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青岛市特级教师和青岛市青年教师优秀专业人才初...
关于评选推荐第七批山东省特级教师的通知.doc
即墨市教育体育局办公室(通知)即教体办通字〔2010〕96号即墨市教育体育局办公室关于评选推荐第七批山东省特级教师的通知各单位,城区规模以上学校,各民办学校,体育中心,机关有关科室:为鼓励广大中小学教师长期从事教育事业,表彰做出突出贡献的中小学教师,建设一支师德高尚、素质优良的中小学教师队伍,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根据《关于评选第七批山东省特级教师的通知》(青教普字[2010]46号)规定,现将我市评选推荐第七批山东省特级教师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评选范围普通中小学、幼儿园、职业学校、教师进修学校、特殊教育学校、教学研究机构、校外教育机构中的教师。
已办理离退休手续或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未办理退休手续的教师,以及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已不在教学岗位的人员均不在推荐范围。
年龄计算均截止2010年8月31日(下同)。
学校所在地在我市的民办学校和民办幼儿园教师按属地化原则参加我市推荐。
二、名额分配及要求(一)本次全省评选特级教师400名。
为了便于综合比较,好中选优,全省按1:1.2的比例即480名分配推荐名额。
省教育厅下达给青岛市特级教师的推荐名额为41人,青岛市差额下达我市推荐名额为11人,其中高中(含职业)2人,初中4人,小学4人,幼儿园1人。
(二)特级教师评选重点是教学一线教师,特级教师人选中,兼任学科教学符合评选条件的校、园长(含副职)和确实从事教育教学及教研工作的校外教育机构(教研室、电教馆以及少年宫)教学、教研人员合计不超过1人;45岁以下中青年教师原则上应推荐7人以上;男55岁、女50岁以上的教师从严控制。
我市确定特级教师推荐人选时,将在坚持标准和条件的同时,兼顾学段、类别和学科分布上的均衡,其中同一学段、同一类别、同一学科推荐人数不超过2人。
按青岛市教育局要求,为确保全青岛市义务教育阶段,农村(乡镇及以下)教师比例不少于30%,我市城区初中至多推荐1人,城区小学至多推荐1人。
(三)本次山东省特级教师人选的推荐,各基层单位不限推荐名额。
青岛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5年度青岛市教师职务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青岛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5年度青岛市教师职务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青岛市教育局•【公布日期】2015.08.20•【字号】青教通字[2015]67号•【施行日期】2015.08.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师队伍建设正文关于做好2015年度青岛市教师职务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青教通字[2015]67号各区、市教育(体)局,高新区社会事务局,市直有关单位,局属各单位:根据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15年度青岛市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青人社办字〔2015〕159号)要求,现就做好我市2015年度教师职务资格评审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申报条件(一)申报对象须是在我市普通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以及市级、区(市)级教研室、电化教育馆(站)和少年宫等校外教育机构中从事教学、教研工作,与用人单位确立了人事、劳动关系的在职在岗人员。
(二)申报中小学教师职务资格,须符合《山东省中小学教师水平评价基本标准条件》等规定的条件和要求;申报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务资格人员须符合《山东省中等职业学校教师水平评价基本标准条件(试行)》等规定的条件和要求。
通过继续教育取得后学历的教师,须在取得后学历后继续从事教学工作3年以上方可申报。
(三)计算机应用能力和外语水平符合人社部门有关规定和要求。
二、申报程序(一)根据《山东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办法》和《山东省深化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试点职称评审办法》要求,申报评审教师职务资格,应根据本单位教师岗位空缺数量、等级和工作需要,确定竞争推荐人数,组织竞争推荐。
已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未被聘用的和未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符合岗位条件的教师均可参加竞争推荐。
通过竞争推荐,已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由单位按有关规定聘用;未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须按规定程序和要求参加评审,通过评审的由单位按有关规定聘用。
青岛市中小学学科带头人评选管理规定
青岛市中小学学科带头人评选管理规定为激励广大教师积极进取,充分发挥骨干教师在教育教学中的作用,进一步加强我市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加速培养适应我市现代化教育发展的师资队伍,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青岛市中小学学科带头人是既有先进性,又有专业性的称号。
青岛市教育委员会对师德良好、勤奋敬业、教学成绩突出、教研学术水平在本学科处于领先地位的中小学优秀教师授予“青岛市中小学学科带头人”称号,并颁发荣誉证书。
第二条青岛市中小学学科带头人(以下简称学科带头人)评选范围为青岛市普通中学(含职业中学)、普通中专(含职业中专)、小学、特殊教育学校、幼儿园的各科教师。
评选重点是教学一线的教师,对于一直兼任本人所从事本专业的教学工作(每周授课不少于4节)的中层以上干部,可参加评选。
省、市级专业技术优秀人才,省特级教师不参加学科带头人的评选。
第三条评选条件㈠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具有良好的师德,忠于人民的教育事业,为人师表,教书育人,工作勤奋。
㈡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十年以上,其中从事班主任工作五年以上。
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参选人员年龄要求:男53岁以下,女50岁以下。
㈢具有坚实的基础理论知识、丰富的教育教学经验。
不断学习和掌握现代科学知识和专业知识,熟练运用现代教育技术手段。
在素质教育实践中发挥带头作用,在教育教学改革中取得突出成绩。
开设一门以上的选修课或活动课(职业学校的专业教师应能胜任所教专业至少两门专业课,同时持有相应专业的专业技术证书),成绩突出。
举行过区(市)级以上公开课,在本学科领域里处于领先地位,有较高的知名度。
曾获市(地)级以上荣誉称号或教学能手称号。
㈣在市(地)级以上学术刊物上发表过两篇以上具有较高水平的专业论文,或在市(地)以上专业会议上有两次以上发表或交流过被同行公认为有创建性的教育教学论文和具有推广性的总结、经验。
第四条评选原则和程序㈠青岛市教委成立评选委员会,负责评选表彰工作,其办公室设在青岛市教委人事处。
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公布青岛市小学教师职务高级评委会2011年度评审结果的通知-
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公布青岛市小学教师职务高级评委会2011年度评审结果的通知正文:---------------------------------------------------------------------------------------------------------------------------------------------------- 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公布青岛市小学教师职务高级评委会2011年度评审结果的通知各有关单位:根据《山东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办法(试行)》(鲁人发〔2002〕26号)及有关规定,经审核,青岛市小学教师职务高级评审委员会2011年11月29日评审通过的574名小学高级教师,符合国家规定的评审条件和评审程序,现予以公布。
附件:青岛市小学教师职务高级评审委员会2011年度评审通过人员名单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〇一二年四月二十七日附件:青岛市小学教师职务高级评审委员会2011年度评审通过人员名单(共574人)序号工作单位姓名性别从事专业原专业技术职务现专业技术职务资格1青岛市普通教育教研室刘仍轩男小学数学中学一级教师小学高级教师2青岛燕儿岛路第一小学张婷婷女小学美术小学一级教师小学高级教师3青岛宁夏路第二小学崔媛青女小学语文小学一级教师小学高级教师4青岛嘉峪关学校邢锦竹女小学数学小学一级教师小学高级教师5青岛嘉峪关学校荆晓红女小学音乐小学一级教师小学高级教师6青岛大学路小学田辉女小学科学小学一级教师小学高级教师7青岛太平路小学胡婷女小学科学小学一级教师小学高级教师8青岛市实验小学王铭女小学语文小学一级教师小学高级教师9青岛市实验小学刘楠男小学数学小学一级教师小学高级教师10青岛市南区第二实验小学张春青女小学美术小学一级教师小学高级教师11青岛贵州路小学盖如泓女小学语文小学一级教师小学高级教师12青岛市市南区教育研究指导中心王少君男小学信息技术小学一级教师小学高级教师13青岛市市南区教育研究指导中心李莉女小学语文小学一级教师小学高级教师14青岛市市南区少年儿童竞技体育运动学校刘湘红女小学体育小学一级教师小学高级教师15青岛第五十三中学于红女小学语文小学一级教师小学高级教师16青岛第五十三中学赵学军女小学美术小学一级教师小学高级教师17青岛南仲小学于静女小学语文小学一级教师小学高级教师18青岛北仲路第一小学姜妮妮女小学体育小学一级教师小学高级教师19青岛北仲路第二小学李萍女小学地校课程小学一级教师小学高级教师20青岛台湛路小学刘蕾女小学品德与社会小学一级教师小学高级教师21青岛顺兴路小学杜育涛女小学语文小学一级教师小学高级教师22青岛台东六路小学徐桢女小学品德与社会小学一级教师小学高级教师23青岛台东六路小学李军红女小学语文小学一级教师小学高级教师24青岛台东六路小学徐宏琴女小学美术小学一级教师小学高级教师25青岛台东六路小学李莉女小学科学小学一级教师小学高级教师青岛芙蓉山小学孙青女小学语文小学一级教师小学高级教师27青岛大名路小学吴丽巍女小学语文小学一级教师小学高级教师28青岛洮南路小学秦英女小学科学小学一级教师小学高级教师29青岛上清路小学戴宁霞女小学外语小学一级教师小学高级教师30青岛上清路小学女小学体育小学一级教师小学高级教师31青岛上清路小学李立妹女小学音乐小学一级教师小学高级教师32青岛延安二路小学杨红女小学音乐小学一级教师小学高级教师33青岛延安二路小学濮海燕女小学音乐小学一级教师小学高级教师34青岛广饶路小学倪娜女小学数学小学一级教师小学高级教师35市北区体育学校王刚男小学体育小学一级教师小学高级教师36青岛寿光路小学张新蓉女小学品德与社会小学一级教师小学高级教师37青岛山东路小学李红梅女小学科学小学一级教师小学高级教师38青岛山东路小学李慧女小学地校课程小学一级教师小学高级教师39青岛敦化路小学吴静女小学外语小学一级教师小学高级教师40青岛敦化路小学杨丽女小学数学小学一级教师小学高级教师41青岛东胜路小学徐玉萍女小学心理健康小学一级教师小学高级教师42青岛辽源路小学万玉宏女小学语文小学一级教师小学高级教师43青岛福州路小学陈洪女小学数学小学一级教师小学高级教师44青岛宁安路小学咸宁女小学语文小学一级教师小学高级教师45青岛富源路小学柳欣男小学体育小学一级教师小学高级教师46青岛同安路小学王丽凤女小学语文小学一级教师小学高级教师47青岛同安路小学周晓军男小学信息技术小学一级教师小学高级教师48青岛桦川路小学王衍萌女小学语文小学一级教师小学高级教师49市北区实验小学张璐女小学语文小学一级教师小学高级教师50青岛合江路小学赵媛女小学音乐小学一级教师小学高级教师51青岛无棣四路小学孙凯女小学信息技术小学一级教师小学高级教师52青岛普集路小学王莉女小学音乐小学一级教师小学高级教师53青岛吉林路小学李宏伟男小学体育小学一级教师小学高级教师54青岛上海支路小学范静女小学数学小学一级教师小学高级教师55青岛陵县路小学陈须媚女小学语文小学一级教师小学高级教师56青岛包头路小学金岩女小学外语小学一级教师小学高级教师57青岛上海路小学周琪女小学品德与社会小学一级教师小学高级教师58青岛上海路小学于静女小学外语小学一级教师小学高级教师59青岛九水路学校王盛娥女小学语文小学一级教师小学高级教师60青岛海逸学校女小学数学小学一级教师小学高级教师61青岛北山二路小学高玉英女小学语文小学一级教师小学高级教师62青岛四方小学张海雁女小学语文小学一级教师小学高级教师63青岛嘉定路小学谷明艳女小学数学小学一级教师小学高级教师64青岛杭州路小学韩春女小学一级教师小学高级教师65青岛平安路第二小学王敏女小学数学小学一级教师小学高级教师66青岛人民路第一小学隗娟女小学体育小学一级教师小学高级教师67青岛人民路第二小学常贵青女小学语文小学一级教师小学高级教师68青岛重庆路第二小学王利女小学数学小学一级教师小学高级教师69青岛重庆路第三小学傅燕妮女小学语文小学一级教师小学高级教师70青岛第二实验小学刘元萍女小学语文小学一级教师小学高级教师71青岛四流南路第一小学王丽娜女小学语文小学一级教师小学高级教师72青岛四流南路第二小学史鸿飞男小学体育小学一级教师小学高级教师73青岛宜阳路小学彭珺女小学语文小学一级教师小学高级教师74青岛淮阳路小学潘文靖女小学语文小学一级教师小学高级教师75青岛洛阳路第一小学陈晓青女小学美术小学一级教师小学高级教师76青岛洛阳路第二小学郭进峰男小学体育小学一级教师小学高级教师77青岛双山小学季晓玮女小学科学小学一级教师小学高级教师78青岛长沙路小学丛雪慧女小学综合实践小学一级教师小学高级教师79四方教体局教科研中心朱晓玲女小学品德与社会小学一级教师小学高级教师80青岛永宁路小学李勇女小学信息技术小学一级教师小学高级教师81青岛春雨小学惠文杰女小学语文小学一级教师小学高级教师82青岛永和路小学吕仲惠女小学音乐小学一级教师小学高级教师83青岛振华路小学王静女小学数学小学一级教师小学高级教师84青岛北山小学曲莉女小学数学小学一级教师小学高级教师85青岛安国路小学孙平平女小学语文小学一级教师小学高级教师86青岛李沧路小学王翠洁女小学语文小学一级教师小学高级教师87青岛天水路小学高新磊男小学外语小学一级教师小学高级教师88青岛书院路小学解莉女小学数学小学一级教师小学高级教师89青岛浮山路小学张新华女小学语文小学一级教师小学高级教师90青岛虎山路小学女小学数学小学一级教师小学高级教师91青岛李沧区第二实验小学刘旭英女小学语文小学一级教师小学高级教师92青岛遵义路小学宋涛男小学数学小学一级教师小学高级教师93青岛徐水路小学袁晖女小学科学小学一级教师小学高级教师94青岛沧海路小学崔红敏女小学一级教师小学高级教师95青岛金水路小学鄢雪莲女小学音乐小学一级教师小学高级教师96青岛重庆中路第一小学张敬婉女小学数学小学一级教师小学高级教师97青岛东川路小学刘宝玲女小学数学小学一级教师小学高级教师98青岛永安路小学何燕萍女小学数学小学一级教师小学高级教师99青岛唐山路小学肖云香女小学体育小学一级教师小学高级教师100青岛大枣园小学高建春女小学信息技术小学一级教师小学高级教师101青岛四流中路第三小学于鹏女小学外语小学一级教师小学高级教师102青岛升平路小学王春霞女小学外语小学一级教师小学高级教师103青岛李村小学吕雪燕女小学语文小学一级教师小学高级教师104经济技术开发区实验小学丁美玲女小学语文小学一级教师小学高级教师105经济技术开发区崇明岛路小学李香叶女小学数学小学一级教师小学高级教师106经济技术开发区黄浦江路小学薛桂香女小学数学小学一级教师小学高级教师107经济技术开发区香江路第一小学王玉玲女小学语文小学一级教师小学高级教师108经济技术开发区香江路第二小学柳咏梅女小学外语小学一级教师小学高级教师109经济技术开发区富春江小学李桂英女小学数学小学一级教师小学高级教师110经济技术开发区珠江路小学吴朝华女小学语文小学一级教师小学高级教师111经济技术开发区太行山小学姜家荣女小学美术小学一级教师小学高级教师112经济技术开发区香江路第三小学冯秀英女小学数学小学一级教师小学高级教师113经济技术开发区薛家岛小学董启芳女小学语文小学一级教师小学高级教师114经济技术开发区张戈庄小学高爱红女小学语文小学一级教师小学高级教师115青岛华欧希望小学王元春男小学数学小学一级教师小学高级教师116经济技术开发区辛安小学殷兴岳男小学数学小学一级教师小学高级教师117经济技术开发区下庄小学薛成科男小学科学小学一级教师小学高级教师118经济技术开发区山曹小学刘国全男小学数学小学一级教师小学高级教师119经济技术开发区建工小学管凤淑女小学语文小学一级教师小学高级教师120青岛市崂山区聋校王雷霞女小学数学小学一级教师小学高级教师121青岛市崂山区张村河小学张晓彦女小学语文小学一级教师小学高级教师122青岛市崂山区朱家洼小学孙颖女小学综合实践小学一级教师小学高级教师123青岛市崂山区朱家洼小学韩彩丽女小学数学小学一级教师小学高级教师124青岛市崂山区石老人小学于艳萍女小学体育小学一级教师小学高级教师125青岛市崂山区登瀛小学董瑞霞女小学语文小学一级教师小学高级教师126青岛市崂山区登瀛小学胡玉竹女小学数学小学一级教师小学高级教师127青岛市崂山区沙子口小学李杰女小学体育小学一级教师小学高级教师128青岛市崂山区沙子口小学宋岩女小学外语小学一级教师小学高级教师129青岛市崂山区姜哥庄小学曲广胜男小学体育小学一级教师小学高级教师130青岛市崂山区姜哥庄小学曲俊娟女小学数学小学一级教师小学高级教师131青岛市崂山区姜哥庄小学刘丽华女小学体育小学一级教师小学高级教师132青岛市崂山区东泰小学刘春燕女小学语文小学一级教师小学高级教师133青岛市崂山区东泰小学常迎春女小学语文小学一级教师小学高级教师134崂山区林蔚小学王展峰女小学数学小学一级教师小学高级教师135崂山区林蔚小学李风女小学语文小学一级教师小学高级教师136城阳区实验小学纪建宁女小学语文小学一级教师小学高级教师137城阳区实验小学梁秀峰女小学语文小学一级教师小学高级教师138城阳区实验小学张金凤女小学品德与社会小学一级教师小学高级教师139城阳区实验小学任勇男小学体育小学一级教师小学高级教师140城阳区实验小学邢卫东男小学数学小学一级教师小学高级教师141城阳区第二实验小学孙岱青女小学语文小学一级教师小学高级教师142城阳区第二实验小学焦雪清女小学语文小学一级教师小学高级教师143城阳区第二实验小学仇伟杰女小学语文小学一级教师小学高级教师144城阳区第二实验小学周正欣女小学语文小学一级教师小学高级教师145城阳区第二实验小学赵翠霞女小学美术小学一级教师小学高级教师146城阳区第二实验小学黄霞女小学语文小学一级教师小学高级教师147城阳区第三实验小学李鲁萍女小学数学小学一级教师小学高级教师148城阳区第三实验小学张景红女小学数学小学一级教师小学高级教师149城阳区天泰城学校栾淑红女小学音乐小学一级教师小学高级教师150城阳区城阳街道前桃林小学女小学语文小学一级教师小学高级教师151城阳区城阳街道旺疃小学纪海岩女小学外语小学一级教师小学高级教师152城阳区城阳街道仲村小学苟蝶飞女小学外语小学一级教师小学高级教师153城阳区正阳路小学任瑞芹女小学语文小学一级教师小学高级教师154青岛市城阳长城路小学王正属女小学一级教师小学高级教师155城阳区环城路小学纪翠芳女小学数学小学一级教师小学高级教师156城阳区流亭街道流亭小学XXX女小学语文小学一级教师小学高级教师157城阳区流亭街道空港小学于朝霞女小学语文小学一级教师小学高级教师158城阳区流亭街道赵红路小学林妮女小学数学小学一级教师小学高级教师159城阳区流亭街道仙家寨小学孙星梅女小学数学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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菁英计划教师培训
青岛市菁英计划教师培训一、背景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和进步,教育工作也面临着新的挑战和机遇。
青岛市菁英计划教师培训是青岛市教育局为了提高教师的综合素质和专业水平,提高中小学教育教学质量,推动教育现代化发展而精心设计和实施的一项重要工作。
通过菁英计划,将有20%的中小学优秀骨干教师和市、区、校级优秀领导干部参加培训,培养一大批教育教学方面的优秀人才和领军人才。
二、目标1. 培养专业化教师队伍。
通过培训,建设一支具有高素质、专业化水平、懂基础、爱教育、能创新的教师队伍,提高教师教学水平和专业素养。
2. 提升教育教学水平。
通过培训,提高教师们的教育教学能力,不断提升教学质量和教育教学水平,促进学校内涵式发展。
3. 推进教育现代化。
通过培训,引领学校教育教学的现代化发展,推动教育现代化进程,提高学校教育教学管理与服务的水平。
4. 塑造教育模范。
通过培训,培养和塑造一批长期在教育一线工作的专家型教师,促进学校教育教学的发展。
三、培训内容1. 理论知识培训。
对教学理论、心理学、教育学等相关知识进行系统、深入的培训,提升全体教师的教育教学理论水平。
2. 教学方法培训。
围绕课堂教学过程中的知识点、问题点等具体问题,系统培训全体教师如何提高教学方法,提升教学效果。
3. 教育科研培训。
对教师进行教育科研理论、方法、技巧等培训,提高教师自主开展科研工作的能力。
4. 学科专业培训。
根据各科教学的特点,对不同学科的老师进行专业发展培训。
如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等。
5. 教师职业道德和教师素质培训。
通过对教师职业操守、道德修养、师德修养等方面的培训,加强对教师的道德修养和职业素质的锤炼。
四、培训方法1. 专家授课。
邀请国内外教育教学专家来校授课,讲解新的教学理念、方法和技巧,帮助教师们更新知识、拓展视野。
2. 交流研讨。
组织教师在培训期间,进行主题研讨、案例讨论、心得交流等方式,加强教师们的互动和交流,促进教师间的团队合作和学习。
青岛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创新人才培养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青岛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创新人才培养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青岛市教育局•【公布日期】2023.01.09•【字号】青教通字〔2023〕2号•【施行日期】2023.01.0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基础教育正文青岛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创新人才培养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青教通字〔2023〕2号各区(市)教体局,高新区党群工作部,局属各单位,有关民办学校,机关各处室:现将《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创新人才培养工作的指导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青岛市教育局2023年1月9日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创新人才培养工作的指导意见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提高人才自主培养质量,着力造就拔尖创新人才,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新时代进一步加强科学技术普及工作的意见》《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加强新时代学生创新素养培育体系建设的意见》《青岛市基础教育优质资源倍增三年行动计划》等有关要求,现就进一步加强全市中小学创新人才培养工作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目标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服务科教兴国、人才强国、创新驱动发展国家战略,在中小学加强创新人才培养工作,深化育人方式改革,构建特色育人体系,破解创新人才培养工作中的卡点瓶颈问题。
利用3年左右的时间,各学校创新人才培养机制进一步健全,学生的创新素养明显提升,特殊禀赋学生适性充分成长,全市中小学创新人才培养质量持续走在全省前列。
二、重点任务(一)明确创新培养目标。
学前教育阶段以激发创新兴趣为主,注重游戏活动,培养想象力,保护好奇心,加强创新体验。
小学阶段以培养创新意识为主,注重养成学生广泛学习的兴趣和注重探究的意识。
初中阶段以培养创新思维习惯为主,加强创新技能训练,初步培养创新实践能力。
高中阶段以培养创新志趣为主,注重形成批判性思维和辩证性思维能力,逐步完善创新人格。
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教育局等部门关于十五期间进一步推进特殊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意见的通知
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教育局等部门关于十五期间进一步推进特殊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青岛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2.11.20•【字号】青政办发[2002]91号•【施行日期】2002.11.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正文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教育局等部门关于十五期间进一步推进特殊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意见的通知(青政办发[2002]91号)各区、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市教育局、市计委、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事局、市劳动保障局、市卫生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残联《关于十五期间进一步推进特殊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00二年十一月二十日关于十五期间进一步推进特殊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意见“九五”期间,我市特殊教育的发展取得显著成就,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水平明显提高,高中阶段教育得到较快发展,形成了较为完善的特殊教育体系。
但是,目前我市特殊教育的发展还不能满足残疾人日益增长的教育需求。
为推进“十五”期间我市特殊教育的改革和发展,根据《国务院批转中国残疾人事业“十五”计划纲要的通知》(国发(2001)7号)、《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关于“十五”期间进一步推进特殊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1)92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十五”期间进一步推进特殊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意见的通知》(鲁政办发(2002)35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意见:一、发展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完善各级各类特殊教育体系1.高水平高质量发展残疾儿童少年九年义务教育,充分保障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坚持将发展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作为巩固提高九年义务教育成果与水平的一项重要任务,坚持将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作为特殊教育事业发展的重点,确保全市适龄视力、听力、智力残疾儿童少年的入学率、巩固率达到98%左右,接近正常儿童少年义务教育水平,提高特殊教育质量,满足各类残疾儿童少年接受高水平、高质量义务教育的需求。
中共青岛市委办公厅、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岛拔尖人才选拔管理办法》的通知
中共青岛市委办公厅、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岛拔尖人才选拔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中共青岛市委办公厅•【公布日期】2020.02.21•【字号】•【施行日期】2020.02.2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党内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人力资源综合规定正文中共青岛市委办公厅、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岛拔尖人才选拔管理办法》的通知各区、市党委和人民政府,青岛西海岸新区工委、管委,市委各部委,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中央、省驻青各单位,青岛警备区:《青岛拔尖人才选拔管理办法》已经市委、市政府领导同志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青岛市委办公厅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20年2月21日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选拔范围和条件第三章选拔方式和程序第四章支持保障第五章管理考核第六章附则青岛拔尖人才选拔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人才强市战略,进一步营造识才、爱才、敬才、用才的良好社会氛围,充分激发各类人才的创造活力,更好发挥人才在开放、现代、活力、时尚的国际大都市建设中的重要作用,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青岛拔尖人才(以下简称拔尖人才)是指在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工程技术、文化艺术等领域,工作业绩突出,代表国家、省、市领先水平,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矢志爱国奉献、勇于创新创造”的优秀人才。
第三条拔尖人才选拔坚持党管人才、服务发展、科学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以品德、能力、业绩为导向,着眼高端、崇尚实干,突出专业性、创新性、实用性,以对青岛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贡献为主要依据。
第四条拔尖人才实行动态管理,每两年选拔一次,每一届管理期四年;管理期满后资格自动终止,同时不再享受有关待遇,但可参加新一届拔尖人才评选。
第二章选拔范围和条件第五条凡在青岛市行政区域内工作,政治坚定,遵纪守法,崇尚科学,业绩突出,具有良好品德的各类优秀人才,近四年在青岛市行政区域内取得以下业绩之一者,均可参加拔尖人才选拔。
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第四中学
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第四中学
佚名
【期刊名称】《教育家》
【年(卷),期】2017(0)27
【摘要】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第四中学始建于1970年,位于崂山区保张路东段。
学校目前共有18个教学班,在校学生789人,教职工91人。
其中,山东省特级教师1人;青岛市青年教师优秀专业人才11人;区级以上教学能手14人;区级以上优秀教师、师德先进个人21人。
区级以上先进教师占所有教职工的52.4%。
学校占地38308平方米,建筑面积为4551平方米,绿化面积3258平方米,生均4.2平方米。
内部设施配套齐全,教学环境良好。
【总页数】1页(P95-95)
【关键词】崂山区;青岛市;教职工;山东省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G63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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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青岛市崂山区第四中学 [J],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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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时光不负耕耘者——记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审计局国琳琳 [J], 刘丹阳
5.构建本真乐园放飞幸福梦想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惠特小学 [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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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教育局关于印发青岛市中小学教师考核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青教通字[2015]53号
青岛市教育局关于印发青岛市中小学教师考核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
正文:
---------------------------------------------------------------------------------------------------------------------------------------------------- 青岛市教育局关于印发青岛市中小学教师考核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
青教通字[2015]53号
各区、市教育(体)局,高新区社会事务局,局属各学校,有关民办学校:
根据省教育厅、省人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师考核工作的指导意见》(鲁教师发〔2015〕4号),结合我市工作实际,市教育局制订了《青岛市中小学教师考核工作指导意见》,并经局长办公会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青教通字[2015]053号.doc
青岛市教育局
2015年6月15日
——结束——。
青岛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1年度教师职务评审工作的通知-青教通字[2011]53号
青岛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1年度教师职务评审工作的通知正文:---------------------------------------------------------------------------------------------------------------------------------------------------- 青岛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1年度教师职务评审工作的通知(青教通字〔2011〕53号)各区、市教育(体)局,市直有关单位,局属有关单位,有关民办学校:根据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青岛市2011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青人社字[2011]157号)要求,现就我市2011年教师职务评审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申报评审中专、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务,须具备以下条件:1.申报对象须是在我市各级各类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中(指少年宫及各级教研室、电化教育机构等)从事教学、教研工作,与用人单位确立了人事、劳动关系的在职在岗人员。
2011年9月30日前达到退休年龄的人员,不能参加今年的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审。
2.具有符合《教师资格条例》要求的教师资格。
3.符合《中等专业学校教师职务试行条例》(职改字[1986]111号)、《中学教师职务试行条例》(职改字[1986]112号)、《小学教师职务试行条例》(职改字[1986]112号)、《关于印发幼儿园教师职务评聘工作意见的通知》(鲁教职改字[1987]9号)中规定的任职条件。
4.符合《教师法》所规定的学历要求,1958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的初中教师晋升中学高级教师,须具备大学本科学历。
通过继续教育取得后学历的教师,须在取得学历后继续任教3年以上。
5.计算机应用能力和外语水平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和要求。
二、申报程序申报评审教师职务任职资格,要严格按照个人申报、民主评议推荐、单位审查、主管部门审核的程序办理。
中共青岛市委办公厅、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实施“青岛菁英工程”的意见》的通知
中共青岛市委办公厅、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实施“青岛菁英工程”的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中共青岛市委办公厅•【公布日期】2020.12.31•【字号】•【施行日期】2020.12.3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党内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人力资源综合规定正文中共青岛市委办公厅、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实施“青岛菁英工程”的意见》的通知各区、市党委和人民政府,青岛西海岸新区工委、管委,市委各部委,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中央、省驻青各单位,青岛警备区:《关于实施“青岛菁英工程”的意见》已经市委、市政府领导同志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青岛市委办公厅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20年12月31日关于实施“青岛菁英工程”的意见为深化人才强市战略,优化整合人才资源,提升青岛人才竞争力,着力打造和培养一支德才兼备、引领作用明显、创新能力强劲、创业成效突出的产业领军和行业拔尖人才队伍,为创业城市建设提供人才支撑,按照中央有关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现结合我市实际,就实施“青岛菁英工程”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才工作的重要论述,坚持党管人才原则,紧扣建设上合示范区、山东自贸试验区青岛片区,打造“一带一路”国际合作新平台等国之重任,围绕建设创业城市,打造“青岛菁英工程”品牌,充分激发高层次人才队伍在重点战略实施、重点产业集聚、重点区域发展等方面的引领作用,为我市实现更高水平开放、更高质量发展提供人才智力支撑。
到“十四五”末,力争选拔培育300名左右青岛产业领军人才、900名左右青岛行业拔尖人才。
二、工程体系“青岛菁英工程”着眼于在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技术链“四链合一”的大坐标中突出人才赋能和市场化导向,设立产业领军和行业拔尖2项人才计划。
(一)青岛产业领军人才计划聚焦新一代信息技术、新能源新材料、现代海洋、高端化工及传统制造业、现代高效农业、高端装备、医养健康等重点领域,选拔业绩显著、潜能突出,能推动产业创新和技术成果转化,为我市赢得未来发展优势的科技创新创业人才及团队,授予“青岛产业领军人才”称号。
中共青岛市委组织部、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全市高层次人才岗位及项目需求征集工作的通知
中共青岛市委组织部、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全市高层次人才岗位及项目需求征集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日期】2012.03.14•【字号】青人社办字[2012]96号•【施行日期】2012.03.1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人力资源综合规定正文中共青岛市委组织部、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全市高层次人才岗位及项目需求征集工作的通知(青人社办字〔2012〕96号)各区、市党委组织部,各区市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有关单位,中央、省驻青有关单位组织(人事)处:为加快引进国内外高端人才来青创新创业,打造独具青岛特色的“蓝色人才硅谷”,为率先科学发展、实现蓝色跨越提供人才支撑,根据市委市政府领导要求,拟于今年5月份,在上海、北京举办“青岛市引进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推介会”(以下简称“推介会”)。
推介会在大力宣传青岛优质发展资源和良好人才政策的同时,将在国内外重要媒体发布一批青岛高层次人才岗位及项目需求,现将征集人才岗位及项目需求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征集对象全市区域内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国有、民营、三资企业;医疗、教育、金融机构;创业园区、孵化器等各类用人单位,凡有意引进海内外高层次人才和项目的,均可积极申报相关需求信息。
二、征集条件引进高层次人才岗位和项目需求,应紧紧围绕我市加快西海岸经济新区和蓝色硅谷建设、推进高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快速发展、着力调整优化产业结构等重点工作的实际需求。
各用人单位申报并纳入本次推介活动的岗位信息要坚持高标准、体现高层次,要相对待遇优厚、真实有效,对岗位要求的描述应准确、具体,且能提供相对优越的事业发展平台和工作环境。
(一)基本条件1、原则上应取得博士学位(硕士学位者应在相关领域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有在国内外高校、科研机构、金融机构或大型企业关键岗位从事研发和管理工作的经历,并取得了较突出的业绩。
学文摘用文摘心得体会
学文摘用文摘心得体会说到教育文摘,这便携的书籍给老师们带来了新视点,新理念。
毫无疑问,假期我还是把教育文摘作为学习的对象,因为那里可以看到教育教学的缩影。
其中,在教育随笔专栏中有这样一篇文章——“教室:出错的地方”,让我记忆深刻。
文章描述了我国教师和美国教育代表团对上海一所重点中学的特级教师一堂物理课的不同评价。
文章中说道“我们的教师认为这节课教学目的明确,教学内容清晰,教学方法灵活,有理论,有实验;教学过程活跃,教师问问题,学生回答问题,师生互动,气氛热烈;教师语言准确简练,教学时间安排得当。
下课时,听课教师掌声雷动,可美国客人却没有表情。
他们说,课上既然教师问的问题学生都能回答,这堂课还有上的必要吗。
教室是出错的地方,这是日本人的说法。
你随便问一个日本学生:你回答不好,上课发言还那么积极,就不怕出错。
孩子说,不怕,老师说教室就是出错的地言。
如果人人都怕出错,不敢说出自己怕想法,正确的答案从哪里来呢。
让老师一个人讲才是最糟糕的。
英国人曾自豪地说,牛津大学和剑桥大学,似乎把学生当成了生物,让生物生长;别的大学,似乎把学生当成了矿物,让矿物定型。
”下面是两处故事情节:一位老师当着学生的面,把他的作业本哧啦哧啦撕成碎片,掷在地上,继而怒不可遏的训斥:“这几道题,我在课堂上都讲过,你还错成这样,你的脑子进水了吗。
换本子重做——每道题做10遍。
”老师一边喘着粗气,一边就地转圈;而那位学生则如雷打的茄子,耷拉着脑袋,身体颤颤地蔫在那儿,一声不吭。
我在办公室就经常看到一些不会做、做错或玩不成作业的学生,不是被罚站、罚做,就是闷头写检查,或是把家长叫来训斥。
这些现象让我感到很惊讶,因为在课堂或课后确实存在着。
曾经,我就亲眼所见亲耳所闻这些现象,我在想:这些学生可能是班里的后进生,对后进生应该用这样的方式方法吗。
也许我们当老师的真应该坐下来冷静想一想,就像文章的作者所感悟的一样:当你无情地撕掉学生作业本的时候,可能会把孩子稚嫩的心灵与可怜的自尊一同撕得粉碎;当你过度惩罚孩子的时候,老师的崇高形象与师生之间的美好感情也将会随之变淡,甚而荡然无存。
骨干教师考核细则
骨干教师考核细则骨干教师考核细则工作考核办法(试行)根据《市优秀教育人才教科研奖励办法(试行)》的精神,为切实做好教科研工作考核,特制定本办法(试行)。
一、考核对象1.考核对象为市直学校在职在岗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人员、省人民教育家培养工程培养对象、省特级教师、省(市)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市名教师、市名校长等教育专家和在规定培养周期内特级教师后备人才、学科带头人、教学能手、教坛新秀等骨干教师。
2.学年度因病因事请假累计超过2个月的人员不列入考核。
3.市教育局直属其他教育机构中在职在岗的优秀教育人才参照执行。
二、考核内容考核内容为优秀教育人才在职业道德、学校管理、教育教学实绩、教研科研工作、示范辐射作用等方面履行职责的情况。
(一)职业道德:主要考核优秀教育人才当学年度为人师表、爱岗敬业、关爱学生、遵纪守法、履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以及执行《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师德建设的意见》规定等方面情况。
(二)学校管理:主要考核名校长当学年度学校规范管理、平安和谐校园建设以及在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年度综合考评等方面情况。
(三)教育教学实绩:主要考核优秀教育人才当学年度承担的教育教学工作量和所取得的教育教学工作实绩,以及课堂教学满意度测评等方面情况。
(四)教研科研工作:主要考核优秀教育人才当学年度参加本校教研活动、集体备课活动,发挥骨干作用;参与教育科研活动以及撰写教育论文或专著等方面情况。
(五)示范辐射作用:首要考核优秀教育人才当学年度指导、造就青年教师,开设公开课、研究课、示范课和学科讲座,参加教师交流举动以及为本市学科基地(网站)服务、为本市教学资本库提供优质资本、参加市教育局组织的相关举动等方面情况。
三、考核分值(一)职业道德根据《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师德建设的意见》精神进行定性考核,考核等次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
(二)学校管理、教育教学实绩、教研科研工作、示范辐射作用等进行定量考核,满分为100分。
青岛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评选推荐山东省教师教育工作先进单位和先
青岛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评选推荐山东省教师教育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知【法规类别】院校与教职员工【发文字号】青教办字[2012]64号【发布部门】青岛市教育局【发布日期】2012.04.18【实施日期】2012.04.18【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青岛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评选推荐山东省教师教育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知(青教办字〔2012〕64号)各区、市教育(体)局,局属各普通中学,各有关单位:根据省教育厅《关于评选山东省教师教育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知》(鲁教师函[2012]5号),现将我市评选推荐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评选范围(一)先进单位: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省级教师教育基地学校,各级教师培训机构,普通中小学校(含幼儿园,下同)。
(二)先进个人:各级教师教育管理人员,教师教育教研、科研人员,普通中小学校长、教师。
设区的市级教育行政部门的领导不参加评选。
推荐人选是公务员的,应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征求同级纪检部门意见。
二、名额分配全省共评选先进单位100个,先进个人100名,按1:1.2的比例分配推荐名额。
省教育厅下达给我市的推荐名额为先进单位8个、先进个人7个。
各区(市)教育(体)局推荐先进单位至多1个,推荐先进个人至多1名,其他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参与推荐,至多推荐一个先进单位或推荐一名先进个人。
三、评选条件申报单位或个人近三年无违规办学行为,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一)先进单位1. 教育行政部门:高度重视教师教育工作,组织管理体系健全,教师继续教育经费纳入地方财政,有专项经费保障;教师继续教育制度健全,教师教育工作有规划、有计划;整合区域内优质教师教育资源,充分发挥区域内高校和培训机构的作用;重视对校本培训工作的指导和管理,工作措施有力,校本培训工作富有实效;在骨干教师培养,名师、名校长队伍建设,统筹城乡教师培训,开展中小学教师全员培训,创新培训模式机制,增强培训针对性和实效性,构建开放灵活的教师终身学习体系等方面成绩显著。
第三批拔尖人才和优秀青年人才变动情况统计表
第三批拔尖人才和优秀青年人才变动情况统计表
用人单位审核人签字:用人单位(盖章):行业主管部门(盖章):
备注:1.批次:第三批(2019年)。
2.类别为拔尖人才、优秀青年人才。
3.人才变动原因主要有:(1)因调动或其他原因离开本区的;(2)因违法、违纪受到刑事处罚或纪律处分的;(3)入选国家级高层次人才、“万人计划”“长江学者”“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泰山”系列人选及外省相当层次称号获得者、省级以上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青岛市科技创新高层次人才团队带头人、青岛创业创新领军人才、青岛市专业技术拔尖人才、经新区认定的“顶尖人才”“领军人才”“紧缺人才”以及各级“一事一议”等超出区级拔尖人才待遇的;(4)本次考核不合格的;(5)其他不适合继续保留人才资格的情形。
关于评选市级骨干教师的通知
满城县教育局关于评选市级中小学(幼儿园)骨干教师的通知各乡镇中心校、县直属学校(幼儿园):为推进我县教师队伍的健康发展,进一步提升中小学教师队伍的专业化水平,形成省、市、县三级结构合理的骨干教师队伍,按照市教育局文件要求,决定推荐上报第三批市级中小学(幼儿园)骨干教师。
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评选范围市级中小学骨干教师的评选范围为,所有参加国家、省、市级骨干教师培训(由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骨干教师培训),并取得培训合格证书的中小学、培训机构教师和教研人员。
已被评为省、市级骨干教师或特级教师的人员不再参评。
二、评选条件(一)政治思想与师德修养1.政治强、业务精、作风正、师德优,具有较强的带头和示范作用。
2.忠诚教育事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模范履行教师职责,具有良好的师德修养,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3.具有高度的事业心、责任感和较强的改革创新精神。
4.在各项工作中起模范带头作用;无损害学生身心健康行为;无以赚钱为目的的校外兼职、办班行为。
5.近五年内年度考核均在合格以上,并至少有两次年度考核为优秀;师德考核成绩近五年内为良好以上,其中至少三次考核成绩为优秀。
(二)文化素养1.掌握教育学、心理学的基本原理,取得相应任教学科教师资格证书。
2.普通话水平达到二级甲等以上。
3.小学教师具有专科以上学历,中学教师具有本科以上学历。
同等条件下,具有研究生学历者优先。
4.专业知识基础扎实,知识结构合理。
5.掌握任教学科必备的基本理论、专业知识、教学方法。
了解相关学科的课改情况;了解国内外教育动态、先进的教育教学理论和方法。
6.积极参加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教师继续教育工作,连续五年,继续教育考核合格。
7.小学、幼儿园教师、中学教师、教师进修学校(含教研人员)教师分别具有小学高级、中学一级、讲师以上职称;在省级以上说课、课例制做中获得一等奖的教师可突破此条件。
(三)教育教学能力1.有一定的教育教学工作经验,教学效果较好。
青岛西海岸新区小初高一体化创新人才培养方案实施细则
青岛西海岸新区小初高一体化创新人才培养方案实施
细则
一是工作目标。
力争用3年左右时间,引进培育省级高层次人才20名左右,引进培育地市级优秀人才100名左右,引进一批优秀公费师范生、高校高技能和双一流等重点院校的优秀毕业生和实用型专业技术人才。
二是人才引进的类别资格。
重点引进培育国家、省、市级教学名师、名校长、特级教师、拔尖人才、学科带头人、教学能手和博士、正高级教师、国家级教练员等优秀人才,以及国家公费师范生、高校高技能、双一流、教育部直属重点院校优秀毕业生和获奥运会、全国锦标赛及以上比赛冠军等急需人才,分为A类、B类、C类、D类、E类五个类别。
三是引进方式。
根据人才类别和评定情况,人才引进方式主要包括直接调入、招考引进、柔性引才等方式。
四是引进程序。
明确区教育和体育局是人才引进的受理部门,依次经过申报计划、制定方案、组织引进、办理手续等程序。
该《实施意见》的出台建立完善了更加积极、更加开放、更加有效的人才政策,进一步拓宽了人才引进培育视野,创新了工作流程,畅通了引才培育渠道,营造了良好人才环境,增强了人才吸引力,为促进西海岸新区教育体育工作高水平均衡发展提供智力支持和人才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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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青岛市特级教师和青岛市青年教师优秀专业人才初选人员进行公示的通知
各教委办、局属各学校:
根据青岛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评选首批青岛市特级教师的通知》(青教办字〔2007〕120号)和《关于评选2007年青岛市青年教师优秀专业人才的通知》(青教办字〔2007〕121号)规定,经评选委员会评审,我市青岛市特级教师和青岛市青年教师优秀专业人才初选工作已完毕,现将我市拟推荐人选予以公示。
一、公示时间:
2007年7月30日—8月3日,受理举报时间为上午8:30—11:30,下午2:30—6:00。
二、举报受理部门:
即墨市教体局政工科联系电话:88512620
三、举报方式:
公示期间,对不符合评选条件的公示对象,单位和个人均可直接到受理部门当面反映,也可通过电话、信函向受理部门反映。
四、有关要求:
1.举报人对公示对象存在的不符合评选条件的方面,要实事求是,认真负责地向受理部门反映。
2.反映问题时,要用真实姓名、单位、职务、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
3.反映涉及的问题时间、地点、经过、证人等事实要清楚或基本清楚。
请各单位及时以适当方式向全体教职工公示。
附件1:青岛市特级教师初选人员名单
附件2:青岛市青年教师优秀专业人才初选人员名单
即墨市教体局政工科
二○○七年七月三十日
青岛市特级教师初选人员名单(10人)
青岛市青年教师优秀专业人才初选人员名单(74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