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施新版电子银行章程的通告(2016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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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加强个人支付结算管理防范电信网络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加强个人支付结算管理防范电信网络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加强个人支付结算管理防范
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的通告
【法规类别】支付结算
【发布部门】中国工商银行
【发布日期】2016.11.30
【实施日期】2016.11.30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行业规定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加强个人支付结算管理防范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的通

尊敬的客户:
为保护您的账户资金安全和合法权益,有效防范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联合发布的《防范和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通告》(简称《通告》)、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加强支付结算管理防范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有关事项的通知》(银发〔2016〕261号,简称《通知》)要求,我行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实施账户分类,隔离账户风险。

根据人民银行规定,个人银行结算账户分为I类账户、II类账户、Ⅲ类账户,I类账户为全功能银行账户,主要用于大额资金转账结算,相当于您的“金库”,II类和Ⅲ类账户在功能和限额上与I类账户有差别,主要用于投
资理财和小额支付缴费等,相当于您的“钱包”。

通过账户分类管理和使用,可以将“金库”与“钱包”分离,保障您的资金安全。

自2016年12月1日起,同一个人客户在我行只能开立一个Ⅰ类账户(含借记卡、个人人民币活期结算存折,下同)。

12月1日前您已在我行开立的各类Ⅰ类账户不受影响,可继续正常使用,您若需要再新开个人账户,则只能开立Ⅱ类或Ⅲ类账户。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更新补录个人客户信息相关工作的通告-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更新补录个人客户信息相关工作的通告-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更新补录个人客户信息相关工作的通告
正文: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更新补录个人客户信息相关工作的通告
尊敬的客户:
个人在银行留存完整准确有效的客户信息既是国家金融管理的要求,也是银行向客户提供全面周到金融服务的基础。

若您在我行留存的姓名、性别、国籍、职业、住所地或者工作单位地址、联系方式特别是手机号,身份证件或者身份证明文件的种类、号码和有效期限等信息缺失或发生变化,请您及时通过我行网上银行等电子银行渠道变更本人客户信息或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以及开立的银行卡或存折(存单)到我行任一营业网点更新,我行将为您核实身份并补录信息。

如有疑问,敬请垂询我行各营业网点,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95588。

感谢您的支持与配合!
特此通告。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8月30日
——结束——。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电子银行业务章程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电子银行业务章程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电子银行业务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电子银行业务管理,提高电子银行服务质量,保障客户合法权益,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所有电子银行业务。

第三条电子银行业务包括但不限于:网上银行、移动银行、短信银行、电话银行、自助银行等服务。

第四条银行应当根据本章程,明确电子银行的业务范围、服务流程、风险控制等具体管理制度,及时更新并向客户公开。

第二章电子银行用户服务
第五条银行应当开放电子银行服务通道,提供电子银行服务登录渠道和应用下载渠道,并根据客户需求提供应用软件。

第六条电子银行服务应当保证正常稳定运行,银行应当设置完善的技术支持体系和客户服务中心,及时解决客户投诉、咨询和故障。

第七条银行应当购买必要的保险,规定保险范围和保险金额,保障客户因电子银行服务原因遭受的意外或财产损失。

第八条银行应在电子银行平台上建立信息服务栏目,发布相关通知、公告等信息,及时向客户传递重要提醒和警示信息。

第三章电子银行业务管理
第九条银行应当注册电子银行服务用户,审核和审批电子银行开户申请,确保客户身份证明、银行卡信息和授权信息真实合法。

第十条银行应当设计并发布电子银行服务使用细则,向客户提供电子银行使用安全指导,防止客户因未经授权使用电子银行服务造成的损失。

第十一条银行应当规定电子银行服务的使用范围、时间、金额限制等内容,建立多层次的风险控制机制,及时发现处理风险事件。

第十二条银行应当规定电子银行服务的费用标准及收费方式,明示其对客户的收费标准、种类、收费规则等,不得设置不合理的“隐形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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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银行业务管理办法(银监会)

电子银行业务管理办法(银监会)

第一章ﻫ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电子银行业务的风险管理,保障客户及银行的合法权益,促进电子银行业务健康有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金融机构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电子银行业务,是指金融机构利用面向社会公众开放的通讯渠道和公众网络,以及银行为特定自助服务设施或客户建立的专用网络提供的银行业务。

电子银行业务包括利用计算机和互联网开展的银行业务(以下简称“网上银行业务”)利用电话等声讯设备和电信网络开展的银行业务(以下简称“电话银行业务”),利用移动电话和互联网开展的银行业务(以下简称“手机银行业务”),以及利用其他外部电子服务设备提供的由客户自助服务的银行业务。

第三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以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金融机构管理条例》设立的外资金融机构,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开展电子银行业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以及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银监会)批准设立的其他金融机构,开展有关电子金融服务业务,适用本办法对金融机构开展电子银行业务的有关规定。

第四条经审查批准,银行业金融机构、外资金融机构可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开办电子银行业务,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居民等客户提供电子银行服务。

第五条开展电子银行业务的金融机构,应当按照合理规划、统一管理、保障系统安全运行的原则,加强对电子银行业务风险的管理,保证电子银行业务的健康、有序发展。

第六条开办电子银行业务的金融机构应根据电子银行业务的特性,建立健全电子银行业务的风险管理体系和内部控制体系,设立相应的管理机构,明确电子银行业务管理的责任,有效地识别、监测和控制电子银行业务风险。

第七条中国银监会统一负责对境内及跨境电子银行业务实施监管。

第二章申请与变更第八条金融机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开办电子银行业务,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报经中国银监会审查批准。

工商银行章程

工商银行章程

工商银行章程第一章:基本情况第一条:本银行定名为“工商银行”,是以盈利为目的的股份制商业银行。

第二条:本银行注册地为中国北京市朝阳区,并在此设有总行。

第三条:本银行的经营活动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接受中国政府金融监管部门的监督管理。

第二章:股东权利与义务第四条:股东享有按照其所持股份比例分享本银行利润、参与本银行重大决策、选择管理者等权利。

第五条:股东应当遵守公司章程,按期足额缴纳认缴的出资额,不得抽回出资。

第六条:股东应按照其持有的股份比例,承担本银行的经营风险和亏损。

第三章:公司治理第七条:本银行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行长负责制,设立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层。

第八条:董事会是本银行的最高决策机构,负责决定本银行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制定本银行的年度财务预算、决算方案等。

第四章:经营管理第九条:本银行依法开展各项金融业务,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担风险、自我约束、自我发展。

第十条:本银行应遵循稳健的经营原则,建立健全内部风险管理和控制机制,保障银行业务的稳健运行。

第五章:分支机构第十一条:本银行可依法在国内外设立分支机构,开展业务活动。

第十二条:分支机构的设立、变更、撤销应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并向金融监管部门报告。

第六章:公司改制、变更和解除第十三条:本银行可以根据业务发展的需要,依法进行公司改制、变更和解除。

第十四条:公司改制、变更和解除应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并向金融监管部门报告。

第七章:章程修改与解释第十五条:本章程的修改,应由董事会提出,经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通过。

第十六条:本章程的解释权属于董事会。

第八章:附则第十七条:本章程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生效。

第十八条:本章程如有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办理。

第十九条:本章程的解释权和修改权属于本银行董事会。

以上即为工商银行章程的完整内容,由本银行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改。

中国工商银行电子银行章程

中国工商银行电子银行章程

中国工商银行电子银行章程第一条为了更好地向客户提供金融服务,中国工商银行开办电子银行业务,并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中国工商银行通过面向社会公众开放的通讯通道或开放型公众网络、为特定自助服务设施或客户建立的专用网络等方式,为客户提供电子银行服务。

第三条中国工商银行电子银行服务向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及中国工商银行相关要求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

第四条中国工商银行办理电子银行业务的分支机构、电子银行客户及电子银行交易的其他参与方,均须遵守本章程。

第五条客户可在中国工商银行营业网点办理电子银行业务注册,也可通过互联网、电话、手机等电子渠道自助办理电子银行业务注册。

客户向中国工商银行申请办理电子银行业务,应按照中国工商银行要求提供相关资料,并保证所提供的资料真实、准确、完整、有效,中国工商银行有权对客户身份及资料进行审查、核实。

客户所提供资料和信息变更后,应及时通知银行进行变更。

因客户未及时更新资料和信息,导致工商银行无法提供电子银行服务,或提供时发生任何错误的,客户不得将此作为取消交易、拒绝付款的理由,并应承担相应责任。

第六条中国工商银行电子银行客户身份认证方式(以下简称认证方式)包括数字证书、动态口令和静态密码以及其他可用于识别客户身份的方式。

中国工商银行根据电子银行业务类型的不同,提供一种或多种认证方式供客户选择。

第七条中国工商银行根据不同的客户类别、注册状态、认证方式和申请项目,为客户提供相应的电子银行服务。

在营业网点注册的客户,与自助注册和未注册客户相比,可享受更全面的电子银行服务。

第八条中国工商银行对所有使用客户在中国工商银行设定的身份标识信息(包括账户账号、卡号、用户名、电话或手机号码、终端设备信息等),并按照客户在中国工商银行设定的身份认证方式通过身份验证的电子银行操作均视为客户本人所为,并以客户发出的指令作为办理电子银行业务的有效依据。

第九条客户办理电子银行业务,应遵守中国工商银行有关交易规则,并根据交易提示进行正确操作。

工商银行电子银行

工商银行电子银行

工商银行电子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是世界500强中名列榜首的中资银行拥有810万户工商企业客户和4亿多个人客户2000年以来工商银行先后四次被英国《银行家》、《欧洲货币》和美国《环球金融》杂志评为中国内地最佳银行2002年英国《银行家》将工商银行网站评为2002年全球最佳金融网站;2002年美国《环球金融》杂志在首次全球和地区最佳电子银行评选中将工商银行评选为中国最佳企业网上银行工商银行是国内唯一获此称号的商业银行“金融e通道”——我们共享的空间电子银行业务已成为中国工商银行在同行业中的优势项目也是我行大力推出的精品品牌中国工商银行电子银行业务的重点产品有两项电话银行和网上银行电子银行的最大特点就是客户能够实现自助服务即客户不必每笔业务都要跑到银行来办理可以随时随地通过电子银行提供的产品和方式自己来进行交易、查询和控制真正实现“足不出户自主理财”的现代理念电子银行业务的发展是大势所趋它将逐步取代传统银行业务2002年工商银行的电子银行业务发展非常迅速全年实现交易额超过了8万亿元业务量超过了6千万笔工商银行威海市分行的电话银行交易额超过了5亿元交易笔数为2.5万笔客户数量超过了7千户;网上银行交易额达到10亿元交易笔数为4千笔客户数量接近400户目前威海市所有的财产和人寿保险公司、政府机关、财政机构、通信公司、移动公司、供电公司、百货大楼、新华书店、中石油、中石化、海通证券、南方证券、三隆期货、三角轮胎、威海船厂、客运公司、双轮集团、华垦房地产、成山橡胶、好当家、黄海造船、华力电机、荣成玻璃厂和几家较大的渔业公司、铃兰味精、亿达公司、文登电机、三环双连等等一大批机构、集团、企业已经成为工商银行企业网上银行的客户一、中国工商银行的电子银行业务对广大客户提供的好处1、安全可靠工商银行电子银行业务在网络安全上采用了国际上最先进的防黑客技术软件使用了5级先进的加密校验技术企业在使用网上银行办理业务时能够看得见的防范措施还有客户代理软件、读卡器、客户证书及其密码个人通过卡号及多级密码登录还可自主申请e通卡进行网上购物目前全国的广大客户通过工商银行电子银行结算的资金已经超过8万亿元结算量已经超过6千万笔至今还没有发生一笔资金丢失、帐务差错的情况从以上的情况看客户完全可以解除资金是否安全的忧虑2、方便实用客户自己可以随时查询帐户的余额、今日明细和历史明细等详细信息查看某笔款项是否到帐还可打印出电子回单做为临时入帐的凭证;即使是非银行工作日或者是非银行工作时间都可以进行帐务对帐和转帐结算也就是说工行网上银行业务真正实现了24小时银行服务3、结算快捷无论是收款还是付款无论是威海本地还是全国异地只要对方在工行开户客户都可以在瞬间完成结算工作对方如果在其他行开户客户在网上发出付款指令后也将由银行专人替您办理结算方便快捷4、强化管理对于大客户特别是集团客户能够通过企业网上银行监控分支机构的帐户进行资金的双向调拨或横向调拨提高了资金的使用效率这是我行推出的优势项目目前只有工商银行网上银行能提供此项功能全国的一些大集团、大客户为了强化自身的财务管理将其下属所有企业全部移至工行开立网上银行有效地提高了资金的使用效率盈利也大大增加5、降低费用客户开通电子银行业务以后不必每笔结算业务都要跑银行可以节省大量的人工、车辆等费用还节省了支票等票据的费用;网上银行自主理财的功能给客户提供了很好的资金调度手段减少一些不必要的财务损耗客户的财务费用也相应大大降低6、提高形象客户开通电子银行还可以在自己的客户群体当中树立现代的、先进的形象在e时代一展身手为自身业务的开拓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帮助二、电话银行的功能机构、团体、企业和个人拨打电话银行“95588”服务热线后根据语音提示可以实现1、账户查询客户可查询在工商银行开立的活期账户、牡丹信用卡、牡丹灵通卡等账户余额及未登折、当日、历史明细2、转账服务可以进行自己的注册卡下所有账户之间的资金划转3、自助缴费可自助查询和缴纳电话费、手机费等费用4、银证转账能实现银行账户与证券保证金账户之间的资金划转5、银证通可直接使用银行账户进行股票买卖业务6、基金业务可以进行基金买卖和查询7、外汇买卖可使用个人外汇买卖专用存折帐户进行外汇交易8、公共信息可以查询我行的各种信息如存款利率、外汇牌价、基金净值等9、业务申请客户在电话银行中可以自助下挂帐户10、账户挂失客户可通过此项业务办理牡丹卡、存折等账户的紧急临时挂失三、企业网上银行的功能机构、团体、企业使用客户安全代理软件、读卡器、客户证书输入证书密码后进入网站可以实现1、帐户查询可以查询本企业在工行开立的所有帐户的余额、历史明细、当日明细还可以把它们下载打印出来帐户的发生情况一目了然外面来款是否进帐一查便知2、网上结算企业自己可通过网上银行把资金从其账户中转出实现与其他单位(在国内任何一家银行开户均可)之间的同城或异地资金结算3、集团理财集团总公司可随时查看各分公司账户的详细信息还可主动向分公司下拨或上收资金实现资金的双向调拨达到监控各分公司资金运作情况、整个集团资金统一调度管理的目的4、贷款查询企业可对注册的所有总公司和分公司的贷款账户进行贷款主账户查询以及利随本清贷款、贷款表内欠息、贷款表外欠息和贷款借据账的查询5、基金业务客户可在网上进行基金认购、申购以及基金基本信息查询6、国债业务客户可利用网上银行进行国债帐户查询进行网上即时交易对债券价格及债市信息也可查询7、网上收费站企业客户可以通过我行网上银行主动收取其授权企业用户或个人用户各类应缴费用的一项功能8、贵宾室服务对有一定经营规模、效益良好、合作关系密切的企业客户提供特别服务可以为集团企业客户管理本部及下属分支机构帐户提供方便对设定的帐户进行单笔余额超限提醒;可提供现金预约、收款预约、票据查询预约、汇票申请等服务;可根据客户设置的参数每日按照客户选择的时间、收付帐号、额度选择自动发起转帐指令可以实现代报销、代发工资等业务四、个人网上银行的功能个人客户输入注册卡号、登录密码后进入网站可以实现1、账务查询客户可对自己的账务信息如卡/账户余额、历史明细、网上购物明细进行查询并可下载明细2、账户转账客户可以实现自己的账户之间的资金互转以及向同城(本地)他人的活期帐户、牡丹信用卡、灵通卡、贷记卡等账户划转资金3、异地汇款客户可向国内其它任何地方的工商银行开户的单位和个人支付款项4、银证转账客户可以实现自己的储蓄存款账户与其在证券公司的资金账户相互划转资金并可查询自己在证券公司的资金账户余额5、基金业务客户(基金投资人)可以进行基金申购、认购、赎回等交易及查询有关基金信息6、外汇买卖客户可根据我行提供的汇率信息进行即时和委托买卖外汇交易、撤单及查询有关外汇交易信息等活动7、B2C在线支付客户在中国工商银行的特约网站上购物时可实时支付货款并获得银行反馈的有关支付信息8、代缴学费客户可向与工商银行签订协议的全国各个学校缴纳学费、住宿费等费用9、牡丹卡办卡/换卡申请客户可提交办理或更换牡丹卡的申请同时可在线获得申请结果10、个人抵押贷款个人客户可提交抵押贷款申请并实时获得申请贷款11、账户挂失客户的信用卡、灵通卡或贷记卡遗失或被偷窃时可在线对其进行本地挂失五、办理中国工商银行电子银行的流程1、开办企业网上银行的流程要办理企业网上银行的机构、集团或企业须是优质客户在我行开立结算帐户仔细阅读并遵守《中国工商银行网上银行章程》填写了《中国工商银行企业网上银行申请表》与我行签定了《中国工商银行网上银行企业客户服务协议》才能成为我行企业网上银行注册客户我们在接到客户的注册申请资料以后先由注册行录入客户的信息资料注册行领取客户证书以后再安装客户安全代理软件并进行企业网上银行的调试和业务辅导企业在网上银行办理业务时首先要把财务人员自己的客户证书插入读卡器然后使用客户安全代理软件输入用户密码后才能到企业网上银行进行操作2、开办个人网上银行的流程个人客户申请网上银行有两种方式一种是通过网站进行自助注册步骤是登录网站;点击“个人网上银行”;点击“网上银行自自助注册”;阅读并同意“网上自助注册须知”后点击“确定”;阅读并同意“中国工商银行网上自助注册个人客户服务协议书”后点击“接受此协议”;进入“用户注册”页面按提示输入个人信息以后点击“提交”;进入“用户自助注册确认”页面点击“确认”后用户自助注册成功自助注册的个人客户除不能使用个人网上银行的对外转账、个人汇款和代缴学费功能外其它功能均能正常使用自助注册客户若要开通对外转帐、个人汇款、代缴学费功能可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及注册卡到我行任何一个网点办理开通手续当日即可开通使用我行个人网上银行系统另外一种是到我行任何一个网点办理注册手续客户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及注册卡签署“中国工商银行网上银行个人客户服务协议书”填写“中国工商银行网上银行个人客户注册申请表”设置网上银行密码后下一个银行工作日可开通使用我行个人网上银行系统3、开办企业电话银行的流程企业财务人员到我行营业室填写申请表、签定协议书即可开通使用4、开办个人电话银行的流程客户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及注册卡到我行任何一个网点签署“95588电话银行使用协议书”填写“个人电话银行注册申请表”完成后即可开通使用客户如果需要开通“银证转帐”等特定业务还须提供其他相关的证明和手续客户可以在咨询后到网点办理5、对个人客户的特别提示建议客户开通电话银行和网上银行时使用工商银行的“牡丹灵通卡”作为注册卡这样客户可以将自己的所有帐户挂在“牡丹灵通卡”下实现自己的帐户之间转帐可以免去不断地到柜台上填单转帐节省宝贵的时间客户可以在牡丹灵通卡、牡丹信用卡、活期存折、活期一本通、定期一本通、零存整区、教育储蓄等帐户之间实现活期转定期、活期转零整、活期转教育储蓄、活期转信用卡、灵通卡转信用卡、定期转活期等。

中国工商银行 个人电子银行交易规则

中国工商银行 个人电子银行交易规则

中国工商银行个人电子银行交易规则第一条交易资格持有中国工商银行银行卡或活期存折的个人客户,可申请使用中国工商银行电子银行。

客户可通过中国工商银行营业网点或在线自助办理电子银行注册。

持有中国工商银行活期存折的客户,无须注册即具备网上银行存折版交易资格。

第二条交易场所中国工商银行门户网站网址是:。

中国工商银行手机门户网站网址是:。

中国工商银行电话银行服务号码为95588。

中国工商银行短信银行客服号码为95588。

第三条交易功能中国工商银行电子银行为客户提供的服务有:账户查询、转账汇款、投资理财、在线支付、缴费服务等。

中国工商银行根据客户类型、注册方式、认证方式和用户终端的不同为客户提供不同的交易功能。

客户使用个人电子银行时,若交易功能涉及中国工商银行其他业务规定或规则的,须同时遵守。

第四条交易时间在中国工商银行系统正常运行情况下,电子银行为客户提供全天候服务,受外部系统制约的特殊业务应在规定的开放时间内办理。

因系统升级等原因临时停止服务的,中国工商银行将在门户网站提前公告,客户应关注相关公告。

第五条身份认证工具、登录密码及支付密码中国工商银行电子银行身份认证工具包括U 盾、电子密码器和电子银行口令卡等。

登录密码是指客户用于登录电子银行的密码。

客户注册后首次登录电子银行使用的登录密码是注册时预留的密码。

支付密码是客户通过电子银行办理对外转账汇款、在线支付、在线缴费等业务时使用的密码。

根据客户电子银行认证方式不同,支付密码可分为不同类型:U盾客户的支付密码为证书密码;电子银行口令卡和电子密码器客户的支付密码为动态口令;工银e支付客户的支付密码为手机验证码;自助注册客户使用静态密码办理电子银行交易。

第六条交易限额1、网上银行交易限额2、手机银行交易限额3、电话银行交易限额4、短信银行交易限额客户类型限额名称限额备注5、工银e支付交易限额客户类型限额名称限额备注工银e支付客户单笔支付限额5000元1、客户可在限额值内对单笔、日累计支付限额自助进行调整;如客户有特殊需要将单笔、日累计限额调到5000元以上的,可使用U盾自助上调或到营业网点办理,最高可上调到单笔、日累计2万元。

中国银行电子银行服务章程(暂行)

中国银行电子银行服务章程(暂行)

中国银行电子银行服务章程(暂行)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银行•【公布日期】2000.05.18•【文号】中银零[2000]69号•【施行日期】2000.05.18•【效力等级】行业规定•【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银行业监督管理正文中国银行电子银行服务章程(暂行)(2000年5月18日中银零[2000]69号)第一条中国银行电子银行服务是利用多种电子媒介(手机、电话、电脑、电视等),通过不同通讯传输方式(移动短信息、有线电话、INTERNET网络等),在中国银行电子银行服务系统实现金融信息查询和有关金融交易的服务。

客户(个人)可以在中国银行规定的服务时间内,按照《中国银行电子银行服务客户操作指南》的规定要求,自主选择电子服务媒介完成各种金融服务。

第二条中国银行电子银行服务功能包括:各类账户之间的转账、银券服务、代收代付、金融信息查询、各类个人账户资料的查询、个人支票保付、存折临时挂失、交易密码修改、个人实盘外汇买卖、定期存款小额质押贷款、提醒服务等银行服务。

第三条凡是中国银行个人存款客户并已申领中国银行长城借记卡(未有长城借记卡的客户,应先申领长城借记卡),并持有效身份证件的客户,均可申请中国银行电子银行服务。

申请中国银行电子银行服务的客户,可使用电话银行服务、手机银行服务、家居银行服务等方式完成金融服务。

第四条客户须到中国银行储蓄联网机构办理电子银行服务开户手续,签订《中国银行电子银行服务协议书》,填写《中国银行电子银行服务开销户申请表》,并设定电子银行服务的交易密码。

银行受理后即时生效。

其客户号为长城借记卡卡号。

电子银行服务开户不能由他人代办。

第五条客户可根据需要选择电子银行服务的子账户,但至少要选择一个子账户(子账户包括:活期一本通账户、定期一本通账户、长城信用卡账户、长城借记卡对应的活期账户、个人支票账户、证券保证金账号等),并输入子账户交易密码。

客户如需增加服务功能,可到我行电子银行服务联网机构补填电子银行服务开销户申请书。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启用账户能源产品客户文档的通告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启用账户能源产品客户文档的通告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启用账户能源产品客户文档的通告【法规类别】银行综合规定【发布部门】中国工商银行【发布日期】2016.07.11【实施日期】2016.07.11【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行业规定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启用账户能源产品客户文档的通告尊敬的客户:为更好地提供交易服务,我行在已开办账户原油产品的基础上将新开办账户天然气交易品种。

为此,我行制定了账户能源产品的客户文档(见附件1至3),并将于2016年7月19日在手机银行渠道正式启用,后续将逐步在其他交易渠道应用。

账户能源客户文档适用于账户原油和账户天然气产品,即新签署账户能源交易协议的客户可办理账户原油及账户天然气业务;已在我行签署账户原油交易协议的客户,办理账户天然气业务前需签署账户能源交易协议,不办理账户天然气业务的,仍执行账户原油交易协议。

本次通告的通告期自2016年7月11日至2016年7月16日,通告期内如您对客户文档的内容有疑问,可致电或发送短信至95588向我行咨询。

感谢您的理解与支持!附件:1.《中国工商银行账户能源产品介绍(2016年7月版)》2.《中国工商银行账户能源交易规则(2016年7月版)》3.《中国工商银行账户能源交易协议(2016年7月版)》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7月11日附件1中国工商银行账户能源产品介绍(2016年7月版)一、产品定义中国工商银行账户能源,是中国工商银行为个人客户提供的,采取只计份额、不提取实物能源的方式,以人民币或美元买卖能源份额的投资交易产品。

二、适用客户本产品适用于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具备相应风险承受能力以及满足产品适合度评估的个人客户。

三、交易品种账户能源的交易品种分为账户原油和账户天然气。

账户原油按照报价参考对象不同,分为账户北美原油和账户国际原油:账户北美原油参考纽约商品交易所(英文简称NYMEX,为芝加哥商业交易所集团旗下交易所)西德克萨斯轻质低硫原油期货合约(WTI)价格报价,账户国际原油参考纽约商品交易所或洲际交易所(英文简称ICE)布伦特原油期货合约(Brent)价格报价。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电子银行业务章程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电子银行业务章程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电子银行业务章程第一条银行为规范电子银行业务操作,明确交易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维护客户和银行的权益,特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行”)依法开办电子银行业务,为客户提供安全、高效、全面的金融服务。

第三条凡在银行开立账户、信誉良好的客户均可享受银行电子银行业务服务,且需具备如下条件:(一)已阅读并同意遵守本章程;(二)以书面或电子方式与银行签立《银行电子银行客户服务协议》,充分了解电子银行业务的各项规定、可能的各类交易与操作等风险。

第四条银行电子银行客户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银行相关规定及本章程。

第五条银行通过网上银行、电话银行、手机银行、短信银行、自助银行等电子银行渠道以及门户网站和客户服务中心为客户提供账户管理、支付结算、金融理财、业务咨询、投诉建议等服务。

第六条银行客户申请成为银行电子银行客户,可亲临银行营业网点办理,也可通过互联网、电话等电子渠道自助办理。

客户办理电子银行注册等业务时,须保证所提供的资料真实有效,并与银行签订相应服务协议,信息发生变更,客户应通过银行营业网点、网上银行、电话银行等提供信息修改的服务渠道及时修改,否则因客户信息虚假、缺失、未及时更新等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客户承担。

第七条银行根据不同的客户种类(个人、企业、商户等)、注册方式(营业网点注册、自助注册等)和身份认证方式,为客户提供相应的电子银行服务。

在营业网点注册的客户可享受更为全面的电子银行服务。

第八条银行电子银行客户身份标识方式有用户名、账号、客户号等。

银行电子银行客户身份认证方式有UK设备、登陆密码、交易密码等。

第九条银行以电子银行客户的正确身份标识和身份认证方式作为判别客户身份合法性和确认交易有效性的依据。

凡使用正确的客户身份标识和身份认证方式进行的交易均视为客户本人所为,所产生的电子信息记录为该项交易的有效凭据。

第十条客户应妥善保管本人的身份标识和身份认证方式,避免发生泄漏或遗失。

银行电子化建立规章制度

银行电子化建立规章制度

银行电子化建立规章制度一、总则随着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银行业务逐渐电子化,电子化建立规章制度是银行管理的必然选择。

本制度旨在规范银行电子化建立,保障银行业务运营的安全、有序和高效。

二、管理机构1. 银行电子化建立管理委员会:负责监督银行电子化建立规章制度的实施,制定相关政策和规则。

2. 银行电子化建立管理部门:具体负责银行电子化建立规章制度的执行和监督工作。

三、电子化建立要求1. 资源统一管理:对银行的所有电子资源进行统一管理,包括数据、应用程序、硬件设备等,确保资源的安全和高效使用。

2. 安全保障措施:建立完善的网络安全防护措施,包括防火墙、入侵检测系统等,防范网络攻击和数据泄露。

3. 操作权限管理:建立严格的操作权限管理制度,对员工的操作权限进行分类控制,确保每个员工只能访问到其需要的资源。

4. 数据备份和恢复:建立完善的数据备份和恢复策略,定期对重要数据进行备份,确保数据的安全和可靠性。

5. 电子化建立监控:建立监控机制,实时监测银行电子化建立的运行状态,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四、员工行为规范1. 保密责任:员工在处理银行业务时需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不得泄露客户信息和银行机密。

2. 操作规范:员工在操作银行电子系统时需按照规定进行,不得私自更改系统设置和数据。

3. 信息安全意识:员工需具备良好的信息安全意识,不得随意访问未经授权的信息和系统。

4. 电子化建立培训:银行应定期对员工进行电子化建立培训,提高员工对电子化建立的理解和掌握。

五、风险控制1. 风险评估:银行应定期对电子化建立的风险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及时采取相应措施。

2. 灾难恢复:建立灾难恢复计划,确保在遭受灾难时能够快速有效地恢复银行业务。

3. 业务监测:对电子化建立的业务进行监测,及时发现业务异常和风险。

4. 外部合作:与其他银行和相关机构建立合作关系,共同应对电子化建立中的风险和挑战。

六、法律合规1. 知识产权保护:银行在使用第三方软件和系统时需确保合法授权,遵守知识产权法律法规。

中国工商银行电子银行章程

中国工商银行电子银行章程

中国工商银行电子银行章程中国工商银行电子银行章程(六)客户使用工行账户进行在线支付应仅限于与中国工商银行开展在线支付合作的特约商户,不要在来源不明的网站或商户上进行在线支付,防止密码和动态口令泄露。

(七)客户在使用网上银行进行支付时,不要开启操作系统及MSN、QQ等软件工具的远程协助功能,应在核对收款方、支付金额等信息无误后再确认支付;在使用完网上银行并安全退出后,还应及时取出U盾、IC卡等客户证书介质并妥善保管。

(八)客户应经常关注账户内资金变化,发现账户被他人操作、电子银行密码泄露或其他可疑情况时,应立即办理账户挂失、密码重置、更换身份认证介质等手续。

第十四条因中国工商银行内部人员违规操作或法律规定银行负有责任的其他原因所造成的客户账户资金损失由银行承担相应责任。

因客户泄露交易密码、U盾等身份认证介质保管不善、未尽到防范风险与保密义务或因客户引起的其他原因导致客户损失的,中国工商银行不承担责任。

由于不可抗力、计算机黑客袭击、系统故障、通讯故障、网络拥堵、供电系统故障、电脑病毒、恶意程序攻击及其他不可归因于中国工商银行的情况而导致客户损失的,中国工商银行不承担责任。

第十五条中国工商银行为向客户提供更好的服务,确保客户账户及资金安全,可根据客户在银行留存的通讯方式,向客户发送短信、邮件或进行电话沟通。

客户接收相关信息后,应积极配合银行共同保障其账户及资金的安全。

中国工商银行在任何情况下都不会通过邮件、短信、电话等方式主动要求客户将资金转入某一指定账户,也不会向客户索要银行密码的内容。

如他人(包括银行人员)向客户索要银行密码内容,请不要提供。

客户如收到短信或邮件,涉及要求或引导客户输入电子银行密码或动态口令,或要求客户将资金转入某一账户的,应保持警惕,仔细辨认信息真伪,如有疑问,应及时通过95588服务热线或到中国工商银行营业网点查询。

第十六条客户通过电子银行办理牡丹信用卡、牡丹专用卡、牡丹国际借记卡挂失,挂失手续办妥,挂失即生效。

中国工商银行电子银行个人客户服务协议

中国工商银行电子银行个人客户服务协议

中国工商银行电子银行个人客户服务协议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规范双方业务行为,甲方(客户)、乙方(中国工商银行)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就电子银行服务相关事宜达成本协议。

第一条定义下列用语在本协议中的含义为:“电子银行”是指乙方通过面向社会公众开放的通讯通道或开放型公众网络,以及为特定自助服务设施或客户建立的专用网络等方式,为甲方提供的离柜金融服务。

“密码”指客户自行设定并用于验证客户身份的字符信息。

“动态口令”是指按照特定规则动态产生并用于识别客户身份的字符组合,动态口令的载体包括电子银行口令卡、工银电子密码器、手机等。

“客户证书”指用于存放客户身份标识,并对客户发送的电子银行交易信息进行数字签名的电子文件。

乙方为甲方提供的客户证书存放介质为“U盾”。

第二条甲方权利、义务一、权利(一)甲方自愿申请注册乙方电子银行,经乙方同意后,将有权根据注册项目的不同享受不同的服务。

(二)甲方在注册期内有权办理电子银行注销手续。

(三)甲方对乙方电子银行服务如有疑问、建议或意见时,可拨打电话“95588”、登录乙方网站或到乙方各营业网点咨询。

二、义务(一)甲方办理电子银行业务,应遵守《中国工商银行电子银行章程》和乙方在网站上公布的交易规则。

(二)甲方到乙方营业网点办理电子银行注册、注销、变更等手续,应按乙方要求提供相关申请资料,甲方应对所申请事项签章确认。

甲方签章确认的业务申请资料是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甲方应保证所提供资料真实、准确、完整,对于因甲方提供信息不真实、不准确或不完整所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三)甲方办理网上银行业务应直接登录乙方网站(网址:),而不要通过邮件或其他网站提供的链接登录;甲方在中国大陆地区办理电话银行业务,应直接拨打乙方服务电话95588或在中国工商银行网站公布的指定电话号码,而不要拨打其他电话;甲方办理手机银行(WAP)业务应通过手机直接登录乙方手机银行(WAP)网站(网址:);甲方使用短信银行应将短信发送到95588;甲方使用通过客户端登录的电子银行,客户端软件应从中国工商银行网站或设备指定软件下载网站下载。

中国工商银行关于提示电子银行客户防范诈骗短信的通告

中国工商银行关于提示电子银行客户防范诈骗短信的通告

中国工商银行关于提示电子银行客户防范诈骗短信的
通告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中国工商银行
•【公布日期】2013.10.25
•【文号】
•【施行日期】2013.10.25
•【效力等级】行业规定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银行业监督管理
正文
中国工商银行关于提示电子银行客户防范诈骗短信的通告尊敬的客户:
您好!
近期,有不法分子向客户发送诈骗短信,以电子密码器过期升级等为由,诱使客户登录假冒的工行网站,骗取客户的电子银行密码信息进而窃取客户资金。

为防范上述诈骗行为,切实保护您的账户资金安全,我行郑重提示您:
一、请不要相信此类短信。

电子密码器不存在升级问题,我行不会要求客户登录指定网站(包括手机网站)办理电子密码器升级等事项。

二、请在正确的工行网站上办理电子银行业务,工行网站域名为
,正确的工行网站应为该域名下的网址,例如:门户网站网址为,手机网站网址为。

请您务必仔细核对登录网站的域名,避免登录假冒网站,也不要通过链接方式访问我行网站。

三、电子密码器生成的数字可用于办理资金转出交易,请您妥善保管,不要
向他人提供该数字,以免发生资金损失。

特此通告。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10月25日。

中国工商银行电子银行企业客户服务协议

中国工商银行电子银行企业客户服务协议

中国工商银行电子银行企业客户服务协议甲方:乙方: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工商银行)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规范双方业务行为,甲方、乙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就电子银行服务相关事宜达成本协议。

第一条定义下列用语在本协议中的含义为:“电子银行” 是指通过网络和电子终端为客户提供自助金融服务的虚拟银行。

中国工商银行电子银行通过电话银行、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等为客户提供查询、转账、支付结算和理财等资金管理服务。

“客户证书” 指用于存放客户身份标识,并对客户发送的电子银行交易信息进行数字签名的电子文件。

客户证书按证书发放机构不同分为中国工商银行发放的证书和中金金融认证中心有限公司发放的证书(简称CFCA证书)。

“企业”指在我行开立账户的企事业及其他单位。

“分支机构” 指与甲方具有业务往来关系或行政隶属关系并在乙方开立账户的单位,包括分公司、子公司、业务合作伙伴、行政隶属机构等。

“电子银行业务指令” 指客户以客户编号(卡号)或客户证书以及相应密码,通过网络向银行发出的查询、转账等要求。

《电子银行客户授权书》是甲方的分支机构授权乙方为甲方提供其账户信息,或同时授权乙方按照甲方的电子银行业务指令从其账户中划转资金的书面证明文件。

第二条甲方权利、义务一、权利(一)甲方自愿申请注册乙方电子银行,经乙方同意后,将有权根据注册项目的不同享受相应的服务。

(二)甲方有权对签署《电子银行客户授权书》的分支机构,依据分支机构授权的权限不同,通过电子银行渠道查询其账户或从其账户划转资金。

(三)服务有效期内甲方有权办理电子银行注销手续。

(四)甲方领取客户证书或读卡器的,在协议终止或在服务有效期内中止时,无需退回客户证书和读卡器。

(五)因网络、通讯故障等原因,甲方不能通过乙方电子银行系统办理业务时,甲方或其分支机构可到乙方营业网点办理相应银行业务。

(六)甲方对乙方电子银行服务如有疑问、建议或意见时,可拨打电话“95588”、登录乙方网站或到乙方各营业网点进行咨询和投诉。

中国工商银行关于印发《中国工商银行内部控制暂行规定》的通知

中国工商银行关于印发《中国工商银行内部控制暂行规定》的通知

中国工商银行关于印发《中国工商银行内部控制暂行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工商银行•【公布日期】1998.12.21•【文号】工银发[1998]226号•【施行日期】1998.12.21•【效力等级】行业规定•【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银行业监督管理正文中国工商银行关于印发《中国工商银行内部控制暂行规定》的通知(1998年12月21日工银发〔1998〕226号)各一级分行、准一级分行、直属学院:现将《中国工商银行内部控制暂行规定》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并贯彻执行。

附:中国工商银行内部控制暂行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全行业务经营管理活动安全、有效、稳健运行,切实防范和化解经营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和中国人民银行《加强金融机构内部控制的指导原则》等法律法规,结合本行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工商银行内部控制是一种自律行为,是为实现经营目标、防范风险,对内部机构、职能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从事的经营活动及业务行为进行规范、牵制和控制的方法、措施、程序的总称。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工商银行所辖各级经营机构、管理部门及全体员工,所称业务包括本、外币业务。

第二章内部控制的目标、原则、结构和要求第四条内部控制的总体目标是:在全行建立一个运作规范化、管理科学化、监控制度化的内控体系。

具体如下:一、保证法律法规、金融规章的贯彻落实;二、保证全行发展规划和经营目标的全面实现;三、预防各类违法、违规及违章行为,将各种风险控制在规定的范围之内;四、保证会计记录、信息资料的真实性,保证及时提供可靠的财务会计报告;五、保障内部授权、授信责任的全面落实及相关责任人员履行其职责。

第五条全行要按照依法合规、稳健经营的要求,制定明确的经营方针,完善“自主经营、自担风险、自负盈亏、自我约束”的经营机制,坚持“安全性、流动性、效益性”相统一的经营原则。

在内部控制建设方面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合法性原则。

内控制度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监管机构的监管要求,并贯穿于各项经营管理活动的始终。

工商银行电子银行

工商银行电子银行

工商银行电子银行工商银行电子银行随着科技的不断发展和人们对金融服务的需求不断增长,电子银行作为一种新兴的金融服务模式,越来越受到广大客户的青睐。

工商银行作为中国最大的商业银行之一,在推动电子银行发展方面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本文将介绍工商银行电子银行的基本情况,包括其服务内容、特点和优势。

工商银行电子银行提供多种金融服务,主要包括网上银行、手机银行和电子支付。

网上银行是指客户通过互联网进行银行业务的操作,包括查询账户余额、转账汇款、信用卡还款等。

手机银行是指客户通过手机终端进行银行业务的操作,包括查询账户、理财、转账等。

电子支付是指客户通过电子方式进行支付的服务,包括支付宝、微信支付等。

工商银行电子银行通过结合互联网技术,为客户提供了更加便捷、快速、安全的金融服务。

工商银行电子银行的特点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它具有便捷性。

客户不再需要亲自到银行网点排队办理业务,只要有网络设备就可以随时随地进行操作。

其次,它具有灵活性。

客户可以根据自己的需求选择不同的电子银行方式,如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等,以满足个性化的金融需求。

再次,它具有安全性。

工商银行通过加密技术和安全验证机制,保障客户的账户和交易信息的安全。

此外,工商银行还不断优化电子银行的用户体验,提升服务质量。

工商银行电子银行相比传统银行业务具有一些明显的优势。

首先,它节省了客户的时间和精力。

客户不再需要去银行排队等待办理业务,可以在家里或办公室轻松完成。

其次,它提供了更加全面和实时的服务。

客户可以随时查询自己的账户余额和交易明细,及时掌握自己的财务状况。

再次,它降低了交易成本。

电子银行的手续费通常比传统银行网点的服务费用更低,这对于客户来说是一种实际的节省。

为了进一步推动电子银行的发展,工商银行还提供了一系列的支持措施。

一方面,工商银行持续加大对电子银行的投入,提升技术平台和系统的能力和安全性。

另一方面,工商银行积极推广电子银行的使用,通过宣传和推广活动,增加客户的认知和使用率。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中国工商银行牡丹信用卡章程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中国工商银行牡丹信用卡章程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中国工商银行牡丹信用卡章程》的公告(2016)【法规类别】银行类金融机构【发布部门】中国工商银行【发布日期】2016.11.15【实施日期】2017.01.01【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行业规定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中国工商银行牡丹信用卡章程》的公告尊敬的牡丹信用卡客户:为适应信用卡业务发展需要,向您提供更为优质的服务,我行对现行《中国工商银行牡丹信用卡章程》进行了调整、完善,形成了《中国工商银行牡丹信用卡章程》(以下简称“新《章程》”),现予以公告。

新《章程》自2017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我行此前及此后发行的牡丹信用卡均适用新《章程》。

我们将不断努力,为您提供更全面优质的服务。

若有疑问,请拨打我行客户服务热线95588咨询。

特此公告。

附件:中国工商银行牡丹信用卡章程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11月15日中国工商银行牡丹信用卡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适应信用卡业务发展需要,为社会各界提供全面优质的服务,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及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牡丹信用卡是中国工商银行(含中国工商银行相关分支机构,以下简称发卡机构)发行,并给予持卡人一定信用额度,持卡人可在信用额度内先支付后还款,具有消费、分期付款、转账结算、存取现金等全部或部分功能的信用支付工具。

第三条牡丹信用卡按照发行对象分为单位卡(商务卡)和个人卡,其中个人卡分为主卡和副卡;按照信用等级分为普通卡、金卡、白金卡、黑金卡及其他等级卡;按照信息载体分为磁条卡、芯片卡和磁条芯片复合卡;按照是否享有免息还款期分为贷记卡和准贷记卡;按照账户币种分为人民币卡和多币卡(含双币卡,下同);按照是否联名(认同)分为联名(认同)卡和非联名(认同)卡。

牡丹信用卡使用银联、威士、万事达卡、运通、JCB、大来和其他银行卡组织的标识。

第四条发卡机构、申请人、持卡人、担保人、特约商户及其他相关当事人均须遵守本章程。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批复-银监复[2006]279号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批复-银监复[2006]279号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批

正文:
----------------------------------------------------------------------------------------------------------------------------------------------------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批复
(银监复[2006]279号)
中国工商银行:
你行《关于核准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请示》(工银报[2006]147号)收悉。

现批复如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兹核准《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附件: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略)
二○○六年九月五日
——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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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施新版电子银行章程的通
告(2016修订)
【法规类别】银行综合规定
【发布部门】中国工商银行
【发布日期】2016.08.12
【实施日期】2016.09.15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行业规定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施新版电子银行章程的通告
尊敬的客户:
为更好地保护客户账户及资金安全,进一步提升电子银行服务水平,我行对现行《中国工商银行电子银行章程》进行了修订,增加了我行获取客户端设备信息及客户手机所在国家或城市信息等内容。

新章程将于2016年9月15日起正式实施,现行章程同时废止。

若有疑问,请拨打我行客户服务热线95588咨询。

我们将不断努力,为您提供更优质高效的金融服务。

特此通告。

附件:中国工商银行电子银行章程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8月12日
附件:
中国工商银行电子银行章程
第一条为了更好地向客户提供金融服务,中国工商银行开办电子银行业务,并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中国工商银行通过面向社会公众开放的通讯通道或开放型公众网络、为特定自助服务设施或客户建立的专用网络等方式,为客户提供电子银行服务。

第三条中国工商银行电子银行服务向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及中国工商银行相关要求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

第四条中国工商银行办理电子银行业务的分支机构、电子银行客户及电子银行交易的其他参与方,均须遵守本章程。

第五条客户可在中国工商银行营业网点办理电子银行业务注册,也可通过互联网、电话、手机等电子渠道自助办理电子银行业务注册。

客户向中国工商银行申请办理电子银行业务,应按照中国工商银行要求提供相关资料,并保证所提供的资料真实、准确、完整、有效,中国工商银行有权对客户身份及资料进行审查、核实。

客户所提供资料和信息变更后,应及时通知银行进行变更。

因客户未及时更新资料和信
息,导致工商银行无法提供电子银行服务,或提供时发生任何错误的,客户不得将此作为取消交易、拒绝付款的理由,并应承担相应责任。

第六条中国工商银行电子银行客户身份认证方式(以下简称认证方式)包括数字证书、动态口令和静态密码以及其他可用于识别客户身份的方式。

中国工商银行根据电子银行业务类型的不同,提供一种或多种认证方式供客户选择。

第七条中国工商银行根据不同的客户类别、注册状态、认证方式和申请项目,为客户提供相应的电子银行服务。

在营业网点注册的客户,与自助注册和未注册客户相比,可享受更全面的电子银行服务。

第八条中国工商银行对所有使用客户在中国工商银行设定的身份标识信息(包括账户账号、卡号、用户名、电话或手机号码、终端设备信息等),并按照客户在中国工商银行设定的身份认证方式通过身份验证的电子银行操作均视为客户本人所为,并以客户发出的指令作为办理电子银行业务的有效依据。

第九条客户办理电子银行业务,应遵守中国工商银行有关交易规则,并根据交易提示进行正确操作。

客户办理电子支付业务,应在账户支付能力范围内进行支付,账户状态应正常,并严格遵守支付结算业务的相关法律法规,对中国工商银行验证无误并已执行的电子支付指令不得要求变更或撤销。

第十条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人客户申请注册和变更电子银行业务,应由其监护
人代为办理,监护人应遵守本章程和相关电子银行服务协议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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