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合同法律制度
第四章 第四节 合同的履行和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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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合同的履行和担保
3、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 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 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 4、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 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履行,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 时间准备。 5、履行方式不明确的,按照有利于实现合同目的 方式履行。 6、履行费用的负担不明确的,由履行义务一方负 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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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合同的履行和担保
五、保全措施
为防止因债务人的财产不当减少而给债权人的债权带来危 害,法律允许债权人为保全其债权的实现而采取法律措施,
这些措施称作合同的保全措施。保全措施包括代位权 和撤销权两种。 (一)代位权
1、代位权的概念 代位权是指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 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 使债务人的债权,但该债权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 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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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合同的履行和担保
(三)诚实信用原则
3、防止损失扩大。合同当事人遇有自然灾害或 意外事故等情况影响到合同履行时,应采取积极 措施,以防止或减少损失。 4、保密。当事人应当按约定对不准泄露的技术 情报和资料(主要是非专利技术)进行保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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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合同的履行和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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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合同的履行和担保
7、涉及第三人的合同履行。当事人约定由债务 人向第三人履行债务的,债务人未向第三人履行 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应当向债权人承 担违约责任。当事人约定由第三人向债权人履行 债务的,第三人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 约定,债务人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 此外,用货币履行义务时,除法律或者行政法规 另有规定的以外,必须用人民币计算和支付。除 国家允许使用现金履行义务的以外,必须通过银 行转账或者票据结算。
合同法律制度
4.2 合同的订立
合同订立的概念:当事人就合同的具体条 款进行协商并达成一致协议的过程。
合同订立的主体:
1、自然人;2、法人;3、其他组织。 根据《合同法》规定,订立合同的主体必须 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当事人也可以委托他人签定合同。 合同订立的形式:1、书面形式; 2、口头 形式; 3、其他形式。
4.1 合同法概述
合同法的基本原则:
(一)平等原则
《合同法》第3条规定:“合同当事人的法 律地位平等,一方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 给对方”。主要含义有:
1、订立平等; 2、履行平等; 3、承担责任平等。
4.1 合同法概述
(二)自愿原则。
《合同法》第4条规定:“当事人依法享 有自愿订立合同的权利,任何单位和人都 不得非法干预”。主要含义有: 1、当事人依自己意愿决定是否订立合同; 2、当事人依自己意愿决定与谁订立合同; 3、当事人依自己意愿决定合同的内容和形 式; 4、通过协商有权变更或解除合同。
4.1 合同法概述
你可以订立合同吗?
✓ 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和不能辨认自己行 为的精神病人,只能订立纯获利益的合同 以及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 应的合同;否则由其法定代理人追认后方 可生效。
✓ 满18周岁且智力正常的成年人(包括16-18 周岁且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 的人)可以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独立订立 合同。
4.3 合同的效力
可撤销合同【相对无效合同】: 概念:指欠缺合同生效要件,存在法定撤销事由,
合同一方当事人可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 撤销或者变更合同。 特征: I. 可撤销合同在未被撤销前,是有效合同,撤
销权不行使,合同继续有效; II. 该合同意思表示有缺陷; III. 需通过行使撤销权来实现; IV. 撤销或变更必须由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作出。
【CPA-经济法】第4章 合同法律制度知识点总结
【CPA-经济法】第4章合同法律制度知识点总结第四章合同法律制度【知识点1】《民法典》合同编的适用范围1.调整因合同产生的债权债务关系。
2.部分规定还适用于:①非因合同产生的债权债务关系;②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
①和②有相关规定的,按规定,没有规定的,可以根据其性质参照适用合同编的规定。
【知识点2】合同的订立1.合同的订立程序(1)要约(2)承诺承诺的迟延与迟到:2.合同成立的时间与地点当事人未做约定的,按如下规则在签名、盖章或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3.格式条款4.缔约过失责任VS违约责任【知识点3】合同生效1.一般成立时生效。
2.依法规需办理审批手续,审批后生效。
3.法定代表人超越权限订立的合同有效(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超越权限的除外)。
4.超越经营范围订立的合同,不得仅以超越经营范围为由确认合同无效。
【知识点4】合同的履行1.合同的履行原则: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补充协议→合同条款或交易习惯→仍不明确,按下述(1)质量要求:强制性国标→推荐性国标→行标→通常标准或符合合同目的的标准。
(2)价款:合同订立时履行地市场价(非现价)。
(3)履行地不明:A接受货币方;B不动产所在地。
(4)履行费用:履行义务方。
(5)履行期限不明:债务人随时履行;债权人随时要求履行。
但都要给对方准备时间。
(6)履行方式:有利于合同实现。
2.涉及第三人的合同履行3.电子合同履行4.按份之债和连带之债(1)界定(2)连带债务人之间责任①连带债务人之间的份额难以确定的,视为份额相同。
②实际承担债务超过自己份额的连带债务人,有权就超出部分在其他连带债务人未履行的份额范围内向其追偿,并相应地享有债权人的权利。
其他连带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可以向该债务人主张。
追偿权和法定代位权是两个权利,可一并行使,但受偿份额不得超过追偿人的份额。
(2023新增)③被追偿的连带债务人不能履行其应分担份额的,其他连带债务人应当在相应范围内按比例分担。
第四章 合同法律制度-代位权
2015年注册会计师资格考试内部资料经济法(注会)第四章 合同法律制度知识点:代位权● 详细描述:(一)定义当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对第三人享有的权利而害及债权人的债权时,债权人为保全自己的债权,可以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第三人的债权的权利。
【链接1】债权人提起代位权诉讼,对债权人的债权和债务人的债权均发生诉讼时效中断的效力。
【链接2】公司债权人请求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清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链接3】股东抽逃出资,公司债权人请求抽逃出资的股东在抽逃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清偿责任、协助抽逃出资的其他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实际控制人对此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二)条件1.债权合法;2.债权已到期;3.债务人怠于(不以诉讼方式或仲裁方式)行使(金钱给付内容)到期债权,损害了债权人债权;4.债务人的债权非专属于债务人自身。
【注意】专属于债务人自身:(1)基于家庭身份关系:扶养、抚养、赡养、继承关系;(2)劳动报酬;(3)基于社会身份关系:退休金、养老金、抚恤金、安置费;(4)人寿保险、人身伤害赔偿请求权。
(三)效力例题:1.甲公司对乙公司享有到期债权未获清偿,经甲公司多次催讨,乙公司均以经营困难导致无力偿还为由予以拒绝。
甲公司经多方了解,得知乙公司曾将其优质资产租赁给乙的控股公司丙公司,且有一笔到期的租金怠于主张权利。
关于甲公司主张代位权的说法,正确的有()。
A.甲公司可以仲裁的方式行使代位权B.甲公司行使代位权只能以乙公司的名义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C.甲公司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应由乙公司承担D.甲公司胜诉后,丙公司应直接向甲公司付款正确答案:C,D解析: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但该债权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
第四章合同法律制度总论
第⼀节合同法概述⼀、合同的概念和特征(了解)合同是平等主体的⾃然⼈、法⼈、其他组织之间设⽴、变更、终⽌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合同具有以下特征 : (97年问答)1. 合同是⼀种法律⾏为。
2. 合同是双⽅的法律⾏为。
3. 合同是当事⼈的意思表⽰⼀致。
4. 合同各⽅当事⼈的法律地位平等。
⼆、合同法的概念和适⽤范围(⼀)合同法是调整平等主体的⾃然⼈、法⼈、其他组织之间设⽴、变更、终⽌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合同法的适⽤范围(1)买卖合同;(2)供⽤电、⽔、⽓、热⼒合同;(3)赠与合同;(4)借款合同;(5)租赁合同;(6)融资租赁合同:(P536)(7)承揽合同;(8)建设⼯程合同;(9)运输合同;(10)技术合同;(11)保管合同;(12)仓储合同;(13)委托合同;(14)⾏纪合同;(15)居间合同。
三、合同法的基本原则1.平等原则。
2.⾃愿原则。
3.公平原则。
4.诚实信⽤原则。
5.遵守法律、⾏政法规,尊重社会公德的原则。
第⼆节合同的订⽴⼀、合同的订⽴形式(⼀)⼝头合同形式(⼆)书⾯合同形式1.合同书。
2.信件。
3.数据电⽂。
4.确认书。
(三)其他合同形式默⽰形式,是以消极的不作为的⽅式进⾏的意思表⽰。
推定形式,即从当事⼈的积极⾏为中,可以推定当事⼈已作了意思表⽰。
⼆、合同的内容(掌握)(⼝诀:⼀标⼆量价酬⾦履期地⽅违争议)合同的内容由当事⼈约定,⼀般包括以下条款:1.当事⼈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2.标的。
3.数量。
4.质量。
5.价款或者报酬。
6.履⾏的期限、地点和⽅式。
7.违约责任。
8.解决争议的⽅法。
三、合同订⽴的⽅式(掌握)(⼀)要约1.要约是希望和他⼈订⽴合同的意思表⽰,该意思表⽰应当符合下列规定:(1)内容具体确定;(2)表明经受要约⼈,要约⼈即受该意思表⽰约束。
要约邀请是希望他⼈向⾃⼰发出要约的意思表⽰。
寄送的价⽬表、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商业⼴告等为要约邀请。
第四章 合同法律制度-合同担保的基本理论
2015年注册会计师资格考试内部资料经济法(注会)第四章 合同法律制度知识点:合同担保的基本理论● 定义:(一)担保方式(二)担保合同的无效● 详细描述:(一)担保方式1.形式: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和定金。
抵押、质押和留置统称物保。
保证是人保。
定金是金钱担保。
2.反担保:由债务人或第三人向担保人提供的担保。
【注意】反担保方式不包括留置和定金。
(二)担保合同的无效1.担保合同的无效的情形:2.不属于担保合同无效的情形:(1)主合同解除后,担保人对债务人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仍应承担担保责任,除非担保合同另有约定。
——主合同解除,担保合同有效(2)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超越权限订立的担保合同,除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超越权限的以外,该代表行为有效。
——越权代表,担保合同有效3.担保合同无效的法律责任例题:1.甲持有乙公司34%的股份,为第一大股东。
2007年1月,乙公司召开股东大会讨论其为甲向银行借款提供担保事宜。
出席本次大会的股东(包括甲)所持表决权占公司发行在外股份总数的49%,除一名持有公司股份总额1%的小股东反对外,其余股东都同意乙公司为甲向银行借款提供担保。
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A.决议无效,因为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数不足股份总额的半数B.决议无效,因为决议所获同意票代表的表决权数不足公司股份总额的半数C.决议无效,因为甲未回避表决D.决议无效,因为公司不得为其股东提供担保正确答案:C解析:本题主要考核的知识点是“公司为股东提供担保”。
依据法律规定,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
接受担保的股东或者受接受担保的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不得参加该事项的表决。
该项表决由出席会议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本题中,甲参与了表决,则该决议无效。
2.2013年4月1日,甲公司向乙银行贷款1000万元,丙公司作为保证人与乙银行签订了保证合同。
经济法基础_第四章_合同法律制度完整
要约人 受要约人
1.陈某邀请李某,明天早上到他公司签订一份合作 合同,李某口头答应了。第二天早上,陈某并未 到场。
受要约人 要约人 2.张三受李四的邀请,在12月1日参加其公司的开
业大典,并签立一份合作合同,张三当面拒绝邀 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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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要约:是指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1)要约应具备的条件 ① 内容具体确定。(要约去做些什么) ② 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一个月过去,湖北省民政厅统计却发现:截 至目前,湖北省共接受捐款1.06亿元,而实际到 账7000多万元,部分企业却上演了一场“捐赠 秀”。
思考:对这样的行为可以怎么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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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民政部门采取法律途径,因为《合同 法》第186条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 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3、合同成立的时间和地点
(1)合同成立的时间 ①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 ②采用合同书形式的合同自签字或盖章时成立 ③采用确认书形式的合同自签订时成立 (2)合同成立的地点:承诺生效的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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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缔约过失责任 要约人和受要约人 要约和承诺 缔约过失责任是指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 中,因违背诚实信用原则致使合同不能成立, 给对方造成损失时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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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根据《合同法》的规定,要约可以撤回,但撤回要约
的通知应当在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之前或者( A )。
A.与要约同时到达受要约人 B.在要约之后到达受要约 C.在一定期限内到达受要约人 D.在合同预期内到达受要约 人 2.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
实质性变更的,为( B )。
2019注会经济法第四章(习题+答案)
第四章合同法律制度一、单项选择题1、张某想从李某处借款10万元,李某知道张某平时人品很差,于是便告知张某,如果张某能够找到一个保证人,来担保这笔债务,李某就答应借款事宜。
后张某与好友薛某串通起来骗取了李某的10万元,但薛某并没有要承担保证责任的意思。
关于李某的损失承担的问题,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A、李某可以要求张某和薛某承担连带赔偿责任B、李某只能要求张某承担责任C、李某只能要求薛某承担责任D、李某自己遇人不淑,只能自己承担损失2、保证责任消灭后,债权人书面通知保证人要求承担保证责任或者清偿债务,保证人在催款通知书上签字的,人民法院的做法正确的是()。
A、认定保证人继续承担保证责任B、不得认定保证人继续承担保证责任C、要求保证人与债权人重新订立保证合同D、认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向债权人承担连带责任3、甲向乙购买房屋一套,并已支付一半价款,剩余价款约定在过户登记手续办理完毕后2个工作日内付清。
乙在办理房屋过户登记手续前反悔,要求解除合同。
甲诉至法院,要求乙继续履行合同。
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A、房屋产权未过户,合同尚未生效B、房屋产权未过户,合同尚未成立C、合同已经生效,但法院应当判决解除合同,乙赔偿甲的损失D、合同已经生效,乙应当继续履行合同4、下列各项中,不符合承揽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表述的是()。
A、承揽人可以自行留存其所承揽物品的复制品和相关的技术资料B、经定作人同意承揽人可以将其承揽的主要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C、定作人未向承揽人支付报酬或者材料费等价款的,承揽人对完成的工作成果享有留置权D、定作人可以随时解除承揽合同,但应当赔偿因此造成承揽人的损失5、张某以信件发出要约,信件未载明承诺开始日期,仅规定承诺期限为10天。
5月8日,张某将信件投入信箱;邮局将信件加盖5月9日邮戳发出,5月11日,信件送达受要约人李某的办公室;李某因外出,直至5月15日才知悉信件内容。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该承诺期限的起算日为()。
第四章 劳动合同法律制度《劳动与社会保障法》PPT课件
第三节 劳动合同的内容与形式
一、劳动合同的内容 二、劳动合同的形式
一、劳动合同的内容
劳动合同的条款 劳动合同的期限 试用期 违约金条款 竞业禁止条款
(一)劳动合同的条款
1、必备条款: 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劳动合同期限; 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劳动报酬; 社会保险; 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的履行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目的所在,通 过履行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可以实现各自的合同目的。
(一)劳动合同履行的概念
劳动合同的履行是指劳动合同的双方当事人按照法律规定和已经生 效的劳动合同的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和实现各自的权利的法律行为。
(二)劳动合同履行的原则
实际履行的原则 亲自履行原则 协作履行的原则
第六节劳务派遣劳动合同和非全日制劳动合同
一、劳务派遣劳动合同 二、非全日制劳动合同
一、劳务派遣劳动合同
劳务派遣是指依法设立的劳务派遣单位(用人单位)与接受派遣 的单位(用工单位)订立劳务派遣协议,约定由用人单位按照用工单 位的用工需求招聘劳动者,并把劳动者派遣到用工单位劳动的一种特 殊的用工方式。
一、劳动合同订立的原则
我国《劳动合同法》第3条规定:“订立劳动合同,应当 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
(一)合法原则
依法订立劳动合同,必须符合几项要求: 订立劳动合同的目的必须合法 订立劳动合同的主体必须合法 订立劳动合同的内容必须合法 订立劳动合同的程序必须合法
(二)劳动合同的协商解除
劳动合同的协商解除,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真实的意思表示的基 础上经过平等友好的协商而解除双方之间的劳动合同,不易产生劳动纠 纷。
第四章合同法律制度
尚未履行的,终止;已经履行的,可要求恢复原状、采取补救措施,或是赔偿损失。
二、抵消
1、法定抵消条件
①双方互负有债务,互享有债权。
②双方债务的给付为同一种类
③双方债务均届清偿期。
④双方的债务均为可抵消的债务。
⑤抵消不得附条件或附期限。
不可抵消的债务:法律规定、合同性质规定、当事人约定。
D、失效:承诺期满未承诺;拒绝要约;实质性变更。
2、承诺
①承诺期限:
信件或电报——载明日期或者邮戳日期;电话、传真——到达受要约人
②承诺效力:
到达时生效,承诺生效表明合同成立;承诺撤回:撤回承诺通知必须在承诺到达要约人之前或同时到达要约人,承诺不可撤销;
③承诺迟延:
超过承诺期限发出,结果:新要约,除非要约人及时表示接受;
承诺迟到:在承诺期限发出,但其他原因导致迟到。结果:有效,除非要约人及时表示不接受。
二、合同成立的时间与地点
1、一般情形
承诺生效的地点
2、书面合同
双方当事人签字或盖章生效,签订地点或者约定地点
3、实际履行
未签订书面合同,且乙方履行主要义务,并且对方接受,视为合同成立
三、格式条款与免责条款
1、格式条款
诉讼费次债务人承担,其他费用债务人承担
⑤优先受偿权
四、撤销权
1、债权人可撤销的情形
①债务人放弃债权、债权担保或恶意延长到期债权
②债务人无偿转让财产
③债务人以不合理价格交易且受让人知道
2、撤销权行使期限
债权人知道或应当知道1年内,债务人行为发生之日起5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消灭
3、撤销权诉讼
①管辖法院:
债务人住所地法院
债权转让
注册会计师-经济法-基础练习题-第四章合同法律制度-第八节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
注册会计师-经济法-基础练习题-第四章合同法律制度-第八节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单选题]1.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债务人除支付主债务之外还应当支付利息和费用,当其给付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时,并且(江南博哥)当事人没有约定的,法院应按照下列顺序抵充()。
A.实现债权的有关费用,主债务,利息B.实现债权的有关费用,利息,主债务C.主债务,利息,实现债权的有关费用D.主债务,实现债权的有关费用,利息正确答案:B参考解析: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债务人除支付主债务之外还应当支付利息和费用,当其给付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时,并且当事人没有约定的,法院应按照下列顺序抵充:(1)实现债权的有关费用;(2)利息;(3)主债务。
[单选题]5.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提存的法律效果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A.标的物提存后,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债务人承担B.提存费用由债权人负担C.债权人领取对提存物的权利,自提存之日起2年内不行使消灭D.提存期间,标的物的孳息归债务人所有正确答案:B参考解析:(1)选项A不对,因为标的物提存后,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债权人”承担;(2)选项B对,因为提存费用由“债权人”负担;(3)选项C不对,因为债权人领取提存物的权利,自提存之日起5年内不行使而消灭;(4)选项D不对,因为提存期间,标的物的孳息归“债权人”所有。
[单选题]6.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情形中出卖人应承担标的物损毁、灭失风险的是()A.买受人下落不明,出卖人将标的物提存B.标的物已经交付给买受人,但出卖人按照约定未交付标的物的单证C.出卖人按照约定将标的物置于交付地点,约定时间已过,买受人未前往提货D.标的物已运抵交付地点,买受人因标的物质量不合格而拒绝接受正确答案:D参考解析:(1)选项B:出卖人按照约定未交付有关标的物的单证和资料的,不影响标的物毁损、灭失风险的转移;(2)选项D:因标的物不符合质量要求,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买受人可以拒绝接受标的物或者解除合同;买受人拒绝接受标的物或者解除合同的,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出卖人承担。
第四章 第三节 合同的效力
4.3 合同的效力 2021/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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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无效合同的类型
4、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 这类合同或情形包括: (3)形式违法的合同。即法律明文规定应当 采取书面形式而当事人却采用其他形式订立的 合同。如以口头形式订立不动产转让合同,订 立未经登记的房屋买卖合同。
4.3 合同的效力 2021/12/22
4.3 合同的效力 2021/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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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例
单项选择题
甲、乙两公司拟签订一份书面买卖合同,甲公司签字盖
章后尚未将书面合同邮寄给乙公司时,即接到乙公司按
照合同约定发来的货物,甲公司经清点后将该批货物入
库,次日将合同签字盖章后的书面合同发给乙公司。乙
公司收到后,即在合同上签字盖章。根据《合同法》的
4.3 合同的效力 2021/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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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例
单项选择题
刘某和孙某拟签订一份书面合同。双方在甲地谈
妥合同的主要条款,刘某于乙地在合同上签字,
孙某于丙地在合同上盖章,合同的履行地为丁地。
根据《合同法》规定,该合同成立的地点是
(
)。
A.甲地
B.乙地
C.丙地
C.丁地
4.3 合同的效力 2021/12/22
无效合同主要有以下几种: 4、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 这类合同或情形包括: (1)当事人不具有主体资格而订立的合同。 如无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未经核准登记领 取营业执照而以个体工商户名义订立的合同; 不具备法人资格的社会组织而以法人名义订立 的合同;无权代理、未经追认和滥用代理权订 立的合同等。
第四章合同法律制度 2021/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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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合同成立
合同成立是指通过当事人的协商,彼此 之间建立了合同关系。合同成立,要约 人与承诺人成为合同当事人。
第四章 合同法律制度-定金
2015年注册会计师资格考试内部资料经济法(注会)第四章 合同法律制度知识点:定金● 详细描述:1.性质:定金合同是实践性合同。
定金合同从实际交付定金之日起生效。
2.处理: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定金VS订金】订金无担保作用,合同未履行时,接受预付款的一方必须如数返还款项。
定金具有担保作用,接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合同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3.数额:(1)约定的定金数额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超过部分无效。
【示例】甲乙签订合同,主合同100万元,定金多少合适?定金数额要小于等于100×20%=20。
若约定的定金是25万,怎么办?20万元是符合规定的,5万应返还。
(2)如果当事人一方不完全履行合同的,应当按照未履行部分所占合同约定内容的比例,适用定金罚则。
【示例】甲方与乙方签订了一份合同,主合同标的是100万元,甲向乙支付的定金为20万元,若乙违约,未履行部分为60%。
【分析】乙支付:20+20*60%=32万元4.适用:5.二选一: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
例题:1.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一买卖合同,合同约定,甲公司须在1个月内向乙公司提供200台电视机,总价款100万元。
合同签订后,乙公司按约定向甲公司交付了定金20万元。
甲公司依约分两批发运电视机,不料,第一批100台电视机在运输过程中遭遇泥石流,致使电视机全部毁损;第二批100台电视机在运输过程中被甲公司的债权人丙强行扣押、变卖,最终,乙公司未能收到电视机,欲向甲公司主张定金责任。
根据担保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甲公司定金责任承担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A.甲公司无须承担定金责任,因为没有交付电视机是不可抗力和第三人原因导致的,甲公司没有过错B.甲公司须承担全部定金责任,因为甲公司违反合同约定,未将电视机交付给乙公司C.甲公司只须承担一半定金责任,因为不可抗力导致的第一批100台电视机未能交付,不适用定金罚则D.甲公司只须承担一半定金责任,因为第三人原因造成的第二批100台电视机未能交付,不适用定金罚则正确答案:C解析:(1)因不可抗力(泥石流)、意外事件致使主合同不能履行的,不适用定金罚则;(2)因合同关系以外第三人的过错(甲公司的债权人丙对该批货物强行扣押、变卖),致使主合同不能履行的,适用定金罚则。
第四章合同法律制度 第一节 合同与合同法
2021/11/17
4.1 合同与合同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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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合同的种类
根据不同标的可以对合同进行不同的分类。 1、有名合同与无名合同
有名合同与无名合同是根据法律是否对合同赋予特定 的名称与调整规则而分类的。其中,有名合同是法律 上做了明确规定并赋予一个特定和规则的名称的合同, 又称典型合同,如买卖合同、赠与合同、借款合同、 承揽合同等;无名合同是指法律未做明文规定的合同, 又称非典型合同,除了有名合同以外的合同皆属无名 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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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合同法
(一)合同法的概念 合同法是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 他经济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 利和义务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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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例
单项选择题 不属于合同法调整范围的是( A.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 B.自然人之间的赠与合同 C.企业法人之间的租赁合同 D.自然人之间的收养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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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合同与合同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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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合同的特征
合同具有以下法律特征: 2、合同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 民事法律行为是民事主体设立、变更、或终止 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的合法行为。民事法律行 为以意思表示为要素。合同是民事法律行为的 一种。民法上关于民事法律行为的一般规定, 如民事法律行为的有效要件、民事法律行为的 无效和撤销等均可适用于合同。
4.1合同与合同法ຫໍສະໝຸດ 4(二)合同的特征
合同具有以下法律特征: 1、合同当事人法律地位平等。 订立合同的当事人不论是组织还是个人,不论 实力强弱、级别高低、条件好坏,也不论所有 制形式或行政上有无隶属关系,其法律地位都 是独立的、平等的,彼此间不存在服从与被服 从、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任何一方不得将自 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
第四章 合同法律制度-撤销权
2015年注册会计师资格考试内部资料经济法(注会)第四章 合同法律制度知识点:撤销权● 详细描述:撤销权,是指债务人实施了减少财产行为,危及债权人债权实现时,债权人为保障自己的债权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处分行为的权利。
(一)可撤销的行为1.放弃到期、未到期债权2.放弃债权担保3.恶意延长到期债权的履行期4.无偿转让财产5.低值高买、高值低卖:(1)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价格达不到交易地指导价或者市场交易价70%)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2)以明显不合理的高价(转让价格高于交易地指导价或者市场交易价30%)收购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
【注意】无偿行为(放弃债权、无偿转让财产),无论第三人善意还是恶意,均可撤销;有偿行为(低值高买、高值低卖),第三人恶意时才可以撤销。
【示例1】乙欠甲债10万元,到期未还。
乙的财产仅有一辆汽车,在15万左右,乙赠与给丙,丙不知甲乙之债,问甲可否行使撤销权?可以【示例2】乙欠甲债10万元,到期未还。
乙的财产仅有一辆汽车,在15万左右,乙以3万卖与丙,丙不知甲乙之债,问甲可否行使撤销权?不可以【示例3】乙欠甲债10万元,到期未还。
乙尚有活期存款10余万,乙赠与汽车给丙,丙不知甲乙之债,问甲可否行使撤销权?不可以(二)行使【合同保全的撤销权VS可撤销合同的撤销权】【口诀】弃债权、无偿转,明显知道仍要转,三十高、七十低,一年知道五年管。
【代位权VS撤销权】例题:1.无权代理人甲以乙公司的名义与不知情的丙公司签订食用油买卖合同,以次充好,将劣质食用油卖给丙公闻。
合同中没有约定仲裁条款。
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A.如果乙公司追认,则丙公司有权通知乙公司撤销该合同B.如果乙公司追认,则丙公司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该合同C.无论乙公司是否追认,丙公司均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该合同D.无论乙公司是否追认,丙公司均有权要求乙公司履行该合同正确答案:B解析:(1)对于甲的无权代理行为,如果乙公司不追认的话,甲以乙公司的名义和丙公司签订的合同归于无效,该合同在乙公司和丙公司之间不发生效力,丙公司自然无权要求乙公司履行,选项D错误;(2)甲以次充好,将劣质食用油卖给丙公司的行为构成欺诈,因欺诈而订立的合同,不损害国家利益的,属于可变更、可撤销的合同;但受损害方(丙公司)只能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变更或者撤销,在本题中,由于合同中没有约定仲裁条款,丙公司只能请求人民法院撒销该合同,而不能“直接通知乙公司”撤销该合同,选项A错误;(3)如果乙公司不追认的话,甲以乙公司的名义和丙公司签订的合同归于无效,对于无效合同,谈不上撤销的问题,因此,选项C错误。
第四章合同法律制度
二、合同的相对性
主体上的相对性 内容上的相对性 责任的相对性
练习题
下列各项合同中,不属于《合同法》
调整的是( )。
A.买卖合同
B.借款合同
C.培训合同
D.监护合同
D
第二节 合同的订立
一、合同的订立程序
☻(要约----承诺)
A.5月1日
B.5月8日
C.5月9日
D.5月10日
【答案】B
【例题·多选题】甲公司主张乙公司违约,乙公 司则主张合同未成立,其理由是自己向甲公司 发出的要约已经撤销。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 定,在甲公司可能提出的以下理由中,可以被 人民法院认定为乙公司撤销要约不能成立的证 据有( )。
A.乙公司在要约中确定了承诺期限 B.尽管乙公司在要约中未确定承诺期限,但甲
☻A与B签订100万元买卖合同(主),双方约 定B支付A定金10万元,定金合同(从),并 以支付定金为主合同生效的条件,B未支付 定金,A就向B发货了,而B也接受了货物, 该买卖合同是否成立?
☻成立,主合同已经处于实际履行状态。
☻例:下列各项中,属于合同成立的有:多
☻A 甲向乙发出要约,乙作出承诺,该承诺除对 履行地点提出异议外,其余内容均与要约一致。
数量
合同的标的
质量
价款或报酬
主要条款
履行的地点 和方式
违约责任 争议的解决方式
四、格式条款
☻为重复使用预先由一方拟定,未与对方 协商的条款。比如保险合同,都是保险 公司事先订立好的,你只要同意即可。
1.格式条款具有《合同法》规定的合同无效(损 害社会公共利益、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以合 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等);
第四章 合同法律制度
1)概念
2)条件
4、格式条款的解释 5、格式条款和非格式条款不一致时的采用
三、内容 • 1、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 2、标的
• 例如:旅游合同中旅游业经营者的旅游服务行为。
• 3、数量
• 例如:旅游合同中游览景点数目。
• 4、质量
• 例如:质量是以国家制订的旅行社服务标准,导 游服务标准来检验旅游服务质量。
第六节 违约责任
• 一、概述 • 1、概念: • 合同当事人违反合同义务所应承担的
法律责任。 • 2、违约责任的严格责任原则:
(违约责任不要求证明行为人在主观上是否存在过错 而只要行为人没有履行合同或者履行合同不符合约 定,就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 二、违约责任的承担
• 1、一方违约时的违约责任的承担 • 2、双方违约时违约责任的承担 • 3、由于第三人的原因造成违约时违约责 • 任的承担
务的情形。
区别
担保
定金 有
预付款 无
金额
价款或服务费 的一部分,小 于合同标的额
的20%
价款的部分、全部或 更多
违约
加倍返还或无 如数退还并承担该款
权要求返还
项的利息
• (四)预期违约
• 1、概念:
• 指在合同订立之后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 方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表示不履行合同义务 的行为
• 三、合同订立后当事人合并或分立后权利
与义务的行使和承担。 • (《合同法》第90条规定)
• 1、连带债权 • 2、连带债务 • 四、合同终止 • 1、概念: • 指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已经消灭或不再履
行,从而使合同关系结束。
• 2、终止的情形
• 1)债务已按约定履行 • 2)合同解除 • 3)债务相互抵消 • 4)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 • 5)债权人免除债务 • 6)债务债权归属一人 • 7)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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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合同生效时间
1)自成立时生效
2)批准.登记后合同生效 3)条件或期限成就时合同生效
二、无效合同
(一)无效合同的概念
无效合同是指合同虽然已经成立,但因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社会 公共利益,因而不发生法律效力的合同。
(二)无效合同情形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2.价款或报酬约定不明时如何履行 3.履行地点约定不明时如何履行
4.履行期限约定不明时如何履行
5.履行方式约定不明时如何履行 6.履行费用的负担约定不明时如何履行
(二)合同履行中的第三人
1.约定由债务人向第三人履行债务的 2.约定由第三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的
(三)合同履行中的其他规则
1.债权人变动致使履行不能时
承诺的生效
承诺的方式
承诺的撤回
迟到的承诺和逾期承诺
三、合同成立的时间与地点
1.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 2.合同的形式不同,确定合同成立的时间标准也不同。 3.承诺生效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 4.合同的形式不同,确定合同成立的地点标准也不同。
四、格式条款
格式条款是指一方当事人为与不特定多数人订立合同需重
四、效力待定的合同
效力待定的合同是指合同的有效或无效处于不确定状态,只
有经过有权人的追认,才能发生当事人预期的法律效力的合同。
无权代理人订立的合同
限制行为能力人依法不能独立订立的合同
无处分权人处分他人财产
第四节 合同的履行
一、合同的履行的概念
二、合同履行的规则
适用合同履行规则的条件
1.质量要求约定不明时如何履行
☆素养目标:在实际工作中,认识到合同确定法律关系的重要性,合同中的各项条款.内容
直接关系当事人的权利.义务,重视合同的草拟.订立。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合同的效力.合 同的担保.法律后果及违约责任融为一体,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为目标,提升合同的履行的 综合能力。
第一节 合同法概述
一.合同的概念.特征
(一)合同的概念
(三)无效合同的法律后果
1.无效合同自始无效(部分有效)
2.返还财产或折价补偿
3.损害国家利益的, 4.财产收归国有
三、可撤销合同
可撤销合同是指合同当事人订立合同时意思表示不真实,通过享有 撤销权的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行使撤销权,使已经生效的合同 变更或归于无效的合同。
可撤销情形
1.因重大误解而订立的合同 2.显失公平的合同 3.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乘人之危订立的合同
4.诺成合与实践合同
5.主合同与从合同 6.有名合同与无名合同 7.实定合同与射幸合同
二、合同法的概念和调整范围
(一)合同法的概念
合同法是调整合同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主要调整法人.
其他组织之间的经济贸易合同关系及自然人之间的买卖.租赁.借 贷.赠予等合同关系。
合同法不调整
1.政府的经济管理活动 2.企业.单位内部的管理关系
3.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
三、合同法的基本原则
(一)平等原则 (二)自愿原则 (三)公平原则 (四)诚实信用原则 (五)合法原则
第二节 合同的订立
一、合同的形式与合同的内容 (一)订立合同的形式
1.口头形式
2.书面形式: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 3.其他形式:推定默示
(二)合同内容
复使用而单方预先拟定的,并在订立合同时不允许对方协商变 更的条款。以格式条款订立的合同,称为格式合同。
对格式条款的特别限制
1.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义务 2.格式条款无效的情形
3.对格式条款的解释规则
五、缔约过失责任
缔约过失责任是指当事人在订立合同的过程中,因违背诚实
信用原则致使合同不成立.无效或被撤销时,给对方造成损失应 承担的法律责任。
“十二五”职业教育国家规划教材
第四章 合同法律制度
北京出版集团公司 北 京 出 版 社
学习目标
☆知识目标:理解合同的概念.分类及我国合同法的适用范围,掌握合同的内容及订立程序 ,掌握合同的效力及相应法律后果,了解合同的履行规则,掌握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掌 握合同担保的五种方式,了解合同的变更.转让及法律后果,了解合同权利义务终止的方式 ,掌握合同解除及法律后果,掌握合同的违约责任形式。 ☆能力目标:能运用合同的分类,对实践中常见合同做出判断;会拟定合同内容,并会订 立合同,能在订立合同的过程中维护自身利益;会判断合同的效力,并会利用合同的履行 规则.保全措施.抗辩权.解除权等,适当履行合同,会利用合同的担保方式降低合同履行风 险,并在出现违约情况时,能合法利用违约责任的形式,维护自身权益。
1.当事人的名称或姓名和住所 2.标的 3.数量 4.质量 5.价款或报酬 6.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7.违约责任
8.解决争议的方法
二、合同订立的程序
1.要约: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要约的条件 要约的撤回 要约的失效 2.承诺:受要约人完全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 要约的生效 要约的撤销
承诺的条件
构成缔约过失情形
1.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
构成缔约过失情形
2.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提供虚假情 况
3.泄露或不正当地使用对方的商业秘密
4.有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
第三节 合同的效力
一、合同生效
1.合同生效要件
1)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意思表示真实
3)不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
撤销权的行使与消灭
撤销权是指合同一方当事人凭单方撤销的意思表示使合同等法律行 为的效力溯及既往地归于消灭的权利。 撤销权的行使期限为以1年,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应知道 撤销事由之日起1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或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知道撤 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表示放弃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 合同被撤销的法律后果与无效合同的法律后果相同
2.债务人提前履行时 3.债务人名称或相关人员变更时
合同是指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
或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合同的特征
1.平等主体之间的民事法律行为
2.以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为目的的民事法律行为 3.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而达成的协议 4.为双方或多方民事法律行为
Hale Waihona Puke (二)合同分类1.双务合同与单务合同
2.有偿合同与无偿合同 3.要式合与不要式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