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12H烟尘采样器期间核查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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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12H烟尘采样器期间核查规程
1 目的
为使该设备在两次检定间隔内能保证校准状态的可信度,确保检测结果的准确性,按相关规定在适当时机,应对仪器进行期间核查。
2 核查内容
通用技术要求、流量示值误差、示值误差(烟气部分)。
3 核查依据
3.1 烟尘平行采样仪使用说明书。
3.2 《烟尘采样器检定规程》JJG680-2007。
3.3 《烟气分析仪检定规程》JJG968-2002。
4 核查条件
4.1 环境条件:温度:10~35℃;湿度:≤80%RH。 4.2 流量标准器或装置:准确度级别不低于1.5级。
4.3 标准气体:二氧化硫、一氧化氮、氧气标准物质,其浓度的扩展不确定度应不大于2%(k=3)。
4.4 零点校准气:清洁空气。
5 核查要求
5.1 通用技术要求
5.1.1 外观及通电检查
仪器应结构完整,各部件齐全并能可靠连接,无影响仪器正常工作的缺陷。仪器应该有名称、型号、制造厂名称、制造日期等标识。仪器接通电源后,各按键、开关旋钮应调节灵活、正确,数字显示的仪器应显示清晰,不缺少笔画。
5.1.2 气密性
当系统负压为(4—4.2)KPa时,第1min内压力下降不得大于120Pa。
5.2 计量性能要求
5.2.1 流量示值误差
瞬时流量示值误差:不超过±5%FS。
5.2.2 示值误差(烟气部分)
示值误差不超过±5%。
6 核查方法
6.1 通用技术要求的检查
按5.1的要求,目视、手动检查。
6.2 流量示值误差
瞬时流量示值误差的检定
6.2.1 选定20、40、50L/min三个流量点进行检定。
6.2.2 接通仪器气路系统,将流量标准器或装置与采样进气口相连。
6.2.3 启动仪器,分别调节采样流量器为选定流量,待稳定后,读取标准流量值。
6.2.4 每点重复检定两次,按公式(1)计算瞬时流量示值误差E。
×100% (1)
E = (q v−q vs)
q max
式中:q v—仪器瞬时流量示值,L/min;
q vs—流量标准器或装置的两次测量结果平均值,L/min;
q max—仪器瞬时流量的满量程值,L/min。
6.3 示值误差(烟气部分)
6.3.1 分析仪校准零点后,分别通入每种标准气体的低、中、高三种浓度,每种浓度的气体通入3次,读取各稳定示值ci。按公式(1)分别计算出不同浓度测量值的示值误差△a。
△a =C−Cs
×100%(2)
Cs
式中:△a—一种浓度示值误差;
C—3次示值的算术平均值;
Cs—标准气体的浓度。
取示值误差△a中的最大值为分析仪的示值误差检定结果。
7 期间核查周期
原则上为在该设备两次校准间隔内中期进行。如发生测量仪器设备移位、维修等可能影响该仪器测量精度情况,应适时调整期间核查的时机或增加期间核查的次数。
8 核查结果处理
对仪器核查结果,应填写“仪器设备期间核查记录”。如果该仪器已经偏离校
准状态,应查找原因,并采取维修、重新检定或停用、报废等相应措施,维修后的仪器经检定达到技术性能要求后方能投入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