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关柜冷凝除湿装置技术条件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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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关柜冷凝除湿装置技术条件书

1、总则

1.1.本设备技术规范书是用于冷凝型除湿装置。它提出了开关柜、配电箱、端子箱冷凝除湿装置的功能设计、结构、性能、安装和试验等方面的技术要求。

1.2.本设备技术规范书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对一切技术细节作出规定,也未充分引述有关标准和规范条文,供方应提供符合本规范书和工业标准的优质产品。

1.3.本设备技术规范书所使用的标准如遇到供方执行的标准不一致时,按较高标准执行。

1.4.本设备技术规范书经买、卖双方确认后作为订货合同的技术附件,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5.本设备技术规范书未尽事宜,由买卖双方协商确定。

遵循的主要现行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技术规范中引用而构成本规范书的条文。下列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技术协议的各方应使用下列标准的最新版本。

GB 14285-1993 《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技术规程》

GB 1497 《低压电器基本标准》

GB 6162 《静态继电器及保护装置的电气干扰试验》

GB 50254—96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低压电器施工及验收规范》

GB/T 7261-2000 《继电器及继电保护装置基本试验方法》

GB/T 2423-1989 《电工电子产品基本环境试验规程》

GB/14598.3-1993 《电气继电器第五部分电气继电器的绝缘试验》

GB/T 17626.8-2006 《电磁兼容工频磁场抗扰度试验》

GB/14598.13-1998 《量度继电器和保护装置的电气干扰试验第1部分1MHz脉冲群干扰试验》

GB/T 15145-1994 《微机线路保护装置通用技术条件》

2、技术要求

2.1.环境条件

2.1.1.周围空气温度

最高温度:70°C

最低温度:-10°C

2.1.2.环境相对湿度:月平均相对湿度不大于90%

2.1.

3.抗震能力

水平加速度:0.2g

垂直加速度:0.13g

2.1.4.海拔高度:≤2000m

2.2.工程条件

2.2.1.安装地点:户外、户内

2.3.技术性能要求

2.3.1.一般要求:

冷凝除湿装置,用致冷除湿原理,不采用加热除湿原理。

冷凝电柜除湿装置充分利用了温差大时易凝露的特点,在产品凝水面产生非常低的温度,使空气中水分冷凝在凝水面,并通过排水孔排出箱外。使设备内水分不断减少排出箱外,空气中湿度显著下降。即使环境温度变化,空气中水分非常少,也不会再产生凝露。装置能自动监控,根据设定的温室度,自动投入、退出。

2.3.2.系统构成:冷凝电柜除湿装置主要由两部分组成:除湿器主体、引水管。

2.3.3.安装方法

(1)在端子箱侧边固定一安装板,然后用螺丝将除湿器支架固定在安装板上。

(2)将引水管接上除湿器下水孔,并通过下封板引出箱外。

(3)将AC220V电源接入除湿器。

(4)面板上可通过上下键直接调节启控湿度阀值并可按强制键直接启动除湿器。

2.3.4.主要功能

1)凝水法除湿

2)湿度阀值设定

3)湿度自动控制

4)低温自动除霜

5)强制空气循环

6)低功耗设计,环保节能

7)一体化结构设计,易用

2.3.5.技术参数

1)电源:AC220V

2)功率:60W

3)显示方式:2位数码显示

4)湿度启动阀值:75%(默认)

5)湿度停止阀值:60%(默认)

6)除湿量:350ml/day,75%RH

7)除湿器外形尺寸:不大于200mm×100mm×65mm(长×宽×高)

3.技术服务

3.1技术文件:

3.1.1 供方在定货前提供一般性资料如:鉴定证书、报价书、典型说明书、主要技术参数。

3.1.2 在技术协议签定7天内,供方提供运行维护说明书3份以供确认。

3.1.3设备供货时提供下列资料:部件清单资料、工厂试验报告、产品合格证等。

3.2 现场服务及售后服务

3.2.1 供方应派代表到现场指导安装、调试和运行,并负责解决合同设备制造及性能等方面的有关问题,详细解答合同范围内需方提出的问题。

3.2.2 产品质保期为:设备正式投运后十二个月。在产品质保期内有制造质量的设备,由供方负责修理或更换。对非供方责任造成的设备损坏,供方有优先提供配件和修理的义务。

3.2.3 对需方选购的与本合同设备有关的配套设备,供方有提供技术配合的义务,并不由此而增加任何费用。

3.2.4供方有为需方培训运行维护人员的义务。

3.3 现场技术服务

3.3.1供方要派出合格的、能独立解决问题的技术人员现场服务,以保证所提供的合同设备安全、正常投运。

3.3.2 供方现场服务人员的职责

(1)供方现场服务人员的任务主要包括设备催交、货物的开箱检验、设备质量问题的处理、安装和

调试、参加试运和性能验收。

(2)在安装和调试前,供方技术服务人员应向买方进行技术交底,讲解和示范将要进行的程序和方

法。

(3)供方现场服务人员负责全权处理现场出现的一切技术和商务问题。如现场发生质量问题,供方

现场人员要在买方规定的时间内处理解决。如供方委托买方进行处理,供方现场服务人员要出委托书并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

(4)供方对其现场服务人员的一切行为负全部责任。

4.资料交付

4.1供方所提供的技术资料须加盖供方图章,要求资料内容全面,尺寸正确、图面清晰、数字准确,深度要满足买方详细设计的需要。

4.2供方提交的技术资料,以纸质和电子版两种形式提交,并保证两者内容相同。电子版图纸、文档分别以DWG和DOC文件格式提交。

4.3施工、调试、试运性能试验和运行维护所需的技术资料(合同生效后25天交付)包括但不限于:

(1)提供设备安装、调试和运行说明书,以及组装、拆卸时所需用的技术资料。

4.4供方须提供的其它技术资料,包括以下但不限于:

(1)检验记录、试验报告及质量合格证等出厂报告。

(2)供方提供在设计、制造时所遵循的规范、标准和规定清单。

以上所有正式资料上注明“专用”字样,并注明版次。最终资料提交后不得任意修改,设备到货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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