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准科技: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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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882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2020-11-18

600882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2020-11-18

上海妙可蓝多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二〇二〇年十一月上海妙可蓝多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妙可蓝多”)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提升公司薪酬考核体系,充分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的积极性,提升公司凝聚力,为稳定优秀人才提供良好的激励平台,为公司未来更好的落实战略布局打下坚实的人才基础,增强公司竞争力。

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献对等的原则,公司制订了《上海妙可蓝多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股权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

为保证公司本股权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办法。

第一条考核目的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健全公司激励约束机制,保证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并在最大程度上发挥股权激励的作用,进而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

第二条考核原则考核评价必须坚持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严格按照本办法和考核对象的业绩、能力、态度等进行评价,考核评价做到定量与定性考核相结合,以实现股权激励计划与激励对象工作业绩、贡献紧密结合,从而提高公司整体业绩,实现公司与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

第三条考核范围本办法适用于本激励计划所确定的所有激励对象,具体包括公司(含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不包括妙可蓝多独立董事、监事和单独或合计持股5%以上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所有激励对象必须在本激励计划的考核期内于公司或子公司任职并已与公司或子公司签署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

第四条考核机构及执行机构(一)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以下简称“薪酬委员会”)负责领导和审核对激励对象的考核工作;(二)公司人力行政部、财务部组成考核小组负责具体考核工作。

青鸟消防:2020年第一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

青鸟消防:2020年第一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

青鸟消防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为保证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顺利进行,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形成良好均衡的价值分配体系,激励公司(含分公司、控股子公司)任职的高级管理人员、其他重要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平台建设核心人员诚信勤勉地开展工作,保证公司业绩稳步提升,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目的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和完善公司激励约束机制,保证股权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并在最大程度上发挥股权激励的作用,进而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

二、考核原则考核评价必须坚持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严格按照本办法和考核对象的业绩进行评价,以实现股权激励计划与激励对象工作业绩、贡献紧密结合,从而提高管理绩效,实现公司与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

三、考核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参与公司本次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所有激励对象,包括公司(含分公司、控股子公司)任职的高级管理人员、其他重要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平台建设核心人员。

四、考核机构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领导和组织考核工作,并负责对高级管理人员、其他重要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平台建设核心人员等股权激励对象进行考核。

五、绩效考评评价指标及标准1、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本计划首次授予(含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在未来的三个会计年度中,分年度进行业绩考核并行权/解除限售,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的行权/解除限售条件。

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的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当年计划行权的股票期权均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所有激励对象当年计划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2、个人层面业绩考核要求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将对激励对象分年度进行考核,并依据考核结果确定其行权/解除限售的比例,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行权/解除限售额度=个人层面标准系数×个人当年计划行权/解除限售额度。

网宿科技: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

网宿科技: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

网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为保证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的顺利进行,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形成良好均衡的价值分配体系,激励公司(含全资子公司与控股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及公司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诚信勤勉地开展工作,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根据有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总则1.1考核评价必须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严格按照本办法和考核对象的工作业绩进行评价,实现股权奖励与激励对象本人工作业绩、工作能力、工作态度紧密结合。

1.2本办法适用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包括公司(含全资子公司与控股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及公司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

二、职责权限2.1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领导和审核考核工作。

2.2人力资源部负责具体实施考核工作。

2.3绩效考核结果在本次激励计划中的应用方案(人员、份额等)必须得到公司董事会的批准。

2.4公司人力资源、财务等相关部门负责相关考核数据的搜集和提供,并对数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负责。

三、考核体系3.1考核对象本办法适用于参与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所有激励对象,包括公司(含全资子公司与控股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及公司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

3.2考核内容(1)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必须在上年度内绩效考核不出现待提升<4>、不合格<5>等级的情况下才可获得行权/解除限售的资格。

(2)根据个人的绩效考核评价指标确定绩效考核结果,原则上绩效考核结果划分为卓越<1>、优秀<2+>、良好<2>、合格<3>、待提升<4>和不合格<5>六个档次。

交控科技: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交控科技: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核心团队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和推动公司的长远发展,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

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激励与约束对等的原则,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公司拟实施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股权激励计划”或“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为保证股权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备忘录第四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本办法”)。

一、考核目的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公司激励约束机制,保证股权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并在最大程度上发挥限制性股票激励的作用,进而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

二、考核原则考核评价必须坚持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严格按照本办法和考核对象的业绩进行评价,以实现股权激励计划与激励对象工作业绩、贡献紧密结合,从而提高管理绩效水平,实现公司与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

三、考核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参与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所有激励对象,即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确定并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所有激励对象。

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以及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

所有激励对象必须在公司授予限制性股票时和本激励计划的规定的考核期内与公司或其子公司存在聘用或劳动关系。

四、考核机构(一)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领导、组织激励对象的考核工作。

(二)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具体实施考核工作,并对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及报告工作。

600963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2021-01-04

600963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2021-01-04

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为保证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计划”或“激励计划”)的顺利进行,进一步完善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岳阳林纸”或“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建立健全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利益结合,保证公司业绩稳步提升,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考核目的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机构,建立健全公司激励与约束的长效机制,保证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实现,促进公司可持续、高质量发展。

第二条考核原则考核评价必须坚持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严格按照本办法和考核对象的业绩进行评价,以实现激励计划与激励对象工作业绩、贡献紧密结合,从而提高管理绩效,实现公司与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

第三条考核范围本办法适用于激励计划所确定的所有激励对象。

第二章考核组织管理机构第四条考核机构1、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领导和组织对激励对象的考核工作;2、公司证券投资部、人力资源中心、财务管理中心等相关部门负责考核的实施和执行,保存考核结果,并对数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负责;3、公司人力资源中心、财务管理中心等相关部门负责激励对象考核分数计算、考核结果的材料汇总;4、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激励对象的考核结果进行审核并做出决议。

其中,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结果应提交董事会审议并由董事会做出决议。

利益相关董事在董事会表决时应当回避表决。

第五条考核程序1、公司人力资源中心、财务管理中心等相关部门在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指导下负责具体的考核工作,负责激励对象考核分数的计算、考核结果的材料汇总,并在此基础上形成绩效考核报告;2、公司人力资源中心、财务管理中心等相关部门将对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的绩效考核报告提交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并由其做出决议;3、公司人力资源中心、财务管理中心等相关部门将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考核报告提交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并由董事会做出决议。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最新】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最新】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XX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XX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吸引和留住公司核心管理、技术和业务人才,充分调动其积极性和创造性,有效提升核心团队凝聚力和企业核心竞争力,有效地将股东、公司和核心团队三方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献对等的原则,公司制订了《XX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股权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

为保证公司本股权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办法。

第一条考核目的制定本办法的目的是加强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执行的计划性,量化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设定的具体目标,促进激励对象考核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确保实现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各项业绩指标;同时引导激励对象提高工作绩效,提升工作能力,客观、公正评价员工的绩效和贡献,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执行提供客观、全面的评价依据。

第二条考核原则(一)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按照本办法考核评估激励对象;(二)考核指标与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年度经营目标结合;与激励对象工作业绩、工作能力和工作态度结合。

第三条考核范围本办法适用于本激励计划所确定的所有激励对象,具体包括公司(含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外籍员工、单独或合计持股5%以上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以上激励对象中,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必须经公司股东大会选举或公司董事会聘任。

所有激励对象必须在本激励计划的考核期内与公司或子公司签署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

2020年公司限制性股票长期激励计划管理办法

2020年公司限制性股票长期激励计划管理办法

2020年公司限制性股票长期激励计划管理办法2020年12月目录一、管理机构及其职责权限 (4)二、限制性股票计划的实施程序 (4)(一)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程序 (4)(二)限制性股票的解锁程序 (5)三、特殊情形的处理 (6)(一)公司发生控制权变更、合并、分立 (6)(二)公司出现应终止实施本计划的情形 (6)(三)激励对象出现失去参与股权激励计划资格的情形 (7)(四)激励对象发生职务变更 (8)(五)激励对象主动离职 (9)(六)激励对象被动离职 (9)(七)激励对象退休 (10)(八)激励对象丧失劳动能力而离职 (10)(九)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需改进(C)”或“不合格(D)” (10)(十)激励对象所在子公司发生控制权变更 (11)四、信息披露 (12)五、限制性股票的会计处理 (12)(一)限制性股票的会计处理方法 (12)1、授予日 (12)2、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锁前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 (12)3、解锁日 (13)(二)对经营业绩的影响 (13)(三)税务处理 (13)六、附则 (14)为保证公司《限制性股票长期激励计划暨首期实施方案》(简称“限制性股票计划”或“本计划”)的顺利进行,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建立、健全激励与约束相结合的分配机制,充分调动公司各级管理人员和核心业务及技术骨干的工作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利益结合在一起,提高公司的经营管理水平,促进公司经营业绩平稳快速提升,确保公司长期发展目标顺利实现,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管理机构及其职责权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拟订限制性股票计划,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国资委审议批准、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

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审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领导和组织本计划的考核实施,公司人力资源部、财务部等相关部门负责相关考核数据的搜集与提供,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激励对象的考核结果进行审议并做出决议。

精研科技: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精研科技: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江苏精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江苏精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精研科技”)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健全公司的激励约束机制,形成良好均衡的价值分配体系,充分调动公司管理团队和核心骨干员工的积极性,增强公司管理团队和核心骨干员工对实现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责任感、使命感,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公司拟实施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股权激励计划”或“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为保证股权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目的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和完善公司激励约束机制,保证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并在最大程度上发挥股权激励的作用,进而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

二、考核原则考核评价必须坚持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严格按照本办法和考核对象的业绩进行评价,以实现股权激励计划与激励对象工作业绩、贡献紧密结合,从而提高公司整体业绩,实现公司与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

三、考核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参与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所有激励对象,包括公司(含控股子公司,下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核心骨干员工(包括外籍员工)。

四、考核机构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领导和组织考核工作,并负责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员工等股权激励对象进行考核。

公司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具体考核实施工作。

人力资源部门对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及报告工作。

公司董事会负责本办法的审批及考核结果的审核。

五、考核指标及标准(一)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2020年-2022年三个会计年度中,分年度对公司的业绩指标进行考核,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解除限售条件之一。

600435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2020-11-16

600435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2020-11-16

北方导航控制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2020年11月修订)为确保北方导航控制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形成良好均衡的价值分配体系,激励公司核心员工诚信勤勉地开展工作,保障公司业绩稳步提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目的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和完善公司激励约束机制,保证股权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并在最大程度上发挥股权激励的作用,进而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

二、考核原则考核评价必须坚持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严格按照本办法和考核对象的业绩进行评价,以实现股权激励计划与激励对象工作业绩、贡献紧密结合,从而提高管理绩效,实现公司与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

三、考核范围本办法适用于本次激励计划所确定的所有激励对象,包括公司经营层,中层管理人员,高级、核心科技、技能骨干。

四、考核机构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领导和组织考核工作,并负责对激励对象进行考核。

五、绩效考核评价指标及标准(一)股票期权授予业绩考核1.公司业绩考核条件达标,即达到以下授予考核条件:2019年净资产现金回报率(EOE)不低于11%;2019年营业收入不低于近三年均值且不低于上一年度业绩水平;2019年经济增加值(EVA)完成情况达到兵器集团的考核指标。

2.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条件达标,即达到以下条件: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激励对象获授期权的授予条件为:激励对象2019年个人年度考核合格。

(二)股票期权行权业绩考核1.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本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在行权期内,分年度进行绩效考核并行权,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以达到公司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的行权条件。

股票期权各年度公司业绩考核目标如表所示:注:① EOE=EBITDA/平均净资产,其中,息税折旧及摊销前利润(EBITDA)为扣除所得税、利息支出、折旧与摊销之前的净利润;平均净资产为期初与期末所有者权益之和的算术平均。

道通科技: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道通科技: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证券代码:688208 证券简称:道通科技深圳市道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深圳市道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二零二零年八月第一条考核目的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和完善公司激励约束机制,明确激励公司和激励对象考核标准,保证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深圳市道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确定的所有激励对象,包括公司核心技术人员及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技术骨干和业务骨干(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第三条考核原则(一)战略牵引原则将公司战略目标分解到个人,确保工作目标的连贯性和一致性。

(二)业绩导向原则通过公司业绩、个人业绩和贡献综合评价进行有效激励,实现公司与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

(三)客观、公正、公平原则按照绩效考核框架,客观公平公正的评价员工业绩和贡献。

第四条工作职责第五条任职期限要求激励对象归属授予的各批次限制性股票前,须满足12 个月以上的任职期限。

第六条公司绩效考核(一)考核周期考核年度为2020-2023 年四个会计年度,每年度考核一次。

激励对象每期限制性股票归属的前一会计年度。

(二)考核内容1、考核目标类型考核内容主要从工作业绩、劳动态度等方面考虑:(1)工作业绩考核业绩考核内容依据公司战略目标的分解、部门或岗位职责中提炼的关键考核指标,这些指标能影响所在部门或岗位年度目标的达成,包括常规性、例行性、可量化分解等的工作,通过这些指标考核部门或员工的工作业绩。

(2)劳动态度考核主要从敬业度、公司价值观等方面去衡量。

2、指标要求业绩目标应符合明确性、可衡量性、可实现性、相关性和时效性等要求。

3、考核目标的时间要求年度考核目标需在本自然年度的3月31日之前完成。

4、绩效目标调整因外部环境(法律法规等)对公司业务造成重大影响,或因公司战略规划调整业务方向,或因组织架构和人事发生重大调整,需要调整考核目标,由总经理办公室和人力资源部组织目标的调整。

横河模具: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横河模具: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宁波横河模具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宁波横河模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进一步健全公司经营机制,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形成良好、均衡的价值分配体系,建立股东与经营管理层及核心骨干之间的利益共享、风险共担机制,确保公司未来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制定了《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股权激励计划”或“本计划”)。

为保证股权激励计划能够顺利实施,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宁波横河模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本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考核目的:为充分调动公司核心团队的积极性、创造性与责任心,吸引和保留优秀人才,有效地将公司利益、股东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保障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

第二条考核原则:考核评价必须坚持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严格按照本办法和考核对象的业绩进行评价,以实现股权激励计划与激励对象工作业绩、贡献紧密结合,从而提高管理绩效,实现公司价值与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

第三条考核对象:本办法适用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确定的所有激励对象,包括但不限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骨干人员(含子公司),具体名单由董事会下设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以下简称“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确定。

第二章考核管理机构第四条考核机构:(一)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领导和组织对激励对象的考核工作;(二)公司人力资源部、财务部等相关部门负责相关数据的收集和提供,对数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负责;并负责激励对象考核分数的计算、考核结果的材料汇总、保存;(三)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激励对象的考核结果进行审议并做出决议。

第五条考核程序:(一)公司人力资源部、财务部等相关部门在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指导下负责具体的考核工作,负责激励对象考核分数的计算、考核结果的材料汇总,并在此基础上形成绩效考核报告并保存;(二)公司人力资源部、财务部等相关部门将对激励对象的绩效考核报告提交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并由其做出决议。

上市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模版

上市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模版

上市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模版前言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和企业竞争的日益激烈,越来越多的企业引入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来吸引和激励企业高层管理人员。

但是,在实际运作中,很多企业并没有清晰的考核办法和标准,导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存在一定的漏洞和风险。

因此,本文提出了一份上市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模版,以供参考和借鉴。

考核办法1. 激励计划关键指标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是针对企业高层管理人员的激励计划,在实施过程中需要针对企业的发展情况和目标,制定相应的考核指标。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关键指标,但具体指标需要根据企业特定情况来制定。

•营收增长率:评估企业的业务扩张能力。

•净利润增长率:评估企业的盈利能力。

•毛利率:评估企业的盈利贡献率。

•市场份额:评估企业的市场占有率。

•新产品研发占比:评估企业的技术创新能力。

2. 指标权重在确定关键指标之后,需要对这些指标给予不同的权重。

根据企业的业务重心和战略目标,权重的分配应该有所不同。

以下是一些权重的分配示例,但具体权重需要由企业内部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营收增长率:30%•净利润增长率:30%•毛利率:20%•市场份额:10%•新产品研发占比:10%3. 考核周期和经营年限为了使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考核标准更加科学和合理,需要设定一定的考核周期和经营年限。

考核周期为2-3年较为合适,经营年限需要与限制性股票解禁时间相匹配。

4. 考核方式考核方式应由企业内部的董事会或董事会特别工作委员会审核批准,在制定考核方案时,应考虑以下几点:•确定考核指标权重:确定各个考核指标的权重,以评估高管的绩效表现。

•工作表现评估:评估高管在过去一年的工作表现,包括工作态度、业绩表现等。

•绩效考核奖励:按照高管的绩效成果,授予适当的限制性股票奖励。

5. 奖励和惩罚在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应设置相应的奖励和惩罚措施,以鼓励高管继续努力工作并规避风险。

奖励和惩罚的具体措施需要根据企业特定情况来制定。

洲明科技: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洲明科技: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证券简称:300232 证券代码:洲明科技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二〇年七月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的激励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公司核心团队的积极性,形成良好均衡的价值分配体系,保证公司业绩稳步提升,确保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公司拟实施《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

为了保证本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本考核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考核目的制定本考核办法的目的是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与完善公司激励约束机制,保证本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以最大程度发挥股权激励的作用,进而确保公司经营与战略目标的实现。

第二条考核原则考核评价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本考核办法对激励对象的工作业绩进行评价,以实现本激励计划与公司业绩、个人业绩及贡献的紧密结合,进而提升公司整体业绩,实现公司价值与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

第三条考核范围本考核办法适用于参与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所有激励对象,包括公司(含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以及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所有激励对象必须在本计划规定的考核期内与公司存在聘用或劳动关系。

第二章考核组织管理机构第四条考核机构1、公司董事会负责制订与修订本办法,并授权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对激励对象的考核结果进行审议并做出决议。

恒瑞医药:2020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恒瑞医药:2020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2020年7月前言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了为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关键岗位人员(含控股子公司)的激励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其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促进公司持续、稳健、快速的发展,拟实施公司2020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

为保证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恒瑞医药《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总则1、考核目的制定本办法的目的为对符合本次激励计划要求的激励对象进行有效考核,为本次激励计划执行过程中各限售期内限制性股票可否解除限售提供评价依据。

2、考核原则考核评价以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为基础,严格按照本办法和激励对象的业绩进行评价,以实现股权激励计划与激励对象工作业绩、贡献紧密结合,从而提高管理绩效,实现公司与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

3、考核范围本办法的考核范围为本次激励计划确定的激励对象,具体包括以下几类:(1)公司董事(不包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关键岗位人员(含控股子公司)。

所有激励对象均已与公司或公司控股子公司签署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

二、考核组织职责权限1、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组织和审核考核工作。

2、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指派职能部门人员组成考评委员会负责具体实施考核工作。

3、各部门负责人负责本部门的绩效考核工作,人力资源部负责监督与检查各部门绩效考核过程。

4、公司董事会负责本办法的审批。

三、考核体系1、考核期间和次数考核期间为激励对象在每次解除限售安排所对应的规定考核年度,即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

考核实施次数为各考核年度各一次。

2、考核指标(1)公司层面的业绩指标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本激励计划中所指净利润或计算过程中所使用的净利润指标均指以经审计的不扣除股权激励当期成本摊销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天准科技:监事会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天准科技:监事会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苏州天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苏州天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备忘录第四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指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1、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3、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人员名单,与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的《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规定的激励对象相符。

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人员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

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同意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日确定为2020年6月15日,并以16.60元/股的授予价格向42名激励对象授予429.00万股限制性股票。

阿尔特: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阿尔特: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阿尔特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2020年8月)阿尔特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健全公司的激励约束机制,形成良好均衡的价值分配体系,充分调动包括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骨干的积极性,使其更诚信勤勉地开展工作,以保证公司业绩稳步提升,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公司拟实施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股权激励计划”)。

为保证股权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目的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和完善公司激励约束机制,保证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并在最大程度上发挥股权激励的作用,进而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

二、考核原则考核评价必须坚持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严格按照本办法和考核对象的业绩进行评价,以实现股权激励计划与激励对象工作业绩、贡献紧密结合,从而提高公司整体业绩,实现公司与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

三、考核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参与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所有激励对象,包括公司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骨干。

四、考核机构(一)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领导、组织和审核本办法规定的各项考核工作,并根据考核结果确定激励对象各归属期限制性股票的归属资格与归属数量。

五、考核指标及标准(一)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归属考核年度为2020-2021年两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所示:1、若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于2020年度进行授予,则考核年度及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与首次授予部分相同;2、若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于2021年度进行授予,则归属考核年度为2021-2022两个会计年度,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所示:限制性股票均不得归属或递延至下期归属,并作废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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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天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苏州天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形成良好均衡的价值分配体系、吸引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骨干员工及核心团队的积极性,使其更诚信勤勉地开展工作,以促进公司业绩稳步持续提升,确保远期发展战略及经营目标的实现,公司拟实施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或“激励计划”)。

为保证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推进及有序实施,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备忘录第四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指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目的
进一步完善公司现代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和完善公司长效激励约束机制,保证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并在最大程度上发挥股权激励的作用,进而确保公司远期发展战略及经营目标的实现。

二、考核原则
考核评价必须坚持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严格按照本办法和考核对象的业绩情况进行评价,以实现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与激励对象工作业绩、贡献紧密结合,从而提高公司整体业绩规模,实现公司与全体股东利益的最大化。

三、考核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参与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所有激励对象,即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确定并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所有激励对象,包括公司核心技术人员及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

四、考核机构
(一)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领导和审核对激励对象的考核工作。

(二)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人力资源部、财务部组成考核工作小组负责具体实施考核工作。

考核工作小组对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三)公司人力资源部、财务部等相关部门负责相关考核数据的收集和提供,并对数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负责。

(四)公司董事会负责考核结果的最终审核。

五、考核指标及标准
(一)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的考核年度为2020~2024年五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以达到绩效考核目标作为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条件。

限制性股票各年度对应归属批次的业绩考核目标如下:
注:净利润考核指标均以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并剔除本计划及其他股权激励计划实施所产生的股份支付费用作为计算依据,下同。

(二)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按照公司现行的内部绩效考核的相关制度及规定组织实施,并依照激励对象的考核结果确定其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

激励对象的绩效考核结果划分为A+、A、B+、B、C、D六档,届时根据以下考核评级表中对应的个人层面归属比例确定激励对象的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
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年计划归属的数量×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激励对象个人年度绩效考核结果为B+档及以上时,其当年实际可获得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即为个人当年计划归属的数量。

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归属或不能完全归属的,作废失效,不可递延至下一年度。

六、考核期间与次数
本次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考核期间为 2020-2024五个会计年度。

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和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每年度考核一次。

七、考核程序
公司人力资源部在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指导下负责具体的考核工作,保存考核结果,并在此基础上形成绩效考核报告上交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八、考核结果管理
(一)考核结果反馈与申诉
被考核对象有权了解自己的考核结果,员工直接主管应在考核工作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将考核结果通知被考核对象。

被考核对象对自己考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与人力资源部或董事会办公室沟通解决。

如无法沟通解决,被考核对象可向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申诉,薪酬与考核委员会需在20个工作日内进行复核并确定最终考核结果或等级。

(二)考核结果归档
考核结束后,考核结果由人力资源部作为保密资料归档保存,绩效考核记录保存期5年,对于超过保存期限的文件与记录,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批准后由人力资源部统一销毁。

九、附则
(一)本办法由董事会负责制订、解释及修订。

若本办法与日后发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存在冲突的,则以日后发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规定为准。

(二)本办法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自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生效后实施。

苏州天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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