惑叛乱、诽谤、发布与国家安全相关的秘密等等。2网络技术是继报纸、广播、电视之后出现的重要传媒手段,它的出现广泛影响了社会结构和人们的生活方式,扩大了人类生活的领域。在这个新的信息传播
1[1]李莹.网络言论自由研究.山东大学硕士论文[D].载中国优秀硕士学位论文全文数据库,2011.
活动过程中,用户可以得到各方面的信息,您可以随时表达自己的言论自由或公共活动,灵活地沟通,相互交换意见。《世界人权宣言》第 19 条也有类似规定: “人人有权通过任何媒介和不论国界寻求、接受和传递消息和思想。”在这里,“任何其它媒介”,或“任何媒介”不仅包括公约列举的媒介形式,还包括广播,电影,摄影,音乐,电子媒体,等等。他们是人民的接受的确立的方法和手段来行使言论自由。3
网络仍然是言语自由的本质,表达自由是传统的在虚拟世界中的自然延伸,只是借由网络这一不同于传统媒体的特殊介质表达出来而已。到目前为止,网络可以被定义为言论自由,表达经由表达在外面的网络自由,包括在网络上收集网上他们的主要观点,意见,看法,感受或信息自由,接入,言论自由和了解各种传播自由的某些事实和意见。
作为第四媒体的网络,打破舆论媒体的相对垄断,创造了信息传播的开放环境,呈现出显著区别于传统媒体的特点。
第一,网络公开性导致高度传播性,网络的虚拟性、言论的高度公开性和易复制性等特点决定了网络言论的发布、传播速度极快,某些热点网贴,,在几十分钟甚至几分钟内,浏览量可达几十万人次。言论一旦经网络公开,将以几何级速度向外传播,瞬间传播到全世界。虚拟的网络,语音的开放性和便于复制等特点决定了网络特性,例如语音的发布,传播速度快,一些热门网贴,在几十分钟甚至几分钟内,浏览量可达几十万人次。一旦由网络公布言论,分布将以指数加速,瞬间传遍世界各地;第二,表现形式多样导致煽动性强载体和丰富的内容,使网上言论多样性,煽动性强,如果负面宣传将在一段很短的时间内产生很大的负面影响,易造成大面积的社会恐慌。统计数据显示,中国的网络用户是文化不高,法律意识,有近70%的网络用户在本科以上学历或更低,这也使得用户容易受到大量的虚假信息,缺乏一个非理性的判断,冲动混淆;第三,辨识的间接和滞后导致其真伪难辨在浩瀚的信息网络,谁就能吸引眼球谁就能名利双收。巨大的诱惑让许多人故意散布不负责任的言论,发布半真半假的信息,或者被扭曲和夸张的信息。讲话的真实性需要时间来测试网络,往往需要通过间接手段证明,这给网络的存在和传播谣言提供了充足的空间和时间,以及一些虚假的陈述往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