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硕士专业基础课(民法学)-试卷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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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硕士专业基础课(民法学)历年真题试卷汇编40

法律硕士专业基础课(民法学)历年真题试卷汇编40

法律硕士专业基础课(民法学)历年真题试卷汇编40(总分:52.00,做题时间:90分钟)一、民法学(总题数:29,分数:52.00)1.单项选择题第31-50小题。

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

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的字母涂黑。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解析:2.下列事实中,能引起甲、乙之间民事法律关系发生的是( )(2017年非法学基础课单选第21题,2017年法学基础课单选第11题)(分数:2.00)A.甲向乙问路,乙因疏忽指错方向B.甲赌博输给乙2万元并当场给付C.甲、乙约定某日商谈“互联网+创意”合作合同D.甲开车撞断乙公司的输电线,造成损失3000元√解析:解析:民事法律关系是民法在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的过程中所形成的社会关系,要形成民事法律关系,必须由民法调整,民法不调整的,无法形成民事法律关系。

B项的赌博行为,民法不调整,因此B项无法形成民事法律关系,B项错误。

民事法律关系以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为主要内容,民事法律关系产生意味着当事人取得权利、承担义务。

A项乙虽然指错了路的方向,但是在甲乙之间并不产生权利义务关系,因此A项不能引起民事法律关系发生。

C项甲乙只是商谈合作合同,但并没有正式签订合作合同,在甲乙之间没有形成权利义务关系,也就是没有产生民事法律关系,C项错误。

D项甲撞断了乙公司的输电线,给乙公司造成了财产损失,甲需承担损害赔偿的责任。

甲具有赔偿的义务,乙公司具有收取赔偿款的权利,甲乙之间产生了民事法律关系,D项正确。

3.16周岁的中学生史某在一次抽奖活动中获得10万元大奖。

史某用该笔款项不仅交纳了自己的学费,还帮助父亲偿还了5万元欠款。

史某( )(2014年非法学基础课单选第22题)(分数:2.00)A.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B.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C.视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D.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解析:解析:我国《民法总则》将民事行为能力分为三类: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法律硕士专业基础课民法学(所有权)模拟试卷3

法律硕士专业基础课民法学(所有权)模拟试卷3

法律硕士专业基础课民法学(所有权)模拟试卷3(总分:54.00,做题时间:90分钟)一、民法学(总题数:27,分数:54.00)1.单项选择题第31-50小题。

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

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的字母涂黑。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2.在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内容中,具有主导性的权利是( )。

A.管理权B.成员权C.共有权D.专有权√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内容包括专有权(空间所有权、专有部分所有权)、共有权(共同部分所有权、共同管理权)和成员权,其中,专有权占据主导地位,没有专有权,共有权和成员权毫无意义。

可见,选D项。

3.下列选项中,不属于构成专有部分须具备的条件的是( )。

A.能够获取业主的资格√B.能够登记成为特定业主所有权的客体C.能够在构造上明确区分D.能够在功能上明确区分,具有排他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条规定,建筑区划内符合下列条件的房屋(整栋建筑),以及车位、摊位等特定空间,应当认定为专有部分(即构成专有部分必须具备3个条件): (1)具有构造上的独立性(物理上的独立性,即专有部分应当在建筑构造上能够与同一建筑物中的其他部分完全隔离),能够明确区分; (2)具有利用上的独立性(即能够被单独地使用,具有独立的使用价值),可以排他使用; (3)能够登记成为特定业主所有权的客体。

据此,B、C、D项表述构成专有部分的条件,只有A项表述并非属于构成专有部分的条件,故选A项。

4.下列选项中,不属于相邻关系的处理原则的是( )。

A.有利生产B.方面生活C.等价有偿√D.公平合理处理相邻关系的基本原则有二: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

5.相邻关系的客体是( )。

法律硕士专业基础课(案例分析题)模拟试卷50(题后含答案及解析)

法律硕士专业基础课(案例分析题)模拟试卷50(题后含答案及解析)

法律硕士专业基础课(案例分析题)模拟试卷50(题后含答案及解析) 题型有:1.甲因有事要长时间外出,临行前几天与乙约定,将甲未婚妻赠与其的一块价值2万元的名贵手表交由乙保管,回来后请乙吃饭。

3日后甲外出,同时将表交至乙处。

2个月后,因乙急需用钱,便以2.5万元的价格将手表卖给丙,丙并不知道手表非乙所有。

在丙付款后,乙将手表交付给丙。

手表当时的市价为2.3万元。

请回答下列问题:1.甲、乙之间的保管合同何时成立?为什么?正确答案:保管合同于合同订立之日的3日后成立,即手表交付之日成立。

因为保管合同为实践合同,保管合同的成立除了要求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民事主体合格、合同形式合法和内容合法等条件外,还要求交付保管物才能成立。

涉及知识点:民法学2.乙的行为应如何定性?其与丙之间签订的合同效力如何?为什么?正确答案:乙的行为构成无权处分,因为乙只是手表的保管者,没有权利转让手表。

依据合同法相关司法解释规定,乙、丙之间签订的无权处分手表的买卖合同为有效合同。

涉及知识点:民法学3.丙是否取得手表的所有权?为什么?正确答案:丙能够取得手表的所有权。

因为丙是不知情的善意第三人,且丙交付了合理的价款,该手表也交付给丙占有,丙的行为构成善意取得,可以取得手表的所有权。

涉及知识点:民法学4.若甲对乙提起诉讼,甲可以行使何种请求权?可以请求的金额是多少?为什么?正确答案:甲可以行使的请求权包括违约责任请求权、侵权责任请求权和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

理由:1)甲可以行使违约责任请求权和侵权责任请求权,但甲只能择一行使,不能同时主张。

如果甲行使违约责任请求权,可以主张的金额为2.3万元,因为乙应当赔偿甲因乙的违约行为而受到的全部损失,该损失依据当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如果甲行使侵权责任请求权,可以主张的金额为2.3万元,因为乙应当赔偿甲因乙的侵权行为而受到的全部损失,该损失也依据当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2)乙因其行为而获得不当利益并使甲因此而受有损失,构成不当得利。

法律硕士专业基础课(民法学)-试卷53

法律硕士专业基础课(民法学)-试卷53

法律硕士专业基础课(民法学)-试卷53(总分:60.00,做题时间:90分钟)一、单项选择题(总题数:15,分数:30.00)1.法人的“有限责任”是指( )。

A.法人及其成员以全部财产承担责任B.法人以其独立财产承担民事责任√C.法人不承担民事责任D.法人及其创立人以其全部财产承担民事责任法人的“有限责任”是指法人财产和法人创立人和成员的财产是分离的,法人仅以其独立财产承担民事责任,法人创立人和法人成员仅以其出资额为限承担民事责任。

法人的“有限责任”是法人和自然人、个人合伙、普通合伙企业等区别的标志,因为自然人、个人合伙和普通合伙对外都承担“无限责任”。

2.法人的住所是法人的( )。

A.营业机构所在地B.登记注册地C.管理机关所在地D.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根据《民法通则》第39条的规定,法人以它的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为住所。

3.根据我国法律的有关规定,合伙企业被依法宣告破产的,则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所欠债务( )。

A.和有限合伙人共同承担无限连带责任B.仅以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C.仅对债务承担有限责任D.仍应负无限连带责任√根据《合伙企业法》第92条第2款的规定,合伙企业依法被宣告破产的,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仍应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可见,无论是普通合伙企业,还是有限合伙企业,普通合伙人都应当对合伙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故选D项。

值得一提的是,有限合伙企业中的有限合伙人仅以出资额为限对外承担责任。

4.企业法人应当在( )的经营范围内从事经营。

A.主管机关批准B.核准登记√C.企业章程规定D.董事会讨论决定根据《民法通则》第42条的规定,企业法人应当在核准登记的范围内从事经营。

5.我国对于基金会的设立采取的原则是( )。

A.核准主义√B.特许主义C.准则主义D.放任主义我国对于各类基金会、各种学会(如中国法学会)、协会和研究会的设立采取核准主义,故选A项。

6.下列选项中,不需要登记就可以获得法人资格的是( )。

法律硕士专业基础课民法学(知识产权)-试卷1

法律硕士专业基础课民法学(知识产权)-试卷1

法律硕士专业基础课民法学(知识产权)-试卷1(总分:56.00,做题时间:90分钟)一、民法学(总题数:32,分数:56.00)1.单项选择题第31-50小题。

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

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的字母涂黑。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2.根据我国著作权法规定,文字作品著作权产生的时间为( )。

A.作品创作时B.作品完成时√C.作品发表时D.作品出版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6条的规定,著作权自作品完成创作之日起产生,并受法律的保护。

3.甲创作一小说已发表;乙经甲同意,将该小说改编成戏剧剧本,也已发表;丙表演该戏剧并由丁音像公司制作成录像制品出售,丁应( )。

A.只向甲付酬B.只向乙付酬C.只向丙付酬D.向甲、乙、丙付酬√本题中,根据《著作权法》第11条的规定,甲作为小说的作者对小说享有著作权;根据第12条的规定,乙对改编后的剧本享有著作权;根据第37条的规定,丙对自己的表演享有著作权。

因此D项为正确答案。

4.画家甲将其创作的一幅中国画卖给乙公司,乙公司因此取得( )。

A.该作品的修改权B.该作品的复制权C.该作品原件的所有权和展览权√D.该作品原件的所有权和著作权本题考查著作权的归属问题。

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的规定,作品的修改、复制、展览等权利都属于著作权的内容,著作权和物权是分离的,但展览权则是随着所有权的转移而转移。

因此在本题中乙公司在取得此画所有权的同时,并不当然取得其修改、复制等其他著作权,但其可以基于对画的所有权而获得展览的权利。

5.根据我国专利法的规定,以下发明创造中不能授予专利权的是( )。

A.饮料的配方B.转基因大豆的生产方法C.疾病治疗仪的制造方法D.疾病的预防和治疗方法√根据《专利法》第25条的规定:“对下列各项,不授予专利权:(一)科学发现;(二)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三)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四)动物和植物品种;(五)用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质;(六)对平面印刷品的图案、色彩或者二者的结合作出的主要起标识作用的设计。

法律硕士专业基础课(民法学)-试卷50

法律硕士专业基础课(民法学)-试卷50

法律硕士专业基础课(民法学)-试卷50(总分:92.00,做题时间:90分钟)一、单项选择题(总题数:28,分数:56.00)1.形式意义上的民法是指( )。

A.民法典√B.民事法律规范C.有关民法适用的司法解释D.某教授翻译的德国民法典形式意义上的民法仅指系统编纂的民法典;实质意义上的民法包括民法典和其他一切调整平等主体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规范。

可见,选A项。

2.王某有一处房屋,当他得知房屋附近将要建设一座噪声很大的工厂时,便将房屋卖给想得到一处环境安静的房屋的李某。

王某的行为违反了民法的( )。

A.自愿原则B.等价有偿原则C.保护公民、法人合法民事权益的原则D.诚实信用原则√根据《民法通则》第4条规定,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

该原则是指民事主体在从事民事活动时,应当诚实守信,认真履行法定或约定的义务。

本题中,王某应将房屋附近将要建设工厂的事实告知李某,这种如实告知义务就是诚实信用,但王某隐瞒事实,违反了诚实信用原则。

故选D项。

3.下列关于民法起源和发展的表述正确的是( )。

A.民法起源于古罗马的万民法B.我国首先使用“民法”一词的是清末颁布的《大清民律草案》C.《法国民法典》和《德国民法典》是资本主义国家具有代表性的民法典√D.罗马法中对各国影响最大的是公法部分一般认为,古罗马的市民法是民法的词源,而万民法则是国际私法的词源,故A项表述错误。

我国首先使用“民法”一词的是南京国民政府于1929年颁布的《中华民国民法》,而不是《大清民律草案》,故B项表述错误。

19世纪资本主义经济迅速发展,为巩固资产阶级革命成果和统一法律,法典编纂随之兴起。

1804年的《法国民法典》和1896年的《德国民法典》是资本主义国家具有代表性的民法典。

可见,C项表述正确。

罗马法在法律体系上属于诸法合体,但在法理上有公法和私法之分,但对以后各国影响最大的是其中的私法部分,而不是公法部分。

可见,D项表述错误。

法律硕士专业基础课民法学(自然人)-试卷1

法律硕士专业基础课民法学(自然人)-试卷1

法律硕士专业基础课民法学(自然人)-试卷1(总分:50.00,做题时间:90分钟)一、民法学(总题数:25,分数:50.00)1.单项选择题第31-50小题。

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

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的字母涂黑。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2.死亡宣告撤销后,如被宣告死亡人的配偶尚未再婚,其夫妻关系从撤销死亡宣告之日起( )。

A.不能自行恢复B.恢复,但需办理复婚手续C.自行恢复√D.应重新登记,才能恢复《民通意见》第37条规定:“被宣告死亡的人与配偶的婚姻关系,自死亡宣告之日起消灭。

死亡宣告被人民法院撤销,如果其配偶尚未再婚的,夫妻关系从撤销死亡宣告之日起自行恢复;如果其配偶再婚后又离婚或者再婚后配偶又死亡的,则不得认定夫妻关系自行恢复。

”本题中,被宣告死亡人的配偶尚未再婚,则夫妻关系自行恢复。

既然是自行恢复,则无需办理复婚手续,更没有必要重新登记,故本题选C项。

3.甲下落不明满5年,其妻子乙向法院申请宣告甲死亡。

在甲被宣告死亡期间,甲向丙借款10万元,其借款行为( )。

A.有效√B.无效C.部分有效D.在撤销死亡宣告后有效《民法通则》第24条第2款规定:“有民事行为能力人在被宣告死亡期间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据此,A项正确。

4.公民战争期间下落不明的,经过( )才能符合宣告死亡的条件。

A.1年B.2年C.3年D.4年√《民法通则》第23条规定:“公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他死亡:(1)下落不明满4年的;(2)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自事故发生之日起满2年的。

战争期间下落不明的,下落不明的时间自战争结束之日起计算。

”需注意的是,战争期间下落不明的也要满4年才能宣告其死亡。

故本题答案为D项。

法律硕士专业基础课(民法学)模拟试卷59(题后含答案及解析)

法律硕士专业基础课(民法学)模拟试卷59(题后含答案及解析)

法律硕士专业基础课(民法学)模拟试卷59(题后含答案及解析) 全部题型 3. 单项选择题4. 多项选择题5. 简答题7. 法条分析题8. 案例分析题单项选择题1.下列有关异议登记制度的说法正确的是( )。

A.申请人提出异议登记的,需提供权利遭受侵害的相关证明B.申请人提出异议登记的,必须在异议登记之日起15日内起诉,否则异议登记失效C.申请人提出的异议登记不当造成权利人损失的,登记机关和申请人承担连带责任D.申请异议登记后,在异议登记期间,所登记物权的买受人可以依据善意取得制度对抗申请人正确答案:B解析:根据《物权法》第19条的规定,权利人、利害关系人认为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事项错误的,可以申请更正登记。

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权利人书面同意更正或者有证据证明登记确有错误的,登记机构应当予以更正。

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权利人不同意更正的,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异议登记。

登记机构予以异议登记的,申请人在异议登记之日起15日内不起诉,异议登记失效。

异议登记不当,造成权利人损害的,权利人可以向申请人请求损害赔偿。

故选B项。

知识模块:民法学2.甲将牛借给乙,时隔数日,乙提出要购买该牛并与甲达成买卖合同,则该交付方式称为( )。

A.现实交付B.简易交付C.占有改定D.指示交付正确答案:B解析:简易交付是指买卖合同订立时买受人已经实际占有标的物,自合同成立时标的物就已经交付,故选B项。

简易交付又称为先行占有。

知识模块:民法学3.甲向乙出售一台拖拉机,本应将拖拉机现实交付给乙才能使拖拉机的所有权发生转移,但甲尚需留用数日以完成农活,则乙取得间接占有的交付方式称为( )。

A.现实交付B.简易交付C.指示交付D.占有改定正确答案:D解析:占有改定是指当事人在买卖合同中约定,出卖人继续占有标的物,而买受人取得标的物的间接占有,以代替标的物的现实交付。

本题中,甲向乙出售一台拖拉机,本应将拖拉机现实交付给乙才能使拖拉机的所有权发生转移,但甲尚需留用数日以完成农活,于是,可以将甲留用的这几天视为当事人之间又成立了一种租赁法律关系,这时乙取得了标的物的间接占有,以代替现实交付。

法律硕士专业基础课民法学(自然人)模拟试卷2

法律硕士专业基础课民法学(自然人)模拟试卷2

法律硕士专业基础课民法学(自然人)模拟试卷2(总分:80.00,做题时间:90分钟)一、民法学(总题数:43,分数:80.00)1.单项选择题第31-50小题。

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

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的字母涂黑。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2.小明已满8周岁,根据民法总则规定,小明是( )。

A.无民事行为能力人B.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C.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D.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民法总则》第19条规定,8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据此,选B项。

3.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自然人为失踪人的法定时间条件是( )。

A.自然人下落不明满2年√B.自然人下落不明满3年C.自然人下落不明满4年D.自然人下落不明满1年《民法总则》第40条规定,自然人下落不明满2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该自然人为失踪人。

据此,选A项。

4.刘某15周岁,智力超群,为某歌舞团演员,生活可以自理。

根据我国民法的规定,刘某是( )。

A.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B.可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C.无民事行为能力人D.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民法总则》第17条规定,18周岁以上的自然人为成年人。

不满18周岁的自然人为未成年人。

《民法总则》第18条规定,成年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16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民法总则》第19条规定,8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法律硕士专业基础课民法学多选题-试卷1_真题(含答案与解析)-交互

法律硕士专业基础课民法学多选题-试卷1_真题(含答案与解析)-交互

法律硕士专业基础课民法学(多选题)-试卷1(总分52, 做题时间90分钟)2. 民法学多项选择题第51-55小题。

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至少有两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

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的字母涂黑。

多选、少选或错选均不得分。

1.根据《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对于违反非金钱债务的违约行为,不适用继续履行的情形是( )。

SSS_MULTI_SELA 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不能履约的B 债务的标的不适于强制履行或者履行费用过高的C 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未要求履行的D 债权人约定适用违约金承担违约责任的分值: 2答案:A,B,C解析:根据《合同法》第110条规定,当事人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者履行非金钱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可以要求履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1)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不能履行;(2)债务的标的不适于强制履行或者履行费用过高;(3)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未要求履行。

据此,选A、B、C项。

2.根据我国法律的有关规定,下列选项中,有关当事人到婚姻登记部门办理结婚手续,婚姻登记部门不予办理的是( )。

SSS_MULTI_SELA 甲代乙与乙的未婚妻到婚姻登记部门办理结婚登记手续B 女方丙是在男方丁的胁迫下到婚姻登记部门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C 戊、己二人有亲属关系,且辈分不同,但二人属于四代旁系血亲D 庚与辛系表兄妹关系分值: 2答案:A,D解析:婚姻登记属于本人亲自为之的事项,不能适用代理。

故选A项。

受胁迫结婚属于可撤销婚姻,对此,婚姻登记部门应当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故不选B 项。

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是禁止通婚的,而表兄妹恰恰属于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

故选D项,但如果属于三代以外的旁系血亲,不管辈分是否相同,都属于有效婚姻,婚姻登记部门应当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3.根据《侵权责任法》的规定,下列选项中,当事人可以将受害人故意作为免责事由的是( )。

SSS_MULTI_SELA 饲养动物致人损害的B 民用航空器致人损害的C 占有或使用高度危险物致人损害的D 机动车驾驶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分值: 2答案:A,B,C解析:根据《侵权责任法》的规定,下列情形,当事人可以受害人故意作为免责事由:(1)民用核设施致人损害的;(2)民用航空器致人损害的;(3)占有、使用高度危险物致人损害的;(4)从事高空、高压、地下挖掘活动致人损害的;(5)饲养动物致人损害的;(6)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造成损害的。

法律硕士专业基础课(民法学)历年真题试卷汇编50(题后含答案及解析)

法律硕士专业基础课(民法学)历年真题试卷汇编50(题后含答案及解析)

法律硕士专业基础课(民法学)历年真题试卷汇编50(题后含答案及解析)全部题型 2. 民法学民法学单项选择题第31-50小题,每小题1分。

共20分。

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

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的字母涂黑。

1.(2005年真题)甲、乙双方连续几年订有买卖“交流电机”的合同。

有一次签订合同时,在“标的物”一栏只写了“电机”两字。

当时正值交流电机热销,而甲方的产品供不应求,故甲方就以直流电机交货。

就民法的基本原则而言,甲方违反了A.自愿原则B.诚实信用原则C.禁止权利滥用原则D.公序良俗原则正确答案:B解析:本题考点为诚实信用原则。

《民法通则》第4条规定,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

《民法总则》第7条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诚信原则,秉持诚实,恪守承诺。

”诚实信用原则,是指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时,应当诚实守信,正当行使民事权利并履行民事义务,不实施欺诈和规避法律的行为,在不损害他人利益和社会利益的前提下追求自己的利益。

诚实信用原则要求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的过程中维持民事主体之间的利益平衡以及当事人利益与社会利益之间的平衡。

本题中,甲方明知乙方一贯需要交流电机,却以直流电机交货,这种行为属于不诚信的行为。

故本题选B。

知识模块:民法学2.(2012年真题)下列各组财产中,构成主物与从物关系的是A.赵某的房屋和门B.李某的手表和孙某的表带C.钱某的电视机和遥控器D.周某的汽车和车轮正确答案:C解析:本题考点为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

根据两物之间的关系,物可以分为主物和从物。

在为同一所有人所有,需共同使用才能更好地发挥作用的两物中,起主要作用的即为主物,辅助主物发挥效用的物即为从物。

主物转让的,从物随主物转让,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据此,主物与从物应归同一人,主物和从物须在物理上可以分离,两物需共同使用才能更好地发挥作用,而且主物离开从物不损害主物的独立用途,从物离开主物则失去其本来的价值。

法律硕士专业基础课民法学(所有权)模拟试卷4

法律硕士专业基础课民法学(所有权)模拟试卷4

法律硕士专业基础课民法学(所有权)模拟试卷4(总分:50.00,做题时间:90分钟)一、民法学(总题数:28,分数:50.00)1.单项选择题第31-50小题。

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

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的字母涂黑。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甲将一幅古画寄存在乙处,乙死亡,该古画由乙的两个儿子丙、丁占有。

丙、丁以为古画为其父所有,送权威机构鉴定该画价值为50万元,两人约定,该画归丙所有,丙付给丁25万元。

丙是否能够取得该画的所有权?( )A.能够取得,因为丙、丁取得该古画是出于善意,且丙向丁支付了对价B.能够取得,因为丙取得该画与丁实施了法律行为C.不能取得,因为丙、丁未从乙处取得该画√D.不能取得,因为丙、丁未善意占有该画古画的所有权属于甲,则丙、丁不能通过继承方式获得古画的所有权,因为古画不属于乙的遗产。

虽然丙支付了25万元,但仍不能取得所有权。

3.适用善意取得情形的是( )。

A.管制刀具B.外币√C.可卡因D.白银管制刀具为国家禁止流通物,可卡因为毒品,白银不得上市流通,它们都不能适用善意取得。

4.下列案件中,适用返还原物的有( )。

A.张某把从何某处借来的手表卖给不知情的赵某,何某要求赵某返还B.李某偷了黄某的项链送给女友牛某,牛某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收了下来,黄某获悉后要求牛某返还√C.于某借了何某一金笔,不慎遗失,何某要求于某返还该金笔D.朱某替张某保存一幅名画不慎被盗,张某要求朱某返还该名画物之所有权人或他物权人于其物被他人非法占有时,有权请求不法占有人返还原物,以恢复其对物的占有。

其适用条件为: (1)请求权人为失去占有的所有人或他物权人。

(2)相对人为标的物的非法占有人。

(3)对动产善意占有人不得行使返还请求权。

法律硕士专业基础课民法学(合同法分论)模拟试卷1

法律硕士专业基础课民法学(合同法分论)模拟试卷1

法律硕士专业基础课民法学(合同法分论)模拟试卷1(总分:50.00,做题时间:90分钟)一、民法学(总题数:27,分数:50.00)1.单项选择题第31-50小题。

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

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的字母涂黑。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2.赠与合同属于( )。

A.单务合同√B.单方合同C.有偿合同D.实践合同赠与合同为单务、双方、无偿、诺成性合同。

3.甲、乙签订了一份融资租赁合同,购买了丙提供的租赁物。

承租人甲占有租赁物期间造成第三人丁的人身伤害,则丁有权要求赔偿损失的责任主体是( )。

A.出租人乙B.出卖人丙C.承租人甲√D.甲和乙《合同法》第246条规定,承租人占有租赁物期间,租赁物造成第三人的人身伤害或者财产损害的,出租人不承担责任。

据此,言外之意,应当由承租人承担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害的损害赔偿责任,选C项。

4.下列关于合同特征的表述,正确的是( )。

A.建设工程合同为实践合同B.委托合同为有偿合同C.居间合同为双务合同√D.租赁合同为要式合同建设工程合同为诺成合同。

委托合同既可以是有偿合同,也可以是无偿合同,这取决于双方当事人的约定。

居间合同为双务合同。

就租赁合同而言,不定期租赁合同为不要式合同,无须采取书面形式;租赁期限不满6个月的定期租赁合同为不要式合同,但租赁期限在6个月以上的定期租赁合同为要式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合同。

5.融资租赁合同当事人对租赁物的最终归属没有约定或者依法不能确定的,享有租赁物所有权的是( )。

A.出租人√B.承租人C.出卖人D.第三人《合同法》第250条规定,出租人和承租人可以约定租赁期间届满租赁物的归属。

对租赁物的归属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61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租赁物的所有权归出租人。

法律硕士(专业基础课)历年真题试卷汇编10

法律硕士(专业基础课)历年真题试卷汇编10

法律硕士(专业基础课)历年真题试卷汇编10(总分:60.00,做题时间:90分钟)一、民法学(总题数:36,分数:60.00)1.单项选择题第31-50小题。

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

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的字母涂黑。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2.下列社会关系中,属于民事法律关系的是( )。

(2008年单选31)A.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关系B.税务机关与纳税人之间的关系C.发包人与设计单位之间的关系√D.专利授权机关与专利申请人之间的关系选项A属于劳动关系,由劳动法加以调整。

选项B、D的关系属于行政机关与行政相对人之间的行政法律关系。

选项C属于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

属于民事法律关系的范畴。

3.胡某花了1.5万元找刘某算命,后觉得刘某算得不准,将刘某告上法院索要算命款。

对胡某与刘某之间的关系,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

(2009年单选31)A.二者之间形成合同关系B.二者之间形成不当得利关系C.二者之间形成侵权关系D.二者之间不能形成民事法律关系√民事法律关系是由民法规范调整的、以权利义务为内容的社会关系,它包括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

生活事实层面的社会关系经由民法规范调整后,被赋予权利义务内容,就此转化为法律关系。

所以,民事法律关系的形成,是民法使社会关系秩序化的实现过程。

而算命形成的关系,民法并不加以调整,因此不形成民事法律关系。

故本题应选D。

4.下列对所有权关系的判断,错误的是( )。

(2008年单选39)A.所有权关系属于物权关系B.所有权关系属于绝对法律关系C.所有权关系的客体包括物与行为√D.所有权关系的权利主体是特定的,义务主体是不特定的所有权法律关系的客体是物,不包括行为。

故选项C错误。

5.下列权利中,属于相对权的是( )。

法律硕士专业基础课(民法学)历年真题试卷汇编52

法律硕士专业基础课(民法学)历年真题试卷汇编52

法律硕士专业基础课(民法学)历年真题试卷汇编52(总分:72.00,做题时间:90分钟)一、<B>案例分析题第60小题。

请将答案写在答题纸指定位置上。

</B>(总题数:34,分数:72.00)1.(2013年真题)下列选项中,可引起诉讼时效中止的事由是A.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B.当事人提起诉讼C.权利人提出请求D.发生不可抗力√本题考点为诉讼时效的中止。

诉讼时效的中止,是指在诉讼时效进行中,由于出现了法定事由而暂时中止诉讼时效进行的法律制度。

中止是暂时停止计算已经开始的诉讼时效,待阻止时效计算的事由消除,诉讼时效期间继续计算,暂停的那段时间不计入诉讼时效期间。

诉讼时效中止须满足两个条件:一是出现法定中止的事由,包括不可抗力和其他使当事人不能行使请求权的障碍。

二是中止的事由存在于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内。

包括在6个月前发生的,但持续到6个月内的情况。

本题A、B、C选项均引起的是诉讼时效中断。

只有D是引起诉讼时效中止的事由。

故本题选D。

本题为2013年真题。

考生必须掌握的是根据《民法总则》的有关规定,诉讼时效中止的事由包括:不可抗力;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法定代理人,或者法定代理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丧失代理权;继承开始后未确定继承人或者遗产管理人;权利人被义务人或者其他人控制;其他导致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的障碍。

诉讼时效中止的法律后果是自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满六个月,诉讼时效期间届满。

2.(2014年真题)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诉讼时效中止后,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诉讼时效期间A.届满B.不再计算C.重新计算D.继续计算√本题考点为诉讼时效的中止。

诉讼时效的中止,是指在诉讼时效进行中,由于出现了法定事由而暂时中止诉讼时效进行的法律制度。

中止是暂时停止计算已经开始的诉讼时效,待阻止时效计算的事由消除,诉讼时效期间继续计算,暂停的那段时间不计入诉讼时效期间。

法律硕士专业基础课民法学(民事法律关系)模拟试卷2

法律硕士专业基础课民法学(民事法律关系)模拟试卷2

法律硕士专业基础课民法学(民事法律关系)模拟试卷2(总分:78.00,做题时间:90分钟)一、民法学(总题数:43,分数:78.00)1.单项选择题第31-50小题。

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

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的字母涂黑。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2.下列权利不属于绝对权的是( )。

A.人身权B.物权C.知识产权D.债权√物权、人身权、知识产权和继承权属于绝对权;债权是相对权。

3.人身权是一种( )。

A.相对权B.绝对权√C.形成权D.期待权人身权属于绝对权,任何人都负有不得侵犯他人人身的义务。

4.在权利主体行使权利时,其他任何人均负有不妨害其权利行使的义务,该项权利被称为( )。

A.相对权B.请求权C.抗辩权D.绝对权√绝对权就是指在权利主体行使权利时,其他任何人均负有不妨害其权利行使的义务。

5.下列关于民事法律关系的表述,不正确的是( )。

A.民事法律关系属于平权型法律关系B.民事法律关系以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为主要内容C.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就是指民事法律关系的标的物√D.民事法律关系主要是财产关系民事法律关系属于平权型法律关系,而不是隶属型法律关系,因为民事法律关系只能发生于平等民事主体之间。

民事法律关系的特点之一就是民事法律关系以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为主要内容,其中又以民事权利为核心。

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又称为民事法律关系的标的,而不是标的物。

注意:标的不同于标的物。

民事法律关系包括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但以财产关系为主要内容。

6.不属于支配权的权利是( )。

A.债权√B.人身权C.继承权D.物权支配权包括物权、人身权、知识产权和继承权;债权属于请求权,而不是支配权。

7.下列选项中,属于请求权的是( )。

A.债权√B.物权C.人身权D.知识产权债权是典型的请求权,而物权、人身权、知识产权和继承权都是支配权。

法律硕士专业基础课(民法学)-试卷55

法律硕士专业基础课(民法学)-试卷55

法律硕士专业基础课(民法学)-试卷55(总分:60.00,做题时间:90分钟)一、单项选择题(总题数:13,分数:26.00)1.(2011年真题)根据法律规定,按份共有人转让其应有份额时,其他共有人享有( )。

A.禁止其转让的权利B.解除共有关系的权利C.同等条件下的优先购买权√D.对转让份额的追及权根据《物权法》第101条的规定,按份共有人可以转让其享有的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份额。

其他共有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的权利。

据此,选C项。

《物权法》第10 1条的言外之意是允许共有人转让其份额的,故不选A项。

共有关系的解除并非转让共有份额中固有的权利,故不选B项。

按份共有人将其共有份额合法转让后,不存在追及权的问题,故不选D项。

2.下列有关共有的表述,正确的是( )。

A.按份共有人处分共有财产的,应当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同意√B.共同共有人对共有财产实施重大修缮的,应当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共同共有人同意C.共有人处分共有财产或者实施重大修缮行为的,应当经全体共有人同意D.按份共有人按照份额对共有财产实施管理,共同共有人对共有财产都享有管理权根据《物权法》第97条的规定,A项正确,B项错误。

C项没有区分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故也错误。

根据《物权法》第96条的规定,共同管理权不区分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

3.甲、乙、丙、丁共同在某商场购买了一辆轿车,约定轿车交付后两个月内向商场履行付款义务,但四人到期仍未付款。

如果每人对该辆轿车拥有四分之一所有权,则( )。

A.商场只能按照四人对轿车拥有所有权的比例行使债权B.如果甲到期支付了全部车款,则甲有权对超过自己承担车款的部分向其他共有人按比例追偿√C.如果乙到期支付了全部车款,则乙有权对超过自己承担车款的部分向其他共有人不分份额地行使追偿权D.甲、乙、丙、丁对该轿车享有的权利是均等的,故应按照比例清偿所欠商场的车款根据《物权法》第102条的规定,选B项。

法律硕士专业基础课民法学(诉讼时效与期间)-试卷1

法律硕士专业基础课民法学(诉讼时效与期间)-试卷1

法律硕士专业基础课民法学(诉讼时效与期间)-试卷1(总分:66.00,做题时间:90分钟)一、民法学(总题数:35,分数:66.00)1.单项选择题第31-50小题。

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

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的字母涂黑。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2.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民法通则》中的“二十年诉讼时效期间”( )。

A.可以中止和中断B.可以中断和延长C.可以延长√D.可以中止和延长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20年的最长时效期间,可以适用有关延长的规定,而不适用中止、中断的规定。

3.下列事由中,能够引起诉讼时效中断的是( )。

A.权利人申请仲裁√B.权利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C.义务人被宣告死亡D.当事人所在地发生不可抗力根据《民法通则》第140条的规定,中断诉讼时效的事由包括提起诉讼(起诉)、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请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承诺)。

选项A符合题意,因此本题答案为A。

4.以下民事纠纷中,诉讼时效期间为1年的是( )。

A.买卖合同纠纷B.技术进出口合同纠纷C.名誉权纠纷D.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损失的纠纷√根据我国《民法通则》关于特殊诉讼时效的规定,以下情况的诉讼时效期间为1年:(1)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2)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3)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4)寄存财产被丢失或者损毁的。

因此,在本题中,A、B、C都是错误的,只有D是正确答案。

5.诉讼时效届满的法律后果是( )。

A.消灭起诉权B.消灭胜诉权√C.消灭实体权利D.消灭法律关系诉讼时效届满,当事人仍然可以起诉,故起诉权并不消灭,但胜诉权归于消灭,即如果法院查明民事法律关系的争议超过诉讼时效的,将对权利人不予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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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硕士专业基础课(民法学)-试卷50(总分:92.00,做题时间:90分钟)一、单项选择题(总题数:28,分数:56.00)1.形式意义上的民法是指( )。

A.民法典√B.民事法律规范C.有关民法适用的司法解释D.某教授翻译的德国民法典形式意义上的民法仅指系统编纂的民法典;实质意义上的民法包括民法典和其他一切调整平等主体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规范。

可见,选A项。

2.王某有一处房屋,当他得知房屋附近将要建设一座噪声很大的工厂时,便将房屋卖给想得到一处环境安静的房屋的李某。

王某的行为违反了民法的( )。

A.自愿原则B.等价有偿原则C.保护公民、法人合法民事权益的原则D.诚实信用原则√根据《民法通则》第4条规定,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

该原则是指民事主体在从事民事活动时,应当诚实守信,认真履行法定或约定的义务。

本题中,王某应将房屋附近将要建设工厂的事实告知李某,这种如实告知义务就是诚实信用,但王某隐瞒事实,违反了诚实信用原则。

故选D项。

3.下列关于民法起源和发展的表述正确的是( )。

A.民法起源于古罗马的万民法B.我国首先使用“民法”一词的是清末颁布的《大清民律草案》C.《法国民法典》和《德国民法典》是资本主义国家具有代表性的民法典√D.罗马法中对各国影响最大的是公法部分一般认为,古罗马的市民法是民法的词源,而万民法则是国际私法的词源,故A项表述错误。

我国首先使用“民法”一词的是南京国民政府于1929年颁布的《中华民国民法》,而不是《大清民律草案》,故B项表述错误。

19世纪资本主义经济迅速发展,为巩固资产阶级革命成果和统一法律,法典编纂随之兴起。

1804年的《法国民法典》和1896年的《德国民法典》是资本主义国家具有代表性的民法典。

可见,C项表述正确。

罗马法在法律体系上属于诸法合体,但在法理上有公法和私法之分,但对以后各国影响最大的是其中的私法部分,而不是公法部分。

可见,D项表述错误。

4.民法在性质上属于( )。

A.程序法B.私法√C.强行法D.以义务为本位的法律规范民法在性质上属于实体法而不是程序法,属于私法而不是公法。

民事法律规范大多数属于任意性规范,并兼有强行性规范。

民法是以权利为本位的法律规范。

可见,选B项。

5.下列选项中,形成相对法律关系的是( )。

A.甲将房屋出典给乙而在甲、乙之间形成的民事法律关系B.债权人与担保人签订动产质押合同取得质权而形成的民事法律关系C.因人身伤害向侵权行为人要求支付赔偿金而形成的民事法律关系√D.因创作作品而取得著作权而在作者与他人之间形成的民事法律关系因物权、人身权、知识产权、继承权而与他人之间形成的法律关系属于绝对法律关系。

因债权而与他人形成的法律关系属于相对法律关系。

本题中,典权关系、动产质押关系和著作权关系都是绝对法律关系,而人身伤害损害赔偿请求权属于债权法律关系。

6.下列选项中,属于形成权的民事权利是( )。

A.对无权代理的追认权√B.对自有房屋的所有权C.无权代理中善意相对人的催告权D.对侵犯人身的损害赔偿请求权形成权是指依一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就可以使与对方之间的民事权利义务关系发生变动的权利。

如撤销权、抵销权、介入权、选择权、追认权、解除权、继承权的抛弃、否认权、接受赠与、接受遗赠等权利。

但要注意:催告权和代位权不是形成权。

可见,选A项。

所有权属于支配权而不是形成权,故排除B项。

损害赔偿请求权属于请求权,而不是支配权,故排除D项。

7.下列选项中,属于民事法律事实的是( )。

A.花开B.失眠C.先占√D.爱情民事法律事实是指引起民事法律关系产生、变更和消灭的客观情况。

民事法律事实可以分为事件和行为两类,行为又可以分为民事法律行为、不合法行为和事实行为。

本题中,先占属于事实行为,而事实行为属于民事法律事实的范畴,故选C项。

民事法律事实不同于客观事实。

客观事实是指与当事人意志无关的客观现象,客观事实一般不能引起民事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和消灭,除非法律明确规定将某些客观事实纳入民事法律事实的范畴,如不可抗力。

本题中,花开、失眠与爱情都属于客观事实的范畴。

8.下列选项不属于准民事法律行为的是( )。

A.债权转让通知B.被继承人宽恕的意思表示C.履行催告通知D.追认无权代理行为√追认无权代理行为属于民事法律行为,而不是准民事法律行为,故选D项。

其余选项都属于准民事法律行为。

9.下列关于民事责任类别的表述,正确的是( )。

A.合同责任指的是违约责任B.修理、重作、更换属于非财产性责任C.无过错责任的承担不考虑当事人是否有过错√D.单独责任指的是单方责任合同责任包括违约责任、缔约过失责任和后合同责任。

可见,合同责任的外延比违约责任要大。

故A项表述错误。

财产责任如返还财产、恢复原状、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以及修理、重作、更换等;非财产责任如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等。

可见,B项表述错误。

无过错责任是指行为人只要给他人造成损失,不问其主观上是否有过错,都应当承担的责任。

可见,C项表述正确。

单独责任是指由一个民事主体独立地承担的民事责任,单独责任不同于单方责任,单方责任可以是一个人的责任,也可以是多数人的责任,而单独责任只能是一个人的责任。

可见,D项表述错误。

10.下列选项中,不属于民法上的物的是( )。

A.金属制品B.空气√C.货币D.枪支民法上的物,是指存在于人体之外,能够满足人们的社会需要而又能为人所实际控制或支配的物质客体。

民法上的物不同于物理学意义上的物,民法上的物能够为人们所实际控制或支配。

空气能够满足人类的无限需要,不属于民法上的物。

可见,选B项。

11.民事权利在本质上属于( )。

A.法律上之力保证实现的自由√B.自然之力保证实现的自由C.满足利益的手段D.实现义务的途径尽管有关民事权利的本质有多种学说,从本质上看,民事权利应当属于法律上的一种权利,是民事法律规范赋予民事主体满足其利益的法律手段。

因此,民事权利为法律上的自由,权利的外形,为法律上之力。

因而,权利为由法律上之力保证实现的自由。

可见,选A项,不选B、D项。

C项表述过于宽泛,民事权利不能宽泛地认为属于满足利益的手段,而是应当限定为属于“民事法律规范赋予民事主体满足其利益的法律手段”。

可见,不选C项。

12.下列关于民事权利类型的表述正确的是( )。

A.债权属于支配权B.追认权属于形成权√C.保险合同受益人的权利属于既得权D.物权属于相对权债权属于请求权,而不是支配权,故A项表述错误。

追认权属于形成权,故选B项。

既得权是指权利人已经取得而可以实现的权利,大多数民事权利为既得权。

期待权是指将来有取得与实现的可能性的权利,如附期限的权利、附条件的权利、继承开始前法定继承人的权利、保险合同受益人的权利等。

可见,C项表述错误。

物权属于绝对权,故D项表述错误。

13.关于公民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下列表述中错误的是( )。

A.民事行为能力因公民的年龄、智力、健康状况的差别分为不同的种类B.民事行为能力是民事权利能力的前提√C.公民的民事权利能力自出生时开始D.公民无差别地享有民事权利能力根据公民的年龄、智力、健康状况的差别,可以将公民的民事行为能力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故A项表述正确。

民事权利能力是民事行为能力的前提。

故B项表述错误。

根据《民法通则》第9条规定,公民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

故C项表述正确。

根据《民法通则》第10条规定,公民的民事权利能力一律平等。

故D项表述正确。

14.李某8岁,其实施的下列行为中无效的是( )。

A.在作文比赛中获奖,得奖金50元后捐给生活困难的同学B.接受爷爷给的压岁钱200元C.参加一电视剧的拍摄并获得报酬300元D.为自己买了一台价值500元的游戏机√根据《民通意见》第6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接受奖励、赠与、报酬,他人不得以行为人无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为由,主张以上行为无效。

据此,B、C项表述的情形有效。

此外,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在认知能力范围内的民事行为,如购买文具、乘坐公交而达成运输合同等,因数额不大,也应当认定为有效。

A项表述的情形为赠与,虽然李某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但是其能够认知其实施民事行为的性质,且标的额不大,故也应当认定为有效。

D项表述超出李某的认知能力范围,故应当认定为无效。

可见,选D项。

15.根据民法通则及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监护人应承担的职责和责任的表述错误的是( )。

A.监护人应保护被监护人的身体健康B.监护人应管理和保护被监护人的财产C.监护人可以代理被监护人进行民事活动D.监护人应该对被监护人给他人造成的损害承担过错责任√根据《民通意见》第10条规定,监护人的监护职责包括:保护被监护人的身体健康,照顾被监护人的生活,管理和保护被监护人的财产,代理被监护人进行民事活动,对被监护人进行管理和教育,在被监护人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或者与人发生争议时,代理其进行诉讼。

据此,A、B、C项表述正确。

根据《侵权责任法》规定,监护人责任从归责原则上看,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而不是过错责任原则。

故D项表述错误。

16.2000年3月,赵某因欠债不能偿还,离家出走,下落不明。

2006年2月,赵妻欲向县人民法院申请宣告赵某死亡,赵某父母坚决反对,赵妻遂与赵某的债权人钱某协商一致,共同向人民法院提起死亡宣告申请。

本案中,人民法院( )。

A.因申请死亡宣告的利害关系人人数多,应当宣告赵某死亡B.因赵妻同意.应当宣告赵某死亡√C.因赵某的父母与赵某有血缘关系,他们反对就不能宣告赵某死亡D.因赵妻和赵:某父母不能达成一致,应当暂缓宣告赵某死亡根据《民通意见》第25条规定,申请宣告死亡的利害关系人的顺序是:(1)配偶;(2)父母、子女;(3)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4)其他有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人。

据此规定,申请死亡宣告,要受到利害关系人顺序的限制,在有第一顺序利害关系人的情况下,第二顺序及其以后顺位的利害关系人无权提出死亡宣告的申请,也无权反对前一顺序利害关系人提出死亡宣告的申请;同一顺序的利害关系人,有的同意死亡宣告的申请,有的不同意死亡宣告的申请,法院应当受理同意死亡宣告的申请;申请撤销死亡宣告不受顺序限制。

17.甲因遭遇海难下落不明,3年后,甲的妻子乙( )。

A.只能申请宣告失踪B.可以申请宣告死亡√C.不能申请宣告死亡D.应当先申请宣告失踪,然后再申请宣告死亡甲遭遇海难属于意外事件,因意外事件下落不明的,从事故发生起满2年的,利害关系人就可以申请宣告死亡。

乙既可以申请宣告失踪,也可以直接申请宣告死亡。

注意:宣告失踪不是宣告死亡的必经程序。

可见,选B项。

18.甲、乙、丙三人平均出资,自愿合伙成立了一个采石组,约定三人共同劳动、按劳取酬,并推举甲为采石组负责人,主要负责劳动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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