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具气象证明,单位为何不能免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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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象信息服务管理办法

气象信息服务管理办法

气象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第一条(目的)为了规范气象信息服务活动,培育气象信息服务市场,促进气象信息服务有序发展,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对气象信息服务的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和《气象灾害防御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其他海域开展气象信息服务活动,适用本办法。

公众气象预报和灾害性天气警报依法实行统一发布制度,按照《气象预报发布与传播管理办法》执行,不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术语、定义)本办法所称气象信息服务,是指气象信息服务单位利用气象资料和气象预报产品,加工形成满足用户特殊需求的气象信息服务产品并向其提供的活动。

本办法所称气象信息服务单位是指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气象主管机构备案并从事气象信息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第四条(管理职责)国务院气象主管机构负责全国气象信息服务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地方各级气象主管机构在上级气象主管机构和本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下,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气象信息服务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五条(鼓励政策)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组建气象服务单位, 开展气象信息服务活动,保障各类气象信息服务单位在设立条件、基本气象资料和基本气象预报产品使用以及政府购买服务等方面享有公平待遇。

鼓励发展气象信息产业,建立气象信息产业发展基金,引导和吸引社会和民营资金、资本支持气象信息产业发展,开展气象信息服务的科研开发和成果推广应用。

第六条(遵循原则)从事气象信息服务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公平、诚实信用原则,不得损害国家利益、公共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权益。

第七条(备案管理)从事气象信息服务活动的单位,应当自领取工商营业登记执照之日起二十日内向其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气象主管机构备案,并接受其监督管理。

国务院气象主管机构应当建立全国统一的气象信息服务备案统计与公示制度。

第八条(备案要求)从事气象信息服务活动的单位申请备案时需提供以下材料:(一)单位身份证明;(二)营业场所证明;(三)本单位从事气象信息服务的主要技术人员信息;(四)信息服务提供方式和范围说明;(五)省、自治区、直辖市气象主管机构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料。

个人气象证明申请书

个人气象证明申请书

个人气象证明申请书尊敬的气象局领导:您好!我谨以此书申请开具一份气象证明,以便解决我在保险理赔过程中遇到的困难。

请您在百忙之中抽空审阅,并给予帮助。

首先,请允许我简要说明申请气象证明的背景。

今年5月15日,我位于市区的住宅不幸遭受了强降雨的袭击,导致房屋及室内财产严重受损。

事发后,我立即向保险公司报案并申请理赔。

然而,在理赔过程中,保险公司要求我提供灾害发生当天的气象证明,以确认降雨强度是否达到了保险合同约定的理赔标准。

为确保理赔顺利进行,我曾尝试通过多种途径获取气象证明,但均未能成功。

一方面,我所在地区并未配备自动观测设备,无法提供准确的气象数据;另一方面,我也不具备收集和分析气象资料的专业知识。

在此背景下,我不得不求助于贵局,希望您能伸出援手,为我开具一份符合实际天气情况的气象证明。

根据我的调查,灾害发生当天,市区降雨量确实较大,导致多地出现积水、内涝现象。

许多居民的房屋、车辆及财产也遭受了不同程度的影响。

我相信,贵局作为权威的气象服务机构,一定掌握了当天的气象数据。

因此,我恳请您在核实情况后,为我开具一份气象证明,以证实灾害发生的实际情况。

这份气象证明对我而言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它将作为理赔的关键依据,帮助我顺利获得保险公司的赔偿。

其次,它也将为我维权提供有力支持,确保我在遭受自然灾害时能得到社会的关爱与援助。

最后,我相信,这份气象证明还能为类似的理赔案件提供参考,为广大市民提供便捷的服务。

在此,我郑重承诺,所获得的气象证明信息仅用于此次保险理赔及维权事宜。

如有其他用途,我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同时,我也将珍惜贵局给予的帮助,积极传播气象知识,提高自身及他人的防灾减灾意识。

感谢您在百忙之中关注我的申请,期待您的回复。

如您需要了解更多信息,请随时与我联系。

再次感谢!此致敬礼!申请人:(签名)联系电话:通讯地址:年月日。

巜气象雷电灾害证明》

巜气象雷电灾害证明》

巜气象雷电灾害证明》
《巜气象雷电灾害证明》是指由气象部门出具的一种证明文件,用于证明某地区发生了雷电灾害事件。

这种证明文件可以作为相关部门、企事业单位、个人申报灾害补偿、保险赔偿、财产损失等方面的依据。

证明文件通常包括以下内容:
1. 雷暴发生的时间、地点和范围。

2. 雷电灾害的具体描述,包括事故的类型、造成的损失和影响等。

3. 气象部门对此次雷电灾害的评估及其可能带来的后果。

4. 证明文件的出具日期、出具部门、出具人等相关信息。

申请人在申请时需要提供相关证据材料,如事故发生地点的照片、损失评估报告、相关案件调查报告等。

在获得巜气象雷电灾害证明后,申请人可以据此向相关部门或保险公司申请相应的赔偿或补偿。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地区、不同国家对于气象灾害的认定和赔偿标准可能有所不同,申请人在申请时需参考当地的规定和要求。

气象证明申请报告

气象证明申请报告

尊敬的气象局领导:您好!我单位因(此处填写申请原因,如:项目审批、保险理赔、事故调查等)需要,特向贵局申请气象证明。

为确保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一、申请单位基本情况申请单位名称:_________(单位全称)单位性质:_________(如:国有企业、民营企业、事业单位等)单位地址:_________(详细地址)联系电话:_________(电话号码)二、申请原因及用途(一)申请原因我单位在(此处填写具体时间)期间,因(此处填写具体事件,如:自然灾害、交通事故等)导致(此处填写损失情况)。

为查明事件原因,明确责任,保障各方合法权益,我单位需提供气象证明。

(二)申请用途1. 证明事件发生时的气象条件,为事件调查提供依据。

2. 证明我单位在事件发生时的合法权益,为后续理赔、追责等工作提供支持。

三、申请内容1. 证明时间: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时_________分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时_________分。

2. 证明地点:_________(具体地点,如:某市某区某街道某小区)3. 证明内容:事件发生时的气象条件,包括气温、降水、风力、气压等。

四、申请材料1. 《气象证明申请表》一份。

2. 事件发生的相关证明材料,如:事故报告、现场照片、视频等。

3. 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如:身份证、单位证明等。

4. 其他相关材料。

五、申请程序1. 我单位将填写完整的《气象证明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报送贵局。

2. 贵局收到申请材料后,将组织专家进行审核。

3. 审核通过后,贵局将出具气象证明。

六、联系方式联系人:_________(姓名)联系电话:_________(电话号码)邮箱:_________(邮箱地址)七、申请承诺我单位承诺,所提供申请材料真实、准确、完整,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国气象局关于印发《气象部门非公开招标方式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气发[2009]79号

中国气象局关于印发《气象部门非公开招标方式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气发[2009]79号

中国气象局关于印发《气象部门非公开招标方式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正文:---------------------------------------------------------------------------------------------------------------------------------------------------- 中国气象局关于印发《气象部门非公开招标方式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气发〔2009〕79号)各省(区、市)气象局,各直属单位,各内设机构:为加强对气象部门非公开招标采购方式的管理,规范采购程序,强化审核与监督措施,中国气象局制定了《气象部门非公开招标方式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〇〇九年三月十四日气象部门非公开招标方式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气象部门非公开招标采购方式的管理,规范采购程序,强化审核与监督措施,突出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公平竞争、政策引导的特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非公开招标采购方式包括: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和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以非公开招标采购方式实施采购的项目分为以下两类:(一)采购预算达到国家规定的公开招标限额而因特殊情况需采取非公开招标方式采购工程、货物和服务的项目;(二)政府集中采购品目内或采购限额标准以上,但采购预算未达到国家规定的公开招标限额,而采取非公开招标方式采购工程、货物和服务的项目。

第二章审核程序第四条对预算达到国家规定的公开招标限额而因特殊情况需采取非公开招标方式采购的事项,由采购单位填制“非公开招标采购方式审批表”,经二级预算单位审核后,连同申请采用非公开招标采购方式文件(具体要求见气计函〔2006〕194号《关于政府采购审批事项报送规定的通知》),报中国气象局计划财务司。

计划财务司按以下程序审核:(一)预算审核。

对有关支出内容是否有预算、超预算以及是否编列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进行审核。

中国气象局关于印发《气象部门事业单位录用编外用工人员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气发[2011]11号

中国气象局关于印发《气象部门事业单位录用编外用工人员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气发[2011]11号

中国气象局关于印发《气象部门事业单位录用编外用工人员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正文:----------------------------------------------------------------------------------------------------------------------------------------------------中国气象局关于印发《气象部门事业单位录用编外用工人员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气发〔2011〕11号)各省(区、市)气象局,各直属单位:现将《气象部门事业单位录用编外用工人员管理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有何问题或建议,请及时报告中国气象局。

二○一一年一月十日气象部门事业单位录用编外用工人员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编外用工人员是气象事业发展的重要力量。

为了从编外用工人员中引进优秀人才,鼓励编外用工人员为气象事业努力工作创造业绩,依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气象部门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气象部门事业单位录用编外用工人员是指将在气象部门业务、科研等岗位上工作的编外用工人员中政治素质好、工作业绩突出的骨干人员,有计划地录用为国家气象事业编制人员。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编外用工人员是指从社会招聘,并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签订劳动合同,与用人单位形成了劳动关系的聘用人员。

第四条气象部门事业单位录用编外用工人员要在岗位空缺的前提下,按照岗位职责和任职条件,通过公开招考择优录用编外用工人员。

第五条气象部门事业单位录用编外用工人员要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

第六条中国气象局人事司归口管理全国气象部门事业单位录用编外用工人员政策指导、监督检查以及录用方案核准和录用人员审批等工作。

各省(区、市)气象局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气象部门事业单位录用编外用工人员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

差旅费报销规定说明

差旅费报销规定说明

差旅费报销规定为了进一步细化《北京工业大学差旅费管理办法(修订)》(工大发〔2016〕10号)在具体报销工作中的落实,经向校长办公会汇报后,现对差旅费报销规定以问答形式作出以下补充说明。

1.出差人员参加学术会议、开展教学科研合作有往返交通票,实际发生住宿而无住宿发票的差旅费如何报销?答:开展教学科研合作或受邀参加学术会议、研讨会、评审会、座谈会等,由对方单位负责安排住宿的,报销差旅费需附对方单位开具的有效证明,并注明对方单位联系人员姓名和联系方式。

如对方单位不负担伙食费,请在对方单位开具的证明上注明伙食自理。

如未注明的,只给往返路途伙食补助费、市内交通补助费;若出差人员住宿地点为亲友家,无法提供证明的,须填写《特殊情况差旅费报销说明》表格,完整、清晰填写出差时间、出差事由、住宿地点、住宿亲友与本人关系、亲友姓名及联系方式等详细信息,经项目负责人和二级机构分管业务领导审批后,方可报销城市间交通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补助费。

2.出差人员开展野外调研、学生实习等工作无住宿费的差旅费如何报销?答:开展野外调研、社会调查、考古挖掘、环境监测、气象观测、地质调查、工地勘察、学生实习、海洋科学考察等工作,住在帐篷、农户、船舶、厂矿、科研基地、考察站、监测站、农场、林场、学生宿舍和教室等不收取住宿费或支付住宿费但确实由于客观条件不能取得住宿费发票的,须填写《实习差旅费报销单》,由师生提供住宿情况说明及有关凭据,附学院盖章的实习学生名单、实习计划或实习协议,可据实报销城市间交通费和住宿费,在差旅费规定标准内发放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补助费。

3.出差人员只有住宿发票,对方单位负责往返交通的,差旅费如何报销?答:出差人员须填写《特殊情况差旅费报销说明》表格,完整、清晰填写出差时间、出差事由、对方单位名称、联系人员姓名及联系方式等详细信息,并提供往返交通票据复印件或接待单位相关证明材料,经项目负责人和二级机构分管业务领导审批后方可报销。

向气象开证明的申请报告

向气象开证明的申请报告

您好!我是[您的姓名],身份证号码为[您的身份证号码],现居住于[您的住址]。

近日,我国部分地区遭遇了严重的[灾害类型,如:冰雹、暴雨、洪水等]天气,导致我家庭财产遭受了严重损失。

在此,我向贵局申请开具一份[灾害类型]气象灾害证明,以便我能够及时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减轻家庭负担。

以下是我申请开具气象灾害证明的具体原因及所需材料:一、申请原因1. [灾害类型]天气情况:在[具体时间]至[具体时间]期间,我国[具体地区]地区遭遇了[灾害类型]天气,天气情况如下:- [灾害天气详细描述,如:冰雹直径约[大小]毫米,持续时间约[时长]小时,雨量约[雨量]毫米等]。

2. 财产损失情况:在此次[灾害类型]天气中,我的家庭财产遭受了以下损失:- [详细列举财产损失情况,如:房屋漏雨,造成家具、电器损坏;农作物受灾,产量大幅减少;车辆被砸,损坏严重等]。

3. 保险理赔需求:为了减轻家庭负担,我已向保险公司提交了理赔申请。

为了使理赔过程更加顺利,我需要贵局出具一份[灾害类型]气象灾害证明。

二、所需材料1. 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 家庭财产损失证明材料,如:照片、视频、发票、维修记录等;3. [灾害类型]天气相关报道或气象数据;4. 保险公司理赔申请书及受理凭证。

三、申请流程1. 提交申请:我将按照贵局规定的时间,携带以上所需材料到[具体地点]提交申请。

2. 审核材料:贵局工作人员将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确认无误后,将进行实地调查。

3. 出具证明:经调查确认后,贵局将出具一份[灾害类型]气象灾害证明。

四、其他事项1. 我将积极配合贵局工作人员的调查工作,确保调查结果的准确性。

2. 我承诺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如有虚假,愿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3. 一旦开具气象灾害证明,我将妥善保管,并在理赔过程中使用。

请您予以审批,并尽快为我开具[灾害类型]气象灾害证明。

在此,衷心感谢贵局对我家庭财产损失的关心与支持!敬请审阅!申请人:[您的姓名]联系电话:[您的联系电话]申请日期:[具体日期]。

杭州市萧山区气象局关于实行雷电防护装置竣工验收许可部分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的通知(2021)

杭州市萧山区气象局关于实行雷电防护装置竣工验收许可部分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的通知(2021)

杭州市萧山区气象局关于实行雷电防护装置竣工验收许可部分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的通知(2021)根据《中国气象局办公室关于印发〈气象部门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气办发〔2021〕2号),杭州市萧山区气象局实行雷电防护装置竣工验收许可部分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具体要求:一、实行告知承诺制的证明事项开展雷电防护装置竣工验收许可需要申请单位提交的防雷产品安装记录和防雷产品出厂合格证书。

二、实现告知承诺制的时间2021年5月1日起。

三、实行告知承诺制的适用对象申请单位在提出雷电防护装置竣工验收许可申请时,可自主选择是否采用上述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

申请单位不愿承诺或者无法承诺的,应当按要求提交相关证明。

申请单位有较严重的不良信用记录或者存在曾作出虚假承诺等情形的,在信用修复前不适用告知承诺制。

四、实行告知承诺制的方式申请单位通过行政审批窗口或浙江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提交雷电防护装置竣工验收许可申请时,可选择以雷电防护装置竣工验收证明事项承诺书(见附件)代替防雷产品安装记录和防雷产品出厂合格证书。

在行政许可办结前,申请单位有合理理由的,可以撤回承诺申请,撤回后按原程序办理。

申请受理后,杭州市萧山区气象局将对承诺内容进行核查,发现承诺内容不属实,将立即终止许可办理程序,并作为不良信息记入申请单位信用档案。

对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后发现申请单位承诺不实的,视情况责令限期整改、撤销行政许可决定或者予以行政处罚,并纳入信用记录。

附件:雷电防护装置竣工验收许可部分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docx杭州市萧山区气象局2021年4月29日(非正式文本,仅供参考。

若下载后打开异常,可用记事本打开)。

气象证明服务指南【模板】

气象证明服务指南【模板】

事项编码:**************************气象证明服务指南XX市气象局气象证明服务指南一、适用范围涉及的内容:因诉讼、保险理赔等活动需要气象主管机构提供天气实况证明材料适用对象:个人法人其他组织二、事项审查类型无三、审批依据《浙江省气象条例》第二十四条:气象灾害的性质和等级由气象主管机构会同有关部门确定并公布,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确定或者公布。

诉讼、保险理赔等活动需要气象主管机构提供气象灾害证明材料或者气象灾害评估报告的,气象主管机构应当提供气象证明材料或者组织有关专家对气象灾害进行调查鉴定后提供气象灾害评估报告。

四、受理机构XX市气象局五、决定机构XX市气象局六、数量限制无数量限制七、申请条件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因诉讼、保险理赔等活动需要当地气象主管机构提供气象灾害证明材料的,同时申请内容应符合以下条件:1.事发地行政辖区内出现的天气过程;2.实际存在的天气实况。

八、禁止性要求无禁止性要求九、申请材料目录十、申请接收申请方式:网上申请现场申请联系电话:********办公地址: XX市行政服务中心(XX市XX区西关街道双龙南街858号)三楼E55-59 窗口XX市XX区青春路162号XX市气象局十一、办理基本流程提交申请-受理-审核-出具气象证明—邮寄送达十二、办理方式网上办理(网上办理平台:******/qxzm/qxzmApply.jsp)或现场办理十三、办结时限法定时限:无期限承诺期限:2工作日时限说明:十四、收费依据及标准不收费十五、审批结果证明文件十六、结果送达自作出决定之日起5日内送达送达方式:当场送达快递送达十七、行政相对人权利和义务十八、咨询途径电话咨询:********十九、监督投诉渠道电话投诉:12345、********、浙江政务网-我要投诉或12345投诉热线网上投诉:******二十、办公地址和时间行政审批中心大厅:XX市行政服务中心(XX市XX区西关街道双龙南街858号)三楼社会管理服务区综合窗口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

农业保险为何会变成村干部的难题?

农业保险为何会变成村干部的难题?

农业保险为何会变成村干部的难题?“去年玉米遭风灾,农户没得到赔偿,今年收小麦保险费,很多农户不肯再交钱参保。

为了完成上头的任务,我们只好拿钱垫交,现在开展新农保动员已20多天,农户还是不愿交钱参保,真把我们愁死了!”近日,灌云县南岗乡、龙苴镇等乡镇的很多村干部对记者这样诉苦。

盱眙县没有发生参保玉米受灾未赔问题,但村干部也感到年年向农民收小麦、水稻等保费很困难,多数都无法收齐,只得自己掏钱垫付,有些村干部垫付金额达一半以上。

政策性农业保险是由政府与保险公司共同为农业生产进行保险的项目,已在江苏省试行3年,其中大部分保费是由政府财政支付,农民只要交小部分保费,并在受灾后享受政府保费补贴。

这样对农民有益的好事,为什么会变成村干部们一桩新的难事呢?参保信誓旦旦受灾无人赔偿“去年7月,玉米苗长有一拳多高了,乡里又是开广播会又是发宣传单,干部挨家挨户动员,要农户参加玉米保险。

当时小麦政策性保险已搞了两年,玉米保险还是头一回。

干部带头,党员先保,我们村参保了2000亩,农户交25%的保费,每亩是3.75元,政府为农民交另外的75%。

应该说这的确是一项惠农政策,可就是不知道后来真的受灾了,为什么没有赔偿农民损失?”灌云县南岗乡朱曹村委会副主任朱恒彦向记者诉说了他的疑惑。

他反映,“去年8月26日那天下午3点多,突然从西北方刮起狂风下起暴雨,一些农户房上的瓦刮落摔碎,大量杨树刮倒,玉米都已结青拐子(嫩玉米棒)了,大片大片地给刮倒在地,严重的地块就像碾子给轧过一样,估计这次狂风有10—11级,大家都说是像龙卷风,但气象台没有预报。

我第二天上午就向乡农技服务站站长报告,站长又向县政策性农业保险办公室和县保险公司报了案。

县里来人看了现场、拍了照,我问县保险公司的人,能不能给农户赔偿?他们回答:以后再说,还没到赔的时候。

可直到现在,赔款也没下来。

农户一次次问我,我一次次问乡农技站站长,站长说问过县保险公司,保险公司的人讲,没有达到赔偿的风力等级,不好赔。

浅谈网上气象灾害证明服务业务的开通与实现

浅谈网上气象灾害证明服务业务的开通与实现

图1 数据查询功能
图2 气象要素选择
气象证明自动受理功能范出具电子气象灾害证明材料,系统自动短信通知用户受理完
图3 电子版气象灾害证明
网上申请气象灾害证明服务流程
网上气象证明系统从用户提交申请到用户取件完成整个流程分为四个步骤,如图4:
2.1 申请人登记
网上气象灾害证明系统设计简洁,操作简单。

申请人只需填写个人信息包括身份证号码和手机号码(如图
位名义开具证明的需填写单位信息:申请单位、法人代表、申办人。

填写灾害发生时间、地点及查询的气象要素。

申请提交后,系统会自动发送一条短信给用户,提示气象证明申请提交成功,并提供用于查询处理进度的服务“登记号”。

图5 申请人登记信息
(下转第64页)。

气象信息服务管理办法

气象信息服务管理办法

气象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第一条为了促进气象信息服务发展,培育气象信息服务市场,规范气象信息服务活动,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对气象信息服务的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和《气象灾害防御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其他海域开展气象信息服务活动和进行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公众气象预报、灾害性天气警报和气象灾害预警信号的发布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气象信息服务,是指气象信息服务单位利用气象资料和气象预报产品,开展面向用户需求的信息服务活动。

本办法所称气象信息服务单位是指依法设立并从事气象信息服务的法人和其他组织。

第四条国务院气象主管机构负责全国气象信息服务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地方各级气象主管机构在上级气象主管机构和本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下,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气象信息服务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五条国家鼓励依法开展气象信息服务活动,支持与气象信息服务有关的科研开发和成果推广应用,引导和吸引社会资本支持气象信息产业发展。

第六条气象信息服务应当遵循自愿公平、诚实信用原则,不得损害国家利益、公共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权益。

第七条国务院气象主管机构应当建立全国统一的气象信息服务单位备案统计与公示制度。

气象信息服务单位应当向其营业执照注册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气象主管机构备案,并接受其监督管理。

本办法实行前成立的,应当自实行之日起六个月内办理备案;本办法实行后成立的,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三个月内办理备案。

第八条气象信息服务单位备案应当提供以下材料:(一)营业执照的原件及复印件;(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三)主要技术人员信息;(四)信息服务提供方式和范围说明。

第九条从事气象信息服务的单位应当遵守下列要求:(一)使用合法渠道获得的气象资料和气象预报产品;(二)建立业务规范和管理制度;(三)遵守气象有关技术标准、规范和规程。

第十条鼓励建立气象信息服务行业组织。

气象信息服务管理办法,气象信息服务管理条例.doc

气象信息服务管理办法,气象信息服务管理条例.doc

2018年气象信息服务管理办法,气象信息服务管理条例2018年气象信息服务管理办法,气象信息服务管理条例第一条为了促进气象信息服务发展,培育气象信息服务市场,规范气象信息服务活动,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对气象信息服务的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和《气象灾害防御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其他海域开展气象信息服务活动和进行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公众气象预报、灾害性天气警报和气象灾害预警信号的发布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气象信息服务,是指气象信息服务单位利用气象资料和气象预报产品,开展面向用户需求的信息服务活动。

本办法所称气象信息服务单位是指依法设立并从事气象信息服务的法人和其他组织。

第四条国务院气象主管机构负责全国气象信息服务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地方各级气象主管机构在上级气象主管机构和本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下,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气象信息服务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五条国家鼓励依法开展气象信息服务活动,支持与气象信息服务有关的科研开发和成果推广应用,引导和吸引社会资本支持气象信息产业发展。

第六条气象信息服务应当遵循自愿公平、诚实信用原则,不得损害国家利益、公共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权益。

第七条国务院气象主管机构应当建立全国统一的气象信息服务单位备案统计与公示制度。

气象信息服务单位应当向其营业执照注册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气象主管机构备案,并接受其监督管理。

本办法实行前成立的,应当自实行之日起六个月内办理备案;本办法实行后成立的,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三个月内办理备案。

第八条气象信息服务单位备案应当提供以下材料:(一)营业执照的原件及复印件;(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三)主要技术人员信息;(四)信息服务提供方式和范围说明。

第九条从事气象信息服务的单位应当遵守下列要求:(一)使用合法渠道获得的气象资料和气象预报产品;(二)建立业务规范和管理制度;(三)遵守气象有关技术标准、规范和规程。

气象证明委托书

气象证明委托书

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联系电话)住址:(住址)受托人:(姓名)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联系电话)住址:(住址)鉴于委托人因工作、生活等原因,需要向相关部门或单位提交气象证明,但委托人本人因特殊情况无法亲自前往气象部门办理,特此委托受托人代为办理以下事项:一、受托人受委托人委托,有权代表委托人前往气象部门办理以下业务:1. 查询、获取委托人所在地区的历史气象数据;2. 申请开具气象证明,证明委托人在指定时间段内的气象情况;3. 办理与气象证明相关的其他手续。

二、受托人在办理上述业务时,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诚实守信,确保所提供的气象证明真实、准确、有效。

三、受托人在办理业务过程中,如因自身原因导致气象证明出现错误或延误,由受托人承担相应责任。

四、受托人在办理业务过程中,应妥善保管委托人的个人信息,不得泄露给任何第三方。

五、受托人办理业务所需费用,由委托人承担。

六、委托人对受托人的委托事项有监督权,受托人应积极配合委托人的监督。

七、本委托书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至委托事项办理完毕之日终止。

八、本委托书一式两份,委托人、受托人各执一份。

委托人:(签字)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注:以下为气象证明委托书范本,具体内容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委托人:(姓名)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联系电话)住址:(住址)受托人:(姓名)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联系电话)住址:(住址)鉴于委托人因工作、生活等原因,需要向相关部门或单位提交气象证明,但委托人本人因特殊情况无法亲自前往气象部门办理,特此委托受托人代为办理以下事项:一、受托人受委托人委托,有权代表委托人前往气象部门办理以下业务:1. 查询、获取委托人所在地区的历史气象数据;2. 申请开具气象证明,证明委托人在指定时间段内的气象情况;3. 办理与气象证明相关的其他手续。

二、受托人在办理上述业务时,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诚实守信,确保所提供的气象证明真实、准确、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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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象证明是在气象灾害发生后,帮助受灾者讨回损失的,这其实也是公共救灾的一个环节,属于典型的公共服务。

近日,江西省气象局开一张五六十字的气象证明收费800元在网上引起热议。

江西气象局对此回应说,气象证明只对单位收费,个人享受免费服务,相关工作人员强调,气象局办理一份证明并不是“打几十个字”那么简单,其中需要很多专业仪器和技术支持,以及气象人员室外监测、对数据进行处理,网友看到的气象数据查询和整理环节只是末端。

而在北京,个人开具气象证明同样免费,但单位开具气象证明收费300元。

一纸气象证明,京赣两地收费的差距竟然如此之大,实在让人看不懂。

根据江西气象局的辩解,气象证明不仅是张纸,背后有着许多的工作要做,可问题是气象部门不是一个私人机构,而是由财政供养,气象部门进行气象监测,从设备到人员,都由纳税人买单。

用纳税人钱,获得的监测数据,理应服务于纳税人,岂有让纳税人再次买单之理?
气象证明是在气象灾害发生后,帮助受灾者向保险公司讨回损失的,这其实也是公共救灾的一个环节,属于典型的公共服务。

所以无论是800元还是300元,气象证明都不该收费。

既然个人开具气象证明免费,单位同样应该照此办理。

所谓单位,不过是许多个体的集合而已,单位车辆在台风中被砸被淹,和私家车被砸被淹,没什么两样,民众有难,作为公共部门的气象局,此时怎能“趁火打劫”?
得承认,气象服务比较特殊,它有时确实可以商业化,进行市场化收费。

例如,某个企业由于商业活动的需要,要求对特定地点,特定时间的未来气象状况,作出准确分析;或者,媒体或网站出于报道需要,需要气象部门在基本气象服务之外,提供更多的数据加工和分析,这些都是可以收费的。

不过,这样的服务明显是服务特定群体,而且并非出于公益目的,已超过公共服务范畴。

但气象证明则不同,它服务的是不特定群体,也就是说,我们每个人,都可能成为气象灾害的受灾者,谁家的房子和车辆,都可能在风雨中受损,气象证明免费,受益的是全体公众。

从暴雨预警短信收费,到昂贵的气象证明,气象服务的过度商业化,正在成为不可回避的事实。

之所以造成此一结果,根本原因在于,对于气象部门公共服务和商业服务,目前缺少一个明晰的区分标准,这就导致一些地方的气象部门滥用权力,将理应向公众免费提供的气象服务市场化,收取不菲费用。

气象服务该不该收费,关键不在于服务对象是个人还是单位,而在于这种服务是否属于公共服务的范畴。

只有从这一点出发,去规范气象服务收费,才能避免类似“高价气象证明”的收费争议。

□国华(职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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