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线及轨行区安全管理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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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 2017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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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一、安全守则 二、施工准备阶段安全管理 三、施工运输安全管理 四、安全风险及应对措施 五、工程线(轨行区)事故案例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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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安全守则
施工作业人员必须经安全教育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作业。 根据当日施工内容,针对性的开展班前安全讲话。
施工作业的劳务工必须由具有带班资格的正式职工 带领,不准劳务工单独上道作业及单独使用各类作 业车辆。 进入施工现场,按规定佩戴齐全劳动保护用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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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施工运输安全管理
列车运行中,乘务员及调车领车人员要加强瞭望, 严格控制速度,接近施工地段鸣笛示警,发现有 危及行车安全时及时采取停车措施。
利用设有道岔的车站线路进行调车,严格执行要 道还道制度,并确认道岔的状态良好。
装载货物时,货物两侧不得超出平车车体,高度 不得超出车辆限界尺寸,不得超载、偏载、集载, 装载加固必须牢固可靠,并符合行车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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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施工运输安全管理
防护员严禁随意使用红色防护号志。
当施工中断或结束时应及时撤除防护,线路上 严禁出现无人看管的防护信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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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施工运输安全管理
工程线防护要求
施工单位在工程线上或从事影响工程线行车 的施工任务时,施工单位要严格按照现行的 《铁路技术管理规程》、《铁路工务安全规 则》的规定,其防护的要求除满足总体要求 外,还须遵守以下要求:
所有上线车辆必须确保状态良好,各种仪表、风 管必须经过校验合格,运行过程中随时检查轨道 车总风缸、制动主管的压力,检查发动机的润滑 油压力、冷却水的温度及其转速等情况,并严格 落实添乘制度。
未经许可禁止以工程列车充当通勤列车进入区间。
工程列车运行至车站道岔前须一度停车,确认进 路(道岔)开通正确后方可通过。
• 违约责任和经济赔偿办法(包括发生行车责
任事故时双方所承担的法律责任);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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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施工准备阶段安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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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施工准备阶段安全管理
施工计划的提报与执行
凡影响工程运输、进入轨行区施工的单位(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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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响轨道工程施工和行车的施工以及需要工程列车 进行配合的施工),必须向线路管理单位(调度室)
线路管理单位需设立调度室(所),其它 与工程运输有关或需进入轨行区进行施工作业 的的施工单位应设专(兼)职调度员、联络员, 派驻调度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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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施工准备阶段安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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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施工准备阶段安全管理
总体要求
总体要求
工程线运输及在工程线施工 的施工单位、进入轨行区施工的 其他施工单位必须与线路管理单 位签订《安全协议》并办理相关 施工申请。未签订施工安全协议 及施工安全协议未经审查同意的 严禁施工。
确认施工起止时刻,按规定设好停车防护后,方可
开工,并保证在规定时间内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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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施工准备阶段安全管理
施工负责人应加强与调度室(车站)的联系, 严守施工作业时间。施工结束后,施工负责人应及 时向调度所(车站)汇报计划完成情况、线路出清 13 情况。确认满足放行列车条件后,由联络员在《施 工请销点登记簿》登记办理销记,调度员在《施工 请销点登记簿》内给予确认,确认施工完毕或区间 空闲后,由线路管理单位调度员发布命令开通线路 或区间,同时发布限速等有关要求的命令及时转交 司机、车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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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施工运输安全管理
使用单位应在使用前一日向调度室汇报次日使用计 划(使用地段、设备编号、计划使用时间、现场负 责人和防护员姓名)。当日使用小平车时,施工单 位必须派联络员在调度室(车站)进行登记。
轻型车辆在使用时应遵守《轻型车辆使用承认书》 中规定的运行区间里程范围和作业时间,严禁超范 围、超时使用,并指派专人负责跟随车辆进行防护 及防溜措施的实施与盯控。
双线地段施工,遇有邻线来车时,应停止推运小车, 暂时收回停车信号,待列车通过后再行显示。
所有轻型车辆必须按单位统一编号管理,各单位对 所属轻型车辆统一编号,线路管理单位建立台账。
严禁使用小平车载人。
联调联试之后,各施工单位严禁使用小平车。因特 殊情况需使用小平车时,必须使用能起到绝缘效果 车轮的小平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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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施工运输安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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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施工运输安全管理 总体要求
在工程线上或影响工程线行车的区域内、 以及在轨行区进行施工作业时,施工单 位必须严格设置防护。
防护员必须经过安全教育培训合格,掌 握防护知识及技能,方可进行从事防护 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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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施工运输安全管理
防护工作要坚持“谁防护、谁撤除”的原则, 防护一旦设置,其他人员不得擅自挪移、更改 防护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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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施工运输安全管理 轨行区防护要求
施工单位在轨行区内进行施工作业时,其防 护的要求除满足总体要求外,还须遵守以下 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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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施工运输安全管理
防护信号牌(灯)的设置距离应根据轨行区线 路的实际情况,设在施工区段两端各100米处, 如遇曲线,要适当延长至200米处,直至满足行 车瞭望条件和制动距离为止。同时在施工地点 两端及施工现场设置防护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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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必须施工时,由施工单位提出书面施工申 请,制定安全措施,通过线路管理单位调度室(所)
审查,并经铺架单位批准后,由调度室(所)安排
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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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施工准备阶段安全管理
施工单位应于每月25日、每周五18:00前将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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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次周施工计划申请表提报线路管理单位调度所 进行审批,由线路管理单位调度所根据计划申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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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计划的施工内容违反文明施工要求的施工计
划;
(4)施工计划填写不规范、安全注意事项不详、
安全防护措施不明确的施工计划。
各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按照批准的施工范围进行
施工,不得超时、超范围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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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规定的时间范围内无法完成施工作业内容的,
施工单位应在规定事件结束前30分钟向线路管理单
位调度所申请延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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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施工运输安全管理
轻型车辆应带有制动装置,车体四周必须贴反光材 料;并在使用过程中必须配备足够的防溜铁鞋(不 少于2只),铁鞋表面要涂刷反光漆,并做好防溜 措施(4轮小车在下坡方向打紧至少2只铁鞋,并在 前端用吊装带、麻绳或钢丝绳将车体与钢轨捆绑锁 紧)。
轻型车辆在使用过程中必须配备足够的随车人员 (不少于4人),以保证轨道车列通行时能够及时 撤离到安全地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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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施工准备阶段安全管理
各施工单位要按照施工计划,做好施工准备。 11 提前检查施工机具、材料、劳力、施工方案、安全
措施等准备情况。确保施工过程安全受控,按时完 成。
施工单位联络员应在施工开始前40分钟在线路
管理单位调度室(或车站)《施工请销点登记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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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登记,调度员向施工区间的有关单位及施工负责 人及时发布施工命令。施工负责人接到调度命令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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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施工运输安全管理
区间线路上进行影响行车的施工时: 施工单位应在施工地段的两端800m处设置防护 员显示停车手信号,距离施工地点20m设置移动 停车信号牌。(单线、双线的设置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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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施工运输安全管理
区间线路上进行不影响行车的作业时: 施工单位应在施工地段的两端500-1000m处设置作业 地点标及防护员,施工地点应设置现场防护员,并在 铁路限界外侧设置防护带,避免作业人员、工具、材 料侵入限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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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施工运输安全管理
工程列车、机车、轨道车、自轮运转设备在停留 时,应做好防溜措施,设置防溜枕
司机应按规定做好交接班记录、司机手账。妥善 保存当日调度命令、调车单等。
运转车长、调车长应佩戴齐全信号备品,及时显 示手信号;调车作业严格落实“十、五、三”车 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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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施工运输安全管理
影响行车的施工包括: (1)需要封锁线路,中断正常行车的施工; (2)在轨道线路上进行测量、设备安装、设备调试等 作业的施工; (3)人员、设备、机具、材料等侵入轨道车及轨道平 板车辆限界的施工; (4)除线路管理单位以外的施工单位在轨行区线路上 使用轻型车辆(包括手推小平车,单轨车等轻型车辆) 的施工; (5)在站台上进行的人员、工机具和材料侵入轨道车 辆限界的施工; (6)其它影响轨道施工和工程列车运行的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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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安全守则
严禁干扰、阻挡正常行车秩序。 不得超过机械设备、工机具原本的使用范围使用。 严禁酒后作业。 施工完毕后必须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 自觉接受监督检查,主动纠正违章违纪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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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施工准备阶段安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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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施工准备阶段安全管理
新铺设的工程线、轨行区在交付运营前, 运输的协调和调度指挥工作由铺架(铺轨)单 位负责。(以下称为“线路管理单位)。
施工单位应安排满足当日施工防护需求的防 护人员,防护员必须按规定着装,佩戴防护 员袖标,并带齐防护信号备品。现场负责人 应对防护员进行检查,确认。
防护信号牌应使用反光材料制作。尺寸、高 度应符合规定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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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施工运输安全管理
防护信号牌的设置、更换及撤除均由施工现 场负责人发布命令
防护员必须与车站、施工负责人保持通讯正常, 并应做好通话记录。通讯不良时,应增加中间 防护员。
对于不需进行线路封锁的施工,当本线或邻线 列车接近时,防护员必须及时发布下道避车命 令。并保障工机具、材料在限界以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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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施工运输安全管理
防护员的站立位置应视线良好,能充分观察到 来车情况;并加强与驻站联络员联控。
防护员必须坚守岗位,不得擅自脱岗,不得随 意移动防护信号。
当列车接近时,防护员不得随意在线路上走动, 应站在列车前进方向左侧(面对来车方向右侧) 正确显示防护信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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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施工运输安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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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施工运输安全管理
总体要求
机车、轨道车司机必须持证上岗。并严格落实双 人值乘要求。 各类施工作业车辆必须严格按调度命令规定的时 间、地点、运行速度、作业范围和内容等运行和 作业,严禁无计划、无调度命令行车。无特殊原 因严禁延点或影响其它作业计划的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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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施工运输安全管理
提报施工计划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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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计划按时间分为:月计划、周计划、日 计划(日补充或变更计划)、临时补充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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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施工准备阶段安全管理
计划内容须包括:施工内容、时间、地点(区 3 段)里程、影响范围、人员数量、防护办法、安全
措施、现场施工负责人等内容。
未纳入月计划、周计划的施工项目、无批复的
施工计划、以及施工计划内容不相符的不准施工。
汇总情况进行统一协调安排。
进入工程线或轨行区施工期间,施工单位的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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络员员应于每日16:00前与调度所沟通、确认次日 施工计划(包括变更计划、临时补充计划),经审
批后方可继续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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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施工准备阶段安全管理
需要使用铺架(铺轨)单位工程列车进行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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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的单位,应提前与线路管理单位签署相应的安 全协议,并于每日18:00时前填报次日的用车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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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施工准备阶段安全管理
• 工程概况(施工项目、作业内容、地点和时
间、影响范围Βιβλιοθήκη Baidu;

• 施工责任地段和期限;

• 双方所遵循的技术标准、规程和规范;

• 安全防护内容、措施及专业结合部安全分工

(根据工点、专业实际情况,由双方制定具

体条款);

• 双方安全责任、权利和义务(包括共同安全

职责和双方各自安全职责);
防护信号牌(灯)的设置方位必须有利于轨道 车司机瞭望,不得遮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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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施工运输安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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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施工运输安全管理
管理及使用要求
工程线或轨行区使用手推小平车、单轨车、梯架车 等轻型车辆(下称“轻型车辆”)时,施工单位必 须制定相关的安全保证措施,并报线路管理单位调 度所审核备案。
使用轻型车辆,应提前到调度所办理《轻 型车辆使用承认书》,经调度所同意后方 可使用。
报线路管理单位调度所审批。
线路管理单位调度所要认真审核施工单位的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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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计划,合理组织其施工和运输作业。对施工单位 提报的存在问题和安全隐患的施工计划,有权拒绝
审批,待申请单位整改后再行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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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施工准备阶段安全管理
存在问题和隐患的施工计划包括(但不限于):
(1)违反施工安全协议的施工计划;
(2)违反运输安全协议的运输作业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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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施工运输安全管理
轻型车辆的使用应派专人在两端进行防护,防护办 法和区间施工防护办法相同。
轻型车辆使用完毕后严禁停留在线路上,下道后不 得侵入轨道车、轨道平板车辆限界。
使用轻型车辆运行至岔区时,随车人员严禁私自扳 动道岔,严禁在运行方向和道岔开通方向不否的情 况下强行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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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施工运输安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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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安全守则
严禁作业人员在车下、道心、钢轨站立坐卧;横越 线路时,应“一站、二看、三通过”;严禁钻车或 从车钩处通过;横越停留的机车、车辆,应在距其 端部5m 以上距离处通过。
严禁施工人员扒乘机车车辆,因工作需要上车时, 必须经机组负责人同意。运载人员车辆应有相应安 全措施,确保人身安全。
不得损坏线路上的任何设备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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