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汉到南北朝的选士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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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品中正制是指各州、郡的中正官按9等来品评本地人士, 并以其品状上报朝廷,作为吏部授官的重要依据的一种选士 制度。
“九品中正”选士制度的实施过程:
1.设置中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官
2.品第人物 3.品级的升降与按品授官
27
二、九品中正制的产生与发展
名实不符成为东汉年间察举制的弊端所在,也称为引发东汉 末年社会动乱的因素之一。鉴于此,“综核名实”、“实立 而命名从之”的呼声在汉魏之际十分强烈。 综核名实最直接的关注点,首先落在了对人才才能的衡量和 把握上。 选士的求实务本,就是要破除东汉察举制所偏执的不讲功能 的德才分离倾向,就是要破除东汉以来日渐昌炽的沽名钓誉 的察举风气。 九品中正制当是在这样一种气候下产生的。为了使求实务本 的选举原则落到实处,加强地方察举的权威性,由是有了在 地方官府中设置中正官以专司考察人物之制的草创。
人品良好 方正是人品端方正直,意思大致类似。贤良方正
是总的科目名,根据实际需要,后面再附以具体名目,大 多数情况下是附加“能直言极谏”,这是对态度方面的要
求,也可加“可亲民”、“有道术”、“明政术”、“达
古今”、等能力方面的要求。
16
另:补充途径——课试
课试,即博士弟子考试授官。这既是汉制选士的一条重要 途径,也是自成体系的汉代学校考试形式。融人才选拔、
两汉察举制度
一、两汉察举制的建立与实施
汉武帝元光元年(公元前134年),根据董仲舒的建议, “初令郡国举孝廉各一人”,这是我国选举制度史上岁举科 目的开始,“孝廉”从此成为汉代察举制中的典型科目。此 后,随着察举人数的确定、取士范围的扩大和察举科目的增 加,察举制便在汉武帝时代逐步制度化、规范化。
10
(二)察举的科目
察举的科目可分为两大类: 常科与特科
察举常科中最主要的是孝
廉科,此外还有茂才、廉吏、 尤异等科目。
特科因是皇帝临时决定,
最主要的科目、也是最制 度化的科目是贤良方正。
11
(二)察举的科目——孝廉科
孝廉是两汉察举中最重要的常行科目,但是在长期的实行 过程中并不考试,而是由郡国以“孝悌”、“廉正”的标
“盖当时荐举、征辟,必采名誉。故凡可以得名者,必 全力赴之,好为苟难,遂成风俗。”
19
(二)世家权门把持选举,选非其人,察举成为结 党营私的工具
由于荐举的权利多出自于地方,使得地方官吏网罗党 羽,培植私人势力。
“世家,谓世世有禄秩之家也。”即知识分子官僚与宗族关系
结合,他们合知识官位族性为一体,他们门生故吏遍天下,庄园
其八,中正对士人的品评,不陈清其善恶,以致“进者无功以表 劝,退者无恶以成惩。惩劝不明,则风俗汙浊,天下人焉得不解 德行而锐人事?”
在东晋时期便上表要求恢复察举策试制度。宋代建国伊始, 宋武帝便首开亲自策试秀孝的先河。以后宋代各帝对察举秀 孝都倾注了极大的热情,皇帝亲自策试秀才成为较经常的现 象。
23
第二节
魏晋南北朝的察举制度
(二)南北朝时期
宋代的察举程序与魏晋基本相同,南齐也继承了宋代的做法,
但在实行过程中逐渐暴露了一些问题,这些问题严重地影响 了察举制的开展。首先,察举陷入了唯门第是举的泥沼,其 次,南齐承袭了宋代察举的限年之制,而且这一限年之制又 带有严重的等级差异。
21
第二节
(一)魏晋时期
魏晋南北朝的察举制度
西晋时期,察举制还持续了一阵兴盛的势头。当时常规的岁
举与频繁的特局交替,很有一番广招人才的气势。但是与曹 魏统治集团不同,西晋皇室司马氏乃出身门阀士族。当时维 护门阀士族特权的九品中正制已经很有条制也颇有影响了, 为什么司马氏不倚重九品中正制广揽人才,而要借助察举制
3.选才多科,标准不一。
18
三、察举制的弊端
但是察举的主要特点是以主管官员(地方长官和中 央各部门长官)的推荐为前提。而要引起主要官员 的注意,“声望”是很重要的,于是,士人便沽名 钓誉,弄虚作假,或者攀附权贵,贿赂请托。因而,
士风日下,察举不实。
(一)以名取人,致使沽名钓誉风盛行
关于所举孝廉的任用,大多数都是授以郎官之职。任郎官 实际上是步入官场正途的重要阶梯。
14
(二)察举的科目——茂才
茂才,创始于汉武帝元封五年(公元前106年),至东汉 因避汉光武帝刘秀的名讳而改为茂才,并确定为岁举。在
两汉比较侧重于才能,讲求文才秀美,所举之人要求是奇
才异能之士,茂才特立之人。察举程序与孝廉科极为相似, 在考核能力方面又与贤良方正雷同。
30
四、九品中正制对教育的影响
“上品无寒门,下品无世族”
---- 《晋书· 刘毅传》 “ 世胄蹑高位,英俊沉下僚;地势使之然,由来非一朝。” -----左思《咏史》
31
晋刘毅列举了九品中正制的弊端为“三难” 、“八 损”
所谓“三难”: “人物难知” ;“ 爱憎难防”; “情伪难明” 。 所谓“八损”:其一,大士族通过中正官,操纵选士,控制仕途,造 成“操人主之威,夺天朝之势”,严重削弱了君主的集权统治。 。 其二,由中正官一人主持选举,难免弊端百生。 其三,中正官不公正,往往在选人上首尾倒错。
7
第一节
(一)察举制度的创立
两汉察举制度
一、两汉察举制的建立与实施
汉文帝二年(公元前178年)因日食而诏令“举贤良方正能 直言极谏者,以匡朕之不逮。”
文帝十五年(公元前165年),因黄龙而诏“诸侯王、公卿、 郡守,举贤良能直言极谏者,上亲策之,傅纳以言。”
8
第一节
(一)察举制度的创立
大行其道。为了革除准这些流弊,汉顺帝阳嘉元年(132
年),尚书令左雄上书奏请改革,主张举荐孝廉要限定年 龄,并进行严格考试。
13
(二)察举的科目——孝廉科
孝廉当以孝行廉举为基本条件,故汉代举孝廉,第一类为 孝子廉吏。第二类是以其他各种德行举为孝廉者。第三类
是以学术造诣举为孝廉者,其中又以儒家经学之士为主。
科举制——隋唐
科举制废止——清末
5
察举制是由地方官察访人才并举荐给朝廷 的一种人才选拔制度。它创始于西汉,发展于
东汉,在魏晋南北朝以至隋开皇年间都曾有所 延续,是我国历史上和科举并立,并与之衔接 的一种选士制度。
6
第一节
(一)察举制度的创立
两汉察举制度
一、两汉察举制的建立与实施
汉高祖刘邦十一年(公元前196年),下求贤诏,是为汉代 选士的开端。
3
选贡士制 中 国 古 举荐制度 私人荐举 代 官府荐举 入 自荐 仕 科举制度 制 度 征辟制度 分 荫袭制度 类 其他入仕制度 制度荐举 察举制 九品中正制
4
中国选士制度的沿革
官师合一——西周
养士制度——春秋战国
察举制——汉代
九品中正制——魏晋南北朝
29
三、九品中正制的进步之处
九品中正制与察举制相比至少有3点明显的进步。 一是考察地方人士的大权由地方太守移至专司考察之职的中 正官手中,选士工作步入独立化和专门化轨道。 二是品评人物由分科推荐改为分等定品,考察标准呈现出量 化趋势。
三是品评人物的导向由民间舆论转入官方定夺,朝廷对选士 工作的控制力度进一步加强。
准察访推荐。由于孝廉科重德行考察,而德行在实际操作
中又难以掌握,所以朝廷颁有严格的进贤规定“不举贤, 不奉诏,当以不敬论;不察廉,不胜任也,当免”。即有
德行者不能不举,又不容谬举,滥举则要依法治罪,这都
是为了确保孝廉察举的真实和可靠。
12
(二)察举的科目——孝廉科
但是举荐孝廉发展到东汉顺帝时,终因其无客观标准,考 核难以严密,实施既久便弊端丛生,营私舞弊,弄虚作假,
“对策”是汉代诏举贤良方正和茂才的主要考试方法,由
皇帝亲自主持,就有关政治、经济、军事、文教等重大理 论与实践问题发出“策问”,由应举者进行“对策”。
15
(二)察举的科目——贤良方正
贤良方正,严格说是两个概念,有时会单独提及,但多数 时候是合在一起的,尤其是东汉几无例外。贤良是有才干、
从两汉到南北朝的选士制度
1
选士制度就是人才选拔制度。国家根据一定
标准和要求,通过一定的形式和程序,公开
地在全国范围内选拔人才,以补充政府官员 队伍的制度。
2
选士制度是中国传统文化中独具特色的选官
制度和人才选拔制度。
中国选士制度产生于西周,并呈现出选士与举
官为一途;育士与选士相衔接的特性。 中国古代选士制度的分类 中国古代选士制度的沿革
9
第一节
(一)察举制度的创立
两汉察举制度
一、两汉察举制的建立与实施
真正的考试从汉代才逐渐兴起。汉光武帝时,岁察“廉吏”、 “茂才”,有似考试期间的雏形;章帝时,恢复“四科辟士” 之法,有似考试分科的雏形;和帝时,按人口比例为察举的 标准,有似考试名额的雏形;顺帝时,遵从左雄的建议,初 令“郡国举孝廉,限年在四十岁以上,诸生试家法,文吏课 笺奏”,更有似于考试年龄和笔试科目的雏形。也就是说以 贤能为标准来甄选政府官员和尽量避免政治上亲私作用的各 种方法,其中很多创始于汉代。
28
二、九品中正制的产生与发展
产生于“军中仓卒”的九品中正制经过多年的发展,至曹魏 建国“乃立九品官人之法”,说明九品中正制进入常规化制 度化阶段。 由魏至晋,九品中正制的完善成熟主要从两方面着手,一是 中正制度,二是品评制度。品评制度是九品中正制的操作系 统,它由品评方案、标准、程序及监督机制等要素构成。 中正品评人物以九品定等,这是古代选举以量化形式优劣人 物高下的一个重大举措。
24
第二节
魏晋南北朝的察举制度
(二)南北朝时期
察举制在北朝也得到了贯彻实施。在察举秀才、孝廉以充实
官僚机构吏员上,在加强察举的考试环节上,北朝与南朝有 着趋同性,但其对策试擢第的标准较之南朝严格。
北魏的察举虽然受九品中正制的影响,逐渐趋向注重门第,
但并没有忽视和放弃对被举人员的考核。北魏孝文帝在强调 选举以实的诏令中,重申了选举的两个标准,一是“门尽州 郡之高”,二是“才极乡闾之选”,门第与才能并重,是北 魏察举的基本原则。
遍布州县,形成一种可以与中央集权抗衡的豪族势力。 “举秀才,不知书。察孝廉,父别居。寒素清白浊如泥,高第良 将怯如鸡。”
20
第二节
(一)魏晋时期
魏晋南北朝的察举制度
魏国初建7年间,3位最高统治者先后发布了3次关于察举的
诏令。魏国的察举制与两汉大致相同,州举秀才,郡举孝廉, 均为岁举。贤良只举行过两次。各地贡举人数按一定的人口 比例限制,被贡举者须经过一定的考试。但是因为急于求才, 魏国察举有比较灵活的措施,如士人可在侨居地得以推荐, 并且取消了年龄限制。
培养于一体,进而从根本上保证了汉代儒家大一统国家观
念的最终形成和封建体制的更加稳固。 太学课试的方法为“射策” 。
17
二、两汉察举制的特点
总的来看,汉代察举在选士制度中尚属初级阶段,除荐举制
本身的简单化和随意性外,还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1.察举仅为任官之一途,而且所占比重甚低 2.选士与任官不分
25
第二节
魏晋南北朝的察举制度
(二)南北朝时期
为了加强对察举质量的把关,北魏十分注重考试,并由中书
省负责此项工作,皇帝也经常亲临主持。当时衡量人才的标 准,秀才侧重于文学才能,而孝廉侧重于经学知识,以文取 士的趋势在北魏已经定型。
26
第三节 魏晋南北朝的九品中正制度
一、九品中正制的实施
以解用人之急?采用察举制有利于为寒门庶族打通晋升之途, 这显然不符合门阀士族企图垄断选择特权的利益。
22
第二节
魏晋南北朝的察举制度
(二)南北朝时期
察举制的发展至南北朝时期开始出现了复兴的趋势。南朝皇
权地位的加强是导致察举制复兴的主要原因,而北朝的皇权 基本是处于政治格局中的主导地位。
南朝察举制的复兴,主要得力于刘宋王朝的努力,宋武帝早
32
其四,国家给予中正官以选人重任,却没有必要的监督和防弊 措施。
其五,中正官所做的品评,不是偏听偏信,就是爱憎夺其平。 其六,九品中正制下,尽职尽责的官吏位于低品,无功无绩的反 位居高品。 其七,中正官品评人才,以品、状两方面取人, “以品取人,或 非才能之所长;以状取人,则为本品之所限”,中正官以亲疏远 近为品评依据。
“九品中正”选士制度的实施过程:
1.设置中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官
2.品第人物 3.品级的升降与按品授官
27
二、九品中正制的产生与发展
名实不符成为东汉年间察举制的弊端所在,也称为引发东汉 末年社会动乱的因素之一。鉴于此,“综核名实”、“实立 而命名从之”的呼声在汉魏之际十分强烈。 综核名实最直接的关注点,首先落在了对人才才能的衡量和 把握上。 选士的求实务本,就是要破除东汉察举制所偏执的不讲功能 的德才分离倾向,就是要破除东汉以来日渐昌炽的沽名钓誉 的察举风气。 九品中正制当是在这样一种气候下产生的。为了使求实务本 的选举原则落到实处,加强地方察举的权威性,由是有了在 地方官府中设置中正官以专司考察人物之制的草创。
人品良好 方正是人品端方正直,意思大致类似。贤良方正
是总的科目名,根据实际需要,后面再附以具体名目,大 多数情况下是附加“能直言极谏”,这是对态度方面的要
求,也可加“可亲民”、“有道术”、“明政术”、“达
古今”、等能力方面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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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补充途径——课试
课试,即博士弟子考试授官。这既是汉制选士的一条重要 途径,也是自成体系的汉代学校考试形式。融人才选拔、
两汉察举制度
一、两汉察举制的建立与实施
汉武帝元光元年(公元前134年),根据董仲舒的建议, “初令郡国举孝廉各一人”,这是我国选举制度史上岁举科 目的开始,“孝廉”从此成为汉代察举制中的典型科目。此 后,随着察举人数的确定、取士范围的扩大和察举科目的增 加,察举制便在汉武帝时代逐步制度化、规范化。
10
(二)察举的科目
察举的科目可分为两大类: 常科与特科
察举常科中最主要的是孝
廉科,此外还有茂才、廉吏、 尤异等科目。
特科因是皇帝临时决定,
最主要的科目、也是最制 度化的科目是贤良方正。
11
(二)察举的科目——孝廉科
孝廉是两汉察举中最重要的常行科目,但是在长期的实行 过程中并不考试,而是由郡国以“孝悌”、“廉正”的标
“盖当时荐举、征辟,必采名誉。故凡可以得名者,必 全力赴之,好为苟难,遂成风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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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世家权门把持选举,选非其人,察举成为结 党营私的工具
由于荐举的权利多出自于地方,使得地方官吏网罗党 羽,培植私人势力。
“世家,谓世世有禄秩之家也。”即知识分子官僚与宗族关系
结合,他们合知识官位族性为一体,他们门生故吏遍天下,庄园
其八,中正对士人的品评,不陈清其善恶,以致“进者无功以表 劝,退者无恶以成惩。惩劝不明,则风俗汙浊,天下人焉得不解 德行而锐人事?”
在东晋时期便上表要求恢复察举策试制度。宋代建国伊始, 宋武帝便首开亲自策试秀孝的先河。以后宋代各帝对察举秀 孝都倾注了极大的热情,皇帝亲自策试秀才成为较经常的现 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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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魏晋南北朝的察举制度
(二)南北朝时期
宋代的察举程序与魏晋基本相同,南齐也继承了宋代的做法,
但在实行过程中逐渐暴露了一些问题,这些问题严重地影响 了察举制的开展。首先,察举陷入了唯门第是举的泥沼,其 次,南齐承袭了宋代察举的限年之制,而且这一限年之制又 带有严重的等级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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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一)魏晋时期
魏晋南北朝的察举制度
西晋时期,察举制还持续了一阵兴盛的势头。当时常规的岁
举与频繁的特局交替,很有一番广招人才的气势。但是与曹 魏统治集团不同,西晋皇室司马氏乃出身门阀士族。当时维 护门阀士族特权的九品中正制已经很有条制也颇有影响了, 为什么司马氏不倚重九品中正制广揽人才,而要借助察举制
3.选才多科,标准不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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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察举制的弊端
但是察举的主要特点是以主管官员(地方长官和中 央各部门长官)的推荐为前提。而要引起主要官员 的注意,“声望”是很重要的,于是,士人便沽名 钓誉,弄虚作假,或者攀附权贵,贿赂请托。因而,
士风日下,察举不实。
(一)以名取人,致使沽名钓誉风盛行
关于所举孝廉的任用,大多数都是授以郎官之职。任郎官 实际上是步入官场正途的重要阶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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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察举的科目——茂才
茂才,创始于汉武帝元封五年(公元前106年),至东汉 因避汉光武帝刘秀的名讳而改为茂才,并确定为岁举。在
两汉比较侧重于才能,讲求文才秀美,所举之人要求是奇
才异能之士,茂才特立之人。察举程序与孝廉科极为相似, 在考核能力方面又与贤良方正雷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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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九品中正制对教育的影响
“上品无寒门,下品无世族”
---- 《晋书· 刘毅传》 “ 世胄蹑高位,英俊沉下僚;地势使之然,由来非一朝。” -----左思《咏史》
31
晋刘毅列举了九品中正制的弊端为“三难” 、“八 损”
所谓“三难”: “人物难知” ;“ 爱憎难防”; “情伪难明” 。 所谓“八损”:其一,大士族通过中正官,操纵选士,控制仕途,造 成“操人主之威,夺天朝之势”,严重削弱了君主的集权统治。 。 其二,由中正官一人主持选举,难免弊端百生。 其三,中正官不公正,往往在选人上首尾倒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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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一)察举制度的创立
两汉察举制度
一、两汉察举制的建立与实施
汉文帝二年(公元前178年)因日食而诏令“举贤良方正能 直言极谏者,以匡朕之不逮。”
文帝十五年(公元前165年),因黄龙而诏“诸侯王、公卿、 郡守,举贤良能直言极谏者,上亲策之,傅纳以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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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一)察举制度的创立
大行其道。为了革除准这些流弊,汉顺帝阳嘉元年(132
年),尚书令左雄上书奏请改革,主张举荐孝廉要限定年 龄,并进行严格考试。
13
(二)察举的科目——孝廉科
孝廉当以孝行廉举为基本条件,故汉代举孝廉,第一类为 孝子廉吏。第二类是以其他各种德行举为孝廉者。第三类
是以学术造诣举为孝廉者,其中又以儒家经学之士为主。
科举制——隋唐
科举制废止——清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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察举制是由地方官察访人才并举荐给朝廷 的一种人才选拔制度。它创始于西汉,发展于
东汉,在魏晋南北朝以至隋开皇年间都曾有所 延续,是我国历史上和科举并立,并与之衔接 的一种选士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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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一)察举制度的创立
两汉察举制度
一、两汉察举制的建立与实施
汉高祖刘邦十一年(公元前196年),下求贤诏,是为汉代 选士的开端。
3
选贡士制 中 国 古 举荐制度 私人荐举 代 官府荐举 入 自荐 仕 科举制度 制 度 征辟制度 分 荫袭制度 类 其他入仕制度 制度荐举 察举制 九品中正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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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选士制度的沿革
官师合一——西周
养士制度——春秋战国
察举制——汉代
九品中正制——魏晋南北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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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九品中正制的进步之处
九品中正制与察举制相比至少有3点明显的进步。 一是考察地方人士的大权由地方太守移至专司考察之职的中 正官手中,选士工作步入独立化和专门化轨道。 二是品评人物由分科推荐改为分等定品,考察标准呈现出量 化趋势。
三是品评人物的导向由民间舆论转入官方定夺,朝廷对选士 工作的控制力度进一步加强。
准察访推荐。由于孝廉科重德行考察,而德行在实际操作
中又难以掌握,所以朝廷颁有严格的进贤规定“不举贤, 不奉诏,当以不敬论;不察廉,不胜任也,当免”。即有
德行者不能不举,又不容谬举,滥举则要依法治罪,这都
是为了确保孝廉察举的真实和可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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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察举的科目——孝廉科
但是举荐孝廉发展到东汉顺帝时,终因其无客观标准,考 核难以严密,实施既久便弊端丛生,营私舞弊,弄虚作假,
“对策”是汉代诏举贤良方正和茂才的主要考试方法,由
皇帝亲自主持,就有关政治、经济、军事、文教等重大理 论与实践问题发出“策问”,由应举者进行“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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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察举的科目——贤良方正
贤良方正,严格说是两个概念,有时会单独提及,但多数 时候是合在一起的,尤其是东汉几无例外。贤良是有才干、
从两汉到南北朝的选士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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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士制度就是人才选拔制度。国家根据一定
标准和要求,通过一定的形式和程序,公开
地在全国范围内选拔人才,以补充政府官员 队伍的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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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士制度是中国传统文化中独具特色的选官
制度和人才选拔制度。
中国选士制度产生于西周,并呈现出选士与举
官为一途;育士与选士相衔接的特性。 中国古代选士制度的分类 中国古代选士制度的沿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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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一)察举制度的创立
两汉察举制度
一、两汉察举制的建立与实施
真正的考试从汉代才逐渐兴起。汉光武帝时,岁察“廉吏”、 “茂才”,有似考试期间的雏形;章帝时,恢复“四科辟士” 之法,有似考试分科的雏形;和帝时,按人口比例为察举的 标准,有似考试名额的雏形;顺帝时,遵从左雄的建议,初 令“郡国举孝廉,限年在四十岁以上,诸生试家法,文吏课 笺奏”,更有似于考试年龄和笔试科目的雏形。也就是说以 贤能为标准来甄选政府官员和尽量避免政治上亲私作用的各 种方法,其中很多创始于汉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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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九品中正制的产生与发展
产生于“军中仓卒”的九品中正制经过多年的发展,至曹魏 建国“乃立九品官人之法”,说明九品中正制进入常规化制 度化阶段。 由魏至晋,九品中正制的完善成熟主要从两方面着手,一是 中正制度,二是品评制度。品评制度是九品中正制的操作系 统,它由品评方案、标准、程序及监督机制等要素构成。 中正品评人物以九品定等,这是古代选举以量化形式优劣人 物高下的一个重大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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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魏晋南北朝的察举制度
(二)南北朝时期
察举制在北朝也得到了贯彻实施。在察举秀才、孝廉以充实
官僚机构吏员上,在加强察举的考试环节上,北朝与南朝有 着趋同性,但其对策试擢第的标准较之南朝严格。
北魏的察举虽然受九品中正制的影响,逐渐趋向注重门第,
但并没有忽视和放弃对被举人员的考核。北魏孝文帝在强调 选举以实的诏令中,重申了选举的两个标准,一是“门尽州 郡之高”,二是“才极乡闾之选”,门第与才能并重,是北 魏察举的基本原则。
遍布州县,形成一种可以与中央集权抗衡的豪族势力。 “举秀才,不知书。察孝廉,父别居。寒素清白浊如泥,高第良 将怯如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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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一)魏晋时期
魏晋南北朝的察举制度
魏国初建7年间,3位最高统治者先后发布了3次关于察举的
诏令。魏国的察举制与两汉大致相同,州举秀才,郡举孝廉, 均为岁举。贤良只举行过两次。各地贡举人数按一定的人口 比例限制,被贡举者须经过一定的考试。但是因为急于求才, 魏国察举有比较灵活的措施,如士人可在侨居地得以推荐, 并且取消了年龄限制。
培养于一体,进而从根本上保证了汉代儒家大一统国家观
念的最终形成和封建体制的更加稳固。 太学课试的方法为“射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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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两汉察举制的特点
总的来看,汉代察举在选士制度中尚属初级阶段,除荐举制
本身的简单化和随意性外,还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1.察举仅为任官之一途,而且所占比重甚低 2.选士与任官不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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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魏晋南北朝的察举制度
(二)南北朝时期
为了加强对察举质量的把关,北魏十分注重考试,并由中书
省负责此项工作,皇帝也经常亲临主持。当时衡量人才的标 准,秀才侧重于文学才能,而孝廉侧重于经学知识,以文取 士的趋势在北魏已经定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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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魏晋南北朝的九品中正制度
一、九品中正制的实施
以解用人之急?采用察举制有利于为寒门庶族打通晋升之途, 这显然不符合门阀士族企图垄断选择特权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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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魏晋南北朝的察举制度
(二)南北朝时期
察举制的发展至南北朝时期开始出现了复兴的趋势。南朝皇
权地位的加强是导致察举制复兴的主要原因,而北朝的皇权 基本是处于政治格局中的主导地位。
南朝察举制的复兴,主要得力于刘宋王朝的努力,宋武帝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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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四,国家给予中正官以选人重任,却没有必要的监督和防弊 措施。
其五,中正官所做的品评,不是偏听偏信,就是爱憎夺其平。 其六,九品中正制下,尽职尽责的官吏位于低品,无功无绩的反 位居高品。 其七,中正官品评人才,以品、状两方面取人, “以品取人,或 非才能之所长;以状取人,则为本品之所限”,中正官以亲疏远 近为品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