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得税法与企业会计准则差异一览表
会计准则与税法的差异分析
ACCOUNTING LEARNING137会计准则与税法的差异分析王岱昶 成都远大蜀阳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摘要:当今的世界已步入全球化时代,会计准则也成为商业通用的语言,我国作为世界上经济发展最为迅速的国家之一,也及时紧跟经济浪潮制定出与国际会计准则趋同的应对措施和方案。
2006年新《企业会计准则》颁布加快了我国会计准则的国际化进程,促进了我国会计准则与国际会计准则的趋同和接轨,这是大势所趋,潮流所向。
新会计准则的变革和发展,也扩大了与我国税收法律法规之间的差异,虽会计准则与税法同属规范经济行为的专业领域,但两者存在诸多的差异。
首先,各自的出发点和目的不同。
准则的重要职能之一是指导和约束各企业按规定的原则对各项经济业务进行如实的确认、计量和列报,以保证资产、负债及权益、收入成本及费用等各项数据真实完整地反映生产经营的财务成果。
而税法是国家强制性、无偿参与社会分配从而实现财政收入;其次,它们分别遵循着不同的规则、规范着不同的对象;最后,世界经济走向的需要,作为国际通用语言的会计准则是我国经济走向世界必不可少的保障。
我国税法的制定则是从我国实际国情出发,以法的形式去明确国家与纳税人之间的利益分配关系,鼓励平等竞争,符合国家的宏观经济政策,为市场经济的发展创造良好条件。
而这些差异必然会增加纳税人遵从税法和会计核算的成本和难度,文章在会计准则框架和税收法规下进行探讨和分析。
关键词:税会差异;基本原则;纳税调整;常见业务引言税会差异已成为当前会计核算工作和税收征管工作中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它关系到我国企业会计准则体系的建立、健全和税制的完善。
同时也是提升企业管理水平、防范各项风险、维护投资人利益、保障企业合法合规经营的要求。
日常经济业务的税会差异主要是针对会计核算与企业所得税的差异,因此文章将从税会差异处理原则出发,结合典型案例和常见业务分析,在其具体的运用上希望对读者有所裨益。
一、税会差异处理的基本原则首先我们要明确一个问题,当企业财务会计制度规定与税法规定出现不一致时,该如何进行处理。
企业所得税法与企业会计准则差异及协调讲义(ppt 72页)
• 差异的调整方法:
– 准则:对于资产、负债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的差异—暂 时性差异,要求企业按照资产负债表债务法对所得税费用进 行递延所得税调整。
– 税法:要求企业对于收入利得、费用损失所产生的差异,在 会计收益基础上进行纳税调整。纳税调整针对的是:永久性 差异和时间性差异。
• 差异协调:
– 如果准则向税法协调,违背权责发生制原则。 – 如果税法向准则协调,虽然可以减少调整工作,但是会导
致企业提早交税,现金提早流出企业。 – 建议:税法向准则协调,统一权责发生制的确认标准。
15
(五)存货和固定资产盘盈的差异分析
• 差异确认:
– 准则:盘盈的存货不确认收入,按照重置成本冲减管理费 用;盘盈的固定资产也不确认当期收入,作为以前年度会 计差错处理,直接调增所有者权益(资本公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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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的确认与计量
• 国税函〔2010〕79号文规定,如果交易合同或协议中规定租 赁期限跨年度,且租金提前一次性支付的,根据收入与费用 配比原则,出租人可以对上述已确认的收入,在租赁期内, 分期均匀计入相关年度收入。
• 差异分析:
– 对于“到期一次收取”的收入,由于确认时间不同,从而 导致收入的时间性差异和资产(“应收利息”账面价值大 于计税基础)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需要进行纳税调整和 递延所得税调整。
• 差异分析:
– 就收益而言属于时间性差异,需要进行纳税调整。 – 就换入资产而言属于暂时性差异,需要进行递延所得税调整。
• 差异协调:无法协调,保留差异。
– 如果准则向税法协调,将会助长企业利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来虚构利润。
会计核算准则与税法的原则和差异
会计核算准则与税法的原则和差异在会计核算中,由于会计核算原则与税法核算原则的不同,会产生会计基础和计税基础的不同,从而产生递延所得税,本文会计核算原则与税务核算原则的差异进行探讨。
《四川会计》四川省级经济文章发表,创刊于1981年,是财会专业刊物。
探索和交流有关会计新旧制度转轨、会计改革、成本改革及财务改革的理论与实践问题。
一、会计核算原则与税务核算原则的差异1.权责发生制原则。
《会计准则》规定,企业的会计核算应当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
凡是当期已经实现的收入和已经发生的支出或应当负担的费用,不论款项是否收付,都应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凡是不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即使款项已在当期收付,也不应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
但是,增值税会计处理却不完全适用权责发生制原则。
如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企业应在“应交税金”科目下,设置“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在“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下设置“进项税额”、“已交税金”、“销项税额”、“出口退税”、“进项税额转出”等子目,其中进项税金抵扣是采取购进扣除法,由此可以看出,此项会计处理是按收付实现制的原则进行核算的。
2.谨慎性原则。
企业在进行会计核算时,应当遵循谨慎性原则的要求,不得多计资产或收益、少计负债或费用,不得计提秘密准备。
新的《会计准则》充分体现了谨慎性原则的要求,规定企业可以计提坏账准备、存货跌价准备、短期投资跌价准备、长期投资减值准备、委托贷款减值准备、在建工程减值准备、固定资产减值准备、无形资产减值准备等8项减值准备。
但由于对这8项减值准备并没有规定其计提标准,容易造成企业利用减值准备来调节收入,调节利润,达到延期纳税甚至避税的目的。
因此,税务制度中仅根据《企业财务通则》的规定,对坏账准备的计提作了规定,而没有对其他7项的减值准备作出相应的规定。
因此,企业在申报缴纳所得税时,必须作纳税调整,增加了核算程序。
3.配比原则。
企业在进行会计核算时,应当遵循配比原则,配比原则要求企业在进行会计核算时,收入与其相关的成本费用应当相互配比,同一会计期间内的各项收入和与其相关的成本费用,应当在该会计期间内确认。
会计与税法34项暂时性差异和26项非暂时性差异
开办费
2007年12月31日前仍未扣除的开办费,在剩余的年限内继续扣除,应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并在剩余年限内结转;2008年1月1日以后开始试生产、试营业的新办企业发生的开办费,在实际发生时借记“管理费用(开办费)”、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计算所得税时在开始生产经营的当期一次性扣除。
14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取得的非现金资产
24
职工福利费
《财政部关于实施修订后的(企业财务通则)有关问题的通知)(财企[2007]48号)规定,非上市公司2007年不再计提职工福利费,福利费余额结转以后年度使用,余额用完后,据实列支;《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2007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的补充通知》(国税函[2008]264号)规定,2007年度继续执行《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的规定,按照计税工资的14%计算扣除;2007年应予扣除的金额与实际列入损益的差额调减应纳税所得额;这部分金额在以后年度实际使用时,会计上据实列支,但不得重复扣除,应予调增所得。
28
股权转让所得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2007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的补充通知》(国税函[2008]264号)规定,企业在一个纳税年度发生的转让、处置持有5年以上的股权投资所得、非货币性资产投资转让所得、债务重组所得和捐赠所得,占当年应纳税所得50%及以上的,可在不超过5年的期间均匀计入各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
17
汇兑损益
2007年度汇兑损益(收益、损失)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2007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的补充通知》(国税函[2008]264号)不确认所得,在2007年汇缴时已作纳税调整的,在实际处置或结算的年度,需作相反方向的调整。
18
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预收账款
(1)由于债权人原因导致债务不能清偿或不需清偿的部分,应并入所得征税,实际支付时纳税调减;(2)逾期包装物押金或超过12个月未退还的包装物押金,应并入所得征税,实际支付时纳税调减。
2020年(财务管理表格)企业所得税法与企业会计准则差异一览表
(财务管理表格)企业所得税法与企业会计准则差异一览表
新企业所得税法与企业会计准则差异一览表
暂时性差异确认一览表
序号
暂时性
差异项目
产生暂时性差异原因
1
应收账款、
其它应收款、
预付账款等
(1)会计上计提坏账准备的方法、比例由企业自行确定,计算企业所得税不得扣除坏账准备。
(2)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收入会计上按权责发生制确认收入,而税法规定按照合同约定的应付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的日期确认。
24
职工福利费
会计上规定,非上市公司2007年不再计提职工福利费,福利费余额结转以后年度使用,余额用完后,据实列支。税法要求,2007年度继续执行《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的规定,按照计税工资的14%计算扣除。2007年应予扣除的金额与实际列入损益的差额调减应纳税所得额。这部分金额在以后年度实际使用时,会计上据实列支,但不得重复扣除,应予调增所得。
6
存货
(1)存货减值准备(含建造合同预计损失准备)不得在税前扣除。
(2)建造合同资产(建造时间超过12个月的飞机、船舶、大型设备、开发产品等),因会计资本化利息大于税法资本化利息,导致会计基础大于税法基础。但考虑到影响历史成本的准确性,实际操作中不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7
持有至到期
投资
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准备不得在税前扣除;一次还本付息的投资,其利息收入的确认时间与计税收入的确认时间不同。
9
固定资产
(1)弃置费、残值、固定资产折旧、减值准备等因素导致不同年度的会计折旧与税法折旧不同,从而导致固定资产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不同。
(2)租赁准则中规定承租人应当将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两者中较低者作为租入资产的入账价值,税法规定融资租入资产应当按照租赁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付款额以及在取得租赁资产过程中支付的有关费用作为其计税基础。
企业所得税法与企业会计准则差异一览表
企业所得税法与企业会计准则差异一览表序号暂时性差异项目产生暂时性差异原因1应收账款、其它应收款、预付账款等(1)会计上计提坏账准备的方法、比例由企业自行确定,计算企业所得税不得扣除坏账准备。
(2)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收入会计上按权责发生制确认收入,而税法规定按照合同约定的应付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的日期确认。
2 交易性金融资产会计上按公允价值计量,税法按历史成本作为计税基础。
3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会计上按公允价值计量,税法按历史成本作为计税基础。
但由于公允价值大于账面价值的部分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因此会计处理时不确认该项递延所得税负债。
4长期股权投资在成本法下,被投资方宣告分配,投资方确认投资收益时应首先按会计准则规定的办法计算本期应当冲减的投资成本;计提减值准备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被投资方用留存收益转增股本,投资方不作账务处理。
税法规定,计税基础按照历史成本确定,被投资方用留存收益转增股本,投资方相应追加投资计税基础。
在权益法下,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随着被投资方所有者权益的变动而作相应调整;计提减值准备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被投资方用留存收益转增股本,投资方不作账务处理。
税法规定,计税基础按照历史成本确定,被投资方用留存收益转增股本,投资方相应追加投资计税基础。
5 贷款坏账准备计提比例若与税法规定扣除的比例不同,会产生暂时性差异。
6存货(1)存货减值准备(含建造合同预计损失准备)不得在税前扣除。
(2)建造合同资产(建造时间超过12个月的飞机、船舶、大型设备、开发产品等),因会计资本化利息大于税法资本化利息,导致会计基础大于税法基础。
但考虑到影响历史成本的准确性,实际操作中不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7 持有至到期投资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准备不得在税前扣除;一次还本付息的投资,其利息收入的确认时间与计税收入的确认时间不同。
8商誉商誉在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时产生。
企业所得税法与企业会计准则
企业会计准则的历史与发展
早期阶段
企业会计准则起源于20世纪初 的美国,最初是一些企业自发
制定的会计规则。
准则制定机构成立
为了规范企业会计行为,各国 政府和国际组织相继成立了准 则制定机构,制定和发布会计 准则。
国际趋同
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加速,各国 会计准则制定机构开始寻求国 际合作,推动会计准则的国际 趋同。
资产计价的差异
资产计价基础不同
企业所得税法通常以历史成本为计价 基础,而企业会计准则可能采用公允 价值、现值等多种计价基础。
资产减值处理不同
企业所得税法对于资产减值一般不允 许转回,而企业会计准则可能允许在 一定条件下转回。
税务处理与会计处理的差异
纳税调整
企业所得税法要求企业按照税法规定计算应纳税所得额并进行纳税调整,而企业会计准则则侧重于规范企业的会 计行为。
保障投资者利益
企业会计准则能够提供高质量的 会计信息,帮助投资者做出明智 的投资决策,保护投资者的利益。
提高企业透明度
企业会计准则要求企业披露真实的 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有助于提高 企业的透明度,增强公众对企业的 信任。
促进经济发展
企业会计准则能够规范企业的会计 行为,降低信息不对称,促进资本 市场的健康发展,对经济发展具有 重要意义。
持续发展
企业会计准则不断发展完善, 以适应经济环境的变化和满足
利益相关者的需求。
03
企业所得税法与企业会计准则的差异
比较
收入确认的差异
收入确认时间点不同
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以收款或应税所得实现时间作为确认收入的时间,而企业会 计准则则根据不同业务类型,采用权责发生制或收付实现制确认收入。
收入确认范围不同
《小企业会计准则》与《企业所得税法》的协调与差异
规定 , 《 但 增值 税 暂 行 条例 》 一 十 九 第 条 以及 《 值税 暂行 条例 实施 细则 》 增 第 三 十三 条有 相关 规定 ,销 售货 物或 者
应 税 劳 务 ,为 收 讫 销 售 款 或 者 取 得 索
劳 务 收入 、 让财 产 收 入 、 转 股息 、 利 红 等权 益性 投 资收益 、 息收 入 、 金收 利 租 入 、特许权 使用 费 收入 、接受 捐赠 收 入 、 他收入 。很显 然 ,小企业会 计准 其 《
炎缝 浏 : 小企业会计准则 企业所得税法 协调 差异
, 叭 1年 l 、 0月 1 日 , 由 财 政 部 制 8
资本公 积 。因此 , 小企业 计入所得 的收
入 包 括 营 业 收 入 和 包 括 捐 赠 、盘 盈 在 内的营业 外 收入 。企业所 得税 第 六条
《 业所得 税法 》 施条 例第 十 八条 至 企 实 第 二 十 四条 对不 同 收入 的确认 加 以规
规定 ,企业 计 人利 润的 收入 总额 为 以 货 币形式 和非 货 币形 式从 各种 来 源取
得 的 收 入 。包 括 : 售 货 物 收 入 、 供 销 提
等 规 定 均 与《 企 业会 计 准 则 》 致 , 小 一
条 例 中 虽 然 对 销 售 商 品 收 入 没 有 明 确
《 值税 暂行 条例 》 企 业所 得 税法 》 增 和《
的规 定一致 。
外收入 。而且 , 照《 按 小企业 会计 准则 》
套游灌 》萄 (工院苏 口佩 盐 学江盐2 云 城 城4) 2 谷1 0 5
《 企业所得税法》的协调与差异
摘爱 :0 1 1 2 1 年 0月 1 8日, 由财政部制定的《 小企业会计 准则》 正式
企业所得税法与企业会计准则差异分析powerpoint251页
特许权使用费收入,包括企业提供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以及其他特许权的使用权而取得的收入。接受捐赠收入,是指企业无偿从其他企业和个人取得的收入。接受捐赠取得的非货币资产,按公允价值确认收入。
其他收入,包括企业资产盘盈或溢余收入、逾期未退包装物没收的押金、确实无法偿付的应付款项、企业已作坏账损失处理后又收回的应收账款、债务重组收入、税收返还款、教育费附加返还款等。【无论是否属日常活动形成均被税法界定为收入】
3、国内外政治、经济环境对税收规范的影响程度高于会计规范;4、税收规范的预见性、可操作性、透明度、系统性及严谨性低于会计规范;5、会计规范在应用过程中受人为因素影响的程度低于税收规范;
6、税收规范调整的利益关系比会计规范调整的利益关系更为复杂与直接;7、税收规范对投资者投资决策的影响一般比会计规范对投资决策的影响更大和更为直接;8、会计规范要求在处理经济业务时强调以最恰当方式或方法反映交易实质(或商业实质)而税法规范要求在处理税收相关事项时更强调有效扣税凭证(如各种发票)及涉税证据而弱化了交易实质;
二)关于应纳税所得额与会计利润 关于“所得” 税法第三条所称所得,包括销售货物所得、提供劳务所得、转让财产所得、股息红利所得、利息所得、租金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接受捐赠所得和其他所得 。
税法第三条所称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是指:(一)在中国境内销售货物和提供劳务取得的所得;(二)转让中国境内财产取得的所得;(三)从中国境内企业分取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四)在中国境内支付或负担的利息、租金和特许权使用费;(五)其他所得。【未提及接受中国境内企业或个人捐赠的所得】
居民企业,是指依法在中国境内成立,或者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但实际管理机构在中国境内的企业 。(境内外所得均在申报范围)非居民企业,是指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且实际管理机构不在中国境内,但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但有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的企业。
企业会计准则与税法差异分析(
(二)固定资产初始计量会计与税法的差异
外购固定资产:
《会》 1、购买价款、相关税费和使固定资产达到 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可归属于该项资产 的运输费、装卸费、安装费和专业人员服务费 等。
《会》
2、超过正常信用条件延期支付,实质 上具有融资性质购入,固定资产的成 本以购买价款的现值为基础确定。实 际支付的价款与购买价款的现值之间 的差额,应当在信用期间内确认为财 务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税》所得税法10条 未经核定的准备 金支出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不得扣 除。所得税法条例55条未经核定的准 备金支出,是指不符合国务院财政、 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各项资产减值准 备、风险准备等准备金支出。在实际 发生时扣除。
调整:企业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时,调 增应纳税所得额,转回或转销存货跌 价准备时,调减应纳税所得额。
差异:
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估价入账, 决算后调账,引起的折旧处理差异。
会计处理:
在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作固定 资产入账,开始提取折旧;
竣工决算后,调整固定资产价值,不调整 已提折旧,将新剩余价值在应提剩余折旧年 限内折旧。
税务处理:
国税函〔2006〕235号 第四条 关于固定资
产价值调整的折旧处理: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 2.34
贷:原材料
2
应交税费-增(进转出)0.34
借:其他应收款
1
管理费用
1.34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
2.34
报经税务部门批准后,税前扣除1.34万元
二、固定资产准则与税法差异分析
(一)固定资产确认会计与税法的差异 (二)固定资产初始计量会计与税法的差异 (三)固定资产的增值税问题 (四)固定资产折旧会计与税法的差异 (五)固定资产后续支出会计与税法的差异 (六)固定资产减值的会计与税法差异
2006企业会计准则18号所得税暂时性差异一览表
①资产的计税基础=未来期间可税前扣除的金额=资产成本-本期及以前期间已税前扣除的金额;资产账 面价值=取得成本-累计折旧/摊销-减值准备。
②负债的计税基础=负债的账面价值-未来期间可税前扣除的金额
总结 ③资产的账面价值>计税基础,形成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账面价值<计税基础,形 成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11 在建工程
在建工程减值准备不得扣除。
(1)无形资产减值准备不得在税前扣除;(2)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
12 无形资产
不得摊销,但税法可按不少于10年的期限分期扣除;(3)自行开发无形资
产的计税基础按照会计基础的150%确认;(4)企业购买的软件最短可按
2007年12月31日前仍未扣除的开办费,在剩余的年限内继续扣除,应确认
①资产的账面价值>计税基础:形成应纳税暂时 ①资产的账面价值<计税基础:形成可抵扣暂时性差
产生 性差异,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
异,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②负债的账面价值<计税基础:形成应纳税暂时 ②负债的账面价值>计税基础:形成可抵扣暂时性差
性差异,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
异,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1.未作为资产、负债确认的项目产生的暂时性差异。某些交易或事项发生以后,因为不符合资产、负
会计资本化利息大于税法资本化利息,导致会计基础大于税法基础。
持有至到期投 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准备不得在税前扣除;一次还本付息的投资,其利息
7
资
收入的确认时间与计税收入的确认时间不同。
8 商誉
商誉在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时产生;商誉不得摊销,但可计提减值准
备;税法规定,外购的商誉在整体转让或公司清算时一次性扣除。 (1)弃置费、残值、固定资产折旧、减值准备等因素导致不同年度的会计折
企业会计制度、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所得税法的差异主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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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大家下午好!首先感谢威海市国税局对我的信任,让我有 机会在这里和大家一起来学习一下会计制度、会计准则与企 业所得税方面的一些相关知识,我深感荣幸。应该说,在座 的各位都是财务、税收方面的专家,并且有着多年丰富的实 战经验,我在这里讲课,简直是班门弄斧。但既然各位领导 看得起我,我就抛砖引玉,把我在工作中对财务和税收问题 的理解和大家交流一下,如果是哪些地方我理解的不够准确, 还希望大家提出来,我们一起沟通交流,也希望我们大家在 探讨中学习,在沟通与辩论中提高。下面我讲第一个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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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会计制度、企业会计准则、税法之间的关系
()适用的范围不同。 会计准则适用于股份公司的会计处理,而会计制度适用于
所有企业。即使在美国也未要求股份公司以外的企业严格执 行公认会计原则,我国已经发布的会计准则中,要求所有企 业执行的也是少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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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入的差异
下面我讲第二个专题: 收入的差异: 一、收入确认的差异: 会计制度和会计准则上所定义的收入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
义的收入包括主营收入和利得,狭义的收入指主营收入,包 括商品销售收入、提供劳务收入、让渡资产收入、建造合同 收入四种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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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会计制度、企业会计准则、税法之间的关系
随着企业会计准则的修订、增加和实施,新的企业所得税法 的执行,税法与会计制度在确认和计量上的差异也在逐渐减 少。我们看新的所得税法和会计准则在许多方面的规定是一 致的,也就是说新的税法基本上是在会计准则的基础上制定 的。
新《企业所得税法》与新会计准则的差异分析(之十三)——金融资产的会计与税务处理差异
在 会 计 处理 上 , 有 至到 期 投 资应 当按取 得 时 持 的 公 允价 值 和 相 关 交 易 费用 之 和 作 为 初 始 确 认 金 的债 券 利 息 , 单独 确 认 为应 收 项 目。持 有 至到 期 应 投 资 在 持 有期 间 应 当 按 照摊 余 成 本 和 实 际 利 率 计 算确 认 利 息 收入 , 入 投 资 收益 。实 际利 率应 当在 计 取得 持 有 至到 期 投 资 时确 定 , 该 持有 至 到期 投 资 在 预 期存 续 期 间或 适 用 的 更 短 期 问 内保 持 不 变 。实
计量 且 其 变 动 计 入 当期 损 益 的金 融 资 产 ,在 实 际 和 持 有 至 到 期 投 资 应 按 规 定 确 认 利 息 收 入 和 投 资 交 易 发生 前 , 虽然 按 照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 属 于 没 有 收 益 。 但
实 际取 得 的收 入 , 业 此 时没 有 纳 税 能 力 , 般 来 企 一
.
央企业全面执行。 那么,企业所得税法》 《 与新会计准则到底存在哪些差异? 企业在缴纳所得税时, 如何根
i 据企业所得税法与新会计准则进行纳税调整?本刊根据 中国税务报 系列文章理 出一组文章 , 希望对读 者
_
理解新《 企业所得税法》 与新会计准则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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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金 融 资产 的 会 计与 税 务 处理
( ) 款 和 应 收 款 项 三 贷
说 , 应 当 计入 收入 总 额 , 对 会 计 处 理 进 行 纳 税 不 应
调整 。 ( ) 有 至 到期 投 资 二 持
在 会 计 处理 上 , 融 企业 按 当前 市场 条 件 发放 金 的贷 款 , 应按 发 放 贷款 的本 金和 相 关 交 易 费用 之和 作 为 初 始 确 认 金 额 。一 般 企 业 对 外 销 售 商 品 或 提
新《企业所得税》与新《企业会计准则》中固定资产的比较分析
实质。() 2换人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的计量。
不具有商业实质或交换涉及资产的公允价值均不能可靠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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鲥目 l
M ea l r c n c alAc ou i t lu gialFi an i c ntng
量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 应当按照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支 关的经济利益预期实现方式有重大改变的, 应当改变固定资 产折I方法。而税法固定资产的预计净残值一经确定, H 不得 变更。企业应当按照固定资产的性质和消耗方式, 合理确定 预计使用年限和预计净残值,并没有明确规定最低折I年 H 限、 预计净残值率, 而由企业根据实际情况来确定。 税法则明
确规定了各类固定资产计提折旧的最低年限。 但由于技术进 步等原因, 确需加速折旧的, 可以缩短折旧年限或者采取加 速折旧的方法, 包括:1由于技术进步, () 产品更新换代较快
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资产的成本,无论是否支付补价, 均
不确认损益: 收到或支付的补价作为确定换人资产成本的调 整因素. 其中. 受到补价方应当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减去 补价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资产的成本; 支付补价 方应当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加上补价和应支付的相关税
性资产 , 包括房屋、 建筑物、 机器、 机械、 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 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设备、 器具、 工具等” 。 ( 比较定义可以看出, 三) 企业会计准则与税法对固定资
产的定义本质上基本是一致的。
费用为计税基础 , 租赁合同未约定付款总额的, 以该资产的
公允价值和承租人在签订租赁合同中发生的相关费用为计
M e alur c na i c untn t l gi alFi nc alAc o i g
耘
新《企业所得税法》与新会计准则的差异分析(之十二):债务重组会计与税务处理的差异
认为债务重组损 失, 计入营 、外支 出。 I 债权人 已对债权 计提减值准备 的, 当先将 该差额冲减 减值准 备, 应 减值 准 备不足 以冲减 的部分,确 认为债务重组损失计入营 , # 支出。 J F k 发生的相关税 费, 分别 按照 长期股权 投资或 者 _ 金融 r具确认和计量等准则的规 定进 行处理 。
税务处理 :以债 务转换为资本方式进行 的债 务重 组, 除企业改组或者清 算另有规定外 , 债务人应 当将 重
组债务的账面价值 与债权人因放弃债权而享有 的股权 的公允价值的差额 , 确认 为债务重组所得 , 计入 当期应
纳税所得额 。
税务处理 : 债务人 以非现金资产清偿债 务 , 除企业
税 务处理 : 根据 《 企业所 得税 法实 施 条例 》 2 第 2
条 的规定 , 务重组收 入属 于其他收入 。 债 以现金清偿债
务的,债 务人 应当将 重组 债务的 计税基础 与实际支付 计 入 投 资 收 益 。
现金之 『 的差额 ,确认为应纳税所 得额 ,计入收入 总 日 J
额 。债权人应当将重组债权的计税 基础 与收到的现金
债 务的账面价 值与实 际支付现 金之间 的差额 ,确 认为
债务重组利得 ,计入营业外 收入。重组债务 的账面 价
值, 一般 为债务 的面值或本金 、 原值 , 如应付账款 ; 如有
利息 的, 还应加上应 计未付利 息, 如长期借款等 。债权
允价值之 问的差额 , 应计 入营业 外收入。 资产转让损益是指抵债 的非现金资产 的公允价值 与其账 面价值之 问的差 额。非现金资产公允价值与账
会计处理 : 以现金清偿债 务的, 债务人应 当将重组
新企业所得税法和企业会计准则差异一览表
新企业所得税法和企业会计准则差异一览表(二)默认分类2008-09-12 17:27:08 阅读43 评论0 字号:大中小订阅一、永久性差异项目:不征税收入产生永久性差异的原因:(1)财政拔款(2)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
(3)国务院规定的其他不征税收入二、永久性差异项目:免税收入产生永久性差异的原因:(1)国债利息收入(2)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3)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4)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
三、永久性差异项目:先征后返的部分税款产生永久性差异的原因:(1)企业按照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有关文件规定,实际收到具有专门用途的先征后返所得税税款,按照会计准则规定应计入取得当期的利润总额,暂不计入取得当期的应纳税所得额。
(2)软件生产企业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所退还的税款,由企业用于研究开发软件产品和扩大再生产,不作为企业所得税应税收入,不予征收企业所得税。
四、永久性差异项目:减计收入产生永久性差异的原因:(1)对纳入农产品连锁经营试点范围,且食用农产品收入设台账单独核算的企业,自2006年1月1日起至2008年12月31日止经营食用农产品的收入可以减按90%计入企业所得税应税收入。
(2)企业以《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规定的资源作为主要原材料,生产国家非限制和禁止并符合国家和行业相关标准的产品取得的收入,减按90%计入总额。
原材料占生产产品材料的比例不得低于《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规定的标准。
五、永久性差异项目:减免税所得产生永久性差异的原因:(1)企业农林牧渔项目的所得可以减免企业所得税。
(2)企业从事国家重点扶持公共基础设施项目的投资经营所得、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
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企业会计准则与企业所得税法差异分析
资产的计税基础是指历史成本 ,是企业取得该项资产时实际发生的支出。
企业持有各项资产期间资产增值或者减值,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可以确认损益外,不得调整该资产的计税基础。
纳税期限
信息质量所遵循的原则比较
实质重于形式原则
重要性原则——公平原则
客观性原则——税收法定原则
谨慎性原则(不能高估资产,低估负债)-税法不承认谨慎
相关性原则——相关性原则(与收入配比)
企业会计准则体系的构成
基本会计准则
38项具体准则 财会(2006)3
会计准则应用指南 财会(2006)18 (1)32项会计准则解释 (2)会计科目和主要账务处理
制造费用
管理费用
在建工程
贷: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教育经费
——保险
——工会经费
——福利费
借:生产成本
工资薪金支出
企业实际发生的合理的职工工资薪金,准予在税前扣除。
01
薪金,是指企业每一纳税年度支付给在本企业任职或与其有雇用关系职工工资的员工的所有现金或非现金形式的劳动报酬,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年终加薪、加班工资,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支出。
利息支出
第37条 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合理的不需要资本化的借款费用,准予扣除。
01
企业为购置、建造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经过12个月以上的建造才能达到预定可销售状态的存货发生借款的,在有关资产购置、建造期间发生的合理的借款费用,应当作为资本性支出计入有关资产的成本,并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扣除。
02
扣除项目?
01
成本、费用、税金、损失
02
一、概念和范围的差异
成本是指企业在生产产品、提供劳务等活动中发生的各种耗费。 损失是指与非日常活动引起的资产耗费
【精品编辑参考】《小企业会计准则》与《企业所得税法》的差异与协调
《小企业会计准则》与《企业所得税法》的差异与协调注:本文经过精心编辑,下载后可直接使用也可以编辑修改。
本文简要叙述了《小企业会计准则》与《企业所得税法》之间的区别,同时从资产核算协调以及将资产折旧的方式以及年限统一两方面分析了如何对《小企业会计准则》与《企业所得税法》之间的差异进行调节。
大家在相关论文写作时,可以参考这篇《小企业会计准则》与《企业所得税法》的差异与协调财务会计论文。
原标题:小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所得税法协调分析摘要:我国自 2018 年初出台了《小企业会计准则》,并将其应用于小型企业范围之内,以便减少职业判断,同时减少调整纳税所需消耗的成本。
本文简要叙述了《小企业会计准则》与《企业所得税法》之间的区别,同时从资产核算协调以及将资产折旧的方式以及年限统一两方面分析了如何对《小企业会计准则》与《企业所得税法》之间的差异进行调节。
以期降低小型企业会计的工作难度与总量,从而促进企业发展。
关键词:小企业会计准则;企业所得税法;协调方法。
针对小型企业而言,其会对外提供会计信息,通常情况下,需要该信息的部门有两个,分别为银行以及税务部门。
与大中型企业对比,小型企业本身并不具备较大的规模,所做业务难度不高,会计基础工作存在漏洞。
《小企业会计准则》的提出使得小型企业会计的职业判断减少,也令两者之间所存在的差异大幅降低。
然而,因为两者立法机关同立法目的之间存在差异,使得两者之间仍然具有一定差异需要协调。
小型企业只有通过两者的协调,才能使企业有所发展。
一、《小企业会计准则》同《企业所得税法》之间的差异(一)永久性差异所谓永久性差异,指因为《小企业会计准则》同《企业所得税法》于费用、损失以及收益方面的计算口径存在差异,使得某一会计期间,所形成的税前会计利润同应缴纳税额之间形成一定差距,且该类型差异只会产生于本期以内,并不会于之后某一会计期间转回,故而被称为永久性差异。
《小企业会计准则》与企业所得税法之间所成的永久性差异可分为如下几类:第一,确定收入方面的差异。
【精品】会计准则与税法的差异比较及分析
会计准则与税法的差异比较及分析会计准则与税法的差异比较及分析摘要:会计准则与税法同属规范经济行为的专业领域,但二者分别遵循不同的规则,规范不同的对象,且存在诸多的差异。
会计要素中的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利润等在核算内容、涉税事项处理方法上均有不同之处。
而这些差异必然会增加纳税人遵从税法和会计准则的成本及难度。
本文在依据税法和会计准则的基础上探讨了二者的差异,并举一简单例子进行分析。
关键词:成因目标要素原则存货会计准则是国家依法规形式制定的,用来规范对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全过程进行核算和反映会计管理活动的依据;税法是调整国家和纳税人权利和义务关系的法律规范总和,是纳税人履行纳税义务的依据。
这就必然存在诸多差异。
一、会计准则与税法差异的成因会计和税法是经济领域中两个不同的分支,分别遵循不同的规则。
规范不同的对象。
会计制度规范的是企业的会计核算,要求会计能够提供真实、完整、可靠的会计信息,满足各方面了解企业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和现金流量的需要。
税法规定了国家征税机关和纳税人的征税行为,体现的是财富在国家和纳税人之间分配,具有强制性和无偿性。
这两者之间存在差异的原因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目的不同税法和会计准则都是由国家机关制定的,但两者的出发点和目的不同。
企业会计准则制定的主要目的是规范企业会计核算工作,提高会计信息质量,真实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结果,以满足信息使用者的需要。
而税法制定的目的是为了调整国家与于纳税人之间在征纳方面的权利和义务,保证国家利益和纳税人合法权益,维护正常的经济秩序,保证国家强制、无偿的取得财政收入,依据公平税负、方便征管要求,对会计准则的规定有所约束和控制。
因为两者的目标不同,所以表现出不同的形式特征。
主要表现为两个方面:一方面政府依据其权利制定税法时税收具有强制性,纳税人必须依据税法对经济义务进行税收分析;政府的无偿征税行为着重考虑税收收入的实现、及时和确定,对成本范围标准和诸处范围限制;税法的固定性表现为税法统一,各税种税制要素确定,不需考虑适应不同经营范围、对象和经营管理方式下个别企业、组织揭示客观经营成果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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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取得的非
现金资产
成本模式下,会计上规定换入资产的初始计量,按照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加上相关税费为基础确定,而税法要求按公允价值作为计税基础。
15
以改组方式取得的非现金资产
免税改组方式取得的非现金资产按照公允价计量时,计税基础仍按原计税基础(历史成本)结转。
16
企业的存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投资发生永久或实质性损害
在权益法下,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随着被投资方所有者权益的变动而作相应调整;计提减值准备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被投资方用留存收益转增股本,投资方不作账务处理。税法规定,计税基础按照历史成本确定,被投资方用留存收益转增股本,投资方相应追加投资计税基础。
5
贷款
坏账准备计提比例若与税法规定扣除的比例不同,会产生暂时性差异。
(3)自行开发无形资产的计税基础按照会计基础的150%确认。
(4)税法规定企事业单位购买的软件最短可按2年期限扣除。
13
开办费
2007年12月31日前仍未扣除的开办费,在剩余的年限内继续扣除,应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并在剩余年限内结转。
2008年1月1日以后开始试生产、试营业的新办企业发生的开办费,在实际发生时借记“管理费用(开办费)”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计算所得税时在开始生产经营的当期一次性扣除。
9
固定资产
(1)弃置费、残值、固定资产折旧、减值准备等因素导致不同年度的会计折旧与税法折旧不同,从而导致固定资产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不同。
(2)租赁准则中规定承租人应当将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两者中较低者作为租入资产的入账价值,税法规定融资租入资产应当按照租赁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付款额以及在取得租赁资产过程中支付的有关费用作为其计税基础。
10
投资性房地产
(1)公允价值计量模式下,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产生差异。
(2)成本计量模式不同年度会计折旧与税法折旧的差异,导致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不同。
11
在建工程
在建工程减值准备不得税前扣除。
12
无形资产
(1)无形资产减值准备不得在税前扣除。
(2)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会计上不得摊销,但税法规定可在不少于10年的期限分期扣除。
新企业所得税法与企业会计准则差异一览表
暂时性差异确认一览表
序号
暂时性
差异项目
产生暂时性差异原因
1
应收账款、
其它应收款、
预付账款等
(1)会计上计提坏账准备的方法、比例由企业自行确定,计算企业所得税不得扣除坏账准备。
(2)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收入会计上按权责发生制确认收入,而税法规定按照合同约定的应付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的日期确认。
8
商誉
商誉在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时产生。会计上规定商誉不得摊销,但可计提减值准备。税法规定,外购的商誉在整体转让或公司清算时一次性扣除。
(1)与商誉有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应当直接调整商誉的账面价值和权益,不涉及损益。
(2)与商誉有关的递延所得税负债,由于影响到会计信息的可靠性及因计提商誉减值准备使得递延所得税负债和商誉价值量的变化不断循环,会计上不予确认。2Fra bibliotek交易性
金融资产
会计上按公允价值计量,税法按历史成本作为计税基础。
3
可供出售
金融资产
会计上按公允价值计量,税法按历史成本作为计税基础。但由于公允价值大于账面价值的部分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因此会计处理时不确认该项递延所得税负债。
4
长期股权投资
在成本法下,被投资方宣告分配,投资方确认投资收益时应首先按会计准则规定的办法计算本期应当冲减的投资成本;计提减值准备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被投资方用留存收益转增股本,投资方不作账务处理。税法规定,计税基础按照历史成本确定,被投资方用留存收益转增股本,投资方相应追加投资计税基础。
6
存货
(1)存货减值准备(含建造合同预计损失准备)不得在税前扣除。
(2)建造合同资产(建造时间超过12个月的飞机、船舶、大型设备、开发产品等),因会计资本化利息大于税法资本化利息,导致会计基础大于税法基础。但考虑到影响历史成本的准确性,实际操作中不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7
持有至到期
投资
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准备不得在税前扣除;一次还本付息的投资,其利息收入的确认时间与计税收入的确认时间不同。
17
递延收益
会计上规定政府补助可一次或分次确认损益。税法要求在实际收到时一次性确认。
18
应付账款、其它应付款、预收账款
由于债权人原因导致债务不能清偿或不需清偿的部分,会计上要求企业将该应付款项划为金融负债,并按市价低于账面价值部分进行调整。税法规定应并入所得征税,实际支付时纳税调减。
19
预计负债
会计上按照履行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税法要求,除另有规定者外,预计负债在实际发生时扣除。
(3)除房屋、建筑物外未使用的固定资产计提的折旧不得在税前扣除。
(4)应当资本化的借款,如果是向非金融部门取得,并且超过了同期同类银行贷款利率,则固定资产的原价大于计税基础。由于该项暂时性差异的确认会导致固定资产初始计量违背历史成本原则,故实务中不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
(5)2007年12月31日前内资房地产企业将开发产品转作固定资产应做视同销售处理,固定资产的计税基础按照公允价值确定,会计上按开发产品账面价值结转。2008年1月1日以后发生的类似业务不再做视同销售处理。
当有确凿证据表明企业的存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投资已形成财产损失或者已发生永久或实质性损害时,会计上要求将处置收入扣除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存货盘亏造成的损失,应当计入当期损益。税法规定应扣除变价收入、可收回金额以及责任和保险赔款后,再确认发生的财产损失。可收回金额可以由中介机构评估确定。已按永久或实质性损害确认财产损失的各项资产必须保留会计记录,各项资产实际清理报废时,应根据实际清理报废情况和已预计的可收回金额确认损益。
20
应付职工薪酬
工资奖金、补贴、津贴、非货币福利、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会计上按权责发生制原则计提,计算所得税时按照实际发放数据实扣除。
21
预收账款
房地产企业取得的预收账款会计上作为负债处理,但按税法规定应按照预计利润率计算预计利润并入当期利润总额预缴企业所得税,以后实际结转收入时,前期已纳税款允许退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