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包经营合同的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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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包经营合同概念定义及特征6篇

承包经营合同概念定义及特征6篇

承包经营合同概念定义及特征6篇篇1承包经营合同是指发包方(通常为企事业单位或组织)与承包方(个人或团队)在平等、自愿基础上,为实现特定项目的经营目标,约定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的一种合同形式。

此合同明确了承包者在一定时期内对特定资产或业务进行经营管理的权利与责任,并规定了相应的风险承担机制和收益分配方式。

承包经营合同广泛应用于企业经营管理、工程项目管理等领域。

1. 主体特定性:发包方通常为拥有资产或业务的企业、事业单位等,承包方则是具备相应资质和能力的个人或团队。

2. 标的明确性:合同涉及的标的(即被承包的项目或资产)具体明确,包括但不限于业务范围、技术质量要求等。

3. 权责利统一:合同明确规定了承包方的经营权、管理权和相应的责任,确保权责利相统一。

4. 期限限制:承包经营合同通常约定了具体的承包期限,包括开始与结束时间。

5. 风险承担机制:根据合同约定,承包方需承担一定的经营风险,并享受因有效经营可能产生的收益。

6. 收益分配清晰:合同中需明确收益分配方式,包括利润分享、风险分担等机制。

7. 监督管理要求:发包方通常会对承包方的经营活动进行一定程度的监督和管理,以确保合同目标的实现。

8. 终止条款明确:合同应包含明确的终止条件及终止后的处理办法,如合同期满自然终止、提前解约条件等。

9. 法律效力:承包经营合同需符合法律法规要求,具备法律效力,保护双方合法权益。

三、承包经营合同的主要内容1. 合同双方的基本信息,包括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等。

2. 承包项目或资产的具体描述,包括范围、技术质量要求等。

3. 承包期限及起止时间。

4. 承包方的经营权和管理权范围。

5.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包括承包方的经营管理和发包方的监督权利等。

6. 风险承担机制及收益分配方式。

7. 监督管理措施及实施细节。

8. 合同终止的条件及处理办法。

9. 违约责任及纠纷解决方式。

10. 其他需要约定的内容,如保密协议、知识产权归属等。

精选协议-股东将公司发包给其他股东的承包经营合同的效力认定6篇

精选协议-股东将公司发包给其他股东的承包经营合同的效力认定6篇

精选协议-股东将公司发包给其他股东的承包经营合同的效力认定6篇篇1股东承包经营合同效力认定协议本协议由以下双方于XXXX年XX月XX日签订:甲方:XXX,股东,身份证号码:XXXXXX乙方:XXX,股东,身份证号码:XXXXXX鉴于甲方将其在公司的股权发包给乙方,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发包事项及期限甲方将其在公司的股权发包给乙方,发包期限为XX年,自XXXX 年XX月XX日起至XXXX年XX月XX日止。

第二条:发包价款及支付方式1. 甲方将其在公司的股权以人民币XX元的价格发包给乙方。

2. 乙方应于合同签订之日起XX日内将发包价款支付给甲方。

第三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1. 甲方应确保所发包的股权是其合法所有的,并保证其权属清晰、无争议。

2. 甲方应协助乙方完成股权的过户手续,确保乙方能够顺利取得股权。

3. 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和金额支付发包价款,并确保资金来源合法。

4. 乙方应承担取得股权后的一切法律责任和义务,包括但不限于公司的经营、管理、债务等。

5. 乙方应保证在承包期间内,不得将股权再次发包或转让给第三方。

6. 乙方应保证在承包期间内,遵守公司的章程和法律法规,不得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第四条:合同的变更和解除1. 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2. 若乙方在承包期间内违反合同约定,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3. 若甲方在合同签订后发现所发包的股权存在权属纠纷或违法情况,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退还已支付的发包价款。

第五条:违约责任1. 若乙方未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和金额支付发包价款,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支付滞纳金、赔偿损失等。

2. 若乙方在承包期间内违反合同约定,从事违法犯罪活动或将股权再次发包或转让给第三方,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等。

土地承包合同期限的规定

土地承包合同期限的规定

土地承包合同期限的规定土地承包合同是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与农民个人之间,依法就农村集体土地的承包经营权达成的一种具有法律效力的协议。

土地承包合同的期限是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一项重要内容,对于保障农民的土地权益、稳定农村土地经营关系具有重要意义。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土地承包合同的期限有以下几点要求:一、土地承包合同的期限规定1.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四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条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承包经营,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

土地承包经营期限为三十年。

2.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

对于草地的承包期,法律规定为三十年至五十年。

3.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

林地的承包期法律规定为三十年至七十年。

特殊林木的林地承包期,经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延长。

二、土地承包合同期限的延长1.在第一轮土地承包即将到期之前,中央明确宣布,土地承包期再延长30年不变。

这意味着,从第一轮土地承包开始计算,承包期限将共计为六十年。

2.营造林地和“四荒”地治理等开发性生产的承包期可以更长。

对于这类特殊土地的承包期,经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承包期限可以超过七十年。

三、土地承包合同期限的生效和续约1.土地承包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双方当事人应当自合同生效之日起履行合同义务,享受合同权利。

2.承包期限届满,可以由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依照农村土地承包的法律规定继续承包。

这意味着,在承包期限届满后,农民可以依法申请续约,继续经营承包的土地。

四、土地承包合同期限的法律效力1.承包合同约定的承包期限超过最长期限的,超出部分无效。

根据法律规定,不同类型土地的承包期限有明确的规定,超过最长期限的部分无效。

2.土地承包期再延长30年的规定,是在第一轮土地承包的基础上进行的。

已经做了延长土地承包期工作的地方,承包期限不足30年的,要延长到30年。

矿山开采经营权承包(合同)的效力

矿山开采经营权承包(合同)的效力

矿山开采经营权承包合同的效力引言矿山开采经营权承包合同是指矿山所有权人与矿山开采经营者之间达成的一种合作协议,允许矿山开采经营者在一定期限内以一定条件开发和经营矿山资源。

该合同具有法律效力,旨在维护合同各方的合法权益、优化资源配置、促进矿产资源的可持续开发。

矿山开采经营权承包合同的约定内容和效力矿山开采经营权承包合同是一种具有约束力的合同,需要明确规定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几个方面:1. 合同当事人矿山开采经营权承包合同的当事人包括矿山所有权人和矿山开采经营者。

矿山所有权人是指合法持有该矿山所有权的单位或个人,矿山开采经营者是指经财政部门核准符合条件的单位或个人。

2. 承包期限和区域范围合同应明确规定的内容还包括承包期限和区域范围。

承包期限是指矿山开采经营者获得该矿山开采经营权的时间段,合同中应该明确规定开始时间和结束时间。

区域范围是指矿山所在地域的范围,包括具体地理位置和开采范围。

3. 矿山资源的开采方式和限制在合同中,还需要明确规定矿山资源的开采方式和限制。

开采方式是指矿山开采经营者在承包期限内可以利用的开采技术和设备。

限制是指禁止或限制开采某些矿种或矿石,以保护矿产资源的合理开发和利用。

4. 承包方的权益和责任矿山开采经营权承包合同中,还需要明确规定承包方的权益和责任。

承包方的权益主要包括生产与经营收益、获取矿山产品所有权、调整合同约定等权益。

承包方的责任主要包括按时交付承包费、遵守国家、地方有关法律法规、环境保护规定等责任。

矿山开采经营权承包合同的效力保障矿山开采经营权承包合同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力,并受到国家法律法规的保护和监督。

具体保障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几个方面:1. 合同法律地位根据《合同法》,经双方当事人达成的合同是法律上的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

因此,矿山开采经营权承包合同在法律上具有法律效力,受到合同法的保护。

2. 国家法律法规的保护和监督中国政府对矿山开采经营权承包合同的签订、履行和终止等方面有着明确的法律法规规定。

林地承包合同法律依据

林地承包合同法律依据

林地承包合同法律依据随着农业现代化的推进和农村土地改革的深入,林地承包制度成为我国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

林地承包合同作为农民与国家土地之间的约定和约束,具有法律效力,并受到国家法律的保护。

本文旨在探讨林地承包合同的法律依据,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分析和解读。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是我国土地管理的基本法律,也是林地承包合同的主要法律依据。

根据该法第十八条,国家对林地实行承包经营,承包期限一般为三十年。

农民依法可以将其通过土地承包合同进行承包经营。

该法明确了承包期限和农民的权利义务,为林地承包合同提供了明确的法律基础。

二、《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承包法》是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补充和细化,也是林地承包合同的重要依据。

根据该法第二十五条,农村经营者承包林地经营的,应当通过土地承包合同明确经营的土地面积、承包期限、土地使用权、承包经营方式等内容,并进行登记备案。

该法对承包合同的要素和登记备案提出了具体要求,为林地承包合同的签订和实施提供了明确的指导。

三、《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有关问题的规定》《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有关问题的规定》是国务院颁布的行政法规,对林地承包合同的具体实施提供了一些辅助性规定。

根据该规定,农民在承包期满后,如需继续承包,则可以与土地承包经营权有关的其他人订立新的土地承包合同。

该规定明确了续承合同的法律依据和流程,为农民的继续承包提供了保障。

四、地方性法律和规章除了以上的国家法律法规,各地方也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了一些地方性法律和规章来进一步完善林地承包合同制度。

如《广东省农村土地承包法》、《江苏省农村土地承包法》等,这些地方性法律和规章在补充细化国家法律的同时,也加强了对承包合同的监督和管理。

综上所述,林地承包合同的法律依据主要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有关问题的规定》以及地方性法律和规章。

酒店承包经营合同法律效力

酒店承包经营合同法律效力

酒店承包经营合同法律效力引言酒店行业是服务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中酒店承包经营合同是承包方与酒店业主之间的合同关系。

本文旨在对酒店承包经营合同的法律效力进行探讨,以揭示其重要性和影响。

法律效力的定义法律效力是指合同在法律上产生的约束力和保护力。

合同双方根据合法、公平、自愿的原则达成的合同一旦成立,即具有法律效力,双方都应按照其中的约定进行履行。

酒店承包经营合同酒店承包经营合同是酒店业主与承包方之间以承包形式进行的一种合同关系。

根据该合同,酒店业主将酒店的经营权和管理权委托给承包方,承包方负责酒店的日常运营和管理,并按照约定向业主支付一定的承包费。

酒店承包经营合同的法律效力酒店承包经营合同是一种法律文件,具有法律效力。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合同是法律上受到保护的自由财产处分行为,合法签订的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合同双方均应按照其中的约定进行履行。

在中国,酒店承包经营合同的法律效力受到《合同法》和其他相关法律的保护。

根据《合同法》第八条的规定,各方当事人依法订立合同,合同成立后,双方有权主张合同权利,履行合同义务,合同一经成立即对当事人产生法律约束力。

酒店承包经营合同作为一种特殊的合同形式,其法律效力可以保障双方当事人的权益。

例如,在合同约定的有效期内,承包方有权合法经营和管理酒店,享受合同约定的承包费用;而业主也有权要求承包方按照约定确保酒店的正常运营和管理。

同时,如果合同中存在争议,双方可以根据合同中的争议解决方式进行协商或通过法律手段解决。

合同作为一种法律文件,具备证明力,可以作为法院判断争议的依据。

总结酒店承包经营合同作为一种法律文件,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应按照合同的约定进行履行。

合同的法律效力保障了双方当事人的权益,确保了酒店的正常经营和管理。

双方在签订合同时,应明确合同的各项要素,以确保合同的有效性和可执行性。

同时,如果出现争议,应通过合同中约定的争议解决方式进行协商或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酒店承包经营合同的法律效力不仅有利于合同双方,也有助于维护酒店行业的正常秩序和发展。

承包合同的法律效力与冲突

承包合同的法律效力与冲突

承包合同的法律效力与争议解析引言承包合同作为一种重要的法律文书,是建设工程、生产经营等领域中广泛应用的合同形式。

其法律效力与可能出现的合同冲突,是企业和个人在实际操作中必须重视的问题。

一、承包合同的法律效力承包合同的法律效力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 合同的成立与生效根据《合同法》的规定,承包合同自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并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但在某些情况下,法律规定还需遵循特定程序,例如涉及土地或不动产的承包合同。

2. 合同的约束力承包合同一经成立,即对双方当事人具有强制约束力。

任何一方都不得单方面撤销或变更合同的条款,除非符合法律规定或事先约定的解除条件。

3. 合法性要求承包合同的内容必须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包括合同目的的合法性、合同主体的资格等,才能确保其法律效力。

二、承包合同的常见冲突在承包合同中,经常会出现一些冲突和争议,主要包括:1. 合同条款的理解与适用不同当事人对合同条款的理解可能存在差异,导致执行时产生争议。

尤其是在工程量、价款及工期等核心条款上,常常易引发矛盾。

2. 合同履行中的违约行为一方未按照约定履行合同义务,可能引发另一方对违约责任的追究。

这类违约行为不仅涉及损失赔偿,还可能影响双方的长期合作关系。

3. 法律适用问题在一些跨地区或跨国承包合同中,法律适用问题可能导致合同的法律效力受到质疑。

各地区法律制度不同,可能使得某些条款无效或不可执行。

三、解决承包合同冲突的途径为避免和解决合同冲突,建议采取以下措施:1. 明确合同条款在合同签订前,双方应充分交流,明确合同的具体条款与执行细节,避免模糊表述导致争议。

2. 设定争议解决机制在合同中约定争议解决的方式,例如仲裁、诉讼等,以便在发生争议时能够迅速处理。

3. 法律咨询在承包合同的起草与签署过程中,建议寻求专业法律人士的帮助,以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结论承包合同的法律效力和冲突问题是合同法中的重要内容。

通过加强合同条款的明确性、设定合理的争议解决机制以及寻求法律咨询,可以有效规避和解决潜在的合同冲突,从而促进承包业务的顺利进行。

通用范文(正式版)分公司承包经营合同的效力

通用范文(正式版)分公司承包经营合同的效力

分公司承包经营合同的效力引言分公司承包经营合同是指主公司与分公司之间签订的一种合同,主要是为了将主公司的经营权委托给分公司来管理和运营。

分公司承包经营合同作为一种约定,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力。

法律规定根据中国法律相关规定,分公司承包经营合同具备法律效力。

分公司是主公司的一部分,其经营活动受到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约束,并受到承包经营合同的限制和规范。

根据《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当事人之间订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这也适用于分公司承包经营合同。

分公司承包经营合同是由主公司和分公司之间自愿达成的,具备合同法上的基本要素,包括合同的成立、履行、效力等。

此外,在《公司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中,对分公司承包经营合同的效力也作了具体规定。

根据法律规定,分公司作为主公司的经营实体,必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分公司章程以及承包经营合同的约定。

合同条件和环境分公司承包经营合同是一种约定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合同。

在签订合同时,双方需明确合同的条件和环境。

常见的合同条件包括:合同期限、承包经营范围、经营目标、分公司的权益和义务等。

同时,合同环境也需要明确,包括法律法规的约束、经济环境变化、竞争状况等。

分公司承包经营合同以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为前提,同时也要求各方遵守合同约定的义务。

如果一方未履行合同义务,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相关争议和解决在分公司承包经营合同履行过程中,可能会出现一些纠纷和争议。

这些争议可能涉及合同期限、经营目标的实现、利益分配等方面。

为了解决这些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协商和谈判的方式解决分歧。

如果无法达成一致,可依据合同约定或者根据相关法律程序来解决纠纷。

当然,如果分公司承包经营合同涉及到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等重要方面,也可能涉及到国家法律法规的管辖。

在这种情况下,纠纷的解决将按照国家法律的规定进行,需要通过诉讼程序来解决。

结论分公司承包经营合同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力,对主公司和分公司双方具有约束力。

矿山开采经营权承包合同的效力

矿山开采经营权承包合同的效力

矿山开采经营权承包合同的效力1. 引言矿山开采经营权承包合同是指矿山所有权人将其拥有的矿山开采经营权移交给他人进行开采和经营的协议。

本文将探讨矿山开采经营权承包合同的效力问题。

2. 矿山开采经营权承包合同的法律依据2.1 《矿产资源法》根据《矿产资源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矿山的开采经营权可以依法转让、出租或者承包。

这就为矿山开采经营权承包合同提供了法律依据。

2.2 《合同法》根据《合同法》第十一条的规定,合同当事人有结合法定的、行政法规的或者双方当事人约定的效力。

因此,只要矿山开采经营权承包合同符合法律规定和双方当事人的约定,即可产生法律效力。

3. 矿山开采经营权承包合同的效力3.1 合同自愿性原则矿山开采经营权承包合同是基于自愿原则订立的,即双方当事人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达成合意。

在缔结合同时,合同即时生效,并对双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

3.2 合同订立的形式要求根据《合同法》第十五条的规定,订立合同可以采用口头形式、书面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对于矿山开采经营权承包合同而言,为了确保权益的安全性,一般要求采用书面形式。

只有符合法定的形式要求,合同才能具有法律效力。

3.3 合同内容的合法性矿山开采经营权承包合同的内容必须合法。

如果合同内容违反法律规定,违背公共利益,或者违反道德风俗,将导致合同无效。

因此,合同的内容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3.4 合同履行的义务双方当事人在矿山开采经营权承包合同中具有一定的权利和义务。

如果一方当事人违反了合同约定的义务,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或者履行困难,对方当事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或者请求违约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3.5 合同终止的情形矿山开采经营权承包合同的终止可以是合同到期、解除合同、变更合同或者合同依法终止等情形。

当合同终止时,双方当事人应按照合同约定处理相应的权益和责任。

4. 矿山开采经营权承包合同的纠纷解决如果在矿山开采经营权承包合同的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调解、仲裁或者诉讼等方式进行解决。

2023矿山开采经营权承包合同的效力

2023矿山开采经营权承包合同的效力

矿山开采经营权承包合同的效力1. 引言矿山开采经营权承包合同是指国家或地方政府将矿山开采经营权有偿出让给符合条件的个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同。

这种合同的签订和履行对于矿山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因此,矿山开采经营权承包合同的效力问题备受关注。

本文将探讨矿山开采经营权承包合同的效力,并对其相关问题进行分析。

2. 矿山开采经营权承包合同的法律地位矿山开采经营权承包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具体体现在几个方面:2.1 合同法的适用矿山开采经营权承包合同属于合同法的范畴。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当事人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订立合同,合同即具有法律效力。

矿山开采经营权承包合同是受到合同法保护的。

2.2 矿产资源法的规定矿产资源是国家所有的,矿山开采经营权承包合同的签订和履行受到矿产资源法的规定。

根据矿产资源法的规定,矿山开采经营权承包合同是矿权转让和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的重要形式之一,具有法律效力。

2.3 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矿山开采经营权承包合同的签订和履行涉及到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

承包方有权在约定的范围内开展矿山开采经营活动,并承担相应的开采经营责任;出让方有权获得约定的权益,并监督、检查合同的履行情况。

合同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是合同效力的关键所在。

3. 矿山开采经营权承包合同的效力认定矿山开采经营权承包合同的效力认定是通过几个方面进行判断的:3.1 合同的签订和履行矿山开采经营权承包合同的效力认定首先要看其是否经过双方当事人的签订,并按照约定履行合同。

只有符合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才能确保合同的效力。

3.2 合同的合法性矿山开采经营权承包合同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不得违反公序良俗。

如果合同存在违法违规的情况,其效力将受到限制或无效。

3.3 相关手续的合规性矿山开采经营权承包合同的签订可能需要符合一定的手续要求,比如经过相应的审批程序。

如果承包合同的签订和履行程序不合规范,可能导致其效力受到影响。

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的法律性质

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的法律性质

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的法律性质一、引言在中国的农村地区,土地承包合同是农民与国家或集体经济组织之间合作的基础。

土地承包合同是一种法律文件,具有法律性质,它规定了土地承包的权利和义务,维护了农民的合法权益,促进了农村经济的稳定发展。

本文将分析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的法律性质及其重要性。

二、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的法律依据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的法律依据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1.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该法律为土地承包合同制定了基本法律框架,明确了土地承包的基本原则和具体管理办法。

根据该法律,农村土地承包合同是国家对农民土地承包经营行为进行管理的主要方式之一。

2. 土地承包合同土地承包合同是农民与国家或集体经济组织之间就土地承包的具体事项进行约定的书面合同。

该合同由双方签署,具有合同的法律效力。

合同内容包括土地承包的面积、期限、承包方的权利和义务等。

三、农村土地承包合同具有以下法律性质:1. 合同法律关系农村土地承包合同是双方当事人基于平等自愿原则达成的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必须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各自的权利和义务。

一旦合同成立,双方就在法律上建立了一种特殊的法律关系。

2. 依法保护农民权益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的主体是农民,合同的目的是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

合同约定了农民的承包权、收益权和管理权,确保农民获得稳定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利,并在经营过程中受到法律的保护。

3. 风险防范农村土地承包合同具有严格的风险防范机制。

合同明确了农民的经营权利和义务,规定了双方在合同期限内应承担的风险。

一旦发生意外情况,合同可以作为法律依据进行争议解决和权益保护。

4. 公共利益服务农村土地承包合同不仅维护了农民的个人利益,也对于国家和农村经济的发展具有重要作用。

合同约定了土地承包的使用期限和承包方式,保障了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推动了农业生产的发展和农村经济的繁荣。

四、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的重要性农村土地承包合同作为规范农村经济行为的法律工具,具有重要的意义和作用:1. 维护农民利益农村土地承包合同为农民提供了稳定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保障了农民的劳动成果和合法权益。

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的法律性质

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的法律性质

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的法律性质农村土地承包合同作为乡村经济发展的基础,对于保障农民的土地承包权益、促进农业生产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就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的法律性质展开探讨。

一、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的基本概念农村土地承包合同是指土地承包方(农田集体经营组织或农户)与承包方(单个农户或农民专业合作社)之间订立的,对农村承包土地经营和管理的一种合同。

二、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的法律效力农村土地承包合同具有合同的法律效力,它是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的根本依据,具有以下几个方面的法律性质:1. 合同主体资格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的当事人必须具备相应的主体资格,土地承包方可以是农田集体经营组织或农户,而承包方可以是单个农户或农民专业合作社。

只有当事人具备相应主体资格,合同才具备法律效力。

2. 合同自愿原则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的签订是基于自愿原则的。

双方在合同签订过程中享有平等的地位,没有任何一方可以被迫签订合同。

只有在双方真实意愿的基础上,合同才能够成立并具有法律效力。

3. 合同内容合法性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的内容必须合法。

合同内容应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不能违反国家的法律法规,也不能损害他人的合法权益,合同内容的合法性是保证合同具备法律效力的基本要求。

4. 合同权利义务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确定了合同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土地承包方享有承包土地的使用权和收益权,承包方则有相应的经营和管理义务。

如果一方未能履行合同约定的权利和义务,另一方有权要求其按照合同的内容履行,确保合同的有效执行。

5. 合同期限和终止农村土地承包合同应明确合同的期限和终止条件。

在合同期限内,双方应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各自的权利和义务,合同终止后,土地应当返还给土地承包方或者再次进行承包。

合同期限和终止条件的明确,有助于保障土地承包关系的稳定和合同的法律效力。

三、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的保障和维权农村土地承包合同作为法律文件,合同当事人可以通过法律手段保障自身的权益。

1. 依法签订合同在签订农村土地承包合同时,双方应当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和相关规定办理,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承包经营合同年限要求规定

承包经营合同年限要求规定

承包经营合同年限要求规定承包经营合同年限要求规定一、合同双方的基本信息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下称为“承包商”)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统一社会信用代码: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下称为“业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统一社会信用代码: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二、各方身份、权利、义务、履行方式、期限、违约责任1. 业主的身份、权利、义务(1)业主为该经营项目的合法所有者,对经营项目享有所有权并有权处分,承诺不侵犯任何第三方权利。

(2)业主有权收取承包商根据合同约定支付的承包租金,并有权监督承包商按照本合同约定完善和发展经营项目。

(3)业主应按约定交付经营项目,并保证其处于正常状态,无任何法律障碍或第三方主张权利的情形。

(4)业主应确保经营项目所需的法律手续(包括但不限于行政许可、环保证书、消防安全证书等)已经办理完毕,并保持有效。

(5)业主须向承包商提供必要的合作和协助,支持承包商展开经营活动。

2. 承包商的身份、权利、义务(1)承包商应当遵守中国的相关法律法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开展经营活动。

(2)承包商有权合法经营承包的经营项目,有权收取因承包经营项目所得到的经济效益。

(3)承包商有权对经营项目进行改造和扩建,以提高项目的经营效益和市场竞争力。

(4)承包商应当按照本合同约定缴纳承包租金,如未按时缴纳,业主有权采取合法手段要求其支付滞纳金及违约金。

(5)承包商应当认真履行环保和安全生产的相关法律法规,对工作场所进行安全管理,避免发生安全事故,确保经营项目正常生产经营。

土地承包合同签证生效

土地承包合同签证生效

土地承包合同签证生效是指承包合同在双方签字或者盖章之后,即具有法律效力的过程。

在我国,土地承包合同签证生效的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一、双方签字生效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规定,土地承包合同自成立之日起生效。

承包方自承包合同生效时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

这意味着,只要双方在土地承包合同上签字,该合同即告成立,并具有法律效力。

即使在某些情况下,土地承包合同需要经过行政机关的登记,登记只是对承包经营权的确认和公示,不影响合同本身的生效。

二、盖章生效在实际操作中,土地承包合同通常需要加盖公章或者私章才能生效。

盖章可以是合同双方的盖章,也可以是第三方见证人的盖章。

盖章是合同双方对合同内容的确认,也是合同具有法律效力的表现。

三、登记生效虽然《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承包合同自成立之日起生效,但在实际操作中,土地承包合同需要经过登记才能生效的情况也存在。

这主要体现在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的发放上。

根据法律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向承包方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者林权证等证书,并登记造册,确认土地承包经营权。

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者林权证等证书,除按规定收取证书工本费外,不得收取其他费用。

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是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证明文件,并起公示作用,不是决定土地承包合同生效的法律文书。

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颁发的时间也不是土地承包经营权取得的时间,土地承包经营权取得的时间为土地承包合同成立的时间。

四、法定生效条件除了以上三种生效方式外,土地承包合同还需要满足法定的生效条件才能具有法律效力。

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规定,土地承包合同应当遵循以下原则:按照规定统一组织承包时,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依法平等地行使承包土地的权利,也可以自愿放弃承包土地的权利;民主协商,公平合理;承包方案应当按照本法第十二条的规定,依法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承包程序合法。

综上所述,土地承包合同签证生效是指承包合同在双方签字或者盖章之后,即具有法律效力的过程。

加油站承包经营合同效力

加油站承包经营合同效力

加油站承包经营合同效力加油站承包经营合同效力甲方:(加油站承包方)地址:电话: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乙方:(加油站出租方)地址:电话: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通过签订本协议,达成以下内容:第一条:承包方的身份和权利甲方为加油站承包方,具有独立的法律地位和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有权承包经营乙方的加油站。

甲方应当自行认真核实乙方的营业执照、资质文件以及其他相关法定证照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第二条:出租方的权利和义务乙方为加油站出租方,拥有委托甲方承包经营的权利。

乙方应当根据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在合同约定范围内,提供加油站的经营场所和运营所需的设备、设施等,并在合同期内保证其正常运营。

乙方应当向甲方提供必要的为期一个月的培训课程和业务指导以及后续的技术支持。

第三条:承包方式甲方承包经营的加油站以直接租赁的方式进行,甲方需支付租金。

租金参数详见附件。

第四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4.1 甲方应当遵守中国的相关法律法规,不得从事任何违反法律法规的活动。

4.2 甲方应当根据乙方的要求,按时缴纳租金并履行各项相关约定,确保加油站的正常经营。

4.3 甲方应当全面实施防火安全措施,承担相应的安全检验、检测、维修等责任,并保持加油站设备处于正常工作条件。

4.4 甲方应当保持加油站环境清洁整洁,不得擅自改变或者删除乙方的标志性物品。

4.5 甲方应当按照乙方的工作要求和要求,及时反馈加油站的销售情况和管理情况,并保证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4.6 甲方应当对加油站进行有效的管理,确保加油站的经营方式合法合规。

第五条:租金缴纳方式和时间5.1 甲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每个月的第一天前支付租金。

5.2 甲方未按照约定缴纳租金的,乙方有权进行追缴和解除本合同的处理。

第六条:期限及终止6.1 本合同自____年__月__日起生效,至____年__月__日止。

6.2 若甲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收回加油站;若乙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加油站承包经营合同效力规定

加油站承包经营合同效力规定

加油站承包经营合同效力规定加油站承包经营合同效力规定甲方(出租方):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乙方(承包方):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鉴于:1.甲方是一家在中国合法注册的公司,拥有所示的加油站并拥有相关权益。

2.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达成协议、友好合作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乙方承包经营甲方所示的加油站事宜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甲方的权利与义务1、甲方在签订本协议之前,已经履行了取得加油站所需的各项审批手续,并提供了真实准确的资料。

2、甲方按照有关法律和规定,对加油站的内外环境进行检查、消毒、消防等保管管理工作,保证加油站的安全和卫生。

3、甲方应提供加油站现有的加油机、配件设施、档案和记录,如有后来增加的,应当及时通知乙方。

4、甲方应及时安排对加油站进行维护和维修,并进行必要的安全知识培训、相关规定宣传教育。

5、甲方不得干扰乙方经营管理,不得向其他公司、单位或个人转租和转让本合同项下的承包,或者变相违反本协议使租赁产生转手的情况。

否则,乙方有权随时终止本合同,并追究甲方的法律责任。

第二条乙方的权利与义务1、乙方应依法承包经营加油站,经营过程中,应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规定,合法经营,做到货真价实,不欺诈消费者。

2、乙方应按照约定的时间和标准,向甲方支付承包合同款项。

未支付或拒不支付承包款项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甲方因此遭受损失的,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3、乙方要对加油站设施和财产负责,保持加油站的清洁、卫生和秩序,确保加油站正常营业并保护甲方的相关利益。

4、乙方不得举办有关罢工、游行、示威等侵害、危害甲方权益的活动,否则甲方可以随时取消本合同。

第三条合同期限本合同从签订之日起生效,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但甲、乙双方在本合同到期前一个月内达成协议可以将其延期,每次延期不超过______个月。

第四条违约责任1、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中的任何一个或多个条款,即构成违约。

驾校承包经营合同的效力

驾校承包经营合同的效力

驾校承包经营合同的效力引言驾校承包经营合同是指驾校与承包方之间达成的合作协议,约定承包方负责驾校的经营管理和运营,并按合同约定与驾校分享经营收益。

这份合同对于驾校和承包方来说具有重要的法律效力。

合同的法律效力1. 合同权利义务的约束合同一经签署,对双方都具有法律约束力。

驾校和承包方必须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各自的权利和义务,不能单方面改变合同内容或违反合同约定。

如果一方违反合同,另一方有权利向法律机构追究其法律责任。

2. 合同约定的期限有效性驾校承包经营合同通常具有明确的期限约定,合同约定的期限是合同有效期限。

在合同期限内,驾校和承包方都必须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各自的责任和义务。

一旦合同期满,双方可以选择续签或解除合同。

3. 合同约定收益分配的效力驾校承包经营合同通常会明确约定双方的收益分配比例或方式。

合同约定的收益分配方案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必须按照约定的比例或方式进行收益分配。

这样可以保证双方在经营过程中的合法权益。

4. 合同争议解决的规定驾校承包经营合同中通常会包含合同争议解决的规定,例如仲裁或法律诉讼的方式。

合同中约定的争议解决方式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在发生争议时必须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解决纠纷。

其他注意事项1. 合同条款的明确性合同条款应该明确具体,双方应该对合同的各个条款达成一致。

如果对某个条款有异议,应当在签署合同之前进行充分的协商和沟通,确保合同的明确性。

2. 合同的可行性评估在签署合同之前,驾校和承包方应该进行合同的可行性评估。

评估包括驾校的市场前景、经营规模、承包方的经营能力等。

通过评估,可以减少合同履行过程中的风险和纠纷。

3. 合同的履行监督驾校和承包方在签署合同之后,应当建立健全的合同履行监督机制。

通过定期的经营报告和审核,可以确保双方按照合同约定进行经营管理和收益分配。

结论驾校承包经营合同具有重要的法律效力,对于驾校和承包方来说都具有约束力和保障作用。

驾校和承包方应该在签署合同之前注意合同条款的明确性和合同的可行性评估,并建立健全的合同履行监督机制,以确保合同的有效履行。

承包经营合同概念定义及特征

承包经营合同概念定义及特征

承包经营合同概念定义及特征承包经营合同是指发包方(通常为企事业单位或组织)与承包方(个人或团队)在平等、自愿基础上,为实现特定项目的经营目标,依法达成的约定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此合同明确规定了承包方在一定时期内,对指定项目或业务进行经营管理的相关事宜。

通过承包经营合同,双方确立承包关系,确保合同期间内经营活动的顺利进行。

1. 主体特定性:发包方通常为拥有某项业务或项目的法人单位,而承包方则为具备相应资质和能力的自然人或组织,双方具备法定的合同主体资格。

2. 标的明确性:合同所涉及的承包项目或业务内容具体明确,包括但不限于经营范围、项目期限、地点等。

3. 权利义务对等性:合同中发包方与承包方的权利和义务相互对等,发包方提供必要的资源支持,承包方承担约定的经营管理责任。

4. 利益共享风险共担:承包经营模式下,承包方享有经营带来的收益,同时也需承担相应风险。

合同中应明确风险分担机制。

5. 期限限定性:承包经营合同通常具有一定的期限,期满后可续签或重新招标承包。

三、承包经营合同的主要内容1. 合同双方的基本信息,包括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等。

2. 承包项目的具体描述,包括项目名称、地点、范围等。

3. 承包期限及起止时间。

4. 发包方提供的资源与支持条件。

5. 承包方的经营管理和收益方式。

6. 风险分担条款及相应责任机制。

7. 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包括但不限于发包方的监督权和承包方的自主经营权。

8. 合同的变更、解除与终止条件。

9. 争议解决方式,可选仲裁或诉讼等途径。

10. 违约责任及赔偿方式。

四、承包经营合同的法律效力与执行力要求为保证承包经营合同的法律效力和执行力,双方在签订合同前应充分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合同中应明确违约责任和赔偿方式,以保证合同的履行和双方的权益不受侵害。

同时,双方应严格遵守合同约定,确保项目的顺利进行。

如双方在执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按合同约定选择仲裁或诉讼等合法途径解决争议。

林地承包合同法律效力问题

林地承包合同法律效力问题

林地承包合同法律效力问题引言林地承包合同是指农村居民或法人以经营林地为目的,与国有林区的林地管理单位签订的协议。

我们都知道,在我国的农村中,林权是优先颁发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之一。

而林地承包合同作为农村林地承包制度的核心法律文本,也就显得尤为重要。

在林地承包合同的制定、签订以及执行过程中,都存在一些法律效力方面的问题,这些问题不仅关系到合同的有效性,甚至会对相关方面的利益产生非常大的影响。

林地承包合同的法律效力林地承包合同的法律效力是其存在的内在属性。

林地承包合同应该具备明确的法律效力,具体地说,就是需要具备以下的法律效力特点:合法性和合规性林地承包合同的合法性和合规性是指合同的内容和形式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合同具有合法的效力。

在我国,国有林区具有独立的地位,非属于目前的现代林业部门,但是其作为国家单位,其与承包方所签署的合同也需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确保其具有有效合法性。

具备权利义务的对等性林地承包合同的具体内容应明确承包方、出让方以及其他相关方的权利和义务,使得双方在合同的执行过程中实现公平、合理的权利平衡。

同时,林地承包合同还需要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确保在合同订立过程中合法、合规,遵守诚实信用原则。

明确的合同期限林地承包合同的合同期限是其具体执行过程中的一个关键问题,合同期限的不确定或确定不当都会对合同的有效性产生不利影响。

因此,林地承包合同必须明确规定合同期限,确保双方权益合理有效。

具有明确的契约内容林地承包合同的契约内容包含承包方、出让方之间所达成的林地承包相关协议。

合同内容应该具备严密的内在逻辑和合理的条款,正式的内容形式有多种,如契约书、公证书、调解协议书等。

林地承包合同法律效力问题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和农村建设的加快,林地承包合同制度日益成熟,但是在对于其法律效力方面仍存在以下几个问题:合同纠纷规定不明确林地承包合同的纠纷应当如何处理和调解是一个比较棘手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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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承包经营合同的法律效力篇一:公司承包经营合同的效力问题效运营与治理层的有效监督相结合,在股东会、董事会和监事会“三权分立”的治理模式下,公司有权自由选择多样的经营模式,充分尊重公司自治,这体现了商法对意思自治原则的遵守。

公司承包经营作为一种可选择的公司经营模式,在现实操作中,为许多中小公司所热衷,它符合市场需求,符合等价有偿、互利互惠的公平理念。

承包经营合同用于规范此种经营模式下双方当事人的责权利关系,对于它的效力问题,肯否不一,承包经营模式是否颠覆了公司的治理制度,承包经营合同是否具有法律效力?不可一概而论。

一、公司承包经营合同及其法律特征公司承包经营合同是公司与承包人签署的、由承包人承担公司的经营管理工作和经营风险、由发包公司依约定收取相对固定的投资收益的商事合同。

公司承包经营合同的一方当事人为发包公司而非发包公司的股东,一方当事人为承包人。

其中的承包人既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既包括股东,也包括股东之外的第三人。

实践中,也存在股东以自己名义把公司承包给股东的情形。

公司承包经营合同有别于委托经营合同,其根本区别在于受托经营者并不承担公司经营的风险,除非另有约定,受托经营者就其经营劳务收取劳务报酬;而承包人承担着公司经营风险,在公司经营失败时,承包人也可能蒙受重大损失。

公司承包经营的核心法律特征有三:一是承包人对公司承包期间发生的全部债务承担清偿责任,作为股东则依然对公司债务享受有限责任的待遇;二是承包人能否取得承包收益取决于承包人的经营绩效与市场风险等不特定因素,而公司的收益具有可预见性与可确定性;三是发包公司事先概括授予承包人在承包期间享受为开展承包经营所必需的广泛经营管理权限,公司治理机构的经营管理权限受到相应的限制和影响。

二、公司承包经营合同的类型依据合同签订主体的不同,公司承包经营合同分为三种类型:一是公司与股东外第三人签订的承包合同,即公司以自己名义把公司发包给第三人承包经营;二是公司与股东签订的承包合同,即公司或股东以公司名义把公司发包给股东经营;三是股东与股东签订的承包合同,即合同主体是发包股东与承包股东。

三、公司承包经营合同的效力“法不禁止即自由”的原则,从法理上肯定了公司承包经营合同的效力,只要合同符合《合同法》等基本法律,不违反公共利益和公序良俗,只要不侵害第三人的合法权益,就不应否定这种合同的效力,排斥这种经营模式,尊重商人和公司首创精神是培育公司竞争力的美德,原则上说,此种承包合同的效力是应得到认可的。

承包合同不可避免地要将原股东会、董事会行使的部分权利交给承包人行使,但这种概括授权不得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例如修改公司章程、选举和更换董事、决定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决定公司的合并、分立、清算、解散等类似的公司股东会或董事会职权中的部分权利是不能授予他人行使的,只能由股东会来行使。

若承包合同中存在此种违法约定且该约定构成合同的主要条款时,那么该承包合同就不具有法律效力的基础。

对于第三种合同类型,较多人存有疑义。

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股东无权处分公司的资产,因此,其签订的承包合同,主体不适格。

但对于股东人数较少或规模较小的有限公司,只设一名执行董事和监事,公司可选择承包经营此种模式,激发企业活力。

股东会依据公司法第三十八条规定,有权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等,经股东全体决定的决议具有法律效力,在股东人数较少时,往往承包合同由全体股东与承包人签署。

因此股东签订的此承包合同也是有效的。

现代公司制度与承包经营合同具有兼容性,作为组织法的公司制度与作为行为法的合同之间可以取长补短。

只要发包公司与承包人达成了意思表示真实的承包经营合同,而且内容不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中的强制性规定,均属有效的契约行为。

作为公司或者营业的一种经营方式,承包经营既适用于传统企业(如全民所有制企业、集体所有制企业),也适用于现代公司。

只有这样,才能预防发包公司及其股东、承包人在合同履行结果预计不利时滋生的道德风险。

否则,发包公司及其股东在承包人经营得方、勤勉经营而赚取高额承包受益时,可能见利忘义地主张公司承包经营合同无效;承包人在经营亏损时也会自食其言,向法院提起承包经营合同无效确认之诉。

篇二:从矿山企业承包经营合同的法律效力看我国从矿山企业承包经营合同的法律效力看我国物权立法应采取的合理模式一、在矿业权流转问题上法律规范的表述并不尽一致(一)我国的法律法规早已允许矿业权进行市场流转源于联产承包责任制的承包经营合同,普遍流行于我国的各行各业,1996年修改的《矿产资源法》以及1998年2月以来国务院颁布的一系列的行政法规,特别是2000年11月1日《矿业权出让转让管理暂行规定》第六条已明文规定:矿业权人可以依照本规定,采取出售、作价出资、合作勘察或开采,上市等方式依法转让矿业权。

??可以依照本规定出租、抵押矿业权。

事实上,全国各地相当普遍地实行着这样那样的矿山企业承包制度,并逐渐得到了地方政府的肯认。

而且我国有关法律无一例外地明文规定,承包经营合同依法成立,即具有法律效力,任何一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统而言之,法律并没有确定地将矿山企业排除在了被称之为党的农村政策基础的承包制度之外。

故正常的法律思维只能是,既然与农村土地承包责任制一样,有关矿山企业承包的政策和法律也都是对来自农村基层的自发性制度创新的事后认可或者说一种临时措施的定型化,而并非源于国家的强制性的事先的制度安排一样,那么,既然法律允许采矿权出租,为什么会不允许承包呢?(二)行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不允许将采矿权以承包等方式转让给他人在我国,矿产资源属于国家所有,民事主体通过依法取得采矿权才能实现对矿产资源的开发利用。

法律规定了采矿权的有偿取得和转让审批制度,但强调采矿权人不得以各种方式擅自将采矿权转给他人进行采矿。

2000年11月1日国土资源部《矿业权出让转让管理暂行规定》第三十八条明文规定,采矿权人不得将采矿权以承包等方式转让给他人开采经营。

各地方诸如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国办发[20XX]68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做好我省关闭整顿小煤矿和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中”规定,各级监督、执法部门要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严禁采矿权人以承包、转包和租赁等方式,将部分或全部采矿权转给他人开采。

对已有的以承包、转包等方式开采矿产资源的,由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清理,并依法严肃查处。

我国工商部门也规定,企业或个体工商户将营业执照转借、出卖、出租给他人从事经营活动,是严重的违法行为。

不过,由于转借、出卖、出租营业执照等违法行为隐蔽性强,部分矿山企业和个体采矿权人对这种违法行为认识不清,给查处工作无疑都带来一定的难度。

当事人在被查处时,往往都是以承包经营作掩护,找到合法化的借口。

1995年10月9日国家工商总局在《对的答复》中明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二十六条及《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个体工商户在领取营业执照后自己不经营而由他人承包经营是违法的。

”但就矿山企业而言,因为其既不具有承包经营的特点,也不具有租赁企业的条件,此种租借营业执照无疑既有别于承包经营,又有别于租赁企业经营,起码在理论上难以将两者完全等同起来。

我国就承租承包内资企业经营中的有关税收的问题上也规定,承租、承包方承租、承包企业后,变更原企业工商登记,并以新登记企业的名义对外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其承租、承包经营取得的收入,应以重新办理工商登记的企业作为纳税人,缴纳流转税和企业所得税,但不得享受新办企业的税收优惠。

承租、承包方仍以被承租、承包企业名义对外从事经营活动,不变更原企业工商登记,对承租、承包方按如下情况分别对待:(1)承租、承包方对企业经营成果不拥有所有权,即承租承包经营后仍按符合《企业财务通则》、《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的企业财会制度进行核算,帐册健全,能够正确反映企业经营情况的,以出租、出包方为流转税、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

承租、承包方对其按合同(协议)所取得的收入负有所得税纳税义务。

(2)承租、承包方有独立生产、经营权,在财务上独立核算,定期向出租、出包方上缴承包费或租金的,也即对承租、承包的经营成果拥有所有权的,则承租、承包方对与生产、经营有关的流转税、所得税负有纳税义务。

应当以为,这一问题的关键在于,所谓承包只是企业经营管理的一种补充措施,其既不能消灭、变更原有企业或创设新的企业,也不能改变原有矿山企业的法人地位、名称和经营范围。

既然如此,承包并没有将采矿权转让他人,那么,其是否可以被认为是一种合法的采矿权“出租”呢?是否可以认为,在非法的矿山企业承包之外,还有合法的矿山承包经营呢?合同法强调,凡是不违法的就是合法的,违法了行政性法规特别是行政规章以及行政规范性文件算不算违法,这个问题就只能通过对法律规范效力等级的判别予以解决了。

二、承包登记等程序性的规定与矿山承包合同效力的关系1993年的《农业法》第13条规定,承包方将承包合同的权利和义务转让给第三人要经发包方的同意。

1998年的《土地管理法》第15条更明文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承包经营的,必须经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并报乡(镇)人民政府批准。

”这都说明,转让承包合同通常只能在同一集体内部进行,转让权受到了相当程度的诸如登记程序的严格限制。

2000年11月1日《矿业权出让转让管理暂行规定》第六条明文规定,矿业权人可以依照本规定,采取出售、作价出资、合作勘察或开采,上市等方式依法转让矿业权。

?矿业权人可以依照本规定出租、抵押矿业权。

其特别规定:“转让双方应按规定到原登记机关办理矿业权变更登记手续。

”《探矿权采矿权转让管理办法》第九条还规定,转让国家出资勘查所形成的探矿权、采矿权的,必须进行评估。

其第三十六条更明文规定,矿业权转让是指矿业权人将矿业权移转的行为,包括出售、作价出资、合作、重组改制等。

矿业权的出租、抵押,按照矿业权转让的条件和程序进行管理,由原发证机关审查批准。

其第三十七条规定,各种形式的矿业权转让,转让双方必须向登记机关提出申请,经审查批准后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9条早已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登记手续,但未规定登记生效的,当时人未办理登记手续不影响合同的效力,合同标的物所有权及其他物权不能转移。

”这意味着在我国的司法实践中,虽不公开承认物权行为的独立性,但至少历来不否认“债权形式主义的物权变动模式”,这里的合同其实就是指债权合同,而标的物要发生物权变动,除有债权合同以外,尚须依法办理物权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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