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考试法律常识大全[1]
公务员法律常识
公务员法律常识公务员法律常识(一)作为一名公务员,具备一定的法律常识是必不可少的。
在日常工作中,我们常常需要处理与法律相关的事务,因此了解法律知识对于公务员而言非常重要。
本篇将介绍一些常见的公务员法律常识。
1. 法律的来源和层级:我国法律的来源有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部门规章等。
层级上分为宪法、法律、行政规章的下位法律。
在处理事务时,需要遵循这些法律的规定。
2. 法律责任:任何违法行为都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违法行为可能导致民事责任、行政责任或刑事责任。
作为公务员,应该遵守法律,以身作则,不能违法乱纪。
3. 法定程序:在处理行政事务时,需要依照法定程序进行。
法定程序确保了公务员的权利和公民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不得滥用职权或违反法定程序。
4. 行政许可:公务员在工作中可能涉及到行政许可的问题。
行政许可是指行政机关根据法律规定对某些行为进行审核和批准。
在处理行政许可事务时,应该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不得随意批准或拒绝。
5. 行政处罚:行政处罚是公务员常见的工作之一。
行政处罚是指行政机关依法对违法行为进行的惩罚。
在进行行政处罚时,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保证公正公平。
6. 法律文书的书写:作为公务员,可能需要编写各种法律文书,如法律意见书、行政处罚决定书等。
法律文书的书写应准确、简明,符合法律规定和格式要求。
7. 公民权利保护:公务员要积极保护和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
公民享有人身权、财产权、知识产权等各种权利,公务员应当根据法律法规及相关制度,为公民提供必要的服务和保障。
8. 法律援助:公务员在工作中可能会接触到一些弱势群体,如贫困人口、残疾人等。
对于需要帮助的人员,公务员应当主动提供法律援助,帮助他们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以上是关于公务员法律常识的一些基本知识点和注意事项。
作为一名公务员,应当始终遵守法律,维护法律的权威性和公正性,以实际行动践行法治精神,为社会稳定和发展做出贡献。
公务员法律常识(二)继上文中介绍的公务员法律常识之后,本文将进一步探讨一些常见的法律问题和公务员在处理工作中的法律责任。
公务员考试法律常识大全(答案在题目中)
公务员考试法律常识大全(答案在题目中)公务员考试是一项重要的选拔性考试,其中法律常识是考生必备的知识点之一。
以下是公务员考试法律常识的大全,包含了一些常见的考点和答案,供考生参考。
1.什么是法律?答:法律是国家以立法形式制定的,由国家强制力保证的社会规范。
2.法律的特征有哪些?答:法律具有普遍性、强制性、约束性、稳定性和变通性等特征。
3.什么是法律的效力?答:法律的效力是指法律规定的权利和义务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具有约束力和保护力。
4.什么是法律的适用?答:法律的适用是指在具体案件中,根据法律规定对事实进行认定,并根据法律规定的规则进行裁决。
5.法律的分类有哪些?答:法律可以分为宪法、行政法、刑法、民法、经济法、劳动法、国际法等多个领域。
6.什么是宪法?答: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国家政治制度的基本规范,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和法律效力。
7.什么是行政法?答:行政法是规范行政行为和行政组织活动的法律体系,它是治理国家和社会的重要法律工具。
8.什么是刑法?答:刑法是国家为了保护社会秩序和公民权益而制定的,规定了犯罪行为和刑罚的法律。
9.什么是民法?答:民法是规范个人和民事关系的法律,包括婚姻家庭法、继承法、合同法等多个方面。
10.什么是经济法?答:经济法是调整经济关系的法律,包括公司法、劳动法、商法等多个方面。
11.什么是劳动法?答:劳动法是调整劳动关系的法律,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维护和谐的劳动关系。
12.什么是国际法?答:国际法是调整国家间关系的法律,包括国际公法和国际私法两个方面。
13.什么是法律责任?答:法律责任是违反法律规定而需要承担的法律后果,包括刑事责任和民事责任。
14.什么是刑事责任?答:刑事责任是违反刑法规定而需要承担的法律后果,包括刑罚和刑事处罚。
15.什么是民事责任?答:民事责任是违反民法规定而需要承担的法律后果,包括侵权责任和合同责任。
16.什么是合同?答:合同是自愿订立的民事法律行为,是当事人之间约定权利和义务的依据。
公务员考试法律常识
第一章法理学1、相关概念2、当代中国法的形式3、效力等级4、规范性文件的改变和撤销5、立法及其程序6、法的责任与制裁7、法的监督法律体系:是指一个国家的全部现行法律规范分类组合为不同的法律部门而形成的有机联系得的统一整体。
法系:是根据各国法律特点和历史传统的外部特征,对法律进行的分类。
如英美法系、大陆法系。
立法体系:是指一国各种规范性法律文件所构成的整体。
法律部门:是指对一国现行法律规范按其所调整的社会关系不同,以及与之相适应的调整方法的不同所作的分类当代中国法的形式: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法规、行政规章、部门规章(以上称为规范性文件在一定条件内有普遍约束力,如果单就某一具体问题作出的文件,称为非规范性文件,如:吊销某公司营业执照的决定。
)1、宪法—全国人大制定由最高权力机关—全国人大经由特殊程序制定和修改。
修改:由全国人大常委会获1/5以上的全国人大代表提议,并由全国人大全体代表的2/3以上多数通过。
2、法律—全国人大及其常委制定由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制定、修改、补充、废止。
全国人大制定修改刑事、民事、国家机构的和其他的基本法律。
全国人大常委制定和修改由全国人大制定的法律以外的其他法律,在全国人大闭会期间,对全国人大制定的法律进行补充和修改,但不得同该法律的基本原则相抵触。
有关犯罪和刑罚、对公民政治权利的剥夺和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和处罚、司法制度等事项必须由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法律,而不能采用其他形式作出规定。
3、行政法规—国务院制定(行政机关体系中效力最高的规范性文件)4、地方性法规—a省、自治区和直辖市人大及其常委b 较大的市人大及其常委(较大的市包括:省会城市、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经济特区所在的市)b制定的地方性法规需报省、自治区的人大常委会批准后施行,但a制定的地方性法规不需要报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
在国家制定的法律或者行政法规生效后,地方性法规中同法律或者行政法规相抵触的规定无效,制定机关应当及时修改或废止。
关于公务员常识判断的法律知识点总结
关于公务员常识判断的法律知识点总结公务员考试中,常识判断部分的法律知识点涵盖面广,且与日常生活和工作紧密相关。
以下为大家总结一些常见且重要的法律知识点,帮助大家在公务员考试中应对相关题目,也为日后的工作和生活打下一定的法律基础。
一、宪法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
1、宪法的地位和作用宪法规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基本原则和国家机构的组织及其职权等重要内容,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
2、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我国公民享有平等权、政治权利和自由(包括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宗教信仰自由、人身自由权(包括人身自由、人格尊严不受侵犯、住宅不受侵犯、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监督权和获得赔偿权等基本权利。
同时,公民也应当履行维护国家统一和全国各民族团结、遵守宪法和法律、维护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保卫祖国、依法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依法纳税等基本义务。
3、国家机构我国的国家机构包括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等。
二、行政法行政法调整行政主体在行使行政职权和接受行政法制监督过程中而与行政相对人、行政法制监督主体之间发生的各种关系,以及行政主体内部发生的各种关系。
1、行政行为行政行为包括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征用等。
例如,行政许可是指行政机关根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经依法审查,准予其从事特定活动的行为。
2、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行政复议是行政机关内部的监督和纠错机制,行政诉讼则是通过司法途径解决行政争议。
3、国家赔偿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有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情形,造成损害的,受害人有取得国家赔偿的权利。
国家公务员考试法律常识500问
国家公务员考试法律常识500问(1)国家公务员考试法律常识系列:1. 售楼广告上的内容,开发商应兑现吗?售楼广告和宣传资料仅仅是开发商为了吸引买房的人而做的一种宣传。
如果广告上的宣传内容没有写入合同中,即使将来这些宣传没有兑现,开发商一般也不会因此而承担责任。
如果开发商在这些材料上写得非常明确具体,内容确定,如“送多少钱的精装修”,“绿化面积达到多少平方米”等等,这些内容将对房屋价格以及购房人是否买房产生重大影响,即使这些内容没有写入合同,开发商也要兑现。
所以,一些重要的广告一定要保存好,如果将来发生纠纷,可以作为证据。
参考法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2. 房地产商承担虚假广告民事责任的必要条件有什么?(1)房地产商发布了虚假广告。
购房者要能够证明广告的内容是虚假的或者部分是虚假的,这种虚假是房地产商主观故意所为。
这是房地产商承担责任的前提。
(2)购房者是受到欺骗和误导。
购房者因为依赖(虚假)广告,对该广告承诺的内容抱有期望才购买房屋的,即受到了欺骗和误导。
如果购房者在购房前已知或应知广告内容虚假,或者购房者的购房行为与虚假广告无关,则不能认为是受到了欺骗和误导。
(3)购房者的合法权益受到了侵害。
购房者的合法权益受到实际发生的损害,这种损害包括财产的、金钱的、精神的。
(4)损害和虚假广告之间有因果关系。
也就是说,是虚假广告欺骗和误导了购房者,给购房者的权益造成了损害,即虚假广告与损害之间有因果关系。
参考法条:《广告法》第三十七条3. 《认购书》一般包括哪些内容?《认购书》的内容包括:①房号及户型。
②房屋的建筑面积。
③房屋的价款及计算方式。
④签订正式购房的日期。
⑤在一方不履行的处理问题。
⑥开发商的预售许可证号。
⑦当事人双方基本情况。
参考法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百一十五条《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五条4. 什么是建筑面积?建筑面积包括两个部分:一部分是套内建筑面积,一部分是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
公务员考试需要的法律常识
贪污罪(一)贪污罪的概念和构成要件贪污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和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
贪污罪的构成要件如下:1.本罪的犯罪客体是复杂客体。
贪污罪既侵犯了国家工作人员职务行为的廉洁性,又侵犯了公共财产的所有权。
其中前者是本罪的主要客体。
本罪的犯罪对象是公共财产。
根据刑法第91条的规定,公共财产是指:(1)国有财产;(2)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3)用于扶贫和其他公益事业的社会捐助或专项资金的财产。
此外,在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集体企业和人民团体管理、使用或者运输中的私人财产,以公共财产论。
2.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
首先,行为人必须利用职务上的便利。
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是指利用本职范围内的权利和地位所形成的主管、经手、管理财物的便利条件,而不是指利用因工作关系熟悉作案环境、凭工作人员身份便于进出某些单位,较易接近作案目标或对象等与职务无关的方便条件。
例如,会计利用与出纳一起工作的便利,趁机配制了出纳所管的保险柜的钥匙,将保险柜中的现金盗走,就不属于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贪污公款的行为,而是属于盗窃行为。
其次,贪污的手段包括侵吞、窃取、骗取或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
所谓侵吞,是指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自己主管、经手、管理的公共财物非法占为己有,主要表现为应上交而隐瞒不交,应支付而不支付,收款不入帐,擅自赠与他人或非法转卖等。
所谓窃取,又称监守自盗,是指行为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采取秘密方式将自己合法管理的公共财物占为己有。
例如,仓库保管员将自己管理的公共财物秘密拿回家而不登记。
所谓骗取,是指行为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采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非法占有公共财物。
例如采购人员多报差旅费或谎报有关开支,骗取公款。
至于其他手段,如利用职权,巧立名目,在少数几个领导人之中私分公款、公物。
公考常识法律知识点总结
公考常识法律知识点总结一、宪法1.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律,是国家的最高法律地位。
2. 宪法规定了国家的基本制度和根本任务,具有最高的法律权威。
3. 宪法保障了公民的基本权利和自由,规定了国家的基本政治体制和各级国家机关的职责和权力。
二、民法1. 民法是规定公民个人和财产关系以及非公司组织之间的法律关系的基本法律。
2. 民法规定了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包括人格权、财产权、合同权等。
3. 民法规定了婚姻、家庭、继承等民事关系的法律规则。
4. 民法规定了侵权行为的法律责任和赔偿规则。
5. 民法对公民的名誉权、肖像权、隐私权等提供了法律保护。
三、行政法1. 行政法是规定行政机关及其行为的法律体系。
2. 行政法规定了行政机关的组织、职权、程序、行政行为等基本规则。
3. 行政法规定了公民对行政机关的申诉、上诉等救济程序。
4. 行政法规定了行政拆迁、行政处罚、行政许可等行政行为的法律规则。
四、刑法1. 刑法是规定国家对犯罪行为进行惩罚和处罚的法律体系。
2. 刑法规定了各类犯罪行为的构成要件、处罚幅度和证明责任等法律规则。
3. 刑法规定了犯罪分子的法律责任和刑罚种类。
4. 刑法规定了对未成年犯罪分子和精神病犯罪分子的处理办法。
五、民事诉讼法1. 民事诉讼法是规定民事诉讼程序、原告、被告、证据、判决等官司程序的法律体系。
2. 民事诉讼法规定了民事诉讼程序中的基本程序要求和法律程序。
3. 民事诉讼法规定了诉讼参与人的诉讼权利和义务。
4. 民事诉讼法规定了判决、裁定的法律效力和执行程序。
六、行政诉讼法1. 行政诉讼法是规定公民对行政机关不服其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程序和法律程序的法律体系。
2. 行政诉讼法规定了公民对行政机关提起行政诉讼的基本程序和要求。
3. 行政诉讼法规定了对行政机关的诉讼程序和法律程序。
七、国际法1. 国际法是规定各国之间国际关系、国际条约、国际组织、国际民事关系、国际刑法关系等的法律体系。
2. 国际法规定了国家和国际组织的国际法律地位和国际关系规则。
公务员考试法律知识大全[1]
法律知识大全第一节法理学一、法的概念、特征和本质1.法的定义法是由国家制定、认可并依靠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以权利好义务为调整机制,以人的行为及行为关系为调整对象,反映由特定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的统治阶级意志,以确认、保护和发展统治阶级所期望的社会关系和价值目标为目的的行为规范体系。
2.法的特征(1)调整行为关系的规范。
(2)由国家专门机关制定、认可和解释,并具有普遍约束力的社会规范。
(3)以权利义务双向规定为调整机制。
(4)依靠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
3.法的本质法是统治阶级意志的表现。
法体现的是整个统治阶级的意志,而不是统治阶级中个别人或少数人的意志,同时也不是统治阶级每个成员个人意志简单的相加。
二、法的渊源法的渊源,也被称为法的形式,是指由一定的有权国家机关制定的各种规范性法律文件的表现形式。
当代中国法的渊源主要有:宪法、法律、行政法规、一般地方性法规、自治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政府规章等。
(一)法的渊源1.宪法作为法的形式,宪法是国家最高权力机关经由特殊程序制定和修改的,综合性地规定国家、社会和公民生活的根本问题,具有最高法的效力的一种法。
宪法规定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和法律效力,一切法律、法规都不得与宪法相抵触。
宪法的修改,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或者五分之一以上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提议,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全体代表的三分之二以上的多数通过。
2.法律法律是由全国人大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修改、补充、废止的。
根据《立法法》第7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国家立法权。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和修改刑事、民事、国家机构的和其他的基本法律。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和修改除应当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律以外的其他法律;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律进行部分补充和修改,但是不得同该法律的基本原则相抵触。
”3.行政法规行政法规是由国务院制定的规范性法律文件,是国家行政机关体系中最高的规范性文件。
2024 年国家公务员考试公共基础知识法律 基础知识考试题库及答案(共 160 题)
2024年国家公务员考试公共基础知识法律基础知识考试题库及答案(共160题)1、行政诉讼中,负举证责任的是( )。
A 、行政机关B 、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C 、律师D 、证人答案:A2、行政诉讼中,对以下具体行政行为不服提起的诉讼、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 。
A 、某个体摊贩对罚款、撤消营业执照不服B 、某企业认为某行政机关侵犯其合法的经营自主权C 、某国家机关一处长对撤销职务不服D 、认为行政机关违法要求履行义务的答案:C3、行政诉讼一般都由( )所在地的法院管辖。
A 、最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B 、原告C 、复议机关D 、原告选择决定答案:A4、行政诉讼的原告和被告是( )。
A 、不明确的B 、根据具体情况而定的C 、恒定的D 、谁提起诉谁就是原告答案:C5、行政机关组织法的内容之一是( )。
A 、经费来源B 、内部机构设置C 、工作方案D 、公文行文关系答案:B6、行政机关组织法的核心内容是( )。
A 、行政机关内部机构设置B 、行政机关的职权C 、工作制度D 、行政机关设立、变更、撤销程序答案:B7、行政机关主持, 以国家政策为法律依据, 以自愿为原则,通过说服教育,促使双方当事人友好协商, 互谅互让, 达成协议, 消除争议纠纷的诉讼外和解活动, 称为( ) 。
A 、行政仲裁B 、行政裁决C 、行政调解D 、行政和解答案:C8、行政复议是行政机关的( )行为,也是上级行政机关对下级行政机关进行层级监督的较标准的具体行政行为。
A 、行政诉讼B 、司法性行政C 、行政仲裁D 、行政调解答案:B9、行政法制外部监督是指( )。
A 、行政系统以外的国家权力机关监督B 、行政系统以外的司法机关监督C 、行政系统自身的监督D 、行政系统以外的国家权力机关和司法机关的监督答案:D10、行政法制内部监督又称为( )。
A 、一般监督B 、自身监督C 、专门监督D 、司法监督答案:B11、行政法在法律体系中的地位和作用是由( )决定的。
公务员法律常识
1、我国宪法以法律的形式确认了中国各族人民奋斗的成果,规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是国家的根本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
2、社会主义制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制度。
3、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机构实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
4、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5、宪法规定,国家依照法律规定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权和继承权。
6、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都是民族自治地方。
7、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8、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9、任何公民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同时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
10、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或者人民法院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不受逮捕。
1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
禁止用任何方法对公民进行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
1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
禁止非法搜查或者非法侵入公民的住宅。
13、由于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侵犯公民权利而受到损失的人,有依照法律规定取得赔偿的权利。
14、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
它的常设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15、法律和其他议案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全体代表的过半数通过。
16、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选举。
17、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即中央人民政府,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是最高国家行政机关。
18、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秘书长组成国务院常务会议。
19、国务院根据宪法和法律,规定行政措施,制定行政法规,发布决定和命令。
20、省、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和它们的常务委员会,在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可以制定地方性法规,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21、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有权依照当地民族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的特点,制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22、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
23、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
公务员考试法律常识重点知识记忆1
1、认为下列规定不合法,在对具体行政行为申请复议时,可一并向复议机关提出对该项规定的审查申请:(一)国务院部门的规定;(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的规定;(三)乡镇人民政府的规定。
以上规定不含国务院部委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
2、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提出复议申请,但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60日的除外。
3、有权申请行政复议的公民死亡的,其近亲属可申请复议;同申请复议的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其他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可以作为第三人参加行政复议;申请人申请行政复议,可以书面、也可以口头申请。
4、对省、自治区人民政府依法设立的派出机关所属的县级地方人民政府具体行政行为不服,应向该派出机关申请行政复议。
5、对国务院部门或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应向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国务院部门或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申请复议。
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也可以向国务院申请复议,国务院依照行政复议法规定作出最终裁决。
6、对政府工作部门依法设立的派出机构依照法律、法规或规章的规定,以自己名义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应向设立该派出机构的部门或该部门的地方人民政府申请复议。
7、对于有行政复议法第15条所列情形之一的,申请人也可以向具体行政行为发生地的县级地方人民政府申请复议,由接受申请的县级地方人民政府,自接到该复议申请之日起7日内,转送有关行政复议机关,并告知申请人。
8、法律、法规规定复议为必经程序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可自收到不予受理决定书之日起或复议期满之日起15日内,依法起诉。
9、复议期间具体行政行为不停止执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停止执行:(一)被申请人认为需要;(二)复议机关认为需要;(三)申请人申请,复议机关认为其要求合理,决定停止执行;(四)法律规定。
10、被申请人应当自收到申请书副本或申请笔录复印件之日起十日内提出书面答复。
11、申请人、第三人可以查阅被申请人呢提出的书面答复、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依据和其他材料,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行政复议机关有权拒绝。
公务员考试法律常识
公务员考试法律常识公务员考试法律常识(一)公务员考试中,法律常识是一个非常重要的考试科目。
掌握了法律常识,不仅可以在考试中获得好成绩,还能在实际工作中运用法律知识,提高自己的工作能力。
本文将从行政法、刑法和民法三个方面,对公务员考试中常见的法律知识进行梳理和总结。
首先,我们来看一下行政法的相关内容。
行政法是研究行政机关组织、行政行为、行政管理活动以及公民与行政机关之间的关系的学科。
在公务员考试中,行政法的知识点主要包括行政机关的性质和职能、行政行为的种类和效力、行政许可的条件和程序、行政责任等。
其中,行政机关的性质和职能是行政法的基础知识点,考生要熟悉政府机关的定义、特点和职能分工等内容。
行政行为的种类和效力是行政法的重点考察内容,考生需要了解行政行为的产生条件、特征,以及行政行为的效力和撤销程序等。
行政许可的条件和程序也是考生需要掌握的知识点之一,包括行政许可的法定原则、行政许可的办理程序,以及行政许可的变更、延续和撤销等。
最后,考生还需要了解行政责任的种类和追究程序,包括行政机关的行政赔偿责任、行政违法责任和行政监察责任等。
其次,我们来看一下刑法的相关内容。
刑法是规范国家对违反刑法规定的犯罪行为进行惩罚和预防的法律体系。
公务员考试中,刑法的知识点主要包括刑法的基本原则、刑事责任的构成、刑罚的种类和刑法适用等。
刑法的基本原则是刑法的基础知识点,考生需要了解刑法的法律效力、刑法的适用范围,以及刑事责任的基本原则等内容。
刑事责任的构成是刑法的重点考察内容,考生需要掌握构成犯罪的主要要件和辅助要件,了解刑事责任的主体和客体等。
刑罚的种类和刑法适用也是考生需要掌握的知识点之一,包括刑罚的种类和量刑原则,以及刑法适用中的特殊情况和特殊规定等。
最后,我们来看一下民法的相关内容。
民法是规范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的财产和人身关系的法律体系。
公务员考试中,民法的知识点主要包括民法的基本原则、民事主体、法律行为和合同等。
公务员考试法律常识
公务员考试法律常识公务员考试是一项非常重要的选拔人才的考试,对于参加考试的人来说,法律常识是其中一个必考的科目。
在这篇文章中,我将为大家介绍一些常见的法律常识问题及其答案。
第一题:什么是法律?法律是国家统一制定并实施的一种行为规范,是为了维护社会秩序、保护公民权益,规范公民行为所制定的强制性规则。
第二题:法律的特点有哪些?法律具有以下几个特点:1.强制性:法律是国家强制性的规范,必须遵守。
2.公平正义:法律目的在于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
3.平等适用:法律对所有人平等适用,不分种族、性别、地区等因素。
4.裁判性:法律是由相关机构或法官依照法律规则解决争议的权威。
5.变革性:法律可以根据社会需求的变化进行修改和完善。
第三题:法律的分类有哪些?法律可以根据内容、形式、性质进行分类。
按照内容可以分为刑法、劳动法、婚姻法等;按照形式可以分为法律法规、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按照性质可以分为公法和私法。
第四题:什么是合同?合同是民事法律关系的一种形式,是为了约束合同各方履行自己的权利和义务而订立的协议。
合同的内容可以包括商品交易、房屋租赁、服务提供等。
第五题:法律如何保护人权?法律通过制定一系列涉及人权的法规,保护人权。
例如,宪法规定了公民的基本权利和自由;刑法规定了各种犯罪行为的处罚;劳动法保护劳动者的权益等。
第六题:什么是知识产权?知识产权是指人们在创作、发明和创新过程中所取得的权益,包括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等。
知识产权的保护有助于激发人们的创造力和积极性。
以上是对一些法律常识问题的简要介绍,希望能给参加公务员考试的考生们提供一些帮助。
当然,法律常识是一个庞大的知识体系,需要考生们在备考过程中进行广泛的学习和研究。
祝愿大家在考试中取得优异的成绩!。
公务员考试法律常识精选
第一章刑事诉讼法的概念考核知识点:1.刑事诉讼和刑事诉讼法的概念2.刑事诉讼法与刑法的关系3.刑事诉讼法的研究对象4.刑事诉讼目的、职能和价值考核要求:1.理解刑事诉讼的概念和特征,刑事诉讼法的概念,广义刑事诉讼法和狭义刑事诉讼法的含义。
2.理解刑事诉讼法与刑法的关系。
3.理解刑事诉讼目的、职能和价值。
4.了解刑事诉讼法的研究对象第二章刑事诉讼制度的历史沿革考核知识点:1.外国刑事诉讼法的历史沿革2.中国刑事诉讼法的历史沿革考核要求:1、理解弹劾式、纠问式、混合式诉讼制度各自的概念、特点以及区别。
2、了解中国刑事诉讼制度的主要特点。
第三章刑事诉讼中的专门机关和诉讼参与人考核知识点:1、刑事诉讼中,的人民法院2、刑事诉讼中人民检察院3、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4、诉讼参与人考核要求:1、掌握人民法院的性质、职能,了解人民法院的体制。
2、掌握人民检察院的性质、职能、职权,了解人民检察院的体制。
3、理解公安机关的性质、职能、职权,了解国家安全机关的性质和职权,了解军队保卫部门和监狱行使侦查权的范围。
4、掌握被害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概念,诉讼地位,权利义务以及相互区别。
第四章刑事诉讼的基本原则考核知识点:1、侦查权、检察权审判权由专门机关依法行使原则2、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原则3、依靠群众原则4.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原则5.对一切公民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原则6.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原则7.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刑事诉讼实行法律监督原则8.各民族公民有权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原则9.审判公开原则10.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权获得辩护原则11.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不得确定有罪原则12.保障诉讼参与人的诉讼权利原则13.依照法定情形不予追究刑事责任原则14.追究外国人刑事责任适用我国刑事诉讼法原则考核要求:掌握侦查权、检察权、审判权由专门机关依法行使原则,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原则,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原则,对一切公民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原则,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原则,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刑事诉讼实行法律监督原则,审判公开原则,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权获得辩护原则,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不得确定有罪原则,依照法定情形不予追究刑事责任原则的法律依据、内容、意义以及贯彻执行;理解依靠群众原则,保障诉讼参与人的诉讼权利原则,各民族公民有权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原则,追究外国人刑事责任适用我国刑事诉讼法原则的法律依据、内容、意义。
国家公务员考试法律常识
国家公务员考试法律常识1、法的概念和本质法是由国家制定、认可并保证实施的,反映由特定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的统治阶段意志,以权利和义务为内容,以确认、保护和发展统治阶级所期望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为目的行为规范体系。
共同本质:法是统治阶级意志的表现。
基本特征:(1)法是调整人的行为或社会关系的规范;(2)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具有普遍约束力的社会规范;(3)法是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社会规范;(4)法是规定权利和义务的社会规范。
规范作用:作为由国家制定的社会规范,法具有指引、评价、预测、教育和强制等规范作用。
社会作用:维护统治阶级的阶级统治;执行社会公共事务。
2、法与其他社会现象之间的关系(1)法与经济法在市场经济宏观调控中的作用:引导作用;促进作用;保障作用;制约作用。
法在规范微观经济行为中的作用:确认经济活动主体的法律地位;调整经济活动中各种关系;解决经济活动中的各种纠纷;维护正常的经济秩序。
(2)法与政治、政策法受政治制约体现在:政治关系的发展变化是影响法的发展变化的重要因素;政治体制的改革也制约法的内容及其发展的变化;政治活动的内容更制约法的内容及其变化。
党的政策指导法制建设的各个环节,社会主义法是实现党的政策的重要手段和形式,同时又对党的政策起到一定的制约作用。
3、法律制度的相关概念法的制定:指一定的国家机关依照法定职权和法定程序制定、修改、废止法律和其他规范性法律文件的一种专门活动,一般也称为法律的立、改、废活动。
立法的指导思想:我国现阶段立法的指导思想,必须是以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党的基本路线为指导,为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而不能以别的思想为指导,不能离开社会主义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这个根本任务。
立法的基本原则:(1)立法必须以宪法为依据;(2)立法必须从实际出发;(3)总结实践经验与科学预见相结合;(4)吸收、借鉴历史和国外的经验;(5)以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利益为标准,立足全局,统筹兼顾;(6)原则性和灵活性相结合;(7)保持法律的稳定性和连续性与及时立、改、废相结合。
国家公务员考试法律知识集锦
国家公务员考试法律知识集锦一、宪法法律体系1. 宪法的地位和作用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和权威性。
它规定了国家的政治制度、国家机构的组织和职权、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等。
宪法对于确保国家的稳定和发展具有重要的作用,在国家公务员考试中,宪法的相关知识是考生必须掌握的内容。
2. 法律的层级和关系我国法律体系由宪法、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和自治条例等法律文件组成。
这些法律文件按照层级关系可以分为上位法和下位法,上位法对下位法具有指导和约束作用。
3. 法律的适用和解释法律的适用包括普通适用和特殊适用两种情况。
普通适用是指法律规定的适用条件一旦符合,法律就会自动适用;特殊适用是指法律在适用时需要考虑到特殊情况下的具体情况。
法律的解释是指对法律文字的理解和解释,以确定法律的含义和适用范围。
法律解释分为文字解释和实质解释两种形式。
二、行政法律知识1. 行政法的定义和特点行政法是国家对行政行为进行规范和监督的立法学科,它主要研究行政权力的来源、行使、制约以及行政行为的合法性等问题。
行政法的特点包括行政行为性质、强制性、专属性等。
2. 行政程序法的基本原则行政程序法是指规范行政机关和公民、法人之间处理行政事务的法律规则。
行政程序法的基本原则包括法定主义原则、公开原则、听证原则、权利救济原则等。
3. 行政许可制度和行政处罚制度行政许可制度是行政机关依法对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申请,作出是否准许的决定的制度。
行政处罚制度是行政机关依法对违法行为的主体给予制裁的制度。
4. 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制度行政诉讼制度是指公民和法人对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不服,通过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争取法院判决重新裁决或确认无效的制度。
行政复议制度是指公民、法人对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通过向原制定该行政行为的机关或上级行政机关提出复议申请,要求重新审查裁决的制度。
三、刑法法律知识1. 刑法基本原理刑法的基本原理包括法定原则、罪刑法定原则、犯罪预防原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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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考试法律常识大全[1]公务员考试法律常识大全(带答案)法律常识试题(一)《行政许可法2》(★公务员考试肯定会考行政许可法★)标★者为重点关注知识点,★★越多越重要1、(C)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对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的监督制度,加强对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的监督检查。
★A、乡级以上B、市级以上C、县级以上D、省级以上2、行政许可的实施机关可以对已设定的行政许可的实施情况及(A)适时进行评价,并将意见报告该行政许可的设定机关。
★A、存在的必要性B、推行的重要性C、项目的可行性D、设置的合理性3、行政机关依法变更或者撤回已经生效的行政许可时,给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造成财产损失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C )。
★★★A、追究责任B、给予处罚C、给予补偿D、给予赔偿4、行政许可法规定,行政机关无论受理还是不受理行政许可申请,都应当采用(C )的方式进行告知。
★A、口头通知B、电子邮件C、书面D、信函电报5、设定行政许可应规定行政许可的实施机关、(C )。
★A、实施时间、程序、效力B、实施要件、程序、时效C、条件、程序、期限D、范围、程序、时效6、申请人提交的(D)符合法定形式(这里注意要符合法定形式),行政机关能够当场作出决定的,应当当场作出书面的行政许可决定。
★★A、申请材料详细B、申请材料采用一般形式C、申请材料明确D、申请材料齐全7、临时性的行政许可(B)需要继续实施的,应当提请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地方性法规。
★★★A、设定满一年B、实施满一年C、设定满两年D、实施满两年8、必要时,(B)可以采用发布决定的方式设定行政许可。
★★★★A、党中央B、国务院C、全国人大常委会D、国家主席10、行政许可设定机关应当(A)对其设定的行政许可进行评价。
★A、定期B、长期C、不定期D、适时11、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对行政法规设定的有关(C)的行政许可,根据本行政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认为通过行政许可法第十三条所列方式能够解决的,报国务院批准后,可以在本行政区域内停止实施该行政许可。
★A、民族事务B、宗教事务C、经济事务D、文化事务12、行政许可的实施机关可以对已设定的行政许可的实施情况及存在的必要性适时进行评价,并将意见报告该行政许可的(B )。
★★A、执行机关B、设定机关C、监督机关D、审批机关13、申请人申请行政许可,应当如实向行政机关提交有关材料和反映真实情况,并对其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B)负责。
★A、可*性B、真实性C、权威性D、完整性14、经国务院批准,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D )的原则,可以决定一个行政机关行使有关行政机关的行政许可权。
★A、精炼、划一、高效B、精简、划一、效能C、精炼、统一、高效D、精简、统一、效能15、行政机关应当对获得许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从事行政许可事项的活动(C )★★A、进行全面考核B、加强日常检查C、实施有效监督D、进行全面监控16、行政机关在委托其他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的,委托机关应当将受委托行政机关和受委托实施行政许可的内容(A )。
★★★A、予以公告B、进行解释C、通报消息D、登记在案17、行政许可由具行政许可权的行政机关在其(B )范围内实施。
★A、法定职责B、法定职权C、日常管理D、监督检查18、行政机关应当指定审查该行政许可申请的工作人员以外的人员为听证主持人,申请人、利害关系人认为主持人与该行政许可事项有直接利害关系的,有权申请(D)。
★★★A、更换B、延期C、重选D、回避19、行政机关依法对被许可人从事行政许可事项的活动进行监督检查时,应当将监督检查的情况和处理结果予以( B ),由()签字后归档。
★★★★★A、通报;监督检查人员B、记录;监督检查人员C、分析;被许可人D、公布;被许可人20、被许可人需要延续依法取得的行政许可的有效期的,应当在该行政许可有效期(C )向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行政机关提出申请。
但是,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A、届满三十日后B、届满二十日后C、届满三十日前D、届满二十日前21、行政许可法规定,行政机关无论受理还是不受理行政许可申请,都应当采用(D )的方式进行告知。
A、口头通知B、电子邮件C、信函电报D、书面凭证22、被许可人要求变更行政许可事项的,应当向(C)行政机关提出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办理变更手续。
★★★★A、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上级B、受理行政许可申请的上级C、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D、受理行政许可申请的23、行政机关通过招标、(B )等方式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具体程序,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A、转让B、拍卖C、出售D、承包24、行政机关对行政许可申请进行审查时,发现行政许可事项直接关系他人重大利益的,应当告知该(D )。
★★★★A、许可申请人B、利益关系人C、申请责任人D、利害关系人25、有数量限制的行政许可,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申请人的申请均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行政机关应当根据(D)作出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
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A、提供申请材料真实性B、提供申请材料的先后顺序C、申请人的资质情况D、受理许可申请的先后顺序26、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和对行政许可事项进行(D ),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A、管理整顿B、检查评比C、清理审查D、监督检查27、行政机关根据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对直接关系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设备、设施进行(A)。
★A、定期检验B、随机检修C、不定期检验D、不定期检修28、行政机关或者行业组织不得组织强制性的( D )考试的考前培训,不得指定教材或者其他助考材料。
★★A、人员B、行业C、地区D、资格29、行政许可法规定了(A)种可以撤销行政许可的情况。
A、五B、六C、七D、八30、属于法定可以撤销行政许可情况的,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行政机关或者其上级行政机关,根据(C )的请求或者依据职权,可以撤销行政许可。
★★★★A、许可申请人B、许可受益人C、利害关系人D、相关当事人31、行政许可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行政许可的,行政机关不予受理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并给予警告;行政许可申请属于直接关系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事项的,申请人在(C )内不得再次申请该行政许可。
★★★★A、五年B、三年C、一年D、两年32、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擅自收费或者不按照法定项目和标准收费的,由其上级行政机关或者监察机关责令退还非法收取的费用;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D )。
A、通报批判B、刑事处罚C、经济处罚D、行政处分33、行政机关违法实施行政许可,给当事人的( C )造成损害的,应当给予赔偿。
A、期待利益B、既得利益C、合法权益D、法定权益34、行政机关违法实施行政许可,给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依照(A )的规定给予赔偿。
★★★★A、国家赔偿法B、行政处罚法C、行政复议法D、民法通则35、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未经行政许可,擅自从事依法应当取得行政许可的活动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采取措施予以制止,并依法给予(C)。
★★★A、刑事处罚B、经济处罚C、行政处罚D、综合处罚参考答案:注意::1.C 2.A 3.C 4.C 5.C6.D7.B8.B9.C 10.A11.C 12.B 13.B 14.D 15.C 16.A 17.B 18.D 19.B 20.C21.D 22.C 23.B 24.D 25.D 26.D 27.A 28.D 29.A 30.C31.C 32.D 33.C 34.A 35.C法律常识试题(二)宪法1、宪法(C )A、是总法典B、是基本法C、是根本法D、不是法2、世界上第一部宪法是(A )★不过也有争议,姑且选AA、英国宪法B、法国宪法C、美国宪法D、俄国宪法3、我国现行宪法是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于(D )年通过的。
★★★A、1954B、1975C、1978D、19824、我国现行宪法除序言外,有(B )条,其三个修正案共有()条。
A、118,11B、138,17C、138,11D、118,175、第一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选举(C)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长。
A、毛泽东B、刘少奇C、朱德D、周恩来6、我国宪法规定的政党制度是(D)。
★★★A、一党制B、多党制C、多党合作制D、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制7、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是(D )。
★★★A、民主集中制B、人民民主专政制C、社会主义制度D、人民代表大会制度8、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利属于(B )。
★★A、工人阶级B、人民C、全体公民D、无产阶级政党9、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机构实行(C )的原则。
★★★A、单一制B、议行合一C、民主集中制D、三权分立10、依法治国应当与(C)相结合。
A、依宪治国B、依法行政C、以德治国D、以法治权11、国家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是(A)★★A、坚持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
B、坚持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的分配制度。
C、坚持以全民所有制为主体,集体和其他经济成分共同发展。
D、坚持公有制的主体地位。
12、国家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坚持(C )的分配制度。
★★A、按劳分配B、按需分配C、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D、按资分配13、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实行(A )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
★★★A、家庭承包经营B、个人承包经营C、分田到户D、个体经营14、国家举办各种学校,普及(A ),发展中等教育、职业教育和高等教育,并且发展学前教育。
A、初级义务教育B、中级义务教育C、初等义务教育D、初等教育15、一切国家机关实行(A)的原则,实行工作责任制,实行工作人员的培训和考核制度,不断提高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
★A、效能B、精简C、考试D、轮岗16、宪法规定,我国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人是(D )。
★★A、全体公民B、全体人民C、18周岁以上的公民D、18周岁以上有政治权利的公民17、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C )的情况下,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A、患病B、丧失劳动能力C、老年、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D、老年18、我国公民受教育的(A)。
★★A、权利和义务B、权利C、义务D、权力19、宪法规定“父母有抚养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D )。
”★★A、子女有赡养父母的义务B、成人子女有赡养扶助年老父母的义务C、子女有赡养扶助丧失劳动能力的父母的义务D、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20、行使国家立法权的国家机关是(A )★★(本题答案该选C,原答案有误)A、全国人民代表大会B、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C、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D、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国务院21、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有权(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