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青岛市特级教师和青岛市青年教师优秀专业人才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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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青岛市特级教师和青岛市青年教师优秀专业人才初选人员进行公示的通知
各教委办、局属各学校:
根据青岛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评选首批青岛市特级教师的通知》(青教办字〔2007〕120号)和《关于评选2007年青岛市青年教师优秀专业人才的通知》(青教办字〔2007〕121号)规定,经评选委员会评审,我市青岛市特级教师和青岛市青年教师优秀专业人才初选工作已完毕,现将我市拟推荐人选予以公示。
一、公示时间:
2007年7月30日—8月3日,受理举报时间为上午8:30—11:30,下午2:30—6:00。
二、举报受理部门:
即墨市教体局政工科联系电话:88512620
三、举报方式:
公示期间,对不符合评选条件的公示对象,单位和个人均可直接到受理部门当面反映,也可通过电话、信函向受理部门反映。
四、有关要求:
1.举报人对公示对象存在的不符合评选条件的方面,要实事求是,认真负责地向受理部门反映。
2.反映问题时,要用真实姓名、单位、职务、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
3.反映涉及的问题时间、地点、经过、证人等事实要清楚或基本清楚。
请各单位及时以适当方式向全体教职工公示。
附件1:青岛市特级教师初选人员名单
附件2:青岛市青年教师优秀专业人才初选人员名单
即墨市教体局政工科
二○○七年七月三十日
青岛市特级教师初选人员名单(10人)
青岛市青年教师优秀专业人才初选人员名单(74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