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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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心整理武汉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程序

目录

1、总则 (2)

2、控制性详细规划导则编制内容 (4)

3、控制性详细规划细则编制内容 (6)

4

(11)

1

行。

整体控

1.4武汉市控制性详细规划以满足规划管理需求为导向,合理解决规划刚性和弹性,控规导则和控规细则的控制内容均分为强制性内容和指导性内容两部分。强制性内容是刚性内容,审批、调整必须符合法定程序,可以直接指导规划管理的内容;指导性内容是弹性内容,必须经过进一步规划论证才能指导规划管理,调整必须符合规划合理性的内容。

1.5武汉市控制性详细规划采取实线控制和虚线控制的方式进行用地控制。

实线控制是指进行实线控制的用地,在法定文件附图中用实线划定,对地块的位置、边界形状、建设规模、设施要求均不得作出更改。

虚线控制是指进行虚线控制的用地,对地块的位置、规模及设施要求不得作出更改,但其边界形状可根据具体方案略作调整。

1.6武汉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应符合本规程以及国家、地方有关标准和规范要求。

1.7本规程将根据规划编制和管理的实际情况,并结合发展的需要做进一步的充实、完善。

1.8本规程解释权属武汉市城市规划管理局。

2、控制性详细规划导则编制内容

控规导则是武汉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的重要内容。主要以落实武汉城市总体规划和分区规划

强制性

2.1

2.1.1

(1

(2

(3

(4

确定江、河、(包括长江、汉江)、湖(包括主城区小南湖、换子湖、菱角湖、西湖、北湖、竹叶海、塔子湖、机器荡子、后襄河、四美塘、野芷湖、杨春湖、东湖、沙湖、内沙湖、月湖、三角湖、莲花湖、南太子湖、北太子湖、龙阳湖、墨水湖、紫阳湖、南湖、水果湖、晒湖等26个湖泊)等城市地表水体保护和控制的地域界限。

(5)城市基础设施黄线

确定铁路线、堤防保护线、排水廊道线、11万伏以上的高压廊道线和水厂、电厂、气源厂、污水处理厂、垃圾处理厂、公交场站、给水加压站、雨水泵站、

变电站、消防站、垃圾转运站和环卫车辆停保场等市政设施,共16类;

2.1.2公益性公共设施

确定各类市、区(包括行政区和地区)公益性文化娱乐设施和体育设施控制规模和点位;确定综合医院、专科医院等医疗卫生设施控制规模和控制范围;确定市、区级社会福利设施控制规模和点位;确定武汉市中小学教育设施规模和控制范围。

2.2指导性内容

对编制单元的主导功能的描述,突出其功能的特殊性。

号线以2.2.7

务设施相关指标、绿化指标和控制要求。

在分区范围内,以控规编制单元为基础,初步划定规划管理单元。

3、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内容

控规细则以《控规导则》为依据,以控规管理单元为载体,对分区规划对各类用地和设施所提出的定性、定量、定位等控制内容进行进一步落实和细分,是

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的核心。其内容包括强制性和指导性两个部分。

3.1强制性内容

(1)管理单元划分

落实和校准各管理单元范围线。

(2)用地性质控制

确定各管理单元的主导用地性质和用地非兼容性控制。主导性质按照管理单元承担的市、区级重要功能或用地规模超过50%的使用功能确定。

(3)平均净容积率

3.1.2

(1

(2

位;

(3)城市紫线控制

落实《控制导则》对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紫线控制要求。

划定管理单元中市级、区级优秀历史建筑的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界线。

(4)城市蓝线控制

落实《控规导则》对水体保护蓝线的控制要求。

(5)城市黄线控制

落实《控制导则》对城市基础设施黄线的控制要求。

进一步确定公共停车场、通信机楼、邮政局、加油加气站等市政基础设施的规模和点位控制要

求。确定污水泵站、储气站、天然气接收站、热力中继泵站、及其他专用管廊的规模及界线。

对黄线控制用地采用虚线控制和点位控制两种方式。要求进行虚线控制的市政基础设施,不得对其用地的位置、规模及设施要求作出更改,但可根据下层次规划或具体设计方案对用地的边界形状略作调整;要求进行点位控制的设施,在确保规模的前提下,可结合相邻地块开发与其它项目进行联合建设,并在用地一览表备注栏中注明其用途、面积、配置要求等。

公益性公共设施包括非经营性的教育、文化体育、医疗卫生、社会福利与保障、行政管理与社区服务等公共服务设施。

由用

3.2

(1

(2

(3

(4

(5

(6

(7

(8)配套设施:参照相关规划法规,根据管理单元内用地性质,确定规划配置的居住区以下级别配套设施内容及数量,包括开闭所、公共厕所、托儿所、邮电所、街道办事处等。

(9)停车泊位:参照相关规划法规,地块内必须建设的与建设项目相配套的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停车位数下限。

(10)地下空间开发指引:明确地块地下空间的建设容量及指导建议,明确地下空间之间及与其他地下设施的连同要求,提出地下空间建设强度、功能、深度及出入口方位等指导意见。

(11)建筑限高控制指引:依据《控规导则》以及特色意图区规划控制需要,确定管理单元内

各类用地建筑高度上限,作为地块规划建设咨询的依据。

(12)建筑退界:确定地块内建筑物垂直投影外轮廓线必须后退于地块边界的距离下限值。

(13)出入口控制:确定允许的适宜机动车开口位置或不允许开口的限制地段。

特色意图区是指因城市景观及空间特色塑造,自然和历史风貌保护、轨道交通建设等需要,具有特殊规划建设控制及管理要求的区域。

根据管理单元中的特色意图区的特征要素,如建构筑物、街巷格局、整体风貌、历史文化要素、自然风景要素等,提出特色保护和塑造的原则和要求。

4、

4.1

(1

(2)编制单元开发强度指引图(1:5000)

(3)编制单元特色意图分区指引图(1:5000)

(4)编制单元市政设施控制指引图(1:2000)

(5)规划管理单元划分及人口控制指引图(1: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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