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民办学校许可证》详细解析
四川省成都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成都市社会服务机构(学校) 章程》(参考样本)的通知

四川省成都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成都市社会服务机构(学校)章程》(参考样本)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成都市教育局•【公布日期】2018.02.23•【字号】成教函〔2018〕10号•【施行日期】2018.02.2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正文关于印发《成都市社会服务机构(学校)章程》(参考样本)的通知成教函〔2018〕10号成都天府新区、成都高新区基层治理和社会事业局,各区(市)县民政局、教育局:为推进成都市民办学校现代制度建设,按照2017年9月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及配套文件要求,结合《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等规定,市教育局和市民政局共同制定《成都市社会服务机构(学校)章程》(参考样本)。
现印发给你们,供成都市社会服务机构(学校)设立审批、登记和修订章程时参考。
已核准的社会服务机构(民办非企业单位﹝学校﹞)章程,应参照样本进行自查自纠,完善法人治理结构,依法规约各方关系与运作规则;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应于2018年3月15日前完成整改,并按要求进行章程变更核准、备案和公告(示)。
特此通知。
附件:成都市社会服务机构(学校)章程(参考样本)成都市民政局成都市教育局2018年2月23日附件成都市社会服务机构(学校)章程(样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单位(学校)的名称是【按照核准名称填写】。
第二条本单位(学校)举办者是,利用非国家财政性经费(国有资产不超过投资的1/3)、自愿举办的非营利性社会服务(教育)活动的民办非企业单位。
举办者对投入本单位(学校)的财产不保留或者享有任何财产权利,所有资产由本单位(学校)依法管理和使用。
第三条本单位(学校)的办学宗旨:遵守宪法、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诚实守信、恪守公益性和非营利性原则、合理收费、及时披露信息,培养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
成都市教育局关于落实市政府取消调整民办教育机构设置审批等行政审批项目决定的通知-

成都市教育局关于落实市政府取消调整民办教育机构设置审批等行政审批
项目决定的通知
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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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教育局关于落实市政府取消调整民办
教育机构设置审批等行政审批项目决定的通知
成都高新区、成都天府新区社会事业局,各区(市)县教育局:
按照《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取消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成府发〔2016〕23号),成都市教育网站和网校审批、民办教育机构(中等)校长变更审批、民办教育机构(非学历高等)校长变更审批已取消,民办教育机构(中等)设置审批(含设立、变更、终止办学审批3个子项)下放至各区(市)县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尽快对接本级政务服务中心,按照决定要求,取消调整并公告窗口审批项目,及时修改并公布办事指南;完善监督制约机制,加强中初等民办教育机构的事前、事中、事后监管,促进和规范民办教育健康发展。
成都市教育局
2016年8月31日
——结束——。
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办理流程

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办理流程教育是民族振兴、社会进步的基石,寄托着亿万家庭对美好生活的期盼。
那么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办理流程成了大家的关注点,民办教育事业属于公益性事业,是社会主义教育事业的组成部分。
民办培训学校课外辅导是学生和家长一直关注的热切问题。
下面小猪给大家科普一下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办理流程:一、办学申请书。
具体内容包括以下五个方面:(一)举办者、拟办学校名称、法定代表人、办学宗旨、办学目标、性质、办学规模、班级设置、学习期限、办学层次、办学形式、办学条件、内部管理体制(内部管理体制是指举办者将以何种模式管理学校:如董事会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或其他模式,而非指学校内部的各项管理制度);(二)经费来源、资金数额的管理与使用办法。
经费来源是指在学校建设和正常运转过程中,筹措经费的方法和途径。
经费的管理使用是指学校收入的管理、使用原则和方案。
还需预备机构成立后头三个月的流动资金;(三)举办者的姓名、学校地址及邮政编码、联系电话、联系人;(四)单位办学的在申请书上盖有主办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的印章、联系电话;(五)个人办学的在申请书上签名、盖章、联系电话。
二、举办者及董事会(理事会)成员资料。
主要包括举办者及董事会(理事会)成员的姓名、家庭住址、工作单位、学历情况、户口所在地、身份证、联系电话等有关资料。
三、学校各项相关管理制度。
主要包括行政管理制度、教育教学管理制度、安全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后勤管理制度等有关资料。
四、完整、规范的教学计划及教学所使用的教材。
五、办学可行性报告及办学风险防范措施。
六、以单位名义申请办学的需提交的材料(相关证照要通过近两年的有效年检)。
(一)主办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办学的证明;(二)主办单位法定代表人资格证(营业执照或所需的证件);(三)主办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五)会计师事务所对举办者的资产评估报告书;(六)提交银行存款复印件(办学流动资金)。
2024年民办学校换发办学许可证工作总结

2024年民办学校换发办学许可证工作总结2024年民办学校换发办学许可证是一项重要的工作,它涉及到教育体制改革和民办教育的发展。
为了实施这项工作,我们采取了以下的步骤和措施:
1. 制定计划:我们在年初制定了详细的计划,包括时间安排、工作任务和人员分配等。
这有助于确保工作的顺利进行。
2. 收集资料:我们组织了专门的团队,负责收集和整理所有民办学校的相关资料,包括学校的办学特点、教育质量和管理情况等。
3. 审核评估:我们对所有申请换发办学许可证的民办学校进行了严格的审核和评估。
这包括学校的基本条件、师资力量、教学设施和教学质量等方面的评估。
4. 协调沟通:我们与相关部门和学校进行了密切的协调和沟通,确保他们充分理解和配合我们的工作要求。
5. 审批发放:根据审核评估的结果,我们及时审批并发放办学许可证给符合条件的民办学校,以确保他们合法经营和提供优质教育服务。
6. 监督检查:在办学许可证发放后,我们将继续进行监督检查,以确保学校按照许可证要求进行合法经营和规范管理。
在这个过程中,我们遇到了一些困难和挑战。
例如,有些民办学校的资料不齐全或不准确,我们需要与他们多次沟通和要求补充资料。
此外,有些学校对于我们的审核和评估结果表示质疑,我们需要耐心解释和沟通。
总的来说,2024年民办学校换发办学许可证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
我们成功完成了所有的任务,确保了民办学校合法经营和优质教
育服务的提供。
同时,我们也积累了宝贵的经验和教训,为今后的工作提供了参考和借鉴。
民办培训机构答疑

2018年高新区民办培训机构答疑1、问:培训机构执行最新文件政策是?答:成教办【2017】16号文《关于印发<成都市民办教育培训机构设置指导标准>的通知》.国办发【2018】第80号文件《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2、问:具体办理流程是?答:教育部门颁发的《办学许可证》为前置许可,机构需要在教育部门申请办理办学许可证之后方可申请营业执照。
具体流程:企业核名(工商/民政(民办非))→办理办学许可(教育)→办理营业执照(工商/民政(民办非))3、问:办学许可证适用范围?答:民办非学历的学科教育、艺体教育、科普教育、营地教育、成人助学等文化教育类培训机构(以下简称培训机构)。
不包括民办非学历高等教育机构、民办职业技能类培训机构以及托管、婴幼儿看护等非培训性质的市场服务机构。
4、问:核名具体要求?答:非营利性培训机构的名称一般由“成都(市)+ 区(市)县”或“区(市)县”行政区划名称、字号、学校类别(培训、补习、专修、进修学校等)组成。
营利性培训机构名称由“成都(市)+ 区(市)县”或“县(市)”行政区划名称、字号、行业表述、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或有限责任公司)组成;培训机构只能使用一个名称。
培训机构的字号由两个以上汉字组成,不得使用国家规定禁止项。
5、问:注册资本?答:成都(市)+ 区(市)县为行政区划名称的,30万以上。
“成都(市)”为行政区划名称的,开办资金(注册资本)原则上应达到1000万元以上。
注册资本需银行验资,并出具验资报告。
6、问:场地要求?答:达到《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2010),并依法通过房屋安全鉴定、消防安全检查(备案)。
原则上单体建筑面积300平方以上,3层以下(成人英语除外)。
生均使用面积不低于3平方米,教学用房走道(外廊)净宽不低于1.8米。
同时提交房产证、国土证。
7、问:组织机构?答:培训机构应当依法依章程建立决策机构、监事机构、行政机构,按规定建立党组织、教职工(代表)大会和工会。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成都市加强规范和治理校外培训机构的工作方案的通知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成都市加强规范和治理校外培训机构的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0.04.30•【字号】成办发〔2020〕47号•【施行日期】2020.04.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正文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成都市加强规范和治理校外培训机构的工作方案的通知成都天府新区、成都高新区管委会,各区(市)县政府,市级有关部门,有关单位:《成都市加强规范和治理校外培训机构的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
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20年4月30日成都市加强规范和治理校外培训机构的工作方案为进一步加强全市校外培训机构管理,加大规范和治理有照无证、无照无证机构违法违规开展教育培训的工作力度,切实解决校外培训机构的监管难题,健全和完善政法委、社治委、网信办、教育、公安、民政、司法行政、人社、文广旅、卫健、应急及消防救援机构、市场监管、金融监管、网络理政办、人行成都分行营管部等多部门协同和市、区(市)县、镇(街道)、社区等多级联动的培训市场综合治理体系,促进全市教育培训业健康规范发展,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8〕80号)、《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校外线上培训的实施意见》(教基函〔2019〕8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办发〔2018〕95号)、《四川省教育厅等六部门关于印发〈四川省规范校外线上培训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川教函〔2019〕487号)、《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促进民办教育健康规范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成府发〔2019〕18号)、《成都市教育局等六部门关于印发〈成都市民办教育培训机构设置指导标准〉的通知》(成教办〔2017〕16号)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民办学校办学许可(民办学校办学筹设)

民办学校办学许可(民办学校办学筹设)
一、申报材料
(一)申办报告,内容应当主要包括:举办者、培养目标、办学规模、办学层次、办学形式、办学条件、内部管理体制、经费筹措与管理使用等;
(二)举办者的姓名、住址或名称、地址;
(三)资产来源、资金数额及有效证明文件,并载明产权;
(四)属捐赠性质的校产须提交捐赠协议,载明捐赠人的姓名、所捐资产的数额、用途和管理方法及相关有效证明文件。
二、法规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2002年12月28日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八十号,2003年9月1日起施行)第九条、十条、十一条、十二条、十三条、十四条、十五条、十六条、十七条;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1995年3月18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5号,1995年9月1日起施行)第二十六条。
三、承诺时限
30个工作日
四、办理程序
第一步:申请人申报;
第二步:审查申报材料;
第三步:相关处室组成评审组实地查看;
第四步:评审组成员评议,过半数为通过评审;第五步:符合条件,发给许可证书。
五、收费依据和标准
无。
成都职业培训办学许可证办理流程及要求

成都职业培训办学许可证办理流程及要求下载温馨提示:该文档是我店铺精心编制而成,希望大家下载以后,能够帮助大家解决实际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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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办学校申请办学许可证详细攻略

民办学校申请办学许可证详细攻略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教育的持续发展,民办学校在各个领域越来越受到关注和重视。
由于其在培养人才、推动社会进步和促进教育改革等方面所起的作用,故民办教育在我国得到了进一步的发展和推广。
在此背景下,许多想要创立自己的民办学校申请办学许可证成为了最为重要的一个环节。
那么,如何才能更快、更顺利地办理申请办学许可证呢?下面就来详细介绍一下民办学校申请办学许可证的攻略。
一、前期准备工作 1.调查申请的可行性建议在着手准备之前,先进行学校创立的可行性调查。
要考虑到教育市场的供求情况、人口结构、学科分布、贫富分化、教师队伍、经济能力、校舍和教学设备等多方面因素,以便更好地确定和规划学校的发展方向和战略目标,并更加针对性地制定创办计划。
2.了解相关法规法律民办教育立法还不完善,关于办学许可证的法规、条例及其他相关文件,当前尚在不断出台和完善。
在准备申请办学许可证时,需要对有关法律法规有比较充分、比较深入的了解,以便更好地遵从法规和政策,并更好地进行方案设计。
3.找到合适的申请办学许可证的流程按照教育行政部门的规定,申请办学许可证应该在教育行政部门提交网上申请,申请材料在线上传和审核。
通过了审核的申请材料后,即可交纳必要的费用,并宣布申请的程序完成。
二、备齐申请材料在教育部门网站上提交电子申请后,需要在指定时间内准备好申请材料的纸质副本,办学许可证的相关申请材料包括归档表、投资建议书、篇幅适合的项目计划书和其他相关备件。
需注意的是,准备所有申请材料时,材料的组合及纸张尺寸应按照规定的要求进行。
三、办理申请准备好所有申请材料后,须按照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的申请流程和方法进行上传并提交申请,接受申请材料的审查。
如果申请材料符合相关规范,一般会很快获得教育行政部门的批准。
在为成功申请办学许可证做出了权威分析和详细说明后,现在更应该提出一些注意事项和建议。
首先,需要在申请办学许可证前进行良好的规划和前期准备工作,确定好学校发展方向和目标;其次,在开始申请办学许可证前,需要进行合理选择和论证,使之符合教育局的审查要求;最后,尽可能及时根据审核结果进行调整和提高,以便继续提高成功申请的概率和效果。
民办学校申请办学许可证详细攻略(最新)

详细内容:
1.办学消防许可证不等于场地原本消防许可证,是专门的办学消防许可证(此处是重点)!
2.筹办申请同意场地初审过后同时进行的是办学消防许可证的办理事项。
3.有无双出口、应急通道。
4.烟感喷淋能不能做。
5.这个楼本身是否合格。
6.层高。
7.消防栓里有没有水。
注意事项:
4. 最后签字时注意笔记内容和自己的表述是否相符。
注意事项:
1.保存好,购物发票,核算罚款金额支出项,有大用。
2.记得态度要好。
攻略 15关键词:入驻教育综合体
详细内容:
1.教育综合体,场地面积,消防,办证基本都没问题。
2.入驻商业地产,商业地产需要教育来提升自身品牌影响力,很愿意接纳教育品牌入驻。
注意事项:
会涉及只能用一个公司的问题。
攻略 17关键词:买证&迁址
详细内容:
1.收购有证的机构;
2.迁址到你现在机构。
注意事项:
1.有地方要求一址一证。
2.收购后,带证迁址,新迁址各项条件也要达标。
攻略 18 关键词:时间节点
详细内容:
1.名称预核准办理周期为7个工作日,有效期为6个月。
2.消防备案审批周期为30个工作日。
攻略2
关键词:确认办学指标
详细内容:
1.先去街道办和教育局报备,确认是否还有指标。
2.如果有指标可以办理,就先去变更房屋使用性质(变更为教育培训)。
3.再去街道办盖章。
4.最后和教育局相关人员沟通现场看场地。注意这个很关键,如果场地初审不通过,后续所有工作都无法进行。
注意事项:
1.必须先确定是否有指标,有的地方就不受理《民办非企业》。
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民办学校基本建设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川教〔2017〕121号

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民办学校基本建设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正文:----------------------------------------------------------------------------------------------------------------------------------------------------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民办学校基本建设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川教〔2017〕121号各市(州)教育行政部门,各民办高校: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6〕81号)精神,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民办学校基本建设管理,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特研究制定了《四川省民办学校基本建设管理办法(试行)》。
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四川省教育厅2017年12月12日四川省民办学校基本建设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民办学校基本建设管理,促进四川省民办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民办学校根据教育行政部门核定的办学规模,按照国家相关设置和建设标准,结合学校总体规划,组织开展建设,完善民办学校办学条件。
第三条学校建设应坚持依法依规原则,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主管部门规章规定,按程序办事;坚持安全环保原则,建筑设计、装修符合国家安全规范和环保标准,贯彻环境保护、节能减排、资源可循环、生态可持续的方针,构建资源节约型校园;坚持以人为本原则,尊重自然,优化建筑布局和建筑风格,强化建筑与环境关系,创建环境友好型校园。
第二章项目实施管理第四条学校是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民办学校作为建设单位投资学校项目建设,须经学校董事会(理事会)或者其他形式的决策机构审议通过。
教育部关于同意成都信息工程大学银杏酒店管理学院转设为成都银杏酒店管理学院的函

教育部关于同意成都信息工程大学银杏酒店管理学院转设为成都银杏酒店管理学院的函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教育部•【公布日期】2020.03.18•【文号】教发函〔2020〕15号•【施行日期】2020.03.18•【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民办教育正文教育部关于同意成都信息工程大学银杏酒店管理学院转设为成都银杏酒店管理学院的函教发函〔2020〕15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成都信息工程大学银杏酒店管理学院转设为成都银杏酒店管理学院的函》(川府函〔2019〕203号)收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普通本科学校设置暂行规定》有关规定以及第七届全国高等学校设置评议委员会评议结果,经教育部党组会议研究决定,同意成都信息工程大学银杏酒店管理学院转设为成都银杏酒店管理学院,学校标识码为4151013670;同时撤销成都信息工程大学银杏酒店管理学院的建制。
现将有关事项函告如下:一、成都银杏酒店管理学院系独立设置的本科层次民办普通高等学校,由你省负责管理。
二、学校要切实加强党的建设,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三、学校办学定位于应用型高等学校,主要培养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所需要的应用型、技术技能型人才。
四、学校全日制在校生发展规模为12000人。
五、成都信息工程大学与成都银杏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应逐项落实双方签订的《关于成都信息工程大学银杏酒店管理学院转设后终止合同暨过渡期协议书》条款,以保证过渡期内学校平稳、健康发展。
六、我部将适时对学校办学定位、办学条件、办学行为和人才培养质量等情况进行检查。
望你省加强对学校的指导和支持,督促举办者进一步加大投入力度,坚持公益办学导向,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完善内部治理结构,健全资产管理和财务会计制度,规范办学行为,提升教学科研水平,注重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促进学校办出特色,更好地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最新《成都市民办培训机构设置指导标准》九个变化点-(16830)

最新《成都市民办培训机构设置指导标准》九个变化点,一定要记牢近日,市政府批复同意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文广新局、市工商局、市体育局联合印发《成都市民办培训机构设置指导标准》(以下简称《设置指导标准》),以进一步规范培训机构的准入门槛。
其中,《设置指导标准》对培训机构设立的硬性量化指标做出了明确要求。
《设置指导标准》出台后,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文广新局、市工商局、市体育局、市建委等部门,就市民及行业内关心的热点问题进行了集中答疑。
1《设置指导标准》适用于哪些培训机构?适用于民办非学历的学科教育、艺体教育、科普教育、营地教育、成人助学等培训机构。
即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或者个人利用非国家财政性经费在本行政区域内面向社会举办的,不具有学历教育资格,不颁发毕业证书,以学前、初等、中等文化教育及成人助学为主的非营利性或营利性民办培训机构。
不包括市政府审批的民办非学历高等教育机构(即民办专修学院)、人社部门审批的职业技能类(如技工、厨师、美容、美发、会计、育婴师等)培训机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审批的驾驶员培训机构、财政部门审批的财税培训机构、公安部门审批的保安培训机构以及承担公务员培训、党团培训的机构等。
2举办艺体教育的民办非学历培训机构是否需要事先取得文化或体育行政主管部门的前置审批?1998年12月18日,四川省第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通过《四川省社会力量办学条例》,第十一条第三款规定举办体育、卫生、法律、财经等培训的教育机构应经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按国家规定的权限审核同意后再由教育部门审批。
2008年7月25日,四川省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通过《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办法》,第七条规定举办非学历艺体等教育的培训机构无须前置审批,可直接到办学所在地的区(市)县教育局或区(市)县行政审批局提出设立申请;第三十六条规定本办法生效后《四川省社会力量办学条例》同时废止。
成都市财政局、成都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成都市市级民办教育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成都市财政局、成都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成都市市级民办教育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成都市财政局,成都市教育局•【公布日期】2016.10.20•【字号】成财教〔2016〕140号•【施行日期】2016.10.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专项资金管理正文成都市财政局成都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成都市市级民办教育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成财教〔2016〕140号各区(市)县财政局、教育局,市属有关学校:《成都市市级民办教育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经报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成都市财政局成都市教育局2016年10月20日附件成都市市级民办教育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政策依据)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我市市级民办教育发展专项资金的管理,根据《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办法》、《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省级民办教育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川财教〔2014〕265号)、《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成都市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成府发〔2014〕7号)、《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成都市市级财政专项资金审批管理办法的通知》(成府函〔2015〕143号)相关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资金定义)本办法所称市级民办教育发展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是指由市级财政预算安排,用于进一步促进我市民办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的财政专项资金。
第三条(管理方式)专项资金由市级财政统一分配,并会同市教育局按照各自职能职责共同管理。
第四条(管理原则)专项资金的分配和使用应当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等相关规定,并坚持以下原则:科学分配,专款专用;突出重点,择优扶持;统筹兼顾,促进发展;学校主体,财政扶持。
第二章预算管理第五条(预算安排)市级财政根据民办教育发展规划和当年财力情况,将专项资金纳入市级财政年度预算。
成都办学许可证办理流程及要求

成都办学许可证办理流程及要求我给您说啊,这成都办学许可证的办理,那可真是有点门道。
我就想着啊,我自己要办这么个证,就跟走进了一个大迷宫似的。
我先跑到教育局去打听,那教育局的大楼啊,又高又大,我站在门口,看着进进出出的人,心里直发慌。
我瞅见一个看着挺面善的工作人员,那脸圆圆的,眼睛小小的,透着一股精明劲儿。
我就凑上去,陪着笑脸问:“同志啊,这办学许可证咋个办嘞?”他瞅了我一眼,不紧不慢地说:“你先得把材料备齐喽。
”我忙不迭地问:“啥材料啊?”他就像报菜名似的给我数起来:“申请表那是必须的,还有你的办学场地证明,这场地得符合规定嘞,消防得过关,卫生也得达标。
另外啊,你的师资队伍情况也得写清楚,老师的资格证啥的一个都不能少。
”我一听就懵了,这可真不是个简单事儿。
我心里暗暗叫苦,这就像要我爬上一座高山,还没开始爬就觉得累得慌。
我又问:“同志啊,这场地的事儿,您能给我说说详细的不?”他皱了皱眉头,好像我问了个多愚蠢的问题似的,不过还是给我解释了:“场地得是合法的建筑,面积得够,教学设施也得齐全。
你要是办个小学,那得有操场吧,教室里得有桌椅板凳、黑板这些基本的东西。
”我听了就开始满世界找合适的场地。
我找了好几个地方,那些房东啊,一个个也都精着呢。
有个房东,长得瘦高瘦高的,眼睛滴溜溜转,跟我说:“我这地方可好了,你租了肯定不亏。
”我心里想,你可别忽悠我。
我就跟他说:“我是要办学校的,这场地得符合教育局的要求呢。
”他一听,立马拍着胸脯说:“那肯定符合,你看我这房子多敞亮。
”我仔细看了看,心里觉得不靠谱,就又接着找。
好不容易场地有了点眉目,这师资又成了难题。
我到处打听有资格证的老师,就像个寻宝的人似的。
我碰到一个朋友,那朋友长得五大三粗的,说话瓮声瓮气的。
我跟他说我在找老师的事儿,他就笑我:“你这可不容易嘞,现在好老师可不好找。
”我叹口气说:“我也知道啊,可这办学许可证要办下来,没老师咋行呢?”我又跑回教育局,把我初步准备的材料拿给他们看。
成都办学许可证办理流程及要求

成都办学许可证办理流程及要求我给您说啊,这成都办学许可证的办理,可真不是件简单事儿。
我去办的时候啊,那真叫一个晕头转向。
您得先找个地儿,这地儿可有讲究。
我去看那场地的时候,瞅着那楼,心里就琢磨,这墙结实不结实啊,这空间够不够大啊。
那管事儿的人,脸板得跟个铁板似的,跟我说这场地得符合好多要求呢。
面积得够,消防也得过关。
我就想啊,这消防咋整呢?那消防设施得齐全,灭火器一个个得跟小战士似的站在那。
我就跟那工作人员说:“大哥,您看这灭火器放这行不?”那大哥瞅我一眼,眼皮都没咋抬,说:“你以为这是随便放的啊,得按照规定来。
”我当时就有点慌了,这规定可真多啊。
然后啊,您得有师资。
我就到处去找老师,那些个老师啊,有的斯斯文文戴着个眼镜,看着就有学问。
我就跟人家商量:“您看您能不能来咱这教学啊?”有的老师可好说话了,有的呢,还得跟我谈谈条件。
我心里就想,这办个学可真不容易,跟求爷爷告奶奶似的。
再就是各种材料。
那材料堆起来啊,跟小山似的。
营业执照得有吧,章程也不能少。
我就在那整理材料,一张一张的,眼睛都看花了。
我还跟旁边的人抱怨:“这都快把我整疯了,咋这么多东西呢?”旁边那人也苦笑:“都一样,都一样,这办学许可证不好拿啊。
”还有啊,这办学得有教学计划吧。
我就绞尽脑汁想这个教学计划,一会儿觉得这个好,一会儿又觉得不行。
我感觉自己就像个无头苍蝇似的,到处乱撞。
这申请的时候,那办事员就坐在那,眼睛在那些材料上扫来扫去,我就紧张得不行,心里像揣了个小兔子,砰砰直跳。
我就盼着他能给我个好消息,可又怕他挑出啥毛病来。
这成都办学许可证的办理啊,就像一场漫长的马拉松,您得一步一步小心翼翼地跑,还得时刻注意着别犯规。
这中间的酸甜苦辣啊,只有自己知道。
不过呢,要是真办下来了,那心里的高兴劲儿啊,就像中了大奖似的。
最新《成都市民办培训机构设置指导标准》九个变化点

最新《成都市民办培训机构设置指导标准》九个变化点,一定要记牢近日,市政府批复同意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文广新局、市工商局、市体育局联合印发《成都市民办培训机构设置指导标准》(以下简称《设置指导标准》),以进一步规范培训机构的准入门槛。
其中,《设置指导标准》对培训机构设立的硬性量化指标做出了明确要求。
《设置指导标准》出台后,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文广新局、市工商局、市体育局、市建委等部门,就市民及行业内关心的热点问题进行了集中答疑。
1《设置指导标准》适用于哪些培训机构?适用于民办非学历的学科教育、艺体教育、科普教育、营地教育、成人助学等培训机构。
即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或者个人利用非国家财政性经费在本行政区域内面向社会举办的,不具有学历教育资格,不颁发毕业证书,以学前、初等、中等文化教育及成人助学为主的非营利性或营利性民办培训机构。
不包括市政府审批的民办非学历高等教育机构(即民办专修学院)、人社部门审批的职业技能类(如技工、厨师、美容、美发、会计、育婴师等)培训机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审批的驾驶员培训机构、财政部门审批的财税培训机构、公安部门审批的保安培训机构以及承担公务员培训、党团培训的机构等。
2举办艺体教育的民办非学历培训机构是否需要事先取得文化或体育行政主管部门的前置审批?1998 年 12 月 18 日,四川省第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通过《四川省社会力量办学条例》,第十一条第三款规定举办体育、卫生、法律、财经等培训的教育机构应经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按国家规定的权限审核同意后再由教育部门审批。
2008 年 7 月 25 日,四川省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通过《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办法》,第七条规定举办非学历艺体等教育的培训机构无须前置审批,可直接到办学所在地的区(市)县教育局或区(市)县行政审批局提出设立申请;第三十六条规定本办法生效后《四川省社会力量办学条例》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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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民办学校许可证》详细解析
一、办学许可证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制定式样(许可证式样见附件一、二),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分别组织印制。
二、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对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或者个人,利用非国家财政性经费,面向社会举办的实施学历教育、学前教育、自学考试助学及其他文化教育的民办学校,审批后颁发办学许可证。
县级以上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对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或者个人,利用非国家财政性经费,面向社会举办的实施以职业技能为主的职业资格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的民办学校,审批后颁发办学许可证,并抄送同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三、办学许可证为民办学校办学的合法证件。
办学许可证分正本、副本。
民办学校须将办学许可证正本放置在主要办学场所。
四、办学许可证自2004年9月1日起启用。
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要按照《条例》规定的职责,对所审批的民办学校颁发办学许可证;并按照《民办教育促进法》的规定,做好同级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审批的民办学校的备案工作。
五、此次启用的办学许可证正式启用前,原已领取了《社会力量办学许可证》的民办学校,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要对其进行全面检查,符合《条例》规定条件的,换发新的办学许可证。
近几年教育行业监管越來越严格,关于教育培训的相关法律和规定也越来越完善,但是还是有很多的家长不知道教育培训需要办学许可,也不会询问教育机构办学许可的相关事宜,这就造成了很多教育培训机构无证办学但仍然办的有声有色,其实这样的机构是没有安全保证的,所以大家在选择培训教育机构时,要询问有无办学许可,以防上当受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