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法综述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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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法》PPT课件(2024)
2024/1/30
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原则
行政处罚不仅是对违法行为的惩罚, 也是对当事人的教育。
保障当事人权利原则
当事人有权进行陈述、申辩和申请听 证,对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 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5
行政处罚的种类与设定
种类
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等。
设定
法律可以设定各种行政处罚,行政法规可以设定除限制人身自由以外的行政处 罚,地方性法规可以设定除限制人身自由、吊销企业营业执照以外的行政处罚 。
2024/1/30
20
对行政处罚的监督机制
行政机关内部监督
上级行政机关应当加强对下级行 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的监督检查 ,及时纠正行政处罚实施中的违
法行为。
司法机关监督
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 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
行政诉讼。
社会监督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 机关实施行政处罚的行为,有权 申诉或者检举;行政机关应当认 真审查,发现有错误的,应当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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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THANKS。
2024/1/30
27
动改正。
2024/1/30
21
当事人的救济途径与期限
01
申请行政复议
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行政处罚决定 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的上一 级行政机关申请复议。
2024/1/30
02 03
提起行政诉讼
当事人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 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 定的,申请人可以在复议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 提起诉讼。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行政处罚法ppt课件
行政处罚法
一、行政处罚的基本原则 3、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第五条
实施行政处罚, 纠正违法行为,应当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教育公民、法人或者其他 组织自觉守法。)
要求:不仅仅是惩罚违法者,并通过惩罚防止 其再次违法,而且是寓教育于惩罚之中,使违 法者通过处罚受到教育,自觉遵守法律秩序, 同时也教育他人维护法律,提高法制观念。
行政处罚法
六、行政处罚的适用
1、责任年龄:不满14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责令监护人加以 管教;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 2、责任能力: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时有违法行为的,不 予行政处罚,但应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看管和治疗。间歇性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时 有违法行为的,应当给予行政处罚。 3、从轻、减轻或者不予行政处罚的规定:(一)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 害后果的;(二)受他人胁迫有违法行为的;(三)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 有立功表现的;(四)其他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 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 4、追责时效: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从违法行为 发生之日起计算;违法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政处罚的种类
6、行政拘留。指公安机关对于违反治安管理处罚
法的公民,在短期内限制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处罚措施。 行政拘留是一种人身自由罚。
行政处罚法
三、行政处罚的设定
1、法律:可以设定各种行政处罚。限制人身自由的,只能由法律设定。 2、行政法规:可以设定除限制人身自由以外的行政处罚。 3、地方性法规:可以设定除限制人身自由、吊销企业营业执照以外的行 政处罚。 4、部委规章:可以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种类 和幅度的范围内作出具体规定。未制定法律、行政法规的,部委规章对 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可以设定警告或者一定数量罚款的行政处罚。 限额由国务院规定。 5、地方政府规章:可以在法律、法规规定的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种类 和幅度的范围内作出具体规定。尚未制定法律、法规的,地方政府规章 且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可以设定警告或者一定数量罚款。罚款的 限额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定。 6、其他规范性文件不得设定行政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PPT课件
18
19
(二)行政处罚的执行程序
1、当场可以收缴罚款的情形
(1)依法给予20元以下罚款
(2)不当场收缴事后难以执行的;
(3)在边远、水上、交通不便地区,行政机关及其执 行人员作出罚款决定后,当事人向指定的银行交纳罚 款确有困难,经当事人提出,行政机关及其执行人员 可以当场收缴罚款。
20
2、当事人不履行处罚决定,行政主体可以采 取的措施
(一)行政处罚的内涵(第三条) 1、主体: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主体。 2、对象:违反行政法规范尚未构成犯罪的行政相对人。 3、前提:行政相对人实施了违反行政法规范的行为。 4、性质:以惩戒违法为目的的具有制裁性的具体行政 行为。
5
(二)行政处罚与相关概念的区别 1、行政处罚和行政处分的区别 A、性质不同 外部行政行为 内部行政行为 B、依据不同 外部抽象行政行为 内部抽象行政行为 C、救济途径不同 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 讼; 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行政监察机关申诉 2、行政处罚和刑罚的区别
(一)法律的设定权
法律可以设定各种行政处罚。限制人身自 由的行政处罚只能由法律设定。
(二)行政法规的设定权
行政法规可以设定除限制人身自由以外的 行政处罚。
12
(三)地方性法规的设定权 地方性法规可以设定除限制人身自由、吊
销企业营业执照以外的行政处罚。 (四)规章的设定权
规章可以设定警告和一定数量罚款的行政处 罚,分别由国务院和省级人大常委会限额。
6
二、行政处罚的基本原则
(一)处罚法定原则(第三条二款) (二)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原则(第五条) (三)公正、公开原则(第四条) (四)处罚救济原则(第六、七条) (五)一事不再罚原则(第二十四条) (六)不得以行政责任取代民事责任、刑事责任原则(第七条)
19
(二)行政处罚的执行程序
1、当场可以收缴罚款的情形
(1)依法给予20元以下罚款
(2)不当场收缴事后难以执行的;
(3)在边远、水上、交通不便地区,行政机关及其执 行人员作出罚款决定后,当事人向指定的银行交纳罚 款确有困难,经当事人提出,行政机关及其执行人员 可以当场收缴罚款。
20
2、当事人不履行处罚决定,行政主体可以采 取的措施
(一)行政处罚的内涵(第三条) 1、主体: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主体。 2、对象:违反行政法规范尚未构成犯罪的行政相对人。 3、前提:行政相对人实施了违反行政法规范的行为。 4、性质:以惩戒违法为目的的具有制裁性的具体行政 行为。
5
(二)行政处罚与相关概念的区别 1、行政处罚和行政处分的区别 A、性质不同 外部行政行为 内部行政行为 B、依据不同 外部抽象行政行为 内部抽象行政行为 C、救济途径不同 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 讼; 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行政监察机关申诉 2、行政处罚和刑罚的区别
(一)法律的设定权
法律可以设定各种行政处罚。限制人身自 由的行政处罚只能由法律设定。
(二)行政法规的设定权
行政法规可以设定除限制人身自由以外的 行政处罚。
12
(三)地方性法规的设定权 地方性法规可以设定除限制人身自由、吊
销企业营业执照以外的行政处罚。 (四)规章的设定权
规章可以设定警告和一定数量罚款的行政处 罚,分别由国务院和省级人大常委会限额。
6
二、行政处罚的基本原则
(一)处罚法定原则(第三条二款) (二)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原则(第五条) (三)公正、公开原则(第四条) (四)处罚救济原则(第六、七条) (五)一事不再罚原则(第二十四条) (六)不得以行政责任取代民事责任、刑事责任原则(第七条)
2024年度最新行政处罚法课件精品课件
28
行政处罚的法律责任
1 2
违法实施行政处罚的责任
对违法实施行政处罚的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 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包括行政处分、刑事责任等 。
不当行政处罚的责任
对不当行政处罚行为,行政机关应承担相应的法 律责任,包括撤销处罚、赔偿损失等。
3
行政处罚过错的责任
因行政机关过错导致行政处罚错误的,应依法承 担相应责任,包括纠正错误、消除影响等。
不予处罚
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 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初次违 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可 以不予行政处罚。当事人有证据足以 证明没有主观过错的,不予行政处罚 。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 规定。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依法不予 行政处罚的,行政机关应当对当事人 进行教育。
2024/2/3
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某些组织被授权可以实施行政处罚。
2024/2/3
授权组织的范围
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必须在法定范围内实施行政处罚,不得超越 授权范围。
授权组织的责任
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在实施行政处罚时,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 任。
13
受委托组织实施行政处罚
受委托组织的条件
受委托组织必须符合法定条件,具备实施行政处罚的能力。
进行催告。
强制执行
执行监督
经催告仍不履行的,行 政机关可以依法申请人
民法院强制执行。
21
加强对行政处罚执行情 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处
罚得到有效执行。
行政处罚的强制执行
01
强制执行的条件
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 且经催告仍不履行的。
强制执行的措施
包括划拨存款、拍卖财物等,具体 根据案件情况确定。
2024/2/3
行政处罚的法律责任
1 2
违法实施行政处罚的责任
对违法实施行政处罚的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 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包括行政处分、刑事责任等 。
不当行政处罚的责任
对不当行政处罚行为,行政机关应承担相应的法 律责任,包括撤销处罚、赔偿损失等。
3
行政处罚过错的责任
因行政机关过错导致行政处罚错误的,应依法承 担相应责任,包括纠正错误、消除影响等。
不予处罚
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 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初次违 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可 以不予行政处罚。当事人有证据足以 证明没有主观过错的,不予行政处罚 。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 规定。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依法不予 行政处罚的,行政机关应当对当事人 进行教育。
2024/2/3
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某些组织被授权可以实施行政处罚。
2024/2/3
授权组织的范围
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必须在法定范围内实施行政处罚,不得超越 授权范围。
授权组织的责任
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在实施行政处罚时,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 任。
13
受委托组织实施行政处罚
受委托组织的条件
受委托组织必须符合法定条件,具备实施行政处罚的能力。
进行催告。
强制执行
执行监督
经催告仍不履行的,行 政机关可以依法申请人
民法院强制执行。
21
加强对行政处罚执行情 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处
罚得到有效执行。
行政处罚的强制执行
01
强制执行的条件
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 且经催告仍不履行的。
强制执行的措施
包括划拨存款、拍卖财物等,具体 根据案件情况确定。
2024/2/3
2024版《行政处罚》ppt课件
申请回避权
当事人认为执法人员与本案有 利害关系,有权申请执法人员
回避。
2024/1/24
19
申请复议或提起诉讼途径
申请行政复议
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可 以在法定期限内向作出处罚决定 的上一级行政机关申请行政复议。
提起行政诉讼
当事人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可 以在法定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起
行政诉讼。
申请国家赔偿
行政处罚的原则
包括法定原则、公正公开原则、处罚 与教育相结合原则等。
行政处罚的程序
包括立案、调查、取证、告知、听证、 决定、送达等步骤。
2024/1/24
27
新型行政处罚方式探讨
2024/1/24
信用惩戒
通过记录违法失信行为,对失信主体进行惩戒,如列入黑名单、 限制高消费等。
责令具结悔过
要求违法行为人承认错误,表示悔改,并作出保证不再违法的承 诺。
2024/1/24
通报批评
将当事人的违法行为在一 定范围内予以公布,对其 声誉造成一定影响。
适用条件
适用于违法情节轻微、未 造成严重后果的违法行为。
10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等财产罚
罚款
强制要求当事人缴纳一定数额的 金钱,作为对其违法行为的惩罚。
2024/1/24
没收违法所得
将当事人因违法行为所获得的非法 收入予以收缴。
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当事人的合 法权益受到损害,有权依法申请
国家赔偿。
2024/1/24
20
国家赔偿制度在行政处罚中应用
赔偿范围
国家赔偿的范围包括人身自由损害、生命健康损害和财产损害等。
赔偿程序
当事人可以在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时一并请求国家赔偿,也可 以在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确认违法后单独提起国家赔偿请求。
行政处罚法(通用课件)
行政处罚法的适用范围
总结词:适用范围
4. 事项适用:行政处罚法适用于所有行 政管理领域,包括但不限于环保、工商 、税务、交通等各个行政管理领域。
3. 地域适用:行政处罚法适用于中华人 民共和国领域内的所有地方,包括各级 行政区划和特别行政区。
1. 人群适用:行政处罚法适用于所有中 国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行政法规
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可以设定除限制人身自由以外的行 政处罚。
地方性法规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地方性法规可 以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种类和 幅度的范围内作出具体规定。
部门规章
国务院部、委员会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的 规章可以在法律、法规规定的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种类 和幅度的范围内作出具体规定。
听证程序
行政机关应当在举行听证的七日前,通知当事人及有 关人员听证的时间、地点;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 密和个人隐私外,听证应当公开举行;听证由行政机 关指定的非本案调查人员主持,当事人及其代理人有 权申请回避;听证应当制作笔录,听证笔录应当交听 证参加人确认无误后签字或者盖章。行政机关应当根 据听证笔录,作出行政许可决定。
03
行政处罚的实施机关和管辖
行政处罚的实施机关
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处罚由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实施; 没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可以依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实施法 律规定的行政处罚。
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事业单位可以在法定授权范 围内实施行政处罚。
国务院和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可以在其法定权限内书面委托符合以下条 件并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经费确有保障的事业组织,对涉嫌违法行为进行 技术检查或者技术鉴定,并实施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法课件
适用于轻微违法行为
警告通常适用于轻微违法行为,如初次违反行政管理规定,且未造 成明显危害后果。
救济措施
被给予警告的违法行为人可以通过自我改正、道歉等方式消除危害 ,并避免进一步的行政处罚。
罚款
金钱给付义务
01
对违法行为人处以一定数额的罚款,要求其履行金钱给付义务
。
适用于较严重违法行为
02
罚款通常适用于较严重的违法行为,如多次违反行政管理规定
环境管理领域的行政处罚实践
总结词
关注环境保护、处罚力度大、监管严格
详细描述
环境管理领域的行政处罚实践关注环境保护,针对环境污染等违法行为,通常会给予严厉的处罚,包 括高额罚款、责令停产整顿等。此外,为了确保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得到有效执行,相关监管部门通常 会采取严格的监管措施,对环境违法行为进行及时发现和惩处。
、造成明显危害后果等。
执行方式
03
罚款可以通过现场缴纳、银行转账等方式缴纳,具体执行方式
根据行政处罚决定书的要求确定。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剥夺非法利益
对违法行为人的违法所得和非法财物进行没收,直接剥夺其因违 法行为获得的非法利益。
适用于严重违法行为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通常适用于严重违法行为,如涉及 较大数额的贪污、受贿等。
强制性
行政处罚是对违法行为的制裁 ,具有强制性,对违法行为人
具有约束力。
惩罚性
行政处罚是对违法行为人的惩 罚,具有惩罚性质。
教育性
行政处罚应当通过惩罚违法行 为来教育公民、法人或者其他
组织自觉遵守法律法规。
行政处罚的历史与发展
20世纪初,随着各国行政法的不断发展,行政处罚制 度逐渐完善。
警告通常适用于轻微违法行为,如初次违反行政管理规定,且未造 成明显危害后果。
救济措施
被给予警告的违法行为人可以通过自我改正、道歉等方式消除危害 ,并避免进一步的行政处罚。
罚款
金钱给付义务
01
对违法行为人处以一定数额的罚款,要求其履行金钱给付义务
。
适用于较严重违法行为
02
罚款通常适用于较严重的违法行为,如多次违反行政管理规定
环境管理领域的行政处罚实践
总结词
关注环境保护、处罚力度大、监管严格
详细描述
环境管理领域的行政处罚实践关注环境保护,针对环境污染等违法行为,通常会给予严厉的处罚,包 括高额罚款、责令停产整顿等。此外,为了确保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得到有效执行,相关监管部门通常 会采取严格的监管措施,对环境违法行为进行及时发现和惩处。
、造成明显危害后果等。
执行方式
03
罚款可以通过现场缴纳、银行转账等方式缴纳,具体执行方式
根据行政处罚决定书的要求确定。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剥夺非法利益
对违法行为人的违法所得和非法财物进行没收,直接剥夺其因违 法行为获得的非法利益。
适用于严重违法行为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通常适用于严重违法行为,如涉及 较大数额的贪污、受贿等。
强制性
行政处罚是对违法行为的制裁 ,具有强制性,对违法行为人
具有约束力。
惩罚性
行政处罚是对违法行为人的惩 罚,具有惩罚性质。
教育性
行政处罚应当通过惩罚违法行 为来教育公民、法人或者其他
组织自觉遵守法律法规。
行政处罚的历史与发展
20世纪初,随着各国行政法的不断发展,行政处罚制 度逐渐完善。
行政处罚法概述(ppt54张)
4受托者只能亲自行使该处罚权不得将行政处罚权再委托给其他组织或者个人行某县环保局打算将某项环保方面的行政处罚权委托给村委会下列表述不正确的是该县环保局可以根据实际需要自主决定是否将该事项的行政处罚权委托给村委会该县环保局可以根据规章的相关规定作出该委托受委托的村委会根据实际情况并经过环保局的许可将处罚权再委托给其他组织受委托的村委会对实施该项处罚权不能独立承担法律责任含义
3、地方性法规可以设定除了限制人身自由、 吊销企业营业执照以外的其他行政处罚。 注意: 地方性法规无权创设新的行政处罚种类 法律、行政法规已经做出行政处罚的,地方 性法规只能在其规定的范围内作出具体的执 行规定。
北京市人大常委会针对市区内乱发小广告的现 象,决定制定相应的法律规范。则下列关于北 京市人大制定的法律规范说法正确的是( ) A 该法律规范能够设定除限制人身自由以外 的行政处罚 B该法律规范不可以设定吊销企业营业执照的 行政处罚 C 该法律规范属于地方性法规,需要以宪法、 法律、行政法规为依据 D对该法律规范不服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关于行政处罚和刑罚相抵的说法,正确 的是( ) A 行政拘留可以折抵拘役 B 行政拘留可以折抵管制 C 罚款可以折抵罚金 D 没收违法所得可以折抵没收财产
2、职能分离原则 决定的作出和和决定的执行不能由同一机关、 机构或者个人同时行使,而是要由不同的机关、 机构或者个人分别行使。 全国人大制定法律规定罚款的行政处罚。 国家行政机关如公安机关执行该处罚。 公安机关的负责人对行政相对人做出具体的处 罚决定。 公安机关的工作人员执行处罚决定的具体内容。 银行收缴相应的罚款,将其上缴国库。
七 行政处罚的适用
行政处罚构成四要件: 1、主体要件: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主体。 县级以上地方政府的行政机关。 一般来说,乡镇级的行政机关无权实施行政 处罚。
3、地方性法规可以设定除了限制人身自由、 吊销企业营业执照以外的其他行政处罚。 注意: 地方性法规无权创设新的行政处罚种类 法律、行政法规已经做出行政处罚的,地方 性法规只能在其规定的范围内作出具体的执 行规定。
北京市人大常委会针对市区内乱发小广告的现 象,决定制定相应的法律规范。则下列关于北 京市人大制定的法律规范说法正确的是( ) A 该法律规范能够设定除限制人身自由以外 的行政处罚 B该法律规范不可以设定吊销企业营业执照的 行政处罚 C 该法律规范属于地方性法规,需要以宪法、 法律、行政法规为依据 D对该法律规范不服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关于行政处罚和刑罚相抵的说法,正确 的是( ) A 行政拘留可以折抵拘役 B 行政拘留可以折抵管制 C 罚款可以折抵罚金 D 没收违法所得可以折抵没收财产
2、职能分离原则 决定的作出和和决定的执行不能由同一机关、 机构或者个人同时行使,而是要由不同的机关、 机构或者个人分别行使。 全国人大制定法律规定罚款的行政处罚。 国家行政机关如公安机关执行该处罚。 公安机关的负责人对行政相对人做出具体的处 罚决定。 公安机关的工作人员执行处罚决定的具体内容。 银行收缴相应的罚款,将其上缴国库。
七 行政处罚的适用
行政处罚构成四要件: 1、主体要件: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主体。 县级以上地方政府的行政机关。 一般来说,乡镇级的行政机关无权实施行政 处罚。
行政处罚法ppt课件pptx(2024)
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前, 应当催告当事人履行义务。催告书送 达十日后当事人仍未履行义务的,行 政机关可以向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 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对象是不动 产的,向不动产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 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
人民法院接到行政机关强制执行的申 请,应当在五日内受理。行政机关对 人民法院不予受理的裁定有异议的, 可以在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 请复议,上一级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 复议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是否受 理的裁定。
国务院各部、委员会、中国 人民银行、审计署和具有行 政管理职能的直属机构以及 法律规定的机构,可以在法 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给予行 政处罚的行为、种类和幅度 的范围内作出具体规定。
2024/1/28
9
行政处罚的设定程序
起草
行政处罚的设定应当由具有相应职权 的行政机关负责起草,起草过程中应 当广泛听取意见,保障公民、法人和 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申请复议或提起诉讼权
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有权 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
20
当事人的义务
01
02
03
配合调查义务
当事人应当配合行政机关 的调查,如实说明情况, 提供有关资料。
2024/1/28
履行处罚决定义务
当事人应当自收到行政处 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 ,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 。
13
行政处罚的移送制度
移送管辖
行政机关发现违法行为构成犯罪的,应当及时将案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依法不需 要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免予刑事处罚,但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司法机关应当及时将案件移送有关行政 机关。
行政处罚与刑罚的衔接
违法行为构成犯罪,人民法院判处拘役或者有期徒刑时,行政机关已经给予当事人行政拘留的,应当 依法折抵相应刑期。违法行为构成犯罪,人民法院判处罚金时,行政机关已经给予当事人罚款的,应 当折抵相应罚金;行政机关尚未给予当事人罚款的,不再给予罚款。
行政处罚法PPT课件
16
【补充1】部门规章可设定的罚款
非经营活动中的 违法
≤1000元
经营活动中的违 法行为
有违法所得 没有违法所得
≤违法所得的3倍 且≤30000元
超过限额报国务 院批准
≤10000元
17
【补充2】另一视角看设定
法律
行政拘留
吊销企业营 业执照
罚款
√
√
√Hale Waihona Puke 行政法规×√
√
地方性法规
×
×
√
部门规章
×
×
√(限)
4
二、行政处罚的基本原则
(一)行政处罚法定原则 主要内容:设定权法定、依据法定、
主体法定、程序法定。
5
(二)处罚公开、公正、过罚相当原则
6
(三)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原则
1.处罚只是手段不是目的。处罚与教育相结合,既非
意味着可以以罚代刑,也非意味着可以以教代罚。
2.行政机关未责令当事人改正或者限期改正违法行为
出具体规定
C.江苏省地方性法规就某一违法行为设定给予1-5万
元罚款,南京市政府的配套实施规章中不可以将该罚款幅
度规定为5-8万元
D.南京市政府规章中设定的罚款数额应当由本级人大
常委会决定
19
第三节 行政处罚实施主体、管辖 及适用
一、行政处罚的实施主体 1.行政机关: (1)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在职权范围内
地方规章
×
×
√(限)
其他规定
×
×
×
警告 √ √ √ √ √ ×
其余 √ √ √ × × ×
18
【例题·单选题】关于行政处罚的设定权与规定权,下列 说法正确的是( )。
【补充1】部门规章可设定的罚款
非经营活动中的 违法
≤1000元
经营活动中的违 法行为
有违法所得 没有违法所得
≤违法所得的3倍 且≤30000元
超过限额报国务 院批准
≤10000元
17
【补充2】另一视角看设定
法律
行政拘留
吊销企业营 业执照
罚款
√
√
√Hale Waihona Puke 行政法规×√
√
地方性法规
×
×
√
部门规章
×
×
√(限)
4
二、行政处罚的基本原则
(一)行政处罚法定原则 主要内容:设定权法定、依据法定、
主体法定、程序法定。
5
(二)处罚公开、公正、过罚相当原则
6
(三)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原则
1.处罚只是手段不是目的。处罚与教育相结合,既非
意味着可以以罚代刑,也非意味着可以以教代罚。
2.行政机关未责令当事人改正或者限期改正违法行为
出具体规定
C.江苏省地方性法规就某一违法行为设定给予1-5万
元罚款,南京市政府的配套实施规章中不可以将该罚款幅
度规定为5-8万元
D.南京市政府规章中设定的罚款数额应当由本级人大
常委会决定
19
第三节 行政处罚实施主体、管辖 及适用
一、行政处罚的实施主体 1.行政机关: (1)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在职权范围内
地方规章
×
×
√(限)
其他规定
×
×
×
警告 √ √ √ √ √ ×
其余 √ √ √ × × ×
18
【例题·单选题】关于行政处罚的设定权与规定权,下列 说法正确的是( )。
2024版行政处罚法讲义(ppt47张)课件
存在问题一
改进建议一
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明确行政处罚的标准和程序,为 行政机关提供更加明确的执法依据。同时,加大对违
法行为的惩处力度,提高法律的威慑力。
改进建议二
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和管理,提高其法律素养和 执法水平,确保行政处罚的公正性和合法性。
THANKS
感谢观看
REPORTING
其他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如提供虚假证言、伪证等行为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行政处罚的监督机制和方式
监督机制
包括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两种方式。 内部监督主要通过上级行政机关对下 级行政机关的监督来实现;外部监督 则通过权力机关、司法机关、社会舆 论等渠道进行监督。
监督方式
主要有书面检查、现场检查、听取汇 报、受理申诉等方式。同时,还可以 通过开展执法评议考核、行政执法案 卷评查等活动,加强对行政处罚的监 督。
行政处罚法的基本原则和制度
• 教育与处罚相结合原则:行政处罚应当以教育为主,处罚 为辅,注重纠正违法行为。
行政处罚法的基本原则和制度
听证制度
当事人有权要求举行听证会,对 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进
行申辩和质证。
告知制度
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 应当告知当事人作出处罚决定的事 实、理由和依据,以及当事人依法 享有的权利。
行政处罚法讲义 (ppt47张)课件
REPORTING
• 行政处罚法概述 •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设定 • 行政处罚的实施机关和程序 • 行政处罚的执行和救济 • 行政处罚法的法律责任和监督 • 行政处罚法的实践应用和案例分析
目录
PART 01
行政处罚法概述
REPORTING
行政处罚法的概念和特点
行政处罚法课件综述92页PPT
60、人民的幸福是至高无个的法。— —西塞 罗
16、业余生活要有意义,不要越轨。——华盛顿 17、一个人即使已登上顶峰,也仍要自强不息。——罗素·贝克 18、最大的挑战和突破在于用人,而用人最大的突破在于信任人。——马云 19、自己活着,就是为了使别人过得更美好。——雷锋 20、要掌握书,莫被书掌握;要为生而读,莫为读而生。——布尔沃
行政处罚法课件综述
56、极端的法规,就是极端的不公。 ——西 塞罗 57、法律一旦成为人们的需要,人们 就不再 配享受 自由了 。—— 毕达哥 拉斯 58、法律规定的惩罚不是为了私人的 利益, 而是为 了公共 的利益 ;一部 分靠有 害的强 制,一 部分靠 榜样的 效力。 ——格 老秀斯 59、假如没有法律他们会更快乐的话 ,那么 法律作 为一件 无用之 物自己 就会消 灭。— —洛克
END
பைடு நூலகம்
16、业余生活要有意义,不要越轨。——华盛顿 17、一个人即使已登上顶峰,也仍要自强不息。——罗素·贝克 18、最大的挑战和突破在于用人,而用人最大的突破在于信任人。——马云 19、自己活着,就是为了使别人过得更美好。——雷锋 20、要掌握书,莫被书掌握;要为生而读,莫为读而生。——布尔沃
行政处罚法课件综述
56、极端的法规,就是极端的不公。 ——西 塞罗 57、法律一旦成为人们的需要,人们 就不再 配享受 自由了 。—— 毕达哥 拉斯 58、法律规定的惩罚不是为了私人的 利益, 而是为 了公共 的利益 ;一部 分靠有 害的强 制,一 部分靠 榜样的 效力。 ——格 老秀斯 59、假如没有法律他们会更快乐的话 ,那么 法律作 为一件 无用之 物自己 就会消 灭。— —洛克
END
பைடு நூலக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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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补充1】部门规章可设定的罚款
非经营活动中的 违法
≤1000元
经营活动中的违 法行为
有违法所得 没有违法所得
≤违法所得的3倍 且≤30000元
超过限额报国务 院批准
≤10000元
17
【补充2】另一视角看设定
法律
行政拘留
吊销企业营 业执照
罚款
√
√
√
行政法规
×
√
√
地方性法规
×
×
√
部门规章
×
×
√(限)
D.甲市税务机关没有责令A公司限期改正,该关责令A公司限期改正,A公司逾期不改正的,
该税务机关有权吊销其营业执照
13
第二节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设定
一、行政处罚的种类
14
二、行政处罚的设定
法律 行政法规 地方性法规
部门规章 地方性规章
创设权
规定权
各种处罚
限制人身自由除外
1.公民、法人或其它组织享有陈述权、 申辩权;
2.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的权利、有 权依法提出赔偿要求。
8
(五)监督制约、职能分离原则 1.查审分离:对违法行为的调查与审理分离; 2.罚缴分离:作出罚款决定的机关与收缴罚
款的机构分离; 3.听证主持人与调查检查人员分离; 4.行政机关执法人员当场作出的处罚决定应
所得的行政处罚。
21
3.受委托的组织 【注意】行政处罚委托的是组织,行
政许可必须委托的是行政机关。
22
【例题·单选题】某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国务院的 授权,决定由城建规划局统一行使几个政府职能 部门的行政处罚权,但下列( )职权不能由城 建规划局行使。
A.交通管理机关的罚款权 B.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吊销营业执照权 C.土地管理部门的行政没收权 D.公安机关的行政拘留权
12
【例题·多选题】甲市税务局工作人员在进行税务检查时,发现A公司 没有办理税务登记。于是在没有责令A公司限期改正的情况下就吊销 了A公司的营业执照。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下列说法不符合 法律规定的是( )。
A.责令限期改正是一种税务行政处罚
B.责令限期改正是一种税务行政强制
C.甲市税务机关没有责令A公司限期改正,该处罚程序违法
地方规章
×
×
√(限)
其他规定
×
×
×
警告 √ √ √ √ √ ×
其余 √ √ √ × × ×
18
【例题·单选题】关于行政处罚的设定权与规定权,下列 说法正确的是( )。
A.江苏省人大制定的《江苏省旅游业营业管理条例》
无权创设吊销个体旅馆营业执照的处罚
B.南京市政府颁发的规章只能对上位法创设的处罚作
11
2.可以行政处罚两次,但罚款只能适用一次: 即一个行为触犯一项或多项法律,可分别进行行 政处罚,但罚款只能一次。
【示例1】一个违法行为同时违反了工商法规和城 市管理法规,工商机关处以2000元罚款,城市管 理法规规定由市政部门处以3000元罚款。 【示例2】一个违法行为同时违反了工商法规和城 市管理法规,工商机关处以暂扣执照,城市管理 法规规定由市政部门处以3000元罚款。
4
二、行政处罚的基本原则
(一)行政处罚法定原则 主要内容:设定权法定、依据法定、
主体法定、程序法定。
5
(二)处罚公开、公正、过罚相当原则
6
(三)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原则
1.处罚只是手段不是目的。处罚与教育相结合,既非
意味着可以以罚代刑,也非意味着可以以教代罚。
2.行政机关未责令当事人改正或者限期改正违法行为
向所属行政机关备案。
9
(六)一事不二罚(款)原则 对当事人的同一个违法行为,不得给
予两次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
10
1.一事只能罚款一次,多事可罚款多次:即 不同违法行为罚款两次是可以的。
【示例】某食品加工厂食品卫生有问题, 被卫生局以违反《卫生法》中关于食品卫 生的规定,处以5000元罚款;工商局以无 证经营食品加工为由处以1万元罚款。
限制人身自由、吊销企业营业执照除外 【注意】可设定暂扣企业营业执照的处罚,可
设定吊销其他证照的处罚,可设定吊销个体 户的执照的处罚
警告;罚款 【注意】罚款限额由国务院规定
下位法应当在上位法 规定的行为、种 类和幅度范围内 对已有处罚作出 规定
警告;罚款 【注意】罚款限额由省级人大常委会规定
15
【总结】口诀: 处罚设定不随便, 法律法规规章限; 人身自由看法律, 警告罚款规章见; 若是吊销企业照, 地方法规无权限。
实施; (2)国务院或者经国务院授权的省、自治区、
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决定一个行政机关行使有关 的行政处罚权,但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权只 能由“公安机关”行使。
20
2.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 (1)派出所可以作出警告、500元以
下的罚款的行政处罚; (2)税务所可以作出2000元以下罚款
的行政处罚; (3)证监会可以作出罚款、没收违法
23
二、行政处罚的管辖和适用
(一)行政处罚的管辖
级别管辖 地域管辖 指定管辖
县级以上行政机关管辖,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 外。
即作出行政处罚的,并不直接导致行政处罚程序违法,不
会导致行政处罚行为的无效或撤销。
【分析】责令改正并非行政处罚的必要程序,属于行
政命令。
【链接】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如拒绝听取当事人的陈述与 申辩意见,该行政处罚决定不成立,当事人放弃陈述或申 辩权利的除外。
7
(四)保障相对人权益原则(无救济即无 处罚原则)
出具体规定
C.江苏省地方性法规就某一违法行为设定给予1-5万
元罚款,南京市政府的配套实施规章中不可以将该罚款幅
度规定为5-8万元
D.南京市政府规章中设定的罚款数额应当由本级人大
常委会决定
19
第三节 行政处罚实施主体、管辖 及适用
一、行政处罚的实施主体 1.行政机关: (1)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在职权范围内
行政处罚法讲解
2014年11月
1
第一部分
整体概述
THE FIRST PART OF THE OVERALL OVERVIEW, PLEASE SUMMARIZE THE CONTENT
2
【本讲结构】
3
第一节 行政处罚概述
一、行政处罚的概念和特征 行政处罚是指行政机关或其他行政主
体依法律设定的行政处罚权和程序,对违 反行政法规范的相对方(外部相对人)给 予行政制裁的具体行政行为。 【行政处罚VS行政处分】行政处分是 行政主体对内部相对人(即国家工作人员) 的违法失职行为的处理。
【补充1】部门规章可设定的罚款
非经营活动中的 违法
≤1000元
经营活动中的违 法行为
有违法所得 没有违法所得
≤违法所得的3倍 且≤30000元
超过限额报国务 院批准
≤10000元
17
【补充2】另一视角看设定
法律
行政拘留
吊销企业营 业执照
罚款
√
√
√
行政法规
×
√
√
地方性法规
×
×
√
部门规章
×
×
√(限)
D.甲市税务机关没有责令A公司限期改正,该关责令A公司限期改正,A公司逾期不改正的,
该税务机关有权吊销其营业执照
13
第二节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设定
一、行政处罚的种类
14
二、行政处罚的设定
法律 行政法规 地方性法规
部门规章 地方性规章
创设权
规定权
各种处罚
限制人身自由除外
1.公民、法人或其它组织享有陈述权、 申辩权;
2.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的权利、有 权依法提出赔偿要求。
8
(五)监督制约、职能分离原则 1.查审分离:对违法行为的调查与审理分离; 2.罚缴分离:作出罚款决定的机关与收缴罚
款的机构分离; 3.听证主持人与调查检查人员分离; 4.行政机关执法人员当场作出的处罚决定应
所得的行政处罚。
21
3.受委托的组织 【注意】行政处罚委托的是组织,行
政许可必须委托的是行政机关。
22
【例题·单选题】某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国务院的 授权,决定由城建规划局统一行使几个政府职能 部门的行政处罚权,但下列( )职权不能由城 建规划局行使。
A.交通管理机关的罚款权 B.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吊销营业执照权 C.土地管理部门的行政没收权 D.公安机关的行政拘留权
12
【例题·多选题】甲市税务局工作人员在进行税务检查时,发现A公司 没有办理税务登记。于是在没有责令A公司限期改正的情况下就吊销 了A公司的营业执照。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下列说法不符合 法律规定的是( )。
A.责令限期改正是一种税务行政处罚
B.责令限期改正是一种税务行政强制
C.甲市税务机关没有责令A公司限期改正,该处罚程序违法
地方规章
×
×
√(限)
其他规定
×
×
×
警告 √ √ √ √ √ ×
其余 √ √ √ × × ×
18
【例题·单选题】关于行政处罚的设定权与规定权,下列 说法正确的是( )。
A.江苏省人大制定的《江苏省旅游业营业管理条例》
无权创设吊销个体旅馆营业执照的处罚
B.南京市政府颁发的规章只能对上位法创设的处罚作
11
2.可以行政处罚两次,但罚款只能适用一次: 即一个行为触犯一项或多项法律,可分别进行行 政处罚,但罚款只能一次。
【示例1】一个违法行为同时违反了工商法规和城 市管理法规,工商机关处以2000元罚款,城市管 理法规规定由市政部门处以3000元罚款。 【示例2】一个违法行为同时违反了工商法规和城 市管理法规,工商机关处以暂扣执照,城市管理 法规规定由市政部门处以3000元罚款。
4
二、行政处罚的基本原则
(一)行政处罚法定原则 主要内容:设定权法定、依据法定、
主体法定、程序法定。
5
(二)处罚公开、公正、过罚相当原则
6
(三)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原则
1.处罚只是手段不是目的。处罚与教育相结合,既非
意味着可以以罚代刑,也非意味着可以以教代罚。
2.行政机关未责令当事人改正或者限期改正违法行为
向所属行政机关备案。
9
(六)一事不二罚(款)原则 对当事人的同一个违法行为,不得给
予两次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
10
1.一事只能罚款一次,多事可罚款多次:即 不同违法行为罚款两次是可以的。
【示例】某食品加工厂食品卫生有问题, 被卫生局以违反《卫生法》中关于食品卫 生的规定,处以5000元罚款;工商局以无 证经营食品加工为由处以1万元罚款。
限制人身自由、吊销企业营业执照除外 【注意】可设定暂扣企业营业执照的处罚,可
设定吊销其他证照的处罚,可设定吊销个体 户的执照的处罚
警告;罚款 【注意】罚款限额由国务院规定
下位法应当在上位法 规定的行为、种 类和幅度范围内 对已有处罚作出 规定
警告;罚款 【注意】罚款限额由省级人大常委会规定
15
【总结】口诀: 处罚设定不随便, 法律法规规章限; 人身自由看法律, 警告罚款规章见; 若是吊销企业照, 地方法规无权限。
实施; (2)国务院或者经国务院授权的省、自治区、
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决定一个行政机关行使有关 的行政处罚权,但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权只 能由“公安机关”行使。
20
2.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 (1)派出所可以作出警告、500元以
下的罚款的行政处罚; (2)税务所可以作出2000元以下罚款
的行政处罚; (3)证监会可以作出罚款、没收违法
23
二、行政处罚的管辖和适用
(一)行政处罚的管辖
级别管辖 地域管辖 指定管辖
县级以上行政机关管辖,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 外。
即作出行政处罚的,并不直接导致行政处罚程序违法,不
会导致行政处罚行为的无效或撤销。
【分析】责令改正并非行政处罚的必要程序,属于行
政命令。
【链接】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如拒绝听取当事人的陈述与 申辩意见,该行政处罚决定不成立,当事人放弃陈述或申 辩权利的除外。
7
(四)保障相对人权益原则(无救济即无 处罚原则)
出具体规定
C.江苏省地方性法规就某一违法行为设定给予1-5万
元罚款,南京市政府的配套实施规章中不可以将该罚款幅
度规定为5-8万元
D.南京市政府规章中设定的罚款数额应当由本级人大
常委会决定
19
第三节 行政处罚实施主体、管辖 及适用
一、行政处罚的实施主体 1.行政机关: (1)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在职权范围内
行政处罚法讲解
2014年11月
1
第一部分
整体概述
THE FIRST PART OF THE OVERALL OVERVIEW, PLEASE SUMMARIZE THE CONTENT
2
【本讲结构】
3
第一节 行政处罚概述
一、行政处罚的概念和特征 行政处罚是指行政机关或其他行政主
体依法律设定的行政处罚权和程序,对违 反行政法规范的相对方(外部相对人)给 予行政制裁的具体行政行为。 【行政处罚VS行政处分】行政处分是 行政主体对内部相对人(即国家工作人员) 的违法失职行为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