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成都市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办事指南(一般社会投资项目—招拍挂)
成都市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办事指南(一般社会投资项目—招拍挂)一、项目概述1.项目名称:成都市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2.办理类型:即办件3.受理机构: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4.办理窗口:市政务中心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综合服务窗口5.承诺时限:1个工作日6.收费标准及依据:不收费7.窗口电话***8.投诉电话***9.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 09:00—17:00;周六 09:00—17:00为预约服务时间二、法定依据1.《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九条;2.《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办法》(住建部令第2号);3.《国务院关于优化建设工程防雷许可的决定》(国发〔2016〕39号);4.《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住建部令第16号);5.《成都市城乡规划条例》(第五十五条);6.《成都市建设项目一站式收费管理办法》第十二条;7.《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我市成品住宅发展的实施意见》(成办发〔2017〕36号);8.《成都市地名管理条例》(成人发〔2014〕20号)第十条;9.《成都市人民政府印发成都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成府函〔2018〕91号)。
三、办理程序第一步:建设单位提供有关备案文件、资料;第二步:审查备案文件资料;第三步:符合要求当场予以备案。
四、申请材料1.成都市建设工程并联并行竣工验收及备案申请表;(需加盖建设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签章)2.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3.建设工程并联竣工验收通知书;4.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原件);5.建设项目竣工补交报建费工作联系单(原件);(多测合一报告中的房屋建筑面积成果面积超出施工许可证总面积时需提供,装饰装修工程不提供)6.法定代表人声明;(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签章或签字及身份证复印件)7.多测合一成果报告或房屋建筑面积测绘成果报告;(装饰装修工程不提供)8.工程结算书封面(原件);(封面有甲乙双方公章、造价师资质章及项目负责人签字或签章。
成都市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办事指南(一般社会投资项目—招拍挂)
成都市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办事指南(一般社会投资项目—招拍挂)一、项目概述1.项目名称:成都市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2.办理类型:即办件3.受理机构: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4.办理窗口:市政务中心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综合服务窗口5.承诺时限:1个工作日6.收费标准及依据:不收费7.窗口电话***8.投诉电话***9.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 09:00—17:00;周六 09:00—17:00为预约服务时间二、法定依据1.《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九条;2.《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办法》(住建部令第2号);3.《国务院关于优化建设工程防雷许可的决定》(国发〔2016〕39号);4.《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住建部令第16号);5.《成都市城乡规划条例》(第五十五条);6.《成都市建设项目一站式收费管理办法》第十二条;7.《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我市成品住宅发展的实施意见》(成办发〔2017〕36号);8.《成都市地名管理条例》(成人发〔2014〕20号)第十条;9.《成都市人民政府印发成都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成府函〔2018〕91号)。
三、办理程序第一步:建设单位提供有关备案文件、资料;第二步:审查备案文件资料;第三步:符合要求当场予以备案。
四、申请材料1.成都市建设工程并联并行竣工验收及备案申请表;(需加盖建设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签章)2.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3.建设工程并联竣工验收通知书;4.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原件);5.建设项目竣工补交报建费工作联系单(原件);(多测合一报告中的房屋建筑面积成果面积超出施工许可证总面积时需提供,装饰装修工程不提供)6.法定代表人声明;(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签章或签字及身份证复印件)7.多测合一成果报告或房屋建筑面积测绘成果报告;(装饰装修工程不提供)8.工程结算书封面(原件);(封面有甲乙双方公章、造价师资质章及项目负责人签字或签章。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成都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许可证办理限额意见的复函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成都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许可证办理限额意见的复函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公布日期】2020.06.16
•【文号】建办市函〔2020〕315号
•【施行日期】2020.06.16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建筑市场监管
正文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关于成都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许可证办
理限额意见的复函
建办市函〔2020〕315号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你厅《关于申请调整成都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许可限额的函》(川建建函〔2020〕322号)收悉。
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一、根据《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18号,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42号修改),同意你厅将成都市办理施工许可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限额调整为“工程投资额在100万元以下(含100万元)或者建筑面积在500平方米以下(含500平方米)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可以不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
二、请你厅指导成都市进一步加强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强化事中事后监
管,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厉打击规避办理施工许可证等违法行为,维护良好建筑市场秩序。
实施过程中有何情况和问题,请及时与我部建筑市场监管司联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2020年6月16日。
成都地区施工许可报建竣工验收交付程序
成都地区施工许可报建竣工验收交付程序在成都地区,进行房屋建设需要进行施工许可报建,并在建设完成后进行竣工验收交付。
以下是具体的程序流程:施工许可报建1. 填写申请材料施工单位需要先填写申请材料,其中包括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土地证或房屋所有权证等相关证件。
2. 提交申请填写完毕后,施工单位需要将材料提交至成都市规划建设委员会,委员会会根据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并将结果告知申请单位。
3. 进行现场勘查通过初审后,委员会会组织专业人员进行现场勘查,确定建筑地点是否符合规划要求,并确认施工单位的材料是否真实有效。
4. 颁发施工许可证在审核通过后,成都市规划建设委员会会颁发施工许可证,该证明为施工单位开展建筑工程施工的法定凭证。
竣工验收交付1. 填写申请材料建筑工程施工完成后,施工单位需要填写竣工验收申请书,并提交申请材料,其中包括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申请表、初始验收记录、工程质量保证书、质量监督报告等材料。
2. 进行现场勘查成都市规划建设委员会将会派出专业人员进行现场勘查,进行现场查验和检测,确认建筑工程是否符合相关规定和标准。
3. 进行验收在勘查后,成都市规划建设委员会会召集有关单位和专家对建筑工程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颁发竣工验收证明。
4. 进行交付竣工验收合格后,施工单位需要按照规定将建筑交付给业主或受让人,并须向成都市规划建设委员会进行备案。
以上就是成都地区的施工许可报建和竣工验收交付程序。
在进行建筑工程时,需要遵循相关规定和标准,例如在建筑工程过程中需要进行质量检测、高空作业安全等,以确保建筑工程的安全和质量。
成都建设施工前手续
成都建设施工前手续1.在城市规划区的建筑工程已经取得规划许可证:办理地点:申请人持申请材料向市政务服务中心市规划局窗口提出申请,周一到周六(工作日)经审核申报材料合格后,项目经办人进行现场勘查,符合规划要求的项目,由项目经办人完成会签工作并转设计科核发《建筑用地规划许可证》和用地红线。
注意事项:建设单位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1年内,应向国土局申请办理土地使用批准文件。
如因故超期又未申请延期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自行失效。
需延期的建设项目,应持取得的审批文件在有效期内延期。
2.若有拆迁的,其拆迁进度符合施工需要。
3.确定具备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建筑施工企业。
(成都建设项目报建流程)办理单位:成都市建设委员会办理窗口:市政务服务中心市建委窗口(草市街2号5楼)承诺时限:15个工作日上报省建设厅办理流程如下:4.地质勘察报告5.满足施工需要的施工图和资料,施工图和设计已经按规定进行审查。
(资料来源:成都市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技术要点 - 豆丁网、关于印发成都市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初步设计审查及施工图审查备案 - - 道客巴巴)技术审查的内容:1.是否符合《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条文》和其他有关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2.地基基础和结构设计是否安全。
3.是否符合公众利益。
4.施工图是否达到规定的设计深度要求。
5.初步设计审查的执行情况。
6.勘查、设计企业和注册执业人员是否按规定和施工图上加盖相应的图章和签字。
7.其他法律、法规、规章必须审核的内容。
成都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是我市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初步设计的管理部门,直接负责我市中心城区范围内的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初步设计的审查工作,并委托高新区负责本区范围内的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初步设计的审查工作。
详细内容见上述网站6.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已办理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注册登记手续和安全监督托管手续,安监站已检查工地安全设施并签发了《建筑工程施工前期安全措施登记表》。
成都市报建图文流程
工程报建受理程序(一)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提交报建资料
1、提交“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申请表”;
2、提交立项批文;
3、提交国土证或国土批文;
4、提交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5、提交消防审查意见;
6、提交环保评估意见或排污许可证,防雷设计审核;
7、按规定应招标的工程提交“中标通知书”;
8、勘察、设计、监理、施工合同(注明造价中所含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内容及支付计划);
9、施工图纸和地质勘察报告;
10、施工图查审查批准报告及合格书;
11、已办理的质量、安全监督登记表;
12、施工企业购买意外伤害保险证明;
13、安全施工措施;
14、银行资金证明;
15、施工组织方案;
16、监理规划;
17、计划生育证明;
18、安全生产许可证;
19、项目经理证书。
(二)建筑管理股受理报建
1、资料经审查后输入电脑,经办人审查,主管领导审批。
开具“缴费通知书”,由报建单位到银行缴纳报建费用;
2、工程报建收费
质量监督费,1.8元/平方米(高层2.2元/平方米,超高层3元/平方米);散装水泥专项基金,0.6元/平方米;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8元/平方米;人防易地建设费,10元/平方米。
以上由建设单位缴交。
工程定额测定费,工程造价0.1%,由施工单位缴交。
(三)领取《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由报建单位凭缴费通知书的回执,到建筑管理股领取《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四)期限:经审查资料齐全,3个工作日内核发施工许可证。
施工许可证办理和消防报建
一.施工许可证办理所需资料:1.《房屋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收原件2.用地审批手续、规划许可证、规划总平图3.施工企业(含劳务分包企业)的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注册建造师证;监理单位资质和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成都市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4.《成都房屋建筑工程质量监督备案表》一式三份并签章5.《房屋建筑工程安全监督备案登记表》,项目经理《安考证》、安全工程师中级以上职称证书和《安考证》或注册安全工程师证书、安全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6.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承诺书》7.建设资金落实承诺书二.根据新消防法可知消防报建的办事程序如下:第十条按照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需要进行消防设计的建设工程,除本法第十一条另有规定的外,建设单位应当自依法取得施工许可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将消防设计文件报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备案,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进行抽查。
第十一条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的大型的人员密集场所和其他特殊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将消防设计文件报送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审核。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依法对审核的结果负责。
第十二条依法应当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进行消防设计审核的建设工程,未经依法审核或者审核不合格的,负责审批该工程施工许可的部门不得给予施工许可,建设单位、施工单位不得施工;其他建设工程取得施工许可后经依法抽查不合格的,应当停止施工。
第十三条按照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需要进行消防设计的建设工程竣工,依照下列规定进行消防验收、备案:(一)本法第十一条规定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请消防验收;(二)其他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在验收后应当报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备案,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进行抽查。
依法应当进行消防验收的建设工程,未经消防验收或者消防验收不合格的,禁止投入使用;其他建设工程经依法抽查不合格的,应当停止使用。
第十四条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备案和抽查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成都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建设分中心办事指南
成都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建设分中心办事指南建筑工程设计及施工许可证(房屋建筑工程)办事指南一、项目概述1、项目名称:建筑工程设计和施工许可证(房屋建筑工程)2、办理单位:成都市建设委员会3、办理窗口:市政务服务中心建设分中心建筑工程设计和施工许可并联审批窗口(八宝街111号2楼)4、承诺时限:对资料完整、符合要求的项目,15个工作日内完成。
5、联系电话:86262889、86697927、866485106、投诉电话:86638846二、法定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七、八条;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五条;3、《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第四十七条;4、《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一条;5、《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第十九条;《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十二条;《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第八条;6、《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第412号令,第103项“城市排水许可证核发”;第378项“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验收”;7、《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九条;8、《四川省涉外建设项目国家安全事项管理条例》第六条;9、《成都市城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管理条例》成都市人大常委会公告;10、《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91号;11、《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建设部令124号;12、《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建设部第128号令;13、《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34号);14、《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管理规定》国人防办字[2006]第18号第十六条;15、《四川省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计价管理办法》(川建发[2006]107号);16、《成都市非城镇户籍从业人员综合社会保险补充规定》(成府发[2006]77号;17、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成都市建设项目并联审批工作方案》的通知(成府发[2008]58号);18、《关于全面推进有线电视数字化整体平移的通知》成委办[2006]29号;19、《关于切实解决和预防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民工工资有关问题的通知》(成办发[2004]102号);20、《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居住区公共设施配套建设管理的意见(试行)》(成办发[2008]27号);21、《关于全省建筑施工企业项目经理实行持证上岗制度的通知》(川建委建发[1998]1260号)。
成都市建筑行业法律法规(二)2024
成都市建筑行业法律法规(二)引言概述:成都市建筑行业作为一个快速发展的行业,为了规范市场秩序和保障建筑质量,相关法律法规也越来越完善。
本文将介绍成都市建筑行业的法律法规(二),包括建筑施工许可、施工现场管理、建筑质量监督、安全生产管理和工人权益保护等方面。
一、建筑施工许可1. 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制度2. 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批3. 施工许可证办理程序4. 施工许可证有效期和延期办理5. 撤销施工许可证的程序和要求二、施工现场管理1.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制度2. 施工现场环境保护管理3. 施工现场秩序管理4. 施工场地临时设施管理5. 施工现场安全检查和整改要求三、建筑质量监督1. 建筑质量监督体系建设2. 建筑工程质量验收制度3. 建筑质量事故责任和处理4. 建筑质量缺陷处理和维修5. 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部门职责和执法程序四、安全生产管理1. 建筑工程安全生产许可制度2. 建筑施工现场危险源辨识和管理3. 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技术措施4. 建筑施工项目安全生产责任制5. 建筑工程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五、工人权益保护1. 建筑工人劳动合同签订2. 建筑工人工资支付和福利待遇保障3. 建筑工人劳动保护和安全教育4. 建筑工人工时和休假制度5. 建筑工人职业培训和技能提升总结:成都市建筑行业法律法规的完善,为建筑行业的良性发展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建筑施工许可、施工现场管理、建筑质量监督、安全生产管理和工人权益保护等方面的法律法规,确保了建筑工程的合规性和质量安全,同时也保障了建筑工人的权益和劳动条件。
各相关方面应严格遵守这些法律法规,共同推动成都市建筑行业持续发展。
成都市建筑行业法律法规
成都市建筑行业法律法规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成都市建筑行业的管理,维护建筑市场秩序,促进建筑行业健康发展,制定本法规。
第二条本法规适用于成都市内从事建筑设计、施工、监理、勘察、检测、咨询、材料生产供应等建筑行业领域的企事业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建筑行业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本市有关规定,积极履行职责,提高工作质量。
第二章建筑工程设计第四条建筑工程设计应当按照下列标准进行:(一)遵循国家、行业和地方规划、城市风貌、环保和安全标准;(二)必须经过资质鉴定,并有相应设计批准文件方可开始施工;(三)必须对施工图纸进行审核,严格控制施工质量和验收标准;(四)严禁抄袭他人设计方案,保护知识产权。
第三章建筑工程施工第五条建筑工程施工应当按照下列标准进行:(一)严格遵守国家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管理规定,保证施工质量;(二)必须经过资质鉴定,并有相应的施工许可证方可开始施工;(三)必须对施工图纸进行审核,严格控制施工质量和验收标准;(四)严禁使用不合格材料或降低施工标准,确保建筑工程品质。
第四章建筑工程监理第六条建筑工程监理应当按照下列标准进行:(一)严格遵守国家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管理规定,对建筑工程施工过程进行全程监督和管理;(二)必须经过资质鉴定,并有相应监理批准文件方可开始工作;(三)必须对建筑工程施工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及时报告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四)严禁泄露工程机密信息,保护工程安全。
第五章建筑工程勘察、检测、咨询第七条建筑工程勘察、检测、咨询应当按照下列标准进行:(一)遵守国家和行业规定,提供专业、高质量、高效率的服务;(二)必须经过资质鉴定,并有相应的批准文件方可开始工作;(三)必须具备先进的仪器设备、科技手段和专业人才,确保勘察、检测数据真实可信;(四)不得随意泄露客户机密信息,保护客户知识产权。
第六章建筑材料生产、供应第八条建筑材料生产、供应应当按照下列标准进行:(一)严格遵守国家和行业质量标准,保证材料的安全性、环保性和质量;(二)必须经过资质鉴定,并有相应的生产或销售许可证方可经营;(三)必须对所生产或供应的材料进行检测和评估,保证材料符合质量标准;(四)严禁生产或供应不合格材料,对生产或供应的材料质量负责。
四川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网上申报操作手册
一、网厅申报1.按类型办理按类型办理就是按照项目类型、工程类型、项目阶段,将115个事项目录科学划入4个办理阶段,根据不同的投资类型、项目类型、工程类型,项目阶段进行排列组合,形成了贴近实际需求的不同办事情形。
通过智能引导,实现快捷和精准办理。
点击“我要申报”根据选择的项目建设地点、工程类型、项目类别和项目所属阶段来筛选本账号下的项目。
若项目较多的情况下,可在搜索框中输入“项目名称/项目编码”进行查询。
若此处无项目信息展示,但拥有在发改委赋码的项目,可以在项目管理-项目校验进行项目同步,输入项目编码,点击“同步”。
即可完成项目的同步,然后在此申报。
若此处无项目信息展示,又需要发改委赋码的项目,以满足在此处申报的要求,可点击“项目登记”,进入在线监管平台进行赋码。
赋码完成后,回此处“同步”,然后在此申报。
若此处无项目信息展示,又无需要发改委赋码的项目,可以在项目管理-项目登记,进行工程新增,工程新增完成后,会得到系统出具的工程代码,然后在此申报。
子工程添加:可以在项目管理-工程拆分,进行子工程的添加。
项目信息修改:可以在项目管理-工程拆分,选择“修改信息”,进行项目信息修改。
项目申报:选择需要申报的项目,切换项目子工程,点击“直接申报”智能引导-问答指引通过勾选问题答案,获取准确的申报事项问答清单,选择完成后点击‘确定’。
进入在线申报-确认申报事项环节。
跳过问答指引,进入在线申报-确认申报事项环节。
在线申报确认申报事项环节。
若通过问答指引,则需要申报的事项默认选中,若跳过问答指引,则需自行选择事项进行申报。
也可通过右上角‘返回智能引导’重新进行事项的问答指引。
根据实际申报情况,选择需要办理的事项,点击‘下一步’,进入在线申报-表单填写环节。
此处,以“安全施工措施备案”事项为例。
表单上已存的内容为项目共享信息,申请人可根据实际情况补充完善相关信息,点击‘下一步’,保存表单信息,点击“提交”,进入在线申报-材料上传环节。
施工许可证办理指南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申请材料建设单位:1、办理项目实名登记【建设局建管科】2、工程项目基本情况表【建设局建管科】3、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申请表(财务签字)【建设局建管科、财务科】4、建设工程用地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规划局】5、中标备案收讫书(原件)【建设局招标站】6、施工图审查备案通知书【建设局建管科】7、防雷手续【防雷中心】8、人防手续【人防办】9、质监备案【建设局质监站】10、临时用水许可证【水务局】11、成都市温江区地下文物调查勘探试掘完毕通知书【文勘所】12、农民工工资支付专用帐户开立证明【不用新开户,单位基本户、一般户均可】13、工程保证担保函、工程保证担保合同或者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四方协议【担保公司、成都银行】14、登录“成都市政府投资监督网”,打印本项目网上公示的页面,并加盖公章【政府投资项目】施工总承包企业:1、办理项目实名登记【建设局建管科】2、建造师证(原件)3、施工合同备案表(原件)【建设局招标站】4、安监备案表、开工条件审查表(黄色联)【建设局安监站】5、农民工工资支付专用帐户开立证明、工资委托代发协议【成都银行】6、工程保证担保函、工程保证担保合同或者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四方协议【担保公司、成都银行】7、成都市建设领域劳务企业信用评价登记表、成都市建设领域劳务企业项目管理人员信用评价登记表(网络版)8、成都市建设工程项目施工企业社会保险预缴费函(政务中心一楼社保局)9、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预拌沙浆使用合同10、刷卡机、视频安装凭证(建设局建管科)劳务分包企业:1、办理“成都市建筑农民工权益保障网络管理平台”主体登记(八宝街111号市建委三楼窗口办理)2、办理实名管理项目卡【建设局建管科】3、农民工工资支付专用帐户开立证明、工资委托代发协议【成都银行】5、劳务企业信用评价登记表、劳务企业项目管理人员信用评价登记表监理单位:1、监理工程中标通知书2、监理公司单项工程备案【建设局建管科】3、监理合同(副本原件)、监理公司资质、营业执照和总监派遣书(原件)4、总监证(压证)咨询电话:82712333。
成都市建筑工程并联竣工验收办事指南
成都市建筑工程并联竣工验收办事指南一、总则二、申请条件1.建筑工程施工单位已按规定取得相应的施工许可证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2.建筑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已编制完成。
3.建筑工程的主体结构已竣工,安全、消防、给排水及供电等工程附属设施已经按照规定达到相应的验收标准。
4.建筑工程已完成相关的环保手续。
三、申请材料1.建筑工程竣工验收申请表;2.建筑工程的施工许可证和安全生产许可证;3.建筑工程竣工验收报告;4.工程质量验收文件,包括设计文件、验收资料等;5.环保手续完备的相关证明材料。
四、申请流程1.施工单位完成建筑工程的主体结构竣工后,编制竣工验收报告。
2.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提出竣工验收申请,并提交申请材料。
3.建设单位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如材料不完备,要求施工单位补充。
4.建设单位组织相关单位参与现场勘查,对工程的各项质量达标情况进行核查。
5.建设单位根据勘查结果和相关规定,做出是否予以竣工验收的决定。
6.建设单位将验收决定通知施工单位,并将竣工验收结果报送成都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五、验收标准1.建筑工程的主体结构满足相关强度和稳定性要求。
2.建筑工程的消防设施满足相关消防规范要求。
3.建筑工程的给排水设施满足相关给排水规范要求。
4.建筑工程的电气设备满足相关供电标准要求。
5.建筑工程符合环保要求,取得相应的环保手续。
六、竣工验收结果1.合格竣工:建筑工程达到相关验收标准,并完全符合设计规定,建设单位予以合格竣工验收,发放竣工验收合格证明。
2.不合格竣工:建筑工程不符合相关验收标准或存在严重质量问题,建设单位不予验收,并要求施工单位整改。
3.验收期限:合格竣工的建筑工程应在七个工作日内办理竣工备案手续,不合格竣工的建筑工程应在整改完成后重新申请验收。
七、监督管理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建筑工程的竣工验收活动进行监督和检查。
八、责任追究对于在建筑工程竣工验收中存在严重失职、渎职行为的相关单位和人员,将根据法律法规进行相应的责任追究,包括罚款、停业整顿等。
成都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深化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的意见_成建委〔2014〕144号
成都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深化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的意见成建委〔2014〕144号各区(市)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为进一步改善投资环境,提高行政效能,促进全市经济快速、稳定发展,确保建筑工程项目顺利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结合我市实际,现就进一步深化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提出以下意见。
一、我市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大型建筑工程项目在具备满足施工要求的图纸和其他要件后,可按基坑、地下室、地上部分分别申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具体标段划分须同时满足《关于进一步加强成都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发包与承包范围管理的通知》(成建委发〔2009〕721号)的要求。
(一)层数25层及以上;(二)高度100米及以上;(三)跨度30米及以上;(四)单体建筑面积3万平方米及以上;(五)总建筑面积30万平方米及以上的住宅小区;(六)地下室两层及以上。
二、申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基坑部分),应满足以下条件:(一)已取得合法的国土手续、工程规划许可证;(二)已确定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三)有基坑支护设计及施工方案咨询论证报告;(四)施工现场满足安全文明施工条件;(五)已取得施工现场地下管线资料证明表;(六)已购买意外伤害保险。
三、申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地下室部分),应满足以下条件:(一)已取得合法的国土手续、工程规划许可证;(二)已确定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三)满足施工进度要求的图纸已通过审图机构和相关职能部门审查;(四)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五)建设资金已经落实;(六)已购买综合保险;(七)项目报建费已缴清。
四、申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地上部分),应满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要求的所有要件。
五、按基坑、地下室、地上部分分别申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建筑工程项目,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责任主体应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工程质量安全和使用功能。
(完整版)四川成都施工许可证办理流程及要求
建设工程施工许可发布日期:2009年01月21日文章点击数为:24985 字号:[大] [中] [小]一、法定依据(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1997年主席令第91号)第七条:“建筑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但是,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限额以下的小型工程除外。
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批准开工报告的建筑工程,不再领取施工许可证。
”(二)《四川省建筑管理条例》(1996年四川省第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第十四条:“新建、扩建、改建工程由建设单位向县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建设工程开工审批和施工许可证。
”二、申请条件(一)已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二)在城市规划区的建筑工程,已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三)已经确定建筑施工企业和项目经理;(四)施工场地基本具备施工条件,需要拆迁的,其拆迁进度符合施工要求;(五)有满足施工需要的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六)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并已办理了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备案;(七)建设资金已落实;(八)已按规定缴纳前期工程有关税费;(九)该项目已纳入省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并联审批项目。
三、申请材料(一)《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申请表及相应的电子文档。
(二)选址意见书及《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四)工程承包合同,按照规定要求招标的建设工程,还应当提交施工企业中标通知书;(五)需要拆迁的,拆迁进度符合施工要求的证明;(六)工程勘察文件和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报告;(七)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备案文件,按照规定必须实行监理的,还应当提交建设监理合同;(八)资金证明;(九)施工总包单位项目负责人执业资格证书;(十)已缴纳前期工程有关税费的证明。
以上申报资料均需提交复印件,核验原件。
四、办理程序(一)建设单位持申请材料向政务服务中心并联审批综合窗口—建设部门窗口提交施工许可申请。
成都市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办事指南(园区内工业、仓储及生产配套设施项目)
成都市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办事指南(园区内工业、仓储及生产配套设施项目)一、项目概述1.项目名称:成都市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2.办理类型:即办件3.受理机构: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4.办理窗口:市政务中心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综合服务窗口5.承诺时限:1个工作日6.收费标准及依据:不收费7.窗口电话***8.投诉电话***9.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 09:00—17:00;周六 09:00—17:00为预约服务时间二、法定依据1.《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九条;2.《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办法》(住建部令第2号);3.《国务院关于优化建设工程防雷许可的决定》(国发〔2016〕39号);4.《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住建部令第16号)5.《成都市城乡规划条例》(第五十五条);6.《成都市建设项目一站式收费管理办法》第十二条;7.《成都市人民政府印发成都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成府函〔2018〕91号)。
三、办理程序第一步:建设单位提供有关备案文件、资料;第二步:审查备案文件资料;第三步:符合要求当场予以备案。
四、申请材料1.成都市建设工程并联并行竣工验收及备案申请表;(需加盖建设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签章)2.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3.建设工程并联竣工验收通知书;4.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原件);5.建设项目竣工补交报建费工作联系单(原件);(多测合一报告中的房屋建筑面积成果面积超出施工许可证总面积时需提供,装饰装修工程不提供)6.法定代表人声明;(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签章或签字及身份证复印件)7.多测合一成果报告或房屋建筑面积测绘成果报告;8.工程结算书封面(原件);(封面有甲乙双方公章、造价师资质章及项目负责人签字或签章。
(乙方如无造价工程师可以加盖建设工程造价员执业章,如甲方无造价工程师需聘请第三方造价咨询企业,盖第三方造价咨询企业公章、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执业印章及造价师资质章)9.防雷装置检测报告;10.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原件);备注:如有复印件均需加盖建设单位公章,并查验原件。
成都市建筑工程施工许可阶段报建指南(一般社会投资项目——非招拍挂)
成都市建筑工程施工许可阶段报建指南(一般社会投资项目——非招拍挂)一、事项名称1、质量监督备案2、安全监督备案3、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二、适用范围成都市全市范围内具备用地批准手续和建设工程规划手续的新建、改建、扩建的一般政府投资房屋建筑工程,其中市级住建行政主管部门依据《关于优化中心城区建设管理体制机制的实施意见》(成建委〔2017〕604号),负责中心城区11个辖区内市级重大公共服务设施项目(政府投资额5000万元以上)和建筑高度100米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农迁房和工业园区项目除外),其余项目按属地管理原则由各区(市)县住建行政主管部门办理。
三、受理机构各级住建行政主管部门四、受理窗口各级政务服务中心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综合服务窗口市政务中心服务地址:成都市草市街2号,电话:五、相关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七、八条;安全工程师中级以上职称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者《注册安全工程师证书》)、安全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四十二条;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申请表》否是,原件1份3个工作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七、八条;《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各级住建部门用地批准手续(包含不动产权证或国土证或土地划拨决定书或土地出让合同)(装饰装修项目不提供)是,系统共享否《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附图(装饰装修项目不提供)是,系统共享否《成都市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否是,原件1份施工企业的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注册建造师证否是,复印件1份建设与施工单位《承诺书》(含建设资金已经落实承诺书)否是,原件1份七、承诺时间一般社会投资项目——非招拍挂,3个工作日。
八、投诉监督成都市政务服务中心,电话:九、进度查询市(区/县)政务中心工程建设项目综合窗口。
十、代办服务(免费)无十一、收费及标准报建费:五城区范围内220元/㎡,各郊区(市)县按当地财政收费标准执行。
施工许可证办理流程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和相关审批文件核发办事指南一、项目概述1、办理窗口:天府新区政府服务中心038窗口(成都天府大道南段1632号)2、法定时限:15个工作日3、承诺时限:3个工作日4、收费标准及依据:不收费5、窗口电话:683810316、投诉电话:68381919二、法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四川省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计价管理办法》《成都市非城镇户籍从业人员综合社会保险补充规定》《关于切实解决和预防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民工工资有关问题的通知》《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居住区公共设施配套建设管理的意见(试行)》《关于全省建筑施工企业项目经理实行持证上岗制度的通知》《成都市建设领域防范拖欠农民工工资管理办法》《四川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建设工程抗御地震灾害管理规定》《四川省建设工程抗御地震灾害管理办法》《四川省建设工程合同备案管理办法》三、申请条件1、申请人按照要求完成招标备案(含合同备案),并取得《招标备案收讫通知书》《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备案表》。
2、申请人按照要求完成质量监督备案。
3、申请人按照要求完成安全监督备案,并取得《建设项目开工安全生产条件勘验表》。
四、办理流程第一步:申请人持相关材料向政务服务中心窗口提出申请,窗口工作人员初审合格后,办理受理手续。
第二步:由规划建设和城市管理局组织人员对施工现场进行踏勘,并将结果反馈到窗口。
第三步:窗口工作人员审核完毕后,符合法定条件的予以核发,不符合法定条件的,不予核发并书面说明原因。
第四步:申请人窗口领取《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及按申请要求发出《占道施工许可证》、《占用绿地许可证》、《取水排水许可证》、《建渣处理许可证》《树木移植许可证》(不含名木古树移植许可)等相关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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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日期
施工总包单位
监理单位
施工单位
项目负责人
总监理工程师
勘察单位
设计单位
勘察单位
项目负责人
设计单位
项目负责人
申请单位:
法定代表人(签章)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表二
建设单位提供的文件或证明材料情况
施工许可申请表
中标资料
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
施工总承包单位工程技术人员情况
质量、安全监督手续
建设与施工单位《承诺书》
建设资金已落实承诺书
其它资料
审查意见:
(发证机关盖章)
经办人: 审查人: 年 月 日
注:此栏中应填写文件或证明材料的编号。没有编号的,应由经办人注明审查原件或资料是否完备。
成都市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申 请 表
Hale Waihona Puke 编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制
表一
工程简要说明
建设单位名称
所有制性质
建设单位地址
电 话
法定代表人
建设单位
项目负责人
工程名称
建设地点
项目类型
一般政府投资项目□,一般社会投资项目□,小型社会投资项目□,园区内工业、仓储及生产配套设施项目□
合同价格
万元;其中外币(币种 ) 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