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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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标志与标线

道路交通标志与标线

2.禁令标志
禁止车辆长时停放 禁止车辆长时停放, 临时 停放不受限制。 禁止车辆 停放的时间、 车种和范围 可用辅助标志说明。
禁止鸣喇叭 表示禁止鸣喇叭。 此标志 设在需要禁止鸣喇叭的 地方。 禁止鸣喇叭的时间 和范围可用辅助标志说 明。
限制宽度 表示禁止装载宽度超过 标志所示数值的车辆通 行。 此标志设在最大允许 宽度受限制的地方。 以 图为例: 装载宽度不得超 过3米
限制轴重
表示禁止轴重超
所示数值的车辆
标志设在需要限
轴重的桥梁两端
例: 限制车辆轴重 超过 7t。
2.禁令标志
限制速度 表示该标志至前方限制 速度标志的路段内, 机动 车行驶速度不得超过标 志所示数值。 此标志设在 需要限制车辆速度的路 段的起点。以图为例:限 制行驶时速不得超过 40 公里。
解除限制速度 表示限制速度路段结束。 此标志设在限制车辆速 度路段的终点。
道路交通 标志和标线
1.警告标志
十字交叉 除了基本形十字路口外, 还有部分变异的十字路 口,如:五路交叉路口、 变形十字路口、 变形五路 交叉路口等。 五路以上的 路口均按十字路口对待。
T 形交叉 丁字形标志原则上设在 与交叉口形状相符的道 路上。右侧丁字路口,此 标志设在进入 T 字路口 以前的适当位置。
3.指示标志
靠右侧道路行驶 表示只准一切车辆靠右 侧道路行驶。 此标志设在 车辆必须靠右侧行驶的 路口以前适当位置。
靠左侧道路行驶 表示只准一切车辆靠左 侧道路行驶。 此标志设在 车辆必须靠左侧行驶的 路口以前适当位置。
立交直行和左转弯行驶 表示车辆在立交处可以 直行和按图示路线左转 弯行驶。 此标志设在立交 左转弯出口处适当位置。
禁止畜力车进入 表示禁止畜力车进入。 此 标志设在禁止畜力车进 入的路段入口处。

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超详细图解)

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超详细图解)

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超详细图解)交通禁⽌标线双黄实线禁⽌跨越对向车⾏道分界线双黄实线作为禁⽌跨越对向车⾏道分界线时,禁⽌双⽅向车辆越线或压线⾏驶。

⼀般施划于单⽅向有两条或两条以上机动车道⽽没有设置实体中央分隔带的道路上,除交叉路⼝或允许车辆左转弯(或掉头)路段外,均应连续设置,可采⽤振动标线的形式。

黄⾊斜线填充双黄实线禁⽌跨越对向车⾏道分界线⽰例在路⾯较宽时,为保证车⾏道宽度不⼤于3. 75 m,双黄线间距可以适当调整。

在双黄线间距⼤于50cm时应⽤黄⾊斜线或其他设施填充两条黄实线间的部分,禁⽌车辆压线或进⼊该区域。

虚实线禁⽌跨越对向黄⾊虚实线车⾏道分界线虚实线作为禁⽌跨越黄⾊虚实线对向车⾏道分界线时,实线⼀侧禁⽌车辆越线或压线⾏驶,虚线⼀侧准许车辆暂时越线或转弯。

越线⾏驶的车辆应避让正常⾏驶的车辆。

三车⾏道道路直线段黄⾊虚实线虚实线划法⽰例虚实线的三施划中⼼黄⾊虚实线机动车道道路直线段,⼀个⽅向车⾏道数从两车⾏道改变为⼀车⾏道(或从⼀车⾏道改变为两车⾏道)时采⽤过渡标线,设置⽰例如图所⽰。

视距受限平曲线路段黄虚实线划法⽰例/td> [/td]⾊虚实线视距受限的平曲线路段黄虚实线划法⽰例如图。

⾊虚实线视距受限平曲线路段黄虚实线划法⽰例⾊虚实线视距受限的平曲线路段黄虚实线划法⽰例如图。

⾊虚实线视距受限竖曲线路段黄虚实线划法⽰例⾊虚实线视距受限的竖曲线路段黄虚实线划法⽰例如图。

⾊虚实线视距受限竖曲线路段黄虚实线划法⽰例⾊虚实线视距受限的竖曲线路段黄虚实线划法⽰例如图。

⾊虚实线黄⾊单实线禁⽌跨越对向车⾏道分界线黄⾊单实线作为禁⽌跨越对向车⾏道分界线时,禁⽌双⽅向车辆越线或压线⾏驶。

⼀般施划于单⽅向只有⼀条车道或⼀条机动车道和⼀条⾮机动车道道路、视距受限制的竖曲线、平曲线路段及有其他危险需要禁⽌超车的路段,可采⽤振动标线的形式。

禁⽌跨越同向车⾏道分界线⽤于禁⽌车辆跨越车⾏道分界线进⾏变换车道或借道超车。

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国家标准GB5768-1999)

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国家标准GB5768-1999)

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国家标准GB5768-1999)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是国家标准GB5768-1999.其中,1.1节介绍了警告标志,1.2节介绍了禁令标志,1.3节介绍了指示标志,1.4节介绍了指路标志,1.5节介绍了旅游区标志,1.6节介绍了道路施工安全标志,1.7节介绍了辅助标志,1.8节介绍了禁止标线。

警告标志用于提醒驾驶员注意潜在的危险,如急弯、斜坡、人行横道等。

禁令标志用于规定禁止通行的车辆或行人,如禁止左转、禁止鸣喇叭等。

指示标志用于指示驾驶员行驶方向,如直行、右转等。

指路标志用于引导驾驶员前往目的地,如高速公路出口标志、城市道路指路标志等。

旅游区标志用于标识旅游景点和特殊区域,如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等。

道路施工安全标志用于提醒驾驶员注意道路施工区域,如施工标志、施工警示标志等。

辅助标志用于补充、解释或修正其他标志的含义,如距离标志、车道标志等。

禁止标线用于规定禁止通行的区域,如双黄实线、禁止停车线等。

以上标志和标线的规定,旨在提高道路交通安全,保护驾驶员和行人的生命财产安全。

我们应该遵守这些规定,共同营造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

1.9 指示标线指示标线是指用来指示车辆行驶方向、车道限制、车速限制、交通分流等方面的标线。

在交通管理中,指示标线的作用非常重要,它可以帮助司机正确地掌握道路情况,从而保证道路交通的安全和顺畅。

1.10 警告标线警告标线是指用来警示驾驶员注意危险路段、减速慢行、避让行人等方面的标线。

在道路交通中,警告标线的作用非常重要,它可以提醒司机注意危险路段,从而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

1.11 道路施工安全设施设置示例道路施工安全设施的设置是为了保障施工人员和行驶车辆的安全。

在道路施工中,必须设置相应的安全设施,包括路障、警示标志、警示灯等。

这些安全设施可以有效地提醒驾驶员注意施工区域,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

以下是一些道路施工安全设施设置的示例:路障应设置在施工区域的前方和后方,以避免车辆误入施工区域;警示标志应设置在施工区域的前方和后方,以提醒驾驶员注意施工区域;警示灯应设置在施工区域的前方和后方,以增加施工区域的可见性。

道路交通标志、标线

道路交通标志、标线

道路交通标志—指示标志直行向左转弯向右转弯直行和向左转弯表示只准一切车辆直行。

此标志设在直行的路口以前适当位置。

表示只准一切车辆向左转弯。

此标志设在车辆必须向左转弯的路口以前适当位置。

表示只准一切车辆向右转弯。

此标志设在车辆必须向右转弯的路口以前适当位置。

表示只准一切车辆直行和向左转弯。

此标志设在车辆必须直行和向左转弯的路口以前适当位置。

直行和向右转弯向左和向右转弯靠右侧道路行驶靠左侧道路行驶表示只准一切车辆直行和向右转弯。

此标志设在车辆必须直行和向右转弯)的路口以前适当位置。

表示只准一切车辆向左和向右转弯。

此标志设在车辆必须向左和向右转弯的路口以前适当位置。

表示只准一切车辆靠右侧道路行驶。

此标志设在车辆必须靠右侧行驶的路口以前适当位置。

表示只准一切车辆靠左侧)道路行驶。

此标志设在车辆必须靠左侧行驶的路口以前适当位置。

立交直行和左转弯行驶立交直行和右转弯行驶环岛行驶步行表示车辆在立交处可以直行和按图示路线左转弯行驶。

此标志设在立交左转弯出口处适当位置。

表示车辆在立交处可以直行和按图示路线右转弯行驶。

此标志设在立交右转弯出口处适当位置。

表示只准车辆靠右环行。

此标志设在环岛面向路口来车方向适当位置。

表示该街道只供步行。

此标志设在步行街的两端。

鸣喇叭最低限速单行路向左或向右单行路直行表示机动车行至该标志处必须鸣喇叭。

此标志设在公路的急转弯处、陡坡等视线不良路段的起点。

表示机动车驶入前方道路之最低时速限制。

此标志设在高速公路或其他道路限速路段的起点。

表示一切车辆向左或向右单向行驶。

此标志设在单行路的路口和入口处的适当位置。

表示一切车辆单向行驶。

此标志设在单行路的路口和入口处的适当位置。

干路先行会车先行人行横道右转车道表示干路先行,此标志设在车道以前适当位置。

表示会车先行,此标志设在车道以前适当位置。

表示该处为专供行人横穿马路的通道。

此标志设在人行横道的两侧。

表示车道的行驶方向。

此标志设在导向车道以前适当位置。

(完整版)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及说明)

(完整版)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及说明)

国家标准GB5768-1999《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相关内容10、警告标线道路施工安全设施设置示例警告标志一十字交叉T形交叉T形交叉T形交叉除了基本形十字路口外,还有部分变异的十字路口,如:五路交叉路口、变形十字路口、变形五路交叉路口等。

五路以上的路口均按十字路口对待。

丁字形标志原则上设在与交叉口形状相符的道路上。

右侧丁字路口,此标志设在进入T字路口以前的适当位置。

丁字形标志原则上设在与交叉口形状相符的道路上。

左侧丁字路口此标志设在进入丁字路口以前的适当位置。

丁字形标志原则上设在与交叉口形状相符的道路上。

此标志设在进入T字路口以前的适当位置。

Y形交叉环形交叉向左急弯路向右急弯路设在Y形路口以前的适当位置。

有的环形交叉路口,由于受线形限制或障碍物阻挡,此标志设在面对来车的路口的正面。

向左急弯路标志设在左急转弯的道路前方适当位置。

向右急弯路标志,设在右急转弯的道路前方适当位置。

反向弯路连续弯路上陡坡下陡坡此标志设在两个相邻的方向相反的弯此标志设在有连续三个以上弯路的道路以前适当位置。

此标志设在纵坡度在7%和市区纵坡度在大于4%的陡坡道路前适当位置。

此标志设在纵坡度在7%和市区纵坡度在大于4%的陡坡道路前适当位置。

路前适当位置。

两侧变窄右侧变窄左侧变窄窄桥车行道两侧变窄主要指沿道路中心线对城缩窄的道路;此标志设在窄路以前适当位置。

车行道右侧缩窄。

此标志设在窄路以前适当位置。

车行道左侧缩窄。

此标志设在窄路以前适当位置。

此标志设在桥面宽度小于路面宽度的窄桥以前适当位置。

双向交通注意行人注意儿童注意牲畜双向行驶的道路上,采用天然的或人工的隔离措施,把上下行交通完全分离,由于某种原因(施工、桥、隧道)形成无隔离的双向车道时,须设置此标志。

一般设在郊外道路上划有人行横道的前方。

城市道路上因人行横道线较多,可根据实际需要设置。

此标志设在小学、幼儿园、少年宫、儿童游乐场等儿童频繁出入的场所或通道处。

此标志设在经常有牲畜活动的路段特别是视线不良的路段以前适当位置。

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是什么标准

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是什么标准

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是什么标准
首先,道路交通标志的设置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设置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的。

根据这些法规,道路交通标志应当符合国家标准,统一规范,明确易懂,符合道路交通管理的需要。

同时,标志的设置应当考虑道路的类型、车辆的行驶速度、路口的情况等因素,以便提高交通安全和畅通。

其次,道路交通标线的设置也是有一定标准的。

标线是指在道路上划设的各种标记线,包括车行道线、停车线、禁停线、导向线等。

标线的设置应当符合《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设置规范》等相关规定,根据道路的类型、车流量、行车速度等因素进行设置,以便引导车辆行驶,规范停车,提高道路通行效率。

此外,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的颜色、形状、尺寸等也是有具体规定的。

比如,红色表示禁止,蓝色表示指示,黄色表示警告,白色表示限制,绿色表示指示等。

不同颜色和形状的标志和标线具有不同的含义,驾驶员和行人应当根据这些规定正确理解和遵守交通标志和标线的指示。

总的来说,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的设置是有一定的标准和规范的,这些标准和规范是为了保障道路交通安全,提高道路通行效率,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

因此,驾驶员和行人在行驶和活动中应当严格遵守交通标志和标线的规定,做到遵守交通规则,文明驾驶,共建和谐交通环境。

综上所述,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的设置是有一定标准的,这些标准是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规范制定的,旨在保障道路交通安全,提高道路通行效率。

驾驶员和行人应当严格遵守交通标志和标线的规定,做到文明驾驶,共同维护良好的交通秩序。

希望大家都能够遵守交通规则,共同营造一个安全、有序、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5768-1999)

《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5768-1999)

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 5768-19992002 北京前言本标准是对GB 5768-86《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的修订。

保留了原标准中实践证明适用的部分。

在总结我国道路交通标志标线设计、制造、施工及检测经验的基础上,根据国内外标志标线技术的发展和交通管理的需要,增加了警告标志、禁令标志、指示标志的数量,进一步向国际标准靠拢。

一般道路指路标志重新设计了道路编号标志,增加了地点识别标志、避车道标志和告示牌;城市道路上增加了天桥、地下通道标志、绕行、此路不通等标志。

高速公路指路标志是针对最近十几年来在设计、实施和管理中发现的问题及国外标志标准的新规定而增加的,如爬坡车道标志、车距确认标志、道路交通信息标志、旅游区标志及道路施工安全标志及设施等。

道路交通标线按功能、设置方式和标线型态进行分类,对标线的颜色和标划方式有了更严格的规定。

增加了很多新的标线。

本标准为强制性标准,标志的颜色、形状和字符必须按本标准规定执行,道路交通标线的颜色、线条所赋予的遵行、禁止、限制等规s 定必须严格遵守。

本标准自实施之日起代替GB 5768-86。

凡新设的标志标线应按本标准规定实施,已按老标准设置的标志标线应在其使用期限内逐步更换。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公安部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交通工程设施(公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交通部公路科学研究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杨久龄、唐铮铮、贾梅、雷志彬、刘会学、黄立新、李彦新、何勇、李爱民。

本标准于1986年首次发布,1999年第一次修订。

本标准委托交通部公路科学研究所负责解释。

《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新增加变更的内容分别介绍如下:1、警告标志用来警告车辆、行人注意危险地点的标志。

新标准增加9种警告标志:2、禁令标志用来禁止或限制车辆、行人交通行为的标志。

新标准增加7种禁令标志:3、指示标志指示车辆、行人、行进的标志。

新标准取消准许试刹车标志,增加3种标志4、指路标志传递道路方向、地点、距离信息的标志。

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最新、最全)

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最新、最全)

--国家标准GB5768-1999(2号修改单修订后)《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相关内容警告标志十字交叉T形交叉T形交叉除了基本形十字路口外,还有部分变异丁字形标志原则上设在与交叉口形状丁字形标志原则上设在与交叉口形状的十字路口,如:五路交叉路口、变形相符的道路上。

右侧丁字路口,此标志相符的道路上。

左侧丁字路口此标志设十字路口、变形五路交叉路口等。

五路设在进入T字路口以前的适当位置。

在进入丁字路口以前的适当位置。

以上的路口均按十字路口对待。

T形交叉Y形交叉环形交叉丁字形标志原则上设在与交叉口形状设在Y形路口以前的适当位置。

有的环形交叉路口,由于受线形限制或相符的道路上。

此标志设在进入T字路障碍物阻挡,此标志设在面对来车的路口以前的适当位置。

口的正面。

向左急弯路向右急弯路反向弯路向左急弯路标志设在左急转弯的道路向右急弯路标志,设在右急转弯的道路此标志设在两个相邻的方向相反的弯前方适当位置。

前方适当位置。

路前适当位置。

连续弯路上陡坡下陡坡--此标志设在有连续三个以上弯路的道此标志设在纵坡度在7%和市区纵坡度此标志设在纵坡度在7%和市区纵坡度路以前适当位置。

在大于4%的陡坡道路前适当位置。

在大于4%的陡坡道路前适当位置。

两侧变窄右侧变窄左侧变窄车行道两侧变窄主要指沿道路中心线车行道右侧缩窄。

此标志设在窄路以前车行道左侧缩窄。

此标志设在窄路以前对城缩窄的道路;此标志设在窄路以前适当位置。

适当位置。

适当位置。

窄桥双向交通注意行人此标志设在桥面宽度小于路面宽度的双向行驶的道路上,采用天然的或人工一般设在郊外道路上划有人行横道的窄桥以前适当位置。

的隔离措施,把上下行交通完全分离,前方。

城市道路上因人行横道线较多,由于某种原因(施工、桥、隧道)形成可根据实际需要设置。

无隔离的双向车道时,须设置此标志。

注意儿童注意牲畜注意信号灯此标志设在小学、幼儿园、少年宫、儿此标志设在经常有牲畜活动的路段特此标志设在不易发现前方位信号灯控童游乐场等儿童频繁出入的场所或通别是视线不良的路段以前适当位置。

<交通运输>最新最全的道路交通标志与标线以及详细的分析

<交通运输>最新最全的道路交通标志与标线以及详细的分析

(交通运输)最新最全的道路交通标志与标线以及详细的分析最新最全的道路交通标志与标线(交通标识-含文字解析)警告标志_交通标志图片十字交叉除了基本形十字路口外,还有部分变异的十字路口,如:五路交叉路口、变形十字路口、变形五路交叉路口等。

五路以上的路口均按十T形交叉丁字形标志原则上设在与交叉口形状相符的道路上。

右侧丁字路口,此标志设在进入T字路口以前的适当位置。

T形交叉丁字形标志原则上设在与交叉口形状相符的道路上。

左侧丁字路口此标志设在进入丁字路口以前的适当位置。

字路口对待。

T形交叉丁字形标志原则上设在与交叉口形状相符的道路上。

此标志设在进入T 字路口以前的适当位置。

Y形交叉设在Y形路口以前的适当位置。

环形交叉有的环形交叉路口,由于受线形限制或障碍物阻挡,此标志设在面对来车的路口的正面。

向左急弯路向左急弯路标志设在左急转弯的道路前方适当位置。

向右急弯路向右急弯路标志,设在右急转弯的道路前方适当位置。

反向弯路此标志设在两个相邻的方向相反的弯路前适当位置。

连续弯路此标志设在有连续三个以上弯路的道路以前适当位置。

上陡坡此标志设在纵坡度在7%和市区纵坡度在大于4%的陡坡道路前适当位置。

下陡坡此标志设在纵坡度在7%和市区纵坡度在大于4%的陡坡道路前适当位置。

两侧变窄车行道两侧变窄主要指沿道路中心线对城缩窄的道路;此标志设在窄路以前适当位置。

右侧变窄车行道右侧缩窄。

此标志设在窄路以前适当位置。

左侧变窄车行道左侧缩窄。

此标志设在窄路以前适当位置。

窄桥此标志设在桥面宽度小于路面宽度的窄桥以前适当位置。

双向交通双向行驶的道路上,采用天然的或人工的隔离措施,把上下行交通完全分离,由于某种原因(施工、桥、隧道)形成无隔离的双向车道时,须设置此标志。

注意行人一般设在郊外道路上划有人行横道的前方。

城市道路上因人行横道线较多,可根据实际需要设置。

注意儿童此标志设在小学、幼儿园、少年宫、儿童游乐场等儿童频繁出入的场注意牲畜此标志设在经常有牲畜活动的路段特别是视线不良的路段以前适当位注意信号灯此标志设在不易发现前方位信号灯控制的路口前适当位置。

《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5768)

《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5768)

升级路中护栏
22.6

3 4
二5
十6
年7
的8
数9
据 10
统 计 结
11 12 13 14
论 15
) 16
交通标志 重新安置/分离设施支柱 移除障碍物 新设交通信号 碰撞衰减器 新增路中护栏 升级护轨 升级交通信号 升级桥型钢轨 改进视线距离 建立交通分线隔离带 刹车用人行道凹槽 改善子结构Minor Structure 建立回车道和渠化
设计速度 km/h
汉字高度cm
100~120 60~70
71~99 50~60
40~70 35~50
<40 25~30
其他文字
与汉字高度(h)的关系
拼音字母、拉丁字母或 少数民族文字
大小写
1/3h~1/2h
字高
h
阿拉伯数字
字宽
1/2h~4/5h
笔划粗
1/6h~1/5h
15
(1)基本规定
指路标志的汉字或其他文字的间隔、行距等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22
(3)禁令标志
禁令标志共有48种,为白底、红圈、红杠、 黑图形,图形压杆
标志内容尽量采用图形方式,并应辅以文字 说明
采用文字时,标志为白底、红圈、红杠、黑 文字,形状为圆形或矩形
23Leabharlann 门架悬臂附着式头顶标志的板面应垂直于道路行车方向并且板面宜倾斜0151基本规定禁令和指示标志指路和警告标志门架悬臂附着式222警告标志警告标志共有47种为黄底黑边黑图形按影响因素分成7类序号分类标志名称与平面交叉相关标志交叉口注意信号灯铁路道口注意分离式道路与道路平面线形相关标志急弯路反弯路连续弯路与道路纵断面线形相关标志陡坡连续下坡驼峰桥与道路横断面相关标志窄路窄桥与交通流状况相关标志双向交通注意障碍物注意潮汐车道注意合流施工注意行人注意儿童注意非机动车注意残疾人傍山险路堤坝路渡口事故易发路段慢行注意危险与建议安全措施相关标志建议速度注意保持车距233禁令标志禁令标志共有48种为白底红圈红杠黑图形图形压杆标志内容尽量采用图形方式并应辅以文字说明采用文字时标志为白底红圈红杠黑文字形状为圆形或矩形

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 GB 5768

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 GB 5768

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 GB 5768-1999本标准是对GB 5768-86《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的修订。

保留了原标准中实践证明适用的部分。

在总结我国道路交通标志标线设计、制造、施工及检测经验的基础上,根据国内外标志标线技术的发展和交通管理的需要,增加了警告标志、禁令标志、指示标志的数量,进一步向国际标准靠拢。

一般道路指路标志重新设计了道路编号标志,增加了地点识别标志、避车道标志和告示牌;城市道路上增加了天桥、地下通道标志、绕行、此路不通等标志。

高速公路指路标志是针对最近十几年来在设计、实施和管理中发现的问题及国外标志标准的新规定而增加的,如爬坡车道标志、车距确认标志、道路交通信息标志、旅游区标志及道路施工安全标志及设施等。

道路交通标线按功能、设置方式和标线型态进行分类,对标线的颜色和标划方式有了更严格的规定。

增加了很多新的标线。

本标准为强制性标准,标志的颜色、形状和字符必须按本标准规定执行,道路交通标线的颜色、线条所赋予的遵行、禁止、限制等规定必须严格遵守。

本标准自实施之日起代替GB 5768-86。

凡新设的标志标线应按本标准规定实施,已按老标准设置的标志标线应在其使用期限内逐步更换。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公安部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交通工程设施(公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交通部公路科学研究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杨久龄、唐铮铮、贾梅、雷志彬、刘会学、黄立新、李彦新、何勇、李爱民。

本标准于1986年首次发布,1999年第一次修订。

本标准委托交通部公路科学研究所负责解释。

《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新增加变更的内容分别介绍如下:1、警告标志用来警告车辆、行人注意危险地点的标志。

新标准增加9种警告标志:2、禁令标志用来禁止或限制车辆、行人交通行为的标志。

新标准增加7种禁令标志:3、指示标志指示车辆、行人、行进的标志。

新标准取消准许试刹车标志,增加3种标志:4、指路标志传递道路方向、地点、距离信息的标志。

《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5768.4(行业一类)

《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5768.4(行业一类)

在一个地点设置作业区、实施作业以及拆除作业区的时间总和大于30分
钟且小于等于4小时的作业区。 移动作业区
连续移动或停留时间不超过30分钟13的间歇移动作业的作业区。
作业类型
在一个地点设置作业区、实施作业以及拆除作业区的时间总和
T≤ 30min 0.5h<T ≤ 4h 4h<T ≤ 24h
T > 24h
最终限速值 (km/h)
80 70 60 50 40 30 20
封闭车道宽度(m)
3
3.25 3.5 3.75
150 163 175 188
131 142 153 164
70
75
81
87
48
52
56
60
31
34
36
39
17
19
20
22
8
8
9
10
26
四、作业区组成
4.5 缓冲区的长度宜大于表3的规定。
(见B.2、B.7); ——增加一种路栏形式,增加“交通桶”、“交通柱”,增加塑料注水(砂)隔
离栏、活动护栏、高竿旗帜、可变箭头信号、临时信号灯、防撞垫(见B.1、 B.3、B.4、B.5、B.6、B.8、B.9、B.10、B.11); ——取消道口标柱(见附录B); ——细化典型作业区布置示例(见附录C)。
表3 缓冲区的最小长度
限制速度(km/h) 20、30 40 60 80
缓冲区长度(m) 15 40 80 120
27
四、作业区组成
4.6 工作区长度应综合考虑交通延误和作业经济 性确定。 4.7 下游过渡区的长度不应小于道路缩减宽度。 4.8 终止区最小长度应按照表4选取。
表4 终止区的最小长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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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5768-1999第一篇道路交通标志第二篇道路交通标线17 一般规定17.1道路交通标线是由标划于路面上的各种线条、箭头、文字、立面标记、突起路标和轮廓标等所构成的交通安全设施。

它的作用是管制和引导交通。

可以与标志配合使用,也可单独使用。

17.2高速公路、一、二级公路和城市快速路、主干路应按本标准规定设置反光交通标线。

其他道路可根据需要按本标准设置标线。

17.3道路交通标线按设置方式可分为以下三类:a) 纵向标线沿道路行车方向设置的标线;b) 横向标线与道路行车方向成角度设置的标线;c) 其他标线字符标记或其他形式标线。

17.4道路交通标线按功能可分为以下三类:a) 指示标线指示车行道、行车方向、路面边缘、人行道等设施的标线。

b) 禁止标线告示道路交通的遵行、禁止、限制等特殊规定,车辆驾驶人及行人需严格遵守的标线。

c) 警告标线促使车辆驾驶人及行人了解道路上的特殊情况,提高警觉,准备防范应变措施的标线。

17.5道路交通标线按型态可分为以下四类:a) 线条标划于路面、缘石或立面上的实线或虚线。

b) 字符标记标划于路面上的文字、数字及各种图形符号。

c) 突起路标安装于路面上用于标示车道分界、边缘、分合流、弯道、危险路段、路宽变化、路面障碍物位置的反光或不反光体。

d) 路边丝轮廓标安装于道路两侧,用以指示道路的方向、车行道边界轮廓的反光柱(或片)。

17.6道路交通标线的标划区分如下:a) 白色虚线划于路段中时,用以分隔同向行驶的交通流或作为行车安全距离识别线;划于路口时,用以引导车辆行进。

b) 白色实线划于路段中时,用以分隔同向行驶的机动车和非机动车,或指示车行道的边缘;设于路口时,可用作导向车道线或停止线。

c) 黄色虚线划于路段中时,用以分隔对向行驶的交通流。

划于路侧或缘石上时,用以禁止车辆长时在路边停放。

d) 黄色实线划于路段中时,用以分隔对向行驶的交通流;划于路侧或缘石上时,用以禁止车辆长时或临时在路边停放。

e) 双白虚线划于路口时,作为减速让行线;设于路段中时,作为行车方向随时间改变之可变车道线。

f) 双黄实线划于路段中时,用以分隔对向行驶的交通流。

g) 黄色虚实线划于路段中时,用以分隔对向行驶的交通流。

黄色实线一侧禁止车辆超车、跨越或回转,黄色虚线一侧在保证安全的情况下准许车辆超车、跨越或回转。

h) 双白实线划于路口时,作为停车让行线。

18 指示标线18.1指示标线的分类18.1.1 纵向标线a) 双向两车道路面中心线b) 车行道分界线c) 车行道边缘线18.1.2 横向标线a) 人行横道线b) 距离确认线18.1.3 其他标线a) 高速公路出入口标线b) 停车位标线c) 港湾或停靠站标线d) 收费岛标线e) 导向箭头f) 路面文字标记18.2双向两车道路面中心线a) 双向两车道路面中心线为黄色虚线,用于分隔对向行驶的交通流。

一般设在车行道中线上,但不限于一定设在道路的几何中心线上。

在保证安全的情况下,允许车辆越线超车或向左转弯。

b) 凡路面宽度可划两条机动车道的双向行驶的道路,应划黄色中心虚线。

用于指示车辆驾驶人靠右行驶,各行其道,分向行驶。

双向两车道路面中心线的划法见线1。

线1 双向两车道路面中心线单位:cm18.3车行道分界线a) 车行道分界线为白色虚线,用来分隔同向行驶的交通流,设在同向行驶的车行道分界线上。

在保证安全的情况下,允许车辆越线变换车道行驶。

b) 凡同一行驶方向有二条或二条以上车行道时,应划车道分界线。

高速公路、一级公路和城市快速路,车道分界线的尺寸如线2所示。

其他道路,如线3所示。

线2 车行道分界线单位:cm线3 车行道分界线单位:cm18.4车行道边缘线a) 车行道边缘线为白色实线。

用来指示机动车道的边缘,或用来划分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的分界。

b) 高速公路、一级公路和城市快速路,应在机动车道的外侧边缘或在路缘带内侧划实线边缘线,如线4所示。

同向同一断面上的机动车道与非机车道的分界线(除有实物隔离者外)应视为机动车道的边缘线,应划白色实线。

在机动车需要跨越边缘线的地方除辟有紧急停车带的路段外应划白色虚线,见线5。

车行道边缘线为虚线时的尺寸见线6。

线4 车行道边缘线单位:cm线5 车行道边缘线单位:cm线6 边缘线的尺寸单位:cm18.5左弯待转区线a) 左弯待转区线为白色虚线。

用来指示左弯车辆可在直行时段进入待转区,等待左转。

左转时段终止,禁止车辆在待转区内停留。

b) 本标线应在设有左转弯专用信号及辟有左转专用车道时使用,设于左弯专用车道之前端,伸入交岔路口内,但不得妨碍直行车辆的正常行驶。

c) 本标线为两条平行并略带弧形的白虚线,线宽15cm,线段及间隔长均为50cm,其前端应划停止线。

在待转区内需标划白色“左弯待转区”文字。

见线7。

线7 左弯待转区线单位:cm18.6左转弯导向线a) 左转弯导向线表示左转弯的机动车与非机动车之间的分界。

主要用于畸形平面交叉路口。

b) 左转弯导向线的颜色为白色。

c) 左转弯导向线为虚线,实线段2m间隔2m,线宽15cm。

在两相邻路口的左转车道与非机动车道之间用圆曲线连接。

左转弯的机动车在导向线的左侧行驶,非机动车在导向线的右侧行驶,如线8所示。

线8 左转弯导向线18.7人行横道线a) 人行横道线为白色平行粗实践(斑马线),表示准许行人横穿车行道的标线。

b) 人行横道线的设置位置,应根据行人横穿道路的实际需要确定。

但路段上设置的人行横道线之间的距离应大于150m。

人行横道的最小宽度为3m,并可根据行人数量以1M为一级加宽,见线9、线10所示。

c) 信号灯控制路口的人行横道线,采用两条平行粗实线划出人行横道线的范围,可不划斑马线,见线11所示。

线11 人行横道(信号灯路口) 单位:cmd) 视距受限制的路段及急弯陡坡等危险路段和车行道宽度渐变路段,不应设置人行横道线。

城镇地区需在路段中间设置人行横道线时,应在到达人行横道线前的路面上设置预告标示,用来提示前方接近人行横道,须注意行人横过马路。

人行横道预告标志为白色菱形图案,预告标示及其布设见线12所示。

线12 人行横道预告标示单位:cme) 横穿道路的行人较多,路面宽度在30m以上时,可在适当地点设安全岛。

18.8高速公路车距确认标线a) 车距确认标线为白色平行粗实线,用以提供车辆驾驶人保持行车安全距离之参考。

视需要设于经常发生超车,易肇事或其他有需要的路段。

b) 车距确认标线应与车距确认标志配合使用。

从确认基点0m开始,每隔50m设置一组标线,间隔200m重复设置。

见线13。

车距确认标线长500cm,宽40cm或45cm,间隔60cm。

一般在车行道宽度(350~375cm)范围内画三条标线,见线14。

线13 车距确认线单位:m线14 车距确认线尺寸单位:cm18.9高速公路出入口标线a) 出入口标线是为驶入或驶出匝道车辆提供安全交汇,减少与突出部缘石碰撞的标线。

包括出入口的横向标线、三角地带的标线。

b) 出入口标线的颜色为白色。

c) 出入口标线主要用于高速公路和和其他采用立体交叉并有必要划这种标线的道路(如城市快速路)上。

d) 出入口标线按直接式和平行式两种情况设置。

直接式的出口标线划法,如线15;平行式的出口标线划法,如线16所示。

直接式的入口标线划法,如线17所示;平行式的入口标线划法,如线18所示。

出口标线尺寸,如图18所示;入口标线尺寸,如图19所示。

应结合立交的形式和出入口匝道的具体线形进行设计布置。

图18 出口标线大样图单位:cm 图19 入口标线大样图单位:cm 线15 直接式出口标线单位:cm线16 平行式出口标线单位:cm 线17 直接式入口标线单位:cm 线18 平行式入口标线单位:cm18.10停车位标线a) 停车位标线表示车辆停放位置。

b) 可在停车场或路边空地,车行道边缘或道路中央位置设置。

停车位标线应和停车场标志配合使用。

c) 停车位标线的颜色为白色。

d) 停车位标线可分为:平行式--车辆平行于通道的方向停放,如线19所示;倾斜式--车辆与通道方向成30°~60°角停放,如线20所示;垂直式--车辆垂直于通道的方向停放,线21所示。

这三种型式可根据车行道宽度、停放车辆种类、交通量等情况选择采用。

线19 平行式停车位单位:cm线20 倾斜式停车位单位:cm线21 垂直式停车位单位:cme) 停车位标线按两种车型规定尺寸,上限尺寸适用于大中型车辆,下限尺寸适用于小型车辆。

18.11港湾式停靠站标线表示公共客车通向专门的分离引道和停靠位置。

包括公共客车进出引道的横向标线和斑马线。

港湾式停靠站标线的颜色为白色。

具体划法,如线22所示。

斑马线的形式,如线23所示。

线22 港湾式停靠站单位:cm线23 港湾式停靠站单位:cm18.12收费岛标线a) 收费岛头标线表示收费岛的位置,为驶入收费车道的车辆提供清晰的标记。

收费岛头标线的颜色为黄黑相间的斜线,线宽各15cm,由岛头中间以45°角向两边标划,标划示例见图20。

图20 收费岛头标线示例单位:cmb) 收费岛迎车流方向地面标线表示收费车道的位置,为缴费车辆提供清晰标记。

收费岛头地面标线的颜色为白色,标线宽45cm,成45°斜角。

外围标线宽20cm。

标线应划在迎行车方向,长1500cm。

收费岛迎车流方向地面线见线24。

线24 收费岛地面标线18.13导向箭头a) 导向箭头表示车辆的行驶方向b) 导向箭头主要用于交叉道口的导向车道内,出口匝道附近及对渠化交通的引导。

c) 导向箭头的颜色为白色。

d) 计算行车速度≤40km/h的道路,导向箭头尺寸,如线25所示,计算行车速度在60km/h~80km/h的道路,导向箭头尺寸,如线26所示。

计算行车速度≥100km/h的道路,导向箭头尺寸如线26中括号内数字。

线25 计算行车速度≤40km/h的导向箭头尺寸单位:cm线26 计算行车速度60~80km/h时的导向箭头尺寸单位:cm计算行车速度≥100km/h时的导向箭头尺寸(括弧内数)e) 如需划合流车道箭头,可将直行箭头向合流车道方向倾斜30°使用,如需向左转弯或向左向右转弯,可将图中向右转弯箭头反向使用。

18.14路面文字标记a) 路面文字标记是利用路面文字,指示或限制车辆行驶的标记。

路面文字标记的高度应根据计算行车速度确定,计算行车速度≤40km/h时,字高为3m;计算行车速度为60~80km/h,字高为6m,计算行车速度≥100km/h时,字高为9m。

b) 最高速度限制标记表示限制车辆行驶的最高速度。

用于需要限制车辆最高行驶速度的车道起点和其他适当位置。

限速用数字的颜色为黄色。

限速数字见线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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