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税制要素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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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承上例,企业外购的牛奶用于集体福利了,不是视同销售,没有销 项也不能抵扣进项。)
第一节 增值税税制要素


一、征税范围
百度文库
(二)征税范围的特殊规定:特殊行为
1.视同销售货物行为
第六,如果将外购的货物用于投资、分配、赠送
税务处理方法:计算销项税额时,所涉及的外购货物进项税额,凡符合规定 的允许作为当期进项税额抵扣。 [举例]:如果甲是微波炉生产企业,7月份对外赠送10台,每台1000元,应视 同销售,计算销项税额为:1000×10×17%。假设这10台是企业从外采购的, 购进的价格也是1000块钱,直接对外赠送,这时进项税额可以计算为 1000×10×17%。对企业来说,整体税负没有影响。如果购进是在7月份,而 赠送是在8月份,对当月税额是有影响的。 练习:单击此处进行实训 单击此处参看解答
第一节 增值税税制要素
• 什么是兼营非应税劳务行为?
一、征税范围
(二)征税范围的特殊规定:特殊行为
3.兼营非应税劳务行为


是指纳税人的经营范围既包括销售货物,又包括提供非应税劳务。销售货物 与提供非应税劳务不同时发生在同一购买者身上。 税务处理:

分别核算销售额和营业额的—— 分别缴纳增值税、营业税 [举例]:某宾馆提供客房服务,并下设超市销售啤酒等商品。客房服务需缴纳 营业税,而销售啤酒需要缴纳增值税。这要求宾馆分别核算客房的营业额和 不分别核算的—— 一并征收增值税 超市的销售额,如宾馆未分别核算或不能准确核算的,一并征收增值税。
视同销售行为
(1)将货物交付他人代销 (2)销售代销货物 (3)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总、分支机构 (非同一县市)的货物移送
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收到代销清单的当天 销售时计算缴纳增值税 货物移送的当天计算缴纳增值税
(4)将自产或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
(5)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作为投资 (6)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分配给股 东或者投资者
一、征税范围
(二)征税范围的特殊规定:特殊行为
• 第四,将自产或者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 1.视同销售货物行为 • 首先了解什么是应税项目? 应税项目是需要交税的项目。增值税应税项目是指:销售、进口货物; 增值税应税劳动是指:加工、修理修配劳务。 • 什么是非应税项目? 即不需要交税的项目。增值税的非应税劳动即除加工、修理修配外的 劳务。 • [举例]:甲企业将自己生产的钢材,共价值100万元用于修建仓库,这 是用于固定资产的在建工程,属于增值税的非应税项目,需要交增值 税。


第一节 增值税税制要素
• 什么是混合销售行为?
一、征税范围
2.混合销售行为
(二)征税范围的特殊规定:特殊行为
• 一项销售行为既涉及销售货物又涉及提供非应税劳务(应纳营业税劳务), 但并非同时缴纳增值税和营业税,而是根据纳税人的主营业务,一并征税增 值税“或者”营业税的,为混合销售行为。
从事货物生产、批发或零售业务的企业性单位——
一、征税范围
(一)征税范围的一般规定
• (1)销售或进口货物 这里的“货物”是指除去土地、房屋和其他建筑物等一切不动产之外 的有形动产,包括电力、热力和气体在内。 • (2)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 加工是指受托加工货物,即委托方提供原料及主要材料,受托方按照 委托方的要求制造货物并收取加工费的业务。修改修配是指受托对损 伤和丧失功能的货物进行修复,使其恢复原状和功能的业务。单位员 工为本单位提供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不包括在内。
• •

第一节 增值税税制要素
一、征税范围
(二)征税范围的特殊规定:特殊行为
2.混合销售行为 • [举例]:甲运输企业,2005年取得两笔收入,一笔是客运收入100万元, 这个收入单独交营业税;另一笔收入,销售果汁并负责运输果汁,取 得收入50万元,这属于混合销售,应一并交增值税。 • (2)电信部门混合销售行为的确定。 电信单位(电信局及经电信局批准的其他从事电信业务的单位)自己销 售无线寻呼机、移动电话,并为客户提供有关的电信服务的,属于混 合销售,征收营业税;对单纯销售无线寻呼机、移动电话,不提供有 关的电信劳务服务的,征收增值税。 练习:单击此处进行实训 单击此处参看解答
第一节 增值税税制要素
一、征税范围
销售货物
有形动产(包括电力、热力、 气体) 加工、修理修配劳务
一般规定
应税劳务
进口货物
第一节 增值税税制要素
一、征税范围
对特殊销售项目的规定
8种
视同销售货物的行为
混合销售行为 对特殊行为的规定
8种
两种不同主体不同处理 兼营非应税劳务行为 两种情况不同处理方法
第一节 增值税税制要素
第一节 增值税税制要素
一、征税范围
(二)征税范围的特殊规定:特殊项目
• (5)除邮政部门外的单位和个人发行报刊,征收增值税。 • (6)基本建设单位和从事建筑安装业务的企业附设工厂、车间生产 的水泥预制构件、其他构件或建筑材料,凡用于本单位或本企业建筑 工程的,应视同对外销售,在移送使用环节征收增值税。 • (7)对经营单位购入执法部门查处并拍卖的物品再销售的,应征收 增值税。 • (8)电力公司向发电企业收取的过网费,应征收增值税,不征收营 业税。
第一节 增值税税制要素
一、征税范围
(二)征税范围的特殊规定:特殊项目
• (1)货物期货(包括商品期货和贵金属期货),在期货的实物交割环 节纳税; • (2)银行销售金银的业务; • (3)典当业销售的死当物品,寄售商业代销寄售物品(包括居民个人 寄售的物品)均征收增值税,并且,无论是一般纳税人还是小规模纳税 人,均按4%征收率计征; • (4)集邮商品的生产、调拨,以及邮政部门以外的其他单位和个人销 售的集邮商品,均征收增值税。
• 第二,销售代销货物;
承上例,商场将代销服装销售出去需要交增值税。
• 第三,总、分支机构(非同一县市的)的货物移送; [举例]:甲公司有两个分支机构,如果分支机构都在北京,那么它们货物之间的 移送不需要交税。 如果一个在上海,一个在北京,从上海到北京的移送,就 要交增值税。
第一节 增值税税制要素
第一节 增值税税制要素
一、征税范围
(二)征税范围的特殊规定:特殊行为
1.视同销售货物行为 2.混合销售行为 3.兼营非应税劳务行为 4.兼营不同税率的货物或应税劳务 5.如何区分混合销售与兼营
第一节 增值税税制要素
• •
一、征税范围
(二)征税范围的特殊规定:特殊行为
视同销售行为是指货物转移时虽然没有直接取得有偿所得,但也要按照正常销售征税 1.视同销售货物行为 的行为。目的是避免造成税款抵扣环节的中断和用以下行为逃避纳税的现象。 单位或个体经营者的下列八种行为,属于视同销售货物,征收增值税(见下表)
第一节 增值税税制要素
一、征税范围
(二)征税范围的特殊规定:特殊行为
1.视同销售货物行为 • 第五,如果将外购的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和集体福利、个人消费 是将外购的货物用在了不征增值税的环节和最终消费环节,因而不是销 售问题,不作视同销售处理。
• 税务处理方法:不得抵扣进项税额;已经抵扣的,做进项转出处理。
兼营
不一定 不一定
根据纳税人的主营义务 肯定合并征收一种税
(1)分别核算的:分别缴纳 增值税、营业税; (2)不分别核算:一并征收 增值税
第一节 增值税税制要素 二、纳税义务人
(一)增值税纳税义务人范围界定 (二)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 1.小规模纳税人认定标准具体规定 2.一般纳税人认定标准具体规定 3.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区别 4.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认定和管理 5. 新办商贸企业一般纳税人的认定管理
第一节 增值税税制要素


一、征税范围
(二)征税范围的特殊规定:特殊行为
4.兼营不同税率的货物或应税劳务
什么是兼营不同税率的货物或应税劳务?
兼营不同税率的货物或应税劳务,是指纳税人生产或销售不同税率的货物, 或者既销售货物又提供应税劳务。

[举例]:某农业机械厂既销售税率为13%的农机,又从事税率为17%的加工、 修理劳务。
第一节 增值税税制要素
一、征税范围 二、纳税义务人 三、税率与征收率的确定
第一节 增值税税制要素 一、征税范围
(一)征税范围的一般规定 (二)征税范围的特殊规定
属于征税范围的特殊项目
属于征税范围的特殊行为 1.视同销售货物行为 2.混合销售行为
3.兼营非应税劳务行为
4.兼营不同税率的货物或应税劳务 5.如何区分混合销售与兼营
第一节 增值税税制要素
一、征税范围
(二)征税范围的特殊规定:特殊行为
1.视同销售货物行为 • 上述规定中,第4条和第7条中不包括购买的货物,是因为将购买的货 物用于非应税项目或集体福利及个人消费时,由纳税人自己消费承担, 不是销售问题,没有销项税额,因此只关系到其进项税额能否抵扣 (按规定不得抵扣进项税)。 • [举例]:北京同福卷烟厂,将自己生产的卷烟100箱发给职工,属于用 于集体福利,要视同销售交增值税;如果该卷烟厂,外购一批牛奶发给 职工了,这个时候不视同销售,不计算销项税,同时进项税额也不允 许抵扣。
税务处理:纳税人兼营不同税率的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应当分别核算不同税 率货物或应税劳务的销售额,分别计税。未分别核算销售额的,从高适用税 率征税。

第一节 增值税税制要素
一、征税范围
(二)征税范围的特殊规定:特殊行为
5.如何区分混合销售与兼营 混合销售
业务是否同时发生 业务是否针对 同一销售对象 税务处理 同时发生 针对同一对象
第一节 增值税税制要素
• 如何判定哪些企业混合销售行为应交增值税?
一、征税范围
2.混合销售行为
(二)征税范围的特殊规定:特殊行为
• 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零售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及个体经营者的混合销售 行为,均视为销售货物,征收增值税。
包括以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零售为主,并兼营非应税劳务的企业、企业 性单位及个体经营者在内。 具体是指:纳税人的年货物销售额与非增值税应税劳务营业额的合计数中, 年货物销售额超过50%,非增值税应税劳务营业额不到50%。 对以从事非增值税应税劳务为主,并兼营货物销售的单位和个人,其混合销 售行为不征收增值税;但设立单独的机构经营货物销售并单独核算,应征收 增值税。
(7)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 个人消费
(8)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无偿赠送 他人
第一节 增值税税制要素
• 第一,将货物交付他人代销;
一、征税范围
(二)征税范围的特殊规定:特殊行为
1.视同销售货物行为
[举例]:甲服装厂将生产的服装交给商场代销,站在服装厂的角度,只要服装 出了工厂的大门,虽然交付时并没取得现金,但也要视同销售,交增值税。
第一节 增值税税制要素 二、纳税义务人
第一节 增值税税制要素 一、征税范围
(一)征税范围的一般规定
• (3)进口货物 是指申报进入我国海关境内的货物。确定一项货物是否属于进口货 物,必须看其是否办理了报关进口手续。只要是报关进口的应税货物, 均属于增值税征税范围,在进口环节缴纳增值税。
• [举例]按现行增值税制度规定,下列行为应按“提供加工和修理修配 劳务”征收增值税的是( )。 A.电梯制造厂为客户安装电梯 B.受托加工白酒 C.企业为另一企业修理锅炉 D.汽车的修配及清洗 答案:BCD
征收增值税
• •
注意:除了加工、修理修配劳动,其他的劳务都属于营业税征收范围。 其他单位和个人混合销售行为—— 征收营业税 [举例]:商场销售空调,同时负责送货上门。商场在这笔销售活动中,就发生 了销售货物和增值税非应税劳务(属于营业税规定的运输业务)的混合销售 行为。由于商场的主营业务应缴纳增值税,因此其混合销售行为,一并征收 增值税。



第一节 增值税税制要素

一、征税范围
(二)征税范围的特殊规定:特殊行为
[举例]:A装修公司为B公司粉刷墙壁,负责包工包料,在刷墙的同时收取销 2.混合销售行为 售涂料款1000元。销售涂料需要缴纳增值税,装修的劳务涉及到营业税,这 也是混合销售。但装修公司的主营业务交的是营业税,因此装修公司的混合 销售一并交营业税。 混合销售的特例: (1)从事运输业务的单位和个人,发生销售货物并负责运输,所售货物的混 合销售行为,一并征收增值税。 解释:按照前面的规定,运输企业应该交营业税,但它是特例,应该叫增值 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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