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中介监管(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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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中介机构监管规定

保险中介机构监管规定

保险中介机构监管规定1. 简介保险中介机构是保险市场中重要的组成部分,承担着促进保险业的发展和保护消费者权益的重要职责。

为了规范保险中介机构的经营行为,各国都制定了相应的监管规定。

本文将介绍一些常见的保险中介机构监管规定。

2. 监管机构的职责监管机构是负责制定和执行保险中介机构监管规定的机构,其职责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颁发和管理保险中介机构的许可证;•监督和审计保险中介机构的经营行为;•管理保险中介机构的市场准入和退出;•处理消费者投诉和维护消费者权益;•制定和公布保险中介机构的监管细则和标准。

3. 许可证要求保险中介机构的许可证是开展业务的基本条件,各国的监管机构通常会要求保险中介机构满足以下要求才能获得许可证:•注册成立并具有法人资格;•满足一定的财务实力和稳定性要求;•有独立的办公场所和设施;•拥有合格的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提供相关的业务计划和运营方案等。

4. 经营行为规定为了保护消费者权益和维护市场秩序,监管机构会对保险中介机构的经营行为进行规定和限制。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经营行为规定:•保险中介机构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不得从事与保险业务无关的经营活动;•保险中介机构应当确保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得故意隐瞒或误导;•保险中介机构应当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得利用虚假宣传或不当销售方式误导消费者;•保险中介机构应当与保险公司建立合法、诚实、公正的合作关系;•保险中介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风险控制、合规管理等。

5. 监管执法和处罚监管机构对于违反保险中介机构监管规定的行为会进行监督、执法和处罚。

常见的处罚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警告或纠正指示:对于违规行为较轻的保险中介机构,监管机构可能会下发警告或纠正指示,要求其改正错误并限期整改;•罚款:对于违规行为较为严重的保险中介机构,监管机构可能会处以罚款,金额根据违规程度和损害情况而定;•暂停业务:如果保险中介机构的违规行为情节严重,监管机构有权暂停其业务活动,直至整改为止;•吊销许可证:对于严重违规或多次违规的保险中介机构,监管机构有权吊销其许可证,使其无法继续从事相关业务。

《保险中介机构监管》课件

《保险中介机构监管》课件
保险中介机构的现状
随着经济的发展和人们风险意识的提高,保险中介机构在市场中扮演着越来越 重要的角色。目前,我国保险中介机构数量庞大,但整体素质和服务水平有待 提高。
保险中介机构的趋势
未来,随着科技的进步和互联网的发展,保险中介机构将更加注重线上业务的 拓展和创新,同时不断提升服务质量和专业水平,以满足市场的需求。
务态度等方面,确保其具备良好的职业素养和行为规范。
04 保险中介机构监管的实践 与案例
保险中介机构监管的实践
保险中介机构监管的法律法规
介绍保险中介机构监管的法律法规,包括《保险法》、《保险中介机构监管规定》等,以 及这些法律法规的制定和修订过程。
保险中介机构的分类和资质要求
详细介绍保险中介机构的分类,如保险代理公司、保险经纪公司和保险公估公司等,以及 这些机构应具备的资质要求,包括注册资本、业务人员资质等。
强化风险管理
未来监管将更加注重风险管理,要 求保险中介机构建立健全的风险管 理体系,有效预防和应对各类风险 。
国际化趋势
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进程的加速, 保险中介机构的监管将更加注重与 国际接轨,加强国际合作与交流。
完善保险中介机构监管的建议
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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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健全法律法规
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明确 保险中介机构的法律地位 和职责,为监管提供有力 的法律保障。
漏洞、人员素质不高等方面。
保险中介机构违规后果及处理
03
介绍这些保险中介机构违规的后果及处理情况,包括行政处罚
、行业禁入等。
保险中介机构监管的成效与挑战
保险中介机构监管的成效
保险中介机构监管面临的挑 战
深入分析保险中介机构监管面临的挑战,如法律法 规不完善、监管手段有限、信息披露不充分等。

保险中介机构监管规定

保险中介机构监管规定

保险专业代理机构监管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保险专业代理机构的经营行为,保护被保险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市场秩序,促进保险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以下简称《保险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保险专业代理机构是指根据保险公司的委托,向保险公司收取佣金,在保险公司授权的范围内专门代为办理保险业务的机构,包括保险专业代理公司及其分支机构。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保险专业代理机构,应当符合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保监会)规定的资格条件,取得经营保险代理业务许可证(以下简称许可证)。

第三条保险专业代理机构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保监会有关规定,遵循自愿、诚实信用和公平竞争的原则。

第四条中国保监会根据《保险法》和国务院授权,对保险专业代理机构履行监管职责。

中国保监会派出机构,在中国保监会授权范围内履行监管职责。

第二章市场准入第一节机构设立第五条除中国保监会另有规定外,保险专业代理机构应当采取下列组织形式:(一)有限责任公司;(二)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条设立保险专业代理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股东、发起人信誉良好,最近3年无重大违法记录;(二)注册资本达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本规定的最低限额;(三)公司章程符合有关规定;(四)董事长、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符合本规定的任职资格条件;(五)具备健全的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六)有与业务规模相适应的固定住所;(七)有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业务、财务等计算机软硬件设施;(八)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保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七条保险专业代理公司的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人民币200万元;经营区域不限于注册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保险专业代理公司,其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人民币1000万元。

保险专业代理公司的注册资本必须为实缴货币资本。

第八条依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能投资企业的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成为保险专业代理公司的发起人或者股东。

保险企业保险中介业务管理方案办法

保险企业保险中介业务管理方案办法

保险企业保险中介业务管理方案办法保险中介业务是指保险公司委托或者授权保险中介机构从事的保险业务活动。

在保险市场中,保险中介机构扮演着桥梁和纽带的角色,发挥着对保险市场的推动和引导作用。

为了规范保险中介业务的管理,保险企业应建立完善的保险中介业务管理方案。

一、保险中介机构的管理要求(一)经营资质管理保险企业应对保险中介机构的经营资质进行认真审查和核实,确保其具备从事保险中介业务所需的资格和能力。

(二)业务范围管理保险企业应根据保险中介机构的资质和能力,明确其从事保险中介业务的业务范围,避免违规行为和超越权限的操作。

(三)业务监管保险企业应加强对保险中介机构的业务监管,确保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不得从事违规操作或者违反职业道德的行为。

二、保险中介机构的经营行为规范(一)信息披露保险中介机构应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相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保险产品的介绍、费用清单、保险合同的内容等,以便消费者做出明智的决策。

(二)利益冲突管理保险中介机构应制定并执行有效的利益冲突管理制度,确保其在从事保险中介业务时不偏袒任何一方,以维护消费者利益。

(三)费用收取保险中介机构应依法合规收取相关服务费用,明确告知消费者费用的种类、标准和支付方式,不得收取未经明示的费用。

三、保险中介业务的监督管理(一)监督检查保险企业应定期对保险中介机构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同时,保险企业也应接受相关监管机构的监督和检查。

(二)投诉处理保险中介机构应设立健全的投诉处理机制,及时受理和处理消费者的投诉,并向相关监管机构报备投诉情况和处理结果。

(三)业务培训保险中介机构应加强对员工的业务培训,确保其具备从事保险中介业务所需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四、保险中介业务的风险防控(一)风险评估保险企业应根据保险中介机构的角色和业务特点,对其进行风险评估,建立相应的风险防控机制。

(二)数据保护保险中介机构应妥善保护客户信息和交易数据,防止数据泄露和滥用。

保险中介机构监管模式研究

保险中介机构监管模式研究

保险中介机构监管模式研究第一章:引言保险中介机构在保险市场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作为保险市场的重要参与者,其监管问题备受关注。

现如今,保险中介机构在保险市场中所承担的功能和职责越来越多,同时其行为也更加复杂多样,监管机制必须及时跟上发展的步伐。

本文将通过分析目前国内保险中介机构监管模式的缺陷,探讨保险中介机构监管现状,结合国内外现有的保险中介机构监管经验,提出科学合理的保险中介机构监管模式,为我国保险中介机构的健康发展提供指导。

第二章:保险中介机构监管的现状(一)监管主体目前,我国保险中介机构的监管主要由中国保监会和地方保险监管机构承担。

同时,公司法院、公安机构、工商局等部门也可以对涉嫌违法犯罪的保险中介机构进行处罚和追诉。

(二)监管措施我国对保险中介机构的监管主要通过许可证管理、专项检查、监管函询、行政处罚等方式进行。

其中,许可证管理和专项检查是保险中介机构监管的常规手段。

(三)监管对象我国的保险中介机构监管对象包括了保险经纪、保险代理、保险公估等多个类型的保险中介机构。

不同类型的保险中介机构根据其类型和经营范围的不同,受到不同的监管。

(四)监管效果尽管我国对保险中介机构进行了严格的监管,但是保险市场上仍然存在一些问题。

一些保险中介机构存在违法违规经营的问题,损害了消费者的利益。

当前的保险中介机构监管机制还存在着一些问题。

第三章:保险中介机构监管的问题与挑战(一)监管制度不健全当前的保险中介机构监管体系还有很大的改进空间。

比如,对于一些重要事项仍然没有十分明确的规定。

监管手段、监管措施等方面还需要完善。

(二)监管效果不明显尽管保险中介机构在市场上的地位不断提升,但监管效果仍然不尽如人意。

一些保险中介机构仍然存在不规范经营、欺诈消费者等不良行为,对于这些问题的解决仍然有待进一步改进。

(三)地域监管存在难度保险中介机构的经营地点广泛分布,代表着不同的地域和人群,监管机构要对这些机构进行有效监管仍面临着很大的挑战。

《保险中介的监管》PPT课件

《保险中介的监管》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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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自我约束原则
自我约束原则,即在外部强制监管的同时,要加强保险中介机构 自身的内部自我约束,建立、健全内部管理机制和内控机制,充 分发挥行业自律组织的有效作用,做到内部监督和行业监督相结 合、内部制约和外部制约相结合、内部自我约束和外部政府监管 相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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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综合性管理原则
(二)非现场检查 1.《保险代理机构管理规定》中对非现场检查的相应规定 2.《保险经纪机构管理规定》中对非现场检查的相应规定 3.《保险公估机构管理规定》中对非现场检查的相应规定 (三)事前检查筛选法 (四)事后检查处理法 (五)委托监管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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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保险中介机构资信评级制度
(一)保险中介资信评级制度与保险中介监管 1.有利于保险中介监管目标的实现 2.是保险中介监管可利用的参考内容和依据 3.强化了保险中介监管 4.符合市场化和国际化的监管要求
保险监管部门对保险中介机构的监督是综合性的,不但通过行 政手段,还通过法律和经济等监管手段进行监管,对违法违规 的被监管者根据其违法违规性质的不同,分别规定了所须承担 的法律责任,即行政责任、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这种综合性 的监管方式保证了监管的严肃性、适法性和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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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保险中介监管的形式和方法
保险中介人的出现有利于形成保险供给者和保险消费者之间的平 等独立关系,如果不对保险中介人的行为实施有效的监管,保险 中介人就有可能出于自身的利益或执业中的过错而损害保险当事 人的利益,保险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就不能得到有效的保障,所以, 为了保证保险中介服务的规范经营,维护保险当事人的利益,发 挥保险中介在保险市场中的独特作用,保险监管部门必须对保险 中介人的经营行为实施有效监管。

保险中介监管制度

保险中介监管制度

保险中介监管制度是指对保险中介机构(如保险代理人、保险经纪人和保险公估人)进行监督管理的制度。

保险中介监管制度的主要目的是确保保险市场的健康发展,保护保险消费者的权益,提高保险行业的服务质量和诚信度。

在我国,保险中介监管制度主要由以下几个方面组成:
1. 许可制度:保险中介机构在开展业务前需要获得监管部门的许可。

监管部门会对申请机构的资质、人员结构、内部管理制度等进行审查,确保其具备从事保险中介业务的条件。

2. 人员资格管理:保险中介从业人员需要通过监管部门组织的培训和考试,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才能从事保险中介业务。

监管部门会对从业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查和管理,确保其具备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3. 信息披露制度:保险中介机构需要向监管部门报告其经营状况、财务状况、业务发展等信息,并向社会公众披露部分信息,如服务项目、收费标准等,以提高透明度,便于消费者了解和选择。

4. 监管部门的监管措施:监管部门会对保险中介机构进行定期和不定期检查,对其业务开展、财务状况、人员管理等方面进行监督。

同时,监管部门还会对保险中介市场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维护市场秩序。

5. 行业自律:保险中介行业也有自己的自律组织,如保险代理人协会、保险经纪人协会和保险公估人协会等。

这些自律组织负责制定行业规范、组织培训、开展交流活动,提高保险中介行业的整体素质和服务水平。

保险中介机构监管要求

保险中介机构监管要求

保险中介机构监管要求保险中介监管规定∶1、秉持“机构持牌、人员执证”的原则。

告别过去几年互联网金融的野蛮扩张,监管部门的态度已经明确,金融事业事关重大,入口关必须牢牢把握,非持证机构、非持证人员不得经营保险业务;2、秉持“透明监督、非法严打”的原则,“严监管”依旧,整治乱像活动全面推进;3、通过完善制度建设,赋予保险公司更多掌控权,同时压实其对各类中介渠道的管控责任,推进监管工作的抓大放小,从源头上强化风险管控。

相关法规∶《关于加强保险公司中介渠道业务管理的通知》第一条保险公司要建立权责明晰的中介渠道业务管理制度体系∶(一)保险公司通过个人保险代理人、保险专业代理机构、保险经纪机构、保险兼业代理机构、保险公估机构和互联网等保险中介渠道开展保险业务,应当加强中介渠道业务管理;(二)保险公司应当在总部设置中介渠道业务条线管理部门和专岗,总部管理层应当设有中介渠道业务管理责任人,并向银保监会报备;(三)保险公司应当具备合法、有效、稳健的中介渠道管理制度,至少包括业务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信息系统管控制度,确保经营行为依法合规、业务财务数据真实透明;(四)保险公司应当具备信息化管理手段,业务管理信息系统、财务管理信息系统能够真实、准确、完整要盖中介渠道业务全流程;(五)保险公司应当建立中介渠道业务合规审计制度,健全对业务部门、各级分支机构的合规审计,形成完善的中介业务违法违规行为责任追究机制。

第二条保险公司要加强对合作中介渠道主体的管理∶(一)保险公司应当与合作中介渠道主体在委托合同中约定相关责任,落实对中介渠道业务合规性的管控责任,及时要求中介渠道业务主体纠正违法违规行为;(二)保险公司应当建立中介渠道业务主体管理档案。

准确记载合作主体的机构业务资质、人员执业资质、股东风险测评、培训、业务情况以及合规性评价等;(三)保险公司应当加强中介渠道保单真实性管理,加强客户信息收集、记录、管理和使用的内部管控。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保险中介服务集团公司监管办法(试行)》的通知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保险中介服务集团公司监管办法(试行)》的通知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保险中介服务集团公司监管办法(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已撤销)•【公布日期】2011.09.22•【文号】保监发[2011]54号•【施行日期】2011.09.22•【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保险正文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保险中介服务集团公司监管办法(试行)》的通知(保监发〔2011〕54号)各保监局,各保险专业中介机构:为加强对保险中介服务集团公司的监管,防范保险中介集团经营风险,促进保险中介市场健康发展,我会制定了《保险中介服务集团公司监管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二〇一一年九月二十二日保险中介服务集团公司监管办法(试行)第一条为加强对保险中介服务集团公司的监督管理,促进保险中介市场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以下简称《保险法》)及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保险中介服务集团公司,是指经中国保监会批准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对保险中介服务集团内其他成员企业实施控制、共同控制和重大影响的保险专业中介机构。

本办法所称保险中介服务集团是指保险中介服务集团公司及受其控制、共同控制和重大影响的企业组成的企业法人集合,该企业集合中除保险中介服务集团公司外,有两家或多家子公司为保险专业中介机构且保险中介业务为该企业集合的主要业务。

本办法所称保险专业中介机构是指保险代理公司、保险经纪公司、保险公估公司。

第三条保险中介服务集团公司名称中应含有“集团”或者“控股”字样。

如:“保险代理集团(控股)公司”、“保险销售集团(控股)公司”、“保险经纪集团(控股)公司”、“保险公估集团(控股)公司”等。

未经批准,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使用前款所列名称。

第四条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保监会)依法对保险中介服务集团公司实行监督管理。

保险中介监管系统

保险中介监管系统

保险中介监管系统保险中介监管系统是一种用于监管保险中介行业的系统。

保险中介是指在保险活动中向消费者提供咨询、销售和服务的机构或个人。

保险中介监管系统的目的是确保保险中介机构和个人按照法律规定和伦理要求开展业务,并保护消费者的权益。

保险中介监管系统应具备以下功能和特点:1. 注册管理:系统应能够对保险中介机构和个人进行注册管理,包括申请、审批、备案等环节。

注册管理是保证保险中介从业者的资质和信誉的重要手段,使得消费者能够选择到合格的保险中介服务。

2. 信息披露:系统应要求保险中介机构和个人在注册时提供真实和准确的信息,包括业务范围、从业经历、专业资质等。

同时,系统也应能够向公众披露保险中介从业者的相关信息,以提高透明度和可信度。

3. 业务监管:系统应能够监测和记录保险中介机构和个人的业务活动,包括销售行为、服务质量等。

监管机构可以通过系统对保险中介的业务实施监督和检查,以确保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

4. 投诉处理:系统应提供投诉处理机制,使消费者能够便捷地向监管机构反映问题或投诉保险中介机构和个人。

监管机构可以通过系统对投诉进行调查和处理,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5. 处罚措施:系统应设立相应的处罚措施,对于违反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的保险中介机构和个人进行处罚。

这些处罚可以包括罚款、吊销从业资格等,以保证监管的有效性和严肃性。

6. 数据分析:系统应能够对保险中介行业的数据进行分析和统计,提供决策支持和风险警示。

通过对数据的分析,监管机构可以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防范风险的发生。

总之,保险中介监管系统对于保护消费者权益、规范保险中介行业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通过建立健全的监管机制和有效的监管系统,可以提高保险中介从业者的行为规范性,促进行业的健康发展。

《保险中介机构监管》课件

《保险中介机构监管》课件
保险中介机构监管
保险中介机构是指在保险市场上,为保险购买人和保险公司之间提供咨询、 介绍、协助合同形成、提供客户服务等职能的机构。
保险中介机构的定义
1 中介属性
2 业务范围
不属于保险公司和保险 购买人之一,独立于保 险主体,拥有卓越的中 介地位,能协助保险公 司和保险客户达成合意, 使交易市场更有活力。
防止虚假宣传
维护广大消费者的权益,杜绝 保险中介机构进行虚假宣传和 误导性销售的丑闻。
客户保护
保护消费者隐私,防范保险代 理人、经纪人恶意推销保险产 品,促进保险交易过程中的公 平和透明。
保险中介机构的监管目标
1
规范业务行为
规范保险中介机构的开展方式和行为,促进市场健康发展。
2
保护消费者隐私
保障保险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的合法性,尊重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
数据分析
案件调查
运用现代科技手段,对保险中 介机构的业务活动数据进行分 析,及时发现和排查潜在风险。
对于保险中介机构行为不当或 违法的行为,监管部门会启动 案件调查程序,予以查处。
监管中的挑战和问题
信息不对称
目前保险中介机构在信息沟通、知情权上存在 难以避免的不对称现象,监管机构需要加强信 息公示和共享。
变革应对
随着市场需求和科技快速发展,保险中介机构 需要不断调整、变革,监管机构需时刻紧跟, 确保监管不断完善。
3
维护市场规则
维护保险市场的公平、透明和健康,维护市场秩序。
保险中介机构的监管主体
中国保监会
作为最高保险监管机构,负责监管全国范围 内的保险行业,制定政策和规定。
行业协会
行业自律组织,负责制定行业自律规范,促 进行业良性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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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保监会在2009年全面对保险公司、保 险专业中介机构实施分类监管。并出台了 《保险专业中介机构分类监管暂行办法》 分类监管是根据风险程度的高低对保险机 构进行分类,有针对性地采取监管措施 分类监管的指标体系:合规性指标 稳健性指标
1.2保险中介从业人员:允许以个人形式存在
国外 个人保险公估人(日本) 个人理赔公估人(韩国) 个人保险经纪人(英美)
我国
个人保险代理人 不存在个人保险经纪人和公估人的形式
1.3保险公司:即保险人,保险中介监管部门对保险
公司的监管仅限于其与保险中介活动有关的业务, 如对代理人授权、营销员培训、向经纪人支付佣金 等
1.1保险中介机构 1.1保险中介机构
保险中介机构 (我国 ) 保险代理机构 保险经纪机构 保险公估机构
而其他国家和地区,保险公估机构并没有列保险监 管的范围,如英国、澳大利亚、加拿大、及我国 的香港地区 一方面因为公估人的公估工作并不完全局限于保险 领域 另一方面因为公估人的行为不对保险合同关系产生 影响受普通法约束
六、保险中介监管的方法
2.非现场检查 是指保险中介监管部门通过审查保险中介机构按要 求提供的材料,对保险中介机构的经营情况进行 检查并作出合规性评价,从而评判是否符合监管 要求并以此对违反监管规定的行为和事实进行相 应的处罚。
六、保险中介监管的方法
3.委托监管 委托监管包括三种方式:1)委托保险中介机构内 部审计稽核部门进行检查监督; 2)委托专业会计师或审计师事务所对保险中介机构 进行检查监督; 3)委托专业资信评级机构对保险中介机构进行检查 监督。
七、保险中介监管的国际比较和启示
管理机构 管理法规和行为 资格要求及培 准则 训 销售行为
美国
NAIC以及各 以及各 要求严, 要求严,尤其是 通过特定资格 全心全意向客 州的监管机构, 寿险业, 州的监管机构, 寿险业,制定了 考试及每两年 户提供咨询和 加上行业自律 很多职业道德守 办理一次执照 服务为第一责 展期手续 则 任,及为客户 保密 集中于财政部, 保险业法,日本 通过特定资格 对红利不得做 集中于财政部, 保险业法, 考试, 比如大藏省保 商业法以及劳动 考试,经纪人 虚假或错误解 险部 标准法, 标准法,三者共 有一定资本和 释,向客户提 银行存款保证 供最佳建议等 同约束 规定很细致, 倾向于行业自 规定很细致,包 通过特定资格 对销售过程的 律而非政府管 括证监会原则及 考试或取的相 每个阶段都做 理 了专门的规定 个人投资管理协 应证书 会业务守则 从最初见面到 售后服务
保险中介监管的对象 保险中介监管的内容 国外对保险中介的监管 保险中介机构的分类监管 案例分析及其启示
1.保险中介监管的对象 1.保险中介监管的对象
保险中介监管的对象是指保险中介监管 机构监管行为指向的主体。它包括保险 中介机构、保险中介分支机构、保险中 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和保险人。 保险中介机构和保险中介从业人员作为 保险中介监管的对象,其保险中介的经 营行为也已纳入保险中介监管对象的范 围。
四、保险中介监管的原则
3.优化保险中介市场运行机制的原则 是指在进行保险中介监管时,既要充分发挥市场机 制的调节机制,又要防止保险中介人之间的盲目 竞争和不正当竞争导致市场秩序混乱。 4.强化保险中介自我约束的原则 保险中介监管有助于加强和提高保险中介的内部管 理能力,做到将内部自我约束和外部监管相结合。
缺陷
对社会经济环境要 求较高
监管严格, 只注重形式上的 监管严格,限制 要求, 保险中介自由、 要求,难以起到 保险中介自由、 严格有效地监管 快速发展
六、保险中介监管的方法
1.现场检查 是指保险中介监管部门派出监督管理小组到各 保险中介机构进行实地调查,对其业务经营、 财务状况等进行检查。 包括:1)临时检查—常规检查,要对被检查 机构作出综合评价; 2)定期检查—不定时检查,针对某些 专项内容进行检查。
日本
英国
对我国保险中介监管的启示
与保险业发达的地区相比我国的保险中介人制 度还需进一步完善,关键在于加强对中介人 监管的力度,规范其经营活动。在监管过程 中应注重一下几方面: 1.实行资格保证制度和担保制度 2.明确佣金限额和比例 3.建立客户保障制度 4.加强同业自律,完善中介法规 5.加强资金管理,建立财务报告制度
三、保险中介监管的目标
1.保护保险中介的消费者尤其是投保人 (被保险人)的合法权益—核心 通过对保险中介的监管可以强化保险中介 信息专递职能,可以防止保险中介利用信 息优势恶意侵害消费者的利益。 具体手段:强制性的信息披露等。
三、保险中介监管的目标
2.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和秩序 只有在保险公司与保险中介之间、保险中 介各主体之间营造一个平等竞争的平台, 维护保险中介的合法权益才能发挥市场对 资源的基础性配置作用。 具体手段:不断完善监管规章制度。
2.保险中介监管的内容 2.保险中介监管的内容
2.1保险中介机构的市场准入与退出监管 (1)保险中介机构的市场准入监管 (2)保险中介机构的市场退出监管 2.2保险中介从业人员资格监管 (1) (1)保险中介普通从业人员监管 (2)保险中介机构高级管理人员资格监管 (2) 2.3保险中介机构业务经营的监管 (1)业务范围监管 (2)执业规范监管 (3)保证金或职业责任保险监管 (4)财务状况监管
四、保险中介监管的原则
5.促进保险市场健康发展的原则 对保险中介监实施监管时,要切实考虑保险 市场的整体状况,制定具体可行的监管政 策,以提高保险中介的服务质量,最终达 到促进保险市场健康发展的目标。
五、保险中介监管的形式
监管形式
公示监管形式
准则监管形式
监管内 容 宽松程 度 优势
可看出我国对保险经纪公司市场准入条件监管比较严格, 可看出我国对保险经纪公司市场准入条件监管比较严格, 此外,保险经纪公司按其注册资本15%缴存保证金 此外,保险经纪公司按其注册资本 缴存保证金
(2)我国对保险代理人、经纪人、公估人的资 格要求比较
类型 保险代理人 保险经纪人 保险公估人 年龄要求 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 为能力 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 为能力满18周岁 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 为能力满18周岁 学历及经验 具有初中以上 文化程度 具有高中以上 学历 大学本科以上 学历
国外对保险中介的监管
国外对保险代理人的监管 国外对保险经纪人的监管 国外对保险公估人的监管
国外对保险代理人的监管
(1)保险代理人任职资格的确定 (2)注册与许可证制度 (3)培训制度 (4)反不正当竞争行为制度 (5)行业自律
法规管理
合格者 批准开业 开展培训
行业自律
国外对保险经纪人的监管
英国对保险经纪人的监管机构:保险经纪人 注册委员会(IRBC) 法规监管:保险经纪人《行为法》,英国保 险人协会的《实务法》、《金融服务法》 自律组织:保险经纪人自律 的行业组织,协调同业的 经营行为,负责与监管机关 的沟通。
四、保险中介监管的原则
1.依法监管原则 是指保险中介监管机构在履行其监管职责时 必须依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的规 定,其其监管行为不得与之相抵触,保持 监管的权威性、严肃性、强制性和一致性。
四、保险中介监管的原则
2.维护保险中介当事人利益的原则 是指保险中介监管不仅要维护投保人和被 保险人的利益,还要维护保险人和保险中 介人的利益。 包括:1)维护投保人和被保险人的利益 2)维护保险人的利益 3)维护保险中介人的利益
三、保险中介监管的目标
3.促进整个保险体系的完善 促进整个保险体系的完善是维护消费者合 法权益、维护公共平竞争的市场秩序的客 观要求和自然延伸。 对监管目标的总结:保险中介监管的各个 目标是相辅相成的,是一个统一的有机整 体。其中,维护消费者权益是核心,促进 整个保险体系完善是前两个目标的客观要 求和自然延伸。
准则监管
实体监管
市场准入监管 业务经营的监管 退市监管
规定最低资本金及 最低注册资本额 保证金、公告财务报 资产负债表审查 保证金、 表、公开披露信息等 法定公布事项内 容、制裁方式等 比较宽松的监管形 式
比较适中的监管 较为严格的监管 形式 形式
结合了大众与政府, 结合了大众与政府, 比公示监管有更 有较明确的标准 和规定, 利于保险中介自由发 大的可操作性 和规定,操作具 体实际, 展,短期内迅速壮大 体实际,易掌控
三种监管方法的优缺点比较 优点 现场检查 缺点
需要投入大量人力 和中介人充分沟通, 和中介人充分沟通, 能做好专项调查,上报 能做好专项调查, 可靠信息 节省大量人力, 节省大量人力,检查 速度快、 速度快、效率高 收集的报告资料和 数据准确性较差
非现场检查
委托检查
能利用多种有效的监 委托机构独立性和 管资源形成多元化的监 权威性远不如保险 管机制 中介监管部门
国外对保险公估人的监管
国外保险公估人的业务行为主要受三个方 面的约束。 一是普通法 二是同业协会等保险行业组织。公估人所 属的专业组织在很大程度上对业内行为进行 严密监管. 三是市场力量的监督。只有那些态度忠诚、 素质优异的保险公估人,才能获得保险人 再保险人的委聘.
3.1保险中介机构的分类监管 3.1保险中介机构的分类监管
(2)保险中介机构的市场退出监管
保险中介机构的退出监管一般是规定退出的条 件和方式,包括强制退出和自动退出 退出方式:解散、撤销、破产
(3)保险中介普通从业人员监管
普通从业人员包括保险营销人员及各类中介机 构的从业人员,对年龄、学历专业、从业经验 及资格证书等方面做出要求
(3)保险中介高级管理人资格监管
考察从业经验和经营能力 我国要求有相应资格证书、任职必须由保监会 审查
(1)保险中介机构的市场准入监管
部分国家保险经纪公司市场准入条件比较
国家 英国 美国 日本 中国 资本金 最低1000 英镑 最低1000 美元 最低4000 万日元 最低1000 万 组织形式 个人制 个人制 个人制 股份制 股东条件 许可证 信誉良好、资金充足等 有效期不 (无明确规定) 超3年 信誉良好、资金充足等 信誉良好、资金充足等 股东信誉良好3年无重 大违法记录、高管投资 需经股东大会同意 3~6月短期 执照最长3 最长3年、 换发制度 工商登记、 领取营业执 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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