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公安招警考试《公安专业科目》考点精讲及典型题(含历年真题)详解(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第8章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
8.1 考点精讲
第1节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概述
一、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的内涵
要根据公安机关的性质、任务和工作特点,依据《人民警察法》等法律法规,在公安机关的组织机构、勤务机制、管理方式、教育训练、监督制约、警务保障等方面实现标准化、程序化、法制化和科学化,使公安机关指挥畅通、内务规范、工作高效、保障有力。
二、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的内容
(一)当前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的重点
按照第二十次全国公安会议的要求,当前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的重点是“四统一”、“五规范”。
1.“四统一”的内容
(1)统一考录制度
统一考录制度,是指新招录公安民警,一律实行省级公安机关和人事部门统一考试,公安部派人督考,切实严把“入口关”,从源头上保证队伍的基本素质。
(2)统一训练标准
统一训练标准,是指严格贯彻落实《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训练条令》,全面实施公安民警
上岗和首任必训、职务和警衔晋升必训、基层和一线民警每年实战必训的“三个必训”制度。
(3)统一纪律要求
统一纪律要求,是指严格执行“五条禁令”,加紧颁布实施《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对公安民警实行严格统一的纪律要求。
(4)统一外观标识
统一外观标识,是指抓紧制定并组织实施公安机关特别是派出所等“窗口”单位的统一外观标识,方便人民群众报警、求助。
2.“五规范”的内容
(1)规范机构设置
规范机构设置,是指有效整合警力资源,调整机构设置。
(2)规范职务序列
规范职务序列,是指将公安队伍分为警官、警员、专业技术人员、辅助人员四大类进行管理,并分别设置警官职务序列、警员职务序列。
(3)规范编制管理
规范编制管理,是指加强公安编制管理,规范公安编制审批使用程序。
(4)规范执法执勤
规范执法执勤,是指进一步建立健全各警种的执法执勤工作规范,提高执法水平。
(5)规范行为举止
规范行为举止是,指完善规范公安民警行为的各类规定。
(二)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的内容
1.加强制度体系的正规化建设
加强规章制度正规化建设的核心,就是要尽快建立与公务员制度相衔接,与《人民警察
法》相配套,体现公安机关特点的公安民警管理制度。
2.加强机构设置的正规化建设
(1)机构的设置必须坚持精简、统一和效能的原则:
①精简原则,是指机构的数量要少,结构层次要少,机关的规模要小,人员要精;
②统一原则,是要求机构的设置必须有利于整体职能的发挥,有利于统一领导;
③效能原则,是指机构设置要以提高工作效率为标准,以较小的消耗获得较大的效益。
(2)加强公安机构设置的正规化建设,应当明确做到:
①明确机构数量,同一层级公安机关的内设机构数量大体上要一致;
②统一机构名称,同一层次上职责任务大致相同的内设机构,名称原则上要统一;
③明确机构规格,同一层次公安机关内设机构的规格应当一致。
3.加强编制管理的正规化建设
编制管理必须坚持统一管理、严格审批、服务实践、协调发展的原则。
4.加强职务序列的正规化建设
职务序列的建立,应当以管理规格、管理规模、管理难度为依据。公安民警职务将设置为领导职务、执行职务、专业技术职务三个序列。同时解决公安民警职务与一般公务员职务的对应关系,使长期从事公安工作又不担任领导职务的民警能得到相应的待遇。
5.加强教育训练的正规化建设
(1)规范训练类别,做到“三个必训”,即民警上岗和首任必训、职务和警衔晋升必训、基层和一线民警每年的实战必训;
(2)规范训练组织,各级公安政工部门是训练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规划、组织、指导、管理训练工作;
(3)规范训练体系,健全部、省、市三级训练网络,加强训练基地建设;
(4)规范训练方式,实现教学方式由以课堂教学为主向以学、练结合为主的转变,实行“战训合一”的训练模式,增强训练的标准化和针对性;
(5)统一训练标准,分层次、分警种、分专业、分岗位制定训练标准。
6.加强人事管理的正规化建设
(1)严格考核标准;
(2)严格录用标准;
(3)严格晋升标准;
(4)严格岗位标准。
7.加强执法形象的正规化建设
(1)规范执法执勤;
(2)规范行为举止;
(3)规范外在标识。
三、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的途径
(一)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始终把“政治建警”放在首位。
(二)坚持从严治警、依法治警,坚决克服消极腐败现象。
(三)坚持科教强警战略,提高公安队伍的战斗力。
(四)贯彻“建设过硬班子、纯洁公安队伍、树立良好警风、提高执法水平”的思路,加强领导班子建设。
(五)坚持从优待警,从政治、思想、生活上关心爱护民警。
第2节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的素质和职业道德
一、人民警察的素质
(一)提高人民警察整体素质的紧迫性
公安队伍建设是公安机关的根本建设,是一项长期的、具有战略意义的大事。几十年来,经过不断地教育训练和思想作风整顿,绝大多数人民警察能够做到廉洁奉公、遵纪守法、勤奋工作、恪守职责,队伍的整体素质不断提高。但是,在公安队伍建设中也有一些问题不能忽视,全面提高人民警察素质具有紧迫性。
(二)人民警察应具备的素质
人民警察的素质,是指人民警察应具备的政治思想、业务能力、文化水平、心理特征、身体状况诸方面条件的总和。
1.政治素质
(1)政治素质的含义
政治素质,是指人民警察应具有的政治觉悟、理想信念、道德品质和革命人生观的综合体现。
(2)政治素质的具体内容
①对党、对人民的绝对忠诚,是人民警察首要的政治品质;
②有高度的政治觉悟,有崇高的共产主义理想和坚定的社会主义信念;
③有科学的世界观和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权力观、苦乐观;
④有一定的马克思主义理论修养,毫不动摇地坚持和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明确为经济建设和改革开放服务的观念;
⑤富有开拓创新精神,努力实践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
⑥忠于事实、严格执法、廉洁奉公、遵守纪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