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验收规范(防排烟篇)(DOC)
消防验收规范
消防验收规范一、引言消防验收是指对建筑物、设施、设备等消防安全相关项目进行检查和评估,以确保其符合相关法规和标准的要求。
本文将介绍消防验收的规范要求,包括验收的程序、内容和标准。
二、验收程序1. 预验收准备在进行消防验收前,需要进行预验收准备工作。
包括准备验收文件、组织相关人员参与、制定验收计划等。
2. 验收前准备验收前需要进行现场勘察和检查,确保消防设施设备的安装和布置符合设计要求,并进行相应的整改工作。
3. 验收过程验收过程主要包括对消防设施设备的功能、性能、可靠性等进行检查和测试,确保其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
同时还需要对建筑物的消防通道、疏散指示标识、消防电源等进行检查。
4. 验收报告验收完成后,需要编制验收报告,记录验收过程中的问题和整改情况,并提出相应的建议和意见。
三、验收内容1. 建筑物消防设施设备的验收包括消防水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消防报警系统、消防排烟系统、消防通道、疏散指示标识等的验收。
2. 消防设备的功能和性能验收对消防设备的功能和性能进行测试,包括灭火器的使用、喷水系统的喷水压力和喷水量、报警系统的声光报警等。
3. 消防通道和疏散指示标识的验收对建筑物的消防通道进行检查,确保其畅通无阻;对疏散指示标识进行检查,确保其清晰可见。
4. 消防电源的验收对消防设备的电源进行检查,确保其正常运行和供电可靠。
四、验收标准1. 相关法规和标准消防验收需要符合国家相关法规和标准的要求,如《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建筑消防设施设计规范》等。
2. 设备功能和性能要求消防设备的功能和性能需要满足相关标准的要求,如灭火器的灭火效果、报警系统的报警响应时间等。
3. 消防通道和疏散指示标识要求消防通道需要保持畅通无阻,疏散指示标识需要清晰可见,以确保人员在火灾发生时能够快速疏散。
4. 消防电源要求消防设备的电源需要稳定可靠,能够在火灾发生时正常供电。
五、结论消防验收是确保建筑物、设施、设备等消防安全相关项目符合法规和标准要求的重要环节。
消防验收规范
建筑工程消防设施施工及验收规范(防排烟系统篇)设备及配件进场一般规定1 主要设备应有装箱清单、设备说明书、产品质量合格证书和产品性能检测报告等随机文件,进口设备还应具有商检合格的证明文件。
所有产品的型号、规格均应符合设计要求。
2 设备安装前,应进行开箱检查,并形成验收文字记录。
参加人员为建设、监理、施工和厂商等方单位的代表。
3 设备就位前应对其基础进行验收,合格后方能安装。
4 设备的搬运和吊装必须符合产品说明书的有关规定,并应做好设备的保护工作,防止因搬运或吊装而造成设备损伤。
风管1 普通风管的材料品种、规格、性能与厚度等应符合设计和现行国家产品标准的规定。
金属风管的钢板或镀锌钢板的厚度不得小于表的规定。
表钢板风管板材厚度(mm)风管直径或长边尺寸b送风系统排烟系统b≤320320<b≤450450<b≤630630<b≤10001000<b≤12501250<b≤20002000<b≤4000按设计检查数量:按材料与风管加工批数量抽查10%,不得少于5件。
检查方法:查验材料质量合格证明文件、性能检测报告,尺量、观察检查。
2 防火风管的材料品种、规格、性能与厚度等应符合设计和现行国家产品标准的规定;风管的本体、框架与固定材料、密封材料等必须为不燃材料,耐火极限应符合设计的规定。
检查数量:按材料与风管加工批数量抽查10%,不得少于5件。
检查方法:查验材料质量合格证明文件、性能检测报告,观察检查。
风管部件1 防火阀和排烟防火阀必须符合产品标准的规定,并具有相应的产品合格证明文件。
检查数量:按种类、批抽查10%,不得少于2个。
检查方法:核对产品的合格证明文件、性能检测报告。
2 电动的防火阀、排烟防火阀、排烟口和送风口的驱动装置,动作应可靠。
检查数量:按批抽查10%,不得少于1个。
检查方法:核对产品的合格证明文件、性能检测报告、观察或测试。
风机1 防、排烟风机必须符合产品标准的规定,并具有相应的产品合格证明文件。
消防排烟管道验收标准
消防排烟管道验收标准消防排烟管道验收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 外观质量:管道表面应平整,无损坏,接管合理,连接处无明显缺陷。
2. 风管吊装:吊装风管允许偏差为3/1000,且不应大于20mm。
3. 漏风量测试:主、干管漏风量测试应不大于相关规定。
4. 外观检查:支架形式、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间距应均匀,允许偏差为30mm。
5. 风管法兰:矩形法兰的四角应焊接螺栓,两对角线长度应相等。
6. 排烟管道的横截面积:为保证管道内空气流动速度稳定,其横截面积不应小于排烟设备出口面积的倍。
7. 垂直度测试:在管道安装完毕后,应对其垂直度进行测试,确保符合要求。
8. 防晃支架:当水平悬吊的主、干管道长度超过20m时,应设置防晃支架。
9. 支架间距:管道安装时,支架间距应符合相关规定。
10. 承重吊架:承重吊架的受力应与管道的走向一致。
11. 支吊架固定:支吊架的固定应牢固、平整,与管道接触良好。
12. 连接法兰:连接法兰时应保证平行、严密,并设置螺栓固定。
13. 波纹补偿器安装:波纹补偿器安装时应与管道保持同轴,不得偏斜。
14. 柔性短管:柔性短管的安装应松紧适度,防止对设备造成损坏。
15. 检查孔:在便于操作的位置设置检查孔,确保管道内部清洁。
16. 通风、空气调节系统的风管安装前应进行清洗,确保内部无杂物。
17. 风管安装完成后,应进行漏风量测试,确保符合要求。
18. 排烟口应安装在相应的防烟分区内,并满足设计位置要求。
19. 防火阀的安装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并贴邻被保护对象(距防火墙或防火隔断墙不超过200mm)。
20. 防排烟系统的风机应满足设计的风量、风压及功率要求,并具有消防排烟使用的明显标志。
21. 排烟管道和正压送风管道均应作绝热处理,且防排烟管道铁皮厚度应满足高压风管厚度要求。
22. 检查防烟分区的设置、围合是否满足要求,确保排烟口安装在相应的防烟分区内且与设计位置一致。
23. 在验收过程中,应对各系统按比例进行抽查,确保系统正常运行。
消防验收要求规范(防排烟篇)(DOC)
建筑工程消防设施施工及验收规范(防排烟系统篇)1.1 设备及配件进场1.1.1 一般规定1 主要设备应有装箱清单、设备说明书、产品质量合格证书和产品性能检测报告等随机文件,进口设备还应具有商检合格的证明文件。
所有产品的型号、规格均应符合设计要求。
2 设备安装前,应进行开箱检查,并形成验收文字记录。
参加人员为建设、监理、施工和厂商等方单位的代表。
3 设备就位前应对其基础进行验收,合格后方能安装。
4 设备的搬运和吊装必须符合产品说明书的有关规定,并应做好设备的保护工作,防止因搬运或吊装而造成设备损伤。
1.1.2 风管1 普通风管的材料品种、规格、性能与厚度等应符合设计和现行国家产品标准的规定。
金属风管的钢板或镀锌钢板的厚度不得小于表7.1.2的规定。
表1.1.2 钢板风管板材厚度(mm)风管直径或长边尺寸b送风系统排烟系统b≤320 0.5 0.8320<b≤450 0.6 0.8450<b≤630 0.6 0.8630<b≤1000 0.8 1.01000<b≤1250 1.0 1.01250<b≤2000 1.0 1.22000<b≤4000 1.2 按设计检查数量:按材料与风管加工批数量抽查10%,不得少于5件。
检查方法:查验材料质量合格证明文件、性能检测报告,尺量、观察检查。
2 防火风管的材料品种、规格、性能与厚度等应符合设计和现行国家产品标准的规定;风管的本体、框架与固定材料、密封材料等必须为不燃材料,耐火极限应符合设计的规定。
检查数量:按材料与风管加工批数量抽查10%,不得少于5件。
检查方法:查验材料质量合格证明文件、性能检测报告,观察检查。
1.1.3 风管部件1 防火阀和排烟防火阀必须符合产品标准的规定,并具有相应的产品合格证明文件。
检查数量:按种类、批抽查10%,不得少于2个。
检查方法:核对产品的合格证明文件、性能检测报告。
2 电动的防火阀、排烟防火阀、排烟口和送风口的驱动装置,动作应可靠。
消防验收标准规范(防排烟篇)
建筑工程消防设施施工及验收规范(防排烟系统篇)1.1 设备及配件进场1.1.1 一般规定1 主要设备应有装箱清单、设备说明书、产品质量合格证书和产品性能检测报告等随机文件,进口设备还应具有商检合格的证明文件。
所有产品的型号、规格均应符合设计要求。
2 设备安装前,应进行开箱检查,并形成验收文字记录。
参加人员为建设、监理、施工和厂商等方单位的代表。
3 设备就位前应对其基础进行验收,合格后方能安装。
4 设备的搬运和吊装必须符合产品说明书的有关规定,并应做好设备的保护工作,防止因搬运或吊装而造成设备损伤。
1.1.2 风管1 普通风管的材料品种、规格、性能与厚度等应符合设计和现行国家产品标准的规定。
金属风管的钢板或镀锌钢板的厚度不得小于表7.1.2的规定。
表1.1.2 钢板风管板材厚度(mm)风管直径或长边尺寸b送风系统排烟系统b≤320 0.5 0.8320<b≤450 0.6 0.8450<b≤630 0.6 0.8630<b≤1000 0.8 1.01000<b≤1250 1.0 1.01250<b≤2000 1.0 1.22000<b≤4000 1.2 按设计检查数量:按材料与风管加工批数量抽查10%,不得少于5件。
检查方法:查验材料质量合格证明文件、性能检测报告,尺量、观察检查。
2 防火风管的材料品种、规格、性能与厚度等应符合设计和现行国家产品标准的规定;风管的本体、框架与固定材料、密封材料等必须为不燃材料,耐火极限应符合设计的规定。
检查数量:按材料与风管加工批数量抽查10%,不得少于5件。
检查方法:查验材料质量合格证明文件、性能检测报告,观察检查。
1.1.3 风管部件1 防火阀和排烟防火阀必须符合产品标准的规定,并具有相应的产品合格证明文件。
检查数量:按种类、批抽查10%,不得少于2个。
检查方法:核对产品的合格证明文件、性能检测报告。
2 电动的防火阀、排烟防火阀、排烟口和送风口的驱动装置,动作应可靠。
消防验收规范
消防验收规范引言概述:消防验收是指对建造物、设施、设备等消防安全设施进行检查和测试,以确保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保障人员生命财产安全。
本文将详细介绍消防验收规范的五个部份,包括建造物消防设施、消防通道、消防器材、消防电源和消防应急预案。
一、建造物消防设施1.1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确保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安装位置合理,覆盖范围全面。
- 确保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探测器类型选择正确,能够及时准确地探测到火灾。
- 确保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联动控制系统可靠,能够及时启动声光报警装置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等。
1.2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确保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水源充足,水压稳定。
- 确保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喷头布置合理,能够覆盖到建造物的各个区域。
- 确保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管道和阀门完好,无渗漏现象。
1.3 防排烟系统- 确保防排烟系统的排烟通道畅通,无阻塞和积灰情况。
- 确保防排烟系统的排烟风机正常运行,能够及时有效地排出烟雾。
- 确保防排烟系统的排烟口设置合理,能够将烟雾排至安全区域。
二、消防通道2.1 通道宽度- 确保消防通道的宽度符合相关标准要求,能够容纳消防车辆和人员的通行。
- 确保消防通道的宽度不受妨碍物占用,保证通道畅通无阻。
- 确保消防通道的地面平整,无障碍物和坑洼。
2.2 紧急疏散指示标志- 确保消防通道设置了明显的紧急疏散指示标志,指示人员疏散方向。
- 确保紧急疏散指示标志的位置明确,易于被人员发现和识别。
- 确保紧急疏散指示标志的亮度适中,能够在突发情况下清晰可见。
2.3 紧急照明系统- 确保消防通道设置了紧急照明系统,保证在停电或者烟雾弥漫情况下人员能够清晰地看到疏散通道。
- 确保紧急照明系统的照璀璨度符合相关标准要求,确保人员能够安全疏散。
- 确保紧急照明系统的电源稳定可靠,能够正常工作。
三、消防器材3.1 灭火器- 确保建造物内设置了足够数量的灭火器,满足灭火器的布置密度要求。
- 确保灭火器的种类齐全,能够应对不同类型的火灾。
防排烟系统施工验收及维护管理要求
防排烟系统施工验收及维护管理要求01施工要求1、排烟防火阀1)型号、规格及安装的方向、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
2)阀门应顺气流方向关闭,防火分区隔墙两侧的排烟防火阀距墙端面不应大于200mm。
3)手动和电动装置应灵活、可靠,阀门关闭严密。
4)应设独立的支、吊架,当风管采用不燃材料防火隔热时,阀门安装处应有明显标识。
2、风口1)送风口、排烟阀或排烟口的安装位置应符合标准和设计要求,并应固定牢靠,表面平整、不变形,调节灵活;排烟口距可燃物或可燃构件的距离不应小于1.5m。
3、手动驱动装置1)常闭送风口、排烟阀或排烟口的手动驱动装置应固定安装在明显可见、距楼地面1.3m~1.5m之间便于操作的位置,预埋套管不得有死弯及瘪陷,手动驱动装置操作应灵活。
4、挡烟垂壁1)型号、规格、下垂的长度和安装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
2)活动挡烟垂壁与建筑结构(柱或墙)面的缝隙不应大于60mm,由两块或两块以上的挡烟垂帘组成的连续性挡烟垂壁,各块之间不应有缝隙,搭接宽度不应小于100mm。
3)活动挡烟垂壁的手动操作按钮应固定安装在距楼地面1.3m~1.5m之间便于操作、明显可见处。
5、排烟窗1)型号、规格和安装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
2)安装应牢固、可靠,符合有关门窗施工验收规范要求,并应开启、关闭灵活。
3)手动开启机构或按钮应固定安装在距楼地面1.3m~1.5m之间,并应便于操作、明显可见。
4)自动排烟窗驱动装置的安装应符合设计和产品技术文件要求,并应灵活、可靠。
6、风机1)风机的型号、规格应符合设计规定,其出口方向应正确,排烟风机的出口与加压送风机的进口之间的距离应符合相关规定。
(送风机的进风口不应与排烟风机的出风口设在同一面上。
当确有困难时,送风机的进风口与排烟风机的出风口应分开布置,且竖向布置时,送风机的进风口应设置在排烟出口的下方,其两者边缘最小垂直距离不应小于6.0m;水平布置时,两者边缘最小水平距离不应小于20.0m)2)风机外壳至墙壁或其他设备的距离不应小于600mm。
消防验收规范标准(最新完整版)
标准目 次 前言................................................................................................一...............II 1、范围...............................................................................................................1 2、规范性引用文件 (1)项目类别的确定及要求.......................................................................................1 4、火灾自动报警系统.............................................................................................2 5、水灭火系统......................................................................................................13 6、气体灭火系统 (32)防排烟装置......................................................................................................49 8、火灾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52 9、消防电源及其配电.............................................................................................54 10、防火卷帘、防火门 (55)资料…………………………………………………………………………………………………61 12、检验规则……………………………………………………………………………………………62 13、检测结果处理………………………………………………………………………………………63前 言准共分13章,适用于7类建筑消防设施的检测,即: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水灭火系统、气体灭火系统、防排烟装置、火灾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消防电梯及其配电、防火卷帘及防火门等。
消防验收规范(防排烟篇)
建筑工程消防设施施工及验收规范(防排烟系统篇)1.1 设备及配件进场1.1.1 一般规定1 主要设备应有装箱清单、设备说明书、产品质量合格证书和产品性能检测报告等随机文件,进口设备还应具有商检合格的证明文件。
所有产品的型号、规格均应符合设计要求。
2 设备安装前,应进行开箱检查,并形成验收文字记录。
参加人员为建设、监理、施工和厂商等方单位的代表。
3 设备就位前应对其基础进行验收,合格后方能安装。
4 设备的搬运和吊装必须符合产品说明书的有关规定,并应做好设备的保护工作,防止因搬运或吊装而造成设备损伤。
1.1.2 风管1 普通风管的材料品种、规格、性能与厚度等应符合设计和现行国家产品标准的规定。
金属风管的钢板或镀锌钢板的厚度不得小于表7.1.2 的规定。
表1.1.2 钢板风管板材厚度(mm)风管直径或长边尺寸b送风系统排烟系统b w 320 0.5 0.8320 v b< 450 0.6 0.8450 v b< 630 0.6 0.8630v b w 1000 0.8 1.01000v b w 1250 1.0 1.01250v b w 2000 1.0 1.22000v b w 4000 1.2 按设计检查数量:按材料与风管加工批数量抽查10%,不得少于5 件。
检查方法:查验材料质量合格证明文件、性能检测报告,尺量、观察检查。
2 防火风管的材料品种、规格、性能与厚度等应符合设计和现行国家产品标准的规定;风管的本体、框架与固定材料、密封材料等必须为不燃材料,耐火极限应符合设计的规定。
检查数量:按材料与风管加工批数量抽查10%,不得少于5 件。
检查方法:查验材料质量合格证明文件、性能检测报告,观察检查。
1.1.3 风管部件1 防火阀和排烟防火阀必须符合产品标准的规定,并具有相应的产品合格证明文件。
检查数量:按种类、批抽查10%不得少于2个。
检查方法:核对产品的合格证明文件、性能检测报告。
2 电动的防火阀、排烟防火阀、排烟口和送风口的驱动装置,动作应可靠。
(消防)防排烟竣工验收(质量控制资料)
(消防)防排烟竣工验收(质量控制资料) 概述本文档是防排烟系统的竣工验收质量控制资料,旨在保证防排烟系统的安全性和使用效果。
验收标准防排烟系统的竣工验收标准应符合国家标准《建筑消防设计规范》和《建筑防排烟设计规范》等相关标准。
以下为具体验收标准:1. 设计文件•防排烟系统的设计文件应符合《建筑消防设计规范》和《建筑防排烟设计规范》等相关标准要求,并已经审查通过。
2. 材料•防排烟系统所使用的所有材料应符合国家有关消防标准要求,并应向竣工验收部门提供产品合格证和相关检验报告。
3. 系统组成部分•防排烟系统应包括排烟风机、排烟防火阀、排烟管道、排烟口、控制系统等组成部分,其中各组成部分应保证符合设计要求。
4. 电气安全•防排烟系统的电气设计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标准要求,电气设备应符合相关标准,并应进行电气安全检测。
5. 现场验收•防排烟系统的现场验收应按照设计文件要求进行,同时应进行必要的检测和调试。
实施措施1. 设计文件的审查防排烟系统的设计文件应由政府相关部门审查通过后方可进行施工。
施工单位应向政府相关部门提交设计文件并获得审查意见,根据审查意见修改设计文件并重新提交,直到审查通过为止。
2. 材料的选择防排烟系统所使用的所有材料应符合国家有关消防标准要求,并应向竣工验收部门提供产品合格证和相关检验报告。
同时,施工单位应严格按照设计文件要求选择材料,并应妥善保管材料,防止出现质量问题。
3. 施工质量控制施工单位应按照设计文件要求进行施工,并应安排专业技术人员进行质量控制,确保施工质量符合要求。
4. 现场验收防排烟系统竣工验收前,应进行现场验收,对防排烟系统的所有组成部分进行检测和调试,并对其进行质量验收。
结论防排烟系统的竣工验收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要求,并应进行质量验收,保证防排烟系统的安全性和使用效果。
同时,施工单位应按照相关要求进行验收资料的备案和保存,以备后期备案和使用。
挡烟垂壁,消防规范
挡烟垂壁,消防规范篇一:档烟垂壁验收规范GA-533-2005 档烟垂壁验收规范挡烟垂壁用不燃烧材料制成,从顶棚下垂不小于500 mm的固定或活动的挡烟设施。
活动挡烟垂壁系指火灾时因感温、感烟或其它控制设备的作用,自动下垂的挡烟垂壁。
主要用于高层或超高层大型商场、写字楼以及仓库等场合,能有效阻挡烟雾在建筑顶棚下横向流动,以利提高在防烟分区内的排烟效果,对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起到积极作用。
目录1概述2技术指标1. 2.1 执行标准2. 2.2 主要技术性能要求3安装验收标准1概述1.1定义安装在吊顶或楼板下或隐藏在吊顶内,火灾时能够阻止烟和热气体水平流动的垂直分隔物。
1.2分类1挡烟垂壁按活动方式可分为卷帘式和翻板式。
1.3规格尺寸挡烟垂壁的有效下降高度应不小于500mm。
卷帘式挡烟垂壁的单节宽度应不大于6000mm。
翻板式挡烟垂壁的单节宽度应不大于2400mm。
2技术指标1执行标准公安部GA 533-2012《挡烟垂壁》,该标准于2012年12月1日起实施。
升级替代原标准GA 533-2005《挡烟垂壁》。
以下是2005版标准内容摘录。
主要技术性能要求1)外观(1)挡烟垂壁的标牌应牢固,标识应清楚。
(2)挡烟垂壁金属零部件表面不允许有裂纹、压坑及明显的凹凸、锤痕、毛刺、孔洞等缺陷;其表面必须做防锈处理,涂层、镀层应均匀,不得有斑剥、流淌现象。
(3)卷帘式挡烟垂壁的挡烟部件不允许有撕裂、缺角、挖补、破洞、倾斜、跳线、断线、经纬纱密度明显不匀及色差等缺陷;其表面应平直、整洁、美观。
(4)各零部件的组装、拼接处不允许有错位。
2)材料及零部件2(1)挡烟垂壁所用的各种原材料必须符合相应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规定。
(2)挡烟垂壁所用的电机及控制箱(含按钮盒)应是经国家检测机构检验合格的产品。
(3)挡烟垂壁挡烟部件在(200?15)?、(25?5)Pa差压时的漏烟量应不大于25m/(m?h)。
(4)卷帘式挡烟垂壁挡烟部件若由两块或两块以上织物缝制时,其搭接宽度应不小于20mm。
消防验收规范
消防验收规范标题:消防验收规范引言概述:消防验收是建筑工程竣工验收的重要环节,其目的是确保建筑物的消防设施和设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保障人员生命财产安全。
本文将介绍消防验收的规范要求,以便建筑业主和相关人员了解并遵守相关规定。
一、消防设施设置要求1.1 消防设备配置:建筑物应根据其使用性质和规模合理配置消防设备,包括灭火器、消防栓、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等。
1.2 设备布局:消防设备应布局合理,便于使用和操作,同时要满足消防通道、消防车道等要求。
1.3 设备维护:消防设备应定期维护保养,确保其正常运行状态,避免因设备故障导致火灾事故。
二、消防通道设置要求2.1 通道宽度:消防通道宽度应符合相关规定,以确保消防人员和逃生人员的顺利通行。
2.2 通道畅通:消防通道不得被障碍物堵塞,应保持畅通,便于火灾时人员疏散。
2.3 照明标识:消防通道应设置明显的照明和标识,以便在火灾时人员迅速找到逃生通道。
三、消防应急预案要求3.1 预案编制:建筑物应编制完善的消防应急预案,包括火灾报警、疏散逃生、灭火救援等内容。
3.2 预案演练:定期组织消防演练,检验应急预案的可行性和有效性,提高人员应对火灾的能力。
3.3 应急设备:建筑物应配备应急救援设备,如应急照明、呼吸器等,确保在火灾发生时能够及时救援。
四、消防安全管理要求4.1 管理责任:建筑物应指定专人负责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4.2 定期检查:定期进行消防设施和设备的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消防设施的正常运行。
4.3 安全宣传:加强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提高人员的消防安全意识,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
五、消防验收程序要求5.1 申请验收:建筑物竣工前应向消防部门申请验收,提交相关材料和资料。
5.2 现场验收:消防部门将对建筑物的消防设施和设备进行现场验收,确保其符合法定要求。
5.3 验收合格:若消防设施和设备符合要求,消防部门将颁发消防验收合格证书,建筑物方可投入使用。
消防验收规范
消防验收规范消防验收规范是指对建造物或者场所的消防设施和消防安全管理进行检查和评估的一项工作。
它的目的是确保建造物或者场所的消防设施能够有效地预防和控制火灾,保护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
一、验收前的准备工作在进行消防验收之前,需要进行以下准备工作:1. 确定验收的范围和内容:根据建造物或者场所的性质和规模,确定需要验收的消防设施和安全管理措施的范围和内容。
2. 编制验收计划:根据验收范围和内容,制定详细的验收计划,包括验收的时间、地点、参预人员等。
3. 准备验收所需的文件和资料:包括建造物或者场所的消防设计文件、施工图纸、消防设施的检测报告、消防设备的购置合同等。
二、验收的具体内容和要求1. 消防设施的验收:(1) 消防水系统:检查消防水源、消防水池、消防水泵、消防水管等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并测试其正常运行。
(2) 自动火灾报警系统:检查火灾报警控制器、感烟探测器、手动火灾报警按钮等是否正常工作。
(3)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检查喷头、喷头管路、水泵等是否安装正确、完好无损。
(4) 气体灭火系统:检查气瓶、喷头、管路等是否符合要求,并测试其正常工作。
(5) 防排烟系统:检查排烟风机、排烟口、排烟管道等是否安装正确、通畅。
2. 消防安全管理的验收:(1) 消防组织管理:检查是否建立了消防组织机构,并明确了各岗位的职责和权限。
(2) 灭火器材的配置和使用:检查灭火器材的种类、数量和存放位置是否符合要求,并培训相关人员正确使用灭火器材。
(3) 灭火器材的维护和检查:检查灭火器材的定期检查和维护记录,确保其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
(4) 火灾逃生通道和疏散标志:检查火灾逃生通道的畅通情况和疏散标志的设置是否符合要求。
(5) 火灾演练:检查是否进行了定期的火灾演练,并记录演练情况和改进措施。
三、验收结果和处理意见根据消防验收的情况,可以给出以下处理意见:1. 合格:表示消防设施和安全管理措施符合要求,可以通过验收。
消防验收规范(防排烟篇)
建筑工程消防设施施工及验收规范(防排烟系统篇)1.1 设备及配件进场1.1.1 一般规定1 主要设备应有装箱清单、设备说明书、产品质量合格证书和产品性能检测报告等随机文件,进口设备还应具有商检合格的证明文件。
所有产品的型号、规格均应符合设计要求。
2 设备安装前,应进行开箱检查,并形成验收文字记录。
参加人员为建设、监理、施工和厂商等方单位的代表。
3 设备就位前应对其基础进行验收,合格后方能安装。
4 设备的搬运和吊装必须符合产品说明书的有关规定,并应做好设备的保护工作,防止因搬运或吊装而造成设备损伤。
1.1.2 风管1 普通风管的材料品种、规格、性能与厚度等应符合设计和现行国家产品标准的规定。
金属风管的钢板或镀锌钢板的厚度不得小于表7.1.2的规定。
表1.1.2 钢板风管板材厚度(mm)风管直径或长边尺寸b送风系统排烟系统b≤320 0.5 0.8320<b≤450 0.6 0.8450<b≤630 0.6 0.8630<b≤1000 0.8 1.01000<b≤1250 1.0 1.01250<b≤2000 1.0 1.22000<b≤4000 1.2 按设计检查数量:按材料与风管加工批数量抽查10%,不得少于5件。
检查方法:查验材料质量合格证明文件、性能检测报告,尺量、观察检查。
2 防火风管的材料品种、规格、性能与厚度等应符合设计和现行国家产品标准的规定;风管的本体、框架与固定材料、密封材料等必须为不燃材料,耐火极限应符合设计的规定。
检查数量:按材料与风管加工批数量抽查10%,不得少于5件。
检查方法:查验材料质量合格证明文件、性能检测报告,观察检查。
1.1.3 风管部件1 防火阀和排烟防火阀必须符合产品标准的规定,并具有相应的产品合格证明文件。
检查数量:按种类、批抽查10%,不得少于2个。
检查方法:核对产品的合格证明文件、性能检测报告。
2 电动的防火阀、排烟防火阀、排烟口和送风口的驱动装置,动作应可靠。
防排烟规范
精心整理防烟系统设计一般规定3.1.1建筑防烟系统的设计应根据建筑高度、使用性质等因素,采用自然通风系统或机械加压送风系统。
3.1.2建筑高度大于50m 的公共建筑、工业建筑和建筑高度大于100m 的住宅建筑,其防烟楼梯间、独立前室、合用前室、共用前室及消防电梯前室应采用机械加压送风系统。
3.1.3建筑高度小于等于50m 的公共建筑、工业建筑和建筑高度小于等于100m 的住宅建筑,其防烟楼梯间、独立前室、合用前室、共用前室及消防电梯前室应采用自然通风系统;当不能设置自然通风系统时,应采用机械加压送风系统。
防烟系统的选择,尚应符合下列要求:123.1.43.1.51233.1.6门。
3.1.73.1.8统。
3.1.9避难走道应在其前室及避难走道分别设置机械加压送风系统,但下列情况可仅在前室设置机械加压送风系统:1.避难走道一端设置安全出口,且总长度小于30m ;2.避难走道两端设置安全出口,且总长度小于60m 。
自然通风设施3.2.1采用自然通风方式的封闭楼梯间、防烟楼梯间,应在最高部位设置面积不小于1.0m2的可开启外窗或开口;当建筑高度大于10m 时,尚应在楼梯间的外墙上每5层内设置总面积不小于2.0m2可开启外窗或开口,且布置间隔不大于3层。
3.2.2前室采用自然通风方式时,独立前室、消防电梯前室可开启外窗或开口的面积不应小于2.0m2,合用前室、共用前室不应小于3.0m2。
3.2.3采用自然通风方式的避难层(间)应设有不同朝向的可开启外窗,其有效面积不应小于该避难层(间)地面面积的2%,且每个朝向的面积不应小于2.0m2。
3.2.4可开启外窗应方便直接开启;设置在高处不便于直接开启的可开启外窗应在距地面高度为1.3m~1.5m的位置设置手动开启装置。
机械加压送风设施3.3.1建筑高度大于100m的建筑,其机械加压送风系统应竖向分段独立设置,且每段高度不应超过100m。
3.3.2除本规范另有规定外,采用机械加压送风系统的防烟楼梯间及其前室应分别设置送风井(管)道,送风口(阀)和送风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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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消防设施施工及验收规范(防排烟系统篇)1.1 设备及配件进场1.1.1 一般规定1 主要设备应有装箱清单、设备说明书、产品质量合格证书和产品性能检测报告等随机文件,进口设备还应具有商检合格的证明文件。
所有产品的型号、规格均应符合设计要求。
2 设备安装前,应进行开箱检查,并形成验收文字记录。
参加人员为建设、监理、施工和厂商等方单位的代表。
3 设备就位前应对其基础进行验收,合格后方能安装。
4 设备的搬运和吊装必须符合产品说明书的有关规定,并应做好设备的保护工作,防止因搬运或吊装而造成设备损伤。
1.1.2 风管1 普通风管的材料品种、规格、性能与厚度等应符合设计和现行国家产品标准的规定。
金属风管的钢板或镀锌钢板的厚度不得小于表7.1.2的规定。
表1.1.2 钢板风管板材厚度(mm)风管直径或长边尺寸b送风系统排烟系统b≤320 0.5 0.8320<b≤450 0.6 0.8450<b≤630 0.6 0.8630<b≤1000 0.8 1.01000<b≤1250 1.0 1.01250<b≤2000 1.0 1.22000<b≤4000 1.2 按设计检查数量:按材料与风管加工批数量抽查10%,不得少于5件。
检查方法:查验材料质量合格证明文件、性能检测报告,尺量、观察检查。
2 防火风管的材料品种、规格、性能与厚度等应符合设计和现行国家产品标准的规定;风管的本体、框架与固定材料、密封材料等必须为不燃材料,耐火极限应符合设计的规定。
检查数量:按材料与风管加工批数量抽查10%,不得少于5件。
检查方法:查验材料质量合格证明文件、性能检测报告,观察检查。
1.1.3 风管部件1 防火阀和排烟防火阀必须符合产品标准的规定,并具有相应的产品合格证明文件。
检查数量:按种类、批抽查10%,不得少于2个。
检查方法:核对产品的合格证明文件、性能检测报告。
2 电动的防火阀、排烟防火阀、排烟口和送风口的驱动装置,动作应可靠。
检查数量:按批抽查10%,不得少于1个。
检查方法:核对产品的合格证明文件、性能检测报告、观察或测试。
1.1.4 风机1 防、排烟风机必须符合产品标准的规定,并具有相应的产品合格证明文件。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核对产品的合格证明文件、性能检测报告。
1.1.5 其他附件1 挡烟垂壁应采用不燃材料或难燃材料制作,活动挡烟垂壁的驱动装置动作应可靠。
检查数量:按批抽查10%,不得少于1个。
检查方法:核对产品的合格证明文件、性能检测报告、观察或测试。
2 电动的排烟窗的驱动装置动作应可靠。
检查数量:按批抽查10%,不得少于1个。
检查方法:核对产品的合格证明文件、性能检测报告、观察或测试。
1.2 防、排烟系统的施工1.2.1 一般规定1 防、排烟系统的施工应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施工,并制定必要的施工方案,施工图纸修改应有设计单位的变更通知书或技术核定签证。
2 承担防、排烟系统工程项目的施工企业,应具有相应的工程施工承包资质及相应的质量管理体系。
3 防、排烟系统的设备安装,应符合其产品说明书的有关要求。
1.2.2 管道系统的施工1 对风管制作质量的验收,应按其材料、系统类别和使用场所的不同分别进行,主要包括材质、规格、强度、严密性与成品外观质量等项内容。
2 管道系统安装完毕后,按系统类别进行严密性检验,检验以主、干管道为主。
其强度和严密性要求应符合设计或下列规定:1) 风管的强度应能满足在1.5倍工作压力下接缝处无开裂;2) 风管的允许漏风量,应符合以下规定:低压系统风管QL≤0.1056 P0.65 [m3/(h·㎡)]中压系统风管QM≤0.0352 P0.65 [m3/(h·㎡)]排烟管道均按中压系统的规定。
式中:QL ,QM ——系统风管在相应工作压力下,单位面积风管单位时间内的允许漏风量[m3/(h·m2)];P ——指风管系统的工作压力(Pa),风管系统按其系统的工作压力划分为三个类别,见表7.2.2,其中防、排烟系统为低压、中压系统。
表1.2.2 风管系统类别划分系统类别系统工作压力P(Pa)低压系统P≤500中压系统500<P≤1500高压系统P>15003) 砖、混凝土风道的允许漏风量不应大于矩形风管规定值的1.5倍;4) 低压系统的严密性检验可采用漏光法检测,检测不合格时,作漏风量测试;中压系统应在漏光法检测合格后,作漏风量测试。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检查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和测试报告,并进行系统的强度和漏风量测试。
1.2.3 金属风管的制作和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1 风管的最小壁厚应按表1.2.3选用;2 风管的连接采用法兰连接,风管法兰材料规格应按表1.2.3-1选用。
表1.2.3-1 矩形风管法兰螺栓规格风管长边尺寸b(㎜)法兰材料规格(角钢)b≤630 25×3M6630<b≤1500 30×3M81500<b≤2500 40×42500<b≤4000 50×5M 103 风管的接缝应采用咬口连接,风管的密封,应以板材连接的密封为主,必要时可辅以密封胶嵌缝或其它方法密封,密封面宜设在风管的正压侧。
4排烟管道的隔热层应采用厚度不小于40mm的不燃绝热材料(如矿棉、岩棉、硅酸铝等),绝热材料的施工应按根据《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3-2002的有关规定执行。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尺量、观察检查。
1.2.4非金属风管的连接应符合下列规定:1法兰的规格应分别符合表1.2.4的规定,其螺栓孔的间距不得大于120mm;矩形风管法兰的四角处,应设有螺孔;2采用套管连接时,套管厚度不得小于风管板材的厚度。
表1.2.4 无机玻璃钢风管法兰规格(mm)风管边长b 材料规格(宽×厚)连接螺栓b≤400 30×4 M8400 <b≤1000 40×61000<b≤2000 50×8 M10检查数量:按加工批数量抽查5%,不得少于5件。
检查方法:尺量、观察检查。
1.2.5 砖、混凝土风道的制作应保证管道的气密性,灰缝必须饱满,内表面水泥砂浆面层应平整。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
1.2.6 管道的安装还应符合下列条件:1 管道的规格、安装位置、标高、走向,应符合设计要求,现场管道接口的配置,不得缩小有效截面;2 风管吊、支架的安装应根据《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3-2002的有关规定执行;3 风管与砖、混凝土风道的连接接口,应顺着气流方向插入,并应采取密封措施;4 送风口、排烟口与管道的连接应严密、牢固;5 管道与风机的连接宜采用法兰连接,或采用不燃材料的柔性连接。
如风机仅用于防排烟时,可不用柔性连接。
6 风管穿越隔墙时,管道与隔墙之间的空隙,应采用水泥砂浆等非燃材料严密填塞。
检查数量:按批抽查10%,不得少于1个系统。
检查方法:核对材料,尺量、观察检查。
1.2.7 管道部件的安装1 送风口、排烟口应可靠地固定在设计位置上,表面平整、不变形,调节灵活。
排烟口距可燃物或可燃构件的距离不应小于1.5m。
检查数量:按数量抽查30%,不得少于5件。
检查方法:尺量、观察检查。
2 常闭排烟口、送风口的手动驱动装置应设在便于操作的位置,预埋套管不得有死弯及瘪陷,手动驱动装置操作应灵活。
检查数量:按数量抽查30%,不得少于5件。
检查方法:尺量、观察及操作检查。
1.2.8防火阀、排烟防火阀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1 安装的方向、位置应正确;2 手动或电动装置应灵活、可靠检查数量:按数量抽查20%,不得少于5件。
检查方法:尺量、观察及动作检查。
1.2.9 风机的安装1 风机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1) 应设在混凝土或钢架基础上,并不设减振装置;若排烟系统与通风空调系统共用需要设置减振装置时,不应使用橡胶减振装置;2) 型号、规格应符合设计规定,其出口方向应正确;3) 风机外壳至墙壁或其它设备的距离不应小于600mm;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依据设计图核对,观察检查。
2 排烟风机宜设在该系统最高排烟口之上,排烟风机宜设置机房,机房与相邻部位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h的隔墙、1h的楼板和甲级防火门隔开。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依据设计图核对、观察检查。
1.2.10 其它附件的安装1 排烟窗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1) 型号、规格应符合设计规定,其设置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2) 手动开启装置的安装应能保证正常的使用功能,并便于操作;3) 电动排烟窗的驱动装置应灵活、可靠。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依据设计图核对,动作检查。
2 挡烟垂壁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1) 型号、规格应符合设计规定,其设置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2) 活动挡烟垂壁与建筑结构(柱或墙)面的缝隙不应大于60mm,由数块挡烟垂帘组成的连续性挡烟垂壁各块之间不应有缝隙;3) 活动挡烟垂壁的手动操作装置的安装应能保证正常的使用功能,并便于操作;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依据设计图核对,动作检查。
1.3 系统调试1.3.1 一般规定1 系统调试所使用的测试仪器和仪表,性能应稳定可靠,其精度等级及最小分度值应能满足测定的要求,并应符合国家有关计量法规及检定规程的规定。
2 系统调试,应由施工单位负责、监理单位监督,设计单位、与建设单位参与和配合。
系统调试的实施可以是施工企业本身或委托给具有调试能力的其它单位。
3 系统调试前,承包单位应编制调试方案,报送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核批准;调试结束后,必须提供完整的调试资料和报告。
4 防排烟系统的试运转及调试,应包括下列项目:1) 设备单机试运转与调试;2) 系统联动试运转与调试。
1.3.2 设备单机运转与调试1 对常闭的送风口、排烟口进行手动开启、复位试验。
执行机构动作应灵敏,脱扣钢丝的连接应不松弛,不脱落。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动作检查。
2 对自动排烟窗、活动挡烟垂壁进行手动开启、复位试验。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3 送风机、排烟风机的运转和调试应包括下列项目:1) 手动开启风机,风机应正常运转30min,叶轮旋转方向应正确、运转平稳、无异常振动与声响。
2) 核对风机的铭牌值,应与设计相符,并测定风机入口处的风量。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观察、旁站、测定、查阅试运转记录及有关文件。
4 根据设计模式,开启送风机和相应的送风口,测试风口处的风速,以及楼梯间、前室、合用前室、消防电梯前室、封闭避难层的余压值,应分别达到设计要求。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测定、记录。
5 根据设计模式,开启排烟风机和相应的排烟口,测试风口处的风速应到设计要求。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测定、记录。
1.3.3 系统联动试运转及调试1 对机械加压送风系统进行联动试动转应包括下列项目:1) 当任何一个常闭送风口开启时,送风机均能自动启动;2) 与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联动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