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应当如何保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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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应当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
摘要:消费是日常生活中必不可少的一项活动,我们每个人在生活中都充当着消费者的角色,所以消费者的权益是必需要受到保护的。针对处于弱势地位的消费者应该如何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问题。本文通过写在消费者权益受到保护的同时,消费者除了应当具有自我保护意识、权利意识、文明消费意识等之外,还要了解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一些内容,以及怎样在日常生活中运用所了解和学习到的知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关键字:消费者,维护,合法权益
正文:在消费者和经营者之间权衡双方的地位,消费者一直处于弱势地位。首先,消费者与经营者的交易是一种非专业对专业,非知情人与知情人的关系。经营者通晓商品的技术性、了解市场行情、掌握顾客心理、具有一定的销售技巧,可以说知己知彼;而消费者却缺乏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的相关知识,所接受的消费信息大多是经过加工的、有促销和诱导作用。消费者难免不被经营者所操纵,并与之建立非公平的交易契约。其次,消费者完全是处于单纯地表示接受合同内容的被动地位,无讨价还价、参与合同内容形成的自由,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平等地位缺乏实质性保障。生产经营的集团化、跨国化在形成企业大型化的同时也在不断的增强经营者的强势地位,加剧了消费者的弱势地位。
对于处于弱势地位的消费者来说,法律规定的消费者权益保护就显得越发重要。除了国家保护和经营者自律以外,消费者应是自己利益的最好维护者。消费者对自身利益维护得如何,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其自我保护的意识。一些消费者由于缺乏自我保护意识,对于交易过程中应当谨慎的问题,疏忽大意,结果上当受骗,追悔莫及;有些消费者则在商品使用消费过程中,不按照规定的方法使用、消费商品,结果酿成大祸等等,这一切都是由于缺乏自我保护意识所致。所以,作为消费者,在进行消费过中,应特别注意培养以下意识:(一)自我防范意识
自我防范意识,不仅要求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时,要注意考虑自己的利益,而且消费者在购买商品后,在商品的使用消费过程中,也要注意保护自己。例如,购买商品的消费者,首先应对销售者进行必要的了解,选择自己信得过的商店或其他经营者购买商品。在选购商品时,对于商品的种类、规格、性能、原材料、结构、合格证,出厂日期、消费期限、使用说明、售后服务等有关商品自身的情况以及商标、厂家、生产地、经销者等关于商品生产经营者的情况应尽可能地了解;在交易成立后,应要求销售者出具发票、收据或其他书面的证明材料,以便在受到侵害时,能够有效地进行索赔。在使用过程中,应严格按照规定的使用、消费方法进行消费,发生消费事故,应及时与经营者取得联系,并提出索赔要求。消费者应当在日常的消费生活中不断注意培养和提高自我防范意识,时刻注意保护自己的利益。
(二)权利意识
为了保护消费者的利益,法律对消费者赋予了各种权利。每一个消费者不但要尊重自己的权利,还有义务维护自己的权利。权利意识的提高依赖于法律意识的提高,消费者要具有高度的权利意识,必须要知道在法律上有哪些权利。消费者要改善自己的地位,必须为权利而斗争,当消费者都能认真对待自己的权利,并且都能不畏不法经营者的势力而为维护自己的权利进行斗争,当消费者为争取和维护自己的权利而斗争的行为时,不法经营者便失去藏身之地,消费者与经营者之间才能在更平等的基础上实现更加永久的和平共处。
(三)文明消费意识
消费者在进行消费的过程中,也应当对自己的行为进行约束,注意培养文明消费的意识,杜绝愚昧消费的行为。消费者应当以一个文明的现代消费者的标准要求自己。首先,文明消费最基本的要求是合法,决不能以消费为名,行偷盗、诈骗之实,在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时,应当尊重经营者的人格,爱护经营者的商品。其次,在消费时应当遵守经营者规定的各项合
理的管理规章,接受消费场所工作人员的管理。再次,要注意礼貌,言辞举止适度,行为合法并符合礼仪规范。在与经营者发生纠纷时,应当尽量心平气和地在协商的基础上解决;在协商不成时,应通过合法的渠道,如向经营者设立的投诉机构或管理人员或消费者协会投诉,向经营者上级主管部门或国家有关管理部门申诉,申请仲裁或提起诉讼等手段谋求解决。不论采取哪一种方式解决争议,都应当注意保持文明消费者的形象。
消费者在消费过程中除了掌握一定的自我保护意识之外,在受到侵害时,还应该通过一些合法的手段或者是法律途径来解决问题。
(一)、消费者要明白自己所享有的权利。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时,主要享有以下权利:安全权、知情权、自主选择权、公平交易权、求偿权、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权、获得知识权、人格尊严权和监督举报权;再者,在购买商品后,不要忘记索要发票。发票不仅是购物的凭证,更是消费者维权的基本证据。因此,消费者在购物时千万不要忘记索要发票并予以妥善保管。除此之外,还有保修卡、信誉卡、产品使用说明书、产品合格证、警示标志等凭据,都要保管好,以备急用;同时还要牢记维权时限,比如说“三包”期限。
(二)、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时,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产品瑕疵责任,诉讼时效为1年;消费者或其他受害人因商品缺陷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可向销售者要求赔偿,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因原企业分立、合并,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可以向变更后承受其权利义务的企业要求赔偿;消费者在展销会、租赁柜台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要求赔偿。展销会结束或者柜台租赁期满后,也可以向展销会的举办者、柜台的出租者要求赔偿;消费者因经营者利用虚假广告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经营者要求赔偿;广告的经营者发布虚假广告的,消费者可以请求行政主管部门予以惩处。
(三)当消费者在消费过程中遇到欺诈行为时,消费者可以以协商的方式,同商品经营者或者服务的提供者就其欺诈行为来协商,双方在自愿、互谅基础上,通过直接对话,摆事实、讲道理,分清责任,达成和解协议,使纠纷得以解决;其次,消费者还可以向当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消费者协会进行投诉,让管理部门从中协调解决问题,即由第三方对争议双方当事人进行说服劝导、沟通调和,以促成双方达成解决纠纷。如果消费者通过上述两种方法依然不能解决问题的话,那么消费者只能通过法律途径以向法院起诉的方法来维护自己的权益了。同时,还要注意和掌握诉讼时效。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身体受到损害要求民事赔偿和寄存财物丢失或者毁损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损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两年。据此,当消费者的权益受到侵害时,一定要及时地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不然,有理也会输掉官司。
结束语:市场经济快速发展的同时,消费者权益的保护是不可忽视的,否则,市场经济的发展也会受阻。为了让自己的权益不受损,就应该增强我们消费者的维权意识,运用我们享有的各种权利,学会使用法律手段来维护我们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