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说明以下内容摘自招标文件初稿如与招标文件不符以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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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说明:以下内容摘自招标文件初稿,如与招标文件不符,以招标文件为准,招标人保留修改的权利]
第一部分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办事处办公室
承包人:(全称)
本工程于2010年月日通过公开招标并由承包人中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发包人承包人就本工程施工有关事项达成一致意见,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信德综合楼装修及安装工程
工程地点:顺德区大良街道
工程内容:本工程是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办事处办公室-信德综合楼装修及安装工程,
主要包括装饰工程和电气、弱电、视频监控系统、给排水、消防、自动报警、空调等工程。具
体范围如下:(1)维稳中心:装修面积约651.05平方米;(2)招标中心:装修面积约387.17平方米;(3)综合楼其它部分:装修面积约4536.91平方米。详见佛山市顺德区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
设计的有关图纸。
工程立项、规划批准文件号:项目立项号:
规划批准号: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本次招标包括:装饰工程和电气、弱电、视频监控系统、给排水、消防、自动报警、空调等工程。具体范围如下:(1)维稳中心:装修面积约651.05平方米;(2)招标中心:装修面积约387.17平方米;(3)综合楼其它部分:装修面积约4536.91平方米。详见佛山市顺德区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设计的有关图纸。
三、合同工期
工程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 60日历天(其中维稳中心窗口、招标中心40日历天)
拟从年月日开始施工,至年月日竣工完成。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竣工验收的质量等级必须达到合格标准。
五、合同价款
合同总价(大写):元;
(小写):元。
项目单价:√详见承包人的投标报价书(招标工程);
□详见经确认的工程量清单报价单或施工图预算书(非招标工程)。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第2.2款赋予的规定一致。
七、词语含义
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八、承包人承诺
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履行本合同所约定的全部义务。
九、发包人承诺
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工程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履行本合同所约定的全部义务。
十、合同生效
本合同订立时间: 2010 年月日
本合同订立地点:佛山市顺德区
发包人承包人约定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地址:地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
邮政编码:528300 邮政编码: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第二部分合同通用条款
[合同通用条款详见“广东建设厅”《广东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范本》(2006年版),本文略]
第三部分合同专用条款
1、定义
1.39 所采用的书面形式包括:
(1) 文书
(2) 传真
3、语言及适用的法律、标准与规范
3.3 约定适用的标准、规范的名称:建筑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以及国家规范、行业标准的相关规定(按具体专业项目确定有关施工、验收技术规范)。
5、工程分包
5.1 (3) 指定分包工程:本工程装饰工程和机电工程不允许转包和分包。若中标人不具备消防、自动报警等施工资质,则必须经招标人同意后按相关规定依法分包给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并将分包协议书一份交发包人备案。
14、发包人
14.1 发包人完成下列工作的约定:
(1) 完成施工所需水、电、通讯线路接驳的时间及地点:施工临时用水、用电、通讯设施由承包人自行负责,费用已包含在投标价中,发包人不另行计量支付。
(2) 发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及其约定: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的保护工作:发包人协助承包人做好上述保护工作的协调处理,保护工作费用已包含在承包人的投标报价中。
(3)办理有关所需证件的约定:有关施工所需证件、文件由承包人办理,同时承包人也应协助发包人办理施工许可证,费用已包含在中标价中。临时用水、用电、施工便道、试验费、检验检测费、水电接驳及报装费等一切相关的费用,投标人自行考虑,并在措施费内填报,结算不予调整;
14.3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标准与规范名称、图纸及技术要求的约定:
(1) 提供的时间: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三天内。
(2) 提供的份数:四份。
14.4 提供施工场地的时间: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三天内。
15、承包人
15.1 承包人有关工作的约定
(4)向发包人提供施工现场办公和生活的房屋设施的时间和要求:本工程不适用。
(9)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及要求:承包人应按照国家《城市建设档案管理规定》和发包人有关整理工程档案的要求,在工程施工期间及时收集、汇总、整理、编制竣工档案,并于工程竣工验收后按规定协助发包人向政府有关部门移交工程竣工档案,同时移交一套竣工档案副本给发包人。
承包人按照现行的工程质量验收及竣工验收备案实施办法的规定,整理提交合格的竣工档案,存在问题时及时进行整理完善。工程质量验收合格通过后,协助发包人办理有关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手续。
15.5承包人负责的设计的约定
(1) 合同规定由承包人负责的设计:无。
(2) 承包人提供设计的时间:无。
17、发包人代表
17.1 发包人代表及其权力的限制
(1) 发包人任命的发包人代表是()。
(2)发包人对发包人代表权力做如下限制:发包人代表在行使下列权力时需得到发包人批准:
○1变更工程
○2工期变更
18、监理工程师
18.1 负责合同工程的监理单位及任命的监理工程师
(1)监理单位:
(2)任命()为监理工程师。
工程师在行使下列权利时需得到发包人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