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费地税机关全责征收基本规程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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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险费基本业务介绍(2022年纳税人学习培训课件PPT)

社会保险费基本业务介绍(2022年纳税人学习培训课件PPT)
➢ 只征基本养老保险,全责管理,其他四险在本地缴纳。 ➢ 缴费时间:与纳税申报期限一致。
1.3社保费征收方式
省级社保费征缴流程
步骤7 打印电子 缴费付款凭证
缴费人 开户银行
步骤6 发送 扣款成功信息
步骤5 反馈扣款情况
步骤4 实施扣款
TIPS
步骤6发送 扣款成功信息
步骤3 发送划款信息
缴费人
步骤1 登录
全国性公共养老保险制度 最初在德国建立(1889年, 《老年和残疾社会保障法》)。
1.1社会保障与社会保险
社会保险法
➢ 立法时间:由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于 2010年10月28日审议通过,2011年7月1日实施。
➢ 主要内容:12章98条。 ➢ 重要意义:《社会保险法》有基本大法之称,这是最高国家立法机关
➢ 社会保险费罚则的规定:缴费单位未按照规定申报应缴纳的社会保 险费数额的,责令限期改正;视情节,对直接负责人员处以 1000-5000、5000-10000的罚款。
谢 谢!
积极
努力
奉献
认真
➢ 费率2%(2016.6.1-2018.5.31,调整至1%)。
1.2社保费基础知识
缴费基数
➢ 工资总额:是指各缴费单位在一定时期内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 劳动报酬总额,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 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包括实物、货币形式。
➢ 单位按上年度实际发放的工资确定缴费基数。无法准确确定缴费基 数的,按统计局公布的上年度平均工资的60%-300%确定缴费基数。
社会保险费基本业务介绍 纳税人学习培训课件
1.1社会保障与社会保险
社会保障
➢ 指国家通过立法,积极动员社会各方面资源,通过收入 再分配,保证无收入、低收入以及遭受各种意外灾害的 公民能够维持生存,保障劳动者在年老、失业、患病、 工伤、生育时的基本生活不受影响,同时根据经济和社 会发展状况,逐步增进公共福利水平,提高国民生活质 量。

社会保险费全责征收业务规程

社会保险费全责征收业务规程

社会保险费全责征收业务规程目录一、社保费登记管理 (3)(一)单位缴费登记 (3)(二)个人明细登记 (7)(三)单位缴费资料变更 (8)(四)个人登记资料变更 (9)(五)缴费资料注销 (11)(六)非正常户认定 (12)(七)社保非正常户解除 (13)(八)退保、转出、退休 (14)二、社保核定 (15)(一)社保缴费项目核定 (15)(二)分险种明细定额核定 (18)三、社保申报 (19)(一)分险种明细申报 (19)(二)产生社保批扣应征 (21)(三)录入其它应征数据(社保费部分) (22)四、社保征收 (23)(一)清缴税款 (23)(二)社保费EFS批量扣费 (23)(三)单位内个人清缴社保费 (24)(四)多收、重收社保费退款 (25)五、社保管理 (26)(一)统计社保欠费 (27)(二)社保费催报 (28)(三)社保费催缴 (29)六、社保费清算 (30)(一)账户设置 (30)(二)缴款销号 (31)(三)社保费划解 (31)(四)开缴款书缴入财政专户 (32)(五)录入社保费银行利息通知书 (32)七、社保费会统核算 (32)(一)社保费会统核算概述 (32)(二)社会保险基金对帐方法 (33)(1)月度社保基金对帐方法 (33)Ⅰ各县(市、区)地方税务局与市财政局的对帐方法 (33)Ⅱ各县(市、区)地方税务局与县(市、区)财政局的对帐方法 (34)Ⅲ各县(市、区)地方税务局与市社保局的对帐方法 (34)Ⅳ各县(市、区)地方税务局与县(市、区)社保局的对帐方法 (34)(2)社保基金三方确认方法 (34)社会保险费全责征收业务规程为了进一步规范社保费全责征收管理工作,防范和化解社保费全责征收执法风险,根据《广东省社会保险费征缴办法》(粤府〔2001〕1号)、《关于强化社保费地税全责征收促进省级统筹的通知》(粤劳社发〔2008〕23号)和《关于印发广东省社会保险费地税全责征收实施办法(暂行)的通知》(粤劳社函〔2008〕1789号)的规定,制定本业务规程。

社会保险征缴业务知识12月24页PPT

社会保险征缴业务知识12月24页PPT
划缴手续。
社会保险征缴业务知识(各险种费率)
八、目前梅州市社会保险各险种的缴费费率
公务员 职工养 失业保险 工伤 基本医 补充医疗 生育 村(居)
项 养老保 老保险
保险 疗保险 保险 保险 两委干部、


个体户、
灵活就业
人员养老
保险
费 单 个 单 个 单 个 单位 单 个 单 个 单位 单位 个
率 位 人 位人 位 人
(二)地税部门办理缴费登记 用人单位在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时,
按现行的管理模式亦要到地税部门办理社保的缴费登记, 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缴费登记时提供如下所需资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一份(个体户除外)。 3、地税税务登记证复印件一份。 4、社会保险缴费登记表一式三份(到地税部门领取)。 5、社会保险人员明细登记表一式三份(纸质和报盘)。 6、社会保险费人员明细申报表一式三份(纸质和报 盘)。 7、参加社会保险人员增减申报表一式三份(纸质和报 盘)。 8、参保人身份证复印件一式一份。
社会保险征缴业务知识(灵活就业人员参、停保)
七、灵活就业人员参保业务办理 一、 参保: 以个人身份参保缴费的灵活就业人员,可凭户口簿、身份证到所在地税征收大
厅办理参保缴费登记手续。办理时填写和提供如下所需资料: 1、《灵活就业人员参加社会保险缴费登记表》 2、参保人的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费综合申报表》 二、 缴费方式: 1、门前申报(缴费人每月到征收大厅) 2、储费扣缴(缴费人和地税、银行签订协议,每月银行扣缴) 三、 停保: 持参保人的户口簿或身份证原件到原缴费登记征收大厅,办理停保和取消储费
应在30日内到地税征收大厅或税管员处办理增员参保登记手 续。并提供以下所需资料:

宣讲会业务介绍幻灯片省直社保费全责征收介绍.pptx

宣讲会业务介绍幻灯片省直社保费全责征收介绍.pptx

全责征收交接过渡时期要求
8月份发生的增员人员,需要补交8月份社保费 的,请于17日~25日直属分局前台补申报并缴 款;8月份发生的停保人员,已交的8月份费款 不予退还,从9月份开始停止缴纳社保费(8月 沿用社保局的做法,9月份开始增减员均当月生 效)。
9月份开始,各缴费单位应在每月15日前申报、 每月25日前缴款,如发生增员或停保的,先作 增员或停保(减员)操作再进行申报。当月申 报之后才做的增减员要得下月申报才能带出。
• 17、一个人如果不到最高峰,他就没有片刻的安宁,他也就不会感到生命的恬静和光荣。下午3时9分50秒下午3时9分15:09:5020.8.8
谢谢观看
全责征收交接过渡时期要求
2009年8月属于全责征收交接过渡时期。 8月份,各缴费单位和灵活就业人员应缴
的省直社保费以省社保局提供给直属分局 的数据为准,各缴费单位无须申报,只须 和直属分局签订ETS扣款协议,在扣款账 户留存足够余额,由直属分局扣款。如未 签订ETS协议,缴费单位须到前台缴款。 前台缴款方式又分为ETS缴款和开具缴款 书两种。
• 11、夫学须志也,才须学也,非学无以广才,非志无以成学。20.8.815:09:5015:09Aug-208-Aug-20
• 12、越是无能的人,越喜欢挑剔别人的错儿。15:09:5015:09:5015:09Saturday, August 08, 2020
• 13、志不立,天下无可成之事。20.8.820.8.815:09:5015:09:50August 8, 2020
全责征收交接过渡时期要求
8月份开始,所有灵活就业人员无须 自行申报缴款,只须和直属分局签订 ETS扣款协议,并在账户里存有足够 金额即可。直属分局将为他们批量申 报、批量扣款。

企业社保费征缴操作培训课件1005

企业社保费征缴操作培训课件1005

3.3.2 《缴费指南》(灵活就业人员适用)
征收期限
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费按月、按季或按年缴纳,2020年 度由于疫情影响缴费的,可按有关政策补缴。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医 疗保险费按年缴纳。
3.3.2 《缴费指南》(灵活就业人员适用)
缴费渠道
(一)税务渠道 1.微信公众号。 2.赣服通(支付宝)缴费。 3.税务窗口缴费。 (二)银行渠道 1.柜面缴费。 2.微信缴费。 3.手机银行缴费。 目前可以缴费的合作银行有中国银行、农业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 行、江西银行、农商银行、邮政储蓄银行、招商银行、中信银行、九江银行、上饶银 行、赣州银行等。
由于相关部门需联合对申报缴费系统进行升
答:从2020年11月1日起,我省
级,2020年11月企业和灵活就业人员的缴费
所有社保(医保)经办机构不再
业务自11月10日全面恢复办理,缴费人在11
承担社会保险费的征收职能。
月25日前向税务部门缴费。 ”
3.2 公告明确了哪些问题?
问题五:
我们的权益记录和待遇发放会不会
问题一:
本次划转涉及哪些人群?
答:本次划转主要包括企业和 灵活就业人员二类人群。
3.2 公告明确了哪些问题?
问题二:
原文:
划转之后我们企业究竟该如何缴费??
“二、征收方式及征收期限
缴费人按照现行方式和渠道向社保(医保)经办
机构申报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按照社保(医保 )经办机构核定的应缴费额向税务部门缴费。企 业应于每月25日前向税务部门缴纳当月费款,职 工个人缴费部分由用人单位根据社会保险费政策 规定代扣代缴。灵活就业人员按月、按季或按年 向税务部门缴费。”
答:生育保险仍然存在!参保人 的待遇享受不会受到影响。生育 保险与职工医保是合并实施,不 是“合并”。两险合并实施后, 生育保险作为一项社会保险独立 险种仍将保留,“五险”不会变 “四险”。

社会保险费征缴流程介绍课件

社会保险费征缴流程介绍课件

征收方式。自2019年2月1日起,采取“人社核定,税务征收”模式,缴 费人到人社部门申报工资、核定缴费基数,通过电汇或支票反存方式到 税务机关缴费。
机关事业
4
01 征管职责划转概述
全业务征收
7月1日起,税务机关负责大连市行政区域内企业职工、机关事 业单位、灵活就业人员以及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险费的征缴工作。具 体险种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 生育保险、高额补充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建筑业工伤保险、 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新农合、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采暖费补贴专项
第二十三条 用人单位缴纳费款后,可到电子税务局打印《社会保险费缴款凭证》据此作为记账 依据。电汇缴费确认或POS机刷卡后,打印《社会保障基金专用收据》。
14
02 市属企业职工征缴
(四)退 费 第二十四条 市属企业职工社会保险费退费,由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综合岗受理用人单位提 交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缴费表》(一份)和加盖社保经办机构财务(或财务审核)印章的《社 会保险费退款申请表》(一式二份),应注明退费账号、开户银行、经办人及联系电话等信息, 加盖企业公章;审核无误后将退费资料转给社保费出纳岗审核;社保费出纳岗审核同意后,将用 人单位提交的《社会保险费退款申请表》及打印的《社会保障基金拨款凭证(退还)》转给社保 费会计岗审核;社保费会计岗对纸制资料和电子数据进行审核同意后,在《社会保障基金拨款凭 证(退还)》加盖银行预留印鉴后转给社保费出纳岗。
(2)手动确认。针对自动确认不成功或未自动确认的,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综合服务岗应手工确 认电汇金额合计与应缴账中的应缴金额是否相等,若确认为相等则手动进行缴费确认;若确认为少缴则通 知缴费人及时补缴差额;若确认为多缴则通知缴费人按照“税务发起的退费”流程办理退费。

社保费课件

社保费课件
• 2.也可由主管税务局下发
客户端的安装
客户端的申报
• 1.申报医保各险种:进入“社保费”申报,再点击 “特殊缴费申报”,确认即可(申报前提:机关事 业单位已向医保经办机构进行缴费基数申报和日常 申报,由医保经办机构核定了应缴费额)
• 2.申报社保各险种:凡是社保系统内机关事业单位 有职工登记信息的,进行正常缴费申报,无职工登 记信息的,以及按社保部门核定的预交金额缴费的 ,进行特殊缴费申报。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
•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个人缴费工资基数 包括:本人上年度工资收入中的基本工 资、国家统一的津贴补贴(艰苦边远地 区津贴等国家规定纳入原退休费计发基 数的项目)、绩效工资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
• 个人缴费工资基数超过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 资300%以上的部分,不计入缴费工资基数,低于全 省上年度在岗职工工资60%的,按全省在岗职工平 均工资的60%计算个人缴费工资基数
机关事业单位医保各险种缴费基数
•请到医保经办机构申报 缴费基数
申报期限
•机关事业单位按月申报 ,自期起之日起至月底 前申报缴费
申报途径
•1、通过“客户端”远程 申报 •2、到办税大厅申报
客户端下载方法
• 1、登陆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官 网/吉林省电子税务局(网页)右上角/ 下载(网页右上角)办税辅助工具下载
• 个人按本人缴费工资基数的8%按月缴费,由单位代 扣代缴,全部计入基本养老保险
•2.单位缴费基数:单位缴费基 数为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 老保险工作人员个人缴费工资 基数之和,缴费比例为20%
基本养老保险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内容——基本 养老保 险基金 筹集
社会保险费客户端的使用

《社会保险费政策》课件

《社会保险费政策》课件
部审计等。
审计要求
对社会保险费的管理和使用进行定 期审计,确保基金的安全和合规。
违规处理
对违规使用社会保险费的行为进行 严肃处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 责任。
04
社会保险费政策对企业和 个人的影响
对企业的影响
增加企业成本
社会保险费政策调整后,企业需要按照新的标准缴纳社会 保险费用,这会增加企业的运营成本。
生育保险费
用于支付生育女职 工的生育津贴和其 他相关福利。
社会保险费政策发展历程
1951年
《劳动保险条例》的颁布,标志着我 国社会保险制度的建立。
02
1986年
《国营企业职工待业保险暂行规定》 的颁布,标志着失业保险制度的建立 。
01
2019年
《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综合方案》的实 施,降低了社会保险费的费率,减轻 了企业和个人的缴费负担。
影响企业竞争力
社会保险费政策的变化可能影响到企业的竞争力。如果企 业无法通过调整内部管理等方式来降低成本,可能会使得 企业在市场竞争中处于不利地位。
促进企业转型升级
在面临社会保险费政策调整的压力下,企业需要积极寻求 转型升级的路径,提高自身的劳动生产率和市场竞争力。
对个人的影响
01
保障个人权益
社会保险费政策调整后,个人可以享受到更加完善的社会保障服务,包
详细描述
社会保险费是国家为了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等情况下获得物质帮助而设 立的专项基金。企业需了解各项保险费的用途和管理规定,确保保险费的合理使用和管
理。
社会保险费政策改革案例
总结词
社会保险费政策改革的影响与实施
VS
详细描述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人口老龄化的加剧 ,社会保险费政策需要进行不断的改革和 完善。企业需关注政策改革的方向和内容 ,了解改革对企业和员工的影响,并积极 配合政策的实施。

广州市社会保险费地方税务机关全责征收的通告-PPT文档资料

广州市社会保险费地方税务机关全责征收的通告-PPT文档资料

914 社保费地税全责征收“话你知”
◆何谓社保费地税全责征收?
我国《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第六条规定:“社会保险费的 征收机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可以由税务机关征收, 也可以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国务院规定设立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征收”。社保费征收“双主体”并立,致使目前我国社保费征收存在 三种模式:一是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为主体,负责社保费征收、管 理和发放全过程;二是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委托地税部门代征社会保 险费。2019年以来,全国已陆续有20多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实行了 地税部门征收社保费;三是地税部门全责征收社保费,如我省目前正 在推行的改革。就是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将社会保险费的申报、核定等 职责移交地方税务机关,地税机关负责社会保险费征缴环节中的缴费 登记、申报、审核(核定)、征收、追欠、查处、划解财政专户等相 关工作。社保经办机构根据地税机关提供的相关信息进行参保登记、 记账和待遇核发。
914 社保费地税全责征收“话你知”
◆何谓社保费地税全责征收?
从目前实际运行效果来看,三种模式各具优势。但就总体情况而 言,借助税务机关熟悉企业情况、服务网络齐全、管理力量强等资源, 有效规范社保费征管,提高征缴效率,是改革发展趋势。据统计, 2019年全国社保费收入为13808亿元,其中税务机关征缴社保费5145亿 元,首次突破5000亿元。全责征收将进一步完善征收模式,落实社保 费随税同征、随税同管、随税同查,有力促进征收管理规范化、科学 化,增强征收的法律刚性和征缴力度。以厦门市为以年均40%的速度快速增长,比全 国年均增速高出15个百分点。
914 社保费地税全责征收“话你知”
◆社保费地税全责征收意义何在?
——有利于提高社保基金统筹层次 一段时间以来,无法“全国漫游”的社保基金,成了劳动者跨地 区就业之痛,一旦劳动者异地就业,则直接导致其养老保险权益丧失, 近年来个别经济发达地区出现退保潮,主要根源是我国社会保险基金 统筹层次较低,社保基金不能“全国漫游”。目前全国部分省市已实 行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但其他险种,如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 普遍仍实行市县级统筹。 为进一步实现更高层次、更广范围的互助同济,推进市场竞争的公 平与劳动力市场的统一,全国人大第十一届二次会议的《政府工作报 告》中明确提出:“完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继续开展做实个人账户 试点,全面推进省级统筹”。2009年,广东省人民政府印发《广东省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实施方案》,正式推行养老保险省级 统筹。省级相关部门联合发文,明确推行社保费地税部门全责征收, 改变了以前市级征收后统筹划拨的做法,实现在地税部门社保费征收 环节中根据不同统筹级次直接划缴,将有效促进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 筹。

天河区地税局社保费地税全责征收业务培训会ppt

天河区地税局社保费地税全责征收业务培训会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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务培训会ppt
地税与社保机构的分工
缴费登记信息变更、增员、 减员、停保和统筹区域内 流动等业务
异地转移、退休、退保 等业务
11
地税机关
② ①
社保经办机构
天河区地税局社保费地税全责征收业 务培训会ppt
地税负责的业务环节
登记分局
征管分局 稽查分局
社保局
一、缴费登记
二、审核(核定) 三、申报 四、费款缴纳 五、监督检查
2009年5月1日起,从化、花都、增 城三区实施社保费地税全责征收
2009年8月1日起,广东省直社保费由 广东省地税局直属分局实施全责征收
2009年10月1日起,五大基本险种(城 镇居民医疗保险、老年居民养老保险 除外)及“三农”养老保险由广州市 地税局实施全责征收
2009年底,广州市全面实施社保费地 税全责征收
天河区地税局社保费地税全责征收业
13
务培训会ppt
各业务环节简介
一、缴费登记
办理增、减员
1. 增、减员可通过上门办理或网络办理完成 ; 2. 在每月1-15日内进行增减员登记 ; 3. 新办理缴费登记的单位首次增员登记应做全员增员处理 ; 4. 同一统筹区内已经参保人员不能直接办理增员; 5. 有欠费记录的须补缴欠费后再办理减员 。
天河区地税局社保费地税全责征收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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务培训会ppt
培训内容
32 全责征收业务流程简介
1、地税与社保机构的分工 2、地税负责的业务环节
天河区地税局社保费地税全责征收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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务培训会ppt
地税与社保机构的分工
缴费 登记
追欠
审核 (核定)
申报
征收
查处
划解财政专户

社会保险费征缴业务课件

社会保险费征缴业务课件

一、序言
2.《社保法》 第六十一条: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
应该依法按时足额征收社会保险费,并 将缴费情况定时告知用人单位和个人.
二、社会保险费柜台申报、 缴费及网上申报
社会保险费申报、缴费业务流程图
1.申报、参保人员增长、 参保人员减员
2.社会保险费缴费、确认
三、其他业务 1.有统计旳补缴
5. “误申报”删除业务
四、 《社保法》
第六十三条: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 缴纳社会保险费旳,由社会保险费征收 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
用人单位逾期仍未缴纳或者补足 社会保险费旳,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能 够向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查询其存款账 户;并能够申请县级以上有关行政部门 作出划拨社会保险费旳决定,书面告知 其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划拨
3. 企业离休人员“两费” 征缴业务(附阐明)
根据
中共济南市委办公厅文件:济办发 [2023]13号。《中共济南市委办公厅、济南 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委组织部等9部门 有关做好市局企业离休干部医疗和统筹对 生活经费征缴工作旳意见旳告知》
阐明
企业离休干部医疗和统筹外
生活经费筹集项目、原则
社会保险费
2. 企业军转干部提前退休 趸缴业务(附表)
市军转办认定军转干部身份 → 市社
保办养老处领取《企业军干部提 前退休申请表》→ 市人社局劳动
关系处认定是否为困难企业军转干 部和缴费原则 → 社保办养老处认 定军转干部提前退休趸缴月数 →
社保办统筹处做差额补缴或无纪录 补缴 →
社保办征缴处做减员补缴、趸缴 → 社保办统筹处申请财政补贴资金 (困难企业)→ 社保办征缴处做 到账处理并确认 → 社保办养老处 办理退休手续并计发待遇 → 社保 办退管处发放养老金

社保费地税全责征收申报系统操作实务(ppt 67页)

社保费地税全责征收申报系统操作实务(ppt 67页)
广州市地方税务局
社保费地税全责征收申报辅助系统
广州市地方税务局
社保费地税全责征收申报辅助系统
广州市地方税务局
征收申报辅助系统的使用
方法一:从光盘安装:
启动计算机,将《社保费地税全责征收申报辅助系统及操作指引》 安装盘放入光驱,打开光驱文件,双击“社保费地税全责征收申报辅助系 统(缴费单位使用).exe”,开始安装本系统。
30
广州市地方税务局
社保费管理-社保增员登记(excel文件上传方式)
社保费增员登记
31
广州市地方税务局
社保费增员减员登记-社保增员登记(excel文件上传方式)
点击选中文件
增员文件来源:
来源一:社保费地税全责征收申报辅助系统 来源二:地税网站下载——社保费增减员(EXCEL文件上传模板)
32
社保费增员减员登记-社保增员登记(excel文件上传方式)
37
社保费增员减员登记-社保减员登记(excel文件上传方式)
1、检验其是否是本单位在册人员 2、有无未清缴费款
38
广州市地方税务局
社保费增员减员登记-社保减员登记(excel文件上传方式)
39
广州市地方税务局
社保费增员减员登记-社保减员登记(excel文件上传方式)
40
广州市地方税务局
社保费申报—EXCEL文件上传
获取模板:
1、打开 广州地税网站;
2、在页面右边的办税大厅 界面处点击“省网报表”。
注意:从办税大厅下载的模板只适用于采 用网上申报社保费方式
18
广州市地方税务局
方法一:地税网站下载增减员及申报模板
下载网络申报增、减员导入模板
19
广州市地方税务局

社保费地税机关全责征收基本规程

社保费地税机关全责征收基本规程

实行全责征收后,新参保单位办理征收业务有以下要求:
一、缴费登记 二、社保核定 三、社保申报 四、社保征收
一、缴费登记
1 单位缴费登记 1.1 业务内容 单位缴费登记是对符合参保条件的各类单位,在进行 参保登记前应到地税部门办理缴费登记,由税务部门 分配其单位社保号,并根据缴费户的实际经营地址划分 其管理机关。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税务部门的缴费 登记信息办理社会保险参保登记。
实行全责征收后,目前正在缴费的单位按如下要求办理征收业务:
由于10月份是实行地税全责征收的第一个月,因此所有广州市统筹 区内的缴费单位必须于10月15日前通过网络或上门申报的方式,向所属地 税征收部门申报10月份的应缴数额以及申报所属缴费个人的当月明细资料。 11月份申报的应缴数额与10月份的应缴数额没有变化的,可选择不申报, 地税部门暂按10月份的应缴数作为11月份的申报数进行计征社保费,如11 月份的应缴数额发生变化,应如实申报,地税部门将按申报的应缴数额进 行计征。每年的7月份是下一个社保年度的起始月,缴费单位必须按所属 缴费个人的上年度(1月-12月)应税工资薪金月平均数作为缴费基数进 行申报;不申报的,地税部门将按上月缴费基数的110%确定新社保年度 的缴费基数。7月份申报后,该缴费基数原则上一个社保年度内不变。
“缴费单位类型”根据缴费单位登记的注册类型进行分类,如下表:
缴费单位类型
011-机关 012-事业(全额) 013-事业(企业管理) 021-事业(差额) 022-事业(自收自支) 023-企业 024-个体工商户 050-灵活就业人员 027-社会团体 999-其他 028-三资企业 071-私营、外资独资企业

Hale Waihona Puke 1.3 需提交的资料 1、《税务(社保缴费)登记表》(SF050)一式2份; 2、法人(负责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执业证照原件及复印件1份; 4、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同时办理税务登记和缴 费登记的不需提供)。

社会保险费征缴管理办法以及相关规定解读(ppt 85页)

社会保险费征缴管理办法以及相关规定解读(ppt 85页)
4.缴费费率 • 按市及县(市)人民政府有关养老保险、医疗保
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的规定执行。 • 具体缴费单位及对应人员的缴费费率由社保经办机
构确定。
一、社会保险费征缴办法解读
5.社保费征缴 • 社会保险费由地方税务机关负责征收。 • 社会保险费以货币形式支付。 • 基本办法:“自行申报、五费合征、按月缴纳、年
三、职工医疗保险政策解读
(七)明确职工医疗保险各类补缴办法
1、住院医保补缴为基本医保 用人单位未经职工本人同意,继续为其参加住院 医疗保险的,用人单位应为职工补缴应缴月份的 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人单位以办理补缴时本市上 年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按办理补缴时基本医 疗保险与住院医疗保险缴费比例之差,职工本人 按办理补缴时本市上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2%。
• 对逾期仍未按规定缴纳、或拒不缴纳社会保险费 的,地方税务机关可以依据《社会保险法》的规 定进行强制追缴。
一、社会保险费征缴办法解读
11.税收非正常户管理
• ⑴用人单位被地方税务机关认定为税收非正常户 后,社保经办机构应按正常程序向地方税务机关 产生和发送应征数据,并同时对非正常户的未申 报数据和欠费进行挂帐记录。
一、社会保险费征缴办法解读
9.核定征收
• 2.缴费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申报职工个人缴费基 数的,由社保经办机构按上年本人缴费基数的 110%进行调整,调整后低于最低缴费基数或高于 最高缴费基数的,按最低或最高缴费基数确定。
一、社会保险费征缴办法解读
10.欠费管理
• 用人单位发生未按规定申报且未缴费或申报后未 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地方税务机构应当 在欠缴之日10日内发出责令限期缴费通知,督促 用人单位在规定限期内清缴。
宁波市社会保险费征缴管理办法

《社会保险费》PPT课件

《社会保险费》PPT课件
• 我市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条件:达到 法定退休年龄(男60岁,女50岁,女干部55岁) ,个人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累计缴费年限 期满15年或1998年6月30日前参加城镇职工基本 养老保险,2013年6月30日前达到国家规定的退 休年龄,累计缴费年限满10年的,可按月领取养 老保险金。(判断26)
• 工伤保险是指由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对劳动者因 工作原因遭受意外伤害或者职业病,从而造成死亡、暂时 或永久丧失劳动时,给予职工及其相关人员工伤保险待遇 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 我市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条件:用人单位为职工投保缴 费后就能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 《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一条规定,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 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的,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 付工伤保险待遇。
目前,我市地税只负责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以下所称养老保险、 医疗保险都是指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镇职 工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 保险的征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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㈠、基本养老保险
基本养老保险是指缴费达到法定期限并且个人达 到法定退休年龄后,国家和社会提供帮助以保证 年老者稳定、可靠的生活来源的社会保障制度。
• 《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七条 失业保险金的标准,由省 、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不得低于城市居民最低 生活保障标准。
• 第四十八条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参加职 工基本医疗保险,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其应缴纳的基
本医疗保险费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个人不缴纳。(判 断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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㈣、工伤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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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课程主要内容如下:
第一节 社会保险概述
一、社会保险的概念和种类 二、社会保险的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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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后,涉及缴费登记的内容发生变化的,由税务 部门在办理税务登记变更时一并进行缴费资料变 更。
2.2 业务流程 本业务流程是内部管理流程。登记管理岗应
逐户处理。本业务流程与税务登记变更业务一同 进行。
国家机关 事业单位 事业单位 事业单位 事业单位 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 个体工商户 灵活就业人员 社会团体 其他 外商投资企业 私营企业
“社保管理机构及机构号”与“社保级次”相关联: 根据缴费单位的税务管理机关所属区和缴费单位的社 保级次配对相应代码。省级—440000,市级—440100 (荔湾区、越秀区、海珠区、天河区、白云区、黄埔 区、萝岗区),县(区)级—4401XX(番禺区440181、 花都区440182、增城440183、从化440184)。
①从事生产经营的缴费单位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非生 产经营性单位自成立之日起30日内向地方税务登记部门申请办理社 保费缴费登记。
②缴费单位指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的规定应当缴纳社会 保险费的单位,包括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 单位、各类企业以及个体经济组织等。
③登记事项包括:缴费单位名称、地址、单位类型、行业分类、法人 代表或负责人等。
1.3 需提交的资料 1、《税务(社保缴费)登记表》(SF050)一式2份; 2、法人(负责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执业证照原件及复印件1份; 4、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同时办理税务登记和缴
费登记的不需提供)。
2 单位变更登记
2.1 业务内容 缴费资料变更是指缴费单位纳入税务部门管
• 1.2 业务流程 本业务流程是依申请的外部业务流程,符合办理税务登记资格的必须先办理 税务登记,获取纳税人编码后才可申报办理本业务;不符合办理税务登记资 格的应先参照临时税务登记业务办理,获取纳税人编码后再办理本业务。登 记管理岗应逐户在前台处理。
1.2.1 受理 登记管理岗受理申请人办理单位缴费登记申请,收取需提交的资料(详见
“社保级次”等内容记录在《税务(社保缴费)登记表》 (SF050)上,并加盖登记专用章、经办人员签章和日 期。一份留存归档,另一份交申请人,并发放《委托银 行代划缴税费协议书》(即ETS协议)一式3份和相关指 引,提醒缴费单位先与银行办理相关手续后再到所属区 地方税务局办税服务厅报到。
登记管理岗对受理纸质资料进行移送归档。
实行全责征收后,目前正在缴费的单位按如下要求办理征收业务:
由于10月份是实行地税全责征收的第一个月,因此所有广州市统筹 区内的缴费单位必须于10月15日前通过网络或上门申报的方式,向所属地 税征收部门申报10月份的应缴数额以及申报所属缴费个人的当月明细资料。 11月份申报的应缴数额与10月份的应缴数额没有变化的,可选择不申报, 地税部门暂按10月份的应缴数作为11月份的申报数进行计征社保费,如11 月份的应缴数额发生变化,应如实申报,地税部门将按申报的应缴数额进 行计征。每年的7月份是下一个社保年度的起始月,缴费单位必须按所属 缴费个人的上年度(1月-12月)应税工资薪金月平均数作为缴费基数进 行申报;不申报的,地税部门将按上月缴费基数的110%确定新社保年度 的缴费基数。7月份申报后,该缴费基数原则上一个社保年度内不变。
登记管理岗根据申请人已登记内容及提交的社保级次”等数据指标。
其中:“行业分类”根据申请人登记内容的国标行业进行分类(系统自动 选择)。
“缴费单位类型”根据缴费单位登记的注册类型进行分类,如下表:
缴费单位类型
税务登记注册类型
011-机关 012-事业(全额) 013-事业(企业管理) 021-事业(差额) 022-事业(自收自支) 023-企业 024-个体工商户 050-灵活就业人员 027-社会团体 999-其他 028-三资企业 071-私营、外资独资企业
登记管理岗应审核申请人是否存在多类参保对象, 即同一缴费单位内存在多个不同缴费标准的参保群体。 同一缴费单位内存在多个参保群体的,应根据每一参 保群体分别进行缴费登记,一个单位社保号只对应一 类参保群体。同一缴费单位人可申请办理多次缴费登 记。
1.2.3 办结 登记管理岗审核办理完毕后,将“单位社保号”、
1.3)。 对没有获取纳税人编码的申请人,由登记管理岗参照临时税务登记业务
先赋予其纳税人编码。
1.2.2 审核办理 登记管理岗审核申请人提交的资料,按以下标准审核:
①资料是否齐全,表格填写是否完整,审核不符的应当场一次性告知申请人, 让其补齐、改正。
②对已获取纳税人编码的申请人,调取的已登记内容与提交的相应资料内容 是否相一致。如果登记内容不一致的,则要求缴费单位先办理变更登记,再 进行单位缴费登记。
社保费地税机关全 责征收基本规程
社会保险费地税全责征收介绍及要求
(广州市统筹区所有缴费单位) “社会保险费地税全责征收”(以下简称全责
征收)是根据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省地方税务局 《关于强化社会保险费地税全责征收促进省级统筹 的通知》(粤劳社[2008]23号)和《关于印发广 东省社会保险费地税全责征收实施办法(暂行)的 通知》(粤劳社函[2008]1789号)的要求,社保 部门将社会保险费的申报、核定等职责移交地税部 门负责,地税部门负责社会保险费征缴环节中的缴 费登记、申报、审核(核定)、征收、追欠、查处、 划解财政专户等相关工作,社保部门根据地税部门 提供的征收数据进行记账和待遇核发。全责征收是 省委省政府完善和发展社会保障体系的一项重要决 策。
实行全责征收后,新参保单位办理征收业务有以下要求:
一、缴费登记 二、社保核定 三、社保申报 四、社保征收
一、缴费登记
1 单位缴费登记
1.1 业务内容
单位缴费登记是对符合参保条件的各类单位,在进行 参保登记前应到地税部门办理缴费登记,由税务部门 分配其单位社保号,并根据缴费户的实际经营地址划分 其管理机关。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税务部门的缴费 登记信息办理社会保险参保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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