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组织拟任负责人基本情况表
社会团体名称预先核准审批操作规范
社会团体名称预先核准审批操作规范一、行政审批项目名称、性质(一)名称:社会团体名称预先核准(二)性质:行政许可二、设定依据【行政法规】《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50号)第十条成立社会团体,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50个以上的个人会员或者30个以上的单位会员;个人会员、单位会员混合组成的,会员总数不得少于50个;(二)有规范的名称和相应的组织机构;(三)有固定的住所;(四)有与其业务活动相适应的专职工作人员;(五)有合法的资产和经费来源,全国性的社会团体有10万元以上活动资金,地方性的社会团体和跨行政区域的社会团体有3万元以上活动资金;(六)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三、实施权限和实施主体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50号),由自治区、地级市、县级民政主管部门负责社会团体成立登记。
全市性和南宁市行政区域内跨县(区)社会团体成立登记由青秀区民政局审批;各县(市、区)行政区域内社会团体成立登记由各县(区)民政局审批。
四、行政审批条件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50号)第十一条规定,申请社会团体名称预先核准,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50个以上的个人会员或者30个以上的单位会员;个人会员、单位会员混合组成的,会员总数不得少于50个(直接登记的四类组织按规定执行);(二)有规范的名称和相应的组织机构;(三)有固定的住所;(四)有与其业务活动相适应的专职工作人员;(五)有合法的资产和经费来源,全国性的社会团体有10万元以上活动资金,地方性的社会团体和跨行政区域的社会团体有3万元以上活动资金;(六)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社会团体的名称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违背社会道德风尚。
社会团体的名称应当与其业务范围、成员分布、活动地域相一致,准确反映其特征。
全国性的社会团体的名称冠以“中国”、“全国”、“中华”字样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经过批准,地方性的社会团体的名称不得冠以“中国”、“全国”、“中华”字样。
社会团体成立登记指南直接登记
社会团体成立登记指南(直接登记)一、直接登记的范围成立行业协会商会类、科技类、公益慈善类、城乡社区服务类的社会团体由发起人或发起单位直接向民政部门依法申请登记,不再需要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
登记管理机关根据实际需要,征询相关部门的意见,将其意见作为社会团体直接登记审批的参考依据。
行业协会商会类直接登记的社会组织,按照《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总体方案》的精神,是指从事相同性质经济活动的单位、从业人员或同地域的经济组织,在本行业具有一定的代表性、权威性、影响力的社会组织(参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2017.06.30发布)。
科技类直接登记的社会组织,是指在自然科学和工程技术领域内从事学术研究和交流活动的科技类社会组织;公益慈善类直接登记的社会组织,是指提供扶贫、济困、扶老、救孤、恤病、助残、救灾、助医、助学服务的公益慈善类社会组织;城乡社区服务类直接登记社会组织,是指满足城乡社区居民生活需求,在社区内活动的城乡社区类社会组织,直接向县(区)级民政部门依法申请登记。
民政部门对直接登记的社会组织,审查申请时,广泛听取意见,根据需要征求有关部门意见或组织专家团队进行评估。
二、应当具备的条件1.申请人是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中国公民或法人组织;2.行业协会商会类社会团体应有30个以上的单位会员,科技类、公益慈善类、城乡社区服务类社会团体应有50个以上的个人会员或者30个以上的单位会员,个人会员、单位会员混合组成的,会员总数不少于50个;3.有规范的名称和相应的组织机构;4.有固定的办公服务场所,办公服务场所使用面积不低于150平方米;5.有与其业务活动相适应的专职工作人员(3名以上),6.有合法的资产和经费来源,行业协会商会类社会团体注册资金不低于30万元,科技类社会团体注册资金不低于30万元,公益慈善类、城乡社区服务类社会团体注册资金不低于5万元;7.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三、社会团体名称预先核准(一)名称要求:1.社会团体的名称应当依次包括行政区划、主要的业务范围或会员组成,并以“协会、商会、学会、研究会、促进会、联合会、联谊会”等字样结束;社会团体名称应当与社会团体的业务范围、会员分布、活动地域相一致,准确反映其特征;跨行政区域社会团体的名称,应当冠以与所跨行政区域相一致的地域名称。
民政部、国家档案局关于印发《社会组织登记档案管理办法》的通知
民政部、国家档案局关于印发《社会组织登记档案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档案局,民政部•【公布日期】2010.07.15•【文号】民发[2010]101号•【施行日期】2010.07.15•【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档案管理正文民政部、国家档案局关于印发《社会组织登记档案管理办法》的通知(民发〔2010〕10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档案局,计划单列市民政局、档案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政局、档案局:为了加强社会组织登记档案的规范化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基金会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民政部、国家档案局共同制定了《社会组织登记档案管理办法》。
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民政部国家档案局二〇一〇年七月十五日社会组织登记档案管理办法第一条为加强社会组织登记档案的规范管理,充分发挥社会组织登记档案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基金会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社会组织登记档案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在依法为社会团体及其分支(代表)机构,基金会及其分支(代表)机构,境外基金会代表机构以及民办非企业单位办理申请筹备成立、成(设)立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备案、章程核准、年度检查和行政处罚等工作中形成的具有查考、利用价值的各种文件材料。
第三条社会组织登记档案工作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分级负责,在业务上接受同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和上级民政部门的监督和指导。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档案管理机构应当对社会组织登记档案实行集中统一管理,指定专职(或兼职)人员负责社会组织登记档案管理工作,建立并完善社会组织登记档案的管理制度,确保社会组织登记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安全和有效利用,并逐步实现社会组织登记档案的信息化管理和服务。
社会组织拟任负责人基本情况表(范例表格)
填写11位手机号或固定电话
是否担任其他单位的法定代表人
否
兼职/
专职
填专职或兼职
家庭住址
现居住地址
工作单位及职务
福建省XX公司总经理
其他社会职务
如有,请填写其他社会组织名称及职务,没有的请填“无”
本人主要简历
自何年月至何年月在何地区Fra bibliotek单位职 务
X年X月-X年X月
××××公司
经理
X年X月-X年X月
××××公司
××××公司
董事长
社会组织拟任负责人基本情况表
社会组织名称
福建省+字号+行(事)业或业务领域+组织形式
如:福建省XX社会工作服务中心
姓 名
XXX
性别
填男或女
出生
年月
X年X月
民族
X
政治
面貌
填××党员或群众
身份
证号
填写18位身份证号
社会组织职务
填理事长/副理事长/监事长
有无违法记录
无
联系
电话
填写11位手机号或固定电话
××××公司
董事长
社会组织拟任负责人基本情况表
社会组织名称
如:福建省扶贫基金会(公募基金会)
福建省XXX(填字号)教育基金会(非公募基金会)
姓 名
XXX
性别
填男或女
出生
年月
X年X月
民族
X
政治
面貌
填××党员或群众
身份
证号
填写18位身份证号
社会组织职务
填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监事长
有无违法记录
无
联系
是否担任其他单位的法定代表人
鞍山市民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城乡社区社会组织发展的实施意见
鞍山市民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城乡社区社会组织发展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鞍山市民政局•【公布日期】2011.10.26•【字号】鞍民发[2011]35号•【施行日期】2011.10.2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正文鞍山市民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城乡社区社会组织发展的实施意见(鞍民发〔2011〕35号2011年10月26日)各县(市)、区民政局,高新技术开发区、千山风景区、达道湾经济技术开发区、文化旅游开发区社会事业局:为推进社会管理和创新,加强社会建设,进一步增强社区综合管理和公共服务功能,提高社区社会组织服务社区的能力,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现就进一步规范城乡社区社会组织发展提出如下意见:一、指导思想城乡社区社会组织建设,要突出社会管理和社会建设及其创新主题,以解决影响社会和谐稳定问题为突破口,整合社区各种资源,构建社区社会组织管理服务平台,明确社区社会组织的社会责任,引导社区社会组织加强自身建设,增强社区社会组织服务社会能力。
按照社区“活动社团化、服务民非化”的指导方针,构建我市社区社会组织“2+1+X”鞍山模式,实现社区社会组织在社区(村)的全覆盖,使社区社会组织走上规范化、法制化、标准化的轨道。
二、基本原则(一)依法登记(备案)的原则。
要按照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其它有关规定精神,依法备案。
(二)分级负责的原则。
社区居(村)委会负责对本辖区内的社区社会组织进行考查、论证,提出初审意见;街道办事处(镇)负责对上报的社区社会组织进行资格审查、核实,提出登记(备案)意见;县(市)区民政部门负责对城乡社区社会组织进行核准登记或备案。
(三)统一标准的原则。
社区社会团体登记(备案)须有会员、规范的名称、合法的《章程》、业务指导单位审查意见、固定的活动地点及联系方式;社区民办非企业单位须有固定的场地、规范的名称、合法的《章程》、与所开展业务相适应的人员、业务指导单位的审查意见或相关部门的许可意见。
社会团体 注册指引
社会团体注册指引2017年1月目录一、什么是“社会团体” (3)二、适用范围 (3)三、事项审查类型 (3)四、审批依据 (4)五、受理机构 (4)六、决定机构 (4)七、数量限制 (4)八、申请条件 (4)九、社会团体名称的要求 (5)十、禁止性要求 (5)十一、申请材料目录 (6)十二、申请接收 (8)十三、办理基本流程 (8)十四、办理方式 (8)十五、办结时限 (9)十六、收费依据及标准 (9)十七、审批结果 (9)十八、结果送达 (9)一、什么是“社会团体”社会团体,是指为一定目的由一定人员组成的社会组织。
可分为以营利为目的和以非营利为目的两类社会团体。
前者如合作社、公司等;后者如政治、宗教、科技、文化、艺术、慈善事业等社会群众团体。
成立社会团体除需要一定数目的人员组成以外,还要制定章程、到有关机关登记,有的还须依法申请许可等等。
社会团体是当代中国政治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
中国社会团体都带有准官方性质。
《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规定,成立社会团体必须提交业务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
业务主管部门是指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及其授权的组织。
社会团体实际上附属在业务主管部门之下。
中国的社会团体是社会组织的一种。
二、适用范围中国公民、法人均可以申请成立社会团体三、事项审查类型前审后批四、审批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五、受理机构民政部六、决定机构民政部七、数量限制无数量限制八、申请条件(1)有明确的业务主管单位;(2)有一定数量的会员:个人会员50个(含)以上,或者单位会员30个(含)以上;由个人会员和单位会员混合组成的,总数50个(含)以上;会员要在本社团业务领域内具有广泛代表性;(3)有规范的名称、固定的住所、明确的章程和相应的组织机构;(4)有10万元以上活动资金。
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退(离)休领导干部在社会团体兼职问题的通知》(中组发〔2014〕11号),除工作特殊需要外,退(离)休领导干部不得牵头成立新的社会团体。
关于社会组织
通过章程的会议情况
会员大会 会员代表大会
表决形式
应到人数
反对人数
登记证号
实到人数 弃权人数
业务主管单位审查意见
登记管理机关审批 批准
社会团体负责人变动申请表
社团名称 机构代码 新增负责人名单 (标明职务) 卸任负责人名单 (标明职务) 现有负责人名单 (请全部列出姓名) 社团内部履行程序 社团法定代表人签章
关于社会组织
2021年7月11日星期日
一、社会组织登记的基本情况
1、社会组织的类型和数据
非政府组织、非营利组织、第三部门、公民社会、民间 组织、社会组织
(1)社会团体:以会员为基础 数量:22万
(2)基金会:以捐赠财产为基础,以从事公益事业为目 的 数量:1390
(3)民办非企业单位:以从事社会服务活动为基础
社会团体法人登记申请表
社团名称 英文名称及缩写 登记证号 登记时间 法定代表人 单位会员数 理事数 业务主管单位 住所及邮编 其他社会职务
社团法定代表人签章
组织机构代码 联系电话 注册资金 个人会员数 常务理事数
业务主管单位审查意见
年月日
承办人 负责人
受理意见 年 月日
登记管理机关审批 审核
年 月日
《社会团体法定代表人登记表》(编号:04);
《社会团体章程核准表》(编号:05)
章程(章程骑缝处加盖业务主管单位印章);
《社会团体负责人备案表》(编号:12),包括理事长 (会长)、副理事长(副会长)、秘书长,每人一表 。
在名称、业务范围上与国务院有关部门主管的社团加 以区别
涉及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职能的,应事先充分征求有关 部门意见。
数量:17.8
合计:数量:39.9万
关于拟任社会组织负责人的会议纪要
关于拟任社会组织负责人的会议纪要一、简述拟任社会组织负责人的会议召开的背景和目的。
在社会组织中,拟任负责人的提名是一个重要的决策过程。
社会组织负责人的资质和能力直接影响着组织的发展和运营。
因此,为了确保社会组织的健康发展和持续发展,选择一位合适的拟任负责人至关重要。
召开关于拟任社会组织负责人的会议旨在讨论并确定合适的候选人。
二、会议的主持人和记录员介绍。
会议的主持人是社会组织的现任负责人,担任主持人是因其熟悉组织的现状和发展需求,能够有效引导讨论和决策过程。
记录员是专门负责记录会议讨论内容和决策结果的人员。
他/她负责准确记录会议主要内容和参与者的观点,确保后续参与者能够获得以会议纪要的形式记录的完整信息。
三、参会人员的介绍。
会议邀请了包括现任负责人、社会组织其他重要成员以及拟任负责人候选人等核心人员参加。
这些人员具有组织层面的决策权和影响力,他们的参与将确保拟任负责人的选择是合理和客观的。
四、会议主要议题和讨论过程。
1. 讨论候选人的资格和背景:会议开始前,主持人以及相关人员收集了拟任负责人候选人的个人简历和相关材料。
会议讨论了候选人的学术背景、工作经验、领导能力以及对社会组织事业的热情和承诺等方面的信息。
参与者根据候选人的资格和背景提出问题和意见。
2. 候选人的面试和评估:为了更全面地评估候选人的能力和适应性,会议组织了一轮面试过程。
面试的问题涉及候选人的领导经验、组织管理能力、沟通和协调能力以及对社会组织的理解和发展战略等方面。
面试过程由主持人主持,参与者根据候选人的回答提出问题和观点。
3. 讨论候选人的优势和短板:在面试和评估过程之后,参与者就每位候选人的优点和不足进行了讨论。
这个讨论过程是有益的,因为它可以让参与者更好地了解候选人的特点和适应性,以便做出明智的决策。
4. 最终确定拟任负责人:根据面试和讨论过程,参与者对各位候选人的优势和短板进行了综合评估,并最终确定了合适的拟任负责人。
确定过程中,参与者充分考虑了候选人的能力、组织的需要以及各方的意见。
6社会组织组建党组织情况申报表
社会组织组建党组织情况申报表
填表时间:年月日
注:1、社会组织“类型”包括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
2、“拟建党组织建制”包括党委、党总支、党支部、联合党支部;
3、“党组织隶属关系情况”包括业务主管单位党组织、挂靠单位党组织、属地党组织、行业党组织及其他;
4、“党组织活动经费来源”包括党费、业务经费、上级支持;
5、“党组织书记在社会组织任职情况”包括担任社会组织主要负责人、专职党务工作者或其他具体职务;
6、此表一式两份,一份交登记管理机关,一份由填报单位留存。
广州社会团体选举指引
广州市社会团体选举指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健全社会团体的组织机构和运行机制,规范社会团体法人治理行为,促进社会团体健康发展,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广东省行业协会条例》和《广东省民政厅关于异地商会登记管理的暂行办法》,结合我市社会团体选举工作实际,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本指引所称社会团体选举是指经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预先受理名称或批准登记的社会团体对本会会长、副会长、秘书长(不含聘任)、理事、监事等职务的选举。
第三条社会团体有关选举事项参照本指引执行,可将本指引有关内容纳入本会章程规定。
第四条社会团体选举遵循下列原则:(一)合法原则。
社会团体选举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自治原则。
社会团体选举应当按照各自章程自主组织实施。
(三)民主原则。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妨碍会员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候选人的提名应充分尊重会员的个人意愿,充分听取多数会员的意见,进行充分酝酿。
(四)制衡原则。
社会团体选举应当建立选举筹备小组、理事会、会员(会员代表)大会、监事会(选举监督委员会)相互制约、相互监督的机制。
(五)监督原则。
社会团体选举工作应当自觉接受全体会员和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和检查。
第二章会员的规范第五条社会团体应当规范会员入会程序,保障会员平等享有和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等民主权利,确保社会团体选举的公平公正。
第六条会员入会。
申请入会的个人或组织,需符合社会团体章程规定的会员条件,由理事会(筹备成立小组)讨论通过并填写会员表方可入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成为会员,不享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一)未经理事会(筹备成立小组)讨论通过的;(二)未填写入会会员表的。
第七条自动退会。
一年不交纳会费或不参加本会活动,视为自动退会,不再享有会员权利,但社会团体须以书面等形式通知该会员。
第八条会员除名。
因违反本会章程等原因,须对会员进行除名的,应由理事会表决通过,并以社会团体名义书面通知对方。
未履行相关程序,不得将会员除名,会员仍享有会员权利,包括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申请筹备成立格式文本和说明
申请筹备成立社会团体提交的文件、材料目录及格式文本和说明〔一〕筹备成立申请书;〔二〕《筹备成立社会团体申请表》;〔三〕业务主管单位同意筹备的文件;〔四〕章程〔草案〕;〔五〕拟成立社会团体负责人名单、基本情况表及身份证复印件;〔六〕拟定的社会团体常务理事名单及基本情况表;〔七〕拟定的社会团体理事名单及基本情况表;〔八〕拟定的社会团体单位会员名单及基本情况表;〔九〕拟定的个人会员名单及基本情况表;〔十〕住所的产权证明或使用权证明;〔十一〕拟定的专职工作人员名单及基本情况表;〔十二〕社会审计机构出具的关于注册资金的验资报告;〔十三〕筹备会议纪要〔10人以上签字〕(所有材料一律A4纸打印)格式文本1:筹备成立申请书安阳市民政局:申请书正文内容包括:1、成立该社会团体的必要性及可行性;2、拟成立社会团体的宗旨和业务范围;3、拟成立社会团体的活动地域及活动方式;4、注册资金和活动经费来源渠道;5、拟成立社会团体会员及分布情况;6、业务主管单位;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筹备发起单位:〔筹备发起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筹备发起人:〔筹备发起人本人签字〕年月日筹备成立社会团体申请表申请筹备社团名称申请日期格式文本3:业务主管单位同意筹备的文件资格审查意见字[ ] 号安阳市民政局:(正文内容包括)1、成立该社会团体的必要性、可行性;2、对该社会团体负责人政治情况及在本行业学科、专业的权威性、代表性的审查意见;3、对该社会团体业务范围、活动地域的审查意见;4、对该社会团体经费来源是否合法、稳定的审查意见。
经审查,我厅〔局、委、等〕同意筹备成立×××会,同意担任〔拟成立社会团体名称〕的业务主管单位。
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规定,我们将对所属社会团体具体行使以下监督管理职责:负责社会团体筹备申请,成立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前的审查;监督、指导社会团体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依据其章程开展活动;负责社会团体年度检查的初审;协助登记管理机关和其他有关部门查处社会团体的违法行为;会同有关机关指导社会团体的清算事宜。
福建省民政厅关于社区社会组织培育发展和登记管理工作的意见
福建省民政厅关于社区社会组织培育发展和登记管理工作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福建省民政厅•【公布日期】2008.08.26•【字号】闽民管[2008]285号•【施行日期】2008.08.2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婚姻登记管理正文福建省民政厅关于社区社会组织培育发展和登记管理工作的意见(闽民管〔2008〕285号)各设区市民政局:近年来,我省社区社会组织发展较快,在深化社区建设、完善社区服务体系、促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构建和谐社会等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为规范社区社会组织行为,促进社区社会组织健康发展,充分发挥社区社会组织在加强社区建设中的积极作用,现就我省社区社会组织培育发展与登记管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见:一、充分认识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的重要意义社区社会组织是指以城市(含县)社区成员为主体,以社区服务和活跃社区生活为目的,由驻区单位或个人在社区范围内单独或联合举办、在社区范围内开展活动、满足社区居民不同需求的组织。
近年来,在我省广大社区中涌现了一大批自发的或有关部门倡导组建的社会组织,如社区文娱体育团体、志愿者服务组织、公益互助组织和非营利性便民服务机构等民办非企业单位。
这些社会组织在完善社区自治,加强社区管理,活跃社区文化,丰富业余生活,增强社区凝聚力,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等方面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重视和加强社区社会组织的发展,有利于扩大社会主义基层民主、提高社区治理水平,有利于推动“三个文明”建设与和谐社会的全面发展。
各级民政部门要充分认识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工作的重要性,积极扶持社区社会组织的发展,引导社区社会组织为建设居民自治、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治安良好、环境优美、文明祥和的新型社区作出积极贡献。
二、登记范围在社区内开展活动的文体类、服务类、慈善救助类、公益类、自愿者类等具有社团性质社会组织;社区范围内单位或个人单独或联合举办的,为社区文化、教育、卫生、体育、法律和社会福利等服务,具有民办非企业单位性质的社会组织可列入登记。
申办社会组织要提供的材料汇总
申办社会组织需要提供的材料汇总(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组织工作处制二○○九年四月民办非企业单位申请材料清单说明:标题用2号黑体、正文用3号仿宋体。
关于成立“”的可行性报告内容主要包括:一、成立的背景、目的、意义二、必要性、可行性三、宗旨、性质、业务范围四、组织机构五、拟开展的主要工作六、办公场地、经费来源七、发起人(单位)、拟任负责人情况(字数不低于3000字,标题用2号黑体、正文用3号仿宋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筹备申请书北京市社会建设工作办公室:(成立基金会的背景、意义、理由等内容,字数1000字左右。
)为此,特申请成立“”。
筹备组年月日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登记申请表民办非企业单位(个体)登记申请表民办非企业单位办公住所及注册资金情况表注:1、办公住所使用性质:租赁、借用、无偿提供、自有产权。
2、活动资金提供方式:捐赠、资助、会费。
民办非企业单位法定代表人基本情况表民办非企业单位(个体)负责人基本情况表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章程示范文本<说明>一、根据1998年10月25日国务院颁布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此章程示范文本。
二、此文本旨在为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制定章程提供范例。
三、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制定的章程,应当包括章程示范文本中所列全部条款,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作适当补充。
四、〔〕内文字为制定要求。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单位的名称是。
〔名称应当符合《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民政部《民办非企业单位名称管理暂行规定》的规定〕第二条本单位的性质是。
〔必须载明:主要利用非国有资产、自愿举办、从事非营利性社会服务活动的社会组织〕第三条本单位的宗旨是。
〔必须载明: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单位设立的目的〕第四条本单位的登记管理机关是;本单位的业务主管单位是。
第五条本单位的住所地是。
〔如:××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区、县)〕第六条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广州市社会团体选举指引
广州市社会团体选举指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健全社会团体的组织机构和运行机制,规范社会团体法人治理行为,促进社会团体健康发展,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广东省行业协会条例》和《广东省民政厅关于异地商会登记管理的暂行办法》,结合我市社会团体选举工作实际,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本指引所称社会团体选举是指经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预先受理名称或批准登记的社会团体对本会会长、副会长、秘书长(不含聘任)、理事、监事等职务的选举。
第三条社会团体有关选举事项参照本指引执行,可将本指引有关内容纳入本会章程规定。
第四条社会团体选举遵循下列原则:(一)合法原则。
社会团体选举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自治原则。
社会团体选举应当按照各自章程自主组织实施。
(三)民主原则。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妨碍会员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候选人的提名应充分尊重会员的个人意愿,充分听取多数会员的意见,进行充分酝酿。
(四)制衡原则。
社会团体选举应当建立选举筹备小组、理事会、会员(会员代表)大会、监事会(选举监督委员会)相互制约、相互监督的机制。
(五)监督原则。
社会团体选举工作应当自觉接受全体会员和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和检查。
第二章会员的规范第五条社会团体应当规范会员入会程序,保障会员平等享有和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等民主权利,确保社会团体选举的公平公正。
第六条会员入会。
申请入会的个人或组织,需符合社会团体章程规定的会员条件,由理事会(筹备成立小组)讨论通过并填写会员表方可入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成为会员,不享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一)未经理事会(筹备成立小组)讨论通过的;(二)未填写入会会员表的。
第七条自动退会。
一年不交纳会费或不参加本会活动,视为自动退会,不再享有会员权利,但社会团体须以书面等形式通知该会员。
第八条会员除名。
因违反本会章程等原因,须对会员进行除名的,应由理事会表决通过,并以社会团体名义书面通知对方。
未履行相关程序,不得将会员除名,会员仍享有会员权利,包括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社会团体申请登记名称资格审查表(全套样例范本)
申请核准社团名称:XX市XXX区XXX协会申请日期:2019年05月27日XX市民政局印制关于筹备成立“XX市XXX区XXX协会”的申请XX市民政局:为了发挥艺术创作人员在XX市经济建设中的应有作用,促进XX经济发展,XX市XXX协会XXX联合XXX区各界艺术人士,拟筹备成立“XX市XXX区XXX协会”。
特提出申请如下:一、成立该社团的必要性、可行性阐述,会员分布的广泛性说明。
XXX区XXX协会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由XXX区美术家自愿结合组成的专业性学术性人民团体,是党和政府联系广大美术家的桥梁和纽带,是XXX区文化艺术界的团体会员。
本协会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为指针,团结全区美术家,为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加速社会主义现代化的进程努力奋斗。
本协会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坚持"文艺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贯彻"百花齐放、百家争鸣"、"古为今用、洋为中用"、"推陈出新"的方针和"弘扬主旋律、提倡多样化"的精神,发扬艺术民主,尊重和维护美术家的创作自由和评论自由,鼓励会员深入生活,解放思想,加强修养,提高技巧,勇于创造,为发展具有时代精神和民族特色的社会主义美术而努力。
本协会的主要职能是"协调、联络、服务",促进我区美术事业的繁荣和发展。
协会积极开展同省市外全国包括台湾、港澳及海外侨胞美术家的交往,扩大同世界各国美术家的联系,加强海内外美术交流,发展友好与合作关系。
二、发起人及名称确定情况拟成立的社会团体由XXX、XXX、XXX等自然人(XXX亦为法人)共同发起组建。
拟定名称为“XX市XXX区XXX协会”。
三、拟成立单位的业务范围拟定业务范围为:1.对会员以及各会员单位美术团体有联络、协调、服务和业务指导的职责。
2.努力提高美术队伍的思想道德素质、文化修养和业务水平。
社会组织成立登记申请书
附 录 A (规范性附录) 社会组织成立申请表社会组织成立登记申请书社会组织成立登记申请书目录社会组织名称(全称)组织类型○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申请日期年月日天津市民政局 天津市社会组织管理局监制A4纸的附页。
拟任法定代表人签名:日期:年月日不申请设立慈善组织确认书注:不申请设立慈善组织的填写此表,申请设立慈善组织的不填写此表。
社会组织基本情况发起单位基本情况汇总发起人基本情况汇总发起单位基本情况表注:1.所有发起单位均需填写,且与发起单位总数一致。
2.发起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在社会组织首届理(董)事会任主要负责人,包括理(董)事长、副理(董)事长、秘书长(执行机构负责人)。
3.发起单位登记证书复印件,贴在此页背面。
注:1.所有发起人均需填写,且与发起人总数一致。
2.发起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正反面),贴在此页背面。
3.党政领导干部未经批准不得发起成立社会组织。
理(董)事名单注:1.所有理(董)事均需填写,且与理(董)事总数一致,本页可复制;2. 按照“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常务理事、理事……”顺序填写。
监事情况表注:1.所有监事均需填写,且与监事总数一致,本页可复制。
办事(内设)机构汇总表社会组织办事(内设)机构备案表(社会团体填写)单位会员名单(社会团体填写)个人会员名单注:本页可复制。
从业人员名单社会组织法定代表人登记表注:基金会理事长即法定代表人。
新成立社会组织不用填写“社会组织意见”栏社会组织负责人备案表理事监事备案表个人捐资证明天津市民政局:我本人(公司)为了,促进天津市公益事业发展,发起成立天津市***,现将合法收入且有权支配的**(大写)万元(**万元,阿拉伯数字)人民币自愿捐赠给拟成立的捐助非营利组织法人——“天津市***”作为注册资金,我本人(公司)不保留对所捐资金及其孳息的所有权。
特此证明。
捐赠人(签字盖章):2017年月日。
社会组织党员情况调查表
社会组织党员情况调查表
社会组织名称
业务主管单位
详细
地址
联系人及职务
移动电话
法定代表人
政治面貌
联系电话
工作人员党员基本情况
工作人员总数党员总数其中 Nhomakorabea1、专职
党员人数
2、兼职
党员人数
3、退休返聘
党员人数
4、其他
党员人数
拟任主要负责人签字:
拟任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备注:社会组织负责人:会长、常务副会长、副会长、秘书长
申请成立社会团体登记指南
申请成立社会团体登记指南南海区民政局网站:/jyh/mzj/index.html区民政局咨询电话:86239587镇(街道)社会工作局咨询电话:桂城:86796857、大沥:85512352、九江:81865639、狮山:86681156、里水:85689250、西樵:86880280、丹灶:86610147注:1、区级社会团体的材料交到区行政服务中心民政窗口,镇级社会团体的材料交到所在镇(街道)的驻行政服务中心民政窗口。
2、全部表格在区民政局网站“办事服务-表格下载栏”下载申请成立社会团体登记指南一、申请成立社会团体应具备的条件:成立社会团体应当具备法人资格:1、有50个以上的个人会员或30个以上的单位会员;个人会员、单位会员混合组成的,会员总数不得少于50个;(公益服务类社会团体可降低至20个会员)2、有规范的名称和相应的组织机构;3、有固定的住址;4、有与其业务活动相适应的专职工作人员;5、有合法的资产和经费来源,有3万元以上的活动资金;(社区社会团体可降至1万元活动资金)6、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7、地方性的社会团体的名称不得冠以“中国”、“全国”、“中华”等字样。
二、社会团体成立登记的阶段(一)核名阶段1、提交发起申请书。
(标题:《关于发起成立XXX的申请书》样式一)(1)由发起人(三人以上或三个单位以上)提交,个人签名、单位盖公章。
(公益服务类社会团体需要八个以上发起人或发起单位)(2)申请书内容应包括:拟成立社团的名称;成立的可行性、宗旨、业务范围;发起人基本情况;活动地域、活动方式及办公场所;活动资金和资金来源渠道;拟发展会员及分布情况;(单位发起的要在申请书上面盖公章)2、发起单位提供:《社会团体发起单位申请表》一式两份,加盖公章的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发起个人提供:《社会团体发起人申请表》一式两份及发起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3、《社会团体名称核准表》(一式两份)(申请需要前置审批的社会组织需加盖业务主管单位审查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